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矿粉的购销合同范本通用三篇

关于矿粉的购销合同范本(精选3篇)

关于矿粉的购销合同范本 篇1

合同编号:_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供方:__________

经合同双方充分协商,同意按如下条款签订合同:

一、合同标的

1、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及配置

设备品牌名称__________设备规格(型号__________

2、凡供方供应的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要求,并应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技术先进且成熟可靠的。

3、设备的配置、技术指标和性能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4、供方提供与本合同设备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运行、维护等有关的技术指导、技术配合。

5、供方提供设备的运输并办理运输保险,并负责卸货。

6、供方提供设备的安装指导、开机调试。设备于发运之日起计十八个月或开机调试后之日起计十二个月内(以先到者为准)为保用期。

二、供货范围

1、合同范围__________工程的__________工厂生产的

(设备名称)__________及随机配套零部件供应、配合安装、调试、售后服务。

2、合同供货范围包括1项所有设备、技术资料、随机附件。但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有任何漏项和短缺,在发货清单中并未列入而且确实是供方供货范围中应该有的,并且是满足国家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所必须的,均应由供方负责将所缺的设备、技术资料、随机附件等予以增补,且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合同价格_________币种(人民币)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__________

合价

1、合计__________大写:人民币

上表价格除包括合同设备费(含随机附件)及合同设备的税费、运杂费、保险费等费用外,还包括供方向需方提供技术资料、技术服务、安装指导、开机调试、技术指导等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费用。

本合同价一经双方签订生效后在合同执行期内为不变价。

四、付款

1、本合同使用货币的种类为人民币

2、付款方式:以银行__________方式支付。

3、设备款的支付

(1)设备订金:合同签定后七日内,需方以银行__________的方式向供方支付合同总额的__________%作为设备订金,供方安排工厂生产。

(2)设备提货款:需方向供方出具发货通知并以银行__________方式支付合同总额__________的提货款后,供方在收到提货款后天内负责将设备运到需方指定的工地现场__________工地现场),并向需方出具合同全额的中国境内合法的增值税发票。

五、交货和运输

1、装运地点__________

2、交货地点:合同设备的交货地点为__________工地现场,(以货车能抵达之地点)。

3、供方负责合同设备从供方工厂到交货地点的运输。

4、供方应在收到订金后__________天内将本合同所有设备及配件全部运抵本合同指定的交货地点。若需方不能按4、3设备款约定支付时间按时付出款项,则供方的供货时间按延期付款的天数依次顺延。

5、合同设备实际交货日期以供需双方在交货地点填写的产品送货及验收单时间为准,此日期即本合同10、4款计算迟交设备违约金时的根据。

六、包装与标记

1、供方所交付的所有设备必须包装完整,并采取防潮、防湿、防震、防锈、防腐蚀等措施,以保证在长途运输中经受多次搬运和装卸后,货物完好无损,安全到达目的地。由于包装不良所发生的损失,由于采用不充分或不妥善的防护措施而造成货物的任何损坏、腐蚀或变形,供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2、每件包装箱内,应附有的详细装箱单、合格证及相关技术资料。

七、技术服务与联络

1、供方应及时提供与合同设备的检验、安装指导、开机调试、验收、运行和维护等相关的技术指导、技术配合、技术培训等全过程的服务。

2、供方派到现场服务的技术服务人员,应是有实践经验的、可胜任此项工作的人员。

3、由于供方技术服务人员技术指导错误或疏忽,或由于供方未按要求派人进行技术服务而造成的损失应由供方负责。

八、质量检验

1、供方应在发货之前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数量进行准确而全面的核查。

2、本合同设备到达交货地点并卸货后当天内,供方提交产品送货及验收单,需方根据产品送货及验收单对货物包装、外观及件数进行清点和检验,完整无误即签收。货物的保管责任在需方签收后即移交给需方。保管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人为损坏由需方负责。

3、由供方负责开箱,需方验收、验收方根据本合同附件一:技术规格及配置验收无误后,由需方对本合同设备及附件予以确认。

4、开箱检验时,如发现设备或部件由于供方原因(包括运输原因)有任何损坏、缺陷、短少或不符合合同规定时(排除保管过程中发生的损坏),应做好记录,由供方、需方单位代表共同签字,各执一份,作为需方向供方提出修理、更换或索赔的依据。

5、供方如对上述需方提出的修理、更换或索赔的要求有异议,应在接到需方书面通知后7天内提出,否则视为对上述要求无异议。如有异议,供方在接到通知后7天内,自费派代表赴现场同需方共同复验。

6、如供方同需方单位代表在设备检验中对检验记录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可由供、需双方委托权威的第三方机构进行检验,检验结果对双方都有约束力。检验费由责任方承担。

7、供方在接到需方按2至6款规定提出的修理、更换要求时,应对损坏、短缺或有缺陷的部份尽快予以修理或更换,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应由责任方负担。

8、由于供方原因而引起的设备或部件的`修理或更换时间,以不影响工程进度为原则,否则按十第4款处理。

9、上述8的2至8的8款所述各项检验仅是现场的到货检验,如果没有发现问题或供方已按需方要求予以更换或修理均不能视为供方按合同约定的应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的解除。

10、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开箱检验完成时起自供方转移至需方。

九、指导安装、设备调试、验收和售后服务

1、本合同设备由供方根据国家现行相关标准、规范及供方的技术资料、检验标准、图纸及说明书派出专业技术人员现场指导需方安装人员进行安装与调试。在整个指导安装调试过程中,供方须服从需方的现场管理。

2、在合同设备安装调试过程中若因供方技术指导不当出现的一切质量问题或安全问题,由供方承担。

3、供方对合同设备调试运行过程中存在的所能引起合同设备损坏的潜在缺陷在质保期内负有责任。

4、供方调试完毕,带负荷试运行七个工作日后,由供方出具调试报告,经需方单位代表签字确认后,由需方出具验收合格证明,该验收合格证明只证明供方提供的合同设备的性能、参数及安装质量截止出具验收合格证时可按合同要求予以接受,但不能视为供方对合同设备调试运行过程中存在的所能引起合同设备损坏的潜在缺陷所应负责任的解除。供方对上述缺陷在保用期内负有责任。

5、在设备质量保修期内,供方对设备正常使用情况下出现的各类故障提供及时的免费维修服务。对非人为造成的各类零件损坏及时免费更换,所更换部件的质量保修期从更换之日起重新计算,更换零部件在更换后三个月内或按原有保证期的剩余期限享有质量保证,以时间较长者为准。对人为损坏的维修仅收取材料费。在设备出现故障时,供方应于48个小时内派本合同约定的售后服务人员抵达合同设备工地现场,对合同设备进行检验、确定设备故障。在故障确诊两个小时内,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将合同设备故障情况、解决方案通报需方。若供方不能在承诺时间内解除合同设备故障,需方保留向供方索赔的权利。

十、保证与索赔

1、若供方提供合同设备经供、需双方委托权威的第三方机构检验后不符合本合同附件一的相关约定,需方要求退货的,供方除应退还全部款项外,还应承担由此而给需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如需方不要求退货,供方应向需方支付合同总额10%的违约金,需方损失超过违约金金额的,供方应予以赔偿;

2、在合同履行期间,如果由于供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有错误,或者由于供方技术人员指导错误或疏忽,造成合同设备运行故障的,供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费用,以及由此给需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3、供方对合同设备存在的潜在缺陷在保用期内负有责任,一旦发现此类缺陷,需方有权向供方提出索赔。同时供方在接到需方索赔文件后应立即进行修理或更换,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费用以及由此给需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4、如果非需方原因而供方未能按合同约定的交货期交货(不可抗力除外),超过合同约定货期,需方有权向供方收取违约金,供方支付迟交货物违约金并不解除供方按照合同继续履行交货义务、

5、供方保证需方在中国使用其设备、服务及其任何部分而不受到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均由供方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十一、保险

1、供方须以供方为受益人,对合同设备向保险公司投保“运输保险”。

2、合同设备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破损、缺件及其他保险事故时,由供方负责向保险公司索赔。

3、非保险公司赔付范围内的合同设备,供方向需方无偿提供缺损件。

十二、合同的变更、修改和中止

1、本合同一经生效,合同双方均不得擅自对本合同的内容(包括附件)作任何单方面的修改。

2、因合同的变更、修改或中止而引起的费用责任问题,由责任方承担。

3、需方非因本合同约定的退货或解除合同的条款擅自退货的,需方应向供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退货部份设备价格的20%。

4、因供方原因不能交货,供方应向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不能交货合同设备价格的20%,并赔偿由此给需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十三、不可抗力

1、合同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而影响合同义务的履行时,则延迟履行合同义务的期限相当于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时间,但是不能因为不可抗力的延迟而调整合同价格。

2、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三个日历天内,将所发生的不可抗力事件以书面文件通知另一方,并须出具相应的官方证明文件。

十四、合同争议的解决

1、凡与本合同有关而引起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后仍不能达成协议,则提交成都市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合同签署地的法院提起诉讼。(仲裁或诉讼只能选其一)

2、上述过程发生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3、在进行仲裁或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仲裁或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合同仍应继续履行。

十五、合同生效和终止

1、本合同经供需双方单位盖章及代表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在双方的责任、义务履行完毕后终止。

十六、其它

1、本合同的所有附件,均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双方任何一方未取得另一方事先同意,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部份或全部权利或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3、本合同双方任何一方向对方提交的各种书面文件以信函、电报、传真方式发送,在取得对方确认并正式复函后,即被认为已被对方正式接收。

4、根据本合同由供方向需方提供的任何软件应属于供方或其他相关的软件提供者的财产,需方及设备最终所有权人仅有不得转让的使用权。供方保证向需方及设备最终所有权人所提供的软件为正版软件,且免费向需方及设备最终所有权人提供软件的维护和升级。

5、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所有补充协议和来信来函一经双方签字盖章或确认,即成为合同附件和合同的有效组成部份,其生效日期为双方签字或确认之日。

6、本合同一式四份,供方执两份需方执两份,合同附件包括:

(1)附件一:技术规格及配置

(2)附件二:售后服务承诺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签字代表:

签字代表:

日期:

日期

关于矿粉的购销合同范本 篇2

供方:

需方:

签定地:

供需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供需双方供应原料的有关事宜达成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签订合同。

第一条产品的名称:规格、质量要求和供货时间

1、产品的名称:矿粉

2、产品质量要求:符合GB/T18046—20__规定;

3、产品的供货时间:20xx年9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1日止;

4、月供货量300吨。

第二条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交货数量:以需方开具的磅单为依据。

2、产品的计量单位:吨

3、计量方法:以需方的电子磅秤称重为准。

第三条产品的包装标准,产品的包装方式为散装。

第四条产品的交货方法和交货地点

供方负责将产品送达需方并泵送输入需方指定筒仓。

第五条产品的交货时限

供方应于收到需方的.电话要货通知起40小时内送达。

第六条产品的价格:

供方价格为1000元/吨,该价格是供方送达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交货点的送到价,且为暂定价,如遇到价格调整,以厂方调价函为依据,双方予以确认。任何一方不接受该价格时,本合同自行终止。终止日起一个月内结清余款。

第七条货款的结算程序与支付,款到发货。

第八条产品的质量及验收方法

需方按GB/T18046—20__标准进行验收,供方必须按需方规定提供《质量保证书》。

第九条供方的违约责任

1、供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日应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的5‰违约金。同时,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供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和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由供方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及经济责任,同时,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不可抗力

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如路政扣车,交警扣车,雾大雪天,厂方停电检修,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本合同,并根据情况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有关违约金、赔偿费的支付

供方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费和各种经济损失,需方有权从应付而未付给供方的货款中自行扣减;需方按合同规定应偿付的违约金,在违约责任认定后1个月内支付结清。

第十二条购销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加盖公章后生效,供需双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三条其他

供方的车辆进入需方单位,必须遵守需方规定。

第十四条解决争议方法

需方与供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可向需方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二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

供方:需方:

代表:代表: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开户行:开户行:

帐号:帐号:

日期:20xx年8月30日

关于矿粉的购销合同范本 篇3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年 月 日,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就双方之间的原煤购销事宜达成一致协议,内容如下:

一、 货物名称:

二、 数量: 吨。

三、 计量方法:以火车站铁路地衡计量为准 。

四、 质量要求:(以乙方亲自采样送检结果为准)发热量不得低于 千卡/kg,硫含量不得超过 %/kg,灰粉含量不得超过 /kg,水份含量不超过 /kg,挥发分含量不超过 %/kg.

五、 价款: 总单价 /吨,总价款: 万元。

六、 货物的检验:装车前 日双方共同委托法定专业技术机构检验。

七、 货物交付时间: 年 月 日前。

八、 货物的交付地点:邵阳(北)火车站 。

九、 货物的交付方式:火车站火车车板交货。

十、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

㈠ 甲方应该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和质量要求向乙方提供符合合同条件的原煤。

㈡ 甲方为乙方代办火车站 渑池—(至)—邵阳北站铁路运输手续,并向乙方交付提货单据。

㈢ 甲方为乙方出具煤炭销售统一发票。

㈣ 甲方有责任向乙方提供每月运煤发数及结算方面的核对和相关服务。

㈤ 对托运的煤炭,应按照国家规定标准进行包装,遵守有关规定,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数量保质保量运到指定地点。

㈥ 对托运的煤炭要保证无短缺,无人为的变质,如有上述问题,应承担赔偿责任。

㈦ 运输过程造成煤炭丢失,污染时,甲方应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乙方。

乙方:

㈠ 煤炭托运后,乙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収煤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甲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要求。但必须在起运之前通知甲方,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甲方所需费用。

㈡ 乙方应在获取检验结论之日起 日对货物的质量予以确认或者提出书面异议并通知甲方。

㈢ 乙方负有及时付款及及时接收货物的义务。

㈣ 因收煤地点原因造成无法卸煤时,乙方应偿付甲方卸车费用及违约金。

十一、违约责任

㈠ 任何一方单方解除合同,应承担总货款的5%的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实际损失。

㈡ 甲方不能提供符合数量的货物的,应按合同价款返还多收货款,并按所缺货量承担相应的铁路运费,按所缺货量总款的5%承担违约金。

㈢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乙方有权拒绝货物或者解除合同,甲方应返还所收货款,并承担本次列车铁路运费,按总价款的5%承担违约金。

㈣ 甲方不能按期交付货物致使乙方不能及时向第三方履行合同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有权请求返还所收货款,并有权主张与他人合同实现后的预期利益损失,甲方还应承

担货物总价款的5%的违约金。

㈤ 乙方不能按照约定按时、足额付款,除应按合同的总价款的5%承担违约金外,还应据实赔偿甲方的损失。

㈥ 乙方不按照约定期限对货物进行检验或者提出异议,视为货物质量符合合同约定,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价款。 十二、免责

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在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1、 不可抗力的原因。

2、 乙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十三、双方另行达成的协议,可作为本协议的组件。 十四、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十五、争议的解决:协商、调解,如经调解无效,在合同签订地进行诉讼。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由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终止。

签订地点: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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