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具产品购销合同范本(精选20篇)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决定:
1、 现甲方决定购买乙方灯具系列产品,乙方需向甲方提供质量有保证的产品。
2、 产品质量保证期限为贰年,除应急产品和软灯带为壹年。
3、 如产品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非人为损坏)乙方有责任负责维修或更换(具体事宜根据情况双方协商制定)。
4、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5日内乙方需保证甲方的货物供应。
5、 合同签订后甲方需向乙方预付30%的货款作为定金,剩余货款货到乌鲁木齐乙方通知甲方,甲方付清剩余65%货款。余下5%的货款作为质量保证金,两年产品无质量问题甲方全额付给乙方。
6、 具体订货数量、金额和单价以合同清单为准。(后附产品明细清单)
7、 违约责任:按照相关法律程序办理。
8、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提交合同签订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9、 甲方灯具如有剩余未用完,在不影响销售的情况下,可以退换货。
10、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11、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芒市万家灯火灯饰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灯具购销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规定,特签定如下合同条款,以共同遵守:
一、灯具的型号、单价(详见附表)
二、本合同的总价为人民币大写:约壹拾陆万元整(¥:16000元),最终结算金额如超出或者减少合同约定的数量,那么所有增加或减少的按实际增减数量以及合同约定单价进行增减结算。
三、产品质量要求、技术标准:按GB7000.1-1996和甲乙双方确认的方案(图纸)以及甲方设计签字确认的样品生产,产品质保期为三年。
四、包装标准及要求:按乙方产品出厂包装标准包装。 五、交货期限:20xx年11月底。
六、交货地点及方式:地点为甲方工地方式为落地交货。 七、运输方式、费用及保险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 八、付款方式:
1、合同签定后,甲方在三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作为合同预付款;
2、在乙方所有货物送到现场,经双方安装验收无误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
3、工程竣工验收后,甲乙双方一月内进行结算,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
九、安装与验收:
1、甲方如要求乙方提供安装服务。
2、乙方货到工地现场由乙方组织甲方进行验收,如有质量问题或所供产品不符合设计要求,乙方负责免费更换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
十、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不能按合同第八条约定付款,属甲方违约,每延期一天付款,应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违约金给乙方;
2、乙方如不能按合同第五条约定交货,属乙方违约,每延期一天交货,应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违约金给甲方。
十一、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本着相互信任的原则协商解决,如经协商无法解决将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十二、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附表为合同不可分割部分,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定补充协议;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自双方代表签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一、双方当事人
供方: 需方:
二、质量要求标准:符合国家标准。
三、交(提)货地点:需方工地。
四、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运吊费用需方承担 。
五、合理耗损和计算方法:过磅,理算、码单为准。
六、当事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如有异议,请需方在收货当日提出。
七、结算价格:按当日网上价格为准,第一个月按30天,每吨每天 元计算差额;第二个月按30天,每吨每天 元计算差额;每笔货款超过二个月按剩余货款总额,每天2‰计算差额。
八、结算方式及期限:现款结算,三个月内结清货款。
九、违约责任: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无果按《合同法》执行。
十、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签定地人民法院起诉。
供方: 需方:
年月日:
供方:(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 (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一:产品名称、型号、厂家、数量、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三:交(提)货地点、方式:
四:运输方式及到达港站和费用承担:
五: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
六: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七: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八:随机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
九:结算方式及期限:
十: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十一:违约责任:
十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十三: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
(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2)按部颁标准执行;(3)按企业标准执行;(4)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第二条 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国家或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对机电设备,必要时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机、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对成套供应的产品,应当明确成套供应的范围,并提出成套供应清单。)
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
第四条 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1.产品的交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项执行:
(1)乙方送货;
(2)乙方代运;
(3)甲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前40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编月度要车(船)计划;必须由甲方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甲乙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甲、乙方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第五条 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约定者,从约定;合同规定甲方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乙方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第六条 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项执行:
(1)按物价主管部门的批准价执行;
(2)按甲乙双方的商定价执行。
(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或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执行。由于逾期付款而发生调整价格的差价,由甲乙双方另行结算,不在原托收结算金额中冲抵。执行浮动价和协商定价的,按合同规定的价格执行。)
2.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他费用的结算,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用托收承付方式结算的,合同中应注明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验货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为10天,从运输部门向收货单位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起算。凡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缩短或延长验货期限的,应当在托收凭证上写明,银行从其规定。)
第七条 验收方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应明确规定:1.验收时间;2.验收手段;3.验收标准;4.由谁负责验收和检验;5.在验收中发生纠纷后,由哪一级主管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机构执行仲裁等等。)第八条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3.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0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甲方提出的书面异议中,应说明合同号、运单号、车或船号、发货和到货日期;说明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花色、标志、牌号、批号、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号、数量、包装、检验方法、检验情况和检验证明;提出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的处理意见,以及当事人双方商定的必须说明的事项。)
第九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0%~30%)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15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第十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5%~30%)的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应交的技术资料或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顺延外,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乙方偿付顺延交货的违约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6.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业务主管机关调解,调解不成,按以下第项方式处理:(1)申请仲裁委员会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本合同自____年__月__日起生效,有效期至____年__月__日。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分送甲乙双方的主管部门、银行(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购货单位(甲方):________(公章)供货单位(乙方):__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买方:签订地点:
卖方:签订地点:
1、交货地点:买方本厂内制定地点。
2、交货方式及费用负担:汽车运输,运费由卖家负担。
3、计费重量:以买方汽车衡重量为准。
4、验收标准:水分要求小于等于10%,否则超出部分按总吨数的1%进行折扣;受到基低位热量卡/克以上按每吨元(到货含税价)计算,低于卡/克每吨按卡/克(到货含税价)计算,低于卡/克拒收;含硫量要求小于低于,大于拒收。
5、付款方式:(1)货到验收合格后凭发票付款,当月货款次月结算。(2)一票制结算,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7%,按综合到货价结算。(3)合同有限期内如煤炭市场发生变化,供货价格经双方协商进行相应的调整。
6、违约责任:(1)卖方所供煤炭必须符合买方质量要求,不合格的煤炭买方有权拒收。(2)买方不能及时提供货款卖方停止发货。(3)其他违约按《合同法》执行。
7、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起诉方向签约所在地法庭起诉。
8、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有效期一年。
卖方:买方:
电话:电话:
开户行:开户行:
账号:账号:
合同编号:JinQi-20xx-20xx032202
合同机密,请勿泄露软件产品销售合同: :南昌金启软件有限公司 合同签定日期:二〇一二年 三 月 二十二 第 1 页 甲方(采购方)乙方(供应方) 日
软件产品销售合同
甲方: 乙方:南昌金启软件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甲方购买乙方K-Office协同办公软件(以下简称“本软件”)事项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 软件版本及价格
第二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可以永久使用本软件版本提供的全部应用功能。
2.甲方自行提供运行本软件的服务器环境或相关软件(服务器操作系统、数据库软件)。 3.甲方因业务需要,需对本软件进行二次开发增加功能,乙方有权酌情收费。 4.乙方为甲方提供软件产品使用说明文档。
5.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支持内容提供及时的服务。
6.对于乙方软件本身质量问题所引起的故障,乙方应对其进行终身维护并修正。 7.乙方声明并保证,乙方对本合同销售的软件具有合法的全部版权,其产品为正版软件,不会侵犯、导致或引起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及其它合法权益。
第三条 服务支持期限
1.本软件的服务支持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2.服务支持期满,可选择是否续期,续期费用人民币元/年。
第四条 合同付款
1.本合同签定后3日内,甲方支付全部合同金额人民币元,到帐后3日内乙方进行软件安装实施。
2.乙方收取本合同款项的指定银行帐户,如下:
A、单位名称:南昌金启软件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南昌市阳明支行 帐 号:1502 2040 0930 0176 350
B、工商银行南昌分行 户名:饶亮 帐号:622202 150200 4639 997 C、建设银行南昌分行 户名:饶亮 帐号:4367 4220 20xx 3008 240
第五条 软件版权及商业机密
1.甲方通过合同取得本软件的使用权,本软件著作权归属乙方。
2.甲方不得以任何目的(包括学习或研究等目的),以任何方式及媒介复制、传播本软件提供给第一条中“软件授权使用单位”外的单位、个人或公众使用。
3.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重新分发本软件,不得在本软件的整体或任何部分基础上以发展任何派生版本、修改版本或第三方版本用于重新分发。更不得利用非法重新分发获利,也不得对本软件进行出租、租借、发放许可证、出售或抵押。 4.甲方明确承诺对本合同的价款保密。
第六条 软件的验收
本软件安装实施完成后,乙方应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甲方应在收到乙方《软件验收单》七个工作日内对本软件进行书面形式签收。双方同意:如甲方在收到乙方《软件验收单》七个工作日内未书面签收,乙方也没有收到书面异议的,视为本软件全部验收合格。
第七条 免责条款
1.本软件及所附带的文件是作为不提供任何明确或隐含的赔偿或担保的形式出售的。 2.甲方必须了解并认同自己使用本软件的风险,乙方在任何情况下不就因使用或不能使用本软件产品所发生的特殊的、意外的、直接或间接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在本合同的任何执行阶段,因动乱、暴乱、火灾、水灾、风暴、爆炸、战争、政府行为、地震或任何其它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因素而没能履行其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义务时,甲乙双方之义务应暂时相互冻结,同时双方应尽力避免损失的扩大。
第九条 其他
1.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应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除提交诉讼的争议部分外,合同其余部分继续履行。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条款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3.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以下无正文]
乙方(盖章) 日 期: 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卖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本着自愿及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出卖本合同约定的货物事宜,达成如下一致:
第一条: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
2、品种:___________________
3、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
4、质量,按下列第项执行:
⑴按照标准执行(须注明按国家标准或部颁或企业具体标准,如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等)。⑵按样本,样本作为合同的附件(应注明样本封存及保管方式)
⑶按双方商定要求执行,具体为:(应具体约定产品质量要求)。
第二条: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计量单位和方法:
3、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减量规定及计算方法
第三条:包装方式和包装品的处理
第四条:交货方式
1、交货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如甲方在约定时间不能按期交货,乙方允许甲方顺延交货日期15天)。
2、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3、运输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
4、保险: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与买卖相关的单证的转移: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验收
验收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损失风险
货物在送达交货地点前的损失风险由甲方承担,其后的损失风险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价格与货款支付
1、单价:___________________
2、总价:___________________
3、货款支付
货款的支付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货款的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1、乙方在验收中如发现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或约定,应在妥善保管货物的同时,自收到货物后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的异议;乙方未及时提出异议的,视为货物合乎规定。
2、乙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自身原因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第九条: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不能交货的,则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返还已支付的款项,乙方自愿放弃主张定金责任。
2、甲方所交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约定的,乙方如同意利用货物,应按质论价;如乙方不能利用的,应依据具体情况,由甲方负责调换、修理、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支付。
第十条: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若自提货物未按甲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约定的日期提货的,应以实际逾期提货天数,每日按货物总额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逾期付款的,应按逾期付款金额每日%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或一次性支付违约金。
3、甲方为维权而支出的所有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用、交通费等)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争议的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处理。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甲乙双方也可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出卖人(甲方):_________
买受人(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平等互利,经公平协商签订如下买卖合同,以兹遵守。
第一条 标的物
1.产品名称:_________ 商标:_________ 规格/型号:_________ 原产地:_________生产厂家:_________
2.交易数量:_________
3.单价:_________ 总价款:_________
4.质量
(1)整体质量、性能应当达到的标准,采用以下第_________项:
a.按照国家强制标准或者指导标准:_________执行
b.按照国际通用标准:_________ 执行
c.按照行业标准:_________ 执行
d.按照封存的样品标准执行
e.协商约定质量达到以下水平:_________
(2)以下部件的质量、性能标准或参数为
部件a:_________ 质量标准或参数:_________
部件b:_________ 质量标准或参数:_________
5.产品整体作业的性能应当达到以下水平:
以下部件作业应当达到以下水平:
部件a:_________ 作业水平:_________
部件b:_________ 作业水平:_________
6.产品的整体技术性能标准为:
以下部件采用以下技术:
部件a:_________ 采用技术:_________
部件b:_________ 采用技术:_________
7.产品功能
8.安全性能
对环境的影响:_________
对操作人的影响:_________
数据安全:_________
安全标识:_________
甲方为乙方提供详细技术资料,产品及其各部件使用的技术应当和资料上显示的相一致。
9.包装方式
防潮要求:_________
防晒要求:_________
抗震要求:_________
防灰尘要求:_________
外包装标识要要求:_________
审美要求:_________
第二条 运输
运输办理方:_________
运输费用负担方:_________
运输方式:_________
始发地点:_________
到获地点:_________
承运人:_________
第三条 交付
双方按照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完成交付
(1)甲方将货物交付第一承运人并取得提取货物的单证,甲方将提取货物的单证交付乙方则交付完成。
(2)乙方收到货物并且验收完毕则交付完成。
(3)乙方自己提货,提货装车(船)完成则交付完成。
(4)除以上方式外的其他方式,约定为:_________。
甲方当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完成交付。
第四条 风险转移
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交付前由甲方负担,交付后由乙方负担。该风险的负担不影响违约责任和产品侵权责任的主张。
第五条 所有权的转移
所有权的转移遵照以下第_________项执行
(1)货物交付后所有权即转移至乙方
(2)货款完全结清前甲方保留对相当于未结清的货款价值的货物所有权,具体执行办法另行协商
第六条 检验
自货物交付后的_________日内完成检验,若对质量有异议乙方应当在_________日内向甲方书面提出,并且妥善保管质量瑕疵货物,等待协商处理。
检验人:_________
检验技术手段:_________
检验方法:_________
检验合格的标准:_________
第七条 产品不合要求的补救措施
经检验,若产品质量合格率为_________%以上则甲方对不合格产品可以采取以下补救措施:要求退货、要求修理、要求更换,费用由_________方负担。
经检验,若产品质量合格率为_________%以下则乙方享有对整个合同或者不合格部分的解除权,乙方仅解除不合格部分的,合同其余部分有效。
第八条 货款支付
支付方式:_________(可以约定使用银行转帐、支票、本票、汇票、现款等方式)
支付条件:_________(可以约定付款的条件以防范风险)
支付时间或者期限:_________
支付地点:_________
第九条 担保
乙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定金_________元。
第十条 售后服务
甲方负责对产品的安装、调试、技术培训,费用由 _________ 方负担,这些工作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完成。
产品正式投入使用后的_________内(时间)维修由_________方负责,费用由_________方负担。工具、配件的供应由_________方提供,费用由_________负担。
产品的升级事项约定为:
第十一条 知识产权约定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甲方履行不能应当承担的责任:_________
甲方迟延交货应当承担的责任:_________
甲方履行瑕疵应当承担的责任:_________
其他违约责任:
乙方履行不能承担的责任:_________
乙方迟延受领应当承担的责任:_________
乙方瑕疵履行应当承担的责任:_________
乙方迟延交付货款应当承担的责任:_________
其他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免责条款
当出现以下情形时甲方免除相应违约或者侵权责任:
情形a:_________ 免除责任:_________
情形b:_________ 免除责任:_________
当出现以下情形时乙方免除相应违约或者侵权责任:
情形a:_________ 免除责任:_________
情形b:_________ 免除责任:_________
第十四条 本合同项下的各项债权债务未经对方同意均不得转让给第三人,否则对方可以直接解除合同。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中关于产品本身以及其使用的技术方面的专用词汇的解释由甲方出具附件专门解释。
附件在本合同签署之前确定并为本合同的一部分。
第十六条 保险
由_________方于_________前对标的物向_________保险公司办理_________保险,保险费由_________方负担。
第十七条依据法律规定本合同经_________审查批准后生效,由_________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_________提出申请,批准之日即生效。
依据法律规定本合同不需经过国家行政审批则本合同生效采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
(1)抵押人和甲方签字盖章则生效。
(2)本合同自向_________公证处公证后生效。公证费由_________方承担。
(3)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生效。
合同编号:
需方/买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卖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购买机电产品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产品名称、数量、价格
卖方保证所提供的所有设备是全新的,并且采用卖方最新设计和合格的材料制造,各方面符合合同所规定的质量、规格、型号等要求。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执行国家、地方颁发的质量标准和行业标准。在供货时附出厂说明书、合格证,作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
三、交货:
1、交货日期:甲方支付预付款后 个工作日。
2、交货方式:乙方负责运输并承担运费、装卸货费用。
3、交货地点: 。
四、卖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
1、设备自安装、调试合格之日起保质期 年。
2、乙方提供年免费维修,如在设备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48小时到达甲方现场,在设备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有关技术性问题,卖方在接到买方通知后24小时内给予答复。
3、因设备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乙方所在地的技术单位进行质量鉴定。
4、产品的风险自发货之日起转移至买方,但产品的所有权自买方付清所有款项之日起转移至买方,在买方付钱所有款项之前,本合同所述的产品的所有权归卖方。
五、设备的包装、发运及运输:
1、乙方应在设备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于运输距离、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要求的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输到达甲方指定地点。
2、包装上注明货物品种及数量。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与设备一起发送。
3、设备在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24小时内发货,乙方通知甲方准备接货。
六、设备的安装、调试及验收:
1、甲方对乙方所交设备依照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双方确认的技术标准进行现场验收。
2、安装由甲乙双方现场安装调试,性能达到技术要求的,由甲方负责人签收书面验收合格单并加盖甲方公章(验收合格单具体格式由乙方提供),验收不合格的甲方不予签收。
七、 付款方式:
1、签订合同后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 %的预付款。
2、设备到达交货地点后,经甲方指定人员初步检验,甲方在检验符合合同附件所规定的数量、规格、型号后 个工作内支付合同金额的 %。
3、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并经甲方签订验收合格单后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
八、违约责任
1、逾期交货的,乙方应每天按合同总价的万分之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2、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的,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
3、乙方不能在合同规定时间内调试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此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
4、如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违约方除应承担本协议第八条的违约责任外,还自愿承担守约方为实现权利所支付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差旅费、法院诉讼费等。
九、禁止商业贿赂和保守商业秘密、知识产权:
1、双方负有谨慎保护对方商业秘密及知识产权的义务。未经对方书面允许,任何一方不得披露、自用及许可他人使用。
十、争议解决方式: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乙方所在地法院起诉解决。
十一、其他: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约日期: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约日期: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总价款(人民币): 万 仟 佰 拾 元整(小写: 元),为在交货地点安装就位后的含普通税收最终价款。
第二条:甲方所需产品和价格如下表:
第三条:乙方承诺提供的产品保用期为一年。 第四条:交货时间: 年 月 日 第五条:交货地点:
第六条:验收方式:甲方所购产品全部到达后,由乙方向甲
第七条:甲方所购产品全部到达并安装完毕验收合格,乙方开具发票后付款,一次性付清。
第八条:违约责任: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的,应负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付合同总额的20%的违约金。
第九条:乙方提供的产品品种、规格、质量与约定不相符,甲方可以不收货,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按规定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乙方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按规定的数量和质量全部交货后,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为难乙方,如有此行为,视甲方违约,按约定由甲方支付乙方违约金,并支付乙方全部货款。
第十一条:乙方在运输安装过程中发生的损坏及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十二条: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讼。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四条: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名): 乙方代表(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在销售甲方或甲方总代理产品,在未征得甲方同意下,不得转嫁第三方销售。
二、甲方所提供商品必须出自正规厂家(必须提供厂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产品检测报告)商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收货。
三、进店费用如下几种方式
1.乙方不收进店费用。
2.乙方要收进店费用,进店费用形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结帐方式分为三种
1.现结(货到验收无误后当时结帐)甲、乙双方指定结帐联系人。
2.压批结(每次货到验收后结上一批货款)甲、乙双方指定结帐联系人。
3.月结:甲、乙双方约定月结帐期为30天,对帐时间为每月_____________,结帐时间为每月____________
如遇特殊情况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且约定结帐期,如乙方连续二个帐期未给甲方结帐,甲方有权停止供货,且有权提请法院判决
五、乙方必须提前24小时向甲方订货,以电话或传真方式详细说明所需商品的.名称、规格、数量。
六、甲方按乙方要求提供商品,严格保证商品质量和供货时间,如甲方所供商品在销售当中出现质量问题,经确认后,甲方有义务进行调换和回收。
七、甲方根据乙方要求自费将商品送至乙方指定的接货地点,经乙方指定收货人验收无误后,在甲方送货单上签字认可,双方的债权债务随之产生,在结帐时以乙方收货人签字的送货单为结算凭证,甲方任何无签字送货单的人员都无权与乙方进行帐务结算。
八、在产品销售过程中,出现因甲方产品质量问题而引起的与消费者的纠纷或因国家有关部门(卫生监督部门、工商部门)抽查而产生的问题,乙方必须及时通知甲方,且有甲方派人协助乙方处理,乙方未经甲方同意私自处理,甲方不承认处理结果。
九、在合同期内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交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解决。
十、若甲、乙方双方如有一方倒闭、破产或出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另一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遗留帐务一次性结清。
十一、本合同有限期为_________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若双方续约,可在合同期满前________天协商决定。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本合同如有补充条款,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有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
供方: 合同编号:
需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一:产品名称、型号、厂家、数量、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三:交(提)货地点、方式:
四:运输方式及到达港站和费用承担:
五: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
六: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七: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八:随机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
九:结算方式及期限:
十: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十一:违约责任:
十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十三:其他约定事项:
供方:需方:
签订地点:
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总合同号: 字第号
供方:
需方:
第一条为切实贯彻执行经济合同法规,保证购销合同的严肃执行,签订本总合同。本总合同适用于日用百货、文化用品、钟表眼镜、鞋帽、纺织品、针棉织品、服装、劳防用品、丝绸等九类商品商商购销业务。具体品类(种)的成交,需签订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供需双方可根据自身特点制订表格式购销合同。本总合同是签订具体购销合同的总原则。本总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本总合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补充协议均具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可以变更总合同的约定条款,补充协议与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二条合同签订后,双方须严肃履行。如一方确因发生《经济合同法》第二十七条所规定的情况,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须于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含合同变更手续)。对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十五天内书面(或电报)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由责任方赔偿。在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具体合同仍然有效。
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要严格执行合同,一般不予变更。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由需方负担;如供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由供方负担。
第三条购销合同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或协商订价。
签订合同,成交商品的作价标准,均为正品价。对于副品、等级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惯例作价执行合同;对于暂定价(参考价)商品,允许上下差幅在10%-15%以内执行(差率在具体合同中规定),合同中有规格差价的按照中档(等)作单价成交,实际发货时按规格分别作价。
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要以书面通知需方,以便作为交货时(指运出)作价依据。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对异地的商品供应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供方负担。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负担;对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需方自提。承运单位按有关收费规定收取的合理运输费用,运输保险费由需方承担。对运费负担,也可按照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第五条商品质量,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执行;无上述标准的,按生产厂的企业标准执行;无生产厂企业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确定。供方应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以保证商品质量。
如果商品质量不符合标准,一般情况应允许退货。如属特殊情况,供需双方可协调解决。
第六条商品包装必须牢固,供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需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需方负担。
第七条执行合同的交货日期,以供方开单日为准。由工厂直接送车站、码头的商品,以工厂交货日为准。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前十天内和交货日期终了后十五天内开单供应的,不作为提前或逾期交货。需方要求分批交货的,供方认可后,予以分批均衡交货。
供方供应商品,除双方另有约定者外,异地的,由供方代办托运。如需方要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的自提证明,提货费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需方在货款结算后七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方负责仓储费用。
受交通运输影响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暂缓发货不超过三十天的,不作迟延履行合同处理。
第八条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应征得需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供方应按双方商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货物,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从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前,仍然按原合同执行。
需方提出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因此增加的费用由需方负担,如确有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供方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未经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第十条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时起,所有权即转移至需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事故,由需方负责向承运部门或保险公司索赔,非因供方过错,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赔。但供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并协助需方索赔。需方在接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卸,清点大件,检查包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当地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立即详细检查,并在收到货物后十天内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责任属于供方的,需方应在收到该批货物后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索赔,逾期不提,视为验收无误。供方应在接到索赔通知后十五天内查明情况,给予答复。逾期不答复,视作认赔。
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需方应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是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串)运商品,需方不得自行动用,并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十日内通知供方,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方负担。
由供方委托承运单位发运的商品,均应向人民保险公司投保综合运输险。商品在运输途中遭受损失时,由需方向当地保险公司按照《国内水路、铁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试行)》所规定的手续程序及期限申请办理索赔。
第十一条商品外包装完整,拆包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需方应在货到九十天内(单个商品价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查询;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收到货物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均视为验收无误。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需方收货后的六十天,逾期供方可不受理。
需方向供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供应发货单号码(即调拨单,下同)等资料,并保存好实物。供方应在接到“查询单”后十五日内作出答复。凡上项内容填写不完整或多种商品混列,以及不是从供方供货的,供方可要求需方重新填写“查询单”。
为了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供应发货单”所列一个品种损失在五元以下,残损在十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询处理(零配件除外),对笨重商品(如缝纫机头、部件等残品)的查询,需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供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需方在收货时发现差错(如错发、多发部分)、无合同、严重质量问题等情况,属于供方责任,需要退货时,应在收货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则供方可不受理;同时需方也不得擅自退货或将商品运回供方。供方在收到通知后十五天内应予答复并提出处理意见。逾期不答复,需方可视为同意退货。凡逾期退货以及不属于供方责任的退货,其损失均由需方负担。
第十二条商品货款、运杂费、保险费等款项的结算,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货款结算实行验单付款。需方无理拒付、逾期付款、拖欠货款的,应按有关银行部门规定交纳滞纳金,并由开户行连同货款划给供方。
需方变更开户银行、帐户名称和帐号,应于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前三十天以书面(或电报)通知供方。未按期通知或通知有错误而影响结算的,需方应负逾期付款的责任。
经供、需双方商定,货款结算除另有书面特殊规定外,采用以下第种方式(1.托收承付<可另行订货款结算协议书>;2.款到发货;3.银行汇票;4.商业汇票。)
第十三条一方违反合同应负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部分。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在1%-5%之间确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货款总值的%(10%-30%之间确定)。
2.供方逾期交货,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供方提前交货或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4.需方未经供方同意擅自退货的,应向供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5%之间确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0%-30%之间确定)。退货途中的运输等费用,由需方负担。
5.需方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逾期付款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供方偿付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6.需方承担因提供给供方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等有误而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供方或运输部门因处理需方提出的错误异议而支付的一切费用;承担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损失。
违约金、赔偿金、保管费用应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拒付货款来充抵。
第十四条供、需双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顾全大局、相互谅解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按《商业部门经济纠纷调解暂行规定》向有关商业经济纠纷调解机构申请调解,也可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本总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六条本总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有效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期满双方如无异议,总合同自动延长一年。任何一方需变更或解除本总合同,须在期满前一个月以书面通知对方。但本总合同有效期内所签订的具体购销分合同仍求本总合同办理。
本总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时间期限的计算均包括本数在内。
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一般以一货一单格式(见附件1、2),有特殊要求的可用自制格式。
一九年月日
供方盖章需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地址: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报挂号:电报挂号:
电话:电话:
附件:(略)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决定:
1、 现甲方决定购买乙方灯具系列产品,乙方需向甲方提供质量有保证的产品。
2、 产品质量保证期限为贰年,除应急产品和软灯带为壹年。
3、 如产品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非人为损坏)乙方有责任负责维修或更换(具体事宜根据情况双方协商制定)。
4、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5日内乙方需保证甲方的货物供应。
5、 合同签订后甲方需向乙方预付30%的货款作为定金,剩余货款货到乌鲁木齐乙方通知甲方,甲方付清剩余65%货款。余下5%的货款作为质量保证金,两年产品无质量问题甲方全额付给乙方。
6、 具体订货数量、金额和单价以合同清单为准。(后附产品明细清单)
7、 违约责任:按照相关法律程序办理。
8、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提交合同签订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9、 甲方灯具如有剩余未用完,在不影响销售的情况下,可以退换货。
10、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11、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乙方开户行及帐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长期购买办公设备、办公用品及相关产品的事宜,达成以下条款:
一、货物名称、规格型号、制造商、数量、单价、金额:
甲方每次采购物品的名称、规格型号、制造商、数量、单价、金额,应在甲方每次实际下达的货物订单上予以明确,订单须经甲方授权购物经办人签字确认。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知识产权:
1、乙方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制造商合法生产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包括零部件),并完全符合制造商质量检测标准和国家质量检测标准。
2、乙方保证甲方在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或货物的任何部分均不受第三方关于侵犯其所有权、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的指控。
三、交货
1、乙方负责按甲方指定的地点送货:甲方指定的收货地点和收货人员(同一地点可指定两名收货员)祥见下表:
2、甲方须在每次下达的订单上明确该订购的物品所对应的具体收货地点:如新增收货地点,甲方须同时在订单上明确新增收货地点的指定收货人。
3、一般情况下,乙方负责在甲方每次下达订单之后个工作日内将所购货物送至甲方;对非常规商品或在其他特殊情况下,乙方的送货时限由双方根据具体情况另行协商。
4、甲方对乙方或乙方委托的第三方送达的货物,在验收无误后应以单位盖章或指定收货人签名的方式在送货单据上签收,否则乙方有权拒绝交货,因此导致的交货延误及重新送货发生的送货费用由甲方承担。
5、乙方在重庆市区免费送货的具体范围,以及对免费送货范围以外的收费标准,按乙方网站上公布的配送服务条款执行。乙方对其配送服务条款有最终解释权。
四、最低月平均采购额(整机类除外)
甲方在乙方的最低月平均采购额为低平均采购量,乙方有权要求变更合同,重新确定双方的交易条件。
五、开票、付款:
(一)开票:双方同意选择如下(请选择填写A、B方式)开具货物的发票:
A、逐次开票,即乙方每次送货至甲方时,同时送达该次送货所对应的货物发票(如发生退货,则应同时调整发票内容)
B、具体做法如下
(1)乙方在每月月底前向甲方提供汇总双方当月交易情况的《对账单》供甲方核对:如双方对《对账单》内容有异议,则应根据本合同、甲方原始订单、经甲方签收的送货单等资料进行核对。
(2)经双方核对无误的《对账单》,甲方应以单位盖章或甲方授权购物货物经办人签字的方式予以确认并及时反馈给乙方。
(3)乙方根据经双方核对无误的《对账单》开具当月甲方所购货物的发票,并在次月月初第二个工作日内将发票送达给甲方。
(二)付款:
1、乙方同意,甲方在严格遵守本合同所有条款的前提下享有的付款期限为:自发票开具之日起天,即在乙方开出发票后天之内甲方应付清乙方以开具发票所对应的货款。
2、乙方同意,甲方在严格遵守本合同所有条款的前提下享有的货款信用额度(即乙方对甲方的赊帐额度)为(请填写:现金、支票、银行划转、银行汇票等)
六、安装、验收、退换货:
1、对初次使用前需安装调试的产品,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免费安装调试服务及技术咨询。
2、乙方完成对货物安装调试后,甲方应当场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安装、运行状况及其他相关情况进行验收,甲方当场不作验收的。视为验收通过。
3、如乙方所交货物符合合同约定,又不存在产品本身质量问题或甲方原因导致的产品损坏等问题,甲方不得向乙方提出退换货。
4、如乙方所交货物与合同约定不符,而甲方表示可以接收,则双方以按质论价的原则重新确定相关货物的价格。如甲方不愿意接收,应由乙方根据甲方要求进行保修、包换或者包退,并承担因修理、调换或退货而产生的实际费用。
5、由于甲方错填送货地点、收货人姓名,或甲方指定收货人未按双方商定时间在指定地点接货等原因产生的额外送货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质量保证、售后服务:
1、乙方保证在产品保修期内按照厂商提供的产品保修卡内容执行:保修期过后的故障或在保修期内不属保修范围的故障,酌情向甲方收取修理费。
2、甲方对所购产品自行进行安装、修理、附加其他设备所导致的产品故障或损坏,乙方概不负责。
3、乙方其他售后服务内容按服务实际发生时乙方所公布的详细售后服务执行;乙方对其售后服务条款有最终解释权。
八、免责条件、违约责任:
免责条件:
因所有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因素导致任何一方的履约不足或不能履约的,双方彼此均不承担责任,单履行不足或不能履约方须及时通知对方有关情况,并及时采取相关措施减少对方损失。
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交货的每逾一日按逾期交货部分期总值的1‰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罚金。
2、甲方在规定付款期限内不能及时结清货款的,乙方有权取消甲方的付款期限、货款信用额度等待遇,乃至停止向甲方供货,并对甲方所欠货款每逾计罚1‰滞纳金
3、如甲方以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项下具体的订单)向乙方订货之后又中途提出退货,甲方应按退货部分相应货款的3%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九、纠纷解决:
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首先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请重庆市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十、合同生效: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壹年。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十一、其他事项: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处理。
甲方:
乙方: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购方:
供方:
购方因工程建设需要,经双方友好平等协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就如下事项达成一致协议定立本合同,以兹双方遵照执行。
一、产品明细:
1、供方为购方供应下列产品:
2、以上数量为暂估数量,合同签订之日起,购方应认真核实实需数量,最迟五天内可重新调整数量,以便供方从厂家及时发货。
二、质量标准:按照供方所供产品与购方提供的样品基本一致。
三、供货期限:
双方合同签定生效后,供方在天内发第一批货到工地,以后根据购方工程进度,购方将所需货物数量提前天通知供方,以便供方在接到购方通知后及时安排供货。
四、交提货方式及地点:
由供方负责送到工地,双方点清数量,由负责卸货,购方指定为收货人,联系电话:。收货人在供方送货单上签字确认。
五、验收标准:
1、产品破损率按国标3%执行,超过3%的部分由供方负责补足;
2、因陶瓷原材料来源于天然矿物质,烧制过程复杂,允许交货产品存在合理色差。
六、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如购方发现产品质量不符合标准,购方应立即停止施工,并妥为保管,电话通知供方,并在三天内向供方提出书面异议。
2、若购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异议的,视为供方所供货物符合合同规定。
3、购方因保管、施工不善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供方在接到购方异议后,应在三天内负责处理。
5、对购方的异议,经第三方鉴定确认该批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的,由供方负责调换。
七、结算方式:
1、合同签定生效之日起天内购方支付(即元)作预付款。
2、供方分批次发货,每批货到工地之日,购方必须支付该批货款。
3、预付款与最后一批货款一起结清。
八、违约责任:
1、如供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供货,严重影响到购方工程进度,经双方协商后仍不能解决时,应向购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的违约金。
2、如购方未按合同规定付款,供方有权顺延供货或停止供货,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购方自行承担。
3、供方按本合同规定的规格、型号、颜色、数量进行供货,如购方需变更合同,应取得供方同意,并赔偿由此给供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九、退货补货:
1、本合同产品为供方为购方定购产品,供方不接受购方的任何退货要求。
2、如购方需要补货,购方须提前天书面通知供方,以便供方进行安排发货;购方应承担小批量补货的额外费用。
3、如补货产生的色差等问题与供方无关。
十、争议解决:
如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购、供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
十一、其他约定: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合同生效、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立即生效,自货款两清时自动失效。
本合同壹式份,购方与供方各执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购方名称(章):开户行:
委托代理人:账号:
电话:
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方名称(章):开户行:
委托代理人:账号:
电话:
签约时间: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
销货方:____甲方)
购货方:____乙方)
1.甲、乙两方所签订的具体合同要求。应向对方支付违约合同货款总值___%违约金。但遇双方协商操持变卦或解除合同手续的不按违约处理。
甲方:(签名盖章) 乙方:(签名盖章)
日期:
购方:
供方:
购方因工程建设需要,经双方友好平等协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就如下事项达成一致协议定立本合同,以兹双方遵照执行。
一、产品明细:
1、供方为购方供应下列产品:
2、以上数量为暂估数量,合同签订之日起,购方应认真核实实需数量,最迟五天内可重新调整数量,以便供方从厂家及时发货。
二、质量标准:按照供方所供产品与购方提供的样品基本一致。
三、供货期限:
双方合同签定生效后,供方在天内发第一批货到工地,以后根据购方工程进度,购方将所需货物数量提前天通知供方,以便供方在接到购方通知后及时安排供货。
四、交提货方式及地点:
由供方负责送到工地,双方点清数量,由负责卸货,购方指定为收货人,联系电话:。收货人在供方送货单上签字确认。
五、验收标准:
1、产品破损率按国标3%执行,超过3%的部分由供方负责补足;
2、因陶瓷原材料来源于天然矿物质,烧制过程复杂,允许交货产品存在合理色差。
六、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如购方发现产品质量不符合标准,购方应立即停止施工,并妥为保管,电话通知供方,并在三天内向供方提出书面异议。
2、若购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异议的,视为供方所供货物符合合同规定。
3、购方因保管、施工不善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供方在接到购方异议后,应在三天内负责处理。
5、对购方的异议,经第三方鉴定确认该批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的,由供方负责调换。
七、结算方式:
1、合同签定生效之日起天内购方支付(即元)作预付款。
2、供方分批次发货,每批货到工地之日,购方必须支付该批货款。
3、预付款与最后一批货款一起结清。
八、违约责任:
1、如供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供货,严重影响到购方工程进度,经双方协商后仍不能解决时,应向购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的违约金。
2、如购方未按合同规定付款,供方有权顺延供货或停止供货,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购方自行承担。
3、供方按本合同规定的规格、型号、颜色、数量进行供货,如购方需变更合同,应取得供方同意,并赔偿由此给供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九、退货补货:
1、本合同产品为供方为购方定购产品,供方不接受购方的任何退货要求。
2、如购方需要补货,购方须提前天书面通知供方,以便供方进行安排发货;购方应承担小批量补货的额外费用。
3、如补货产生的色差等问题与供方无关。
十、争议解决:
如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购、供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
十一、其他约定: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合同生效、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立即生效,自货款两清时自动失效。
本合同壹式份,购方与供方各执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购方名称(章): 开户行:
委托代理人: 账号:
电话:
年月日:
供方名称(章): 开户行:
委托代理人: 账号:
电话:
年月日: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互相信任、互惠互利的原则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购销合同条款,共同遵守。
一、购销产品:氧化锌
二、产品规格:一级品(含量99.7%以上标准)
三、销售价格:每吨暂定价18000元(武汉阳逻外贸港口上船价)
四、总量5400吨(三年)每年1800吨,月均150吨
五、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双方同意以4000万元国债凭证委托乙方指定的公司(武汉慧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向银行贷款3600万,其中的1200万元以及4000万元的17%(680万元)直接转入甲方指定的账户,余款留给乙方作为甲方预付三年货款,以后按月实收产品150吨现金支付结付一次。
六、双方义务:甲方:确保国债如期交给贷款公司(50万元费用同台交割由乙方出资);保证每月收到产品后五天内结付贷款完毕;乙方:保证按甲方供货要求按时按量把产品送到指定码头(船);提供给甲方出口手续合法合格;保证甲方销售利润不少于500-1000元;如果出口有退税,双方
各享用50%。
七、销售价格按市场变化随行下浮上涨,以客户接受为准。
八、供货时间:从20__年7月6日起至20__年6月30日止。
九、违约责任:1、任何一方不守约,都要给守约方实际产生的损失赔偿;2、追索可通过协商或司法程序进行。
十、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协商解决,有补充的可以书面双方签字认可,与本合同同样具有法律效果。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20__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