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贸购销合同合集(精选15篇)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商贸有限公司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商贸有限公司
订立合同双方:______________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商贸有限公司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商贸有限公司
供需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信守执行。
第一条商品类别、金额、备注: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商品质量标准
商品质量标准可选择下列第3项作标准:
1、附商品样本,作为合同附件。
2、商品质量,按照/标准执行。(副品不得超过/%)。
3、商品质量由双方协定。
第三条商品单价、合同总金额及付款方式
1、商品定价,供需双方同意按/定价执行。如因原料、材料、生产条件发生变化,需变动价格时,应经供需双方协议。否则,造成损失由违约方承担经济责任。
2、合同总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________元
3、付款方式
未含税价合同签字生效后,需方在货到之日前向供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95%,即需方向供方支付¥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元整。结算方式:银行承兑汇票或银行转账。
第四条包装方式及包装品处理/。
(按照各种商品的不同,规定各种包装方式、包装材料及规格。包装品以随货出售为原则;凡需退还对方的包装品,应按铁路规定,订明回空方法及时间,或另作规定。)
第五条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该方当事人的责任。
第六条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纠纷,签订合同双方不能协商解决时,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七条合同执行期间,如因故不能履行或需要履行或需要修改,必须经双方同意并互相换文或另订合同,方为有效。
第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高碑店市人民法院裁决。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4份,双方各执2份,自双方当事人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供方:__________商贸有限公司需方:_______________商贸有限公司
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供应商:__________________
零售商:__________________
使用说明
一、适用范围
本合同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具有商业零售性质的超市、大型超市、仓储式会员店及便利店与供应商之间就商品进货购销事宜所确立的合同关系。
二、词语定义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本合同中下列词语应当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含义:
1、商品购销:是指供应商与零售商之间建立商品买卖关系,零售商向供应商采购商品并自行组织销售,按照所采购商品的数量和金额向供应商进行结算的商业模式。
2、零售商:是指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直接向消费者销售商品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
3、供应商:是指直接向零售商提供商品及相应服务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包括制造商、经销商和其他中介商。
4、委托代理人:是指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权代表供应商或零售商处理订货、验收、入库、销售、退换货、结算等各个环节相关事宜的授权代表。
5、订货:是指本合同有效期内,零售商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原则、流程和方式,向供应商订购约定商品的活动。
6、促销服务费用:是指本合同有效期内,供应商因零售商提供各种形式的`促销服务所应当支付的费用,包括零售商以提供宣传服务等名义所收取的商品价款之外的全部费用。
7、对帐:是指供应商与零售商之间就购销商品订货、入库、退货、库存等数量和金额进行核对的行为。
8、对帐周期:是指供应商按照本合同及订单约定向零售商提供商品后,双方以固定的期间或时间为标准而确定的有规律的核对帐目的周期。
9、对帐日:是指零售商为了工作便利所指定的某一类商品供应商固定的对帐日期。
10、结算:是指零售商根据从供应商处购入商品的数量、金额,向供应商支付货款的行为。
11、铺货期:是指供应商将订单商品交付给零售商之日起,至结算周期前零售商占用商品的期间。
12、结算周期:是指铺货期满之日至零售商第一次应向供应商支付货款日的期间,此后零售商均应当以此期间为标准、依第一次应当向供应商支付货款的日期类推,同供应商办理结算的固定周期。
三、合同文件及组成
1、合同成立文件如下:
(1)本合同
(2)订购商品清单
(3)双方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4)促销服务协议
(5)商品价格变动文件
(6)商品样品及各种附随文件
(7)双方营执照业(复印件)
2、合同履行文件如下:
(1)订单及订单确认
(2)商品交付或验收、入库文件
(3)商品退换货文件
(4)商品对帐文件
3、合同履行过程中,供应商、零售商之间有关商品购销、质量、包装等变更事项及违约行为确认的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4、上述文件形式不限于双方文字协议、通知、信函、传真等,包括零售商通过销售库存微机网络管理系统打印的各种交易、对帐记录。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供方:(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供需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信守执行。
第一条商品质量标准
商品质量标准可选择下列第3项作标准:
1、附商品样本,作为合同附件。
2、商品质量,按照标准执行。(副品不得超过)。
3、商品质量由双方协定。
第二条商品单价、合同总金额及付款方式
1、商品定价,供需双方同意按定价执行。如因原料、材料、生产条件发生变化,需变动价格时,应经供需双方协议。否则,造成损失由违约方承担经济责任。
2、付款方式
未含税价合同签字生效后,需方在货到之日前向供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95%,即需方向供方支付¥8120xx00元,大写:捌仟壹佰贰拾万元整。结算方式:银行承兑汇票或银行转账。
第三条包装方式及包装品处理
(按照各种商品的不同,规定各种包装方式、包装材料及规格。包装品以随货出售为原则;凡需退还对方的包装品,应按铁路规定,订明回空方法及时间,或另作规定。)
第四条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该方当事人的责任。
第五条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纠纷,签订合同双方不能协商解决时,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六条合同执行期间,如因故不能履行或需要履行或需要修改,必须经双方同意并互相换文或另订合同,方为有效。
第七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高碑店市人民法院裁决。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2份,双方各执1份,自双方当事人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方:(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供需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信守执行。
第二条 商品质量标准
商品质量标准可选择下列第 3 项作标准:
1、附商品样本,作为合同附件。
2、商品质量,按照标准执行。(副品不得超过)。
3、商品质量由双方协定。
第三条 商品单价、合同总金额及付款方式
1、商品定价,供需双方同意按定价执行。如因原料、材料、生产条件发生变化,需变动价格时,应经供需双方协议。否则,造成损失由违约方承担经济责任。
2 3、付款方式
未含税价合同签字生效后,需方在货到之日前向供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95%,即需方向供方支付¥8120xx00元,大写:捌仟壹佰贰拾万元整。结算方式: 银行承兑汇票或银行转账。
第四条 包装方式及包装品处理 / 。
(按照各种商品的不同,规定各种包装方式、包装材料及规格。包装品以随货出售为原则;凡需退还对方的包装品,应按铁路规定,订明回空方法及时间,或另作规定。)
第五条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该方当事人的责任。
第六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纠纷,签订合同双方不能协商解决时,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七条 合同执行期间,如因故不能履行或需要履行或需要修改,必须经双方同意并互相换文或另订合同,方为有效。
第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高碑店市人民法院裁决。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 2 份,双方各执 1 份,自双方当事人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供应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零售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商品进货购销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订购商品
1.商品的种类、品名、品牌、规格、生产厂厂名及厂址、等级、质量标准、包装要求、计量单位及单价等详见本合同《附件一》。
2.甲方在本合同签订时,应当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自身主体资格的证明,同时提交有关商品生产、代理、批发或进口许可等有关附随文件。
3.上述商品价格已经双方确认,如因原材料价格、生产经营成本、市场供求关系等变化导致合同期内商品价格变化,要求价格变动一方应当提前15日通知对方,经对方书面确认后方可调价。价格变动自确认之日起生效,适用于确认之日后的新订单。
4.乙方对本合同中所列商品特别指定原料或样式等专门条件时,需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向甲方提交指示说明书或样式说明书。
5.甲方所提供商品的外包装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中文标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与厂址、规格、等级、采用的产品标准、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使用说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期、警示标志及其它说明等。商品应当使用正规条形码,以便于pos机识别;无条形码的商品应当在《附件一》中说明,同时向乙方购买内部条形码贴于商品外包装上。
6.甲方应当保证其所提供商品的质量符合本合同或订单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提供有关商品质量说明的,应当符合该说明的质量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代理人
1.本合同代理人在其主管的业务环节中所签署的各种文件、单据,作为双方签订、履行合同的有效凭证。
2.双方如变更或撤换代理人,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前7日通知对方,委派和撤换代理人的通知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三、订货
1.乙方向甲方订货,应当提前72小时发出订单,双方约定的订单形式为:
(1)乙方电子商务平台
(2)电子邮件
(3)传真
(4)订货合同
(5)其他
2.订单应当明确商品的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规格、计量单位、品牌、质量、产地、数量、单价、交货时间、交货地点等具体内容。
3.甲方收到订单后应当在24小时内对能否接受订单予以明确答复,答复形式同订单形式一致;不予答复的,视为不接受订单。如答复中对订单具体内容有修改的,乙方应当在24小时内表示是否接受,乙方不接受则视为订单无效;乙方不予答复的.,视为接受修改的订单。
4.订单及订单答复以电子网络为传输载体的,应当发送至本合同指定的网址或电子邮箱;以传真、订货合同等书面文字为载体的,应当加盖订货单位公章或代理人签字,方为有效。
四、交货及验收
1.甲方应当将订单列明的商品,按照约定的时间、运输方式交付到乙方指定地点。
2.商品的所有权自交付时起转移给乙方,商品毁损、灭失的风险也自交付时起由乙方承担。
3.乙方应当妥善安排工作人员在到货后12小时内按照订单对商品的种类、规格、产地、数量、包装等进行初步验收,并出具收货凭证;如商品不符合本合同及订单要求的,可以拒绝接收。对于特殊情况下无法在12小时内验收完毕的,应当出具收货待验收凭证,同时告知验收完毕的具体时间。
4.乙方对于已经验收的商品发现存在内在质量问题,应当在质量保证期内提出,无质量保证期的在收货后24个月内提出,否则视为商品质量符合约定。供应商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所提供商品不符合约定的,不受前述提出异议时间的限制。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一、质量要求:产品质量由乙方负责检验,但甲方在生产和包装过程中有权抽查质量。乙方交货时,必须包装完整,在质量保证期内的储存条件正常情况下,如因质量不合格或数量短少等问题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二、交货日期:乙方须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交货。乙方负责将货送至甲方指定仓库。
三、结算方式:甲方需在交货日前______日将货款共计汇至乙方银行帐户。
双方均应严格执行,乙方保证按时、按质、按量交货,甲方保证按时付款,如无特殊情况,不得单方面擅自变更和撤销。如需中途变更或撤销,须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前书面通知对方,取得一至意见后方可生效。
四、解决合同争议的方式: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供方:
需方:
签订时间: 20xx年 10月12日
一、商品名称、型号、数量、单价及金额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按厂家规定保修 。
三、交货地点:需方地点。
四、运输费用负担:运输费用由供方承担。
五、验收标准及方法:按第二条标准验收。
六、结算方式及期限:产品验收合格后,凭增值税发票,通过银行承办。
七、本合同如需变动或补充,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方能生效;
八、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执行。
九、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需方所在地内江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本合同需双方签字盖章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供方: (签字)
需方:(签字)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需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信守执行。
第一条 商品类别、金额、备注
第二条 商品质量标准
商品质量标准可选择下列第_______项作标准:
1、 附商品样本,作为合同附件。
2、 商品质量,按照/标准执行。(副品不得超过/%)。
3、 商品质量由双方协定。
第三条 商品单价、合同总金额及付款方式
1、商品定价,供需双方同意按/定价执行。如因原料、材料、生产条件发生变化,需变动价格时,应经供需双方协议。否则,造成损失由违约方承担经济责任。
2、合同总金额:_____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元
3、付款方式
未含税价合同签字生效后,需方在货到之日前向供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95%,即需方向供方支付¥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结算方式:____________银行承兑汇票或银行转账。
第四条包装方式及包装品处理。
(按照各种商品的不同,规定各种包装方式、包装材料及规格。包装品以随货出售为原则;凡需退还对方的包装品,应按铁路规定,订明回空方法及时间,或另作规定。)
第五条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该方当事人的责任。
第六条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纠纷,签订合同双方不能协商解决时,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七条合同执行期间,如因故不能履行或需要履行或需要修改,必须经双方同意并互相换文或另订合同,方为有效。
第八条:____________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____________
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_______市人民法院裁决。
第九条:____________本合同一式4份,双方各执2份,自双方当事人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买方: (简称甲方) 电话:
卖方: (简称乙方) 电话:
一、质量要求:根据国家标准 部颁标准 企业标准 工贸协议标准生产和收购。产品质量由乙方负责检验,但甲方在生产和包装过程中有权抽查质量。乙方交货时,必须包装完整,在质量保证期内的储存条件正常情况下,如因质量不合格或数量短少等问题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二、交货日期:乙方须在 年 月 日交货。乙方负责将货送至甲方指定仓库。
三、结算方式:甲方需在交货日前 日将货款共计 元汇至乙方银行帐户。 双方均应严格执行,乙方保证按时、按质、按量交货,甲方保证按时付款,如无特殊情况,不得单方面擅自变更和撤销。如需中途变更或撤销,须于 月 日前书面通知对方,取得一至意见后方可生效。
四、解决合同争议的方式: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五、本合同甲方双方各存正本一份,副本 份,合同附表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供应商:__________________
零售商:__________________
使用说明
一、适用范围
本合同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具有商业零售性质的超市、大型超市、仓储式会员店及便利店与供应商之间就商品进货购销事宜所确立的合同关系。
二、词语定义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本合同中下列词语应当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含义:
1、商品购销:是指供应商与零售商之间建立商品买卖关系,零售商向供应商采购商品并自行组织销售,按照所采购商品的数量和金额向供应商进行结算的商业模式。
2、零售商:是指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直接向消费者销售商品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
3、供应商:是指直接向零售商提供商品及相应服务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包括制造商、经销商和其他中介商。
4、委托代理人:是指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权代表供应商或零售商处理订货、验收、入库、销售、退换货、结算等各个环节相关事宜的授权代表。
5、订货:是指本合同有效期内,零售商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原则、流程和方式,向供应商订购约定商品的活动。
6、促销服务费用:是指本合同有效期内,供应商因零售商提供各种形式的促销服务所应当支付的费用,包括零售商以提供宣传服务等名义所收取的商品价款之外的全部费用。
7、对帐:是指供应商与零售商之间就购销商品订货、入库、退货、库存等数量和金额进行核对的行为。
8、对帐周期:是指供应商按照本合同及订单约定向零售商提供商品后,双方以固定的期间或时间为标准而确定的有规律的核对帐目的周期。
9、对帐日:是指零售商为了工作便利所指定的某一类商品供应商固定的对帐日期。
10、结算:是指零售商根据从供应商处购入商品的数量、金额,向供应商支付货款的行为。
11、铺货期:是指供应商将订单商品交付给零售商之日起,至结算周期前零售商占用商品的期间。
12、结算周期:是指铺货期满之日至零售商第一次应向供应商支付货款日的期间,此后零售商均应当以此期间为标准、依第一次应当向供应商支付货款的日期类推,同供应商办理结算的固定周期。
三、合同文件及组成
1、合同成立文件如下:
(1)本合同
(2)订购商品清单
(3)双方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4)促销服务协议
(5)商品价格变动文件
(6)商品样品及各种附随文件
(7)双方营执照业(复印件)
2、合同履行文件如下:
(1)订单及订单确认
(2)商品交付或验收、入库文件
(3)商品退换货文件
(4)商品对帐文件
3、合同履行过程中,供应商、零售商之间有关商品购销、质量、包装等变更事项及违约行为确认的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4、上述文件形式不限于双方文字协议、通知、信函、传真等,包括零售商通过销售库存微机网络管理系统打印的各种交易、对帐记录。
销货方:(以下简称甲方)
购货方:(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经购销双方协商交易活动,必须履行本合同条款。具体品类(种),需签订要货成交单,并作为本购销合同的附件;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签订成交单,除上级规定按计划分配成交外,其余商品一律采取自由选购,看样成交的方式。
第二条合同签订后,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场发生骤变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在不影响国家计划的原则下,确需变更合同时,可予变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将“合同变更通知单”寄给对方,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续。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严格执行合同。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乙方负担;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甲方负担。
第三条成交单中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已放开的商品价格由双方协商定价。在签订合同时,确定价格有困难,可以暂定价格成交,上下幅度双方商定。国家定价的商品,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按交货(指运出)时的价格执行。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对异地的商品调拨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甲方负担,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乙方负担;对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乙方自提。对运费负担,也可按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第五条各类商品质量标准,甲方应从对乙方负责和维护消费者利益出发,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保证商品质量。
第六条商品包装,必须牢固,甲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乙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七条商品调拨,应做到均衡、及时。对合同期内的商品可考虑按3:3:4的比例分批发货;季节性商品按承运部门所规定的最迟、最早日期一次发货;当令商品,零配件和数量较少的品种,可一次发货。执行可在合同期的前7天或延后10天内开单调拨(库存商品按开单日,工厂直送的按车站、码头收货日为准)。受交通运输影响或其它特殊原因造成延期及乙方要求暂缓发货(暂缓期宜在30天以内)的,不作延误合同处理。异地调拨,均由甲方代发货,如乙方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自提证明;同城调拨,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乙方在货款结算后7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乙方负责仓储费用。
第八条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在2/3以上的,甲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在2/3以下的,甲方应征得乙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甲方应按乙方确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以节约费用。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由此而影响合同期限,不以违约处理。
第十条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起,所有权即属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向承运部门交涉赔偿,需要甲方协助时,甲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乙方(包括中转单位,下同)在接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卸,清点大件,检查包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并立即详细检查,及时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乙方可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时,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5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运商品,乙方应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10日内通知甲方,不能自行动用,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十一条商品的外包装完整,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在货到半年内(贵重商品在7天内),责任确属甲方的,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查询。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60天内通知甲方,经双方共同研究,明确责任,损失由责任方负担。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订立合同双方: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商贸有限公司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商贸有限公司
供需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信守执行。
第一条商品类别、金额、备注
第二条商品质量标准
商品质量标准可选择下列第3项作标准:
1、附商品样本,作为合同附件。
2、商品质量,按照/标准执行。(副品不得超过/%)。
3、商品质量由双方协定。
第三条商品单价、合同总金额及付款方式
1、商品定价,供需双方同意按/定价执行。如因原料、材料、生产条件发生变化,需变动价格时,应经供需双方协议。否则,造成损失由违约方承担经济责任。
2、合同总金额:捌仟伍佰肆拾柒万叁仟陆佰捌拾肆元整(小写)¥854X3684元
3、付款方式
未含税价合同签字生效后,需方在货到之日前向供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95%,即需方向供方支付¥812元,大写:捌仟壹佰贰拾万元整。结算方式:银行承兑汇票或银行转账。
第四条包装方式及包装品处理/。
(按照各种商品的不同,规定各种包装方式、包装材料及规格。包装品以随货出售为原则;凡需退还对方的包装品,应按铁路规定,订明回空方法及时间,或另作规定。)
第五条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该方当事人的责任。
第六条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纠纷,签订合同双方不能协商解决时,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七条合同执行期间,如因故不能履行或需要履行或需要修改,必须经双方同意并互相换文或另订合同,方为有效。
第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高碑店市人民法院裁决。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4份,双方各执2份,自双方当事人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供方:____________商贸有限公司需方:____________商贸有限公司
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需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信守执行。
第一条商品类别、金额、备注
第二条商品质量标准
商品质量标准可选择下列第_______项作标准:
1、附商品样本,作为合同附件。
2、商品质量,按照/标准执行。(副品不得超过______%)。
3、商品质量由双方协定。
第三条商品单价、合同总金额及付款方式
1、商品定价,供需双方同意按/定价执行。如因原料、材料、生产条件发生变化,需变动价格时,应经供需双方协议。否则,造成损失由违约方承担经济责任。
2、合同总金额:_____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元
3、付款方式
未含税价合同签字生效后,需方在货到之日前向供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95%,即需方向供方支付¥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结算方式:____________银行承兑汇票或银行转账。
第四条包装方式及包装品处理
(按照各种商品的不同,规定各种包装方式、包装材料及规格。包装品以随货出售为原则;凡需退还对方的包装品,应按铁路规定,订明回空方法及时间,或另作规定。)
第五条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该方当事人的责任。
第六条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纠纷,签订合同双方不能协商解决时,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七条合同执行期间,如因故不能履行或需要履行或需要修改,必须经双方同意并互相换文或另订合同,方为有效。
第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_______市人民法院裁决。
第九条:____________本合同一式4份,双方各执2份,自双方当事人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
甲方(酒店):乙方(软件公司):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乙方根据甲方管理要求,结合计算机应用技术的实际情况,甲方向乙方购买一套捷点通餐饮管理系统。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使用合同:
一、甲方向乙方购买的捷点通餐饮管理系统及其服务项目如下:
二、质量标准
乙方保证所使用的收款系统软硬件产品符合厂家相关标准,提供软硬件产
品的所有文档及相关手册。
三、软件版权及使用权
本合同许可的是本店软件的永久使用权。
甲方按本合同条款规定支付合同书上所列产品的全部费用,乙方授予甲方上述软件产品的合法使用权。
四、付款
甲方按下述付款期限,以现金方式将上述软硬件费用支付给乙方收款人。
1、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总额的50%。
2、软硬件设施送到交货地点并经甲方进行数量验收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货款总额的30%。
3、餐饮系统培训完成后使用一个月无问题,甲方向乙方支付货款总额的20%。
五、交货地点、方式
1、交货地点:甲方所在地。
2、交货方式:乙方上门安装。
3、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由甲方通知乙方送货上门。
六、服务
1、硬件部分:
(1)、硬件产品(清华同方产品除外)主要部件免费保修一年,清华同方产品执行厂家保修标准。免费保护期间,只提供故障上门服务,其它问题电话支持或者电脑QQ远程。因无需维修所引起的上门服务从第二次起甲方需支付与付费维护等同的费用金额。
(2)、免费保修期后发生维修事项收取维修部件成本费用。
2、软件部分: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免费维护壹年,免费维护期间,只提供故障上门服务,其它问题电话支持。因无需维修所引起的上门服务从第二次(同问题,同现象)起甲方需支付与付费维护等同的'费用金额。
(2)、免费维护期后甲方可按下列方式接受服务:
①、交纳年服务费:年服务费按20xx元/年收取。
②、按需交费:餐饮系统出现问题后,向乙方提出申请,上门服务,收费200元/次收取。
3、甲方若有新的管理要求,乙方提供延伸二次开发服务,其开发内容以双方确认为准,费用根据实际情况酌情收取,并由甲方确认。
4、甲方在乙方培训结束后,甲方如遇到使用问题,乙方提供电话支持。甲方要求提供二次培训的,每培训一批次收费500元。
5、软件注册完毕交付使用后,如因非软件供应商原因重新注册的每次缴纳注册费200元。
七、保证及保证范围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符合所附说明文档的功能说明。下述原因引发的件问题不在本保证范围内:
1、甲方未按所附功能文档的规定使用。
2、甲方使用的第三方软件出错。
3、电信方原因导致的网络出错。
4、甲方人员私自更改网络接线和电脑IP地址。
八、权利保留
在甲方完全履行其合同义务之前,乙方保留对本合同及其附件下标的物的所有权利。
九、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造成本合同不能执行(不可抗力除外),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本合同金额的20%。
十、商业秘密
除非得到另一方的书面许可,甲、乙双方均不得将本合同中的内容及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获得对方的商业信息向任何第三方泄漏。
十一、解决纠纷方式
所有由本合同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任何一方均可将此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
十二、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行生效。
十三、其他未尽事宜可另行起草附件。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甲方(供应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零售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商品进货购销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订购商品
1、商品的种类、品名、品牌、规格、生产厂厂名及厂址、等级、质量标准、包装要求、计量单位及单价等详见本合同《附件一》。
2、甲方在本合同签订时,应当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自身主体资格的证明,同时提交有关商品生产、代理、批发或进口许可等有关附随文件。
3、上述商品价格已经双方确认,如因原材料价格、生产经营成本、市场供求关系等变化导致合同期内商品价格变化,要求价格变动一方应当提前15日通知对方,经对方书面确认后方可调价。价格变动自确认之日起生效,适用于确认之日后的新订单。
4、乙方对本合同中所列商品特别指定原料或样式等专门条件时,需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向甲方提交指示说明书或样式说明书。
5、甲方所提供商品的外包装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中文标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与厂址、规格、等级、采用的产品标准、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使用说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期、警示标志及其它说明等。商品应当使用正规条形码,以便于POS机识别;无条形码的商品应当在《附件一》中说明,同时向乙方购买内部条形码贴于商品外包装上。
6、甲方应当保证其所提供商品的质量符合本合同或订单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提供有关商品质量说明的,应当符合该说明的质量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代理人
1、本合同代理人在其主管的业务环节中所签署的各种文件、单据,作为双方签订、履行合同的有效凭证。
2、双方如变更或撤换代理人,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前7日通知对方,委派和撤换代理人的通知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三、订货
1、乙方向甲方订货,应当提前72小时发出订单,双方约定的订单形式为:
(1)乙方电子商务平台 (2)电子邮件 (3)传真 (4)订货合同 (5)其他____________
2、订单应当明确商品的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规格、计量单位、品牌、质量、产地、数量、单价、交货时间、交货地点等具体内容。
3、甲方收到订单后应当在24小时内对能否接受订单予以明确答复,答复形式同订单形式一致;不予答复的,视为不接受订单。如答复中对订单具体内容有修改的,乙方应当在24小时内表示是否接受,乙方不接受则视为订单无效;乙方不予答复的,视为接受修改的订单。
4、订单及订单答复以电子网络为传输载体的,应当发送至本合同指定的网址或电子邮箱;以传真、订货合同等书面文字为载体的,应当加盖订货单位公章或代理人签字,方为有效。
四、交货及验收
1、甲方应当将订单列明的商品,按照约定的时间、运输方式交付到乙方指定地点。
2、乙方应当妥善安排工作人员在到货后12小时内按照订单对商品的种类、规格、产地、数量、包装等进行初步验收,并出具收货凭证;如商品不符合本合同及订单要求的,可以拒绝接收。对于特殊情况下无法在12小时内验收完毕的,应当出具收货待验收凭证,同时告知验收完毕的具体时间。
3、乙方对于已经验收的商品发现存在内在质量问题,应当在质量保证期内提出,无质量保证期的在收货后24个月内提出,否则视为商品质量符合约定。供应商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所提供商品不符合约定的,不受前述提出异议时间的限制。
质量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应当在收到异议后的10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否则视为认可。
五、商品促销
1、乙方可以根据企业经营战略制定商品促销计划,以加速商品的周转和销售。
2、甲方可以根据自身产品状况,有选择地参加促销活动,同时向乙方支付促销服务费用或者给予商品价格优惠。
3、双方应当就促销方式、促销期间、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内容、甲方支付的服务费用及支付办法等具体事宜,另行签订《促销服务协议》。
六、商品退换
1、双方在确定商品价格时,应当对商品退换、损耗问题予以充分考虑。甲方选择的退换货类型为_____:
(1)不接受退换货 (2)可接受全部退换货 (3)有条件的退换货(4)在商品总价值 %损耗范围内可接受退换货
2、在选择有条件退换货的前提下,为了保持乙方合理库存,且有利于商品周转,双方同意:
在第____种条件时甲方同意更换商品:
(1)残、次品 (2)季节性商品过季时 (3)滞销商品 (4)其他 ____
在第____种条件时,甲方接受乙方退货:
(1)残、次品 (2)季节性商品过季时 (3)滞销商品 (4)产品存在质量问题(5)其他
对于存在保质期、有效期的商品,乙方应当在保质期、有效期尚存1/3的期限内提出退换货。
3、乙方退换货应当向甲方发出书面退换货通知,甲方应当于收到后5日内对所退换商品进行核实并书面确认,10日内负责更换或者收回所清退商品。逾期不答复或书面确认后未在10日内负责更换或者收回所清退商品的,乙方有权自行处置该商品,并在对帐结算时予以扣除。
七、对帐与结算
1、双方确认的结算方式为_________:
2、采用第1条第(3)种方式结算的,双方应当在本合同中明确对帐及结算周期。
(1)按照商品的销售周期,甲乙双方确认的对帐周期为:每月 次,具体对帐日期为每月 日。对帐日前3日,甲方应当按照进货、销售、退货等清单载明的数量及数额向乙方提供《商品对帐单》,乙方持相关单据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无故不确认的,视为认可《商品对帐单》的内容。
(2)双方确认的.结算周期为:
A10日 B15日 C30日 D45日 E其他____
3、如因商品种类不同,确定的对帐周期、结算周期不同,可就具体商品的对帐周期、结算周期或者其他的对帐、结算办法另行制作本协议附件或在《附件一》中列明。
4、乙方应当尽力建立顺利、便捷、无障碍的结算机制。结算期满后,甲方可持《商品对帐单》及增值税发票要求乙方足额支付货款。
5、双方确定的付款方式为:(1)现金(2)转账支票(3)电汇(4)_______
八、知识产权的保护
甲方应当保证其所提供的商品不存在任何知识产权的瑕疵。如因甲方或其供应商侵犯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专用权、著作权、商业秘密或其他权益产生争议,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时,甲方应当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因此发生的各种费用。
九、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应当全面履行本合同的约定,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未按照已经确认的订单内容发货,应当负责更换或补足;造成交货延迟的,每延迟1日应当支付延迟交货金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延迟3日以上的,除支付违约金外,乙方有权取消该批次订单;累计5次迟延交货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结算的,每延迟1日,应当按日支付应当结算金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延迟30日以上的,除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由于甲方商品质量问题导致消费者退货或者乙方受到有关政府部门查处,甲方应当积极参与调查处理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情节严重给乙方商誉造成严重损害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十、合同的解除
1、任何一方非因对方违约提出解除本合同,均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合同自双方协商确定的日期解除。甲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已经支付的各种促销服务费用乙方不予返还;乙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合同实际履行期的比例向甲方退还已经收取的各种促销服务费用。
2、任何一方出现如下情形时,另一方有权无需预先告知即以书面通知的方式解除本合同,合同自通知送达之日解除。乙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已经收取的各种促销服务费用不予返还;甲方提出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当按照合同实际履行期的比例向甲方退还已经收取的各种促销服务费用:
(1)存在本合同第九条第2、3、4款约定的严重违约行为时;
(2)受到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或停业处分,或其它丧失合法经营身份或资格的情况发生时;
(3)申请破产、进入清算程序,或陷入无力偿付债务或资不抵债的状态,或其它有充分理由可认为财务状况恶化或有该可能性时;
(4)未经他方同意,把本合同的权利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的;
(5)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被取消时。
3、合同解除后,双方仍应当按照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方式进行对帐和结算。
十一、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共___年。
2、合同期满前1个月,如双方同意继续合作,应重新签订新的合同;如未签订新的合同,乙方仍然下达订单且甲方接受的,视为原合同自动顺延1年。
十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以下第___种方式处理:
(1)向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三、其他
(二)验收交接后,双方应当签署车位交接单。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按期办
1、本合同涉及的通知,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在通知方通过邮局以挂号信、特快专递等形式寄达本合同约定地址或被通知方工作人员签收后,视为送达。
2、本合同附件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按照双方约定的解释顺序进行解释。
3、本合同的变更和补充,双方应当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5、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电话/传真 : 电话/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帐号:
税号: 税号:
盖章: 盖章: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