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山开发的签约合同一定要认认真真的看好哦,今天小编就给大家分享一下承包合同,有时间的就学习一下吧 荒山开发承包合同阅读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 为发展林业生产,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荒山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作用,促进鲁山经济发展,根据上级开发荒山精神,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将自己所有的坐落在__________的荒山_____________ 亩发包给甲方从业种植等农业生产经营,地块南北长 __________ 米,东西长__________米,四至为南至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东至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________亩除外,土地示意图见本合同书附件
一)。
二、承包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承包费用为每亩每年______元,共计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
四、合同签字当日甲方向乙方预付________年承包费用______元(含其中一次性补偿毁掉原荒山杂树款),以后每年____月____日前付清当年承包款项。
五、对本合同条款,乙方已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获得村民代表会议全票通过(村民代表会议决议见本合同书附件
二)。乙方依据该决议并根据该次村民代表会议的授权与甲方签订本合同书。
六、甲方在开发承包荒山期间,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乙方所属村民,报酬由甲方承担。
七、甲方因植树需架设管道从河中取水,乙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项,发生纠纷由乙方负责解决。
八、甲方在荒山承包荒山期间,所规划树木株距之间原先种植的树木,可随时采伐;行距之间原先种植的树木在新栽树木成活率达到60% 以上后再采伐,所采伐树木由甲方自行处理。
九、乙方人员在采摘大南、小栗子时,不得破坏甲方承包范围内的树木,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十、甲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只能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农业用途;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甲方拥有原承包荒山范围内的一切使用权,乙方不得干涉。 十
一、乙方同意甲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甲方享有,乙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 十
二、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
三、本合同履行期间,不因下列情形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书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
1.甲方或乙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
2.甲乙双方名称改变;
3.乙方分离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村民委员会,或者乙方与其他村民委员会合并为一个村民委员会。 十
四、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合同视为本合同书的有机组成部分。 十
五、如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
六、本合同书自双方当事人签章之日起生效。 十
七、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签章) 负责人(签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关荒山开发承包合同书 (讨论稿) 甲方:县XX公司。 法定代表人: 乙方:村村民委员会(村民组)。 法人代表人:(村主任) 为充分利用和合理使用荒山资源,促进农业经济发展,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根据开发使用荒山精神,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将自己所有的坐落在正兜坑仔顶 的荒山20 亩发包给甲方从事养植等农业生产经营。地块南北长 米,东西长 米,四至为南至 ,北至 ,东至 ,西至 (土地示意图见本合同书附件
一)。包括承包范围内的废石池,废石渣场。
二、承包期限为: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2064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承包费用为每亩每年人民币 元,共荒山20亩计人民币 元(大写: )为________年承包费。
四、合同签字当日甲方向乙方预付________年承包费用 元,以后每年____月____日前付清当年承包款项。
五、对本合同条款乙方已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获得村民代表会议通过(村民代表会议决议见本合同书附件
二)。乙方依据该决议,并根据该次村民代表会议的授权与甲方签订本合同书。
六、甲方在开发承包荒山期间,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雇用乙方所属村民,报酬由甲方承担。
七、甲方因养殖需要设置建筑物、开挖水道以及养殖管理住房,乙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项,发生纠纷由乙方负责解决。
八、甲方在荒山承包荒山期间,原先种植的树木,可随时利用采伐,所采伐树木由甲方自行处理。甲方同时做好封山防火工作。
九、甲方取得荒山承包经营权后,只能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养殖用途;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甲方拥有原承包荒山范围内的一切使用权,乙方不得干涉。
十、乙方同意甲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甲方享有,乙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 十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
二、本合同履行期间不因下列情形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书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
1、甲方或乙方的法人代表负责人、经办人变更;
2、甲方或者乙方名称改变; 十
三、乙方分离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村民委员会,或者乙方与其他村民委员会合并为一个村民委员会,乙方分离或者合并均要继续承担实现合同约定事项。 十
四、合同期满后,双方可以协商继续承包事项,同等条件甲方有优先承包的权利。 十
五、合同期满双方解除合同后,甲方设置在承包山地上一切设施、建筑物归乙方接收所有。 十
六、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合同视为本合同书具有同等效力的组成部分。 十
七、如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立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
八、本合同书附上述《荒山地界示意图》《关于正兜村坑仔顶荒山承包决议书》附件2份。 十
九、本合同书自双方当事人签章之日起生效。 二
十、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县XX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乙方县镇村村民委员会(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荒山开发承包合同协议书XX公司 法定代表人 ,执行董事 乙方 县 乡村村民小组 负责人为发展林业生产,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荒山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作用,促进鲁山经济发展,根据上级开发荒山精神,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将自己所有的坐落在的荒山亩发包给甲方从业种植等农业生产经营,地块南北长米,东西长米,四至为南至,北至,东至,西至(大沟、小沟堰滩的栗子树亩除外)。
二、承包期限为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承包费用为每亩每年元,共计元(大写:)。
四、合同签字当日甲方向乙方预付年承包费用元(含其中一次性补偿毁掉原荒山杂树款),以后每年____月____日前付清当年承包款项。
五、对本合同条款,乙方已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获得村民代表会议全票通过。乙方依据该决议并根据该次村民代表会议的授权与甲方签订本合同书。
六、甲方在开发承包荒山期间,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乙方所属村民,报酬由甲方承担。
七、甲方因植树需架设管道从河中取水,乙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项,发生纠纷由乙方负责解决。
八、甲方在荒山承包荒山期间,所规划树木株距之间原先种植的树木,可随时采伐;行距之间原先种植的树木在新栽树木成活率达到60%以上后再采伐,所采伐树木由甲方自行处理。
九、乙方人员在采摘大南、小栗子时,不得破坏甲方承包范围内的树木,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十、甲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只能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农业用途;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甲方拥有原承包荒山范围内的一切使用权,乙方不得干涉。 十
一、乙方同意甲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甲方享有,乙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 十
二、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
三、本合同履行期间,不因下列情形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书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
1、甲方或乙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
2、甲乙双方名称改变;
3、乙方分离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村民委员会,或者乙方与其他村民委员会合并为一个村民委员会。 十
四、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合同视为本合同书的有机组成部分。 十
五、如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
六、本合同书自双方当事人签章之日起生效。 十
七、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XX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乙方 县 乡村村民小组(签章) 负责人(签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返
出租方:
法定住所地:
承租方:
法定住所地: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本着自愿、平等、有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租赁合同。
第一条房屋座落和面积:
甲方愿意将自有产权座落于临海经济开发区的面积为平方米工业用房租赁给乙方。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从__年月日至__年月日。
第三条房屋用途:
乙方承租房屋的用途是作为经营场地使用;作为办公场地使用。
第四条定价原则:
遵循当期的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第五条租金计算及支付:
乙方同意按合同约定的租金数额、时间以转帐支票或经甲方同意的其他支付方式,向甲方缴纳租金。年租金元,租金一年付一次。
第六条装修事宜:
承租期间,在不影响房屋现有整体结构的情况下,乙方有权自主装修。
第七条房屋维修:
在租赁期间,乙方有义务对出租房屋定期认真检修,以保证安全及正常使用。若因乙方使用不当,导致甲方供水、供电设备毁坏,乙方应负责维修并视情节严重情况进行赔偿。
第八条租赁登记和税费:
甲方应负责办理有关房屋出租证、许可手续,并缴纳有关税费。
第九条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交付出房屋给乙方使用的,每日应按年租金的万分之三支付给乙方违约金。
2、乙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应及时补交外,每日应按年租金的万分之三支付给甲方违约金。
第十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第十一条签署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成立生效。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1、甲方是一家依照中国法律适当设立并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欲非公开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股票发行”);
2、乙方是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具有保荐和承销资格的证券公司;
3、甲方聘请乙方作为本次股票发行的保荐人和承销商。
4、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请,将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行业规范以及本协议条款,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履行各项义务。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聘请乙方担任甲方本次股票发行的保荐人及主承销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本次股票发行的保荐和承销
1、股票种类、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募集资金总额、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_________________元;
本次发行为非公开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和募集资金总额以中国证监会最后核准为准。
2、承销方式
本次发行股票的承销方式采取代销的方式。
3、承销及保荐期间
本次发行股票的承销期限不超过90天。
保荐期间包括两个阶段:股票发行阶段和持续督导阶段。股票发行阶段自证券监管部门受理甲方的本次股票发行申请文件之日起,至甲方股票发行完毕之日止;持续督导阶段自甲方股票发行完毕之日起计算,为甲方股票发行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一个完整会计年度。持续督导期届满,如有尚未完结的保荐工作,乙方仍应当继续完成。
4、乙方保荐代表人的构成
乙方指派两名保荐代表人担任甲方本次股票发行的保荐代表人,同时指定一名人员为项目协办人。
5、甲乙双方的声明、保证和承诺
①甲方向乙方作出如下声明、保证和承诺:
其已向乙方提供了包含甲方及其本次股票发行的全部实质性信息和资料;包含的所有陈述均真实、准确、完整,且无误导成份;关于意见、意向、期望的陈述均是认真、适当地考虑了所有有关情况并基于合理的假设作出的,反映了合理的预期;不存在具有误导性的疏漏;自甲方上市以来的信息披露文件和本次发行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甲方的权益不存在被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损害的情形;甲方不存在违规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形。
②乙方向甲方作出如下声明、保证和承诺:
乙方保证具有保荐及承销本次股票发行的能力;乙方指定甲方本次股票发行的保荐代表人为;乙方保证这两位保荐代表人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甲方股票发行结束之日起都具备对本次股票发行的保荐资格(包括并不限于对证监会上报本次股票发行材料的资格);其已经证券监管部门注册登记并列入保荐人名单,其在本协议中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已经证券监管部门注册登记并列入保荐代表人名单,有权合法从事保荐工作;乙方不存在法律、行政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规定的不得担任甲方本次股票发行保荐人和承销商的情形;截止本协议签署之日,乙方及其指定的保荐代表人持续具有从事保荐工作的资格,未被证券监管部门从保荐人或保荐代表人名单中除名。
6.保荐工作的内容与乙方的保荐职责
①乙方应当尽职推荐甲方本次股票发行上市,并应承担以下保荐职责:?对甲方及其发起人、大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尽职调查、审慎核查,根据甲方的委托,组织编制申请文件并出具推荐文件。
组织协调中介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参与甲方本次股票发行的相关工作。?依法对股票发行文件进行核查,向证券监管部门出具保荐意见。
在提交推荐文件后,主动配合证券监管部门的审核,并承担下列工作:
组织甲方及其中介机构对证券监管部门的意见进行答复;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对涉及甲方股票发行的特定事项进行尽职调查或者核查;指定保荐代表人与证券监管部门进行专业沟通;证券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工作。
向证券交易所提交推荐书及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所要求的相关文件,并报证券监管部门备案。协助甲方作出发行和上市时机、发行价格等有关事项的决策。
②在持续督导阶段,乙方应当持续督导甲方履行规范运作、信守承诺、信息披露等义务,针对甲方具体情况确定持续督导的内容和重点,并应承担以下保荐职责:
督导甲方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大股东、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甲方资源的制度;
督导甲方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高管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甲方利益的内控制度;
督导甲方建立健全公司治理制度,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职责与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并督导甲方有效执行;
督导甲方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包括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为他人提供担保、对外投资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并督导甲方有效执行。
督导甲方有效执行并完善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并对关联交易发表意见;
督导甲方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持续关注甲方募集资金的使用、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持续关注甲方为他人提供担保等事项,并发表意见;
督导发行人与发起人、大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在业务、资产、人员、机构、财务等方面相互独立、避免同业竞争;证券监管部门规定及本协议约定的其他工作;在持续督导工作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报送“保荐总结报告书”。
③在持续督导阶段,乙方应持续关注以下事项:
甲方经营环境和业务状况,如行业发展前景,国家产业政策的变化,主营业务的变更等;
甲方股权变动和管理状况,如股本结构的变动,控股股东的变更,管理层、管理制度和管理政策的变化等;
甲方市场营销,如市场开发情况,销售和采购渠道,市场占有率的变化等;
甲方核心技术,如技术的先进性和成熟性,新产品开发和试制等;
甲方财务状况,如会计政策的稳健性,债务结构的合理性,经营业绩的稳定性等;
乙方为履行保荐职责所应关注的其他事项。
④乙方应对下列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对于需要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乙方应当就募集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和合规性发表意见;
对于需要披露的关联交易,乙方应当就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和合规性发表意见;
对于需要披露的担保,乙方应当就担保的合规性、是否采取反担保措施等事项发表意见;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