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销售方)__________
乙方(购买方)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煤炭品种、数量、价格
1.1煤炭品种为 煤矿生产的 煤,数量以实际供应并验收的为准,长期供应,但每月保证供应__________________吨以上煤炭,发热量在5200大卡以上,硫0.8左右,挥发6_15个之间,水10个以下。粒度最大不能超过50mm。
1.2 价格:发热量在5200大卡以上按_________元结算,每降低100大卡降低________元/吨。(若煤炭掉价,乙方将提前六天通知甲方)
第二条 煤炭质量
注:_________________,煤质误差按国家标准执行,煤炭质量要求以商丘裕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合同要求为准。
第三条 交货时间、地点及运输方式
3.1交货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2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煤厂
3.3运输方式:火车运输及费用由甲方负责,货到夏邑火车站后转汽车运输,汽车车辆由乙方负责,但运费每吨_______元由甲方承担。煤从火车站拉出以火车站的过磅为准。甲方应给乙方到电厂的合理消耗(按国家标准),数量以电厂过磅为准。如出现数量短少由乙方按价赔偿。煤炭到火车站后,乙方保证三天运完3000吨,如不能运完,在站内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但火车到站卸车费、装车费,站台费等费用由甲方承担(如果油价变动,运费按市场价调整)。
第四条 煤炭验收
4.1 煤炭交货后,由上去裕东发电有限公司于三日内完成验收。
4.2 质量确认:_____双方同意以商丘裕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煤厂的检验结果为准。(附数量单据)检验结束后,各种税收由甲方负责交纳。
第五条 货款支付方式
5.1 乙方收到甲方向商丘裕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煤厂的交货验收单据,票据齐全后以银行国内信用证方式付清单据记载的全部煤炭款。
5.2 信用证支付的条件如下:甲方向乙方提供全额的增值税发票。电厂煤质检验合格证明和过磅数量单据,双方对上述单据验证可盖章后三日内(休息日除外)。甲方只能划走这批煤的总额,多余的资金等下批甲方到货后,符合上述条款可划付。信用凭证到期不能履约有乙方收回信用凭证。
第六条 保证方式
6.1乙方应前期开具____________元的银行信用证明交给甲方,甲方也应在永城市的银行存入
______元的保证金,双方同时到场共同签字才能取款。时间为 天。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 甲方如不能按约定的时间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以银行国内信用凭证使用期限为准)供应数量、质量符合合同规定的煤炭,存入永成银行的保证金( )___________元作为违约金归乙方所有,并承担违约责任。
7.2 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但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除外。(但必须有省级政府的证明)
第八条
8.1 各种税收由甲方负担,甲方每吨付给乙方纯佣金__________元。
8.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根据情况的变化,经双方商定可另行协商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
9.1 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请_______________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购销合同,是指一方将货物的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转移给对方,对方支付价款的协议。购销合同包括供应、采购、预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等形式。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煤炭购销合同范本五篇,欢迎阅读参考!
煤炭购销合同范本
(一)
购方: (以下简称甲方)
销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长期合作的原则,现就甲乙双方购销煤炭相关事宜进行协商,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煤炭品种: 粉 煤。
二、煤炭数量: 10000 吨。
三、计量方式:以 乙 方过衡数为准,乙方允许甲方在扣除 %的杂质后为结算数量。
五、煤炭价格:
5.1 一般纳税人含税价 195 元吨,合计 元人民币。
5.2 一票结算到站价 元吨(含增值税);合计 元人民币。二票结算到站价 元吨(含增值税 元吨、运输税 元吨)。合计 元人民币。
5.3 质价挂钩办法:如所购煤炭发热量低于 大卡千克,每降低1大卡千克扣除煤款 元吨,低位发热量低于 大卡千克的煤,拒不接受。
六、付款及结算方式:
6.1甲方预付乙方煤款,每月月底甲乙双方兑票核实吨位后,乙方向甲方开据增值税票及收款收据结算。
6.2结算或付款日期为每月____日(如遇节假日结算或付款日期顺延)。
七、验收方式:
7.1 质量的确定:甲方对购进乙方的煤炭每月不低于3次的取样化验,如加权平均值不
符合质量标准,甲方有权按合同相关规定付款。乙方如对甲方化验结果有异议,可在接到甲方化验通知单一周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样品以化验副样为准。复检结果如在误差之内以原结果为准,否则以副样为准,复检费用由乙方承担。
7.2如乙方的高温煤、着火煤、矸石大等杂质煤进场,甲方按废煤处理,并及时以书面或电传的方式通知乙方到现场验货,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到场验货,乙方在24小时内未到场的,甲方按验收结果处理。
八、提货方式及运杂费结算:
甲方自行组织汽车运输,运输途中所遇风险及运杂费由甲方承担。
九、不可抗力:
9.1甲乙双方一旦因不可抗力而无法履行合同的事件发生后,应在24小时内将不可抗力事件或情况通知对方,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或双方有义务采取措施,将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在受不可抗力影响的范围内,有关方可免除其责任。
9.2 本合同所说的不可抗力是指《民法典》第六百三十八条所称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
十、其它:
10.1双方应认真履行合同,如有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则违约方向守约方承担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10.2乙方必须按甲方指定的矿供煤,若甲方发现乙方串矿供煤则每发现一次向甲方支付10000元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由此产生的费用和遭受的损失。
10.3 乙方应做到均衡供应,保质保量完成合同规定的执行计划。
10.4 提煤单内容必须依照甲方要求的格式及内容填写清晰、准确、齐全,且加盖煤矿销售专用章,否则不予开结算票。
10.3煤炭价格随行就市,如有变动则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4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若因本合同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引发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选择向鄂尔多斯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
一、生效期限: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合同专用章后立即生效,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煤炭购销合同范本
(二)
合同编号:
甲方(销方):
签订日期:
乙方(购方):
签订地点:
经双方协商一致,依照《民法典》签订本合同严肃执行。
一、交货方式:黄,装运港口离岸平仓交货。
二、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乙方承租船舶并支付相关海运费用。甲方不承担船舶亏载、移舶、滞期等一切支付。
三、付款及结算方式:实际结算数量以装运港港口水尺数量为准。乙方在装船前以现汇方式预付20%定金及80%货款。乙方未付清该笔货款前。该船全部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无权处理该批货物。
四、购销双方责任:甲方负责在收到货款后联系下达港口装船确认单,乙方负责办理船舶到港其它手续。
五、购销双方违约责任:乙方如不能在装船前付清货款,甲方有权扣留20%定金作为违约金,乙方需再行支付20%货款。由此造成的一切违约责任和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在装船港滞港产生船舶滞港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
六、其它约定事项:
⑴如双方履行合同期间及区域内因发生不可抗力(如战争、封锁、骚乱、铁路及航道阻塞以及风灾、火灾、水灾等自然灾害)使合同无法正常履行时,甲乙双方不须对不能正常履行合同负责。
⑵煤质无奖罚。
⑶供货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具体供货期限视该煤种供货情况而定)。
⑷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传真件同具法律效力。
七、因本合同产生的经济纠纷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甲方:乙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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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合同号: 签订地点:安徽(XX集团)
卖方:XX公司
安徽XX公司
买方:扬州XX公司
1、________年合同量及煤种
合同量为20万吨,煤种为烟混煤。
2、价格
按上表质量标准,出矿含税车板价为480元吨。卖方垫付运杂费,买方承担。
发热量以5000cag为基准,每升、降100cag,价格相应增、减6元吨(含税)。
4、____区铁路专用线费用:
6.1元吨(含税)。
5、交货方式及地点:火车散装,____区专用线车板交货。
6、计划发运
无论市场情况如何变化,均应依双方商定的分月供货计划均衡发运。如由于双方生产等原因出现异常情况而导致不能正常均衡发运和接卸,应提前与对方协商。
7、计量、质检方式
(1)、以卖方计量数据为结算依据,买方进行复检。
(2)、以卖方质量数据为结算依据,买方进行复检。
8、结算方式
执行二票结算,款到发货。以卖方的计量、计质数据进行开票结算,买卖双方按季度核对结算数据,差异部分,双方协商解决。
9、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3____日止。
10、其他约定事项
(1)、价格、数量及质量等条款在执行期内双方均可根据市场或 生产情况提出修订意见,双方协商解决,如无异议,合同则继续执行。
(2)、解决合同纠纷方式:双方协商解决,否则向合同履行地所在法院提起诉讼。
1
1、卖方统一收款单位名称:XX公司
开户银行及帐号:中XX498X0145X1001税务登记证:340
地址及邮编:____省____市洞山中XX12号 23
联系电话:055X1791 传真:055X1780
1
2、买方结算单位名称:扬州XX公司
开户银行及帐号:
税务登记证号: 地址及邮编:
联系电话: 传真:
卖方代表: (盖章) 买方代表: (盖章)
签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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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需方: 供方:
一、收货人名称、发到港、品种规格、质量、交(提)货时间、数量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三、质量和数量验收标准及方法: 以需方与宁XX公司签订的合同条款验收标准为准。
四、煤炭单价及执行期: 以需方与供方签订煤炭购销合同为准。
五、货款、运杂费结算方式及结算期限: 需方与供方在签订合同生效后,按双方约定:需方预付 万货款,供方每供满 千吨符合电厂标准的煤,需方再预付 万货款,需方付给供方总额不超过 万。
结算方式:本月双方在电厂办理结算单后,由需方开具增值税发票,税金以及运输发票由供方承担国家标准税率。结算后,电厂货款不足需方预付给供方的货款,供方必须七个工作日内退还需方货款及利润,并保证电厂资金与需方合同约定的时间收回全部货款。
如供方在电厂资金超出需方预付的货款,需方与供方办理结算后,电厂资金到需方账户 个工作日内付给供方。
六、违约责任:如一方违约按合同总货款的 %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七、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解决。
八、其它约定事项:
经双方约定:
1、由供方完成《需方与供方方签订的合同》,在供煤期间所产生的费用以及质量、数量的变化、无论盈亏由供方承担全部责任。
2、供方
甲方:乙方:日期:
煤炭购销合同范本
(五)
供方:
需方:
一、产品、商标、型号、厂家、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
二、质量要求:供方对质量负责条件和期限,全硫a1%全水分a10%,灰分13%以内,空干基挥岁份10%以内,以遵义素密化验室为标准。
注:灰分每超0.1扣3元一吨,灰分超过14由供方自己处理,硫每超过0.01扣3元一吨,超过1.2由供方自己处理,水份超过10%扣减吨位。
三、数量及交货地址:先发1000吨以遵义南过磅为准,
四、结算方式:先款后货
五、双方签订合同后需方先打定金20万,供方收到定金三天内发货到遵义南。
六、违约责任:按民法典有关条款执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需方的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处理。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自签订生效
甲方:乙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本中长期煤炭购销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 (以下简称‘甲方’)与 (以下简称‘乙方’)双方于20xx年9月在江苏省南京市签署。本合同作为甲方在有效期内向乙方购煤的中长期合同。鉴于双方均为合法独立法人企业,本合同具有合法性、有效性、可执行性。
第一条 合同期限
1.1 本合同有效期为三年, 年 月 日生效至 年 月 日止。
1.2 如双方同意在本合同期满后延长本合同或继续签订中长期合同,则双方应在本合同期满90天内以书面形式确认延长本合同或双方重新起草中长期合同。
第二条 煤种及供应数量
2.1供应煤种:乙方中国境内CBF项目生产的混煤
2.2 供应数量:300万吨/年。(以实际交货数量为准)
第三条 煤炭的质量规格
3.1 质量标准和价格调整标准:双方在实际煤炭购销合同中另行商定。
3.2乙方供应的煤炭除保证符合3.1要求外,还必须保证通过必要的手段排除煤炭中的杂质,如:石块、金属、木头等。
第四条 混配煤的售前售后服务由于混煤的特殊性,乙方将提供CBF混煤的相关售前售后服务。
4.1 其中甲方需将其电厂锅炉资料信息,锅炉设计煤质要求,现用煤质特点和指标,燃煤排放情况等提供给乙方以便制定理想科学的配煤方案。
4.2 混配煤发运后,乙方应定期进行市场跟踪,到甲方电厂采集炉燃烧数据,调查燃煤排放情况,以此进行科学分析,使CBF混配煤更加接近燃烧的理想状态。
第五条 验收及数量、质量的确认
5.1 验收数量确认
5.1.1 双方同意由装船港的商检机构进行离岸平仓数量检测,商检结果经双方确认签字后,即为验收、结算依据。
5.1.2 若甲方对水尺检验结果有异议,甲方可委托甲、乙双方认可的独立检验机构进行复检。独立检验机构的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双方对此不得再提出异议。复检费由提出异议方承担。
5.2 验收质量确认
5.2.1 双方同意煤炭的质量以连云港出入境检验检疫局(CIQ)作为平仓货物检验机构。
5.2.2 双方如任何一方对装货港质量检验结果有异议,异议方可在收到检测报告后三日内通知对方,并对检测机构的备存样送甲、乙双方认可的检验机构进行复检。复检机构的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双方对此不得再提出异议。复检费由提出异议方承担。
第六条 煤炭价格及费用
6.1 煤炭价格
6.1.1基础聚格:随行就市,提前15-30天议价,双方确认后签订当月价格备忘录。
6.2 费用承担
6.2.1 装船前(货物下水前)码头煤炭数量和质量的检验费用及所有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6.2.2海运费用及海运路段货物保险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 运输调度
7.1 运输方式:水路运输,承运船舶由甲方组织安排。若乙方所备煤量不足,造成船舶亏载(或等煤装船),所亏煤量的运费(空仓费)由乙方承担。
7.2 运输计划:甲方应在装船前7天向乙方提供船期计划,并在船舶到达港前3天通知乙方具体船名及船舶动态预报。乙方应在船舶到达装运港24小时前办妥有关煤炭靠港装船手续,并负责办理煤船靠泊及受载的有关事宜。如甲方派船抵达装港后,乙方因未备齐煤炭或未及时办理船舶靠泊手续等原因影响装船,由此造成的船舶滞期费由乙方负责。除台风、军事演习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外,船舶装港时间为72小时/艘次(依照五万吨/航次装载量为参考标准),超过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滞期费,费率按甲方与船舶公司签订合同中的约定执行。时间自船舶抵达装船泊位起始算。但因为港口方面因素除外。
第八条 结算及付款
8.1 双方同意一船一结算。双方按有效的港航货物交接清单及质量检验化验单(以下简称“结算单据”)进行煤款结算。
8.2 甲方应于煤炭在装船港平仓当日付乙方合同价50%的煤款,待商检化验报告出来后三个工作日内,付30%的煤款,剩余20%货款在甲方电厂专用码头卸货完毕后7个工作日之内向乙方发出结算通知书。乙方如对“结算通知书”所载内容无异议,则需向甲方开出符合甲方所在地税务部门要求的增值税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之内向乙方发出结算通知书。
8.3 甲、乙双方如果对“结算单据”内容有异议,应在收到结算单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对方发出“异议通知”,双方应相互配合,认真核对检查,尽快达成共识。对达成共时的货款,甲方仍应在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
8.4 甲方如未能按时支付货款,需按照逾期时间向乙方支付利息。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当年活期贷款年利率,按照实际逾期时间收取。
第九条 违约责任及赔偿
9.1 双方均应严格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履行义务,如果任何一方未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其合同义务,则应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9.2 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除外。
第十条 提前终止
10.1 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合同及年度合同下的实质性义务,致使或可能致使对方的经济利益遭受重大不利影响的,守约方可向违约方发出要求终止合同的书面通知(“终止通知”),违约方在收到该终止通知后应立即纠正该违约行为或提出令守约方满意的切实可行的纠正计划。如果违约方在收到终止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未能纠正其违约行为或未能提出令守约方满意的切实可行的纠正计划,则守约方可在前述7个工作日的期间届满时立即终止本合同。
10.2 如果一方已发出不可抗力通知,且不可抗力事件已不间断地持续达90天,则任何一方均有权在向对方发出终止通知后终止本合同。
10.3 任何一方按本合同9.1条规定终止本合同并不限制其依法或依本合同的规定要求违约方进行赔偿的权利。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11.1 不可抗力事件是指任何一方所遭遇的,其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且该事件及后果无法避免的自然事件或社会事件,包括战争,闪电,火灾,风暴,水灾,地震,台风等影响本合同执行的重大事故等。
11.2 如任何一方因遭受不可抗力事件而不能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在任何情况下,应在该方知悉该不可抗力事件后的3天内)向对方发出书面通知(不可抗力通知)。不可抗力通知必须载明该方遭受到的不可抗力事件类型及该不可抗力事件的性质和预计的对该方的影响和持续期间。
11.3 如果一方在第10.2款规定的时间内向对方发出了不可抗力通知,则该方的义务和责任应在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范围和程度内中止,条件是该方应做出所有合理的范围内继续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且该方应尽最大努力确保在任何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重新正常履行本合同。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
12.1 如果双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则一方应首先向对方发出有关争议的书面通知(该通知应一般性地描述争议的性质),双方应努力在收到任一方发出的上述通知后30天内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争议。
12.2 如果双方在上述30天期间内未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该争议,则任何一方可提请连云港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三条 其他
13.1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再行约定。
13.2 有关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均应以书面形式做出,并经本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
13.3 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无效,除导致该条款及与该无效条款相关的条款无效外,不应影响本合同任何其它条款的效力。
13.4 本合同构成双方就本合同标的事宜达成的全部协议,并取代此前就该标的事宜所达成的所有书面或口头的协议,合同或其他形式的文件。
13.5 任何一方如需将其在本合同下的任何权利或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均需征得对方的书面同意。
13.6 本合同对双方的任何承继者和经允许的受让人亦具有约束力,该承继者或受让人应承担出让方在本合同下的所有责任和义务,如同其为本合同的原始签订者一样。
13.7 双方之间有关本合同的任何通知、通讯应以传真、邮寄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
13.8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13.9 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再行约定。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销售方)
乙方(购买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煤炭品种、数量、价格
品 种
数 量
(吨)
单 价(元/吨)
总 价(元)
(数量×单价)
含税
不含税
合计金额(人民币大写):
第二条 煤炭质量
成份
标准
水分
%
全硫
%
灰分
%
挥发分
%
发热量
灰融点
(ST)
粒度
固定碳
粘结度
收到基
≤
≤
≤
≥
≥
Kcal/kg
> ℃
mm
≥
≤
空气
干燥基
≤
≤
≤
≥
≥
Kcal/kg
> ℃
mm
≥
≤
烘干基
≤
≤
≤
≥
≥
Kcal/kg
> ℃
mm
≥
≤
第三条 交(提)货时间、地点及方式
1.交(提)货时间: 。
2.交(提)货地点: 。
3.交(提)货方式: 。
第四条 煤炭验收
1.煤炭交(提)货后,由双方约定在 日内完成验收。
2.质量确认:双方同意以 检验结果为准。
3.数量确认:双方约定 。
实际装载数量允许合同数量(± %)溢(亏)吨。
第五条 支付方式
经甲乙双方商定,乙方可选择下述第 种方式付款,并按该方式所约定时间如期足额将煤炭货款支付给甲方。
1.在签署本合同后 日内,支付全部货款。
2.煤炭装运后,按装运数量先支付 %货款,在验收确认后 日内,付清全部货款。
3.在煤炭经验收交接并办妥有关手续后 日内付清全部货款。
4. 。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支付煤炭货款的,应当每日按照逾期支付部分货款的 %向甲方偿付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2.甲方逾期交付煤炭的,应当每日按照逾期交付部分货款的 %向乙方偿付违约金。逾期交付超过 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3.甲方交付煤炭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双方约定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
4.甲方交付煤炭数量不符合约定的,双方约定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
5.其他违约责任: 。
第七条 其他约定
。
第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
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也可提请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不愿意仲裁的,请双方在签署合同时将此仲裁条款划去)。
第九条 附则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 址: 地 址:
邮 编: 邮 编: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账号:
纳税人登记号: 纳税人登记号: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甲方(销售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购买方)________________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煤炭品种、数量、价格
1.1煤炭品种为煤矿生产的煤,数量以实际供应并验收的为准,长期供应,但每月保证供应壹万叁仟吨以上煤炭,发热量在5200大卡以上,硫0.8左右,挥发615个之间,水10个以下。粒度最大不能超过50mm。
1.2价格:发热量在5200大卡以上按0.13元结算,每降低100大卡降低20元/吨。(若煤炭掉价,乙方将提前六天通知甲方)
第二条煤炭质量
注:,煤质误差按国家标准执行,煤炭质量要求以商丘裕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合同要求为准。
第三条交货时间、地点及运输方式
3.1交货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3.2交货地点:
3.3运输方式:火车运输及费用由甲方负责,货到夏邑火车站后转汽车运输,汽车车辆由乙方负责,但运费每吨30元由甲方承担。煤从火车站拉出以火车站的过磅为准。甲方应给乙方到电厂的合理消耗(按国家标准),数量以电厂过磅为准。
如出现数量短少由乙方按价赔偿。煤炭到火车站后,乙方保证三天运完3000吨,如不能运完,在站内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但火车到站卸车费、装车费,站台费等费用由甲方承担(如果油价变动,运费按市场价调整)。
第四条煤炭验收
4.1煤炭交货后,由上去裕东发电有限公司于三日内完成验收。
4.2质量确认:双方同意以商丘裕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煤厂的检验结果为准。
(附数量单据)检验结束后,各种税收由甲方负责交纳。
第五条货款支付方式
5.1乙方收到甲方向商丘裕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煤厂的交货验收单据,票据齐全后以银行国内信用证方式付清单据记载的全部煤炭款。
5.2信用证支付的条件如下:甲方向乙方提供全额的增值税发票。电厂煤质检验合格证明和过磅数量单据,双方对上述单据验证可盖章后三日内(休息日除外)。甲方只能划走这批煤的总额,多余的资金等下批甲方到货后,符合上述条款可划付。信用凭证到期不能履约有乙方收回信用凭证。
第六条保证方式
6.1乙方应前期开具______元的银行信用证明交给甲方,甲方也应在乙城市的银行存入______元的保证金,双方同时到场共同签字才能取款。时间为_____天。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甲方如不能按约定的时间_____年___月___日(以银行国内信用凭证使用期限为准)供应数量、质量符合合同规定的煤炭,存入永成银行的保证金______元作为违约金归乙方所有,并承担违约责任。
7.2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但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除外。(但必须有省级政府的证明)
第八条
8.1各种税收由甲方负担,甲方每吨付给乙方纯佣金肆拾元。
8.2本合同未尽事宜可根据情况的变化,经双方商定可另行协商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条合同争议的解决
9.1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请_____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主要负责人:
主要负责人:
(签章)
(签章)
签署日期: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一、交货时间及数量
时间:
地点:
炕货时间式量原煤产地
自签定合同之日起15天供货完毕
二、交货地点:甲方货场所在地
三、煤炭运输时间:按甲方要求时间运输。
四、质量要求(以甲方中心化验室化验数据为准)
五、价格及金额
乙方煤炭达到第四条要求,在5000 KCal/ Kg的基础上,定价为元/吨(按1票结算)。高于5000 KCal/ Kg的价格见本合同第七条第四款。
六、煤炭检验
1、煤炭检验数据以甲方中心化验室出具的检验报告为准。
2、煤炭到货后,须先经甲方中心化验室到乙方存货点(或车内)取样化验。如达到第四条质量要求,甲方通知乙方进煤200-300吨进行试烧。如煤炭适合甲方炉型则继续履行合同。如不适合甲方炉型则中止该批合同,乙方损失自负。
3、乙方批量供煤过程(1)汽车运输甲方每500吨化验一次,连续二次不合格,中止执行合同,责任乙方自负。(2)火车运输到站后甲方负责到火车站取样化验,确定是否接收, 运输中每500吨化验一次,连续二次不合格, 中止执行合同,责任乙方自负。
4、在取样化验过程中,甲方安排中心化验室、热源部、物资供应部人员参加,乙方安排人员参加,取样完毕后,按要求填写热电燃气总公司入场煤炭取样会签单。
5、在进煤过程中,发现乙方明显掺假作弊,立即终止合同。甲方中心化验室单独取作弊部分化验,并将化验结果作为该批次的结帐依据,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七、奖罚措施
1、合同签定的同时,乙方应向甲方交纳5万元的合同保证金(甲方尚欠煤炭款的除外)。
2、乙方严格按甲方进煤计划和本合同有关质量要求供货,因供货不及时或未达到本合同有关质量要求给甲方生产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所交保证金甲方不再退还(或从尚欠煤炭款中扣除)。
3、全水份大于8%的部分,按比例扣除重量。
4、收到基低位发热值在4901-5000KCal/Kg之间,扣减10元/吨,在4801-4900KCal/Kg,扣减20元/吨,低于4800KCal/Kg拒收,甲方终止合同,已入库部分按热值与吨煤产气量理论值折算扣款。
5、收到基低位发热值5000KCal/ Kg---5500KCal/ Kg内,每增加100KCal/Kg,价格上调10元/吨,在5500KCal/Kg---5800KCal/ Kg内,发热量每增加100KCal/ Kg,价格上调5元/吨,大于5800 KCal/ Kg不再上调价格。
6、含硫量在指标要求范围内每高于0.1%,价格下调5元/吨.
7、挥发份在指标要求范围内每降低1%,价格下调10元/吨。
八、数量计量
以甲方地中衡称量为准,双方共同监磅。如需外委称重,需有甲乙双方共同监磅,并在过磅单上签字。
九、付款方式及时间
全部接货并验收合格后,乙方按要求出举发票,甲方在十五个工作日内付清货款。
十、本合同如有变更,双方另立供货合同。
十一、合同的风险负担自交付时移转,但供方构成根本违约的除外。
十二、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一份.
十三、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提交庆阳仲裁委员会仲裁。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煤炭购销合同协议范文2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甲方同意由乙方供给甲方块煤,具体事项协商如下:
一、块煤的规格及指标和卸货地点
(1)规格:三八块
(2)指标:发热量指标6000大卡以上低位,挥发分35左右,水14左右,灰份6以下,硫0.5以下,固定碳55以上,焦渣2
(3)卸货地点:京唐港
二、价格及数量:吨价为 元(不含税)。月需量为8000吨。
三、结算方式:每500吨左右(既12车)为一批次。必须先付运费。
四、运输方式及费用:汽运一步到港,进港前的费用由供方负责,卸车费由车主负责,检验费由须方负责。
五、违约责任:按煤的指票要求实行高奖低罚,每100卡奖罚10元(每吨)。低于5800卡,加倍扣,硫和焦渣超票后(1以上,3以上)拒收,所有费用由供方负责,如果甲方不能按时结帐付款,乙方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甲方负责。
六、协议生效后,在无自然灾害的影响前提下,乙方肯定保证月须量。
七、未尽事宜另议,在执行当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了的,可任选双方所在地法院诉讼。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搞好煤炭的购销工作,本着友好合作和维护双方利益精神,经甲乙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一、 交货方式
1、 乙方到甲方煤场提货,乙方自行解决运输问题。
2、 方须按甲方的要求提货,保证甲方煤场不积压,以不影响甲方生产为准。
二、 煤炭质量要求(以甲方化验数据为准)。
1、 发热量5400以上。
2、 挥发份22%以上。
3、 灰份26以下。
4、 全水分6%以下。
5、 如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在提货时,应及时提出,由双方协商解决。
三、 价格及金额
1、 基价_______元/吨,另加税收及各中费用约计_______元,合计_______元。
2、 其中税收及各中费用_______元,由甲方带收带交。
3、 价格实行以自然月为一个价,如有变化,甲方需于当月25日或25以前告知乙方下月煤炭价格的调整情况。
4、 提供地方规定价款的增值税发票,基价_______元,另加税率_______%。
5、 提供资源补偿费相关凭证。
四、 付款方式
1、乙方采取预付款方式,每次向甲方预付_______万元或_______万元以上,然后甲方发货,甲方不赊销。
2、甲方收到乙方煤款后,开收据交付乙方,以备记帐和结算之用。
五、 数量计量
1、甲方电子磅称量为准,双方共同监磅。并在过磅单上签字。
2、有疑问协商解决。
七、本合同若与国家有关法律相 左,按国家相关法律执行。
八、合同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九、合同若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工商部门仲裁。
十、 合同一式3份,甲方执2份,乙方执1份。
甲方盖章签字: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一、交货时间及数量
二、交货地点:甲方货场
三、煤炭运输时间:按甲方要求时间运输。
四、质量要求(以甲方中心化验室化验数据为准)
1、收到基低位发热值:qnet.ar ≥ 5000kcal/ kg
2、挥发份:
3、全水份:
4、含硫量:
5、焦渣特性:
6、灰份:
7、粒度:粒度小于3mm占30%以下,大于3mm占70%以上
五、价格及金额
乙方煤炭达到第四条要求,在5000 kcal/ kg的基础上,定价为元/吨(按1票结算)。高于5000 kcal/ kg的价格见本合同第七条第四款。
六、煤炭检验
1、煤炭检验数据以甲方中心化验室出具的检验报告为准。
2、煤炭到货后,须先经甲方中心化验室到乙方存货点(或车内)取样化验。如达到第四条质量要求,甲方通知乙方进煤200-300吨进行试烧。如煤炭适合甲方炉型则继续履行合同。如不适合甲方炉型则中止该批合同,乙方损失自负。
3、乙方批量供煤过程
(1)汽车运输甲方每500吨化验一次,连续二次不合格,中止执行合同,责任乙方自负。
(2)火车运输到站后甲方负责到火车站取样化验,确定是否接收, 运输中每500吨化验一次,连续二次不合格, 中止执行合同,责任乙方自负。
4、在取样化验过程中,甲方安排中心化验室、热源部、物资供应部人员参加,乙方安排人员参加,取样完毕后,按要求填写热电燃气总公司入场煤炭取样会签单。
5、在进煤过程中,发现乙方明显掺假作弊,立即终止合同。甲方中心化验室单独取作弊部分化验,并将化验结果作为该批次的结帐依据,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七、奖罚措施
1、合同签定的同时,乙方应向甲方交纳5万元的合同保证金(甲方尚欠煤炭款的除外)。
2、乙方严格按甲方进煤计划和本合同有关质量要求供货,因供货不及时或未达到本合同有关质量要求给甲方生产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所交保证金甲方不再退还(或从尚欠煤炭款中扣除)。
3、全水份大于8%的部分,按比例扣除重量。
4、收到基低位发热值在4901-5000kcal/kg之间,扣减10元/吨,在4801-4900kcal/kg,扣减20元/吨,低于4800kcal/kg拒收,甲方终止合同,已入库部分按热值与吨煤产气量理论值折算扣款。
5、收到基低位发热值5000kcal/ kg---5500kcal/ kg内,每增加100kcal/kg,价格上调10元/吨,在5500kcal/ kg---5800kcal/ kg内,发热量每增加100kcal/ kg,价格上调5元/吨,大于5800 kcal/ kg不再上调价格。
6、含硫量在指标要求范围内每高于0.1%,价格下调5元/吨.
7、挥发份在指标要求范围内每降低1%,价格下调10元/吨。
八、数量计量
以甲方地中衡称量为准,双方共同监磅。如需外委称重,需有甲乙双方共同监磅,并在过磅单上签字。
九、付款方式及时间
全部接货并验收合格后,乙方按要求出举发票,甲方在十五个工作日内付清货款。
十、本合同如有变更,双方另立供货合同。
十一、本合同如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黄岛区人民法院仲裁。
十二、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开户行及帐号: 开户行及帐号:
年 月 日
甲 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
一、为明确各方权利与义务,供需双方在平等互利,自愿一致的基础上就煤炭购销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共同签订【煤炭购销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二、煤质调价
2.1 以表1品种的“发热量”为基准,实际交货热值每增减1 kcal/kg,价格增减(品种合同价格/基准发热量)元/吨,同比例奖罚。若实际交货值低于基准值____________kcal/kg以上,则超过______kcal/kg以上部分,每降低1 kcal/kg双扣或拒收(小数点后保留三位,四舍五入)。
2.2 以表2品种的“硫分”范围为基准,实际交货硫分符合规定范围,价格不作调整,实际交货“硫分”大于0.8%时,每超过0.1每吨扣2元,实际交货“硫分”大于1.0%时乙方有权拒收或双方价格另议。
2.3 除2.1和2.2条款明确的煤质调价指标,其它指标均不作为调价的依据。如发生超出2.1和2.2条款所述煤质范围的偏差,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三、合同价格:
一票含税平仓价____________元/吨(全额一票增值税),做为本合同煤炭结算基准价。
四、交货地点、方式及所有权的转移
4.1 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2 交货方式:装船港离岸平仓交货。
4.3 货物所有权自甲方收到乙方货款时发生转移,收货单位以需方提供为准。
五、数量、质量的确认
5.1 数量确认:以装货港港口过磅单数量为准。
5.2 质量验收:
5.2.1 由甲、乙双方认可的装船港具有资质的第三方(SGS)或华夏力鸿检验机构进行船采检验为准,并以船采 检验报告为准、并以此作为结算依据。
5.2.2 甲、乙双方有现场监督的权利,但不能影响和干预第三方(SGS)检验机构单位采、制、化工作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独立进行。
5.2.3 甲方应在受载煤船从装船港离岸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质量检验结果传至乙方。甲、乙双方如对数量、质量检验结果存有异议。可在受载煤船从装船港离岸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双方共同委托双方认可的权威检验机构(SGS)进行复检,并以此作为最终结算依据,逾期视为对质量检验结果无异议。复检费用由与最终检验结果偏差较大的一方按照第三方(SGS)检验机构收费标准承担。若偏差相同,则复检费用由提议方承担。偏差70大卡以内还遵守原检验结果。
六、运输调度
6.1 海运承运单位由乙方指定。乙方应在装船前7日内向甲方提供船期计划,并在受载煤船到达装船港前3天通知甲方船期动态预报。
七、结算及付款
7.1 乙方以传真等方式向甲方提供有效的船务合同并加盖公章确认后,本合同生效。
7.2合同签订后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船名(航次)办理下水单,乙方见下水单付80%货款,待第三方化验报告和水尺单出来后,甲乙双方核算无误后结清余款甲方开出全额增值税发票给乙方,一船一结算,以此类推。
7.3 结算数量以吨为单位,保留至个位数。以质计价时,发热量以kcal/kg计价,保留至个位数。结算单价以元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
7.4 港口建设费由甲方承担,装船前港口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
八、违约责任
8.1因乙方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方式、数量及船舶适航性抵港装船,造成合同不能执行,或者甲方办理下水单后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期限付款,超过付款期限两个工作日仍未完成本合同规定付款的,均视为乙方违约赔偿给甲方。以上违约赔偿金定为总货款的5%。同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8.2如乙方提供有效船务合同后的两个工作日内,甲方不能办理好下水手续,或者乙方船到甲方指定港口没有按时装船,均视为甲方违约赔偿给乙方。以上违约赔偿金定为总货款的5%。同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九、不可抗力
9.1 如在甲、乙双方履行合同期间及区域内因发生不可抗力(如战争、封锁、骚乱、沉船、 铁路及航道阻塞以及火灾、水灾、恶劣天气等自然灾害)使合同无法正常履行时,双方毋须 对不能正常履行合同负责。
9.2 发生不可抗力后,不能正常履行合同一方应第一时间将详情通知对方,并有义务尽量将 损失降到最低。
9.3 不可抗力解除后,甲、乙双方是否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取消履行本合同,双方应本着 相互谅解、互惠互利原则协商确定。
十、争议解决
10.1 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执,应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协商解决。若______天内双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可向签约地所辖法院提起诉讼。 同的其他条款。
十一、合同生效、有效期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有效期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十二、其他约定事项
12.1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均有权对本合同提出书面修改意见,对此双方应本着相互解决合作的精神进行协商,在双方未就修改意见达成一致及制作书面文件作为本合同有效组成之前,提出的修改意见不视为成立。
12.2 一旦甲、乙双方就修改意见达成一致,应以补充协议形式经双方加盖合同章确认,视为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3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供货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购货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在合约期内为乙方供应原煤,达成如下协议:
一、原煤的供应:甲方向乙方供应原煤、数量不限。
二、原煤的质量:灰份:_____________________30%以内,水份7%。硫0.5%以内。
三、原煤的价格基价:每吨按____________元,随行就市。
四、供应原煤的期限、地点、方式。
1、乙方自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起至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止向甲方采购原煤。
2、运费由乙方负责。
五、检验的标准与方式。
乙方按实际收到的数量验收,按化验结果结算货款。
六、货款结算方式。
1、实销实结:甲方开具增值税票给乙方。
2、乙方支付方式为(A、电汇;B、支票;C、现金)。
七、其他约定:
八、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约定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定补充协议书,该补充协议书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一、交货时间及数量
交货时间数量原煤产地
自签定合同之日起15天供货完毕
二、交货地点:甲方货场
三、煤炭运输时间:按甲方要求时间运输。
四、质量要求(以甲方中心化验室化验数据为准)
1、收到基低位发热值:e.a≥5000cag
2、挥发份:ad22%―28%
3、全水份:≤8%
4、含硫量:.ad≤0.7%
5、焦渣特性:2―5
6、灰份:aad≤24%
7、粒度:粒度小于3占30%以下,大于3占70%以上
五、价格及金额
乙方煤炭达到第四条要求,在5000cag的'基础上,定价为元吨(按1票结算)高于5000cag的价格见本合同第七条第四款。
六、煤炭检验
1、煤炭检验数据以甲方中心化验室出具的检验报告为准。
2、煤炭到货后,须先经甲方中心化验室到乙方存货点(或车内)取样化验。如达到第四条质量要求,甲方通知乙方进煤200-300吨进行试烧。如煤炭适合甲方炉型则继续履行合同。如不适合甲方炉型则中止该批合同,乙方损失自负。
3、乙方批量供煤过程
(1)汽车运输甲方每500吨化验一次,连续二次不合格,中止执行合同,责任乙方自负。
(2)火车运输到站后甲方负责到火车站取样化验,确定是否接收,运输中每500吨化验一次,连续二次不合格,中止执行合同,责任乙方自负。
4、在取样化验过程中,甲方安排中心化验室、热源部、物资供应部人员参加,乙方安排人员参加,取样完毕后,按要求填写_________总公司入场煤炭取样会签单。
5、在进煤过程中,发现乙方明显掺假作弊,立即终止合同。甲方中心化验室单独取作弊部_____验,并将化验结果作为该批次的结帐依据,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七、奖罚措施
1、合同签定的同时,乙方应向甲方交纳5万元的合同保证金(甲方尚欠煤炭款的除外)
2、乙方严格按甲方进煤计划和本合同有关质量要求供货,因供货不及时或未达到本合同有关质量要求给甲方生产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所交保证金甲方不再退还(或从尚欠煤炭款中扣除)
3、全水份大于8%的部分,按比例扣除重量。
4、收到基低位发热值在4901-5000cag之间,扣减10元吨,在4801-4900cag,扣减20元吨,低于4800cag拒收,甲方终止合同,已入库部分按热值与吨煤产气量理论值折算扣款。
5、收到基低位发热值5000cag――5500cag内,每增加100cag,价格上调10元吨,在5500cag――5800cag内,发热量每增加100cag,价格上调5元吨,大于5800cag不再上调价格。
6、含硫量在指标要求范围内每高于0.1%,价格下调5元吨。
7、挥发份在指标要求范围内每降低1%,价格下调10元吨。
八、数量计量
以甲方地中衡称量为准,双方共同监磅。如需外委称重,需有甲乙双方共同监磅,并在过磅单上签字。
九、付款方式及时间
全部接货并验收合格后,乙方按要求出举发票,甲方在十五个工作日内付清货款。
十、本合同如有变更,双方另立供货合同。
十一、本合同如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____区人民法院_____。
十二、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开户行及帐号:
开户行及帐号: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煤炭购销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交货时间及数量
二、交货地点:
三、煤炭运输时间:
四、质量要求(以______________为准)
1、收到基低位发热值:______________
2、挥发份:______________
3、全水份:______________
4、含硫量:______________
5、焦渣特性:______________
6、灰份:______________
7、粒度:______________
五、价格及金额
六、煤炭检验
1、煤炭检验数据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准。
2、煤炭到货后,须先经甲方中心化验室到乙方存货点(或车内)取样化验。如达到第四条质量要求,甲方通知乙方进煤_______________吨进行试烧。如煤炭适合甲方炉型则继续履行合同。如不适合甲方炉型则中止该批合同,乙方损失自负。
3、乙方批量供煤过程(1)汽车运输甲方每_____吨化验一次,连续二次不合格,中止执行合同,责任乙方自负。(2)火车运输到站后甲方负责到火车站取样化验,确定是否接收, 运输中每______吨化验一次,连续二次不合格, 中止执行合同,责任乙方自负。
4、在取样化验过程中,甲方安排中心化验室、热源部、物资供应部人员参加,乙方安排人员参加,取样完毕后,按要求填写热电燃气总公司入场煤炭取样会签单。
5、在进煤过程中,发现乙方明显掺假作弊,立即终止合同。甲方中心化验室单独取作弊部_____验,并将化验结果作为该批次的结帐依据,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七、奖罚措施
1、合同签定的同时,乙方应向甲方交纳______万元的合同保证金(甲方尚欠煤炭款的除外)。
2、乙方严格按甲方进煤计划和本合同有关质量要求供货,因供货不及时或未达到本合同有关质量要求给甲方生产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所交保证金甲方不再退还(或从尚欠煤炭款中扣除)。
八、数量计量 以甲方地中衡称量为准,双方共同监磅。如需外委称重,需有甲乙双方共同监磅,并在过磅单上签字。
九、付款方式及时间 全部接货并验收合格后,乙方按要求出据发票,甲方在十五个工作日内付清货款。
十、本合同如有变更,双方另立供货合同。
十一、本合同如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黄岛区人民法院_____。
十二、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开户行及帐号: 开户行及帐号:
年月日
甲方(委托方买方):
乙方(居间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按以下条款签订本委托采购居间合同:
1、委托事项及具体要求: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乙方受甲方委托为甲方如实报告订约机会与条件或为订约提供媒介服务,促成甲方与卖方 (以下简称丙方)达成煤炭购销合同的成立,并履行居间人的义务,协助监督促使该煤炭购销合同的有效执行;
1.2甲方与丙方订立煤炭购销合同且达成交易,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居间费用;
1.3甲方无论有没有在当次洽谈中订立合同,但只要在签订居间协议后与丙方订立合同且达成交易的仍应向乙方支付居间费用;
1.4乙方在居间期限内促成的甲、丙双方达成的购销关系长久存在时,甲、乙双方的居间协议也随之长久生效,甲方需按照甲、丙双方的购销合同(主合同)执行情况向乙方继续支付居间费用,直至甲、丙双方的购销关系终止;
1.5本合同中提及的煤炭购销合同是指甲方与丙方签订的煤炭买卖合同该合同的名称不限于煤炭购销合同字样;
2. 居间内容:
委托采购商品名称: 煤;
商品质量指标: 大卡电煤,详见甲丙双方的购销合同。
商品数量: 吨,以甲丙双方的购销合同为准;
商品价格: 以甲丙双方的购销合同为准;
交货时间: 以甲丙双方的购销合同为准;
交货地点: 以甲丙双方的购销合同为准;
3. 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与支付时间和方式
3.1 居间费用的计算及支付:甲方根据其与丙方在本居间期限内成立的煤炭购销合同税后实际应支付给乙方居间费用B 元吨,总额为B 元,支付计算数量以甲丙双方签订的煤炭购销合同为准;
3.2甲方须在与丙方签订了甲丙双方的煤炭购销合同当日向乙方先行支付居间费用(税后)B 元吨,支付计算数量以甲丙双方签订的煤炭购销合同为准;
3.3甲方须在接到丙方向甲方发出的交款通知单(或缴款通知单、付款通知单、催款通知单)的当日向乙方支付其余的居间费用(税后)B 元吨,支付的计算数量以交款通知单体现的商品数量为准;
3.4甲方在接到丙方的签约通知之后,不论以何种原因拒绝与丙方签约,甲方仍应向乙方支付条款中的居间费用;甲方在接到丙方的交款通知单之后,不论以何种原因拒绝与丙方履约, 甲方仍应向乙方支付条款中的居间费用;
3.5如乙方未能促成甲丙双方煤炭购销合同的成立则甲方无需支付任何居间费用;
3.6如丙方未能履约向甲方发出交款通知单,则甲方无需支付条款中的居间费用;
3.7本合同中提及的交款通知单是指丙方确认向甲方供货时,向甲方发出的付款通知书,该通知书不限于交款通知单字样,只要真实的表达了甲方向乙方供货的意愿即被视为有效通知;
居间费用的受益人如下:
受益人姓名 开户行 银行账号 受益金额
元吨
元吨
元吨
元吨
居间费用共计:B 元(大写: 元整)
4. 责任条款:
4.
1. 甲方作为居间费用支付人保证根据本协议相关条款支付居间费用,并确认以不可撤消的承诺在本合同的约定下支付此居间费用;
4.2支付居间费用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一旦支付给乙方指定受益人后,甲方将不再承担任何责任。居间费用将根据相应的、预先设定的各个独立受益人的居间费用分配安排来分发。居间费用的支付方式将以双方同意的方式执行。此支付命令应当在相关合同期内保持有效性,并适用买卖双方或他们的股东或他们的继承人和委托人做出的任何更新、延期、续签、增加或任何新协议;本居间费用保护责任将从合同开始或执行之日起,在合同期及其更新期内保持有效性。本协议是可转让的,. 其权利和义务对双方各自的继承人、合法代表、受委托人或接任者有约束性和有效性。
5. 违约责任:
5.1如甲方有延迟支付或拒绝支付的行为出现,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并向乙方另行支付本居间合同之居间费用总额每天千分之三标准的违约责任金。同时乙方有权申请诉讼财产保全、通知丙方停止向甲方继续供货,对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本合同以主合同(甲丙双方签订的煤炭购销合同)为前提,主合同因为不可抗拒的原因不成立,甲方不承担任何居间费用。因丙方主体原因造成主合同无效,甲方亦不承担任何居间费用。
5.2如守约方按上述违约条款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时,应书面通知违约方并说明违约金金额。违约方应在收到通知后____日内将违约金支付给守约方。本协议所有签署的版本,包括传真、电子邮件或数字传输,均被视为有效合法约束文件。
5.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意见一致后用书面形式完善,其结果为本合同的补充文件,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如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将由原告选择的人民裁决。本合同系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法签订,真实、合法、有效, 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包括各居间)方各执壹份。各方签章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____日期:____日期
甲方(委托方卖方):
乙方(居间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按以下条款签订本委托煤炭交易居间合同:
一、委托事项及具体要求:
1、根据《民法典》规定,乙方(居间方)受甲方(委托方卖方)委托为甲方如实报告订约机会与条件或为订约提供媒介服务,促成甲方与买方 (以下简称丙方)达成煤炭购销合同的成立;
2、甲方与丙方订立煤炭购销合同且达成交易,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居间费用;
3、甲方无论有没有在当次洽谈中订立合同,但只要在签订居间协议后与丙方订立合同且达成交易的仍应向乙方支付居间费用;
4、乙方在居间期限内促成的甲、丙双方达成的购销关系长久存在时,甲、乙双方的居间协议也随之长久生效,甲方需要按照甲、丙双方的购销合同(主合同)执行情况向乙方继续支付居间费用,直至甲、丙双方的购销关系终止;
5、本合同中提及的煤炭购销合同是指甲方与丙方签订的煤炭买卖合同,该合同的名称不限于煤炭购销合同字样;
6、甲方与丙方交易的具体价格、交货方式、支付方式等由乙方协助甲方与丙方双方协商约定;
7、乙方不对甲方与丙方的交易提供任何信用担保,甲方应严格执行与丙方所签订的合同;
二、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有效期________年;
2、合约期满前一个月甲方与乙方均无终止此合同意向时,本合同自动生效________年,有效期持续保持________年,其后亦同;
3、若甲乙中一方有特殊原因,欲提前终止本合同时,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在得到对方书面同意后,可以终止本合同;
二、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与支付时间和方式
1、首次居间费用的计算及支付:甲方根据其与丙方在本居间期限内成立的煤炭购销合同税后实际应支付给乙方居间费用(税后)B 元吨,总额为(税后)B 万元,支付计算数量以甲丙双方签订的煤炭购销合同为准;
2、支付时间:甲方在每批煤炭检验合格且受到丙方全款后的四十八小时内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银行法定休息日除外),逾期二十四小时支付乙方滞纳金,滞纳金系数为:总佣金的5天(但总金额不超过B 万元 );
3、支付方式:一次性、现金支付(也可用转账)
4、如乙方未能促成甲丙双方煤炭购销合同的成立,则甲方无需支付任何居间费用;
5、如丙方未能履约向甲方支付货款,则甲方无需支付条款中相应的居间费用;
6、本合同中提及的货款通知单是指丙方确认甲方供货时,向甲方发出的支付通知书,该通知书不限于货款通知单字样,只要真实的表达了甲方向丙方供货的意思即视为有效通知;
三、保密内容
甲方对于支付乙方居间报酬的相关事宜以及居间报酬的具体数额、支付方式等要给予完全的保密,不得向第三人泄露;
四、责任条款:
1、甲方作为居间费用支付人保证根据本协议相关条款支付居间费用,并确认以不可撤销的承诺在本合同的约定下支付此居间费用;
2、支付居间费用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居间费用的支付方式将以双方同意的方式执行。本居间费用保护责任将从合同开始或执行之日起,在合同期及其更新期内保持有效性。
3、甲方与丙方后续签订的煤炭交易应该给付乙方的居间费用,由甲乙双方再行商定,但不得低于首次B 元吨(税后)。
五、违约责任:
1、如甲方有延期支付或拒绝支付的行为出现,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并向乙方另行支付本居间合同之居间费用总额5天标准的违约责任金(但总金额不超过B 万元)。同时乙方有权申请诉讼财产保全、通知丙方停止向甲方继续付款,对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本合同以主合同(甲丙双方签订的煤炭购销合同)为前提,主合同因为不可抗拒的原因不成立,甲方不承担任何居间费用。因丙方主体原因造成主合同无效,甲方亦不承担任何居间费用。
2、如守约方按上述违约条款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时,应书面通知违约方并说明违约金金额。违约方应在收到通知后____日内将违约金支付给守约方。本协议所有签署的版本,包括传真、电子邮件或数字传输,均视为有效合法约束文件。
3、甲方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包括签订本合同前)所获得的由乙方提供的任何经营或技术信息均属乙方商业机密,一旦甲方泄露,应向乙方赔偿违约金B 万元,另乙方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
甲方:
乙方:
为了搞好煤炭的购销工作,本着友好合作和维护双方利益精神,经甲乙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一、 交货方式
1、 乙方到甲方煤场提货,乙方自行解决运输问题。
2、 方须按甲方的要求提货,保证甲方煤场不积压,以不影响甲方生产为准。
二、 煤炭质量要求(以甲方化验数据为准)。
1、 发热量5400以上。
2、 挥发份22%以上。
3、 灰份26以下。
4、 全水分6%以下。
5、 如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在提货时,应及时提出,由双方协商解决。
三、 价格及金额
1、 基价210元/吨,另加税收及各中费用约计43元,合计253元。
2、 其中税收及各中费用43元,由甲方带收带交。
3、 价格实行以自然月为一个价,如有变化,甲方需于当月25日或25以前告知乙方下月煤炭价格的调整情况。
4、 提供地方规定价款的增值税发票,基价200元,另加税率13%。
5、 提供资源补偿费相关凭证。
四、 付款方式
1、乙方采取预付款方式,每次向甲方预付10万元或10万元以上,然后甲方发货,甲方不赊销。
2、甲方收到乙方煤款后,开收据交付乙方,以备记帐和结算之用。
五、 数量计量
1、甲方电子磅称量为准,双方共同监磅。并在过磅单上签字。
2、有疑问协商解决。
七、本合同若与国家有关法律相 左,按国家相关法律执行。
八、合同期限:自20__年3月1日至20__年3月31日止。
九、合同若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工商部门仲裁。
十、 合同一式3份,甲方执2份,乙方执1份。
甲方盖章签字:
乙方盖章签字:
二○○六年二月二十二日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一、交货时间及数量
交 货 时 间数量原 煤 产 地
自签定合同之日起15天供货完毕
二、交货地点:甲方货场
三、煤炭运输时间:按甲方要求时间运输。
四、质量要求(以甲方中心化验室化验数据为准)
1、收到基低位发热值:e.a ≥ 5000ca g
2、挥发份:ad22 %—28 %
3、全水份: ≤ 8 %
4、含硫量:.ad ≤0.7 %
5、焦渣特性:2—5
6、灰份:aad≤24 %
7、粒度:粒度小于3占30%以下,大于3占70%以上
五、价格及金额
乙方煤炭达到第四条要求,在5000 ca g的基础上,定价为元吨(按1票结算)高于5000 ca g的价格见本合同第七条第四款。
六、煤炭检验
1、煤炭检验数据以甲方中心化验室出具的检验报告为准。
2、煤炭到货后,须先经甲方中心化验室到乙方存货点(或车内)取样化验。如达到第四条质量要求,甲方通知乙方进煤200-300吨进行试烧。如煤炭适合甲方炉型则继续履行合同。如不适合甲方炉型则中止该批合同,乙方损失自负。
3、乙方批量供煤过程
(1)汽车运输甲方每500吨化验一次,连续二次不合格,中止执行合同,责任乙方自负。
(2)火车运输到站后甲方负责到火车站取样化验,确定是否接收, 运输中每500吨化验一次,连续二次不合格, 中止执行合同,责任乙方自负。
4、在取样化验过程中,甲方安排中心化验室、热源部、物资供应部人员参加,乙方安排人员参加,取样完毕后,按要求填写总公司入场煤炭取样会签单。
5、在进煤过程中,发现乙方明显掺假作弊,立即终止合同。甲方中心化验室单独取作弊部分化验,并将化验结果作为该批次的结帐依据,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七、奖罚措施
1、合同签定的同时,乙方应向甲方交纳5万元的合同保证金(甲方尚欠煤炭款的除外)
2、乙方严格按甲方进煤计划和本合同有关质量要求供货,因供货不及时或未达到本合同有关质量要求给甲方生产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所交保证金甲方不再退还(或从尚欠煤炭款中扣除)
3、全水份大于8%的部分,按比例扣除重量。
4、收到基低位发热值在4901-5000cag之间,扣减10元吨,在4801-4900cag,扣减20元吨,低于4800cag拒收,甲方终止合同,已入库部分按热值与吨煤产气量理论值折算扣款。
5、收到基低位发热值5000ca g——5500ca g内,每增加100cag,价格上调10元吨,在5500ca g——5800ca g内,发热量每增加100ca g,价格上调5元吨,大于5800 ca g不再上调价格。
6、含硫量在指标要求范围内每高于0.1%,价格下调5元吨。
7、挥发份在指标要求范围内每降低1%,价格下调10元吨。
八、数量计量
以甲方地中衡称量为准,双方共同监磅。如需外委称重,需有甲乙双方共同监磅,并在过磅单上签字。
九、付款方式及时间
全部接货并验收合格后,乙方按要求出举发票,甲方在十五个工作日内付清货款。
十、本合同如有变更,双方另立供货合同。
十
一、本合同如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____区人民法院仲裁。
十
二、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开户行及帐号:
开户行及帐号: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