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品供货合同(精选3篇)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共同发展,加强甲、乙双方的业务合作关系,经双方共同协商,本着“平等发展、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业务关系
甲方确定乙方为其低压电器元件指定供应商,在甲方的产品中除其客户指定使用其它品牌低压电器产品外,甲方所有相关产品的低压电器元器件采用乙方提供的“正泰”品牌低压电器。
二、产品范围
“正泰”品牌的所有低压电器元件。
三、采购量及供货价格
1、经双方协商,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正泰”品牌的所有低压电器产品价格按照
正泰产品20__年列表价为基准价,甲方年度采购量为万元时,其基准列表价折扣折让%.
2、如因市场原因造成乙方在全国范围内调整价格的情况,则乙方按照其调整后正式发布的新全国统一列表价格按原折扣折让价给甲方供货。但乙方书面通知甲方前已经签订的购销合同仍按购销合同约定价格执行。
四、技术要求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产品符合国家标准要求。质保期内实行质量“三包”。如乙方未按有关技术要求进行生产,或由此引起的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要求退货,并由乙方承担由于质量问题所发生的损失及费用。
五、付款方式
协议生效执行中,乙方给予甲方每笔采购订单____%的货款欠款额度,但每月货款欠款额累计最高欠款额度为万元,超过最高欠款额度部分欠款,甲方应先付清超额部分欠款;甲方所欠的所有货款必须在2020__年底一次性结清。
六、配送服务
甲方所需产品每批金额元以上时由乙方免费送至甲方所在地仓库,其每批金额元以下时由甲方自行从乙方转交配送经销商仓库提取。
七、违约责任
1、甲方每月超过最高欠款额度部分的欠款及未按约定期限付款的,由甲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金,违约金以每月5.1‰计算。
2、甲方提供的产品型号规格不准确,导致乙方发错产品的,由甲方承担所有的退货费用及因此引起的损失。
3、乙方所供产品因设计、制造、质量等原因,引起事故,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八、争议的解决
在履行本协议及具体购货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则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依其规则进行仲裁。
九、协议生效及其它
1、本协议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2、本协议有效期至20__年12月31日,期满后重新协商续约事宜及条款。
3、本协议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或增减,须经双方协商后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协议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签订日期:
供方:地址:电话:传真:网址: 联系人:
需方:地址:电话:传真:联系人:
供需双方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光盘加工供货的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订立以下光盘加工供货合同,条款如下:
一、规格、数量、单价、总金额:
项目名称规格数量单位单价(元/张)金 额合计备 注
一、需方应保证光盘内容合法,提交负责人签字并盖公章的委托书及版权证明;提供盘面设计样稿;
二、供方光盘为A级(正品)
三、以上价格不含发票税,需方如果需要供普通发票加收6%。
二、交货日期:收到定金及相关稿件后七天
三、交货方式:供方按需方指定的地址发货,费用需方自付。
四、结算方式:需方首先预付订金50%到供方指定账户,供方收到定金后安排生产,收到余款后交货。
开户银行:帐 户:户 名:
五、本合同一式二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若有更改需经双方代表签署补充协议。
供方:盖章:
供方代表签字:签字日期:
需方:盖章:
需方代表签字签字日期:
甲方(购买食品方):
乙方(单位供货方):
根据《民法典》、《食品安全法》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共同签订本供货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供货种类、数量、价格、期限。
1.1供应食品种类为:
1.2乙方供应数量以甲方实际需用量为准。
1.3批价阶段
1.3.1调料、蔬菜每7-10天批价一次,或根据市场行情再定。
猪肉、牛肉、鸡肉每15-30天批价一次。
1.3.2批价截止前5日将报价单发至各供应商进行报价,截止前1日供货商将填写完整的报价单交至采购部批价。
若逾期则先按照上期价格执行。
1.4有争议部分必须在截止日前商讨解决,最终签字确认。
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1甲方在协议期内不得与其他第三方签订协议使用乙方供应食品的同类品牌。
甲方做到按时结算货款。
2.2乙方必须根据甲方通知的食品品种、规格、品牌、数量送货,并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及时送到,并有甲方签字验货入库。
2.3乙方所供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或者行业产品质量标准,如出现品质量、数量问题,甲方无条件退货或换货;
2.3.1乙方在供货时不得提供以下食品:
(1)无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保质期及中文标识及原料说明的定型包装食品。
(2)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3)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4)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水产品、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非碘盐或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农药残留超标的蔬菜等。
(5)以上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2.4如因乙方所供食品出现2.3条及2.3条问题引起甲方与消费者的纠纷,或者对甲方工作人员或消费者健康造成损害,乙方除承担本协议第四条违约责任外,另行给付甲方商业声誉负面损失费5-10万元。
2.5乙方向甲方提供乙方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法人代表等相关资料的盖章复印件留存于甲方处备档。
2.5.1乙方在供货时应随同供应食品提供该食品检验合格证或者化验单。
如肉类
第三、条协议有效期
自年年年。
第四条、货款结算。
3.1甲乙双方达成协议,乙方愿意实行“滚动式月结”的方式进行结帐,即乙方向甲方供货的当月的供货款,于次月15号由乙方与甲方核对帐目,于次月20号结算付款。
3.2乙方承诺向甲方所供食品的价格为同等条件下市场最低价格,如果超过市场最低价格的5%,乙方自愿接受甲方惩罚,甲方有权根据市场最低价格下浮10%结算乙方货款。
第五条、违约责任
4.1除特别约定外,一方违约,违约方赔偿对方损失后,承担违约金
4.2守约方根据对方违约情况,有权解除本协议,停止供应本协议食品,或者中止对方的供货资格。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