瓷砖购买合同【精选6篇】

瓷砖购买合同(精选6篇)

瓷砖购买合同 篇1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签订地点: 贵阳 签订时间:

第二条 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标准执行(标准:18242-20_)。

第三条 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质保期2年。。

第四条 包装标准,按规定包装。

第五条 随机的必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无。

第六条 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无。

第七条 标的物所有权 自交付时起转移,但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义务的,标的物属于出卖人 所有。

第八条交(提)货方式、地点:一次交清,至买受人贵州大方县小屯煤矿施工现场。运输方式及到达站和费用负担:汽运,甲方负责运至施工现场,现场卸货由乙方负责。

第九条 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按本合同第二条标准,双方在买受人贵州大方县小屯煤矿施工现场验收。

第十条 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合同签订后乙方支付甲方 5000元作为定金,待货物到场后转作货款支付给甲方。根据实际货物到场数量验收合格后乙方支付甲方全部货款。

第十一条材料退换

1、根据乙方工程现场施工要求,本次采购数量只是暂估。所购材料根据乙方使用情况可多退少补,退货金额按采购价格计算。

2、验收时出现的破损等不符合乙方使用要求的货物,甲方应在乙方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调换,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3、乙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妥为保管,在 三天内向甲方提出异议(书面或手机短信通知),乙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4、甲方在接到乙方异议后,(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乙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十二条 担保方式(也可另立担保合同):无。

第十三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双方协商解除。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违约方支付对方合同价款10%的违约金。

第十五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合同履约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八条 其它约定事项:

附 1、供货清单;

2、本合同一式4份,买受人3份、出卖人1份。

3、甲方需提供公司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出卖人(盖章): 买受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瓷砖购买合同 篇2

合同编号: 甲方(采购方):

乙方(供应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乙方购买甲方产品达成以下买卖合同条款。

一、产品名称、型号、数量以供货清单为主.

二、产品质量。

乙方在甲方用货前需提供材料样品,由乙方提供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提供给甲方存档使用。乙方必须保证原材料为合格产品,与甲方认定的样品一致,产品加工过程中的原材料,加工工艺等各项指标与乙方相关承诺一致,产品检测的指标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及规范要求。

乙方所供瓷砖包装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即符合运输要求,确保瓷砖不受损坏;包装物有甲方负责回收处理;但有毒有害的包装物或必须由厂家回收的或国家规定必须由有关专业部门回收的包装物由乙方负责回收。

三、产品价款以供货清单为准,验收合格30日以内结清材料款。

四、产品交付

乙方产品交付方式为:甲方提货/乙方送货/乙方代办托运。

在合同约定期限内乙方违约未能及时交货的,产品的灭失、毁损的风险由乙方承担;产品交付后或甲方违约致使乙方拒绝交货、延期交货的,产品的灭失、毁损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五、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终止合同的履行。一方根本性违约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但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到对方。

六、商业秘密

甲方在签订和履行本合同中知悉的乙方的全部信息(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等)均为乙方的商业秘密。

无论何种原因终止、解除本合同的,甲方同意对在签订和履行本合同中知悉的乙方的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非经乙方书面同意或为履行本合同义务之需要甲方不得使用、披露乙方的商业秘密。

甲方违反上述约定的,应当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七、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违约,都应当承担违约金 10000元。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损失的,违约方应当赔偿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可得利益损失及主张权利的费用等)。

八、不可抗力

因火灾、战争、罢工、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而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双方终止合同的履行,各自的损失各自承担。不可抗力因素消失后,双方需要继续履行合同的,由双方另行协商。

因不可抗力终止合同履行的一方,应当于事件发生后日内向对方提供有权部门出具的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文件并及时通知对方。未履行通知义务而致损失扩大的,过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九、其他约定事项

1、甲方联系人或授权代表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对乙方所作的任何承诺、通知等,都对甲方具有约束力,具有不可撤销性。

2、签订或履行合同过程中,非经乙方书面同意或确认,乙方对乙方任何人员的个人借款,均不构成甲方对乙方的预付款或已付款款项。

3、甲方联系地址、电话等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通知到乙方,在甲方通知到乙方前,乙方按本合同列明的联系方式无法与甲方联系的,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4、本合同未约定的事项,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甲方应当在签订合同时向乙方提供其合法经营的证明文件,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6、签订本合同时,双方确认的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同等法律效力。

十、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的,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十一、明示条款:

甲、乙双方对本合同的条款已充分阅读,完全理解每一条款的真实意思表示,愿意签订并遵守本合同的全部约定。

十三、本合同经双方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

十四、本合同书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甲 方 :

乙 方:

瓷砖购买合同 篇3

需方:供方:

供需双方就需方向供方采购 施工所需陶瓷砖的相关事宜经协商达成如下约定:

一、需方向供方采购的产品名称、型号、厂家、数量及金额:序号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单位数量单价总金额2 金额合计: 备注:

1 、供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且需方已付定金后 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

2、表中的单价为包干单价,含货物、货物加工、运输、装卸、税金及其他费用等供方为完成供货需支出的全部费用及利润。

本合同约定的包干单价不受物价、人工费、政策性调整等任何因素影响。

3、货款总额暂计为人民币金额: 。

需方实际应支付的货款总额按甲方实际采购的各规格瓷砖实际铺贴数量乘以以上表中约定的单价计算。

重要提示:

1 、由于玻化砖吸水率仅0.03%以下,如果上墙铺贴,请使用专业的瓷砖胶结剂、或用 09# 07#瓷砖胶水和水泥浆混合铺贴,后者用于工程单价相对合适。

2、墙面砖铺贴前:应将砖背面上的瓷砖白色粉沫用湿海绵清洗,然后用瓷砖胶结剂或含有 09# 07#水泥浆铺贴,否则用不了几年砖体便会出现空鼓现象。

二、供方提供的所有产品制造、检验及验收标准符合现行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三、交货地点、方式:按需方指定。

四、运输、装卸及费用负担:供方送到需方指定地点并完成卸货,运输及装卸货物的费用由供方负担。

五、验收标准及提出异议期限:

1、按上述供货产品国家技术标准验收,如有质量问题在未铺贴前向供方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供方将在2个工作日给予答复。

2、供方提供的产品出现整砖断裂或暗裂现象的,供方应无条件予以更换。

六、产品色号的确认:

1 、本合同内的产品,如单个产品超过 ㎡以上,则供方会有两个色号供应,需方应严格按供方要求分开铺贴。

2、需方应严格按色号分开施工,并将该批次色号用于的地方告知供方,以防后期维修时不知道该批次施工时的色号,而造成供方无法提供等同的色号产品给予维修或更换。

七、货款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需方向供方支付 元做为定金;

供方按本合同约定完成供货并经需方初步验收合格后,需方在五个工作日内支付货款 元,现场铺贴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且供需双方核定实际供货数量后十五个工作日结清余下款项。

付款前,供方应向需方开具足额发票,否则需方有权顺延付款时间直至供方提供足额发票之日止。

八、违约责任:如供方未能按时交货,则以合同约定交货日起算每延误一天,供方按实际违约货物价值的万分之五向需方支付违约金;

需方未按合同支付约定货款的,每延期一天则应按应付而未付货款额的万分之五向供方支付违约金。

逾期供货超过 0日的,需方有权解除合同,需方选择解除合同的,供方承担合同总金额 5%的违约金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九、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由双方当事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交货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合同一式六份,供方执贰份、需方执肆份,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需 方单位名称: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 手 机: 电 话: 传 真: 年 月 日

供 方单位名称: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对公帐号: 开 户 行: 手 机: 传 真: 年 月 日 话:

瓷砖购买合同 篇4

出卖人(全称): 买受人(全称):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合同编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注:1、按实际供货数量结算

第二条 质量标准

产品的质量按下列第(1)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无国家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

(3)无国家和行业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标准名称及代号。 第三条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1、产品的包装由出卖人负责提供,包装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无国家标准的,则按行业标准执行;无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包装物应当足以保护产品在运输及存储过程中不受损害。

2、本合同产品包装物回收按下列第(_ ___)项执行:

(1)不回收;

(2)需要回收,回收费用 承担,回收方式:___ 第四条 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按国家标准。

第五条 交(提)货方式、地点

1、收货人:_ _。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__1___)项执行: (1)出卖人送货; (2)出卖人代办运输; (3)买受人自提。

3、交货地点:

第六条 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承担

1、运输方式:__ ____________________。

2、到达站 (港)为: _ ____。

3、_ _负责办理运输手续,运输费用由__ _______承担。产品在运输途中毁损、灭失的风险由__ _______承担。

第七条 验收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1、验收标准:____按国标技术或行业标准,。

2、验收期限:___买受人根据质量标准进行检验。买受人在收到货物后,有一个星期的对产品质量提出异议期限。如收到货物十五日内买受人未对货物质量提出任何异议,则说明买受人认可出卖人所提供的产品。超出约定期限,出卖人不提供由于产品质量问题而产生的产品更换_。

第八条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买受人在验收中,如发现产品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应妥为保管,并在7日内向出卖人提出书面异议。买受人在保管期内实际发生的保管费用以及非因买受人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2、买受人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3、出卖人在接到买受人书面异议后,应在7日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买受人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九条 结算方式

产品的货款、运杂费和其他费用的结算方式为: __ 。

第十条 出卖人的违约责任

1、出卖人不能交货的,应按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5%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2、出卖人逾期交货的,按逾期交货部分贷款的每日万分之五,向买受人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对买受人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出卖人逾期7日仍未交货的,买受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出卖人按不能交货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3、出卖人所交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由出卖人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而支付的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出卖人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出卖人按不能交货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 买受人的违约责任

1、买受人中途退货的,应按退货部分货款的5%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 2、买受人逾期付款的,应按欠款的每日万分之五向出卖人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3、买受人自提产品的,如果买受人未按期提货的,应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的每日万分之五,向出卖人支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出卖人代为保管的费用。

4、出卖人送货或代办运输的,如果买受人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出卖人因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第十二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双方签订书面变更协议。未经双方签署书面协议,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三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应在7日内提供证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 通知

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通知,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或者双方确立的电子邮件方式传递。

第十五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__青岛铁路运输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补充与附件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出卖人在投标文件中所作出的质量承诺及质量保证视为本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附则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__4___份,双方各执___2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卖人(盖章): 买受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瓷砖购买合同 篇5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签订地点: 贵阳 签订时间:

第二条 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标准执行(标准:18242-20xx)。

第三条 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质保期2年。。

第四条 包装标准,按规定包装。

第五条 随机的必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无。

第六条 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无。

第七条 标的物所有权 自交付时起转移,但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义务的,标的物属于出卖人 所有。

第八条 交(提)货方式、地点:一次交清,至买受人贵州大方县小屯煤矿施工现场。运输方式及到达站和费用负担:汽运,甲方负责运至施工现场,现场卸货由乙方负责。

第九条 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按本合同第二条标准,双方在买受人贵州大方县小屯煤矿施工现场验收。

第十条 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合同签订后乙方支付甲方 5000元 作为定金,待货物到场后转作货款支付给甲方。根据实际货物到场数量验收合格后乙方支付甲方全部货款。

第十一条材料退换

1、根据乙方工程现场施工要求,本次采购数量只是暂估。所购材料根据乙方使用情况可多退少补,退货金额按采购价格计算。

2、验收时出现的破损等不符合乙方使用要求的货物,甲方应在乙方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调换,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3、乙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妥为保管,在 三 天内向甲方提出异议(书面或手机短信通知),乙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4、甲方在接到乙方异议后,(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乙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十二条 担保方式(也可另立担保合同):无。

第十三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双方协商解除。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违约方支付对方合同价款10%的违约金。

第十五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合同履约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八条 其它约定事项:

附 1、供货清单;

2、本合同一式4份,买受人3份、出卖人1份。

3、甲方需提供公司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瓷砖购买合同 篇6

合同编号: 甲方(采购方):

乙方(供应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乙方购买甲方产品达成以下买卖合同条款。

一、产品名称、型号、数量以供货清单为主.

二、产品质量。

乙方在甲方用货前需提供材料样品,由乙方提供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提供给甲方存档使用。乙方必须保证原材料为合格产品,与甲方认定的样品一致,产品加工过程中的原材料,加工工艺等各项指标与乙方相关承诺一致,产品检测的指标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及规范要求。

乙方所供瓷砖包装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即符合运输要求,确保瓷砖不受损坏;包装物有甲方负责回收处理;但有毒有害的包装物或必须由厂家回收的或国家规定必须由有关专业部门回收的包装物由乙方负责回收。

三、产品价款以供货清单为准,验收合格30日以内结清材料款。

四、产品交付

乙方产品交付方式为:甲方提货/乙方送货/乙方代办托运。

在合同约定期限内乙方违约未能及时交货的,产品的灭失、毁损的风险由乙方承担;产品交付后或甲方违约致使乙方拒绝交货、延期交货的,产品的灭失、毁损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五、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终止合同的履行。一方根本性违约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但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到对方。

六、商业秘密

甲方在签订和履行本合同中知悉的乙方的全部信息(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等)均为乙方的商业秘密。

无论何种原因终止、解除本合同的,甲方同意对在签订和履行本合同中知悉的乙方的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非经乙方书面同意或为履行本合同义务之需要甲方不得使用、披露乙方的商业秘密。

甲方违反上述约定的,应当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七、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违约,都应当承担违约金 10000 元。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损失的,违约方应当赔偿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可得利益损失及主张权利的费用等)。

八、不可抗力

因火灾、战争、罢工、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而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双方终止合同的履行,各自的损失各自承担。不可抗力因素消失后,双方需要继续履行合同的,由双方另行协商。

因不可抗力终止合同履行的一方,应当于事件发生后 日内向对方提供有权部门出具的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文件并及时通知对方。未履行通知义务而致损失扩大的,过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九、其他约定事项

1、甲方联系人或授权代表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对乙方所作的任何承诺、通知等,都对甲方具有约束力,具有不可撤销性。

2、签订或履行合同过程中,非经乙方书面同意或确认,乙方对乙方任何人员的个人借款,均不构成甲方对乙方的预付款或已付款款项。

3、甲方联系地址、电话等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通知到乙方,在甲方通知到乙方前,乙方按本合同列明的联系方式无法与甲方联系的,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4、本合同未约定的事项,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甲方应当在签订合同时向乙方提供其合法经营的证明文件,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6、签订本合同时,双方确认的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同等法律效力。

十、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的,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十一、明示条款:

甲、乙双方对本合同的条款已充分阅读,完全理解每一条款的真实意思表示,愿意签订并遵守本合同的全部约定。

十三、本合同经双方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

十四、本合同书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甲 方 :

乙 方: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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