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商品购销合同样本(精选27篇)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商品进货购销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订购商品、商品的种类
1、品名、品牌、规格、生产厂厂名及厂址、等级、质量标准、包装要求、计量单位及单价等详见本合同《附件》:商品价款名称商标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计量单位数量质量要求包装要求单价总价合计人民币金额:其他事项:
2、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签订时,应当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自身主体资格的证明。
甲方同时提交有关商品生产、代理、批发或进口许可等有关附随文件,其购买价格有权保密,乙方不得以此拒绝接收相关文件。
3、上述商品价格已经双方确认,如因原材料价格、生产经营成本、市场供求关系等变化导致合同期内商品价格变化,要求价格变动一方应当提前 5 个工作日通知对方,经对方书面确认后方可调价。
价格变动自确认之日起生效,适用于确认之日后的新订单。
4、乙方对本合同中所列商品特别指定原料或样式等专门条件时,需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向甲方提交指示说明书或样式说明书。
5、甲方所提供商品的外包装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中文标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与厂址、规格、等级、采用的产品标准、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使用说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期、警示标志及其它说明等。
商品应当使用正规条形码,以便于 机识别;
无条形码的商品应当在《附件》其他事项中说明,同时向乙方购买内部条形码贴于商品外包装上。
6、甲方应当保证其所提供商品的质量符合本合同或订单约定的质量标准;
甲方提供有关商品质量说明的,应当符合该说明的质量要求。
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
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委托代理人
1 、甲方指派 为委托代理人;乙方指派 为委托代理人。
2、本合同甲乙双方委托代理人在其主管的业务环节中所签署的各种文件、单据,作为双方签订、履行合同的有效凭证。
3、双方如变更或撤换委托代理人,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前7 个工作日通知对方,委派和撤换委托代理人的通知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三、订货
1 、乙方向甲方订货,应当提前3 个工作日或 个工作日发出订单,双方约定的订单形式为:传真 订货合同 其他____________
2、订单应当明确商品的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规格、计量单位、品牌、质量、产地、数量、单价、交货时间、交货地点等具体内容。
3、甲方收到订单后应当在2 个工作日内对能否接受订单予以明确答复,答复形式同订单形式一致;
不予答复的,视为不接受订单。
如答复中对订单具体内容有修改的,乙方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表示是否接受,乙方不接受则视为订单无效;
乙方不予答复的,视为接受修改的订单。
4、订单及订单答复以电子网络为传输载体的,应当发送至本合同指定的网址或电子邮箱;
以传真、订货合同等书面文字为载体的,应当加盖订货单位公章或代理人签字,方为有效。
四、交货及验收
1、甲方应当将订单列明的商品,按照约定的时间、运输方式交付到乙方指定地点。
2、乙方应当妥善安排工作人员在到货后 2 小时内按照订单对商品的种类、规格、产地、数量、包装等进行初步验收,并出具收货凭证;
如商品不符合本合同及订单要求的,可以拒绝接收。
对于特殊情况下无法在 2 小时内验收完毕的,应当出具收货待验收凭证,同时告知验收完毕的具体时间。
3、乙方对于已经验收的商品发现存在内在质量问题,应当在质量保证期内提出,无质量保证期的在收货后发现质量问题24 个月内提出,否则视为商品质量符合约定。
供应商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所提供商品不符合约定的,不受前述提出异议时间的限制。
质量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应当在收到异议后的1 0 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否则视为认可。
五、商品促销
1、乙方可以根据企业经营战略制定商品促销计划,以加速商品的周转和销售。
2、甲方可以根据自身产品状况,有选择地参加促销活动,同时向乙方支付促销服务费用或者给予商品价格优惠。
3、双方应当就促销方式、促销期间、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内容、甲方支付的服务费用及支付办法等具体事宜,另行签订《促销服务协议》。
六、商品退换
1、双方在确定商品价格时,应当对商品退换、损耗问题予以充分考虑。
甲方选择的退换货类型为_____:不接受退换货 可接受全部退换货 有条件的退换货在商品总价值 %损耗范围内可接受退换货在选择有条件退换货的前提下,为了保持乙方合理库存,且有利于商品周转,双方同意:在第____种条件时甲方同意更换商品:残、次品 其他 __ __在第____种条件时,甲方接受乙方退货:残、次品 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其他对于存在保质期、有效期的商品,乙方应当在保质期、有效期尚存 3 的期限内提出退换货扣率结算方式货款和有关费用收取分开结算的方式。
2、采用第 条第、种方式结算的,双方应当在本合同中明确对帐及结算周期。
按照商品的销售周期,甲乙双方确认的对帐周期为:每月_____次,具体对帐日期为每月 日。
对帐日前3 个工作日,甲方应当按照进货、销售、退货等清单载明的数量及数额向乙方提供《商品对帐单》,乙方持相关单据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
无故不确认的,视为认可《商品对帐单》的内容。双方确认的结算周期为: 日 日 日 日 日
3、如因商品种类不同,确定的对帐周期、结算周期不同,可就具体商品的对帐周期、结算周期或者其他的对帐、结算办法另行制作本协议附件或在《附件》中列明。
4、乙方应当尽力建立顺利、便捷、无障碍的结算机制。
结算期满后,甲方可持《商品对帐单》及增值税发票要求乙方足额支付货款。
5、双方确定的付款方式为 :现金转账支票电汇其他_______。
八、知识产权的保护甲方应当保证其所提供的商品不存在任何知识产权的瑕疵。
如因甲方或其供应商侵犯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专用权、著作权、商业秘密或其他权益产生争议,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时,甲方应当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因此发生的各种费用。
九、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应当全面履行本合同的约定,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未按照已经确认的订单内容发货,应当负责更换或补足;
造成交货延迟的,每延迟 个工作日应当支付延迟交货金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延迟3个工作日以上的,除支付违约金外,乙方有权取消该批次订单;
累计5次迟延交货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结算的,每延迟 个工作日,应当按日支付应当结算金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延迟30个工作日以上的,除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由于甲方商品质量问题导致消费者退货或者乙方受到有关政府部门查处,甲方应当积极参与调查处理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情节严重给乙方商誉造成严重损害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十、合同的解除
1、任何一方非因对方违约提出解除本合同,均应当提前30 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合同自双方协商确定的日期解除。
甲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已经支付的各种促销服务费用乙方不予返还;
乙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合同实际履行期的比例向甲方退还已经收取的各种促销服务费用。
2、任何一方出现如下情形时,另一方有权无需预先告知即以书面通知的方式解除本合同,合同自通知送达之日解除。
乙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已经收取的各种促销服务费用不予返还;
甲方提出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当按照合同实际履行期的比例向甲方退还已经收取的各种促销服务费用: 存在本合同第九条第2、3、4 款约定的严重违约行为时;
受到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或停业处分,或其它丧失合法经营身份或资格的情况发生时;
申请破产、进入清算程序,或陷入无力偿付债务或资不抵债的状态,或其它有充分理由可认为财务状况恶化或有该可能性时;
未经他方同意,把本合同的权利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的;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被取消时。
3、合同解除后,双方仍应当按照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方式进行对帐和结算。
十一、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共___年。
2、合同期满前 个月,如双方同意继续合作,应重新签订新的合同;
如未签订新的合同,乙方仍然下达订单且甲方接受的,视为原合同自动顺延。
十二、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按照以下第___种方式处理: 向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促销服务费 甲乙双方可以协商约定,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服务项目 内容 期限 ;
乙方收取促销服务费的项目 标准 数额 用途方式 。
十四、其他
1、本合同涉及的通知,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在通知方通过邮局以挂号信、特快专递等形式寄达本合同约定地址或被通知方工作人员签收后,视为送达。
2、本合同附件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按照双方约定的解释顺序进行解释。
3、本合同的变更和补充,双方应当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5、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电话/传真 :_____________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帐号:__________税号: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电话/传真:______________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帐号:__________税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购货内容及单价:
1、中沙
单价: 元/吨; 数量: 吨; 金额: 元
合同金额以收货磅单中实际收到数量乘以单价为准;上述产品价款中已含运输费、税费、装卸费等。
二、质量要求:
1、所供砂应为天然河砂;
2、规格要求:中砂;
3、含泥量小于3%,泥块含量小于1%,石子及鹅卵石含量小于2%。
三、供货方式:
乙方接到甲方要货通知后于10小时内将货物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如每月三次供货不及时,扣除货款违约金贰万元。由乙方负责组织承运,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结算方式:
1、乙方凭磅单与甲方对帐,付款时乙方要向甲方出具正式税务发票;
2、付款方式:现金或转帐方式。甲方不能按时支付货款,本合同自动终止。
五、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甲方施工工地。
六、验收方式:
1、甲方根据行规制定具体验收标准,并据此进行验收与计量。
2、以甲方过磅数量为准,但必须将双方核实,乙方有权随时对过磅进行抽查,如有异议,须经双方协商解决。
3、每批货物送至甲方后,甲方进行抽检后合格的,但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发现有不合格的产品(人为除外),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给予更换并承担全部的违约责任。
七、合同变更解除
1、因工程原因需要变更所购物品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可以重新变更或更改购销合同。
2、甲乙方中有一方出现违约责任,另一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追究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
八、违约责任
(一)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所交产品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退货,因质量问题所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并承担该次货款20%的违约金。
2、乙方如不能按照甲方所通知的时间供货,或者逾期交货,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为当次货款的20%。
(二)甲方的违约责任
1、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10%的违约金。
2、逾期付款的,应按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出卖人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3、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承担乙方此所受的损失。
九、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甲方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执行期内,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合同期限:本合同一式贰份。经法定代表人签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经办人: 经办人: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销货方: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购货方: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经购销双方协商交易活动,必须履行本合同条款。具体品类(种),需签订要货成交单,并作为本购销合同的附件;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签订成交单,除上级规定按计划分配成交外,其余商品一律采取自由选购,看样成交的方式。
第二条 合同签订后,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场发生骤变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予变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将“合同变更通知单”寄给对方,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续。
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严格执行合同。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乙方负担;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甲方负担。
第三条 成交单中的商品价格,由双方当事人商议决定,或以国家定价决定。
在签订合同时,确定价格有困难,可以暂定价格成交,上下幅度双方商定。
国家定价的商品,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按交货(指运出)时的价格执行。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 运输方式及运输费用等费用,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决定。
第五条 各类商品质量标准,甲方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保证商品质量。
第六条 商品包装,必须牢固,甲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乙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七条 商品调拨,应做到均衡、及时。对合同期内的商品可考虑按3∶3∶4的比例分批发货;季节性商品按承运部门所规定的最迟、最早日期一次发货;当令商品,零配件和数量较少的品种,可一次发货。
第八条 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在2/3以上的,甲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在2/3以下的,甲方应征得乙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 甲方应按乙方确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以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由此而影响合同期限,不以违约处理。
第十条 商品从到达承运部门时起,所有权即属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缺少、残损等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向承运部门交涉赔偿,需要甲方协助时,甲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乙方在接收商品时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并立即详细检查,及时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乙方可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时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5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运商品,乙方应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10日内通知甲方,不能自行动用,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十一条 商品的外包装完整,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在货到半年内(贵重商品在7天内),责任确属甲方的,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查询。
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30天内通知甲方,经双方共同研究,明确责任,损失由责任方负担。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乙方收货后的60天,逾期甲方不再受理。
乙方向甲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调拨单号等资料,并保留实物;甲方接到“查询单”后,10日内作出答复,要在30天内处理完毕。
为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调拨单所列一个品种损溢在2元以下、残损在5元以下均不做查询处理(零件除外)。对笨重商品的查询(如缝纫机头、部件等的残品)乙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甲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第十二条 商品货款、运杂费等款项的结算,购销双方应按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商定适宜的结算方式,及时妥善办理。
货款结算中,要遵守结算纪律,坚持“钱货两清”原则,分期付款应在成交单上注明。有固定购销关系的国营、供销合作社商业企业,异地货款结算可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对情况不明的交易单位,可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或先收款后付货。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的,应负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因违约使对方遭受损失的,如违约金不足以抵补损失时,还应支付赔偿金以补偿其差额。如违约金过分高于或者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或者增加。
1.甲、乙两方所签订的具体合同要求,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合同货款总值______%的违约金。但遇双方协商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手续的,不按违约处理。
2.自提商品,甲方未能按期发货,应负逾期交货责任,并承担乙方因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未按期提货,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实际支付的保管费用。
甲方:
乙方:
日期:
商品购销合同
商品购销合同
甲方(供应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零售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商品进货购销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订购商品
1.商品的种类、品名、品牌、规格、生产厂厂名及厂址、等级、质量标准、包装要求、计量单位及单价等详见本合同《附件一》。
2.甲方在本合同签订时,应当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自身主体资格的证明,同时提交有关商品生产、代理、批发或进口许可等有关附随文件。
3.上述商品价格已经双方确认,如因原材料价格、生产经营成本、市场供求关系等变化导致合同期内商品价格变化,要求价格变动一方应当提前15日通知对方,经对方书面确认后方可调价。价格变动自确认之日起生效,适用于确认之日后的新订单。
4.乙方对本合同中所列商品特别指定原料或样式等专门条件时,需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向甲方提交指示说明书或样式说明书。
5.甲方所提供商品的外包装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中文标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与厂址、规格、等级、采用的产品标准、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使用说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期、警示标志及其它说明等。商品应当使用正规条形码,以便于pos机识别;无条形码的商品应当在《附件一》中说明,同时向乙方购买内部条形码贴于商品外包装上。
6.甲方应当保证其所提供商品的质量符合本合同或订单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提供有关商品质量说明的,应当符合该说明的质量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代理人
1.本合同代理人在其主管的业务环节中所签署的各种文件、单据,作为双方签订、履行合同的有效凭证。
2.双方如变更或撤换代理人,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前7日通知对方,委派和撤换代理人的通知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三、订货
1.乙方向甲方订货,应当提前72小时发出订单,双方约定的订单形式为:(1)乙方电子商务平台(2)电子邮件(3)传真(4)订货合同(5)其他
2.订单应当明确商品的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规格、计量单位、品牌、质量、产地、数量、单价、交货时间、交货地点等具体内容。
3.甲方收到订单后应当在24小时内对能否接受订单予以明确答复,答复形式同订单形式一致;不予答复的,视为不接受订单。如答复中对订单具体内容有修改的,乙方应当在24小时内表示是否接受,乙方不接受则视为订单无效;乙方不予答复的,视为接受修改的订单。
4.订单及订单答复以电子网络为传输载体的,应当发送至本合同指定的网址或电子邮箱;以传真、订货合同等书面文字为载体的,应当加盖订货单位公章或代理人签字,方为有效。
四、交货及验收
1.甲方应当将订单列明的商品,按照约定的时间、运输方式交付到乙方指定地点。
2.商品的所有权自交付时起转移给乙方,商品毁损、灭失的风险也自交付时起由乙方承担。
3.乙方应当妥善安排工作人员在到货后12小时内按照订单对商品的种类、规格、产地、数量、包装等进行初步验收,并出具收货凭证;如商品不符合本合同及订单要求的,可以拒绝接收。对于特殊情况下无法在12小时内验收完毕的,应当出具收货待验收凭证,同时告知验收完毕的具体时间。
4.乙方对于已经验收的商品发现存在内在质量问题,应当在质量保证期内提出,无质量保证期的在收货后24个月内提出,否则视为商品质量符合约定。供应商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所提供商品不符合约定的,不受前述提出异议时间的限制。
甲方(需方):(以下简称为甲方)
乙方(供方):(以下简称为乙方)
一、通过甲方考察确定乙方为甲方兴建的卢氏迎宾馆工程项目全部瓷砖供货单位,为明确双方责任,确保双方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及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
乙方所供的卫生间瓷砖均按国家质量标准生产供应,按规范要求需要检测合格后才能收货,其检测费用由乙方负责;颜色按乙方送交的样板颜色规定;如因乙方所供的卫生间瓷砖质量标准问题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质保期为乙方所供瓷砖施工后经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为限。
三、交货时间、地点、方式:
乙方所供瓷砖均由乙方根据甲方的计划要求(甲方以传真或电话通知交货量和交货日期),采取公路或铁路运输方式和多退少补方式将所供瓷砖送到甲方兴建的__酒店工地一楼,即__市__路与__路交会处东北侧__酒店一楼。
四、运输及运输保险费用:
乙方所供瓷砖的装卸、运输及运输保险(即动输途中的材料设备、运输工具及司乘人员安全、……等均由乙方负责)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五、包装标准及包装物的回收:
乙方所供瓷砖包装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即符合公路或铁路运输要求,确保瓷砖不受损坏;包装物由甲方或施工单位负责回收处理;但有毒有害的包装物或必须由厂家回收的或国家规定必须由有关专业部门回收的包装物由乙方负责回收。
六、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
乙方所供瓷砖在运输途中和加工时产生的所有损耗均由乙方负责;施工中的损耗均由甲方负责。
七、验收标准、方式及异议的提出:
乙方所供加工好的瓷砖均按国家质量标准由乙方和甲方材料设备采购组及施工单位三方共同验收,三方验收人员在验收凭证上共同签字确认,并以此验收单作为结算凭证;如对所供瓷砖质量标准有异议,甲方须在施工开始至施工完毕提出,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八、随瓷砖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
按国家和省、部(委)或行业规定的标准要求随瓷砖提供(应)备品、配件、工具数量。
九、结算、付款方式:
1、结算方式:以甲方负责人签字的瓷砖供货清单上的数量和单价进行结算。
2、付款方式:签订本合同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人民币伍万元(¥50,000元),每批瓷砖到达工地经甲方材料设备采购组和施工单位及乙方送货人员共同验收签证后30天内支付该批瓷砖货款的50%(含定金5万元);施工完毕15天后经竣工验收合格,付足所供瓷砖货款总额的60%(含5万元定金和前一次付款);余下所供瓷砖货款的40%购买一间(套)产权式客房。
3、乙方所供瓷砖可不开具增值税发票,但须开具国家正规税务发票;发票在甲方支付第二笔款时开具,但前次付款乙方须向甲方提供收据备查。
十、违约责任:
如乙方不能按甲方要求的交货日期按时交货,每延期一天交货,则按延期交货部分价款每天万分之五向甲方计(支)付违约金,并赔偿施工单位的误工费用;如甲方不能按本合同约定的付款的日期按时付款,每延期一天付款,则按延期付款金额每天万分之五向乙方计(付)违约金。
十一、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向甲方所在地经济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十二、其它约定事项
在施工中的瓷砖损坏、浪费损耗由甲方或施工单位负责,但乙方须补足工程所需的瓷砖以满足工程建设需要;其它未尽事项,双方可另行签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正式生效。
十四、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委托代理人(签章):
地址:地址:
合同编号:
合同机密,请勿泄露软件产品销售合同::南昌金启软件有限公司合同签定日期: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二第1页甲方(采购方)乙方(供应方)日
软件产品销售合同
甲方:乙方:南昌金启软件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甲方购买乙方K-Office协同办公软件(以下简称本软件)事项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软件版本及价格
第二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可以永久使用本软件版本提供的全部应用功能。
2.甲方自行提供运行本软件的服务器环境或相关软件(服务器操作系统、数据库软件)。3.甲方因业务需要,需对本软件进行二次开发增加功能,乙方有权酌情收费。4.乙方为甲方提供软件产品使用说明文档。
5.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支持内容提供及时的服务。
6.对于乙方软件本身质量问题所引起的故障,乙方应对其进行终身维护并修正。7.乙方声明并保证,乙方对本合同销售的软件具有合法的全部版权,其产品为正版软件,不会侵犯、导致或引起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及其它合法权益。
第三条服务支持期限
1.本软件的服务支持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2.服务支持期满,可选择是否续期,续期费用人民币元/年。
第四条合同付款
1.本合同签定后3日内,甲方支付全部合同金额人民币元,到帐后3日内乙方进行软件安装实施。
2.乙方收取本合同款项的指定银行帐户,如下:
A、单位名称:南昌金启软件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南昌市阳明支行账户:
B、工商银行南昌分行户名:饶亮账户:C、建设银行南昌分行户名:饶亮账户:
第五条软件版权及商业机密
1.甲方通过合同取得本软件的使用权,本软件著作权归属乙方。
2.甲方不得以任何目的(包括学习或研究等目的),以任何方式及媒介复制、传播本软件提供给第一条中软件授权使用单位外的单位、个人或公众使用。
3.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重新分发本软件,不得在本软件的整体或任何部分基础上以发展任何派生版本、修改版本或第三方版本用于重新分发。更不得利用非法重新分发获利,也不得对本软件进行出租、租借、发放许可证、出售或抵押。4.甲方明确承诺对本合同的价款保密。
第六条软件的验收
本软件安装实施完成后,乙方应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甲方应在收到乙方《软件验收单》七个工作日内对本软件进行书面形式签收。双方同意:如甲方在收到乙方《软件验收单》七个工作日内未书面签收,乙方也没有收到书面异议的,视为本软件全部验收合格。
第七条免责条款
1.本软件及所附带的文件是作为不提供任何明确或隐含的赔偿或担保的形式出售的。2.甲方必须了解并认同自己使用本软件的风险,乙方在任何情况下不就因使用或不能使用本软件产品所发生的特殊的、意外的、直接或间接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在本合同的任何执行阶段,因动乱、暴乱、火灾、水灾、风暴、爆炸、战争、政府行为、地震或任何其它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因素而没能履行其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义务时,甲乙双方之义务应暂时相互冻结,同时双方应尽力避免损失的扩大。
第九条其他
1.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应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除提交诉讼的争议部分外,合同其余部分继续履行。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条款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3.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授权代表签字:
[以下无正文]
乙方(盖章)日期: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供方:
需方:
第一条为切实贯彻执行经济合同法规,保证购销合同的严肃执行,签订本总合同。本总合同适用于日用百货、文化用品、钟表眼镜、鞋帽、纺织品、针棉织品、服装、劳防用品、丝绸等九类商品商商购销业务。具体品类(种)的成交,需签订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供需双方可根据自身特点制订表格式购销合同。本总合同是签订具体购销合同的总原则。
本总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本总合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补充协议均具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可以变更总合同的约定条款,补充协议与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二条合同签订后,双方须严肃履行。如一方确因发生《经济合同法》第二十七条所规定的情况,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须于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含合同变更手续)对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十五天内书面(或电报)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由责任方赔偿。在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具体合同仍然有效。
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要严格执行合同,一般不予变更。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由需方负担;如供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由供方负担。
第三条购销合同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或协商订价。
签订合同,成交商品的作价标准,均为正品价。对于副品、等级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惯例作价执行合同;对于暂定价(参考价)商品,允许上下差幅在10%-15%以内执行(差率在具体合同中规定),合同中有规格差价的按照中档(等)作单价成交,实际发货时按规格分别作价。
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要以书面通知需方,以便作为交货时(指运出)作价依据。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对异地的商品供应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供方负担。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负担;对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需方自提。承运单位按有关收费规定收取的合理运输费用,运输保险费由需方承担。对运费负担,也可按照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第五条商品质量,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执行;无上述标准的,按生产厂的企业标准执行;无生产厂企业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确定。供方应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以保证商品质量。
如果商品质量不符合标准,一般情况应允许退货。如属特殊情况,供需双方可协调解决。
第六条商品包装必须牢固,供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需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需方负担。
第七条执行合同的交货日期,以供方开单日为准。由工厂直接送车站、码头的商品,以工厂交货日为准。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前十天内和交货日期终了后十五天内开单供应的,不作为提前或逾期交货。需方要求分批交货的,供方认可后,予以分批均衡交货。
供方供应商品,除双方另有约定者外,异地的,由供方代办托运。如需方要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的自提证明,提货费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需方在货款结算后七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方负责仓储费用。
受交通运输影响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暂缓发货不超过三十天的,不作迟延履行合同处理。
第八条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应征得需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供方应按双方商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货物,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从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前,仍然按原合同执行。
需方提出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因此增加的费用由需方负担,如确有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供方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未经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第十条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时起,所有权即转移至需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事故,由需方负责向承运部门或保险公司索赔,非因供方过错,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赔。但供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并协助需方索赔。
需方在接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卸,清点大件,检查包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当地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立即详细检查,并在收到货物后十天内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责任属于供方的,需方应在收到该批货物后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索赔,逾期不提,视为验收无误。供方应在接到索赔通知后十五天内查明情况,给予答复。逾期不答复,视作认赔。
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需方应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是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串)运商品,需方不得自行动用,并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十日内通知供方,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方负担。
由供方委托承运单位发运的商品,均应向人民保险公司投保综合运输险。商品在运输途中遭受损失时,由需方向当地保险公司按照《国内水路、铁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试行)》所规定的手续程序及期限申请办理索赔。
第十一条商品外包装完整,拆包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需方应在货到九十天内(单个商品价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查询;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收到货物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均视为验收无误。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需方收货后的六十天,逾期供方可不受理。
需方向供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供应发货单号码(即调拨单,下同)等资料,并保存好实物。供方应在接到“查询单”后十五日内作出答复。凡上项内容填写不完整或多种商品混列,以及不是从供方供货的,供方可要求需方重新填写“查询单”。
为了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供应发货单”所列一个品种损失在五元以下,残损在十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询处理(零配件除外),对笨重商品(如缝纫机头、部件等残品)的查询,需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供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需方在收货时发现差错(如错发、多发部分)无合同、严重质量问题等情况,属于供方责任,需要退货时,应在收货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则供方可不受理;同时需方也不得擅自退货或将商品运回供方。供方在收到通知后十五天内应予答复并提出处理意见。逾期不答复,需方可视为同意退货。凡逾期退货以及不属于供方责任的退货,其损失均由需方负担。
第十二条商品货款、运杂费、保险费等款项的结算,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货款结算实行验单付款。需方无理拒付、逾期付款、拖欠货款的,应按有关银行部门规定交纳滞纳金,并由开户行连同货款划给供方。
需方变更开户银行、帐户名称和帐号,应于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前三十天以书面(或电报)通知供方。未按期通知或通知有错误而影响结算的,需方应负逾期付款的责任。
经供、需双方商定,货款结算除另有书面特殊规定外,采用以下第种方式(1。托收承付;2。款到发货;3。银行汇票;4。商业汇票。)
第十三条一方违反合同应负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部分。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5%之间确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货款总值的%(10%-30%之间确定)
2。供方逾期交货,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供方提前交货或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4。需方未经供方同意擅自退货的,应向供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5%之间确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0%-30%之间确定)退货途中的运输等费用,由需方负担。
5。需方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逾期付款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供方偿付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6。需方承担因提供给供方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等有误而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供方或运输部门因处理需方提出的错误异议而支付的一切费用;承担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损失。
违约金、赔偿金、保管费用应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拒付货款来充抵。
第十四条供、需双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顾全大局、相互谅解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按《商业部门经济纠纷调解暂行规定》向有关商业经济纠纷调解机构申请调解,也可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本总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六条本总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有效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期满双方如无异议,总合同自动延长一年。任何一方需变更或解除本总合同,须在期满前一个月以书面通知对方。但本总合同有效期内所签订的具体购销分合同仍求本总合同办理。
本总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时间期限的计算均包括本数在内。
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一般以一货一单格式(见附件1、2),有特殊要求的可用自制格式。
供方签字盖章:需方便宜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地址: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报挂号:电报挂号:
电话:电话:
1、交货方式,地点:项目施工地点。
2、运输,包装费用负担:供方负责,卸货及产品自身安装由需方负责。
3、验收标准及提出异议期限:按国家标准验收,提出异议期限为收货之日起5天内,如5天内无书面异议,视为型号、数量、质量均合格。
4、结算方式:货到现场付合同总额的80%(计人民币27,600.00元),安装完毕付合同总额的15%(计人民币5,175.00元),余5%做为质保金,一年质保期满后无息付清(合人民币:1,725.00元)。
5、违约责任:需方逾期付款则每天加收未付款千分之四的违约金;
供方逾期交货则按每天未交货物总额的千分之四承担罚金。
6、解决合同纠纷方式: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合同双方均可向供方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7、其他约定事项:质保期12个月,如质量出现问题,供方必须在三小时内到达现场盔行维修。
8、需方将设备安装完毕,第一次调试必须有供方客户服务人员到现场指挥,需方应在调试之日三天之前用书面通知供方。如需方未尽通知义务而自行调试所引起的不良后果,均由需方自负。
9、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合同双方协商同意,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之间的任何补充协议或凡没有加盖供方公章的均属无效,对供方无任何约束力。
10、乙方向甲方开合格发票。
供方:需方:年月日:
卖方:(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按照《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友好商一致,现就甲方出售自种绿化苗木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转让标的物及价格
1、甲方愿意将其位于____________内原绿化地所有的乙方可用的苗木(主要树种和数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出售给乙方。
2、甲方同意以__________人民币的价格一次性出售给乙方。
第二条、付款方式
乙方将所有可用的苗木全部移走后一次性付款给甲方。
第三条、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确认上述出售给乙方的苗木是合法的、产权清晰,没有权属和任何经济纠纷。否则甲方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由此给乙方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并支付违约金。
2、合同签订后,甲方愿意为乙方提供采挖树苗的便利条件。负责处理采挖、运输过程中的一切纠纷、及各部门、村委会、人员阻碍、干涩、刁难等一切不利于采挖、运输及买卖的一切行为。否则甲方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由此给乙方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并支付违约金。
3、甲方负责办理树苗采挖及运输的相关合法手续(手续费自理),所有手续必须在合同签订后_______个工作日内完成以免延误乙方采挖及运输树苗。
4、合同签订后,甲方保证该批苗木是完整的,不存在人为的破坏和偷挖苗木的情况发生。
5、乙方自行采挖和运输树苗,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在甲方提供相关树苗采挖及运输的相关合法手续之日起_______个月内完成所有苗木的移栽。
第四条、争议解决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受诉法院为_______市中级人民法院,胜诉方与诉讼相关的诉讼费、律师费等由败诉方根据败诉比列为对方承担。
第五条、合同效力
1、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经双方签字认可之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份。
2、本合同期限为双方货、款两清。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合同签定后,任何一方违反上述条款均为违约。双方同意违约金定为_______万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万元整)。
2、由于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其他损失的由违约方赔偿该损失。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供应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零售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使用说明
一、适用范围
本合同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具有商业零售性质的超市、大型超市、仓储式会员店及便利店与供应商之间就商品进货购销事宜确立的合同关系。
二、词语定义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本合同中下列词语应当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含义:
1、商品购销:是指供应商与零售商之间建立商品买卖关系,零售商向供应商采购商品并自行组织销售,按照所采购商品的数量和金额向供应商进行结算的商业模式。
2、零售商:是指直接面向终端消费者提供商品及相应服务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及自然人。
3、供应商:是指与零售商建立商品买卖关系,直接向零售商提供商品及相应服务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及自然人。
4、代理人:是指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权代表供应商或零售商处理订货、验收、入库、销售、退换货、结算等各个环节相关事宜的授权代表。
5、订货:是指本合同有效期内,零售商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原则、流程和方式,向供应商订购约定商品的活动。
6、促销服务费用:是指本合同有效期内,供应商因零售商提供各种形式的促销服务所应当支付的费用,包括零售商以提供销售通道、宣传服务等名义所收取的商品价款之外的全部费用。
7、对帐:是指供应商与零售商之间就购销商品订货、入库、退货、库存等数量和金额进行核对的行为。
8、对帐周期:是指供应商按照本合同及订单约定向零售商提供商品后,双方以固定的期间或时间为标准而确定的有规律的核对帐目的周期。
9、对帐日:是指零售商为了工作便利所指定的某一类商品供应商固定的对帐日期。
10、结算:是指零售商根据从供应商处购入商品的数量、金额,向供应商支付货款的行为。
11、铺货期:是指供应商首次订单商品交付之日起,至首次结算周期起算前零售商占用商品的期间。
12、结算周期:是指铺货期满之日至零售商第一次应向供应商支付货款日的期间,此后零售商均应当以此期间为标准、依第一次应当向供应商支付货款的日期类推,同供应商办理结算的固定周期。
三、合同文件及组成
1、合同文件应当能够相互解释,互为说明,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如下:
(1)本合同
(2)订购商品清单
(3)双方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4)促销服务协议
(5)订单及订单确认
(6)商品价格变动文件
(7)商品交付或验收、入库文件
(8)商品退换货文件
(9)商品对帐文件
(10)商品样品及各种附随文件
2、合同履行过程中,供应商、零售商之间有关商品购销、质量、包装等变更事项及违约行为确认的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3、上述文件形式不限于双方文字协议、通知、信函、传真等,包括零售商通过销售库存微机网络管理系统打印的各种交易、对帐记录。
北京市商品购销合同
甲方(供应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零售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商品进货购销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订购商品
1、商品的种类、品名、品牌、规格、生产厂厂名及厂址、等级、质量标准、包装要求、计量单位及单价等详见本合同《附件一》。
2、甲方在本合同签订时,应当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自身主体资格的证明,同时提交有关商品生产、代理、批发或进口许可等有关附随文件。
3、上述商品价格已经双方确认,如因原材料价格、生产经营成本、市场供求关系等变化导致合同期内商品价格变化,要求价格变动一方应当提前15日通知对方,经对方书面确认后方可调价。价格变动自确认之日起生效,适用于确认之日后的新订单。
4、乙方对本合同中所列商品特别指定原料或样式等专门条件时,需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向甲方提交指示说明书或样式说明书。
5、甲方所提供商品的外包装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中文标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与厂址、规格、等级、采用的产品标准、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使用说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期、警示标志及其它说明等。商品应当使用正规条形码,以便于POS机识别;无条形码的商品应当在《附件一》中说明,同时向乙方购买内部条形码贴于商品外包装上。
6、甲方应当保证其所提供商品的质量符合本合同或订单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提供有关商品质量说明的,应当符合该说明的质量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代理人
1、本合同代理人在其主管的业务环节中所签署的各种文件、单据,作为双方签订、履行合同的有效凭证。
2、双方如变更或撤换代理人,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前7日通知对方,委派和撤换代理人的通知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三、订货
1、乙方向甲方订货,应当提前72小时发出订单,双方约定的订单形式为:
(1)乙方电子商务平台 (2)电子邮件 (3)传真 (4)订货合同 (5)其他____________
2、订单应当明确商品的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规格、计量单位、品牌、质量、产地、数量、单价、交货时间、交货地点等具体内容。
3、甲方收到订单后应当在24小时内对能否接受订单予以明确答复,答复形式同订单形式一致;不予答复的,视为不接受订单。如答复中对订单具体内容有修改的,乙方应当在24小时内表示是否接受,乙方不接受则视为订单无效;乙方不予答复的,视为接受修改的订单。
4、订单及订单答复以电子网络为传输载体的,应当发送至本合同指定的网址或电子邮箱;以传真、订货合同等书面文字为载体的,应当加盖订货单位公章或代理人签字,方为有效。
四、交货及验收
1、甲方应当将订单列明的商品,按照约定的时间、运输方式交付到乙方指定地点。
2、乙方应当妥善安排工作人员在到货后12小时内按照订单对商品的种类、规格、产地、数量、包装等进行初步验收,并出具收货凭证;如商品不符合本合同及订单要求的,可以拒绝接收。对于特殊情况下无法在12小时内验收完毕的,应当出具收货待验收凭证,同时告知验收完毕的具体时间。
3、乙方对于已经验收的商品发现存在内在质量问题,应当在质量保证期内提出,无质量保证期的在收货后24个月内提出,否则视为商品质量符合约定。供应商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所提供商品不符合约定的,不受前述提出异议时间的限制。
质量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应当在收到异议后的10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否则视为认可。
五、商品促销
1、乙方可以根据企业经营战略制定商品促销计划,以加速商品的周转和销售。
2、甲方可以根据自身产品状况,有选择地参加促销活动,同时向乙方支付促销服务费用或者给予商品价格优惠。
3、双方应当就促销方式、促销期间、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内容、甲方支付的服务费用及支付办法等具体事宜,另行签订《促销服务协议》。
六、商品退换
1、双方在确定商品价格时,应当对商品退换、损耗问题予以充分考虑。甲方选择的退换货类型为_____:
(1)不接受退换货 (2)可接受全部退换货 (3)有条件的退换货(4)在商品总价值 %损耗范围内可接受退换货
2、在选择有条件退换货的前提下,为了保持乙方合理库存,且有利于商品周转,双方同意:
在第____种条件时甲方同意更换商品:
(1)残、次品 (2)季节性商品过季时 (3)滞销商品 (4)其他 ____
在第____种条件时,甲方接受乙方退货:
(1)残、次品 (2)季节性商品过季时 (3)滞销商品 (4)产品存在质量问题(5)其他
对于存在保质期、有效期的商品,乙方应当在保质期、有效期尚存1/3的期限内提出退换货。
3、乙方退换货应当向甲方发出书面退换货通知,甲方应当于收到后5日内对所退换商品进行核实并书面确认,10日内负责更换或者收回所清退商品。逾期不答复或书面确认后未在10日内负责更换或者收回所清退商品的,乙方有权自行处置该商品,并在对帐结算时予以扣除。
七、对帐与结算
1、双方确认的结算方式为_________:
2、采用第1条第(3)种方式结算的,双方应当在本合同中明确对帐及结算周期。
(1)按照商品的销售周期,甲乙双方确认的对帐周期为:每月次,具体对帐日期为每月 日。对帐日前3日,甲方应当按照进货、销售、退货等清单载明的数量及数额向乙方提供《商品对帐单》,乙方持相关单据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无故不确认的,视为认可《商品对帐单》的内容。
(2)双方确认的结算周期为:
A10日 B15日 C30日 D45日 E其他____
3、如因商品种类不同,确定的对帐周期、结算周期不同,可就具体商品的对帐周期、结算周期或者其他的对帐、结算办法另行制作本协议附件或在《附件一》中列明。
4、乙方应当尽力建立顺利、便捷、无障碍的结算机制。结算期满后,甲方可持《商品对帐单》及增值税发票要求乙方足额支付货款。
5、双方确定的付款方式为:(1)现金(2)转账支票(3)电汇(4)_______
八、知识产权的保护
甲方应当保证其所提供的商品不存在任何知识产权的瑕疵。如因甲方或其供应商侵犯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专用权、著作权、商业秘密或其他权益产生争议,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时,甲方应当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因此发生的各种费用。
九、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应当全面履行本合同的约定,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未按照已经确认的订单内容发货,应当负责更换或补足;造成交货延迟的,每延迟1日应当支付延迟交货金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延迟3日以上的,除支付违约金外,乙方有权取消该批次订单;累计5次迟延交货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结算的,每延迟1日,应当按日支付应当结算金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延迟30日以上的,除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由于甲方商品质量问题导致消费者退货或者乙方受到有关政府部门查处,甲方应当积极参与调查处理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情节严重给乙方商誉造成严重损害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十、合同的解除
1、任何一方非因对方违约提出解除本合同,均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合同自双方协商确定的日期解除。甲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已经支付的各种促销服务费用乙方不予返还;乙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合同实际履行期的比例向甲方退还已经收取的各种促销服务费用。
2、任何一方出现如下情形时,另一方有权无需预先告知即以书面通知的方式解除本合同,合同自通知送达之日解除。乙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已经收取的各种促销服务费用不予返还;甲方提出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当按照合同实际履行期的比例向甲方退还已经收取的各种促销服务费用:
(1)存在本合同第九条第2、3、4款约定的严重违约行为时;
(2)受到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或停业处分,或其它丧失合法经营身份或资格的情况发生时;
(3)申请破产、进入清算程序,或陷入无力偿付债务或资不抵债的状态,或其它有充分理由可认为财务状况恶化或有该可能性时;
(4)未经他方同意,把本合同的权利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的;
(5)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被取消时。
3、合同解除后,双方仍应当按照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方式进行对帐和结算。
十一、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共___年。
2、合同期满前1个月,如双方同意继续合作,应重新签订新的合同;如未签订新的合同,乙方仍然下达订单且甲方接受的,视为原合同自动顺延1年。
十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以下第___种方式处理:
(1)向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三、其他
(二)验收交接后,双方应当签署车位交接单。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按期办
1、本合同涉及的通知,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在通知方通过邮局以挂号信、特快专递等形式寄达本合同约定地址或被通知方工作人员签收后,视为送达。
2、本合同附件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按照双方约定的解释顺序进行解释。
3、本合同的变更和补充,双方应当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本着互惠互利、权益平等的原则,乙方自愿经销(购买)甲方图书,为明确责任,维护甲乙双方的共同利益,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签订图书购销合同如下:
一、乙方按甲方图书目录,将所需图书填写在书目订数栏,加盖公章并由经办人签字后,邮寄或直接交给甲方经办人,作为甲方发货的有效凭证。乙方平时用的传真、电话等其他形式订货,与订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甲方根据乙方在订单上所填图书品种、数量及发货要求,及时给乙方供货,现货品种随填随发,未出版的书在出版后立即发货。
三、乙方订数3个月内有效,如发缺品种在3个月内重印出书,甲方即可补发,但事先应通知乙方。
四、甲方可为乙方进行送货,送货不方便的,可进行铁路或公路发货。甲方向乙方发货后,应及时向乙方寄发有关提货票据。如因此造成延误,承运方所收的延误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收到甲方货物后,如有误差,应在5日内将收发货差错查询单(含原包贴头)等以书信、传真的方式回告甲方经办人。逾期无回告者,甲方将视作收货无误,并以订单实发数作为最终结款依据。
五、甲方发货折扣为折,乙方订货总码洋为,订货总实洋为,金额大写:佰拾万仟佰拾元角分。如遇图书价格动,结算金额以最终发货定价为准。乙方收货地址为:,联系人:联系电话:。
六、乙方收到甲方图书日内向甲方结清书款,如乙方无故拖延付款或拒付,从结算时日起,每超过一个月,甲方在结算时按订货码洋的1%收取违约金。
七、甲方供给乙方的图书,若出现印装等质量问题,甲方应负责予以调换。
八、本合同自双方盖章或经办人签字之日起生效。如有异议,双方协商解决,不能解决时应依照《合同法》提请法院裁决。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订立合同双方:
购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__________________。(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按部颁标准执行;
(3)由甲乙双方商定技术要求执行。
第二条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______________。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____________。
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______________。
第四条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1、产品的交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项执行:
(1)乙方送货;
(2)乙方代运(乙方代办运输,应充分考虑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
(3)甲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______________。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甲方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约定者,从约定;合同规定甲方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乙方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第六条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项执行:
(1)按甲乙双方的商定价格;
(2)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
(3)按照国家定价履行。
(执行国家定价的,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或提货期内,遇国家调整价格时,按交货时的价格执行。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或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执行。由于逾期付款而发生调整价格的差价,由甲乙双方另行结算,不在原托收结算金额中冲抵。执行浮动价和协商定价的,按合同规定的价格执行。)
2、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它费用的结算,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用托收承付方式结算的,合同中应注明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验货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为10天,从运输部门向收货单位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起算。凡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缩短或延长验货期限的,应当在托收凭证上写明,银行从其规定。)
第七条验收方法________________。
(合同应明确规定:1、验收时间;2、验收手段;3、验收标准;4、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5、在验收中发生纠纷后,由哪一级主管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机构执行仲裁等等)。
第八条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30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甲方怠于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过两年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产品合乎规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3、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0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甲方提出的书面异议中,应说明合同号、运单号、车或船号、发货和到货日期;说明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花色、标志、牌号、批号、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号、数量、包装、检验方法、检验情况和检验证明;提出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的处理意见,以及当事人双方商定的必须说明的事项。)
第九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______%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15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第十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______%的违约金。
(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失赔偿,但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或者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或者增加)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应交的技术资料或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顺延外,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乙方偿付顺延交货的违约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6、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其它______________。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的,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业务主管机关调解或者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分送甲乙双方的主管部门、银行(如经公证或签证,应送公证或签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购货单位(甲方):________(公章)供货单位(乙方):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公章)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盖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订
合同编号:_________
定作人(甲方):_________
承揽人(乙方):_________
为维护甲、乙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品名、用材、规格、数量、价款
(一)家具名称:_________(由型号、基材、类别三部分组成。表格图略)。
(二)甲方自定规格的家具,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家具图纸、样品、技术资料等材料一式两份,由双方签名或盖章确认后作为合同附件。
二、支付方式
(一)定金:甲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向乙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元,作为定金。
(二)预付款:甲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向乙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元,作为预付款。
(三)第一次付款: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付款人民币_________元。
第二次付款: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付款人民币_________元。
补充约定:_________。
(四)支付方式:『□支票』『□转帐』『□现金』『□其他』
三、家具交付期限、地点和方式、运费结算、运输风险承担及安装
本合同所订家具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交(提)货:
(一)乙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将家具送到甲方指定地点_________区(县)_________路_________弄_________号_________室。
(二)甲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到乙方指定地点_________自提家具。
(三)如无特别约定,由乙方负责安装家具。
乙方送货的,运费及运输途中风险由乙方承担;甲方自提的,运费及运输途中风险由甲方承担。但甲乙双方有特别约定的除外。
四、甲方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对乙方使用的材料具有检验权。
(二)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家具图纸、样品、技术要求等材料。
(三)甲方应协助乙方完成工作。
(四)甲方应及时接收家具,并进行检验。
(五)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方式支付价款。
(六)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甲方有权对家具的质量、数量等进行监督检验,但不得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
五、乙方权利及义务
(一)乙方应及时对甲方提供的图纸、样品、技术资料等的合理性进行确认。
(二)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图纸、样品、技术资料等,并按照甲方的要求保守秘密,未经甲方许可,不得留存复制品及技术资料。
(三)乙方交付家具时,应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说明书、“三包”凭证及发票等。
(四)如甲方未支付价款,在双方没有例外约定时,乙方对完成的家具享有留置权。
(五)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交付家具。
(六)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家具定作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
六、验收
甲方应对家具的用材、数量、商标、规格、色泽等进行验收,如有异议,及时提出。
七、家具的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一)质量标准:执行□国家/□地方/□企业家具产品标准。
(二)安全标准:执行gb18584-__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标准。
(三)售后责任保证:执行《上海家具行业产品“三包”责任规则》。
八、违约责任
(一)因乙方原因造成家具未达质量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偿返工或更换,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经乙方返工或更换后,仍未达质量标准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相应损失。
(二)乙方交付家具数量不足,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齐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三)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逾期交付家具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
(四)甲方未经乙方同意逾期付款的,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
(五)_________。
(六)_________。
九、变更与解除
甲方中途变更或解除合同,应书面通知乙方。如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相应损失。
十、不可抗力
(一)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造成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合同的,可免除相应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二)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
十一、争议解决
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请求调解;或选择下列方式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请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请起诉。
十二、其他事项
十三、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
定作人(甲方)(签名或盖章):_________承揽人(乙方)(盖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账号: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销货方: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购货方: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
第一条经购销双方协商交易活动,必须履行本合同条款。具体品类(种),需签订要货成交单,并作为本购销合同的附件;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签订成交单,除上级规定按计划分配成交外,其余商品一律采取自由选购,看样成交的方式。
第二条合同签订后,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场发生骤变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予变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将“合同变更通知单”寄给对方,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续。
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严格执行合同。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乙方负担;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甲方负担。
第三条成交单中的商品价格,由双方当事人商议决定,或以国家定价决定。
在签订合同时,确定价格有困难,可以暂定价格成交,上下幅度双方商定。
国家定价的商品,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按交货(指运出)时的价格执行。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运输方式及运输费用等费用,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决定。
第五条各类商品质量标准,甲方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保证商品质量。
第六条商品包装,必须牢固,甲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乙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七条商品调拨,应做到均衡、及时。对合同期内的商品可考虑按3∶3∶4的比例分批发货;季节性商品按承运部门所规定的最迟、最早日期一次发货;当令商品,零配件和数量较少的品种,可一次发货。
第八条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在2/3以上的,甲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在2/3以下的,甲方应征得乙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甲方应按乙方确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以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由此而影响合同期限,不以违约处理。
第十条商品从到达承运部门时起,所有权即属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缺少、残损等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向承运部门交涉赔偿,需要甲方协助时,甲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乙方在接收商品时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并立即详细检查,及时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乙方可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时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5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运商品,乙方应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10日内通知甲方,不能自行动用,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十一条商品的外包装完整,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在货到半年内(贵重商品在7天内),责任确属甲方的,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查询。
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30天内通知甲方,经双方共同研究,明确责任,损失由责任方负担。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乙方收货后的60天,逾期甲方不再受理。
乙方向甲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调拨单号等资料,并保留实物;甲方接到“查询单”后,10日内作出答复,要在30天内处理完毕。
为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调拨单所列一个品种损溢在2元以下、残损在5元以下均不做查询处理(零件除外)。对笨重商品的查询(如缝纫机头、部件等的残品)乙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甲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第十二条商品货款、运杂费等款项的结算,购销双方应按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商定适宜的结算方式,及时妥善办理。
货款结算中,要遵守结算纪律,坚持“钱货两清”原则,分期付款应在成交单上注明。有固定购销关系的国营、供销合作社商业企业,异地货款结算可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对情况不明的交易单位,可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或先收款后付货。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的,应负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因违约使对方遭受损失的,如违约金不足以抵补损失时,还应支付赔偿金以补偿其差额。如违约金过分高于或者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或者增加。
1.甲、乙两方所签订的具体合同要求,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合同货款总值______%的违约金。但遇双方协商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手续的,不按违约处理。
2.自提商品,甲方未能按期发货,应负逾期交货责任,并承担乙方因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未按期提货,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实际支付的保管费用。
3.甲方提前交货和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乙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乙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人民银行有关逾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4.对应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用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主动汇给对方,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充抵。
第十四条甲、乙两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两者选一)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两方各执2份,并送交当地人民银行及有关部门,监督执行。
第十六条本合同(协议)双方签章,依法生效,有效期为1年,期满双方如无异议,合同自动延长。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
销货方(甲方)签章:________购货方(乙方)签章: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采购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经友好协商,本着相互尊重、诚实守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甲方采购自动滴灌种植系统产品一批并在单位内安装自用事项协商同意,并订立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一、甲方认真了解并通过详细核算,决定订购乙方如下产品:
产品明细
备注:以上费用含运输费、安装费。
二、乙方义务:
1、现场施工人员应遵纪守法,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
2、提供的产品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数量和技术要求,供货及安装期时间为一周,计划从20--年 04月29日开始,到20-- 年05月日3之前完成供货及安装。
三、甲方的义务
1、负责施工过程所需要的水电供应,并向乙方服务人员提供相应的支持。
2、提供安全的场所供乙方存放产品和其他工作相关的物品。
3、安排指定人员协助施工,如有变更,应提前一天书面通知乙方并协助相关事宜。
4、指定人员配合项目施工及其验收。
四、验收内容:
1:按照甲方采购清单的产品全部安装到位。
2、按照设计方案的内容菜苗栽种和种子播种完成。
3、全套灌溉设备实现自动供水。
五、结算方式:
1.工程安装苗木栽育完成经甲方验收确认后五天内一次性结清。
2.合同执行期间,增加的货物,经双方确认后,应在工程结束后一次性结清。
六、争议解决:
本合同执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应向本合同履行地,即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申请裁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买方):乙方(卖方):
第一条总则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自愿签订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二、本合同有效期为一年,自年月日生效,至年月日止,其效力及于有效期内甲方和乙方有关购买和出售货物的所有协议(包括订单和附件)。
三、本合同自甲乙双方被授权的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第二条供货方式
一、交(提)货地点:乙方负责将货送达到甲方指定地点。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如下商品,详见附页,具体定量按乙方要求确定。
三、运输费用承付:全部运费由方承担。
四、所订的货物运抵到甲方的期限在订单下达后的天内。
五、乙方提供的商品必须符合食品检验标准,应将商品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和必要的资料以及证件等随同商品货运单交付甲方,若资料不全,甲方有权拒收或退货,退货费用皆由乙方承担。
六、零售价的限制:
七、结算方式:
八、残次品处理方法:
九、退/换货:对于滞销商品,甲方在保持原商品质量、外观、及小包装的原则下,可以在以下双方约定的期限提出退货给乙方或换取同等价格的其它商品,退回或调换货物的运输将由双方协调解决,退货或调换货物的价格为甲方当时订单所确认的价格为准。
十、补货条款:
为保证商品供应,对甲方要求补货商品,乙方应在接到甲方补货通知后,审核合同章、签约人后、在双方约定条件下按时按量补货给甲方。
补货通知形式:
到货期限:
十一、补充条款:
1、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双方明确授权代理人和具体执行交易过程中各环节代理人以及代理行为的法律效力,从而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
2、本合同涉及的通知,应当以双方约定的形式送达。
3、一方向另一方收取货款或者费用的,应向对方开具发票。
4、本合同的变更和补充,双方应当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且补充协议不得与本合同相冲突。
5、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6、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为(根据各企业情况不同,自己拟定):《购销商品确认单》、《双方补充约定》。
甲方:签约代表:盖章:
甲方: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
地址及电话: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
地址及电话: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甲乙双方为购销_________渡假村商品房事宜,经洽商签订合同条款如下,以便共同遵守。
一、乙方向甲方购买座落在_________渡假村_________组团内_________楼房_________栋。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其面积以_________省《建筑面积计算规则》为准。
二、商品房售价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其中包括配套的配电室、临时锅炉房、道路、绿化等工程设施的费用,但不包括建筑税和公证费。
三、付款办法:
预购房屋按房屋暂定价先付购房款__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其中_________%为定金)。待房屋建设工作量完成一半时再预付_________%。房屋竣工交付乙方时按实际售价结清尾款。房屋建筑税款由甲方代收代缴。
四、交房时间:
甲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将验收合格的.房屋交付乙方。
五、乙方在接到甲方接房通知后的_________天内将购房款结清。届时乙方若不能验收接管时,须委托甲方代管,并付甲方代管费(按房价的_________/日计取)。
六、乙方从接管所购房屋之日起,甲方按照国家规定,对房屋质量问题实行保修(土建工程保修一年,水电半年,暖气一个采暖期)。
七、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如乙方违约,乙方已缴定金不退;如甲方违约,则应双倍退还定金。
2.甲方如不能按期交付乙方所购房屋时(除人力不可抗拒原因外),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承担应交房屋售价_________的罚金。甲方通过努力交付房屋,乙方又同意提前接管时,以同等条件由乙方付给甲方作为奖励。
八、乙方需要安装电话,由甲方解决,费用由乙方承担。
九、乙方对所购房屋享有所有权,但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房屋管理规定及渡假村管理办法。
十、甲乙双方如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执,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应提交有关仲裁机关进行仲裁。
十一、本合同一式九份,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六份,双方各执三份,正副两本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十二、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经公证后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十三、本合同附件:
1.房屋平面位置及占用土地范围图(略)
2._________渡假村别墅暂行管理方法(略)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主要负责人:
乙方(购货方):
主要负责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在合约期内为乙方供应商品,达成如下协议:
一、商品的供应
1、甲方向乙方供应商品的品种、数量以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并盖章的订单为准。
2、甲方有新产品推出时,应第一时间推荐给乙方,以便共同创造商机。如乙方确定经营,将按乙方新商品入场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二、商品的质量
1、甲方向乙方供应的商品的质量应当符合该商品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
2、在甲方每次向乙方供应商品时,双方可在订单上对该商品的具体质量标准进行约定。甲方在供应乙方商品的同时应当提交所供应商品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
三、商品的价格
1、甲方向乙方供应的商品,除要执行国家订价或国家指导价的,均由双方协商订价。
2、基于保护商业秘密的需要,甲方供应的商品交易价格以双方盖章确认的报价单为准,报价单为每一具体商品供货合同的组成部分。
3、甲乙双方积极配合,维护所经营商品的市场零售价的相对稳定和统一。甲方向乙方供应的商品的价格不得高于甲方向乙方及乙方分支机构所在地的其他客户所供应同等商品的最低批发价。
4、甲方在供货价发生提价变动时,应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乙方,并在征得乙方同意的前提下,方可执行。否则,乙方仍按旧价和甲方进行结算,并允许乙方在提价生效前的订单有效,以旧价进货。
四、商品的包装方式
1、甲方向乙方供应的商品的包装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通用方式。没有通用的方式,应当采取足以保护商品的包装方式,保证商品安全、卫生地运抵乙方。
2、甲方商品包装之标示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于产地、原材料、用途、使用方法、警示语、保质期、生产期、保质条件等必须有清晰的标示。
3、双方可在订单中订明具体商品的包装方式标准,乙方可要求在供应乙方的商品贴上货号、条码、标签。商品的包装费用由甲方负担。
五、供应商品的期限、地点、方式
1、乙方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向甲方采购货品。
2、订单期限和供货期限由具体的订单规定。
3、若乙方更改订单,甲方在收到该更改通知后×日内未提出书面异议的,则视为甲方同意按更改后的订单交货。
4、供货的地点由具体的订单指定。
5、甲方须保证在收到乙方订单后,严格按照甲方指定的时段,在36小时内将商品送抵乙方配货中心或指定的分店内。如缺货应在乙方下订单后6小时内通知乙方,并保证缺货率不高于10%,否则乙方将考虑和甲方的合作,并保留追究因甲方缺货所造成的乙方损失的权利。
6、供货方式采用甲方一次性送货,除非乙方要求甲方分开送货。
7、甲方交货时,应提供乙方的订单复印本,并采用乙方规定的送货单填写模式列明送货的各项商品数量。
8、送货的运费有甲方负责
六、检验的标准与方式
1、对于甲方供应的货物,乙方在验收时采用本协议第二条之标准做为质量检验标准。
2、乙方收货时仅对甲方所供应物的数量的进行验收或只对货物进行抽检。
七、供应商品的退货
1、甲方须保证无条件退换有质量问题的商品(如漏罐、涨罐、涨包、穿孔、变质、破碎等);无条件退回不符合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商品。
2、在保质期内,乙方在符合货物规定的保质条件下保管该货品,如发现甲方所供货物有质量问题,乙方均可向甲方提出质量争议,甲方应负全部责任。而且乙方因质量问题的退货不受时间限制。
3、甲方同意为乙方更换保质期剩余两个月内的产品(个别保质期较短的商品除外)。
4、甲方须协助乙方控制好库存,加快周转,保证乙方不断货。如乙方出现个别情况下的库存过大或失控,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处理和退换。
5、甲方在应该退货时,在乙方通知两次甲方仍不处理的,乙方当已退货处理,直接在应付货款中扣除该批货款,并在一个月后销毁该批商品。
6、所有情况下的退货运费有甲方负责
八、货款结算方式
1、实销实结:甲乙双方在每月×日核对甲方商品的实际销量。在双方对单后×天内为甲方结算货款。
2、保底结算: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结算保底金额。在甲方商品送抵乙方的金额超过保底金额×元后按结算期×天为甲方结算货款。
3、数期结算:在甲方商品送抵乙方后×天,为甲方结算货款。
4、乙方新店开业所订商品货款的付款方式为:
5、乙方对甲方新入场商品货款的付款方式为:
6、乙方支付方式为(A、电汇;B、支票;C、现金)。如乙方提前付款,甲方可给予的现金折扣为:提前10天为1%,提前20天为2%,提前30天为3%.
7、甲方结算时须按乙方关于发票的提供要求提供不低于结算总额▁%的合法增值税
甲方:
乙方:
根据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协商经销协议如下:
一、甲方授权乙方在经销莱珂服饰。
二、甲方以商品全国统一零售价的4。5折作为乙方结算价,并开具增值税发票。运费由乙方负担,甲方代办运输手续。本市内运输由甲方承担。
三、乙方自行看样定货,发货后不作退换货处理。如有质量问题,货到三天内通知甲方,并发回给甲方鉴定,过期不再处理。
四、乙方在该地区经销期间,应维护甲方的品牌形象,不得损害甲方的利益,做好优质服务、售后服务工作。
五、甲方授权期限为半年,经甲方对乙方销售业绩考核,再协商制定续签手续,或转为连锁经营点。
六、如有下列情况,甲方不需经乙方同意,可以终止本协议,并且由乙方自负一切责任:
1、有违反本协议之事的行为。
2、不能及时给付货款。
3、提供畅销产品,供同业仿造。
4、对外促销等广告,未经甲方事先同意而实施。
5、乙方违反以上条例,经口头劝告无效,再发书面通知限期改正,如还不思改过,经甲方信函通知乙方终止本协议。
七、协议期满,自动终止双方义务。
八、协议期间,如有异议,双方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不成可在签约地点处所管辖法院提出诉讼。
甲方:
法人代表:
乙方:
法人代表: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
甲方(采购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销售方):________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决定,对太阳能购销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保证销售的产品品牌是,所用于安装的材料包括:
(1)太阳能:沐浴太阳能品牌(100管)。
(2)淋浴喷头:铜材,单沐浴头软管。
(3)保温桶及支架:立方保温桶,内胆厚0.8。外胆厚0.
4,大角钢支架。
2、甲方指定的安装地点是付款方式如下:
(1)太阳能整套安装及所用全部材料费为
(2)入场前甲方支付乙方购买产品的定金1000.00(壹仟圆整)(
(3)正常使用一周后付完尾款。
3、安装
(1)安装地方:_________________
(2)安装时间:_________________
4、质保
(1)所有产品器材,一年包换,三年保修。
(2)三年保修期内,材料有甲方提供,乙方负责施工。
5、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任何一方违约,按照当时购销款项的两倍赔付给守约方。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兹有甲乙双方锅炉使用事宜洽商协议,并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双方应遵照执行,其条款如下:
一、基本情况
乙方为减少锅炉购置维修、保养等诸多方面的原因,帮使用甲方一台 吨生物质锅炉,整套锅炉设备总价:元(不含税金),供应给乙方生产,乙方每月支付燃料费用给甲方作为回收金。
二、双方权益:
1、甲方负责锅炉的购买,设计布置(一切报装费用乙方负责)。
2、锅炉以外的一切材料和安装费用由乙方负责。
3、甲方负责锅炉的维修、保养、检查。
4、甲方负责燃料供应。
5、甲方必须保证乙方的生物质颗粒含木量90%以上。
6、甲方负责配合乙方锅炉申报工作,提供政府相关部门所需的合法有效资料与手续。
7、乙方负责锅炉支行所需水、电与费用,同时负责将水源、电源分别接入锅炉水处理进口和电控箱进线瑞子。
8、乙方负责建设锅炉房、锅炉基础(按甲方提供图纸施工)及燃料与废料栅房。
三、付款方式:
1、签订合同后,乙方需付甲方人民款锅炉试完付清押金。
2、生物质颗粒以“吨”为单位,每袋25公斤,向乙方输送,甲方收取乙方每吨颗粒单价为 元/吨含运费不含税金。生物质颗粒价格如果上升必须调整价格。
3、生物颗粒运送到乙方厂内,乙方必须在当场验收后立即付款并负责卸货。
四、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无正当理由单方面终止合同,如有终止合同者视为违约方。
2、合同期间该台锅炉是唯一合法使用设备,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者更换,否则属于违约。
3、如乙方违约则赔偿人民币套锅炉设备归还乙方。
五、双方约定
1、锅炉以乙方名议登记注册,合同期满该锅炉产权属于乙方
2、每月生物质颗粒用量不能低于吨,若低于吨结算。(差额价200元/吨)
3、每月锅炉设备累计维修时间为2天(国家法宝世假日及每年锅炉年审检不计维修时间)。
4、锅炉的操作人员及支行安全由乙方负责。
5、因不可抗力因素,包括政府法规而造成甲乙双方不能履行该合约,则合约自然终止其他费用及损失由乙方自行吸收。
七、其他约定事项:由双方协商。
八、合同期限: 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盖章签字即生效。甲乙双方各自保留一份,传真件有效。
十、附注: 甲方: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电话:电话:
日期:日期:
甲方(供应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零售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商品进货购销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订购商品
1.商品的种类、品名、品牌、规格、生产厂厂名及厂址、等级、质量标准、包装要求、计量单位及单价等详见本合同《附件一》。
2.甲方在本合同签订时,应当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自身主体资格的证明,同时提交有关商品生产、代理、批发或进口许可等有关附随文件。
3.上述商品价格已经双方确认,如因原材料价格、生产经营成本、市场供求关系等变化导致合同期内商品价格变化,要求价格变动一方应当提前15日通知对方,经对方书面确认后方可调价。价格变动自确认之日起生效,适用于确认之日后的新订单。
4.乙方对本合同中所列商品特别指定原料或样式等专门条件时,需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向甲方提交指示说明书或样式说明书。
5.甲方所提供商品的外包装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中文标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与厂址、规格、等级、采用的产品标准、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使用说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期、警示标志及其它说明等。商品应当使用正规条形码,以便于POS机识别;无条形码的商品应当在《附件一》中说明,同时向乙方购买内部条形码贴于商品外包装上。
6.甲方应当保证其所提供商品的质量符合本合同或订单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提供有关商品质量说明的,应当符合该说明的质量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代理人
1.本合同代理人在其主管的业务环节中所签署的各种文件、单据,作为双方签订、履行合同的有效凭证。
2.双方如变更或撤换代理人,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前7日通知对方,委派和撤换代理人的通知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三、订货
1.乙方向甲方订货,应当提前72小时发出订单,双方约定的订单形式为:(1)乙方电子商务平台(2)电子邮件(3)传真(4)订货合同(5)其他
2.订单应当明确商品的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规格、计量单位、品牌、质量、产地、数量、单价、交货时间、交货地点等具体内容。
3.甲方收到订单后应当在24小时内对能否接受订单予以明确答复,答复形式同订单形式一致;不予答复的,视为不接受订单。如答复中对订单具体内容有修改的,乙方应当在24小时内表示是否接受,乙方不接受则视为订单无效;乙方不予答复的,视为接受修改的订单。
4.订单及订单答复以电子网络为传输载体的,应当发送至本合同指定的网址或电子邮箱;以传真、订货合同等书面文字为载体的,应当加盖订货单位公章或代理人签字,方为有效。
四、交货及验收
1.甲方应当将订单列明的商品,按照约定的时间、运输方式交付到乙方指定地点。
2.商品的所有权自交付时起转移给乙方,商品毁损、灭失的风险也自交付时起由乙方承担。
3.乙方应当妥善安排工作人员在到货后12小时内按照订单对商品的种类、规格、产地、数量、包装等进行初步验收,并出具收货凭证;如商品不符合本合同及订单要求的,可以拒绝接收。对于特殊情况下无法在12小时内验收完毕的,应当出具收货待验收凭证,同时告知验收完毕的具体时间。
4.乙方对于已经验收的商品发现存在内在质量问题,应当在质量保证期内提出,无质量保证期的在收货后24个月内提出,否则视为商品质量符合约定。供应商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所提供商品不符合约定的,不受前述提出异议时间的限制。
质量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应当在收到异议后的10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否则视为认可。
五、商品促销
1.乙方可以根据企业经营战略制定商品促销计划,以加速商品的周转和销售。
2.甲方可以根据自身产品状况,有选择地参加促销活动,同时向乙方支付促销服务费用或者给予商品价格优惠。
3.双方应当就促销方式、促销期间、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内容、甲方支付的服务费用及支付办法等具体事宜,另行签订《促销服务协议》。
六、商品退换
1.双方在确定商品价格时,应当对商品退换、损耗问题予以充分考虑。甲方选择的退换货类型为______:
(1)不接受退换货(2)有条件的退换货(3)在商品总价值______%损耗范围内可接受退换货
2.在选择有条件退换货的前提下,为了保持乙方合理库存,且有利于商品周转,双方同意:
在第______种条件时甲方同意更换商品:
(1)残、次品(2)滞销、过季商品(3)其他
在第______种条件时,甲方接受乙方退货:
(1)残、次品(2)滞销、过季商品(3)其他
对于存在保质期、有效期的商品,乙方应当在保质期、有效期尚存1/3的期限内提出退换货。
3.乙方退换货应当向甲方发出书面退换货通知,甲方应当于收到后5日内对所退换商品进行核实并书面确认,10日内负责更换或者收回所清退商品。逾期不答复或书面确认后未在10日内负责更换或者收回所清退商品的,乙方有权自行处置该商品,并在对账结算时予以扣除。
七、对账与结算
1.双方确认的结算方式为 :
(1)预付货款(2)货到付款(3)铺货后按结算周期付款,铺货期为______日
2.采用第1条第(3)种方式结算的,双方应当在本合同中明确对账及结算周期。
(1)按照商品的销售周期,甲乙双方确认的对账周期为:每月______次,具体对账日期为每月______日。对账日前3日,甲方应当按照进货、销售、退货等清单载明的数量及数额向乙方提供《商品对账单》,乙方持相关单据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无故不确认的,视为认可《商品对账单》的内容。
(2)双方确认的结算周期为:
A 10日 B 15日 C 30日 D 45日 E 其他
3.如因商品种类不同,确定的对账周期、结算周期不同,可就具体商品的对账周期、结算周期或者其他的对账、结算办法另行制作本协议附件或在《附件一》中列明。
4.乙方应当尽力建立顺利、便捷、无障碍的结算机制。结算期满后,甲方可持《商品对账单》及增值税发票要求乙方足额支付货款
5.双方确定的付款方式为:(1)现金(2)转账支票(3)电汇(4)
八、知识产权的保护
甲方应当保证其所提供的商品不存在任何知识产权的瑕疵。如因甲方或其供应商侵犯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专用权、著作权、商业秘密或其他权益产生争议,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时,甲方应当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因此发生的各种费用。
九、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应当全面履行本合同的约定,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未按照已经确认的订单内容发货,应当负责更换或补足;造成交货延迟的,每延迟1日应当支付延迟交货金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延迟3日以上的,除支付违约金外,乙方有权取消该批次订单;累计5次迟延交货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结算的,每延迟1日,应当按日支付应当结算金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延迟30日以上的,除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由于甲方商品质量问题导致消费者退货或者乙方受到有关政府部门查处,甲方应当积极参与调查处理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情节严重给乙方商誉造成严重损害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十、合同的解除
1.任何一方非因对方违约提出解除本合同,均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合同自双方协商确定的日期解除。因甲方违约而解除合同的,已经支付的各种促销服务费用乙方不予返还;因乙方违约而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合同实际履行期的比例向甲方退还已经收取的各种促销服务费用。
2.任何一方出现如下情形时,另一方有权无需预先告知即以书面通知的方式解除本合同,合同自通知送达之日解除。乙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已经收取的各种促销服务费用不予返还;甲方提出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当按照合同实际履行期的比例向甲方退还已经收取的各种促销服务费用:
(1)存在本合同第九条第2、3、4款约定的严重违约行为时;
(2)受到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或停业处分,或其它丧失合法经营身份或资格的情况发生时;
(3)申请破产、进入清算程序,或陷入无力偿付债务或资不抵债的状态,或其它有充分理由可认为财务状况恶化或有该可能性时;
(4)未经他方同意,把本合同的权利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的;
(5)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被取消时。
3.合同解除后,双方仍应当按照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方式进行对账和结算。
十一、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______年。
2.合同期满前1个月,如双方同意继续合作,应重新签订新的合同;如未签订新的合同,乙方仍然下达订单且甲方接受的,视为原合同自动顺延1年。
十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以下第 种方式处理:
(1)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三、其他
1.本合同涉及的通知,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在通知方通过邮局以挂号信、特快专递等形式寄达本合同约定地址或被通知方工作人员签收后,视为送达。
2.本合同附件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按照双方约定的解释顺序进行解释。
3.本合同的变更和补充,双方应当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5.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 ):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着平等互利、诚信合作、共谋发展的合作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友好协商,共同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供货产品:甲方向乙方提供商品供乙方超市销售,详细供货商品名称由乙方参见甲方所提供的商品目录,由乙方自行选定。
二、供货价格:具体价格参见乙方提供的价格表。
三、产品质量: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产品必须附合国家行业规定的相关标准,且是在保质期内的商品,若甲方提供的商品本身出现质量问题,甲方应无条件包退包换货,并对因质量问题引起的合理索赔及相关损失承担责任。
四、送货及验收
1.双方合作期间,甲方对乙方________市区的超市直接送货到其指定收货处,由乙方收货人员验收签字确认,若经乙方收货人员验收签字后出现数量短少、品种不附或损坏等情况,甲方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2.若乙方在或异地开店,则在原价格不变的基础上,甲方代办托运,其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市场维护:为了维护整体市场及双方共同利益,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乙方在销售过程中产品的正常零售价应不低于甲方供价的____%-____%之间进行销售,以免因销价低而影响整体市场或因价格过高而导致商品滞销。
七、退换货规定
1.若因甲方所提供的产品在保持期内,出现的爆袋、漏气、漏油、变质等质量问题,甲方无条件包退换货。
2.若因商品滞销,乙方应在离商品保质期前_________以上要求甲方退换货,否则,甲方对一切过期商品一律不予退换。
3.因乙方保管不善而导致的虫蚀、鼠咬、霉烂、变质等原因,甲方不予退换货。
4.甲方事先申明或有明文规定,不能退换货的商品,甲方一律不予退换货。
5.乙方所产生的一切退货必须有甲方人员签字确认的退货单方可生效,否则甲方不予确认其退货,乙方无权凭单方面出具的退货单扣出甲方货款。
八、价格调整:在合作期内,若市场因素或厂家供价调整,则无论调高调低,甲方均应提前_____天通知乙方,乙方也应在此期限内全力配合甲方调整供价及零售价格,否则甲方不对因价格不附停止送货而给乙方带来的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九、关于订货:乙方每次补货时,应提前两天通知甲方业务人员或传真书面订单,以避免送货不及时而导致缺断货现象。
十、乙方配合:在双方合作期内,乙方应重视所供货商品,给甲方系列商品提供较好的陈列位置,且保证合理的陈列面,并在店内条件允许情况下,给甲方商品提供免费堆头或端架,以达到最佳销售效果。
十一、促销支持:在合作期内,甲方将根据乙方所销售的商品数量及厂家政策支持等情况,合理给予乙方促销政策支持,对甲方给予的促销政策,乙方应全力配合执行,否则,甲方将有权取消支持,并不予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十二、款项保证:乙方承诺,对甲方的货款,严格按照双方约定的付款方式支付货款,若乙方无故拖延甲方货款或未按合同付款,甲方有权停止供货,并对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不承担责任。
十三、关于费用:双方在合作过程中涉及到的一切费用(包括入场费、促销费、检验费等),必须经甲方相关负责人员签字确认方可生效,否则,乙方无权单方面从甲方货款中扣出。
十四、合同执行
1.双方应严格遵守以上合同条款,如合作中遇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经双方签字作为本合同附件,该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2.若双方在合作期内有分歧,经双方协商无法解决导致清场的,则双方应在清场后_________之内货款两清,否则,违约方每天应按未付款_________%赔偿对方违约金。
3.本合同有效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4.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执行。
十五、补充条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1、所订产品如下: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金额 备注
共计: 元(不含税) 大写人民币:
2、 付款方式:
(1)、合同总价: 元(不含税) 大写人民币:
(2)、结算方式: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在三日内向乙方支付订金 元(不含税) 大写人民币:
订金到账后,甲方通知乙方以承兑汇票的支付方式支付货款;乙方需在三日内发货,(乙方支付运费,甲方负责卸货);其余价款每批货物送到甲方接货地后,甲方需在三日内支付货物全部价款,直至合同履行完毕。
3、提货方式:配货车送甲方所在地,运费由甲方承担,甲方接收货物后,签发回批单。
4、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地磅检斤,合理磅差为3‰以内。
5、违约责任:
(1)、在本合同履行期内,(除乙方欠款外)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终止或解除合同。
(2)、如需方付款超过约定期限10天,供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损失由需方全部负责。供方必须按需方约定及时供货,否则应承担相关责任(由天气、交通、需方欠款原因造成的除外);
6、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7、其他约定事宜: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以书面补充合同为准。
8、合同有效期: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有效期至 年 月 日。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单位名称:(签字盖章) 单位名称:(签字盖章)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 户 行: 汇款名称:
账 号: 农行卡号:
本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供方: 合同编号:
需方: 合同签订时间:
需方(甲方)身份证号码:
供方(乙方)身份证号码:
供需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以期共同信守执行,定制家具购销合同范本。
以上价格为不变价格,含税费、安装费、运输费等,需方不再承担其他任何费用。第二条、商品质量标准商品质量标准可选择下列第项作标准:1、按第一条及样版(附件)作为标准。2、商品质量由双方议定。
第三条、商品单价及合同总金额:
1、商品定价,供需双方同意按第一条的总计金额定价执行。如因原料、材料、生产条件发生变化,需变动价格时,应经供需双方协商。否则,造成损失由违约方承担经济责任。
2、合同总金额:(人民币)
第四条、加工、售后服务方式:
1、需方提供原材料、产品尺寸、产品参考样式图。供方按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生产、交货,并接受需方检验。供方隐瞒产品缺陷或使用不符合合同规定辅料而影响产品质量时,需方有权要求重做、修理、减少合同金额或退货。
2、保修期为年,在保修期内,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供方应免费修理(包括材料费、工时费)
3、在保修期内,因同一严重质量问题,修理贰次仍达不到标准要求的,凭修理记录和相关证明,需方有权要求退货、赔偿。
第五条、交货日期及地点:
1、交货日期:2、交货地点:
第六条、验收标准及提出异议的期限:
1、验收标准:与需方提供参考样式图及其尺寸一致,双方签字确认。2、工程质量标准:每道工序验收合格率100%。3、提出异议的期限:收到货后90日内。
第七条、结算方式及付款日期:
1、付款方式:三个付款周期,即完成全部产品工作量30%、80%、100%。付款额度为对应合同总金额的30%、50%、20%。
第八条、违约责任:
1、供方在合同所规定的时间内未按时完成的,应向需方按总货款的10%的违约金来赔偿。并保质保量继续履行本合同。如延期达30天以上的,视为非因不可抗力因素单方面提出解除合同。需向需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的违约金。且本合同自动终止。
2、因需方责任造成中途退货、应向供方按总货款的10%的违约金来赔偿。
第九条、不可抗力:
1、由于不可抗力造成双方不能履约或全部履约,不视为违约,免除违约责任,且本合同自动终止。
2、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战争、台风、地震、水灾、火灾、雪灾、政府强制措施等。
第十条、安全要求及综合治理:
1、根据现场条件,需方为供方提供住宿、水、电、入厕条件。伙食供方自理。2、供方必须认真学习和掌握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操作规程,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施工。如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违章作业造成的安全事故,由违章者自负全部责任。
3、进场人必须相对稳定,未经需方同意不得随意变动班组人员。
4、接受需方对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进行的技术交底、教育和监督,服从指挥,合同范本《定制家具购销合同范本》。
5、爱护需方提供的各种设施和设备,不得随意损坏,如有损坏则给予其价值的两倍予以赔偿和处罚。做好防火、防涝、防盗相关措施。
6、认真搞好个人、宿舍、现场卫生,随时保持文明清洁。遵守生活区食宿制度,不得进行赌博、打架、斗殴、等违法乱纪的行为。每位工作人员必须持有身份证等合法证件方可进施工现场,否则无证人员和18岁以下人员禁止使用和进入施工现常
7、认真按照文明标化样板工地要求及优质结构标准,对自己承包范围内的材料分类、分规格、分型号堆放整齐。
8、每道工序完工,必须做好工完场清工作,能用的材料必须利用。减少浪费。如恶意浪费原材料,则需方有权进行罚款。
9、供方应按照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及环境保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由于供方安全、环境保护、治安和防火、水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供方承担,给需方造成的损失由供方承担赔偿。施工中如发生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负责各自的责任和相关费用。
除原材料需方供应外,小型设备、工具供方自备(包括班组工人的安全防护用具、相关辅料等等)
第十一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法:
1、若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都可向签约所在地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签约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起诉。
第十二条、附则:
1、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3、本合同条款履行完毕后,合约失效。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日期:日期: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合同编号:
一、合同总价及付款方式:
1、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总价包括设备成本、包装、运输、上下力、安装调试、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规费以及所有风险。
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起预付总合同款的%,调试验收完毕后一周内支付合同款的%。
二、设备名称、规格、数量、价格及技术规范要求:
1、设备清单
2、乙方按合同所制定的清单列明的产品名称、规格、数量、技术参数等为甲方制作厨房设备。
3、乙方制作的厨房设备用料必须按合同中规定的规格、产地质量、技术标准等制作。
三、运输:
1、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期将甲方订购的厨房设备运至甲方指定的工地,负责卸货及就位。
2、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工地的规章制度,并与施工单位密切配合,文明施工,以确保工程进度及质量。
四、供货质量、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
1、供货质量:
(1)乙方提供的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安全环保标准,国家有关产品质量认证标准以及甲方本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为约定标准。
(2)乙方提供的设备(含零配件、随机工具等)必须是全新的,表面和内部均无瑕疵的原厂正品。
(3)所供设备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并承担所有费用。
2、交货时间:
3、交货地点:
五、安装调试:
1、甲方委托乙方对定制的厨具及订购配套设备进行安装调试,费用含在合同总价内,不另计费用。
2、乙方必须按照合同的要求将设备进行安装、调试,乙方须保证将优质全新的产品交付甲方。
3、甲方必须派负责人(技术人员)对乙方按合同提供的厨房设备进行规格、型号和质量进行初步验收,初验合格后,乙方开始安装。
4、乙方的安装调试应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
六、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的期限:
1、工程验收:
(1)甲方在乙方产品安装、调试结束后五日内,必须组织人员对工程进行验收,如有异议须在五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逾期视为工程验收合格。
(2)乙方必须在五日内作出书面应答,逾期视为验收不合格。由乙方承担甲方一切经济损失。
七、双方责任:
1、供方的责任:
(1)从设备交付之日起,乙方必须安排壹名技术全面的工程人员,进驻甲方现场壹周,负责厨房设备调试及保养,以保证设备达到的运行状况,乙方驻甲方现场技术人员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逾期交货的,按合同总价的5%每天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在甲方正常使用、维护的条件下,产品保修十二个月(从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易损件及人为造成的损坏不属保修范围。
(4)在质保期内发生的损坏,乙方在接到甲方的报修通知后,必须在12小时内赶到维修现场进行维修,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不可抗力除外)。
(5)供方保证长期为甲方优惠供应零配件及易损件,协助甲方维护好该设备。
6)如乙方提供的产品规格、质量、材料未达到合同要求,影响甲方的使用,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全额赔偿,另甲方保有法律追究的权力。
2、需方的责任:
(1)供方在工程安装过程中,提出的关于影响安装的问题,需要需方解决的,需方应在24小时内给予答复、并提出解决方法。
(2)需方必须按供方提供的水、电、气位接驳图将管线接驳口预留在离设备壹米范围之内。
八、对本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或增减,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九、解决合同的纠纷方式:
1、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可向原告方法律管辖区内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需方: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电话: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供方: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电话:
开户银行:
甲方:山东省威海市恒升米业有限公司
乙方:黑龙江省绥棱县上集镇村
为大力发展优质水稻,促进企业增效,农民增收,山东省威海市恒升米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绥棱县上集镇 村(种植户姓名,以下简称乙方),本着精诚合作,互利共赢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此购销合同。具体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定单收购乙方生产的水稻,品种为特优10 公斤。
2、甲方收购价按乙方生产的水稻出米率计算,乙方水 稻出米率每出一个米,甲方收购价比当地水稻特优10品种市场价每个米高0.0075元。
3、甲方收购时间为20__年10月15日至 20__年3月1日,收购产生的运费、人工费等由甲方负责。
4、甲方在收到乙方的水稻后,立即按乙方的出 售量一次性结清乙方的水稻出售款。
5、甲方要向乙方所在村委会交收购定金5万元,在签 定合同当日一次交齐。
二、乙方责任
1、乙方要按甲方收购的水稻公斤数向甲方出售
甲方要求乙方种植的水稻斤数和品种,水稻品种为特优10号。
2、乙方要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向甲方销售甲方
要求种植的特优10品种和相应公斤数,不得在销售时掺杂其它品种,否则甲方有权拒收。
3、乙方向甲方出售的水稻含水量要不超过15%。
三、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要赔偿非违约方10万元人民币经济损失。
四、此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求同存异 的原则,共同协商解决。
五、此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备案 一份,从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山东省威海市恒升米业有限公司(公章) 甲方代表: (签字)
乙方:绥棱县上集镇 村
乙方代表: (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