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拆迁补偿价格评估协议(精选3篇)
甲方:____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
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有正在经营中的门面房一间,砖混结构,现乙方同意由甲方进行拆迁开发,甲方愿承担拆迁开发建设任务。
为了确保甲、乙双方合法权益,双方就拆迁补偿及安置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一、拆迁安置
第一条
乙方位于________________门面房交由甲方拆除,房屋使用面积平方米,房产证号为。
拆迁补偿实行实物置换的方式,拆迁后,甲方安置乙方门市(面)一间净使用面积________平方米,门面房坐________向________,正面宽度不得低于________米(南北方向为宽)。
第二条
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在拆迁前支付乙方押金________万元后,乙方交由甲方进行拆除。
待房屋交房后,甲方将门面房房产权办至乙方名下,同时新门面房交付使用时达到国家规定的验收标准,包括道路、水、暧、电、门窗、卷闸等设施具备使用条件。
双方验收签字后,乙方将押金全部退还甲方。
二、违约责任
第三条甲、乙双方签订协议后,甲方保证按合同约定进行开发建设。
在非乙方原因的情况下,
如甲方在乙方全部搬迁后二年内不能开工,视为甲方违约,甲方抵押至乙方的押金不退还,且该地块交由乙方自行组织建设。
第四条
甲方按合同支付乙方押金后,如乙方不按约定日期搬迁,视为乙方违约,每延期搬迁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1000元的违约金,同时,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乙方负责。
三、过渡期补偿责任
第五条门面房分配到被拆迁人之前,按以下协议由甲方支付乙方过渡安置补偿费:
1、甲方支付给乙方过渡安置补偿费每月(年)(________)________元,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计算,至新门面房分配并验收移交到被拆迁人当月止。
2、甲方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一次支付给乙方第一年的过渡补偿费,第二次过渡费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支付。
3、若门面房未能按期(具体时间)交付使用,甲方在延期时间内按协议月过渡费的三倍向乙方支付月过渡安置补偿费。
第六条
本协议对甲、乙双方具有同等的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因家庭成员或其它相关人的影响而违约。
由现有房屋本身引起的纠纷和矛盾由乙方协调处理;在拆迁开发建设过程中出现的纠纷和矛盾由甲方自行协调处理,与乙方无关。
第七条本协议由产权人亲自签署,其他人员代签无效。
第八条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未尽事宜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离石区法院起诉,按法律程序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_(单位盖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拆迁人(以下称甲方):
被拆迁人(以下称乙方):
根据国家《民法通则》、《合同法》、《土地管理法》及《房屋拆迁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甲乙双方现就房屋拆迁补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被拆迁人的拆迁房屋座落于 路 号, 建于 年,房产证号 ,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地下室面积 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划拨用地。
第二条甲乙双方经协商后同意,实行拆一还一就地安置的原则,拆迁房建筑面积即为补偿房建筑面积(封闭阳台面积按60%、地下室面积按50%折算建筑面积)。
第三条拆迁安置期限(即自乙方搬迁腾空房屋之日起至甲方书面通知交房日止)暂定为32个月,期间按拆迁房每月每平方米5元计算给予拆迁人过渡期安置补助费,按季发放。因甲方原因造成延期交房的,甲方应当继续向乙方支付过渡期安置补助费;提前交房的,过渡期安置补助费也即停付;因乙方原因造成延期交房的,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过渡期安置补助费。
第四条拆迁安置房源为拆迁房原地点或其东面新房的七层以下的房屋。被拆迁人选房办法:乙方在甲方发出书面选房通知三天内到甲方指定地点选房并办理相关手续。拆迁人选房次序以签订本协议书的先后为准。如乙方未在通知日期内选房并办理相关手续的,其后果由乙方自负。
第五条 乙方的拆迁房屋腾空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日期为准,甲方应提前十天书面通知乙方拆迁房屋腾空日期。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交由甲方拆除。
第六条 拆迁房屋腾空事宜的约定:
1、乙方的拆迁房屋腾空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不得回迁;私自拆除房屋附属物、门窗、水电设施等。否则,甲方有权取消部分或全部乙方的过渡期安置补助费,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可另行追索。
2、 拆迁房屋的水电、煤气、物业管理、宽带、电信、有线电视等相关费用均由乙方负责缴纳付清,与甲方无关。
3、 若乙方在本协议约定的乙方拆迁房屋腾空日期前未履约搬迁,甲方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七条 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应将房产证、土地证移交给甲方,甲方出具收据。
第八条 乙方承诺本协议所指拆迁房屋无任何纠纷,房屋权属清楚,相关证件真实、合法、有效。并自愿作出如下保证:
本协议所指拆迁房屋的权属完全归本协议之乙方所有,无其他共有人;无转让、继承、分割、抵押;无其他任何影响本协议履行之一切纠纷。如有任何纠纷乙方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第九条安置房屋由甲方给予统一装修,以利于乙方入住。装修总费用(含税费)不超过每平方米一百五十元人民币(以拆迁面积为准),装修项目如下:墙面、房顶刮乳胶漆;地面瓷砖;灯具;水龙头,灶台;塑钢玻璃门窗;入户为防盗门。如自己装修,甲方按以上标准给予现金补助。水、电、气、有线电视、电话等安装接通(拆迁人原已有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原没有新增的项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乙方安置房面积大于拆迁面积的,其不超过10平方米的部分,价格按甲方销售价格的八五折优惠;超过10平方米不超过20平方米的部分,价格按甲方销售价格的--折优惠;超过20平方米的部分按甲方销售价格计算。该补差房款乙方应于选房时支付。
第十一条 甲方承诺:免除乙方二年物业管理费,二年后乙方自行支付。
第十二条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交房的日期,现埸交房并办理相关手续。如乙方在甲方书面通知乙方收房日期的15天内仍未到现埸收房的,按该房屋的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每天一元的标准向甲方支付房屋交接违约金,自愿承担房屋损毁风险,同时乙方放弃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向甲方提出各种要求的权利。
第十三条 本协议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本协议甲方签章后,自甲方与有关方面签订土地使用出让合同并取得该块土地使用权之日起生效;乙方签章后即生效。本协议生效后双方均共同遵守,如有违约并造成对方损失的,须负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 本协议书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本协议书未尽事宜按《补偿方案》相关规定执行。《补偿方案》未作出相关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鉴证方:
委托方:
受托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北京市实施细则》及《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评估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项目的拆迁补偿价格进行评估事宜签订本合同。
一、估价工程范围、评估工作量及完成期限:
1、甲方因的需要,委托乙方对下列范围内被拆迁房屋及附属物的拆迁补偿价格进行评估,其评估四至范围如下:
东至:西至:
南至:北至:
2、评估工作量:以现场实际勘查数量为准。
3、按照相关主管部门下发的建设拆迁评估作价的通知的要求,估价时间定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双方责任及协作事宜:
1、甲方负责提供项目有关的立项文件、规划文件及附图;
配合乙方向有关部门、单位或个人提供审阅所必需的资料。
2、甲方组织乙方在估价期间到现场勘察,并提供方便和配合。
3、在乙方按照合同约定保质、保量完成评估工作的前提下,甲方应按时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4、乙方在甲方规定的估价时间内,负责调查了解拆迁范围内被拆迁
迁房屋及土地有关情况,根据甲方的需要,依照国家有关拆迁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评估市场情况及本工程拆迁评估的具体情况,对委托评估的房屋及附属物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估。
向甲方出具房屋估价汇总报告,并在拆迁许可证规定的动迁之日起,出具分户评估报告交付甲方。
5、乙方未能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交付评估报告的,每延迟一天按评估标的总价款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乙方有义务为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就估价报告的有关问题提供咨询服务。
7、乙方对甲方委托评估所提供的文件资料应妥善保管,并尽保密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公开或泄露给他人。
如有类似情况,甲方保留理赔权利,本条款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将在本合同终止后持续有效。
8、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乙方帮助甲方了解被拆迁人搬迁意向。
三、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1、本项目评估费为:评估标的总价款的%。
2、具体支付方式如下:
本合同签订的5个工作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____万元作为启动资金。
在乙方出具全部分户房屋评估报告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评估标的总价款的50%。
在拆迁奖励期结束后二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评估标的总价款的20%。
拆迁工作全部结束后10日内,在确认拆迁工作中确无乙方
之责任后,甲方将剩余评估费尾款一次结清。
在收取履约保证金的情况下,同时退还履约保证金。
四、违约责任:
乙方无故中途单方中断合同,应双倍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定金,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甲方无故中途单方中断委托估价请求,乙方工作已经过半,甲方应支付乙方全部预计评估费用,乙方工作尚未过半,甲方应支付乙方预计评估费的50%。
五、甲方对评估报告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本评估报告送达之日起5日内向我公司书面申请复核或另行委托评估机构重新评估。
若拆迁当事人向我公司申请复核的,我公司将在书面申请之日起五日内给予答复。
甲方对复核结果有异议或者另行委托评估的结果与我公司评估结果有差异,且协商达不成一致意见的,自受到复核结果或者另行委托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之日起五日内,可向房屋拆迁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六、对评估报告初始估价结果做出调整的,乙方负责重新具调整后的评估报告并注明调整原因。
七、如乙方违背独立、客观、公正原则,出具虚假评估报告造成本工程工期延误及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赔偿责任。
八、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其中任何一方未经同意不得随意更改。
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另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__年月日__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