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金制品购销合同范本(通用8篇)
供货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签约地点:
需方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签约时间:
一、乙方向甲方购买五金工具、标准件产品、建筑五金产品,总金额壹佰零肆万伍仟柒佰陆拾叁元整(其产品名称、商标、制造厂家、产品数量和单价另见附表)。
二、产品的技术标准级质量要求,执行厂家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三、付款方式:合同签署后二月内,乙方向甲方预付货款贰拾万元,余款捌拾肆万伍仟柒佰陆拾叁元在乙方收到货物后五天内由乙方汇到甲方指定的账户。
四、交(提)货地点方式:甲方在收到乙方贰拾万元后柒月内将乙方所购货物按品种、规格包装运输到乙方仓储地(哈市香坊区联草街26号)。
五、验收标准方法:按《供货明细表》验收
六、乙方在收到甲方所供货物后,必须在柒月内将余款汇入甲方指定账户,不得以任何产品质量问题为借口,拖延或拒绝支付欠款,一旦发生欠款,甲方有权如数追讨直至诉讼至法院追讨。
七、乙方在甲方所供货物支付时,应立即对所供货物进行验收,如有异议,应立即书面提出,否则甲方不承担质量责任。
八、如甲方所供货物存在质量、数量、规格、种类等问题,甲方应在伍日内予以解决,否则所造成的.损失有甲方承担。
九、本合同条款发生变更时,双方应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由当事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有甲乙双发签署后生效,正本一式两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供方单位名称(章):
需方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人:
法人:
委托代理人:
需方:
供方:
供需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信守执行。
第一条:商品名称、数量、型号、价格
注:如因原料、材料、生产条件发生变化,需变动价格时,应经供需双方协商。否则,造成损失由违约方承担经济责任。
第二条产品包装规格:按原厂质量标准包装
第三条验收方法:货到验收
第四条货款费用等付款及结算方式:需方在收到全部货物后15天内结清货款。
第五条交货规定
1、交货方式:由供方送到需方指定地点。
2、交货日期:自合同生效期内30日
3、运输费:由供方自负
第六条违约责任
1.需方延付货款或付款后供方无货。使对方造成损失,应偿付对方此批货款总价10%的违约金。
2.供方如提前或延期交货或交货不足数量者,供方应偿付需方此批货款总值5%的违约金。需方如不按交货期限收货或拒收合格商品,亦应按偿付供方此批货款总值5%的违约金。任意一方如提出增减合同数量,变动交货时间,应提前通知对方,征得同意,否则应承担经济责任。
3.供方所发货品有不合规格、质量或损坏等情况,需方有权拒绝付款(如已付款,应订明退款退货办法),但须先行办理收货手续,并代为保管和立即通知供方,因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损失,由供方负责,如经供方要求代为处理,并须负责迅速处理,以免造成更大损失,其处理方法由双方协商决定。
4.约定的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失赔偿。双方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预先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该方当事人的责任。
第八条合同执行期间,如因故不能履行或需要修改,必须经双方同意,并互相通知或另订合同,方为有效。
需方(签字):
供方(签字):
日期:
供货单位:(以下简称甲方)签约地点:
需方单位:(以下简称乙方)签约时间:
一、乙方向甲方购买五金工具、标准件产品、建筑五金产品,总金额壹佰零肆万伍仟柒佰陆拾叁元整(其产品名称、商标、制造厂家、产品数量和单价另见附表)。
二、产品的技术标准级质量要求,执行厂家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三、付款方式:合同签署后二月内,乙方向甲方预付货款贰拾万元,余款捌拾肆万伍仟柒佰陆拾叁元在乙方收到货物后五天内由乙方汇到甲方指定的账户。
四、交(提)货地点方式:甲方在收到乙方贰拾万元后柒月内将乙方所购货物按品种、规格包装运输到乙方仓储地(哈市香坊区联草街26号)。
五、验收标准方法:按《供货明细表》验收
六、乙方在收到甲方所供货物后,必须在柒月内将余款汇入甲方指定账户,不得以任何产品质量问题为借口,拖延或拒绝支付欠款,一旦发生欠款,甲方有权如数追讨直至诉讼至法院追讨。
七、乙方在甲方所供货物支付时,应立即对所供货物进行验收,如有异议,应立即书面提出,否则甲方不承担质量责任。
八、如甲方所供货物存在质量、数量、规格、种类等问题,甲方应在伍日内予以解决,否则所造成的损失有甲方承担。
九、本合同条款发生变更时,双方应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由当事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有甲乙双发签署后生效,正本一式两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供方单位名称(章):需方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法人:法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日期:
供方:
需方:
为保护供需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品名:五金电料
二、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供方保证供应质量,对商品使用中非人为因素而破坏的,三个月包退换。
三、交(提)货方式及地点:物流到货
四、运输方式及地点:供方运货
五、运输费用负担:需方
六、合理损耗计算及负担:供方
七、包装费用负担:需方
八、验收方法及提出异议的期限:货物送到后,供应双方共同验收,如有异议需方应在货到当日向供方提出。
九、结算方式:按清单付款
十、违约责任:需方订货后,十日内如果不提货,供方有权扣除货款的20%作为违约金;需方订货后,供方发货延长十日后,乙方有权少付20%货款。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
1、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有效期限自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年_____月_____日。
3、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如果双方有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双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解决。
供方(盖章):需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日期:
需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 (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就 等五金、电动工具产品供货等事项达成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1. 甲方采购产品清单汇总: (见附件)备注:乙方提供样品作为合同附件。
2.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所有产品乙方免费提供技术支持
3.合同总价结算:
3.1、 数量:以交货前甲方或甲方委托的单位书面通知计算确定,以甲方的签收回单为最终确认实收凭证。甲方有权利增减数量,甲方有权选择其他品牌。
3.2、 价格:产品的单价为固定价格;如甲方要求增加产品型号报价,以双方确认的补充报价书为准;
4. 产品的包装标准:
4.1 产品必须由乙方妥善包装,适合运输。
4.2 产品所有包装物以及所产生的包装费由乙方提供及承担。
5. 货物的技术标准和质量保证:
5.1 五金产品生产质量标准,既有国际标准,又有国内标准的或行业标准的,以高者为准。
5.2 乙方应提供同产品检测报告、产品合格证。
5.3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在质量保证期内出现的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维修或更换,费用由乙方承担。
5.4 在质量保证期内,因甲方使用不当而造成的产品损坏,乙方不承担保修责任,但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对其进行维修,维修造成的材料、设备、人工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6. 货物的运输及交货:
6.1 合同签定后,根据施工进度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将合同规定的产品送抵到甲方指定的工地现场并负责卸货。
6.3 送货地点为: 。
6.4 甲方须指派专人对乙方所供之产品进行到货验收,并签收乙方提供的送货签收单。产品的到货验收应包括产品的品牌、数量,型号,外观及完好情况;收到货后,甲方随即向乙方签发由乙方出具的“送货签收单”。
6.5 乙方向甲方工地的运输途中以及卸货过程中出现的损坏等情况均有乙方承担。
6.6甲方指定验收接货人为 ,或凭甲方盖章签收。(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7. 付款方式:
7.1 甲方选择以 分批次支付 方式支付乙方所有款项。
7.2 合同签订后:付款按批次付款。每批次要货前10天甲方书面通知乙方,货物到达现场并经甲方验收通过后甲方在7日内支付该批货物价额的70%,工程验收通过后甲方支付至货额95%的货款予乙方,5%的余款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为一年,保修期满后十日内无息支付。甲方付款前乙方应提供相应正规发票。
8. 合同条款的补充或修改:
8.1 乙方按照双方商定的价格交货给甲方,不得自行随意更改价格。如任何一方要作价格调整,均须提前提出,并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方可实施。
8.2 甲、乙任何一方如果要注销合同,必须提出充分的理由,双方协商。
8.3 如甲方有新增的产品超出本合同范围,应及时与乙方协商,以便双方制订新合同或增补合同。
8.4 凡甲方要求在本项目增加购买乙方其他规格型号的五金产品时,乙方需要据此合同附件相同的下浮比例按全国统一批发价格同比例下浮优惠后进行价格调整供货。
8.5 乙方保证所供产品均为广东雅洁五金有限公司产品。如发现不是雅洁品牌等冒充行为将扣除乙方该批货款的20%的违约款,如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乙方负全责。
9. 售后服务:
9.1 乙方有义务在合同生效后提供甲方现场技术安装指导。
9.2 所有五金及配件提供一年保修,并在保修期结束后提供有偿终身维修服务。
9.3 产品安装时,乙方免费提供技术支持,甲方可随时通知乙方安排技术人员赴工地现场协助甲方进行产品的安装及调试工作。甲方通知发出后,2个工作日乙方技术人员必须到达施工现场。
10. 违约责任:
10.1 双方签订合同后,任何一方未能按合同条款履行各自应尽义务的,一律视为违约。(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10.2 甲方逾期付款,经双方协商仍未能解决的,每逾期 1 天,应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金额的千分之 1 的违约金。若逾期超过 30 天,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25%作为对乙方一切损失的赔偿。
10.3 乙方逾期供货,经双方协商仍未能解决的,每逾期 1 天,应向甲方支付本次定货产品金额的千分之 1 的违约金。若逾期超过 30 天,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25%作为对甲方一切损失的赔偿。
10.4 存在质量问题的产品乙方将无条件在两日内更换,在乙方更换符合合同约定的合格产品之前,甲方有权拒付该批次产品该批次中存在质量问题产品的货款。经甲方催告后乙方仍未更换的,则视为乙方根本性违约,应承担该批货款总价20%的违约金。
11. 纠纷解决方式:
11.1 有关本合同或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执的异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不能妥善解决时,双方约定在项目所在履行地提起诉讼,最后结果以法院的判决为准。
12. 其他:
12.1 任何一方遇到“不可抗力”,如地震、台风、水灾、战争、政府介入、自然灾害、禁运和其他不可预测或避免的事故等风险而无法履行合约或延误时间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提乙有效证明,双方应根据事故的合同的影响程度统一协商,以决定完全或部分取消本合同,或是延长合同履行期限,对方对此做出一个明确的、合理的决定。
12.2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十日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12.3 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正式文本,如招标书、投标书、产品报价单等,均可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以供双方核查、参考。
12.4双方在合同上所注明的通信地址、联系方法为双方履行通知等义务的指定方式。任何一方通信地址或联系方法发生变更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必须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合同所提供的联系地址是双方寄发函件的依据,必须真实准备。任何一方提供的通信地址错误或拒不接收对方的函件,则发函方以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发出函件的,自寄出的次日起满三天即视为对方已经收到。
12.5合同执行期内,乙甲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2.6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签章之日起生效,壹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需 方: 供 方:
地 址: 地 址: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需方单位(甲方):
供方单位(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规范合同当事人的交易行为,保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保证产品质量,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材料标的、数量(详见附表)
单价在双方签订合同之后,不作调整;最终结算数量按甲方实际签收到的数量为准。
第二条材料遵循的质量和技术标准要求
1、甲、乙双方约定材料验收遵循的质量和技术标准,所供产品均符合国家最新标准或行业标准。
2、其他要求:除上述规定达标外,还需根据甲方实际检验相结合,需要按样品验收的,乙方须提供样品,并在签订合同时送样品作为甲方验收标准。
第三条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1、乙方应在交货同时向甲方提交该批产品的《产品质量保证书》及相关技术质量资料。
2、验收标准按甲、乙双方上述第三条约定的该材料现行的国家标准及有关规定验收。
3、乙方需按甲方确认的生产厂家和样品进货,如遇市场确实缺货须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调换厂家,另送样鉴定,经甲方确认后,以样品为标准进货。
4、材料数量以甲方指定专人书面签收为准。按乙方提供的样品验收。甲方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向乙方提出,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必须当天重新进货,不得影响甲方正常经营需求;否则甲方有权选择其他供应商供货,并按该批货款的`1%对乙方进行罚款,罚款在当月货款中扣除。
5、甲方在材料到场验收时未发现质量问题,但在使用时或使用后发现确实因该批材料质量未达到规定要求而引起的质量问题,甲方可退回该批材料。
6、乙方在材料运抵交货前两天通知甲方,甲方应提供堆放场地或堆放仓库。
第四条乙方对材料质量负责的期限:按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执行。
第五条交货时间、地点及方式:
1、交货时间(包括每批材料交货时间和数量的约定):按需方约定。
2、交货地点:每批次按需方电话或者书面通知约定。
3、乙方在产品运抵交货地点后,甲、乙双方应及时做好验收工作和书面交验签字记录。
第六条材料结算方式:乙方随货开具的送货单由甲方验收签收的验收单为依据结算
第七条材料付款方式:货到分批付款。
第八条供方责任:
1、要保证质量、保证数量、保证时间、满足甲方需要,并提供良好的服务。
2、不得以次充好、缺斤短两,发现伪劣产品供方自觉及时退货,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3、提供税务机关认可的税务发票。
第九条需方责任:
1、应提前一天书面或电话向供方提供计划。
2、货到后及时抽样送检。
3、指定专人验收、作为结算依据。
4、计划在供货中途变更,责任由需方承担。
第十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如合同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责任,并参照合同法及双方商定的有关条款赔偿经济损失。
2、乙方由于非甲方的其他原因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属于违约,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3、因甲方原因,不能及时供货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十一条解除合同的条件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3、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乙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或延迟履行主要义务的;除赔偿违约损失外还可解除合同;
第十二条其它约定事项:
1、本合同的未尽事项,必要时由甲、乙双方另订补充合同,经签字盖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价格确定后原则上不作变动,如市场波动较大,双方协商解决。
3、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4、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第十三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二)种方法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第十五条其他: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购货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 (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就 铝塑门窗五金配件及其它五金产品 供货等事项达成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采购产品部分清单: (见附件)
二、合同暂估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壹仟万元整。
三、合同总价结算:
1、数量:数量以交货前甲方或甲方委托的单位书面通知计算确定,以甲方的签收回单为最终确认实收凭证。甲方有权利增减数量,甲方有权选择其他品牌。
2、价格:产品的单价为固定价格;如甲方要求增加产品型号报价,以双方确认的补充报价书为准;
四、产品的包装标准:
1、产品必须由乙方妥善包装,适合运输。
2、产品所有包装物以及所产生的包装费由乙方提供及承担。
五、货物的技术标准和质量保证:
1、材料质量标准:国标
2、乙方应提供同产品检测报告、产品合格证。
3、乙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在质量保证期内出现的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维修或更换,费用由乙方承担。
4、在质量保证期内,因甲方使用不当而造成的产品损坏,乙方不承担保修责任,但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对其进行维修,维修造成的材料、设备、人工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六、货物的运输及交货:
1、合同签定后,根据施工进度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将合同规定的产品送抵到甲方指定的工地现场并负责卸货。
2、甲方须指派专人对乙方所供之产品进行到货验收,并签收乙方提供的送货签收单。产品的到货验收应包括产品的品牌、数量,型号,外观及完好情况;收到货后,甲方随即向乙方签发由乙方出具的“送货签收单”。
3、乙方向甲方工地的运输途中以及卸货过程中出现的损坏等情况均有乙方承担。
七、付款方式:
1、甲方选择以 分批次支付 方式支付乙方所有款项。
2、合同签订后:付款按批次付款。每批次要货前10天甲方书面通知乙方,货物到达现场并经甲方验收通过后甲方在7日内支付该批货物价额的70%,工程验收通过后甲方支付至货额95%的货款予乙方,5%的余款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为一年,保修期满后十日内无息支付。甲方付款前乙方应提供相应正规发票。
八、合同条款的补充或修改:
1、乙方按照双方商定的价格交货给甲方,不得自行随意更改价格。如任何一方要作价格调整,均须提前提出,并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方可实施。
2、甲、乙任何一方如果要注销合同,必须提出充分的理由,双方协商。
3、如甲方有新增的产品超出本合同范围,应及时与乙方协商,以便双方制订新合同或增补合同。
4、凡甲方要求在本项目增加购买乙方其他规格型号的五金产品时,乙方需要据此合同附件相同的下浮比例按全国统一批发价格同比例下浮优惠后进
5、乙方保证所供产品均为广东雅洁五金有限公司产品。如发现不是雅洁品牌等冒充行为将扣除乙方该批货款的20%的违约款,如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乙方负全责。
九、违约责任:
1、双方签订合同后,任何一方未能按合同条款履行各自应尽义务的,一律视为违约。(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存在质量问题的产品乙方将无条件在两日内更换,在乙方更换符合合同约定的合格产品之前,甲方有权拒付该批次产品该批次中存在质量问题产品的货款。经甲方催告后乙方仍未更换的,则视为乙方根本性违约,应承担该批货款总价20%的违约金。
十、纠纷解决方式:
有关本合同或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执的异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不能妥善解决时,双方约定在项目所在履行地提起诉讼,最后结果以法院的判决为准。
十一、其他:
1、任何一方遇到“不可抗力”,如地震、台风、水灾、战争、政府介入、自然灾害、禁运和其他不可预测或避免的事故等风险而无法履行合约或延误时间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提乙有效证明,双方应根据事故的合同的影响程度统一协商,以决定完全或部分取消本合同,或是延长合同履行期限,对方对此做出一个明确的、合理的决定。
2、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十日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3、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正式文本,如招标书、投标书、产品报价单等,均可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以供双方核查、参考。
4、双方在合同上所注明的通信地址、联系方法为双方履行通知等义务的指定方式。任何一方通信地址或联系方法发生变更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必须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5、合同执行期内,乙甲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签章之日起生效,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购货方: 代表人:
供货方: 代表人: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需方:
供方:
供需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信守执行。
第一条:商品名称、数量、型号、价格
注:如因原料、材料、生产条件发生变化,需变动价格时,应经供需双方协商。否则,造成损失由违约方承担经济责任。
第二条 产品包装规格:按原厂质量标准包装 第三条 验收方法:货到验收
第四条 货款费用等付款及结算方式:需方在收到全部货物后15天内结清货款。
第五条 交货规定
1、交货方式:由供方送到需方指定地点。
2、交货日期:自合同生效期内30日
3、运输费:由供方自负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需方延付货款或付款后供方无货。使对方造成损失,应偿付对方此批货款总价10%的违约金。
2.供方如提前或延期交货或交货不足数量者,供方应偿付需方此批货款总值5%的违约金。需方如不按交货期限收货或拒收合格商品,亦应按偿付供方此批货款总值5%的违约金。任意一方如提出增减合同数量,变动交货时间,应提前通知对方,征得同意,否则应承担经济责任。
3.供方所发货品有不合规格、质量或损坏等情况,需方有权拒绝付款(如已付款,应订明退款退货办法),但须先行办理收货手续,并代为保管和立即通知供方,因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损失,由供方负责,如经供方要求代为处理,并须负责迅速处理,以免造成更大损失,其处理方法由双方协商决定。
4.约定的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失赔偿。双方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预先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通知
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该方当事人的责任。
第八条 合同执行期间,如因故不能履行或需要修改,必须经双方同意,并互相通知或另订合同,方为有效。
需方(签字):
供方(签字):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