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投标担保协议书(精选3篇)
甲方(项目管理单位): 区县(自治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乙方(项目实施单位):
丙方(技术依托单位):
经研究,决定实施产业扶贫项目:。为了加强产业扶贫项目管理,保证产业扶贫项目顺利实施,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产业扶贫项目由甲方负责管理,乙方负责实施,丙方提供技术支持。项目实施年限从 年 月至 年 月。
二、项目主要推广技术:
三、项目完成目标(技术目标、生产目标、效益目标):
四、项目实施地点及扶贫措施。
1、乡镇和村名:共 个
2、农户 户,其中贫困农户 户。
3、扶贫措施。
五、项目总投资 万元,其中产业扶贫资金 万元。产业扶贫资金支持环节:
六、各方责任 1、乙方必须按合同二至五款的规定完成项目目标任务,安排使用项目资金万元。
2、丙方主要完成的任务为: 安排使用项目资金万元。
3、区县(自治县、市)扶贫办负责项目的组织、协调和联系,监督项目实施的质量和进度,项目财务报账的审核,做好项目竣工验收工作。
七、各方应严格执行本合同,中途不得无故撤销或终止合同。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需修改合同内容,三方共同商定后修改。如确实因不可抗拒因素和非项目实施(或技术依托)单位本身造成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需由乙方、丙方向甲方提出解决办法,由甲方提出处理意见。
八、资金到位后,乙方、丙方要严格执行国家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专款专用,并实行报帐制。若经费超支,由乙
方、丙方自筹解决,并不得影响合同的执行。甲方和财政部门有权监督资金的使用情况。
九、市区县(自治县、市)扶贫项目管理部门应加强项目实施的监督检查。合同到期后,乙方会同丙方必须向甲方提交项目执行情况总结报告,并按规定申请验收。甲方组织有关人员检查验收。
十、乙方、丙方未完成合同规定的目标任务或发生违约行为,甲方视实际情况有权追回全部或部分经费,或责令限期自筹资金完成项目任务,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一份。
项目管理单位(甲方)
年月日 项目实施单位(乙方)
年 月 日
技术依托单位(丙方)
年 月 日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经友好协商,现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总价款
合计:肆拾捌万零肆佰元整(:480400)
第二条包装及质量
交货时一律为原厂包装,严格按国家及相关生产厂家出厂标准执行,且交货时包装物完整、完好、包装物由甲方妥善保存。
第三条交货时间及地点
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工作日内按照合同中的设备清单,将货物免费送到甲方指定的地点,并完成安装及调试。
第四条验收标准
符合合同清单所述产品数量、规格型号,符合国家及厂家标准,外观完好。布线整齐、美观,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多媒体原方案设计效果,系统稳定,满足教学要求。
第五条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由甲方先支付给乙方总货款的30%作为合同预付金;乙方完成安装调试后,余款分期付清。
第六条保修期限和售后服务
1、乙方向甲方提供售后服务承诺和培训计划。
2、乙方向甲方提供一年免费上门服务。乙方在接到甲方的保修或故障电话后,在一小时内派专业工作人员前往,进行备件更换或维修。
3、乙方向甲方提供硬件质保两年服务。
4、乙方向甲方提供永久免费更换系统、系统更新及教学软件。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如果乙方不履行上述维修义务或故意延迟维修期,则应承担由此带给甲方的相关损失,并根据情况扣除相应部分“质量保证金”。
2、如果甲方违约或延期付款,则按照每天合同价款的0.1%支付乙方相应的违约金。
第八条其他
1、本合同相关争议,若双方不能协商解决,则提交签订地仲裁机构仲裁。
2、本合同一式两份,签订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附设备清单明细表。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
邮编:________ 邮编:____
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编号:(工字)第号
委托保证人(以下称甲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
保证人(以下称乙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
鉴于甲方参加项目的投标,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同意为甲方以保证方式向(以下简称“招标人”)提供投标担保。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定义本合同所称投标担保是指乙方向招标人保证,当甲方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投标人义务时,由乙方代为承担保证责任的行为。
第二条保证的范围及保证金额
2.1乙方保证的范围是甲方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投标人义务,给招标人造成的实际损失。
乙方在甲方发生以下情形时承担保证责任:
(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即年月日后至年月日内未经招标人许可撤回投标文件。
(2)中标后因中标人原因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与招标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3)中标后不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履约保证。
(4)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应支付投标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2.2乙方保证的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
第三条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3.1乙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3.2乙方保证的期间为:自保函生效之日起至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届满后日,即至年月日止。
3.3投标有效期延长的,经乙方书面同意后,保函的保证期间做相应调整。
第四条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
4.1乙方根据招标人要求以下列方式之一承担保证责任:
(1)代甲方支付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元(大写:)。
(2)如果招标人选择重新招标,乙方支付重新招标的费用,但支付金额不超过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保证金额。
第五条担保费及支付方式
5.1担保费率根据担保额、担保期限、风险等因素确定。
5.2双方确定的担保费率为:。
5.3本合同生效后日内,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担保费共计人民币元(大写:)。
第六条反担保甲方必须按照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反担保,由双方另行签订反担保合同。
第七条乙方的追偿权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保证责任后,即有权要求甲方立即归还乙方代偿的全部款项及乙方实现债权的费用,甲方另外应支付乙方代偿之日起企业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罚息,并按上述代偿款项的%一次性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双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8.1乙方在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并收到甲方支付的担保费之日起日内,向招标人出具《投标保函》。
8.2甲方如需变更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金、注册地、主要营业机构所在地、法定代表人或发生合并、分立、重组等重大经营举措应提前
日通知乙方;发生亏损、诉讼等事项应立即通知乙方。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发生争议或纠纷时,甲乙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第款约定的方式解决(只能选择其中一种):
9.1向法院起诉;
9.2向提起仲裁。
(写明仲裁机构名称)
第十条甲乙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变更和解除11.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后生效。
11.2本合同生效后,任何有关本合同的补充、修改、变更、解除等均需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协议。
第十二条附则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订时间:签订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