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览展厅租赁服务合同【推荐3篇】

展览展厅租赁服务合同(精选3篇)

展览展厅租赁服务合同 篇1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信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承租甲方展厅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展厅的位置: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展厅位于厦门市集美区同集南路218号喜盈门建材家居广场BF0102#.0106#0108#展厅,海伦国际软转集采中心。

第二条 租赁期限、用途:

1、本合同租赁期限为24月,自20xx年04月10日起至20xx年04月09日止。甲方正式交付场地于乙方使用的时间是20xx年04月10日。

2、租期届满,乙方如需续租,应在租赁期届满 1个月之前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3、本门面房租赁用途:GIA设计事务所正常办公及接待客户。

第三条 合同押金、租金、租赁期相关费用及税金:

1、合同生效以后,乙方向甲方交付押金3000元。合同期届满,如乙方没有申请续租,甲方应于合同届满之日起3日内退还乙方全部押金,在合同期间乙方如须退租需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后在乙方退场后3日内退还乙方全部押金。

2、乙方应按月交纳租金,租金为:1000元/月,支付方式为每月10号。

3、租赁期间,房屋和土地的产权税由甲方依法交纳。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项目但与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

4、乙方须对自己的经营行为负责,不得影响甲方正常经营。

第四条 房屋维修及改造:

1、甲方承担租赁物的维修义务。租赁期内,甲方主动提出维修的,须提前 15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配合。

2、乙方应合理使用租赁物,因使用不当造成甲方损坏的,乙方须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对租赁物进行改造需经甲方书面同意,改造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未经同意擅自改造的,如造成甲方损失,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第五条 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租赁期间,甲方有权依照法定程序转让该租赁物;甲方出售或转租展厅,须在1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2、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可将租赁物转租第三人。有关转租的条件及程序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第六条 双方保证条款:

1、甲方保证本合同及《附属设施清单》所列设备、设施及有关照明、供水、消防等公用设备的正常使用安全。

2、甲方保证乙方在展厅内活动的全面自由,并确保对展厅公用设施的正常使用。

3、乙方应保证自己具有合法的经营资格,不得无证经营、违法经营。

4、乙方保证在商场内不安排厨房、不破坏商场内的一切设施设备。

5、乙方保证在软装方面独家推荐,保证不与其他同品类商家合作。

第七条 合同解除: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任意一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法定的不可抗力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2)政府统一规划或自然灾害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3)一方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责令关闭的。

(4)任意一方根本违约,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需书面通知乙方:

(1)乙方恶意拖欠或不支付到期租金的。

(2)乙方利用租赁物进行非法活动的。

(3)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转租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需书面通知甲方:

(1)甲方没有按合同约定提供相应设施设备或提供的设施设备不能满足乙方经营的正常使用需要的。

(2)甲方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或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第八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协议内容作为本合同之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纠纷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附加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展览展厅租赁服务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信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承租甲方展厅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展厅的位置: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展厅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展厅。

第二条租赁期限、用途:

1、本合同租赁期限为______月,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日止。甲方正式交付场地于乙方使用的时间是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2、租期届满,乙方如需续租,应在租赁期届满______月之前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3、本门面房租赁用途:设计事务所正常办公及接待客户。

第三条合同押金、租金、租赁期相关费用及税金:

1、合同生效以后,乙方向甲方交付押金________元。合同期届满,如乙方没有申请续租,甲方应于合同届满之日起3日内退还乙方全部押金,在合同期间乙方如须退租需提前_________月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后在乙方退场后3日内退还乙方全部押金。

2、乙方应按月交纳租金,租金为:_______元/月,支付方式为每月______号。

3、租赁期间,房屋和土地的产权税由甲方依法交纳。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项目但与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

4、乙方须对自己的经营行为负责,不得影响甲方正常经营。

第四条房屋维修及改造:

1、甲方承担租赁物的维修义务。租赁期内,甲方主动提出维修的,须提前15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配合。

2、乙方应合理使用租赁物,因使用不当造成甲方损坏的,乙方须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对租赁物进行改造需经甲方书面同意,改造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未经同意擅自改造的,如造成甲方损失,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第五条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租赁期间,甲方有权依照法定程序转让该租赁物甲方出售或转租展厅,须在_______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2、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可将租赁物转租第三人。有关转租的条件及程序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第六条双方保证条款:

1、甲方保证本合同及《附属设施清单》所列设备、设施及有关照明、供水、消防等公用设备的正常使用安全。

2、甲方保证乙方在展厅内活动的全面自由,并确保对展厅公用设施的正常使用。

3、乙方应保证自己具有合法的经营资格,不得无证经营、违法经营。

4、乙方保证在商场内不安排厨房、不破坏商场内的一切设施设备。

5、乙方保证在软装方面独家推荐,保证不与其他同品类商家合作。

第七条合同解除: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任意一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法定的不可抗力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政府统一规划或自然灾害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一方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责令关闭的。

任意一方根本违约,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需书面通知乙方:

乙方恶意拖欠或不支付到期租金的。

乙方利用租赁物进行非法活动的。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转租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需书面通知甲方:

甲方没有按合同约定提供相应设施设备或提供的设施设备不能满足乙方经营的正常使用需要的。

甲方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或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第八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协议内容作为本合同之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纠纷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附加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附加

甲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展览展厅租赁服务合同 篇3

出租方(乙方)

承租方(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应的法律法规,根据丙方需要,经乙、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乙方将座落于工黄金时代梅州路3-39的店面出租给丙方使用。

第二条、乙方租用出租店面的期限为一年一签。

第三条、丙方不得将店面作餐饮用途,合同期内无转租权。

第四条、乙方保证第三条所列出租店面的用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丙方保证在出租店面使用过程中的行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

第五条、出租店面的租金前三年按每月人民币840元(大写:捌佰肆拾元),后两年按每

月人民币924元(大写:玖佰贰拾肆元),另外每月支付物业管理费人民币45元(大写:肆拾伍元),以上租金是不含税价|、如有关部门检查需办理出租手续

等应交缴的一切税费由丙方缴纳。租金及物业管理费交付期限:每月月初(____日)前付清上月租金。

第六条、租赁期间,甲方负责缴纳物业管理费,丙自行负责水电、卫生、消防等及其它应缴费用。

第七条、合同终止时,丙不得将店面转让与他人,结清应当由丙方承当的各项费用。

第八条、因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出租店面及其内部的设施出现损坏或发生故障,丙方应负责及时维修或赔偿。

第九条、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动解除:

(一)发生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二)政府决定征用、收购、收回或拆除租赁房地产;

第十条、丙方拖欠租金及其它各项费用达贰个月,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铺面,由此造成乙方损失的,丙方应当乙方赔偿。

第十一条、本合同有效期届满,乙方需继续租用出租店面的,应于有效期届满之日前壹个月向乙方续租要求;乙方同意续租,应重新订立合同办理有关手续。乙方不同意续租,则本合同到期后自动解除。

第十二条、丙方应于租赁期届满之日迁离出租店面,并将其返还乙方。丙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出租铺面的,乙方可有权向丙方加收租赁金及违约金(150元/日计算)。

第十三条、乙丙双方应全面履行本合同所定各项义务,不得无故解除合同。乙方需提前解除合同,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丙方,并支付一个月房租金额的补偿给丙方方可解除合同。丙方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向乙方说明理由,经乙方同意并支付其相当于丙方所租店面一个月租金的补偿费用方可解除本合同。

第十四条、乙丙双方中任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所定的义务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向对方赔偿实际损失。

第十五条、本合同约定的各项条款,乙丙双方均需自觉履行,如有违约,按合同条款约定进行处理。

第十六条、乙丙双方就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另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应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七条、乙丙双方就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通过相应的法律手段进行解决。

第十八条、本合同一式两份,乙方、丙方各执壹份。

第十九条、本合同自签字日生效。

乙方(签章)丙方(签章)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日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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