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彩瓦供货合同推荐3篇

水泥彩瓦供货合同(精选3篇)

水泥彩瓦供货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签定本合同。

水泥柱 规格: 0.8m0.8m2.6m ;数量:;

;总额(大写)。

第一条、 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水泥柱的制作,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水泥标号执行国家规定标准。

第二条、 质量、工期要求:

保证工程质量,严格按照施工要求进行施工。工程质量必须达到优良标准,如不能达到优良标准须重新返工(具体要求:杆柱表面光滑、亮度高、效果好、长和宽尺寸准确、厚度一致、断裂杆柱一律退货。),乙方原因工期不顺延期的,承担违约责任,对造成的(工期、质量等)损失予以补偿。

第三条、 交货方式地点和运费负担:

乙方组织运输工具并发货至甲方所在工地,运费由甲方自理;若遇便车,甲方可以代运,其代运费用概由甲方负担。

第四条、乙方责任:

1、 服从甲方管理,严格按照甲方要求工期和质量要求进行施工。否则甲方有权减少其工程量、罚款或解除合同关系,并追究由此造

2、 制作前应对水泥柱模板的垂直度、平整度等进行检验,如有偏差较大的结构问题及时提出,在修整完毕后方可施工,如强行施工而造成质量问题责任乙方自负。

3、 做好成品保护工作,在未交付甲方前 乙方有责任保证成品的完整性,不合格的产品甲方有权不予以验收。

4、乙方接受并认真落实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先防护后施工,按章操作。如因乙方违章作业,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负全责。

5、水泥柱的标号须达到c30的强度,各项材料以及施工工艺(抗拉抗折强度)试验均应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如因质量问题造成的返工不另计,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

第五条、甲方责任:

负责施工前的技术交底,监督、检查 验收乙方施工质量,发现质量问题有权制止。

第六条、付款办法和期限:

1、甲方在 年 月 日 付定金 元;

2、乙方把水泥柱送至甲方工地时,经甲方质检小组按国家验收规范评定达到优良或合格后结算,方可一次性付完工程款。(注:杆柱表面光滑、亮度高、效果好、长和宽尺寸准确、厚度一致、断裂杆柱、不合格的一律退货。)

第七条、其他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

2、本合同未尽事项,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率。

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在甲方付完所有款项后本合同自动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水泥彩瓦供货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就甲方使用乙方“众成”牌水泥瓦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向甲方提供水泥瓦,负责按甲方指定颜色进行瓦面喷色。

二、质量要求:乙方提供的水泥瓦必须达到国家级相关部门的质量要求,出具质量检验报告。甲方要求瓦面喷色为

三、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水泥彩瓦____元片;脊瓦____元片。乙方将水泥瓦运至甲方指定地点,甲方支付货款的____%,剩余款项喷涂施工完毕后,甲方验收合格后全部付清。

四、供货及施工:

1、甲方提前提供准确的用瓦面积。乙方根据甲方提供面积供瓦,如有剩余,剩余瓦超过____片,由乙方收回。

2、甲方指定水泥瓦运至甲方提供存储场地,专人验收,签字确认。

3、在甲方瓦屋面铺设完毕达到喷涂条件后,提前方进行喷涂施工。在喷涂施工前,甲方应将瓦屋面清理干净,同时提供干净的自来水作为喷涂用水及施工电源,因瓦屋面清理不干净或用水不达标造成的喷涂质量问题与乙方无关。

4、喷涂施工必须在天气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进行,即室外最低气温不低于8℃,风力小于4级。

五、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约定付款,每超过付款期限日,应向乙方支付总货款____%的违约金。

2、乙方未按要求供货及喷涂,每超过约定期限日,应向甲方支付总货款____%的违约金。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水泥彩瓦供货合同 篇3

买方: 合同编号: 卖方: 签订地点: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符合GB175—20xx标准。

三、交货地点和方式:

交货地点:卖方工厂交货,卖方将货物交付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即完成交货义务;买方委托提 货车辆在卖方工厂提货期间,因装运袋装水泥整包、盖篷布、或移动车辆等业务由买方或买方委托的运输单位负责,卖方不负责该等责任和义务,与该等事项有关的一切责任由买方负责。运输:买方自理;交货后一切费用(包括交货时的卸货费和运杂费)由买方承担。

四、合理损耗及计量办法:

水泥计量以卖方工厂磅单为依据。

五、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及回收:水泥小包装符合国家标准,包装物不回收。

六、质量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的期限,按下列标准执行:

七、供应方法:

买方以书面或传真方式提前 2 天通知卖方日供应数量,双方共同确认后组织发货,装车按照车到达先后顺序装货;在供货期间,如遇集中采购,买方须提前一周书面申报需求量,经卖方确认后组织生产和保供。不可抗力因素(指受诸如战争、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洪水、停限电以及任何其他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事件)及工厂设备的检修、故障,供货时间相应顺延。

八、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

1、合同期内,合同价格指买方以银行汇票、电汇、现金支付货款执行的价格。 卖方出票方式:一票制。 九、其他约定事项:

1、根据通用硅酸盐水泥国家标准(GB175-20xx)第10.3运输与贮存要求,水泥自卖方交付买方后,买方应按照国家标准妥善运输、仓储、保管,确保最终水泥产品使用者使用的水泥均为合格的产品。水泥在买方的运输、仓储、保管等过程中淋雨或受潮或与其他水泥混杂或其它原因,导致买方从卖方购买的海螺水泥品质发生变化、不符合国家标准,由买方承担全部责任。

2、买卖双方均有保守本合同条款秘密的责任,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如因违约方向第三方泄露而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全部承担。

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执行本款第 1 项方式。

1、向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2、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一、买卖双方签订廉政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如有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终止买卖合同

十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三、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十四、本合同一式 肆 份,双方各执 贰 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买方名称(章): 卖方名称(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电话: 电话: 邮编: 邮编: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税号: 税号: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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