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服务合同(汇总六篇)

第三方服务合同(精选6篇)

第三方服务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精诚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乙方为甲方及其客户提供国内/国外货物运输,分拨及其相关信息服务业务)第三方物流服务签订如下合同:

一、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甲方应根据需要提前以书面形式或乙方认可的形式通知乙方发货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货物的名称、具体的提货时间,发货日期及时间、重量、件数、体积、收货人的姓名、电话、详细地址、邮政编码、电传或电子信箱等信息);如甲方临时加单,应提前2小时以书面形式或乙方认可的形式通知乙方

甲方应提供必要的货物 信息与乙方。因甲方申报不实或者遗漏重要情况,造成乙方损失或费用支出的,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货物运输需要办理审批、检验等手续,甲方可委托乙方代为办理,但必须提供所需的相关资料并承担全部费用。

甲方应当按照国家或行业标准的要求包装货物。

甲方应依据本合同的约定按时付款与乙方。

甲方若对乙方物流服务费用有疑问,有权要求乙方解释。

货物发运后,甲方有权过问货物运输情况。

在合同执行中,若乙方运输服务屡次不能满足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乙方权利义务

2.1乙方承诺对承担的甲方国内/国际货物的物流服务予以权利保障,保证足够运力,保证优质服务

2.2乙方应该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按时、如数运抵甲方指定的收获单位或收货人

2.3乙方街道甲方通知应及时安排收货运输事宜。乙方应协助甲方做好装货查验工作,查验无误应填写装货验收单或其他单据,如发现货物短缺损坏,应即使通知甲方有关人员。

2.4乙方对余数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乙方对下列原因造成的货物毁损、灭失,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1)不可抗力,经甲方调查确认;(2)货物本生的缺陷或自然思念好以及由于包装不善;(3)甲方违反国家有关法令,致使货物被有关部门查扣弃置或作其它处理以及甲方、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4)货物运抵甲方指定的收货单位或收货人,并经收货人签字确认没有货损的。

2.5乙方对甲方货物必须保持外包装好,不得开箱,否则,如发现短缺损坏,则有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赔偿额为短缺或损坏部分的甲方与客户所签订的合同金额,但最高赔偿额以保险金额为限。

2.6如运输途中遇到困难,乙方须即使通知甲方,以便甲方确定到货时间及采取相应的措施。

2.7如货物在物流服务中出险,乙方须及时通知甲方,由乙方办理保险索赔事宜。

2.8若非国家政策调整的原因导致乙方物流成本大幅度增加,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不得以其它任何借口向甲方提出增加运费单价的要求,甲方对乙方提出的涨价要求可不予处理。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有效期为 年。

三、物流服务费用及负款方式

1、甲方应在合同期限内依据本合同的价格表(以下称“附件”)及双方核定的余数总量向乙方支付相关服务费用。

2、服务费用采取月结90天的结算方式,甲方在收到乙方帐单后一个星期内应将帐款核对完毕,并应在结算期内的服务费以支票、承兑汇票或银行转帐方式支付给乙方。乙方应提前提供客户签收单和运输及其费用(暴客保险费)发票给甲方。

四、保险条款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办理保险事宜,保险费率按投保金额的0.14%计算,保险费用由甲方承担(单独支付,与运费及物流服务费一同结算)

五、保密条款

(一)双方理解本合同(包括任何附件)所涵盖的商业关系的性质及具体事项构成保密和专有的信息。对任何该等信息的披露将可能对双方造成竞争性损害。因此,任何关于甲方和/或乙方的成本、程序、货物的数量、种类、运送目的地、客户等其它详情或乙方获得的有关另一方的商业活动的信息任何时候都应该作为保密信息,未经该另一放(视情况而定)事先明确表示书面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其它第三人透露,否则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就所有由于其未能履行其在本条款下的义务而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害、成本和费用向另一方做出补偿,受害另一方有权决定是否终止履行本合同。

(二)、本保密条款的保密期限为本合同后三年,并不因本合同的无效或撤消而终止。

六、违约责任

1.甲方应依据本合同约定履行时付款义务。

2.甲方应承担由于其提供的货物和收货人的信息不正确及因甲方收货人的原因而造成的乙方错运或递运不着的责任和相应的重新派送或退云以及乙方车辆和人员闲置所产生的费用。

3.甲方承担货物外包装完好而内装货物短缺、损坏情况下客户或收货人拒收的责任,并承担退运及处置费用。

4.由于甲方匿报危险品或禁运品致使乙方车辆损坏、设备损坏、人身伤亡及其他直接间接的损失和费用,或者给第三方造成的损失和费用,应由甲方负责赔偿。

5.乙方应依据本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优质高效的物流服务。

5.1若由于乙方过错造成延迟送货,给甲方或甲方客户造成实际损失的,甲方有权按每延迟一天(24小时)扣减当次运费的15%,依此类推,直至扣完当次运费,并按甲方客户要求的赔偿额予以赔偿(最高赔偿额不超过当次运费);运输时效从装货离厂之时开始计算。

5.2运输过程中出现货损货差的处理原则为:属于保险公司承保范围内的货损货差,由乙方负责想保险公司索赔(甲方应协助提供相关资料),保险公司的赔款归甲方所有;(玻璃破损的处理方法详见附件二)若不属于保险公司承保范围之内,除《汽车货物运输规则》第六十八条规定的乙方可负责的情况外,均由乙方按照甲方实际购销合同价计算赔偿。但实际购销合同价与事先约定的单价(见附件三)之间的差额不得超过实际购销合同价的10%。若该差额超过实际购销合同价的10%,则甲方须另行申报单价,乙方应相应调整保险费。甲方应按照调整后的保险费支付款项。

5.3为了便于计算保额和结算保费,本部分货物按事先约定的单价(见附件三)确定保险金额,而货物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保险人应根据实际损失按实际购销合同价计算赔偿。

5.4 甲方应提供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出现的照片、注明货损情况的签收单、货损报告等。

七、合同的解除

本合同期满前,双方不得无故单方面解除合同。双方如遇特殊原因需提前解约,应提前三十(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八、法律适用及争议的解决

1.本合同的签署、生效、解释、执行、修改、终止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提交合同签定地点的人民法院裁决。

九、修改与补充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定补充协议或附件,补充协议或附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均应得到双方的书面确认,并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在修改未获得双方书面确认前,本合同的条款仍然有效。

十、其它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有效期为意念。双方在合同到期时均无终止意向的,则本合同自动顺延一年。

3.本合同终止后,双方应继续履行合同终止前合同约定的双方尚未履行完毕的一切责任和义务

4.本合同附件为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方服务合同 篇2

合同编号:

签约地点: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精诚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乙方为甲方及其客户提供国内/国外货物运输,分拨及其相关信息服务业务)第三方物流服务签订如下合同:

一、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甲方应根据需要提前以书面形式或乙方认可的形式通知乙方发货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货物的名称、具体的提货时间,发货日期及时间、重量、件数、体积、收货人的姓名、电话、详细地址、邮政编码、电传或电子信箱等信息);如甲方临时加单,应提前2小时以书面形式或乙方认可的形式通知乙方

甲方应提供必要的货物 信息与乙方。因甲方申报不实或者遗漏重要情况,造成乙方损失或费用支出的,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货物运输需要办理审批、检验等手续,甲方可委托乙方代为办理,但必须提供所需的相关资料并承担全部费用。

甲方应当按照国家或行业标准的要求包装货物。

甲方应依据本合同的约定按时付款与乙方。

甲方若对乙方物流服务费用有疑问,有权要求乙方解释。

货物发运后,甲方有权过问货物运输情况。

在合同执行中,若乙方运输服务屡次不能满足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乙方权利义务

2.1乙方承诺对承担的甲方国内/国际货物的物流服务予以权利保障,保证足够运力,保证优质服务

2.2乙方应该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按时、如数运抵甲方指定的收获单位或收货人

2.3乙方街道甲方通知应及时安排收货运输事宜。乙方应协助甲方做好装货查验工作,查验无误应填写装货验收单或其他单据,如发现货物短缺损坏,应即使通知甲方有关人员。

2.4乙方对余数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乙方对下列原因造成的货物毁损、灭失,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1)不可抗力,经甲方调查确认;(2)货物本生的缺陷或自然思念好以及由于包装不善;(3)甲方违反国家有关法令,致使货物被有关部门查扣弃置或作其它处理以及甲方、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4)货物运抵甲方指定的收货单位或收货人,并经收货人签字确认没有货损的。

2.5乙方对甲方货物必须保持外包装好,不得开箱,否则,如发现短缺损坏,则有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赔偿额为短缺或损坏部分的甲方与客户所签订的合同金额,但最高赔偿额以保险金额为限。

2.6如运输途中遇到困难,乙方须即使通知甲方,以便甲方确定到货时间及采取相应的措施。

2.7如货物在物流服务中出险,乙方须及时通知甲方,由乙方办理保险索赔事宜。

2.8若非国家政策调整的原因导致乙方物流成本大幅度增加,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不得以其它任何借口向甲方提出增加运费单价的要求,甲方对乙方提出的涨价要求可不予处理。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有效期为 年。

三、物流服务费用及负款方式

1、甲方应在合同期限内依据本合同的价格表(以下称“附件”)及双方核定的余数总量向乙方支付相关服务费用。

2、服务费用采取月结90天的结算方式,甲方在收到乙方帐单后一个星期内应将帐款核对完毕,并应在结算期内的服务费以支票、承兑汇票或银行转帐方式支付给乙方。乙方应提前提供客户签收单和运输及其费用(暴客保险费)发票给甲方。

四、保险条款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办理保险事宜,保险费率按投保金额的0.14%计算,保险费用由甲方承担(单独支付,与运费及物流服务费一同结算)

五、保密条款

(一)双方理解本合同(包括任何附件)所涵盖的商业关系的性质及具体事项构成保密和专有的信息。对任何该等信息的披露将可能对双方造成竞争性损害。因此,任何关于甲方和/或乙方的成本、程序、货物的数量、种类、运送目的地、客户等其它详情或乙方获得的有关另一方的商业活动的信息任何时候都应该作为保密信息,未经该另一放(视情况而定)事先明确表示书面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其它第三人透露,否则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就所有由于其未能履行其在本条款下的义务而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害、成本和费用向另一方做出补偿,受害另一方有权决定是否终止履行本合同。

(二)、本保密条款的保密期限为本合同后三年,并不因本合同的无效或撤消而终止。

六、违约责任

1.甲方应依据本合同约定履行时付款义务。

2.甲方应承担由于其提供的货物和收货人的信息不正确及因甲方收货人的原因而造成的乙方错运或递运不着的责任和相应的重新派送或退云以及乙方车辆和人员闲置所产生的费用。

3.甲方承担货物外包装完好而内装货物短缺、损坏情况下客户或收货人拒收的责任,并承担退运及处置费用。

4.由于甲方匿报危险品或禁运品致使乙方车辆损坏、设备损坏、人身伤亡及其他直接间接的损失和费用,或者给第三方造成的损失和费用,应由甲方负责赔偿。

5.乙方应依据本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优质高效的物流服务。

5.1若由于乙方过错造成延迟送货,给甲方或甲方客户造成实际损失的,甲方有权按每延迟一天(24小时)扣减当次运费的15%,依此类推,直至扣完当次运费,并按甲方客户要求的赔偿额予以赔偿(最高赔偿额不超过当次运费);运输时效从装货离厂之时开始计算。

5.2运输过程中出现货损货差的处理原则为:属于保险公司承保范围内的货损货差,由乙方负责想保险公司索赔(甲方应协助提供相关资料),保险公司的赔款归甲方所有;(玻璃破损的处理方法详见附件二)若不属于保险公司承保范围之内,除《汽车货物运输规则》第六十八条规定的乙方可负责的情况外,均由乙方按照甲方实际购销合同价计算赔偿。但实际购销合同价与事先约定的单价(见附件三)之间的差额不得超过实际购销合同价的10%。若该差额超过实际购销合同价的10%,则甲方须另行申报单价,乙方应相应调整保险费。甲方应按照调整后的保险费支付款项。

5.3为了便于计算保额和结算保费,本部分货物按事先约定的单价(见附件第三方服务合同

三)确定保险金额,而货物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保险人应根据实际损失按实际购销合同价计算赔偿。

5.4 甲方应提供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出现的照片、注明货损情况的签收单、货损报告等。

七、合同的解除

本合同期满前,双方不得无故单方面解除合同。双方如遇特殊原因需提前解约,应提前三十(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八、法律适用及争议的解决

1.本合同的签署、生效、解释、执行、修改、终止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提交合同签定地点的人民法院裁决。

九、修改与补充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定补充协议或附件,补充协议或附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均应得到双方的书面确认,并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在修改未获得双方书面确认前,本合同的条款仍然有效。

十、其它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有效期为意念。双方在合同到期时均无终止意向的,则本合同自动顺延一年。

3.本合同终止后,双方应继续履行合同终止前合同约定的双方尚未履行完毕的一切责任和义务

4.本合同附件为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日期: 日期:

第三方服务合同 篇3

甲方:

法定代表人:

电话:传真: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电话:传真:

丙方:

法定代表人:

电话:传真:

鉴于:

1、甲方与乙方已签订买卖合同

2、丙方具有可靠的信誉。

为保证甲乙双方买卖合同的履行,保障甲乙双方权益和经济安全甲乙丙三方经过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交易流程

1、甲方于合同签订当日向乙方支付服务费人民币 元;

2、乙方于 XX年 月 XX日将货款交给丙方;

3、乙方收到丙方货物后三日内开始施工;

第二条: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保证买卖合同的真实性;

2、根据丙方通知及时给乙方供货;

3、支付丙方服务费人民币 XX元;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保证买卖合同的.真实性;

2、及时将买卖合同货款交付给丙方;

3、有权根据买卖合同验收丙方货物,如丙方货物不合格有权丙方付款。

(三)丙方的权利与义务

1、收到乙方货款后三日内向乙方发货;

2、乙方收到货物后拒绝给丙方发付款通知的,在甲乙双方争议最终解决前,丙方不得向任何一方给付货款;

第三条:违约责任

1、甲方与乙方没有及时履行买卖合同义务的按照双方买卖合同约定处理;

2、甲方未及时支付丙方服务费的,甲方除应支付服务费外另支付丙方服务费数额20%的违约金;

3.因甲方未及时支付服务费致使丙方不履行义务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4、丙方收到乙方货款后没有及时通供货的,每迟延一天向乙方支付买卖合同货款万分之二的滞纳金;

第四条:免责条款

1、丙方仅仅根据乙方给付货款的情况向甲方发出供货通知,丙方不对甲乙双方买卖合同的实质进行审核;

2、丙方不对其他任何事项承担任何责任,丙方也不对买卖合同的真实性、甲乙双方的资质提供任何担保,与买卖合同有关的一切责任由甲乙双方承担。

第五条:其他条款

1、本协议一式三分,甲乙丙各执一份,三方签字盖章且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费后生效;

2、协议履行中产生的争议由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三方有权向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解决。

甲方:

乙方:

丙方:

XX年 月 日

XX年XX月 XX日

XX年 月 日

第三方服务合同 篇4

甲方:深圳市X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乙方:深圳市X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丙方:

地址:

鉴于:

1、甲方与乙方已签订____采购合同(以下简称采购合同);

2、丙方具有可靠的信誉。

为保证甲乙双方买卖合同的履行,保障甲乙双方权益和经济安全,甲乙丙三方经过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保证采购合同的`真实性;

2、及时将采购订单下达给乙方;

3、在乙方正常履行采购合同时,不得和丙方就此项目发生直接交易,否则按甲方违约处理;

4、在乙方不能正常履行采购合同时,接到乙方正式书面通知或甲方有充分证据、理由证明乙方已不能正常履行采购合同后,有权要求丙方直接给甲方供货;

5、在乙方不能正常履行采购合同且丙方已直接给甲方供货时,及时将货款直接付给丙方。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保证采购合同的真实性;

2、根据甲方订货要求及时给甲方供货;

3、当乙方不能正常履行采购合同时,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和丙方,甲方和丙方可以直接交易;

4、如甲方和丙方在分别和乙方交易时发生延迟,并且没有接到乙方不能正常履行采购合同的通知10天后,有权利直接交易,以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

(三)丙方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和乙方的供货合同及订单及时供货;

3、在乙方正常履行采购合同时,不得和甲方就此项目发生直接交易,否则按丙方违约处理。

2、在乙方不能正常履行采购合同时,接到乙方正式书面通知后,有权给甲方直接供货;

4、在乙方不能正常履行采购合同时,和甲方直接供货有权要求甲方及时支付货款;

第四条:免责条款

1、甲乙双方正常履行采购合同时,丙方不对甲乙双方采购合同的实质进行审核;

2、丙方不对其他任何事项承担任何责任,丙方也不对甲乙双方的资质提供任何担保,与买卖合同有关的一切责任由甲乙双方承担。

第五条:其他条款

1、本协议一式三分,甲乙丙各执一份,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协议履行中产生的争议由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一方有权向被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解决。

甲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方式:

XX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方式:

XX年 月 日

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方式:

XX年 月 日

第三方服务合同 篇5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合同双方就_____ 项目工程总承包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承包范围:

二、主要技术来源

三、主要日期

合同期限(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

施工期限(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 (其中:竣工日期(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 )

四、工程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格和付款货币

合同价格为人民币(大写): 元。

除根据合同约定的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需进行增减的款项外,合同价格不作调整。

六、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的含义与合同通用条款中赋予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七、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在以下条件满足之后生效:____________ _________

发包人: 承包人:

年月日:

第三方服务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甲方及乙方在相互了解、相互信任的基础上,本着平等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术语定义与解释

一、 术语定义:

除非本协议中另有约定,下列词语各自具有以下特定含义:

1.合作双方:本协议中所规定的甲方及乙方。

2.保密信息:属于一方所有,并被该方视为保密信息的、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技术、财务、商业、客户信息,交易记录等数据和信息。

3.协议生效日:合作双方签署本协议之日。

4.不可抗力:在本协议期限内发生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火灾、水灾、瘟疫、战争、罢工、暴动、电信部门技术管制等情况。

5.合作期限:协议中述及的本协议之有效期限。

二、 解释:

1.本协议所指之日为公历日,本协议所指之工作日系指法定工作日。

2.本协议中之标题仅供参考之用,并不影响本协议任何部分之含义及解释。

3.凡述及章、条款、段落时,均指本协议的章、条款、段落。

第二条 声明及保证

一、 法律地位:

合作双方均声明及保证以下内容,自本协议签署生效之日起:

1.有资格从事本协议项下之服务,而该等服务符合各自的经营范围之规定;

2.可全权订立本协议并履行其于本协议项下之义务;

3.授权代表拥有充分授权,可代表授权方签署本协议。

二、 法律效力:

1.自生效之日起,本协议对合作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2.本协议合作双方均保证本协议的签署与履行及根据本协议所计划之商业行为在任何方面均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规定。

第三条 合作方式与内容

甲、乙双方共同合作三和名茶OEM黑豆系列食品,按照以下方式进行合作:

1.甲方将为三和名茶提供黑豆系列产品OEM。

2.乙方将配合甲方,完成三和名茶的方案制订,并提供相应的协助工作。

3.乙方为甲方提供三和名茶项目前期的合作达成及合作后三和名茶的维护工作。

4. 甲方根据和三和名茶初步意向确认合作后,甲方和三和名茶确认价格后以产品价格的3%返于乙方。

第四条 费用与结算

一、结算货币:

合作双方在结算中的货币与货币单位为人民币(元)。

二、结算方式:

甲方按季度和乙方结算,甲方按实际收到三和名茶的回款额(税后)一次性支付给乙方,甲方收到发票后三天内向乙方支付全款;

甲方开户名 :

开户行 : 帐号:

乙方户名:

开户行: 帐号:

第五条 合作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工作过程和验收乙方工作;

2.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完成技术合作项目;

3.甲方有义务保护乙方的商业秘密,并在未获得乙方书面允许的情况下,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有关乙方的数据资料和内容,以及任何与本协议有关的信息。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利按照协议约定的项目、时间及要求配合甲方完成各项工作;

2.乙方有义务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并在未获得甲方书面允许的情况下,不向第三方披露或允许第三方使用有关甲方的数据资料和内容。

第六条 合作期限

一、 合作期限:

合作双方合作期限截止至x年xx月xx日。

第七条 税务

本协议中的合作双方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之规定,各自独立承担因履行本协议而应交纳的任何税款。

第八条 适用法律与争议之解决

一、 适用法律:

本协议之签署、效力、解释和执行以及本协议项下争议之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但适用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省的法律除外。

二、 争议解决方式:

对于因本协议的解释及履行而产生之争议,应首先由合作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或经由中立之第三方调解解决。如争议未能于前述方式并在开始协商后30日内解决,则任何一方均可将有关争议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解决。

第九条 其他

一、 保密:

除非法律规定或合作双方事先书面声明,否则本协议的任何一方都应对对方的保密信息及本协议内容负责保密,不得透露于第三方。不论有关数据和信息位于何处,一方对于该方保密信息拥有完整和全部的所有权。另一方理解并认同,不论其任何一部份是否己经或可以有效地取得版权,此类数据和信息为对方的专有信息。一方以任何形式向另一方提供的有关数据和信息,另一方只能在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时方可使用。此类信息及其复制件在未事先征得对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一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出售、出租、转让、复制、传送、收藏等。

二、 弃权:

如果任何一方未能行使或及时行使其在本协议项下之任何权利和/或优先权时,不应视为弃权;而对任何权利和/或优先权的单独行使或部分行使亦不妨碍日后其对任何权利和/或优先权之行使。

三、不可抗力:

1.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妨碍、影响或延误该方根据本协议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经合作双方协商一致,合作期限可作相应延长。

2.声称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不迟于十五日内通知另一方,并随附经有关部门确认的不可抗力书面证明,且应尽可能减少不可抗力所产生之影响。

3.如发生不可抗力,合作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问题之方案。如果不可抗力持续三十日以上,且对本协议之履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则任何一方均可发出终止本协议的书面通知,经对方书面同意后本协议终止。

四、 协议:

1.本协议及附件构成合作双方之间完整协议。对本协议任何条款进行修改,均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经合作双方当事人各自的合法授权代表签署,否则无效。

2.本协议的条款是可分割的,如果本协议一条或多条条款或本协议任何部分被认定全部或部分不合法、无效或不可执行,本协议其他条款或部分在此情形下应保持完全有效。

3.本协议以中文签署,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作双方各执一份。

4.本协议自合作双方有权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协议章之日起生效。

五、 未尽事宜: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合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商定的内容以补充协议形式确定,经合作双方签字盖章后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签章: 乙方: 签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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