购销原材料合同(通用3篇)
购货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增强甲乙双方的责任感,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标的名称、品牌、规格、数量、单价及交付时间
名称商标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提交货时间及数量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第二条产品的质量标准,按下列第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
(3)无国家和部颁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
(4)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需方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产品标准名称和编号
第三条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第四条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
1.产品的交货单位:。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项执行:
(1)乙方送货
(2)乙方代运
(3)甲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
5.现场卸货由负责。
6.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
第五条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第六条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双方商定为元。在合同期内,如遇交易产品市场价格发生较大变化,幅度超过177;10%时,双方协商适当调整价格。
2.产品货款的结算:
第七条验收方法:
(
1.验收时间;
2.验收手段;
3.验收标准;
4.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
5.在验收中发生纠纷等等。)
第八条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在紧急情况下,先行电话通知并承诺在特定时间内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已提出书面异议),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3.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十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九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0%—30%)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丢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十五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第十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2.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其它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费用和胜诉方的律师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分送甲乙双方的主管部门、银行(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购货单位(甲方):
供货单位:(乙方):
日期: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惠互利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合作关系甲、乙双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即形成供需合作伙伴关系。
1、乙方按甲方所需原材料产品品种、规格、数量按照甲方要求准时送至甲方指定地点。此合同约定材料仅限用于工程施工,超出该工程实际用量部分(以甲方清单为准)一律不予认可。
2、乙方所供产品,必须符合产品质量标准,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乙方应无条件退货或换货,并在规定时间内送至甲方指定地点。
二、甲方所需求的材料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及金额:_________________
序号标的名称厂家商标规格型号计量单位供货时间数量单价单品总价12345合计总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每次采购前以订单形式下达给乙方。订单价格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三、送货日期:_________________订单下达后10日内。四、送货质量乙方送的所有原材料,必须确保其质量,如发现一批货中掺有假货、非甲方确认的残次品等质量问题,即扣除涉及金额的三倍作为违约金。
五、付款方式1、每月25日(遇节假日顺延)结算货款,先款后货,乙方当次结算的货款必须送交税务机关认可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其款项必须经甲方转账账支付给乙方,且开票金额必须与转账金额一致,否则甲方不予以支付货款。乙方以最近一次的货款作为质保金,作为日后进行调货,确保质量的依据。2、签订合同时,乙方必须提供相应的资质及证件:_________________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六、运费:_________________乙方负责全程运费。
七、乙方违约责任1、乙方如不能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及时送货的,应赔偿由此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费用。2、因乙方提供甲方的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甲方损失的,应按照损失金额进行全额赔偿。3、乙方违背合同规定的其它一切行为与公司无关,一切法律、经济责任由乙方自负。
八、甲方违约责任甲方如不能按合同规定付款期支付乙方货款,须事先与乙方联系,说明原因及解决方案,获得乙方同意后,可延期支付款项。如甲方不能按合同规定付款期支付乙方货款且没有获得乙方同意,甲方应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九、特别说明甲方经办人必须严格遵守公司所签的采购合同,其采购的材料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及金额必须与合同内容一致,同时保证所购材料质量,定期向公司书面汇报相关信息、提供相关资料。乙方仅经办人签字而无甲方盖章的供货行为,本公司概不认可,一切法律、经济责任由经办人自负。
十、供货原则
乙方与甲方任何部门、人员有私自商业贿赂行为,一经核实,立即扣除供应商全部剩余帐期内全部货款,同时解除合同。
十一、保密条款1、在未取得双方事先许可的情况下,不得将本合同内容向第三方公开或泄露。2、乙方从甲方得到的采购信息,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第三方转让、公开、泄露或被使用。
十二、合同解除乙方有以下任何事项时,甲方不需要任何通知,可马上解除本合同。
1、违反本合同条款约定的行为或事实时;
2、在供应期间内,不能满足甲方数量及品质要求无能力供应时;3、被政府机关停止或取消营业资格给予处分时。
十三、合同纠纷解决甲、乙双方之间产生有关本合同的一切纠纷,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双方当事人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本合同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为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
税号:_________________税号: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装饰材料供货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所购装饰材料基本情况:
见附件
第二条 总价合同:
合同总价: 元。
第三条 质量标准:
乙方保证所供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以及甲方对产品的质量要求,乙方应随货提供产品合格证等证明文件。
第四条 供货:
供货时间及地点:按照甲方的通知分批次供应。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 3日内将货物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
第五条 安装:
安装方式为(乙方安装/甲方自装);选择乙方安装的,安装标
准为 《北京市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北京市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安装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安装条件。
第六条 付款方式:
乙方在货物交付给甲方并验收合格后,凭发票一次付清。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方按规定时间及方式向乙方付款。如未按规定时间付款,每延期一天,则向乙方支付应付款项的5‰违约金。
2、工程竣工后,甲方应及时对乙方进行验收,并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工作。每延期一天,则向乙方支付应付款项的5‰0违约金。
3、所供材料的品种、规格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应负责退、换,由于上述原因延误交货时间,每延期一天,乙方应按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如果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则乙方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5%的违约金。
5、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时间交货时,每延期一天,乙方应按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或向市场主办单位、消费者协会申请调解解决,也可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诉;协商、调解、申诉解决不成的,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甲方(章):
签订时间:
乙方(章):
签订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