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订购销售协议汇编三篇

产品订购销售协议(通用3篇)

产品订购销售协议 篇1

合同编号:

购货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日期:签订地点:

为了增强甲乙双方的责任感,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标的名称、品牌、规格、数量、单价及交付时间

名称商标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提交货时间及数量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第二条产品的质量标准,按下列第(____)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

(3)无国家和部颁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

(4)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需方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产品标准名称和编号

第三条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第四条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

1.产品的交货单位:。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项执行:

(1)乙方送货

(2)乙方代运

(3)甲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

5.现场卸货由负责。

6.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

第五条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第六条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双方商定为元/。在合同期内,如遇交易产品市场价格发生较大变化,幅度超过±10%时,双方协商适当调整价格。

2.产品货款的结算:

第七条验收方法:

(1.验收时间;2.验收手段;3.验收标准;4.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5.在验收中发生纠纷等等。)

第八条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在紧急情况下,先行电话通知并承诺在特定时间内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已提出书面异议),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3.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十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九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0%—30%)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丢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十五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第十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有关法律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2.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其它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费用和胜诉方的律师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本合同自年月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分送甲乙双方的主管部门、银行(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购货单位(甲方):供货单位:(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开户行:开户行:

帐号:

产品订购销售协议 篇2

甲方:浙江鑫达建设公司天妃西妃八组团北标段二期工程项目部 乙方:平湖市当湖镇凯丽木业厂

根据《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向乙方定购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及金额:.

1、 以上单价包括所有木门的制作、运输、安装(包括安装五金配件)及其

他相关费用,不包括门的油漆和车库门锁。

2、 以上单价为一次性包干价,人工市场及材料市场无论如何变化,以上单

价均不作调整,乙方提供***。 二、 交货期限:

乙方根据甲方工程进度及时制作安装,配合甲方工程竣工验收。 三、 验收方法:

甲方按合同所订数量质量及技术标准验收,同时签具货物收货单,如出现质量事故,甲方有权拒收退货。

四、 结算方式及期限:

按月进度完成工程量的70%支付,竣工验收后支付至总工程款的80%,工程验收合格后一年内支付实际结算总价后的余款。

五、 其他事项:

乙方包工包料包安装,按图集及提供门样要求制作,配相关五金,并提供验收资料。

六、 安全事项:

乙方在制作、运输、安装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一切安全责任和赔偿责任。乙方不得擅自利用甲方的机具。若乙方擅自利用甲方的安全设施或其他机具,则须严格检查,确保安全。不论甲方是否同意,乙方在利用甲方的安全设施或其他机具时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一切安全责任和赔偿责任。乙方不得以使用甲方安全设施和其他机具为由,向甲方索赔。若乙方发生安全事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在施工期间,乙方施工人员均应由甲方统一管理,若在施工期间出现,乙方出现违规违章或非法活动,根据情节严重情况,罚款500-1000元/次,情节特别严重的送当地公安机关或相关单位处理,并且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七、 成品保护:

当乙方将成品运到场地后,材料保护工作由乙方自行承担,如果到场后,由乙方保护不当造成的偷盗丢失现象,由乙方自行承担。另外当成品门安装后,乙方及时做成品保护工作,谁损坏谁承担,按市场价进行赔偿。

八、本合同经双方负责人签定(盖章)后生效。乙方保证产品质量,按时交货,甲方按全合同所订的付款方式按时付款。违约责任,双方协商或按法律程序解决。

九、 如履中合同内容发生变更或规格尺寸修改,另订补充协议(双方签字生效。

十、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产品订购销售协议 篇3

合同编号:_________

供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

一、产品名称、商标、型号、厂家、数量、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

产品名称规格型号产地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含税)金额备注税价合计(含税)合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按国家标准验收。

三、交(提)货地点、方式及时间:需方仓库。

四、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由供方代办运输, 运费供方负担

五、包装方式:裸装

六、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本条参照第二条,外观及数量10天内提出异议,内部质量180天内提出异议。

七、结算方式及期限:转账或银行汇票。

八、违约责任:按《民法典》规定处理。

九、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1)因履行本合同发行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桂林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其它约定事项:随货开立增值税发票,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有效期限: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

供方

单位名称(章):桂林市富华物资实业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桂林市七星区普陀路97号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税号: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需方

单位名称(章):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税号: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鉴(公)证意见

经办人:_________

鉴(公)证机关章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注:除国家有关规定外,鉴(公)证实行自愿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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