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迁人 (甲方):工业开发区总公司
被搬迁人(乙方):
为保护甲、乙双方权益,保障工业区建设顺利进行,根据本市拆迁有关文件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实行货币补偿,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被搬迁房屋补偿
(一)被搬迁房屋所在地的宅基地区位补偿价格为 元/平方米。
(二)乙方在搬迁范围内的宅基地面积 平方米,房屋 间,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利用宅基地内自有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并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的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
(三)经北京金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宅基地区位补偿款 元,房屋重置成新价 元,附属物评估价 元,共计 元。
二、搬迁补助费
1、搬家补助费: 元;
2、提前搬家奖励费: 元;
3、移机费:元;
4、停产停业综合补助费:__________元;
5、其他补助费: 。
以上共计 元。
三、结算方式
乙方持本协议第一项、第二项费用合计人民币 元(大写: )与村委会签订楼房安置协议并结算差价。
乙方如放弃本次楼房安置,甲方将上述补偿款总金额在 日内以银行活期存折方式交给乙方。甲方未按约定期限向乙方交付银行存折的,应按延期天数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每天 元。
四、乙方搬迁期限
乙方应在 年___月___日前完成搬迁,并将原房屋交甲方拆除。
乙方未按约定期限完成搬迁的,应按延期天数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每天 元。
五、房地权属注销登记
甲乙双方签定本协议之时,乙方应将原宅基地使用证、房屋产权批示交给甲方。
六、争议解决方式
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通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协议文本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有关部门留存一份。
八、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者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___ 年___月 日 ____年___ 月 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就甲方委托乙方搬迁事宜,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应将搬运的小件物品提前打包、整理,文件资料要装箱封好,电脑要拆掉连线,所需搬运物品集中堆放。
二、乙方应派专业负责人员,配合甲方工作。
三、乙方在搬运过程中,做到服务热情周到,保证物品完整无损,服从甲方的分配与指挥,将物品码放到位,如在搬运过程中发生丢失或损坏,乙方应负责赔偿。
四、搬迁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具体搬迁时间待电话通知而定。
五、搬运费用:每车次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按实际车次结算。
六、结算方式:甲方在全部搬运结束后_____________个工作日内结清运费,乙方同时提供正式运输发票。
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八、此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房屋及附属设施搬迁补偿安置协议
拆迁单位:**县征地拆迁事务所(以下简称甲方)
被拆迁人:(以下简称乙方)
因G319线桃花源景区公路改线工程建设项目需要,根据征地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就房屋搬迁补偿安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基本情况。乙方在镇(办事处)村组拆迁范围内有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房屋及其他实物情况详见《房屋调查原始调查表》、《补偿清交单》。实物量严格按照甲、乙双方共同核准的调查数值为准,不得变更;在拟征收土地告知后乙方抢建、抢装的房屋及附属设施等,不予补偿。
二、补偿金额。按照现行征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执行,具体补偿金额为:1.房屋补偿费为元;2.住宅房屋装饰装修、设施为元;3、室外设施为元;4、其他(搬家费、过度费、重建误工费)为元;5、超面积安补费为元。以上补偿费共计元。
三、付款方式。自协议签订当日一次性付清。
四、安置措施。乙方同意采取以下第项安置办法进行安置:
(一)重建安置。由当地村、组协助乙方做好异地重建宅基地选址,用地手续报批,重建宅基地通电、通路、场地平整等工作,使其具备基本的重建条件(重建安置费用乙方均不承担)。
(二)货币安置。乙方自愿放弃重建安置,今后不再重建房屋,而选择实行一次性货币安置,给予元节约用地奖和元
住房安置补助费。选择货币安置后再申请重建安置的不予受理。
五、奖励办法。为鼓励提前搬家,20__年7月5日至7月25日内交出房屋、腾出土地的给予交房腾地奖。奖励标准为:20__年7月5日至7月日内搬家腾地的给予奖励元;20__年7月日至7月日内搬家腾地的给予奖励元;20__年7月日至7月25日内搬家腾地的给予奖励元。20__年7月25日24:00后搬家腾地的,不予奖励。
六、协议签订后,乙方应在协议签订之日起15日内搬家腾地。乙方被搬迁房屋及附属设施所有权即归国家所有,甲方有权进行处置,乙方如需利用被搬迁房屋及附属设施材料的,甲方可赠予乙方。乙方拒不领取补偿费用、拒不搬迁腾地的,依法责令限期腾地;逾期不腾地的,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七、为确保拆迁过程中人员、财产安全,由甲方聘请有资质的单位实施房屋拆除工作。如因乙方自行拆除导致的安全事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概由乙方自行负责。
八、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鉴证方:
(签章)(签章)(签章)
年月日
房屋拆迁回迁安置协议
个人房屋抵押借款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常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