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购合同十篇
受托方(甲方):_________
委托方(乙方):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委托甲方代购白银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品种规格
代购白银的品种、规格以乙方函电通知(包括数据电文形式)为准。
第二条交付地点、时间
货物交付地点为_________交易市场指定仓库,如有变动,双方另行协商。交货时间依乙方付款进度,双方另行确定。
第三条验收标准
甲乙双方认可的验收标准为:
1、一级标准胶(SCR5)、二级标准胶(SCR10)执行国标GB/T8081-__规定的各项品质指标;
2、三号烟片胶(RSS3)执行国际标准化组织ISO20xx:__规定的各项品质指标;
3、一级丁苯胶(SBR1502)执行国标GB12824-91规定的各项品质指标。
第四条数量及价格
代购白银的数量及价格以乙方拟在_________交易市场卖出的货物数量及价格为准,乙方以函电通知(包括数据电文形式)甲方。
第五条委托费用
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含销售收费),每吨最高不超过货值千分之一。
第六条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约定采用分期付款的方式,具体进度和额度如下:
1、合同生效日支付首期货款500元/吨;
2、代理期间,如双方议定的代购价格低于_________交易市场同品种白银的加权平均成交价格,乙方应及时支付该差额款项;
3、交货当日付足全额货款;
4、委托费用一并从货款中扣划。
第七条违约责任
1、若甲方根据上述代购的`价格和数量联系货物并与第三人形成相应合同关系,而乙方不能按上述付款方式如期支付货款,则甲方有权通过_________交易市场行使乙方向第三人的履约义务,由此产生的全部价格损失及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已付货款在承担损失后如有余额,由甲方返还乙方;若乙方已付货款不足以承担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
2、若甲方代购的白银不符合本协议第三条所述的验收标准,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3、若甲方未按双方约定的地点和时间交货,由此发生的运输费用及相关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争议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它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2、本合同经双方签章或以数据电文形式承诺同意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双方均以书面形式同意终止之日止。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年___月___日签约日期: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方就委托乙方代为采购______________事宜,在双方友好协商,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材料的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规格:______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______
单价:__________________
品牌: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合同金额
本合同项下材料的总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整)。
第三条:代购手续费
乙方收取甲方本合同项下材料总价款的_______%作为代购手续费。该费用含乙方代购行为中发生的采购管理、运输、保险等费用,为材料到甲方场地所发生一切费用。
第三条:结算方式
合同签订_______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材料总价款及相应代购手续费全款,同时乙方在_______日内将供货方以甲方单位名称为抬头开具的合同材料总额等额的增值税票(税率_______%)转交给甲方;该批材料相应的代购手续费由乙方为甲方开具普通发票。
第四条:交货地点
合同项下材料由乙方负责送到甲方指定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交货日期
甲方付款后_______天内,乙方代购材料需到达甲方场地待验。
第六条:甲乙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一)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将所需的材料详情及相关要求知会乙方,如所需材料的信息有所变动,应及时通知乙方;如因甲方未作出及时通知所引发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2、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原因致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合同材料到达甲方后,甲方有义务验收提货,如发现包装残缺,材料不符合合同的相关要求,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以便乙方与供货商协商相关赔偿事宜。
(二)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负责签订相关购货合同,并保证合同的相关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2、货物交甲方验收后,及时与甲方办理相关财务结算手续。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违约责任:乙方所交付的材料品种、规格、质量、技术不符合本合同相关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退货,收回已付货款,并由乙方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价款总额的_______%作为违约金;无特殊原因乙方逾期未交付材料的,乙方向甲方每日偿付合同价款总额的______________作为违约金。
(二)甲方违约责任: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材料,乙方向甲方收取合同价款总额的_______%作为违约金。
第八条:索赔
乙方应负责代理甲方向供货方进行索赔。
第九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有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合同签订地所在地法院解决。
第十条:其他
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本合同的所有附件具有与合同相同的法律效力。
三、本合同______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甲方(受委托方):
乙方(委托方):
经双方协商且乙方全权委托,同意按乙方指定条款签订汽车代购合同:
一、 标的:
二、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甲方必须保证代购汽车达到车辆生产厂家出厂标准,并按照《保修手册》具体规定对车辆进行指导保养。
2、所代购的汽车必须具有合法手续,若由于甲方提供的手续原因而导致不能上牌,乙方有权提出退车。
3、甲方确保该车为正规进口手续,合法有效。
4、交车地点:厦门欧美规
4、 卖方提供的车辆必备的手续有:货物进口证明书(关单)、车辆检验单(商检单)、报关单复印件及购车发票。
三、验收标准
1. 提车时,按车辆出厂标准由乙方委托的代表验收,如有异议应当场提出,车辆交接完毕后因乙方人为因素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如果乙方单方取消协议或所订车辆到达协议交接地点,甲方发出交接提车通知两日内,乙方无正当理由未来办理交接提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2. 甲方单方取消协议或未履行到期交付车辆义务,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3. 非因甲方行为,乙方不予退车。
4. 商品外观质量由乙方提车时当场验收,乙方提车后,即视为甲方履行完供货义务。
5. 所售车辆质量保证由厂方提供,以厂方出具的保养服务配套条款为准,如属质量问题,请直接同厂家联系,对相关间接损失,卖方不负任何责任,若乙方要求,甲方有协助乙方与生产厂家维修站联系的义务。
五、所有权的转移:
乙方未付清货款前,车辆的所有权属于甲方。
六、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当发生纠纷时,双方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由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裁决。
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以乙方名义购买房屋一事达成以下协议条款:
一、甲方以乙方名义购买房屋一套,该房屋座落于,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平方米,公摊面积平方米),房屋由公司开发建设,现正在建设当中,交房时间为,房屋一共层,购买房屋位于第层,房屋的购买总价格为元。付款方式为银行按揭付款,首付元,余款元以银行按揭方式支付。(具体内容以商品房购房合同为准)
二、乙方配合甲方购买该套房屋,在购买该套房屋过程中,任何以乙方名义交纳的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支付给公司的购房定金、首付款、办理银行按揭所支付的费用、维修基金、配套费、物业费、契税等等)均为甲方所支付,除非甲方出具特别声明该款项为乙方代为支付。
三、购买该套房屋的所有手续由乙方配合办理后交由甲方保管。
四、如因购买该套房屋与公司发生争议,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办理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出具委托协议委托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人与公司协商或参与诉讼等。
五、乙方代甲方购买的该套房屋产权百分之百归属于甲方,甲方对该房屋享有完全的所有权。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处分该房屋,乙方不得处分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自行居住、出租、抵押、转让。如果乙方擅自转让或抵押,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按照转让或抵押时该房屋市场价的百分之一百五十赔偿甲方损失。
六、乙方因购买过程中管理房屋所产生的必要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本协议主要用于证明本协议所约定的房屋产权归属于甲方之用。当甲方要求将房屋过户到甲方自己名下或甲方指定人名下时,乙方应以无偿赠与方式或其他甲方要求的方式配合将房屋过户到甲方或甲方指定人名下,过户所产生的费用全部由甲方承担。
八、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购房合同复印件作为本协议的附件,由双方签字确认。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客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着为中国精英阶层提供“环保、低碳、健康、细致、时尚的设计、施工、集成产品、有机整体住宅装饰”解决方案的主导思想,甲乙双方经过协商,甲方委托乙方代购主材,并达成如下协议:____
一、代购主材产品选购
甲方前期选购主材产品时,乙方将根据甲方的居室要求推荐并挑选符合设计风格和要求的主材并计算准确的所需数量。
二、代购主材产品明细
甲方选定主材产品后,乙方需按照甲方最终确定的产品明细填写《主材报价表(预算)》,并与甲方核实相关主材名称、型号、规格、颜色、价格等项目。甲方审核无误后,签字确认。后期产品配送即以此《主材报价表(预算)》为依据。《主材报价表(预算)》详见附件1。
三、代购主材货款、佣金及付款方式
1、主材报价总额(小写)¥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主材报价详见附件1。
2、付款方式:____本次付款分为两次结清,在该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需付清总款的________%,产品安装完成后甲方予以结清余下________%的款项。
四、代购主材产品供货
甲方交纳该合同的合同全额后,乙方保证其所提供的主材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五、代购主材验收方式
货品验收采取(两种方式任选其一,并在相应位置签字)
1、甲方自行派人验收,验收人: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字:__________
2、甲方委托乙方验收,验收人:______________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特别声明:____考虑到各方面因素,建议甲方选取1方式验收,以免出现不必要的争议!
六、代购主材验收规定
1、货到甲方工地,甲方或甲方委托方及供货商共同检验货品。如供货商产品经双方检验确有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事实,乙方须协调供应商无条件退货,并有义务协助甲方追究厂商的产品质量责任。
2、验收通过后,甲方及甲方委托人需在供应商的相关单据上签字确认。如届时甲方或甲方委托人因个人原因不能到达现场签收,则视为乙方将产品按甲方要求送达(即:____甲方对相应产品花色、型号、数量及质量无异议)。
3、部分材料需工厂制作,现场安装。对此甲方需在安装完毕后进行验收。
4、签定《主材代购协议》后,由乙方按施工进度组织主材按时到现场。材料到场时甲方或甲方委托人与乙方共同及时验收,以便乙方进行施工。(如甲方不能到现场,由甲方委托人验货,以相应的委托书为准)
七、代购主材退、补货
1、施工中需补货时,乙方需提前________天通知甲方到乙方财务处补齐货款。如甲方不能及时到乙方财务补齐货款,乙方可告知甲方,并以其他产品的余款予以补足。如甲方在乙方财务交纳的主材代购款余额不足时,乙方有权利单方终止代购行为,待余额补足后继续为甲方提供代购服务。由此造成的工程不能如期交工,则视为甲方同意工期顺延。
2、签定《主材代购协议》后,定制产品和特殊产品(门、门窗套、橱柜、衣柜柜体、衣柜柜门、墙纸、石材等)退单或减项减量需缴纳发生额的全额款项。
3、货到工地后因甲方原因退货,甲方须向乙方支付材料来回托运费、损耗和退货费用。若已经施工甲方另外支付乙方该项目的施工费、材料费、拆除费等。
4、主材商家若不提供免费运输、搬运,则相应费用由甲方承担。
5、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工程所选用主材成都市场缺货,甲方需同意乙方代购同等档次材料代替。
6、主材的生产及安装周期不在工程约定的工期内,具体的安装时间详见各产品订货单。
7、甲乙双方关于主材委托代购的相关事宜均以书面形式签字确认。
八、代购主材产品结算
甲方所定主材退、补货完毕后,需带全供应商给的送、退、补货凭据与乙方核对实际发生主材明细,按照代购产生实际金额进行结算,多退少补(享有乙方优惠活动的,待交纳工程尾款后,一并结算)。
九、有效期限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结算完毕后,协议自行终止!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委托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委托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详细送货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
客户: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交易商: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商接受客户的委托,就代办_________事项,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代购代销事项
交易商受客户的委托,就_________一事,提供行纪服务。
第二条代购代销事项的具体要求
1.品名:_________
2.规格:_________
3.型号:_________
4.数量:_________
5.质量: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6.价格:_________
第三条佣金的计算
1.交易商完成代购代销事项后,可以根据交易成交额(人民币)按照下列比例收取佣金。国家另有规定或者双方另有合同约定的除外。
(1)1万元以下(含1万元)的,为6%;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为3%;
(3)超过1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为2%;
(4)超过1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为0.5%;
(5)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为0.3%。
2.交易商的佣金,由客户负担,但有合同特别约定的除外。
3.交易商在办理代购代销事项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税均由客户承担。此等费税包括但不限于关税、增值税、保险费、仓储费、商检费、运输费等。若费用由交易商代垫,则客户依交易商提供的有效凭证进行结算。
4.客户应在代购代销事项完成后_________日内向交易商支付佣金,将佣金及其他费用汇至交易商指定的帐户_________。
第四条履行期限及履行地点
1.履行期限不明的,客户可以随时要求交易商交付代购代销购买的商品,但应当给交易商必要的准备时间。交易商要求给付酬金、费用的,由商业习惯的从习惯,无商业习惯的自实施行纪行为完毕之时,可以行使报酬请求权,客户也应于此时支付报酬、费用。
2.履行地点不明确的,客户给付报酬费用的,应当在交易商住所地或主营业所进行,交易商交付卖出商品的价款,应在客户住所地或主营业所进行;交易商交付买入的商品的,应在交易商住所地或主营业所进行。
第五条交易商的权利义务
1.交易商处理代购代销事务支出的费用,由交易商负担。
2.交易商占有代购代销物的,应当妥善保管代购代销物。
3.代购代销事务进行状况的报告义务
4.代购代销物交付给交易商时有瑕疵或者容易腐烂、变质的,经客户同意,交易商可以处分该物;和客户不能及时取得联系的,交易商可以合理处分。
5.交易商处理代购代销事务取得的财产,应当转交给客户。
6.交易商低于客户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高于客户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应当经客户同意。未经客户同意,交易商补偿其差额的,该买卖对客户发生效力。
7.第三人不履行义务致使客户受到损害的,交易商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交易商与客户另有约定的除外。
8.交易商高于客户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低于客户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可以按照约定增加报酬。
9.客户对价格有特别指示的,交易商不得违背该指示卖出或者买入。
10.经交易商催告,客户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的,交易商可以提存代购代销物。
11.交易商卖出或者买入具有市场定价的商品,除客户有相反的意思表示的以外,交易商自己可以作为买受人或者出卖人。交易商仍然可以要求客户支付报酬。
12.代购代销物不能卖出或者客户撤回出卖,经交易商催告,客户不取回或者不处分该物的,交易商可以提存代购代销物。
13.客户逾期不支付报酬的,交易商对代购代销物享有留置权。
14.交易商不得与第三方串通,损害客户的利益。
15.交易商不得骗娶占用客户的款物。
第六条客户的权利义务
1.交易商按照约定买入代购代销物,客户应当及时受领。
2.交易商完成或者部分完成代购代销事务的,客户应当向其支付相应的报酬。
3.客户应当向交易商提供真实可靠的相关资料。
4.客户应当向交易商如实说明代销物存在的瑕疵。
5.客户不得隐瞒与代销事项有关的重要事项,提供不真实信息或者要求提供违法服务。
6.客户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向交易商支付佣金。
7.客户应保证自己提供资料的真实性与合法性。
8.客户有权要求交易商按照自己的指令从事贸易活动。
9.客户发现交易商违反了合同约定时,有权拒绝接受因交易商的行为所产生的任何法律后果。
10.客户发现交易商违反了合同约定时,有权拒绝支付酬金和偿还费用。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交易商违约责任
(1)交易商违反按照客户指示从事代购代销事项的义务,须对因此给客户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交易商对其占有的代购代销物未尽妥善保管义务,须对因此给客户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3)交易商在未经客户同意而处分代购代销物时,未采取合理处分措施,须对因此给客户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4)交易商未将为客户从事代购代销事项所取得的利益及时转交给客户,因此给客户造成损失,交易商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交易商未将该款项及时转交给客户,交易商应当向客户交付该款项并偿付利息,因此给客户造成损失,交易商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客户违约责任
在交易商完成或部分完成代购代销事务的,客户未按时向其支付相应的报酬,交易商可以向客户请求支付报酬及其迟延利息。
第八条声明及保证
客户:
(1)客户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客户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客户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交易商:
(1)交易商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交易商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交易商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第九条保密
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第十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二条合同终止
1.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不再续签合同的;
2.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在代购代销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客户代购代销的事项不可能完成;
7.行纪合同当事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破产。
8.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第十三条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十五条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十六条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七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效力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经法定代表人签章后生效。有效期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十九条争议处理
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或向市场主办单位、消费者协会申请调解解决,也可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诉;协商、调解、申诉解决不成的,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二十条变更
对本合同的变更或补充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卖方应承担的责任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第二十一条解除
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注销合同,必须提出充分理由,经双方协商。提出注销合同一方须向对方偿付注销合同部分总额_________%的补偿金。
第二十二条杂项
双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为:_________。
(1)为保证双方能及时交换意见,约定以电子邮件作为商议合同条款交换意见的方式。收到对方合同草案或意见,必须在_________个工作日以内,确定或修改,并发电子邮件给对方。过期答复,则本合同条款可以提出重新商议。
(2)本合同自签约日起生效。在合同执行中,对其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和增减,都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并签署书面文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发生法定不可抗力事件(如火灾,水灾,地震,战争等)时,甲方以有效证明及时通知乙方,本合同终止执行,已发生的费用不再退还或结算。
(4)本合同用中文打印,一式_________份,乙方、甲方、合同签订地的公证处、合同签订地的技术合同登记机关及双方所在地的专利管理部门各存一份。本合同及以后双方的重要来往函件不论寄或发(挂号邮寄件、电子邮件发的扫描件、传真件),以中文打印并签字盖章为有效。
(5)本协议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客户(盖章):_________交易商(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租方:
承租方:
本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订。
第一条 出租方的权利
1.租赁期内拥有租赁车辆所有权。
2.依合同相关条款向承租方计收租金及约定费用。
第二条 出租方的义务
1. 向承租方交付技术状况为一级标准、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以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2. 交接租赁车辆时如实提供车辆状况信息。
3. 承担保险公司相关条款范围内的因交通事故或盗抢造成的租赁车辆现值损失;由于承租方未及时通知出租方、保险公司、交通管理部门造成保险公司拒绝赔付的,全部车辆现值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4. 承担保险公司相关条款范围内的第三者责任险。
5. 对所获得的承租方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6.合同到期,承租方结清全部租赁款后,根据合同约定,出租方按照承租方意愿:
⑴收回租赁车辆,除依照本合同及附件的规定应扣除的费用外,剩余押金归还承租方。
⑵以承租方支付的押金款冲抵购车款,将车辆过户给承租方或承租方指定的第三方。出租方协助承租方办理过户手续,过户手续费由承租方负担。如过户时须提供占地证明等手续,由承租方自行解决。
第三条 承租方的权利
1. 租赁期内拥有租赁车辆使用权。
2. 有权获知保证安全驾驶所需的车辆技术状况及性能信息。
3. 有权获得出租方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应服务。
4. 合同到期,承租方结清全部租赁款后,承租方可以选择退还车辆或以支付的押金款冲抵购车款,购买车辆。
第四条 承租方的义务
1. 如实向出租方提供驾驶证、身份证、户口簿、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等身份证明资料。
2. 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及约定费用。
3. 按车辆性能要求、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租赁车辆。
4. 妥善保管租赁车辆,维持车辆原状。未经出租方允许,不得擅自修理车辆,不得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
5. 按规定期限对租赁车辆进行车辆年检及维修保养。
6. 保护出租方车辆所有权不受侵犯。不得转卖、抵押、质押、典当、转借、转租租赁车辆。
7. 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被盗抢时,应立即向公安、交管、保险公司等部门报案并在12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协助出租方办理相关手续。由于承租方未及时通知出租方、保险公司、公安及交通管理部门,造成保险公司拒绝赔付的,车辆现值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8. 承担不高于20%的因交通事故或盗抢造成的租赁车辆现值损失;由于承租方未及时通知出租方、保险公司、交通管理部门造成保险公司拒绝赔付的,车辆现值损失由承租方承担,承担因交通事故引发的其他责任。
9. 保证租赁车辆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在租赁期内,如承租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出租方。
第五条 租赁车辆状况
出租方提供的租赁车辆为 。车号 ,颜色 ,发动机号码 ,车辆识别号码 。
第六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月。
第七条 租金、押金及违章保证金约定
1.单车车辆租赁价格为人民币¥元/月,租金合计人民币元整 。
2.承租方应于本合同签定之日,支付抵押金 3.承租方不可自行将押金抵作租金。
4.合同期满或双方协议解除合同后叁个月,经交通管理部门确认该租赁车辆在履行合同期内没有未处理交通违法行为,出租方应将违章保证金全额退还承租方。
5.租金采用预付费方式,租金按支付。根据承租方情况,每支付租金日期最迟不得超过 。
6.租金、押金及违章保障金一经商定,不随国家政策及市场变化而变动,双方必须严格按合同规定执行。
第八条:租赁汽车质量问题的处理(特指在汽车生产厂家承诺的索赔期内车辆)租赁汽车质量问题应由出租方负责向厂家索赔。索赔过程承租方有权参加。超出厂家规定索赔期限和项目,与出租方无关。承租方无权以租赁汽车存在质量问题为由解除本合同,承租方应自行解决索赔期后和索赔范围之外的质量责任。
第九条 保险约定
1.出租方负责在本合同签署之日为车辆投保,被保险人为出租方。险种必须为第三者(20万元以上)、车损险、盗抢险、不计免赔险,并使之在合同履行完毕之前持续有效,保险费用由承租方承担。保单复印件交承租方。
2.租赁车辆在履行合同期内发生交通事故及其他原因造成车辆损失,车辆损失保险公司理赔不足部分由承租方承担。
3.双方商定,在履行合同期内所有国家规定的车主负责制中,车主应承担的所有责任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并承诺保证承担全部车主责任。
4. 在履行合同期内,与本合同指定车辆有关的任何违规、交通违法及肇事行为,均由承租方承担全部损失(含保险公司不予理赔的车辆损失)及全部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车主责任、驾驶员责任以及相关的所有民事赔偿责任),造成出租方损失的,承租方须赔偿出租方所有损失(合同预期利益损失包括在内)。
5.在履行合同期内,发生交通事故及其它原因造成车辆及人员伤害等损失,由承租方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费用及责任。
6.在车辆产权未过户到承租方或承租方指定的第三方期间,车辆发生被盗、灭失情况,由承租方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费用,出租方不再返还已收取的租金及押金,承租方须在上述情况发生后两日内结清全部的租金。
7.由于事故处理、车辆维修/保养/车检、车辆被扣等原因造成的,任何承租方未使用租买汽车的期间的租金照付,不得扣除。
8.在租金全部结清前,租赁车辆若发生全损或推定全损(经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定损后),使承租车辆无法继续使用,出租方不再返还已收取的租金,承租方须在保险公司定损后两日内结清全部租金,车辆残值归承租方所有。
第十条:车辆的保养、修理
1.在合同履行期间,承租方应对租赁车辆按国家有关技术规定进行定期保养和检修,以保证其良好的运行车况及承租方使用的安全性。
2.承租方须保证其驾驶员有证按章驾驶。
3.承租方对租赁车辆承担保管责任。
第十一条:违反合同的处理
1.如承租方未按时支付租金或未按合同规定履行义务时,出租方有权收回车辆、解除合同并采取下列措施:
A 要求承租方即时付清租金余额及一切应付款项。
B 从抵押金中扣除或由承租方支付相当于未履行合同部分租金的20%的违约金。
2.当承租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支付应付的租金时,出租方除有权采取上述前款规定的所有措施外,有权按应付租金12‰的标准,每日向承租方收取滞纳金。滞纳金将从承租方支付抵押金或每次交付的租金中先行扣抵,直至承租方向出租方付清全部逾期租金及滞纳金为止。
3.租赁车辆过户到承租方名下前,租赁车辆所有权属于出租方,不得作为承租方财产列入破产清算范围。承租方在租赁车辆过户到承租方名下前,不得将租赁车辆抵押、出售、还债、出资或作其他处分行为(除非承租方已结清所有租金及一切应付款项)。承租方不得将租赁车辆用于非法行为。
4.在车辆产权未过户到承租方或在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出租方原因未及时对车辆进行年检、交纳保险、车船使用税而给承租方造成的罚款或损失由出租方承担。由于承租方原因造成本条所述损失,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方有提醒出租方办理相关手续的义务。
第十二条:
合同到期后,承租方未结清租金及其他应付款项的,出租方有权收回租赁车辆、解除合同,并有权采取第十一条之第1款和第2款规定的所有措施。承租方无权对租赁车辆主张任何权利。出租方如办理过户与上级公司资产管理规定相冲突,承租方允许推延过户期限一年。期间该车按国家规定应交纳的各种税费、保险费等费用由承租方支付,出租方代为办理。出租方可根据承租方要求将车辆过户至承租方或由承租方指定的第三方。 办理过户时,全部费用由承租方承担。租赁车辆延期过户的,承租方应继续向出租方交纳保险费、验车费、车船使用税及代管费等相关费用并继续对车辆使用期间引发的各种责任及造成的各种损失负全部责任。同时承租方按出租方规定政策就车辆代管的事宜签订相关协议。并每天向出租方支付50 元整牌照代管费。
第十三条:合同的修改及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及所有附件的修改必须由合同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方能生效。在履行合同期间如发生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本合同当事人均有权向太原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第十四条:合同及附则
1.本合同执行中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书正本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3.本合同在
第十五条:特别约定
出租方(盖章)委托代办人(签字)地址:
开户行: 账号:
电话: 邮编: 日期: 年 月
承租方(盖章) 委托代办人(签字):
地址: 电话: 邮编:日期: 年 月 日 日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购买水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代购物品的标、型号、数量
2、款项及支付
本协议总价: 元人民币(¥ ),含运费。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应立即安排代购事宜,并将确定购买的水泥告知甲方,并请甲方确认。甲方确认无误后,应将协议总价金额支付给乙方。
3、购买及交付
乙方收到甲方全部款项后3日内,应立即进行购买。购买后应将 购买的水泥及增值税发票一并送达至甲方所在地(送达地址: )。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各执一份,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日期: 日期:
甲方:
乙方:
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购钢材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本合同规定了双方的义务及权利,双方应遵照执行。合同条款如下:
一、订货:
乙方拥有钢厂产品期货资源以及现货资源可向甲方提供代购服务。甲方所代购产品仅限用于配套乙方及关联单位。
1、期货订购
1.1 订货时要遵循“按需订货,按月订货”的原则。甲方根据实际生产计划和供货储备情况,预测次月的板材需求,在订货时以此预测数作为主要参考,并向乙方提出订货需求。
1.2 每个月20号前(节假日则提前),甲方需提交次月的《钢材委托代购申请单》(以下简称《申请单》,详见合同附件1),甲方经由其法定代表人/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有效。原则上单一品种的钢材起订量为25吨/月,具体以钢厂单一品种最低起订量要求为准。
1.3 乙方依据甲方的《申请单》与钢厂下采购订单。乙方与钢厂正式采购合同签订后,于1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下发《销售确认函》(以下简称《确认函》,详见合同附件2)。甲方在收到乙方的《确认函》并确认其中内容无误后,5个工作日内将《确认函》签字盖章后递交至乙方。甲方逾期不递交的,视为接受《确认函》中的内容条款。
2、现货订购
2.1 甲方至少需提前7个工作日提交《申请单》,要求写明:申请采购的原因,钢材的规格、品种、数量、零件名称、使用车型以及需求到货时间等订购信息。
2.2 乙方寻找符合需求的成本最低的钢材资源后,按期货订购流程订货。
二、交货期:
订货月订货截止日交货月例 如建议使用月
订货月份交货月份
当月当月25日订货后次月20__年1月20__年2月20__年3月
钢厂的交货期是交货月至次月15号,即钢材在交货月至次月15号之间交货都是正常的(保证合同订单交付率80%),符合规定的。经二次加工以及运输至柳州(青岛或重庆)则需另计时间(特殊节假日等时间可能会有所延长)。如因甲方生产急需或钢厂资源紧张造成缺货的,甲方需提前通知乙方,同时乙方有义务向钢厂催货,但不能承担逾期到货的风险。
三、交货数量:
以钢厂实际出货数量为准,根据钢厂规定,允许其与订购数量有±10%的差异。
四、仓储:
4.1 仓储:甲方委托乙方代购的钢材,根据需求可指定乙方发往乙方加工中心或者仓储单位。自到货之日起提供3个月(90天)的免费仓储。
4.2 对当月到货的钢材,原则上要求甲方在到货之日起三个月内(90天)全部提完。甲方应积极按期提货,如无特殊说明且到货之日起超三个月(90天)不提货的,乙方有权对到货之日起超三个月(90天)的钢材采取如下措施:从甲方在乙方及乙方关联单位供货所产生的应收货款进行抵扣。
4.2.1 由于甲方超期未提造成的一切额外的费用及其所有损失,将全部由甲方承担。
五、销售政策
销售单价=乙方各项采购成本(钢厂出厂价+长途运输费+仓储费+加工费[按需])+对应钢厂销售加价政策。
六、结算方式
结算方式:抵款、现金转账、银行承兑汇票。
抵款方式:甲方填写《供应商抵款申请审批表》(详见合同附件3),申请以甲方在乙方或乙方关联单位账上的货款支付该批采购的钢材货款,抵款结算手续按照乙方或乙方关联单位的有关管理规定执行;若甲方在乙方或乙方关联单位账上货款余额不足或者当月预计供货金额不足以抵扣所提钢材货款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做好变更为现金或银行承兑汇票的付款计划。扣款方式:甲方当月提货,抵当月甲方上账款。
七、提货流程:
7.1 提货流程:乙方开具《提货函》(详见合同附件4),《提货函》经乙方相关人员签字确认、盖章后视为有效,甲方持有效的《提货函》至乙方的第三方仓库办理提货。
7.2 乙方将有效的《提货函》提供给甲方时,视为该《提货函》中钢材已交付给甲方,且钢材损毁、灭失等一切风险一并转移至甲方,因甲方不按要求提钢材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八、质量异议处理
原则上根据钢厂质量异议处理标准执行,乙方有义务协调钢厂技术人员到现场解决质量问题,并负责与钢厂索赔事宜。
九、违约责任:
9.1 任何一方因违反本合同条款而造成对方利益损失的,利益损失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9.2 双方如有争议,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未成的,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合同有效期及其他
10.1 本合同有效期自20__年1月1日至20__年12月31日止。合同到期后如双方无异议则自动续签;如需终止合同,必须至少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业务终止后,双方均应按本合同约定处理完库存钢材及相关事宜。
10.2 《钢材委托代购申请单》、《销售确认函》、《供应商抵款申请审批表》、《提货函》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3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两份,双方签字盖章有效。
甲方: 乙方: 柳州五菱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韦宏文
授权委托人: 授权委托人:
日 期: 日 期
合同编号: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就委托乙方代为采购 设备事宜,在双方友好协商,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设备的名称、规格、单价、原产地(设备详情见合同附件)。
第二条:合同金额:本合同项下设备的总价款为人民币 元整。
第三条: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五日内,甲方将合同价款总额的 即人民币汇入乙方指定账户内;余款即人民币装调试验收合格后 日内汇入乙方指定账户。
第四条:交货地点:由乙方负责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内,有关运输费用由 支付。
第五条:交货日期:第一笔货款入账后 内发货。
第六条:甲乙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一) 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 将所需的设备详情及相关要求知会乙方,如所需设备的信息有所变动,应及时通知乙方;如因甲方为作出及时通知所引发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2、 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原因致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 合同设备到达甲方后,甲方有义务验收提货,如发现包装残缺,设备不符合合同的相关要求,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以便乙方与供货商协商相关赔偿事宜。
(二) 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负责签订相关购货合同,并保证合同的相关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2、货物叫甲方验收后,及时与甲方办理相关财务结算手续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 乙方违约责任:乙方所交付的设备品种、规格、质量、技术不符合本合同相关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退货,收回已付货款,并由乙方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价款总额的金;无特殊原因乙方逾期为交付设备的,乙方向甲方每日偿付合同价款总额的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
(二) 甲方违约责任: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设备,乙方向甲方收取合同价款总额的 作为违约金;甲方逾期支付设备款,甲方向乙方每日偿付合同价款总额的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
第八条:索赔:
乙方应负责代理甲方向供货方进行索赔,
第九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有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被告所在地法院解决。
第十条:其他;
一、 本合同自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 本合同的所有附件具有与合同相同的法律效力;
三、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经办人; 经办人: 开户行及账号:
年 月 日 开户行及账号: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