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行政服务承诺书(精选3篇)
因原因,经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现变更本合同部分内容。
变更内容如下:
(一) (二) (三) (四) (五) 原合同未变更部分仍然有效。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或者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用人单位)名 称: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乙方(劳动者) 姓 名: 性 别: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居民身份证号码: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 年 月 日 乙方原工作单位: 户籍所在地: 现居住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吉林省劳动合同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 合同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 甲、乙双方选择双下第 种类型合同。
(一)固定期限合同:本合同于 年 月 日起至 年月 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合同:本合同于 年 月 日起生效。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合同: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于 工作完成时终止。其中试用期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 根据甲方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
劳动合同续订书经过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续订原劳动合同,续订合同类型为 。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工作地点为 。
第四条 乙方工作应达到标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五条 乙方实行 工时制 (一)标准工时工作制。 (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三)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甲方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取得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后实行。
第六条 甲方依法保证乙方的休息权利。乙方依法享受法定节假日以及探亲、婚丧、计划生育、带薪年休假等休假权利。
第七条甲方严禁牣 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乙方加班。确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份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超赤三小时,每月不超过三十六小时。
四、劳动报酬
第八条 甲方每月 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 元或按 月 日止。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或者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日期: 年 日 月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提高行政效能优化投资环境的十项规定》,不断增强服务意识,完善服务措施,提高执法水平,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镇江经济发展,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现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向社会作如下服务承诺。
一、压缩审批时限
对2个行政许可项目和1项监督管理工作事项的承诺时限进一步压缩,共压缩90个工作日,分别是:
1、特殊工时制度审批(也称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由规定的7个工作日改为4个工作日;
2、举办劳动力交流洽谈会实行即办;
3、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审批项目中的职业培训机构的设立,由规定的90个工作日压缩为45个工作日;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的设立,由规定的60个工作日压缩为30个工作日。
二、优化服务措施
1、认真落实“两集中、两到位”。在政策法规处增挂行政服务处牌子,将特殊工时制度审批、举办劳动力交流洽谈会、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审批、职业介绍机构资格认定(即开办职业介绍机构)、劳动就业服务企业认定5个项目归并到行政服务处,行政服务处负责人进市行政服务中心,负责所有进中心项目的审批,处长以下的审批工作全部由行政服务处处长完成。
2、认真做好“六公开”工作。将项目的办事流程、承诺时限、申报材料、收费依据和标准在市政府网站、局网站、市行政服务中心网站上公开,并及时公布新出台相关政策法规和工作程序,同时在窗口发放《办事须知》,以方便企业和群众查询,并接受社会监督。
3、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制定并认真落实《业务差错追究制》等制度,完善“首问负责制”,实行即时服务制度。用人单位招工、办理录用职工手续、劳动合同鉴证、企业工资开户、市内职工流动、技校毕业生落户等,凡手续齐全,随到随办。
4、做到管理与监督,管理与服务并重。切实树立服务观念,维护用人单位和职工的合法权益,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坚决杜绝以罚代管现象,不对用人单位滥施检查。严格按收费依据和标准收费,凡无政策规定的收费项目一律取消,收费时做到亮证开票,公开收费项目和标准。
三、监督和投诉
投诉处理:对办事人的电话、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投诉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署实名并留有联系方式或本人上门投诉的均即时受理,并在5日内予以答复,未署实名经查属实的在我局网站上公开答复。
监督或投诉电话:0511-53xx618
投诉接待部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室(地址:运河路号79号劳动保障大楼10楼)
以上承诺自公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性别:□ 男 □ 女 户口性质:□ 非城镇 □ 城镇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用工单位”)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配合丙方的运营与发展,丙方调整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机构,现就更换用工管理机构所涉及的劳动合同用人主体变更及其他权利义务等相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的劳动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经三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变更协议。
1、 乙方原与“凯迪 ”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用人主体变更为“上海海之源人才服务有限公司”,其他劳动合同条款不做任何变更。
2、 原劳动合同期限双方确认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3、 甲方负责办理乙方的用工与社会保险缴纳、代发工资等相关手续。
4、 丙方认可此次管理机构所涉及的用工主体调整,不影响乙方在丙方的服务年限连续计算。
5、 变更协议从20xx年10月1日起经三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
签字(盖章) 乙方: 签字(盖章) 丙方: 签字(盖章)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范文一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双方对 年 月 日签订/续订的劳动合同变更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劳动合同变更内容
二、本协议生效后,原劳动合同仍继续履行,但变更条款按照本协议执行。
三、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加盖甲方劳动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