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系统维护服务合同汇编【实用五篇】

软件系统维护服务合同汇编(精选5篇)

软件系统维护服务合同汇编 篇1

甲 方: 乙 方:

软件系统服务合同

甲 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针对MAS系统服务、维护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定义

除非合同另有约定,本合同及其附件中下列词语的含意为:

1.1 “服务”或“维护”:指乙方根据甲方需求针对系统服务、维护。

1.2 “技术文件”:指合同中规定的与系统的服务、维护维护以及其他技术支持相关的技术性文件,包括图纸、设计、手册、标准、参数及其它文字与图表说明。

1.3 “现场”:指服务和维护合同系统的场所。

1.4 “安装”:指在甲方的协助下由乙方实施的合同系统的安装工作。

1.5 “开通”:指现场实施与单点测试完成,系统功能具备,准备进行验收的工程阶段。

1.6 “验收”:指试运行结束后,在乙方的协助下甲方按照双方确认的验收标准对合同系统技术指标进行最终测试,测试合格后双方签署验收合格证书。

第二条 合同标的

2.1 甲方委托乙方针对系统服务、维护。具体功能详见技术规范书。

2.2 乙方负责对现有系统进行服务、维护,并提供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的基本维护,由甲方提供必要的配合。

第三条 合同金额

3.1 合同总价款为大写: 元(小写: 元)。该总价款已包括系统及验收合格后1年的基本维护费用。

第四条 支付

4.1 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

4.1.1 付款

系统安装调测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在收到发票后向乙方支付合同的总金额,计¥ 元人民币(大写: ): (A)、合同总价 100 %的正式、足额、有效税务发票; (B)、双方签署的验收报告

4.2 乙方账户信息: 乙方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名称: 帐号:

4.3 双方开户行或帐号等如有变更,一方应在合同规定的相关付款期限前提前 10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因此导致对方逾期付款,对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变更方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买方将款付至以上帐号视为已履行了向卖方付款的义务。

4.4 双方同意以人民币为支付货币,付款方式为电汇或银行汇票。

4.5 若根据本合同的规定,乙方有赔偿和支付违约金的责任,则甲方有权从上述款项中扣除相应金额款项。

4.6 双方应各自承担有关机构根据中国税务法律向其征收的所有合同执行有关的税款。

第五条 职责及合作界面说明

5.1 甲方职责:

5.1.1 甲方应按工程进度的规定及时提供合同相关的设备环境。

5.1.2 甲方应按照工程进度,提供系统的安装、调试、验收及维护服务所需的条件。甲方应承担项目实施期间供电电源、配套设备、各类中继、用户线路、安装场地、相应域名及IP地址申请工作。甲方应在工程进度表所规定的各项目阶段起始日七个工作日前做好前述条件的准备并给予乙方书面确认。 5.1.3 甲方应按照工程进度规定的日期进行验收。 5.1.4 甲方应按第四条规定的内容按时支付合同款。 5.2 乙方职责:

5.2.1 乙方应根据甲方需求完成系统的服务、维护工作,并负责系统的安装、调试、开通、验收、维护工作。

5.2.2 乙方应按工程进度履行合同义务。 5.2.3 乙方应提供及时有力的技术支持。

5.2.4 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供与合同及其技术服务有关的技术文件。 5.3 本合同中所定义的相关职责如有所变动,在双方协商同意后做增加或删减的变动,并另行订立书面协议。

第六条 项目的协调

6.1 项目协调会制度:项目协调会解决项目建设中出现的相关问题。由双方项目负责人具体组织与协调。

6.2 项目协调会参加人员:各方应派有关的项目负责人和相关人员到场。 6.3 双方可通过项目协调会就合同履行中有关问题的解决或变更形成书面文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确认后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条 安装、开通和验收

7.1 乙方负责合同系统的'安装、调测工作,甲方应提供必要支持与配合。安装、调测完毕后,乙方将按工程进度开始系统的开通。

7.2 乙方负责系统的开通,由甲方提供必要配合,甲方应委派合格的及经过培训的人员对系统进行操作、维护和测试。系统连接正常运行十个工作日内,双方进行验收。

7.3 验收标准,甲方可根据合同及技术规范有关规定进行修改和补充,经双方确认后形成验收文件作为验收依据。

第八条 保证和违约责任

8.1 乙方保证系统能达到所说明的功能,且保证按要求及时提供技术支持服务。如因乙方系统故障或未能提供及时有力的技术支持造成甲方系统故障,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8.2 系统正常运行免费保修期为12个月,保修期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计。保证范围为:当系统因乙方原因造成全部或部分不能正常运行时,乙方应尽快、免费为甲方排除故障。乙方对系统运行的保证仅限于技术服务范围,系统的硬件故障由甲方自行解决。

8.3 保证期满后,如果出现特殊和紧急情况且在甲方要求下,乙方承诺将派遣其工程师以优惠的价格到现场对故障进行检查和维护。如果出现特殊不可预料的系统瘫痪,乙方将尽力帮助甲方在最短时间内对系统进行维护或恢复,甲方承担一切费用(含乙方的合理报酬)。双方也可就保修期满后的系统维护和其他技术支持的提供另行签订技术服务合同,乙方同意就后续技术服务给予甲方优惠价格。

第九条 保密

9.1 每一方理解并确认,在本合同订立前后及合同履行过程中,每一方(“接收方”)会自对方(“披露方”)处获得或因合同的订立和履行而知悉对方的技术文件、业务、计划、客户、技术、产品、操作方法或和商业信息等特定信息和资料(以下简称“秘密信息”)。这些秘密信息对披露方来说是保密和具实质价值的,一旦这些秘密信息被擅自披露,将严重损害披露方的利益。

9.2“秘密信息”指任何形式的,与本合同的签署、本合同条款与条件、各方之间有关的讨论、协商与文件、各方公司业务信息、以及本合同目的和履行相关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与产品、服务、供应商、客户、商业计划、市场区域、调查、研发、系统、发明、商业秘密、专有技术、流程、设计、方案、图表、数据、人员、工程、市场与财务等有关的任何信息;接收方知道或应当知道系披露方秘密信息或所有权信息的任何信息;根据信息的性质或披露时的情况被书面标明为秘密信息或所有权信息的任何信息;以口头或其他方式披露且能够在披露时被合理地识别为秘密信息或所有权信息的任何信息。

9.3各方保证,每一方都会采取各种合理的防范措施来保护该等信息的秘密性;在任何时候,不论是合同订立前,合同有效期内还是合同终止以后,对另一方不论以何种形式提供的秘密信息实行严格保密。泄露方应就一切有意、无意泄露对方秘密信息的行为向对方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包括一切直接、间接损失及由此而支出的费用(包括律师费)。

9.4 各方保证,其依据本合同所知悉的对方的秘密信息只用于本合同的目的和履行本合同的需要,不用于其他任何目的或擅自向任何第三方(包括单位、个人,也包括各方的关联企业如子公司、参股公司、母公司等)披露;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秘密信息不得被复制、全部或部分与其他信息相编纂、透露给第三方或公开、用于对外宣传等。无论如何,秘密信息均不得以任何方式用于对对方不利、有损或相竞争的目的。

9.5 各方除按本合同规定的许可外,不得传播、透露秘密信息的全部或部分。但为执行本合同,秘密信息可向本方的代表、顾问及其确需获悉秘密信息以辅助本方履行其义务的员工披露。一方保证,在上述本方代表、顾问和员工知悉秘密信息之前,向其提示秘密信息的机密性与专有性,并保证上述代表、顾问与员工同意接受本合同条款的约束。根据此项保证,一方将向对方赔偿因上述代表、顾问、员工违约披露、使用秘密信息造成的一切直接、间接损失、费用(包括律师费)与其他支出。

9.6 所有秘密信息的所有权应由披露方保有。各方承认并同意,披露方是秘密信息的独家拥有者,将不直接、间接侵犯或损害对方对秘密信息的所有权。本合同中的任何内容都不构成给予接收方除本合同明确约定外的任何其他许可或权利。

9.7 如无披露方预先书面同意,接受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包括其承继方或关联方转让披露方提供的技术文件、秘密信息的使用权。

9.8 保密条款构成独立于本合同其他条款的保密约定,本条款约定的对各方的义务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终止。本条款的效力于全部秘密信息的秘密性全部丧失时终止。

第十条 知识产权

10.1本系统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没有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出卖或许可第三方使用,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5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11.1 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地震、洪水、雷击、火灾、战争或准战争状态、恐怖活动、戒严等公认的不可抗力事件。

11.2 合同生效后,合同各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故而影响到本合同履行时,则延长履行合同的期限,这一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一方延误履约后发生不可抗拒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11.3 受事件影响方应在24小时内将所发生的不可抗力事件情况以电报或传真形式通知其他两方,在事件发生之日起十天内以特快专递或挂号信件将不可抗拒力发生地公证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交对方确认。

11.4 当不可抗力事故停止或消除后,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24小时内以电报或传真形式通知其他两方,并在3天内以挂号信证实。

11.5 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达三十(30)日或以上时,双方应根据该事件对本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协商对本合同的修改或终止。

第十二条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12.1 本合同的成立、有效性、解释、履行、签署、修订和终止以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2.2 如果任何争议或权利要求起因于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或与本合同的解释、违约、终止或效力有关,都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应在一方向另一方送达关于协商的书面要求后立即开始。

12.3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协议具体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12.4 诉讼进行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各方应继续履行。

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终止及其他

13.1 整体合同。本合同及其附件构成各方就本合同标的达成的完整协议,取代以前各方就本合同标的所达成的所有口头或书面的协议、协商、意向书以及其他协议和文件。

13.2 可分割性。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或规定,如被有权机构判定为无效或不可执行,不应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或规定的效力或可执行性,也不应影响该条款或规定在其他情形下的效力或可执行性。

13.3 合同修改和补充。本合同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需对本合同及其附件作任何修改或补充,须由双方以书面做出方为有效。修改或补充文件与本合同有不一致的,以修改或补充文件为准。

13.4 签署授权。本合同签署前,双方将分别向对方提供其授权本合同签署人代表其签署本合同的授权文件。

13.5 合同效力。合同将保持其效力直至各方已完全履行合同项下的所有义务并且各方之间的所有付款和索赔已结清。

13.6 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有任何冲突,以合同正文为准。

13.7 语言和文本。本合同以中文签署,一式四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二份。

13.8 本合同已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如双方签署日期不一致,自较迟的签署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签字:

日期:

乙方:(盖章)

签字:

软件系统维护服务合同汇编 篇2

甲方:

乙方:

鉴于: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鸿运星餐饮管理软件维护技术服务(简称:项目)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术语定义

“鸿运星软件”,是指由甲方拥有的处于运营状态的餐饮电脑管理软件。

第二条 维护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维护服务内容

1.鸿运星软件日常运行维护。包括系统操作指导、因系统缺陷导致的各种BUG的修复、因误操作导致的数据错误维护等等;

2.鸿运星软件突发事件的诊断、排除;

3.因业务发展需要或需求变动引发对鸿运星软件的新增、完善软件功能且工作量小于(含)2人日的开发工作;

4、咨询服务。帮助解答甲方提出的鸿运星软件相关的各种业务和技术问题,包括技术咨询、指导和信息提供等。

5、数据库数据清理。定期清理运维过程中所生成的生产数据库中的临时表,从应用系统角度来优化数据库,如建立并优化索引、优化存储过程、数据库表拆分等,提高应用系统运行速度。对于数据库参数方面的优化工作,可提出建议和要求,并辅助数据库厂商或运维上进行数据库性能优化。

6、运维总结

乙方应定期撰写运维总结报告,总结回顾本期各项运维工作开展情况,重点描述和分析出现的技术问题和服务质量问题,并给出整改方案。超出上述维护服务内容的部分,维护形式及费用,甲乙双方另行商定。

(二) 维护形式

维护分为被动式和主动式两种形式:

1.被动式服务包括:

(1)现场技术服务方式,指因应用软件系统出现重大故障导致业务中止时,乙方派技术人员及时到达现场,与甲方技术、业务人员一起对故障进行分析,提出解决方案,在征得甲方同意后对故障进行处理和排除;

(2)远程维护方式,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传真或远程访问等方式进行系统故障的处理、技术支持、咨询服务等工作。

2.主动式服务包括:

(1)按月巡检:乙方按季到现场对系统进行全面检查,优化系统,同时做好各类系统运行情况的记录。对可能出现的故障提出解决预案及系统功能改进等方面的技术咨询工作,并提供必要的现场指导。另外,乙方还可根据需要,在现场对甲方的技术、业务人员进行系统运行管理、日常维护、使用操作及开发技术等方面的培训;

(2)主动服务:乙方定期将行业内一些先进的管理理念、管理思路和新的业务模式以报告的形式推荐给甲方。另外,对中心现行业务模式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三)要求

1.对于任何运行维护任务,乙方服务人员需严格填写维护记录单,并由甲方签字认可。

2.乙方应保证指派经验丰富的运维工程师来具体承担的维护服务工作。服务人员应保证相对固定,如有变动,乙方须至少提前一周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

运维人员在现场运维,如需加班,要得到甲方的签字确认。

3.乙方为甲方提供电话技术支持服务要求7天×24小时。

4.运维响应:工作时间运维响应时间应在2小时以内,非工作时间运维响应时间应在4小时以内;如果需到现场进行服务,乙方应在接到运维请求后的12个小时以内赶到用户现场。

第三条 维护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四条 双方责任

(一) 甲方责任

1.甲方应明确提出鸿运星餐饮管理软件维护的需求,提供相关的政策、法规、标准;

2.与乙方积极配合,协助乙方对相关单位进行调研及进行详细的需求分析,向乙方提供所需各类文档及条件,对乙方的维护成果及时接受并验收;

3.为本合同的履行提供政策支持;

4.按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支付方式及时向乙方支付费用。

(二) 乙方责任

1.根据甲方需求制定系统维护的技术方案,并提交甲方审定;

2.根据甲方确认的维护方案实施系统的维护与开发;

3.及时、有效地完成系统维护工作。

4.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服务工作转让给第三方或与第三方共同开发。

第五条 维护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一) 本合同维护费用总计人民币大写金额捌仟元整(小写:¥8,000.00)。

(二) 在本合同签订后一周内,甲方按每季给乙方25%的维护费,即人民币贰仟元整(小写:¥2,000.00),此价格不含税票,开发票加收8%;

第六条 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

(一)甲方应告知乙方其提供给乙方的各类信息是否属于保密范围及其密级。

(二)乙方有权了解其承担的该维护部分包括的所有内容,并负有为甲方保密的义务。

(三)乙方对甲方提供的与项目有关的技术资料、秘密文件不得丢失,不得自行复制,不得向第三方提供,不得用于本合同外的任何处,本合同届满后十日内应将前述技术资料、秘密文件全部归还甲方。

第七条 技术成果的归属

维护中功能调整开发所产生的技术成果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许可,包括乙方在内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前述技术成果,但乙方为履行本合同使用除外。

第八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

(一) 乙方必须保证维护完成的系统符合甲方要求,并正常运行。

(二) 甲方在乙方维护完成后5日内,对系统进行验收,并于2个工作日内出具终验报告。如果甲方在上述期限内未进行验收或未出具验收报告,视为系统通过终验,维护工作结束。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因乙方原因未能按本合同约定及时提供维护服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办法为每一日按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一(1‰)计算,总计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五(5%)。

(二)甲方如没有按本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维护费用,每逾期一日,须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办法为每一日按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一(1‰)计算,总计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五(5%)。

(三)任何一方逾期履行,违约金达到上述最高额,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五(5%)后,守约方可提出终止合同,并书面通知违约方。

(四)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除承担违约责任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第十条 争议解决和法律适用

(一)甲乙双方应以友好协商方式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经协商无法解决争议时,任何一方均可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二)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十一条 其它

(一)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签订后,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合同有关条款进行变更或者补充,但应以书面形式确认。上述文件一经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并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三)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五)双方签字、盖章不在同一日期的,以后签字盖章的日期为本合同的生效日期。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软件系统维护服务合同汇编 篇3

甲 方: 乙 方:

软件系统服务合同

甲 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针对MAS系统服务、维护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定义

除非合同另有约定,本合同及其附件中下列词语的含意为:

1.1 “服务”或“维护”:指乙方根据甲方需求针对系统服务、维护。

1.2 “技术文件”:指合同中规定的与系统的服务、维护维护以及其他技术支持相关的技术性文件,包括图纸、设计、手册、标准、参数及其它文字与图表说明。

1.3 “现场”:指服务和维护合同系统的场所。

1.4 “安装”:指在甲方的协助下由乙方实施的合同系统的安装工作。

1.5 “开通”:指现场实施与单点测试完成,系统功能具备,准备进行验收的工程阶段。

1.6 “验收”:指试运行结束后,在乙方的协助下甲方按照双方确认的验收标准对合同系统技术指标进行最终测试,测试合格后双方签署验收合格证书。

第二条 合同标的

2.1 甲方委托乙方针对系统服务、维护。具体功能详见技术规范书。

2.2 乙方负责对现有系统进行服务、维护,并提供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的基本维护,由甲方提供必要的配合。

第三条 合同金额

3.1 合同总价款为大写: 元(小写: 元)。该总价款已包括系统及验收合格后1年的基本维护费用。

第四条 支付

4.1 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

4.1.1 付款

系统安装调测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在收到发票后向乙方支付合同的总金额,计¥ 元人民币(大写: ): (A)、合同总价 100 %的正式、足额、有效税务发票; (B)、双方签署的验收报告。

4.2 乙方账户信息: 乙方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名称: 帐号:

4.3 双方开户行或帐号等如有变更,一方应在合同规定的相关付款期限前提前 10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因此导致对方逾期付款,对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变更方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买方将款付至以上帐号视为已履行了向卖方付款的义务。

4.4 双方同意以人民币为支付货币,付款方式为电汇或银行汇票。

4.5 若根据本合同的规定,乙方有赔偿和支付违约金的责任,则甲方有权从上述款项中扣除相应金额款项。

4.6 双方应各自承担有关机构根据中国税务法律向其征收的所有合同执行有关的税款。

第五条 职责及合作界面说明

5.1 甲方职责:

5.1.1 甲方应按工程进度的规定及时提供合同相关的设备环境。

5.1.2 甲方应按照工程进度,提供系统的安装、调试、验收及维护服务所需的条件。甲方应承担项目实施期间供电电源、配套设备、各类中继、用户线路、安装场地、相应域名及IP地址申请工作。甲方应在工程进度表所规定的各项目阶段起始日七个工作日前做好前述条件的准备并给予乙方书面确认。 5.1.3 甲方应按照工程进度规定的日期进行验收。 5.1.4 甲方应按第四条规定的内容按时支付合同款。 5.2 乙方职责:

5.2.1 乙方应根据甲方需求完成系统的服务、维护工作,并负责系统的安装、调试、开通、验收、维护工作。

5.2.2 乙方应按工程进度履行合同义务。 5.2.3 乙方应提供及时有力的技术支持。

5.2.4 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供与合同及其技术服务有关的技术文件。 5.3 本合同中所定义的相关职责如有所变动,在双方协商同意后做增加或删减的变动,并另行订立书面协议。

第六条 项目的协调

6.1 项目协调会制度:项目协调会解决项目建设中出现的相关问题。由双方项目负责人具体组织与协调。

6.2 项目协调会参加人员:各方应派有关的项目负责人和相关人员到场。 6.3 双方可通过项目协调会就合同履行中有关问题的解决或变更形成书面文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确认后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条 安装、开通和验收

7.1 乙方负责合同系统的安装、调测工作,甲方应提供必要支持与配合。安装、调测完毕后,乙方将按工程进度开始系统的开通。

7.2 乙方负责系统的开通,由甲方提供必要配合,甲方应委派合格的及经过培训的人员对系统进行操作、维护和测试。系统连接正常运行十个工作日内,双方进行验收。

7.3 验收标准,甲方可根据合同及技术规范有关规定进行修改和补充,经双方确认后形成验收文件作为验收依据。

第八条 保证和违约责任

8.1 乙方保证系统能达到所说明的功能,且保证按要求及时提供技术支持服务。如因乙方系统故障或未能提供及时有力的技术支持造成甲方系统故障,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8.2 系统正常运行免费保修期为12个月,保修期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计。保证范围为:当系统因乙方原因造成全部或部分不能正常运行时,乙方应尽快、免费为甲方排除故障。乙方对系统运行的保证仅限于技术服务范围,系统的硬件故障由甲方自行解决。

8.3 保证期满后,如果出现特殊和紧急情况且在甲方要求下,乙方承诺将派遣其工程师以优惠的价格到现场对故障进行检查和维护。如果出现特殊不可预料的系统瘫痪,乙方将尽力帮助甲方在最短时间内对系统进行维护或恢复,甲方承担一切费用(含乙方的合理报酬)。双方也可就保修期满后的系统维护和其他技术支持的提供另行签订技术服务合同,乙方同意就后续技术服务给予甲方优惠价格。

第九条 保密

9.1 每一方理解并确认,在本合同订立前后及合同履行过程中,每一方(“接收方”)会自对方(“披露方”)处获得或因合同的订立和履行而知悉对方的技术文件、业务、计划、客户、技术、产品、操作方法或和商业信息等特定信息和资料(以下简称“秘密信息”)。这些秘密信息对披露方来说是保密和具实质价值的,一旦这些秘密信息被擅自披露,将严重损害披露方的利益。

9.2“秘密信息”指任何形式的,与本合同的签署、本合同条款与条件、各方之间有关的讨论、协商与文件、各方公司业务信息、以及本合同目的和履行相关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与产品、服务、供应商、客户、商业计划、市场区域、调查、研发、系统、发明、商业秘密、专有技术、流程、设计、方案、图表、数据、人员、工程、市场与财务等有关的任何信息;接收方知道或应当知道系披露方秘密信息或所有权信息的任何信息;根据信息的性质或披露时的情况被书面标明为秘密信息或所有权信息的任何信息;以口头或其他方式披露且能够在披露时被合理地识别为秘密信息或所有权信息的任何信息。

9.3各方保证,每一方都会采取各种合理的防范措施来保护该等信息的秘密性;在任何时候,不论是合同订立前,合同有效期内还是合同终止以后,对另一方不论以何种形式提供的秘密信息实行严格保密。泄露方应就一切有意、无意泄露对方秘密信息的行为向对方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包括一切直接、间接损失及由此而支出的费用(包括律师费)。

9.4 各方保证,其依据本合同所知悉的对方的秘密信息只用于本合同的目的和履行本合同的需要,不用于其他任何目的或擅自向任何第三方(包括单位、个人,也包括各方的关联企业如子公司、参股公司、母公司等)披露;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秘密信息不得被复制、全部或部分与其他信息相编纂、透露给第三方或公开、用于对外宣传等。无论如何,秘密信息均不得以任何方式用于对对方不利、有损或相竞争的目的。

9.5 各方除按本合同规定的许可外,不得传播、透露秘密信息的全部或部分。但为执行本合同,秘密信息可向本方的代表、顾问及其确需获悉秘密信息以辅助本方履行其义务的员工披露。一方保证,在上述本方代表、顾问和员工知悉秘密信息之前,向其提示秘密信息的机密性与专有性,并保证上述代表、顾问与员工同意接受本合同条款的约束。根据此项保证,一方将向对方赔偿因上述代表、顾问、员工违约披露、使用秘密信息造成的一切直接、间接损失、费用(包括律师费)与其他支出。

9.6 所有秘密信息的所有权应由披露方保有。各方承认并同意,披露方是秘密信息的独家拥有者,将不直接、间接侵犯或损害对方对秘密信息的所有权。本合同中的任何内容都不构成给予接收方除本合同明确约定外的任何其他许可或权利。

9.7 如无披露方预先书面同意,接受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包括其承继方或关联方转让披露方提供的技术文件、秘密信息的使用权。

9.8 保密条款构成独立于本合同其他条款的保密约定,本条款约定的对各方的义务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终止。本条款的效力于全部秘密信息的秘密性全部丧失时终止。

第十条 知识产权

10.1本系统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没有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出卖或许可第三方使用,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5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11.1 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地震、洪水、雷击、火灾、战争或准战争状态、恐怖活动、戒严等公认的不可抗力事件。

11.2 合同生效后,合同各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故而影响到本合同履行时,则延长履行合同的期限,这一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一方延误履约后发生不可抗拒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11.3 受事件影响方应在24小时内将所发生的不可抗力事件情况以电报或传真形式通知其他两方,在事件发生之日起十天内以特快专递或挂号信件将不可抗拒力发生地公证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交对方确认。

11.4 当不可抗力事故停止或消除后,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24小时内以电报或传真形式通知其他两方,并在3天内以挂号信证实。

11.5 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达三十(30)日或以上时,双方应根据该事件对本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协商对本合同的修改或终止。

第十二条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12.1 本合同的成立、有效性、解释、履行、签署、修订和终止以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2.2 如果任何争议或权利要求起因于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或与本合同的解释、违约、终止或效力有关,都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应在一方向另一方送达关于协商的书面要求后立即开始。

12.3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协议具体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12.4 诉讼进行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各方应继续履行。

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终止及其他

13.1 整体合同。本合同及其附件构成各方就本合同标的达成的完整协议,取代以前各方就本合同标的所达成的所有口头或书面的协议、协商、意向书以及其他协议和文件。

13.2 可分割性。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或规定,如被有权机构判定为无效或不可执行,不应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或规定的效力或可执行性,也不应影响该条款或规定在其他情形下的效力或可执行性。

13.3 合同修改和补充。本合同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需对本合同及其附件作任何修改或补充,须由双方以书面做出方为有效。修改或补充文件与本合同有不一致的,以修改或补充文件为准。

13.4 签署授权。本合同签署前,双方将分别向对方提供其授权本合同签署人代表其签署本合同的授权文件。

13.5 合同效力。合同将保持其效力直至各方已完全履行合同项下的所有义务并且各方之间的所有付款和索赔已结清。

13.6 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有任何冲突,以合同正文为准。

13.7 语言和文本。本合同以中文签署,一式四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二份。

13.8 本合同已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如双方签署日期不一致,自较迟的签署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签字:

日期:

乙方:(盖章)

签字:

日期:

软件系统维护服务合同汇编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鸿运星餐饮管理软件维护技术服务(简称:项目)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术语定义

“鸿运星软件”,是指由甲方拥有的处于运营状态的餐饮电脑管理软件。

第二条维护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维护服务内容

1、鸿运星软件日常运行维护。包括系统操作指导、因系统缺陷导致的各种BUG的修复、因误操作导致的数据错误维护等等;

2、鸿运星软件突发事件的诊断、排除;

3、因业务发展需要或需求变动引发对鸿运星软件的新增、完善软件功能且工作量小于(含)2人日的开发工作;

4、咨询服务。帮助解答甲方提出的鸿运星软件相关的各种业务和技术问题,包括技术咨询、指导和信息提供等。

5、数据库数据清理。定期清理运维过程中所生成的生产数据库中的临时表,从应用系统角度来优化数据库,如建立并优化索引、优化存储过程、数据库表拆分等,提高应用系统运行速度。对于数据库参数方面的优化工作,可提出建议和要求,并辅助数据库厂商或运维上进行数据库性能优化。

6、运维总结

乙方应定期撰写运维总结报告,总结回顾本期各项运维工作开展情况,重点描述和分析出现的技术问题和服务质量问题,并给出整改方案。超出上述维护服务内容的部分,维护形式及费用,甲乙双方另行商定。

(二)维护形式维护分为被动式和主动式两种形式:

1、被动式服务包括:

(1)现场技术服务方式,指因应用软件系统出现重大故障导致业务中止时,乙方派技术人员及时到达现场,与甲方技术、业务人员一起对故障进行分析,提出解决方案,在征得甲方同意后对故障进行处理和排除;

(2)远程维护方式,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传真或远程访问等方式进行系统故障的处理、技术支持、咨询服务等工作。

2、主动式服务包括:

(1)按月巡检:乙方按季到现场对系统进行全面检查,优化系统,同时做好各类系统运行情况的记录。对可能出现的故障提出解决预案及系统功能改进等方面的技术咨询工作,并提供必要的现场指导。另外,乙方还可根据需要,在现场对甲方的技术、业务人员进行系统运行管理、日常维护、使用操作及开发技术等方面的培训;

(2)主动服务:乙方定期将行业内一些先进的管理理念、管理思路和新的业务模式以报告的形式推荐给甲方。另外,对中心现行业务模式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三)要求

1、对于任何运行维护任务,乙方服务人员需严格填写维护记录单,并由甲方签字认可。

2、乙方应保证指派经验丰富的运维工程师来具体承担的维护服务工作。服务人员应保证相对固定,如有变动,乙方须至少提前一周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

运维人员在现场运维,如需加班,要得到甲方的签字确认。

3、乙方为甲方提供电话技术支持服务要求7天×24小时。

4、运维响应:工作时间运维响应时间应在2小时以内,非工作时间运维响应时间应在4小时以内;如果需到现场进行服务,乙方应在接到运维请求后的12个小时以内赶到用户现场。

第三条维护期限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四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应明确提出鸿运星餐饮管理软件维护的需求,提供相关的政策、法规、标准;

2、与乙方积极配合,协助乙方对相关单位进行调研及进行详细的需求分析,向乙方提供所需各类文档及条件,对乙方的维护成果及时接受并验收;

3、为本合同的履行提供政策支持;

4、按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支付方式及时向乙方支付费用。

(二)乙方责任

1、根据甲方需求制定系统维护的技术方案,并提交甲方审定;

2、根据甲方确认的维护方案实施系统的维护与开发;

3、及时、有效地完成系统维护工作。

4、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服务工作转让给第三方或与第三方共同开发。

第五条维护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一)本合同维护费用总计人民币大写金额捌仟元整(小写:¥8,000、00)。

(二)在本合同签订后一周内,甲方按每季给乙方25%的维护费,即人民币贰仟元整(小写:¥2,000、00),此价格不含税票,开发票加收8%;

第六条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

(一)甲方应告知乙方其提供给乙方的各类信息是否属于保密范围及其密级。

(二)乙方有权了解其承担的该维护部分包括的所有内容,并负有为甲方保密的义务。

(三)乙方对甲方提供的与项目有关的技术资料、秘密文件不得丢失,不得自行复制,不得向第三方提供,不得用于本合同外的任何处,本合同届满后十日内应将前述技术资料、秘密文件全部归还甲方。

第七条技术成果的归属

维护中功能调整开发所产生的技术成果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许可,包括乙方在内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前述技术成果,但乙方为履行本合同使用除外。

第八条验收标准和方法

(一)乙方必须保证维护完成的系统符合甲方要求,并正常运行。

(二)甲方在乙方维护完成后5日内,对系统进行验收,并于2个工作日内出具终验报告。如果甲方在上述期限内未进行验收或未出具验收报告,视为系统通过终验,维护工作结束。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因乙方原因未能按本合同约定及时提供维护服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办法为每一日按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一(1‰)计算,总计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五(5%)。

(二)甲方如没有按本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维护费用,每逾期一日,须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办法为每一日按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一(1‰)计算,总计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五(5%)。

(三)任何一方逾期履行,违约金达到上述最高额,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五(5%)后,守约方可提出终止合同,并书面通知违约方。

(四)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除承担违约责任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第十条争议解决和法律适用

(一)甲乙双方应以友好协商方式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经协商无法解决争议时,任何一方均可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二)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十一条其它

(一)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签订后,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合同有关条款进行变更或者补充,但应以书面形式确认。上述文件一经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并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三)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五)双方签字、盖章不在同一日期的,以后签字盖章的日期为本合同的生效日期。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软件系统维护服务合同汇编 篇5

委托人: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相关软件系统进行专项运行维护服务,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遵守。

1.合同标的和合同价格

2.服务方式:帮助中心支持、现场维护、培训、__________等__________种方式。

现场服务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小时外应用系统应急服务热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具体服务内容

4.付款方式与条件

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费及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1服务费总额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2服务费由甲方分期支付乙方。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

(1)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支付合同总金额的_____%,即__________万元;

(2)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支付合同总金额的_____%,即__________万元;

(3)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质量保证

乙方负责对软件系统进行专项运行维护服务,具体服务实施前,乙方应提交详细的项目工作计划表、项目工作进度表报甲方确认。乙方提供全天候维护服务,在接到甲方维护服务通知后,必须在________小时内派专业技术人员提供咨询、现场维护等服务。乙方要及时填写维护报告(包括维护原因、处理情况及甲方意见等)报甲方备案。服务期内乙方有责任每周不少于一次对软件系统运行作检查维护。

6.知识产权

在软件系统维护期间,因乙方提供的维护服务导致甲方受到有关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由乙方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与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的,乙方应全额赔偿。

7.违约责任

7.1除不可抗力因素外,由于乙方自身原因未在工作计划或工作进度规定期限内完成服务,乙方应承担服务费总额________%/日违约金。

7.2由于甲方无正当理由不能按约付款,延期超过________日后,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每天________%/日的滞纳金。

8.合同的解除

因乙方未能按时完成合同要求(不可抗力除外),在甲方发出催办通知书之日起________日内,乙方仍未能完成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9.其他约定

9.1本服务合同未尽事宜的处理,由双方协商,并以补充协议或会议记录经双方签字确认同意后,方能生效。双方在更换全权代表时,须在_________________在_________个工作日内以正式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9.2在执行服务合同过程中发生任何纠纷均需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3.在仲裁或诉讼期间双方应继续履行服务中不属于纠纷范围的义务。

10.协议生效

10.1本合同由双方代表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签字生效。

10.2本合同用中文制成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3本合同的所有附件及工作过程中形成的文件、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合同附件中的条款与协议条款的相关内容相冲突时,以本协议条款为准。

10.4所有关于本合同条款的修改、补充、变更,需经双方协商并制作书面补充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方能生效,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与本合同相同的法律效力。

附表1:项目进度计划表

附表2:项目工作计划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日期: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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