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出卖人):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买受人):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汽车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标的
汽车品牌:_________型号:_________首选颜色:_________次选颜色:_________
第二条 数量与价款
车辆单价:_________万元,数量:_________台,总价:_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
车辆交付后,乙方如需委托甲方代理上牌等服务的,双方应另签委托服务备忘录(见附件一),乙方需另行交付有关费用和支付劳务报酬。
第三条 付款方式
乙方选择下述第_________种方式付款,并按该方式所定时间如期足额将车款支付给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签署本合同时,支付全部车价款,计人民币_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
2、车辆抵押贷款方式:
2.1签署本合同时,支付全部车价款的__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
2.2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办妥抵押贷款手续后支付余款,计人民币_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
3、其他付款方式:_________。
4、车辆交付时,定金可以抵作车价款。
第四条 质量
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车辆,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必须能通过落籍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检测,可以上牌行驶的汽车。
第五条 交车时间与地点、交付及验收方式
1、交车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
2、提车方式:乙方自提甲方送车上门
3、交车地点:_________
4、车辆交接时当场验收,乙方应对所购车辆外观和基本使用功能等进行认真检查、确认。如对外观有异议,应当场向甲方提出。
5、甲方向乙方交付汽车及随车文件,双方签署车辆交接书(见附件二),即为该车辆正式交付。
6、车辆正式交付之时起,该车辆的所有权和风险责任由甲方转移至乙方。
第六条 定金
1、双方约定: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定金_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
2、乙方不能按约支付车款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甲方不能按约交付约定车辆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七条双方特别约定:______
第八条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1逾期在_________天之内,乙方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的万分之_________违约金。
1.2逾期超过_________天后,甲方有权单方面通知乙方终止本合同,乙方应按相当于全部车款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交付约定的车辆,按逾期期限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2.1逾期在_________天之内,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付车价款的万分之_________违约金。
2.2逾期超过_________天后,乙方有权单方面通知甲方终止本合同,甲方应按相当于全部车价款的__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对上述违约事项,双方有定金约定的,一方违约时,对方既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条款,也可以选择适用定金条款,但只能在二者之中选择其一。
4、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应在10日内提供证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5、乙方所购汽车的整车质量保证期限为_________年_________万公里,两者以先到者为限,除非不属于保证范围内。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应当到甲方或生产厂指定的特约维修站进行维修、保养。
第九条 解决争议的方法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也可请求台州市汽车经营行业协会或甲方所在地消费者协会主持调解。协商不能解决或调解不成的,选定下面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其他
1、双方前列地址、电话若有改变,必须及时书面通知对方。
2、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需变更的事宜,双方应通过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进行约定。本合同的补充条款、补充协议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3、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补充协议及附件中的手写文字与打印文字有矛盾时,以手写文字为准。
第十一条 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贰份,具有同等效力。其中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一、产品名称: 型号 : 颜色: 数:
二、产品总价: 元/台, 总金额(大写):
三、需方对产品的要求,基本配置:
四、质量要求:按原厂 车型技术标准执行。
五、交车时间: ;交车地点: ;交车方式: ;
六、本合同签订时需方应向供方支付订金(人民币): 。
七、结算方式: 。
八、产品的验收:按原厂 车型技术标准验收。
九、产品三包规定:按《时风车质量保证手册》规定执行,由生产厂家指定的当地服务站承接保养及维修。
十、违约责任:除按《民法典》相关规定执行外,双方约定:
a、供方应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按需方所订的车型及基本配置提供商品车,符合生产厂家产品标准,有国家公告,可入户上牌。
b、从供方通知需方提车之日起 天内提车,需方不得以不正当理由要求供方退车或不按时提车,如由此造成供方经济损失的,供方有权不予退还定金及追索损失赔偿。
c、供方应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向需方交车,如因国家政策的调整,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不可抗力之原因延误交车时间或不能交车的,供方不予承担任何责任。
d、车辆正式交付之时起,该车俩的所有权和风险责任由供方移至需方。
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
1、双方协商解决;
2、向当地仲裁部门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双方签订之日起本合同生效,各方不得单独终止或解除本合同。本合同一式贰份,供需方各执壹份,共同具有法律效力。
十二、其他约定事项:
供 方
单位名称(公章):
单位地址:
对公账户:
法定代表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电话: 传真:
需 方
单位名称(公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就购买甲方汽车达成一致协议如下:
一、标的车辆简况:
汽车品牌:
型号:
车身颜色:
坐椅颜色/材质:
发动机号:
车架号:
产地:
制造商:
自排挡或手排挡:
新车或二手车:
出厂日期:
甲方所交付的车辆如果是新车,甲方保证其所交付的车辆不是返修车、库存车,且应为零公里车(因办理手续、提车而进行的必要移动除外);甲方所交付的车辆如果是二手车,甲方保证:车辆没有被抵押、没有被司法机关查封,里程表上的记录是真实、可信的,没有对其进行任何里程回拨。
二、价款:
乙方须向甲方支付的总价款为人民币,该金额由以下几部分构成:
1、车价 元
2、购置税 元
3、保险费 元;
4、牌照费 元;
5、本合同第五条第 款的代办费 元。
乙方不再承担任何加急费、手续费、运费、出库费等费用。
三、交车方式:
交车地点: 交车时间:
付款方式: 付款时间:
四、甲方同意向乙方无偿赠送以下设备、配件和提供如下的免费服务:
五、经乙方的书面委托,甲方可向乙方提供以下服务,乙方打勾选定如下服务项目,同时应按甲方和保险公司、银行、车辆登记机关的要求提供相应所需的文件和证明。
甲方完成上述代办事宜后,应将相应的牌照、发票、保险单等票据凭证完整地交给乙方,乙方按票证据实支付。
因办理上述手续而产生的代办费由双方约定,甲方亦可免收代办费。甲方的代理行为应在乙方的委托授权范围内进行,否则后果自负,如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代理乙方向保险公司购买有关汽车保险;代办费:
2、代理乙方向有关银行提出并办理汽车贷款;代办费:
3、代理乙方参与汽车牌照的投标;代办费:
4、代理乙方为所购汽车上牌;代办费:
5、乙方要求的其他服务。代办费:
六、质量和维修: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车,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颁布的汽车质量标准和汽车行业标准。如果汽车制造商的企业标准高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则必须达到企业标准。甲方出售的车辆应当与随车提供的产品说明书或车辆使用书的质量状况相一致。
乙方对车辆的特殊质量要求如下:
2、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车,必须是在《全国汽车、民用改装车和摩托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上备案的汽车或合法的进口汽车。
3、甲方向乙方出售汽车时要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所销售车辆的基本情况,并提醒乙方注意有关车辆的非缺陷性的瑕疵状况,不得做虚假陈述或隐瞒车辆的真实状况。
4、甲方在向乙方出售车辆时必须向乙方提供以下书面文件:
(1)汽车销售发票;
(2)车辆合格证、海关进口证明和商品检验单(进口车);
(3)保修卡或保修手册;
(4)中文说明书;
(5)随车工具及附件清单;
(6)车辆行驶证、登记证及以往维修记录或维修单位和所投保的保险公司的名称、地址、电话(二手车)
5、乙方在购车时应认真检查出卖人所提供的车辆证件、手续是否齐全。
6、乙方在购车时应对所购车辆的使用性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
7、如乙方使用、保管或保养不当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自行负责。
8、甲方应当在交车时向乙方提供车辆交接单一份(见附件),由乙方对该车的外观、使用性能进行检查、确认。
9、甲方及车辆生产商应保证车辆在正常行驶状况下的安全性,而无安全隐患,《产品说明书》或《产品使用书》应对安全操作方法、安全装置的时效、安全性的检测等作了详尽说明,并向乙方作了明确的告知。销售方及生产商应保证车辆在有效期内,所有《产品说明书》或《产品使用书》所载明的安全装置都处在有效的使用状态。
10、汽车在购买后,由买受人负责与生产厂家的特约维修站联系、解决,但甲方应提供联络、沟通及协助的便利。甲方及车辆生产商应建立一定数量的特约维修站,并保证车辆能及时获得修理,汽车零部件充足,收费合理。
七、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不按本合同的约定交付车辆,或交付车辆质量不符合本合同条件的,或车辆有潜在的隐蔽瑕疵无法在交接时查验的;乙方不按本合同规定支付车款;不配合对方办理车辆贷款、保险、上牌的;任何一方违反保证、承诺条款或不履行协作配合义务,致使对方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均须承担违约责任。守约方有要求降低价款、无偿修理(七日内修理完成)支付违约金(以每迟延一日,以车辆总价款的5‰计算)换车、继续履行本合同、解除本合同的各项权利,上述权利可由守约方根据不同情况合理选择。
2、如属于在汽车交车以前出现的质量问题(包括外观),甲方未向乙方明示的,乙方有权按照本条前款规定追究甲方违约责任。但甲方有证据表明对质量问题没有过错,甲方是不知情的,则甲方可以免责。
甲方虽然已向乙方交车,但在甲方按照本合同第5条提供相关服务如上牌、代办保险时造成车辆损坏的,甲方应当及时免费修理,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适当降低车价或赔偿损失。
车辆的主要部件和系统如发动机、电路系统、油路系统、制动系统、方向系统出现故障而1年内经2次修理后仍不能修复的,且甲方隐瞒车辆真实状况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情形严重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甲方提供的汽车由于各种部件发生质量问题,造成车辆频繁维修,而影响到乙方正常使用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赔偿损失;问题严重导致车辆无法正常行驶的,且甲方隐瞒车辆真实状况的,乙方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八、争议解决: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解决:
1、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2、向乙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3、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提起仲裁。
4、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九、合同文本: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十、合同效力: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即生法律效力;但如果乙方购买车辆按揭贷款的,双方约定选择下列第 种方法实施:
(1)银行同意对乙方按揭贷款的,则本合同生效;否则,本合同不生效。
(2)不管银行是否同意按揭贷款,本合同均为有效;改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全部车款,但甲方同意给予一定的宽限期,乙方向甲方分期支付,支付方式和时限为: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和条款
本合同附件或补充协议、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甲 方:
乙 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达成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一、采购车型、数量
二、合同金额:
人民币(大写): 书写规范 ,清楚 (小写):
三、贷款支付:
四、交货及验收
1、不必要的纠纷
2、甲方交货时应无偿向乙方提供如下有关资料:
3、车辆购置发票 B、产品合格证 C、专用工具清单 D、使用说明 E、其他有关技术资料 3、车辆到达交货地点后,甲方将及时通知乙方,并对乙方进行车辆的测试、维护、保养等相关使用的讲解和告知,并提供有关车辆的技术咨询服务。
4、车辆验收由甲方组织,在双方约定的交车地点进行,乙方应对所购车辆外观和基本使用功能进行初步检查确认,如有异议或发现车辆有不良状况应及时告知甲方。
五、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
1、甲方保证提供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及厂家该型号汽车质量标准的车辆,符合国家安全及环保要求,可以办理相关上牌业务的合法车辆。
2、甲方所提供的车辆符合本次采购洽谈中所列的各项技术指标和装备要求。
3、售后服务按照《保养手册》中的相关规定和供货方承诺的相关条件执行。(供货方承诺的相关条件特指但仅限于如本单车辆采购涉及到对售后服务条款在获得浙江吉奥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充分知晓且应允的前提下,对浙江吉奥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服务条款之相关规定进行条件范围内的修改,但浙江吉奥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保留对偏离条款的最终解释权)。
六、违约责任
乙方于本合同签订后放弃或延迟,拒绝到甲方提车的,所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逾期履行合同的,自逾期之日起,向甲方每日偿付合同标的总金额千分之二的滞纳金;乙方逾期30日仍不能按照合同条款在甲方实质性提车的,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百分之五的违金。且甲方可在不退还乙方定金的情况下将该订单车辆作另外安排。(本条款内实质性提车标准是指车辆款项的到位情况,请在合同签订的过程中对采购方进行相应的约束,保证大客户订单车辆的顺利交付;浙江吉奥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在任何情况下不承担订单车辆的回购(包括特殊车辆);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注意定金和订金在《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规避在操作过程中的资金风险。)
七、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成履行理由;在取得有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八、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应双方协商解决,如协议不成,可以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九、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订立时间:年 月
2.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签署相关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合同享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履行。
甲方: 乙方:身份证号码: 甲方代表:
组织机构代码证编号: 联系方式:地址: 联系方式: 单位公章:单位公章(签名):
购车定购人新购 增购 更换名称 (联系人)署名/盖章身份
地址邮编身份证号
出生年月单位
性别职业/行业E-mail
车名型 号SFX颜色台数
应付款金额(人民币)百十万千百十元角分选装.选购明细商品名商品编号数量金额
车辆价格(I)A合计
A.厂家特别规格价格
B.精品选购价格
C.经销商提供选装价格
其他
合计 ①
D.购置附加费 ②
E.保险费 ③B合计
合计 ①+②+③
应付定购金Ⅱ
余款合计(Ⅰ+Ⅱ)
按现
揭付
现付方法 1.现金 2.汇票、支票 3.转账
D购置附加费用车辆购置附加税
车船税
上牌费用
其他1
其他2
购置附加费用合计
E保险明细车辆损失险
第三者责任险
附加险全车盗抢险
车上责任险
玻璃单独碎破险
无过失责任险
按揭利用明细签约金融机构: 期限: 还款截止日: 利息代估抵押方式: 车辆 履约保险 其他( )
不计免赔特约险
保险费合计
保险公司
付款确认 定购金 金额(小写):其他
(大写):
预定交车日期
销售经理销售顾问
到账日: 年 月 日 盖章
地址:
销售热线
买方:(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车辆买卖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甲方购买乙方所有的机动车一辆:
车号: 颜色:
产地: 型号:
发动机号码: (拓印粘贴)
底盘号码: (拓印粘贴)
第二条:甲方向乙方支付车款人民币 万元。包括三部分:定金、第一笔车款和其余部分车款。
第三条:甲方的付款方式和期限:本合同生效当日付定金 万元,三日内再支付第一笔车款现金 万元;其余部分车款在该车办理转户手续前全部付清。
第四条:乙方在收到甲方第一笔车款之日,应立即交付无瑕疵的车辆及随车工具。瑕疵保证期为自车辆交付之日起一个月。并且保证他人对该车无任何权利要求。
第五条:办理转户所需费用由甲方负担。乙方负有协助办理的义务。
第六条:乙方应交付给甲方该车的全部真实、有效的证件以及缴税、费凭证。
第七条:乙方应保证交付前该车的维护正常,手续完整。
第八条:甲方违反本合同,定金不予退还。
第九条:乙方违反本合同,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定金数额的违约金。
第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
甲方(授权签字人): 乙方(授权签字人):
住址: 住址:
证件号码: 证件号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协议编号:
甲方(购车个人姓名或单位名称) 身份证号(组织代码账号)
手机号 其他联系方式
身份证/居住证地址
乙方(卖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车辆车型数量车身颜色车架号码(后6位)车价款
车价款小计(A)
信贷合作金融机构首付额贷款期限代办服务费保险保证金上牌费
信贷款小计(B)
本协议总金额(C=A+B)人民币大写: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 ) 刷卡:□ 现金:□ 其他:□
已收定金(D)人民币大写: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 ) 刷卡:□ 现金:□ 其他:□
预计交车日期 交车地点乙方经营场所内
补充说明:
相关事项:
1、乙方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在预计交车时间内向甲方交付车辆,逾期未付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后,乙方可将定金无息返还甲方。
2、车辆到店后,乙方负责以电话方式通知甲方提车,通知时间不少于 天,每天通知次数不少于 次。甲方自收到乙方电话通知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应当到店付清余款后进行提车,甲方逾期未付清余款的,视为甲方放弃购买该车。甲方所提供的联系电话必须保持畅通,因甲方原因无法通知到的,视为甲方放弃购买该车。
甲方:
负责人:
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乙方:
业务代表:
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销售经理: 结算:盖章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