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抵押书(精选33篇)
甲方: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为相互合作,促进发展,满足利益,明确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利互惠的原则,结合双方实际情况,经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用作抵押物的财产为抵押财产清单(详见及财产有效证明)
第二条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的定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币(大写),抵押利率为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币(大写)
第三条抵押财产的保管方式及责任如下:
抵押财产经甲乙双方盖章后,甲方自行保管;甲方应保存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抵押财产由甲方交付乙方保管。乙方向甲方收取一次性保管费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甲方应根据乙方要求,投保财产险_______主合同项下贷款延期的,甲方应办理延长保险期限手续。被保险财产发生灾害损失时,乙方有权先从保险赔偿金中收回贷款。
第五条抵押期内,甲方用作抵押物的证券的处理方式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出售或赠送抵押财产;甲方以任何其他方式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转让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财产,应取得乙方的书面同意
第七条本合同项下的公证、保险、鉴定、登记、运输和仓储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本合同生效后,如需延长主合同项下的贷款期限或变更本合同其他条款,应经抵押人同意后达成书面协议。
第九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发生分立或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如甲方被宣告解散或破产,乙方有权提前处分其抵押财产。
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依法处分抵押财产:
一、主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借款人未按约定偿还贷款本息或展期期满后未偿还贷款本息的。
二、借款人死亡而无继承人履行合同,或继承人放弃继承。
三、借款人被宣告解散和破产。
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贷款本息和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如偿还贷款本息有剩余,乙方应归还甲方
第十一条抵押权的撤销:主合同借款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偿还贷款本息或提前偿还贷款本息的,抵押权自动撤销,乙方保管的甲方财产及财产保险单退还甲方
第十二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终止本合同。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双方应协商达成书面协议。在达成协议之前,本合同的所有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根据本合同第三条第一项的约定,若甲方保管的抵押财产因保管不当而受损,乙方有权要求将该财产恢复原状,或提供乙方认可的新的抵押财产,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
2、根据本合同第三条第二款的约定,如乙方保管的抵押财产因保管不善受到损坏,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将抵押财产恢复原状;或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遭受的损失。
3、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的规定;乙方可停止发放主合同项下的贷款或酌情收回已提前发放的贷款本息。
4、甲方违反第五条规定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其行为无效。乙方可酌情要求甲方将抵押财产恢复原状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贷款本息总额的_______作为违约金。
5、甲方因隐瞒抵押财产的所有权、纠纷、查封、扣押或抵押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赔偿。
甲、乙双方如乙方违反第十二条,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未经抵押人同意,主合同条款发生变更或主合同项下义务发生转移,甲方可自行终止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返还其保管的抵押物
八、对于本条所列违约金的支付方式,甲、乙双方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解决争议的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双方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向合同签订地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第十六条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自独立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主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自动失效。
第十七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附件:抵押财产清单及有效的财产证明一式两份。
甲方(公章):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合同签约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致__________分行:
一、抵押物(附详细抵押物清单及抵押人所有权证明)
1.抵押物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帐面价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存放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险种及金额:__________________
二、抵押人即借款人声明与保证
1.本抵押书第一款所列用作贷款抵押物系抵押人合法拥有和实际存在的。
2.所提供的抵押物没有向任何第三方抵押或转让过,今后在本抵押书有效期内,也不会向任何第三方抵押或转让。在本抵押书有效期内,抵押人保证抵押物的安全、完整无缺,并同意随时接受你行的监督检查。抵押物如有短缺,抵押人将立即负责补足。
三、抵押物的处理
在发生下列事件一项或数项时,你行有权依照规定程序及方式处理抵押物,以所得款优先偿还你行在本抵押项下的贷款本息及费用。
1.抵押人在本抵押书中所作的声明和保证不真实或不履行。
2.抵押人不能按本抵押项下的贷款合同规定,如期偿还贷款本金、利息及费用。
3.抵押人有其他违反本抵押项下贷款合同规定或本抵押书规定事项。
对你行根据本抵押书及本抵押项下贷款合同规定处理抵押物,以清偿贷款本金、利息及费用,抵押人无条件放弃抗辩权。
四、有效期
1.本抵押书自抵押人有效签章后生效。
2.本抵押书将持续有效,直至本抵押项下贷款本息及费用全部清偿后自动失效。
抵押人(即借款人)公章:____
授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债务人_________________与乙方于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下称主合同),为保障乙方在主合同项下享有的债权得以实现,甲方自愿以其有权处分的房地产为债务人履行主合同向乙方作抵押但保。甲方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设定抵押的房地产如下:房地产坐落 区 小区 街(路) 号(附 号) 栋 单元 楼号房地产名称房屋结构所有权人房屋所有权证号预售合同备案号建筑总面积(平方米)抵押房产面积(平方米)土地使用权证号用地总面积(平方米)抵押房产分摊土地面积(平方米)建筑总楼层抵押楼层使用性质房地产状况四至 东: 南: 西: 北:以下栏目仅供在建工程填写《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已交纳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施工进度及工程竣工日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已投入工程款已完成工作量和工程量
第二条本合同担保的主债权种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币种:______________数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____债务履行期限: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条 抵押房地产的价值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抵押房地产由甲方占用与管理。甲方在抵押期间对抵押房地产承担维修养护义务,负责抵押房地产的安全与完好,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监督。如果抵押房地产人为毁损、灭失以及发生其他使抵押房地产价值减损的情况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修复抵押房地产,或在_____天内重新提供相应的经乙方认可的其他等值抵押物。
第五条 本合同抵押担保范围为乙方主债权_______________万元,占主债权____ %,及由此产生的附属债权。
第六条 本合同抵押期限按下列第_____种方式约定: 1、自抵押登记之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不作约定。
第七条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三十天内,由甲乙双方共同到--市房产管理局办理抵押登记。
第八条 抵押期间,抵押房地产被拆迁改造时,甲方必须及时书面告知乙方,并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执行:1、重新设定抵押房地产,变更抵押合同,甲乙双方共同到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抵押登记手续; 2、甲方以拆迁受偿价款偿乙方在本合同担保范围内的主债权及附属债权。
第九条 抵押房地产的转让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执行:1、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抵押的房地产全部或部分进行转让、抵偿第三方债务、赠与或以其他方式处置;2、甲方将抵押的房地产全部或部分进行转让时,应通知乙方并告知受让人转让房地产已经抵押的情况,转让价款须交乙方指定的机构提存。
第十条 抵押房地产的再抵押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执行: 1、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抵押房地产再进行抵押;2、甲方将抵押房地产余额部分再次抵押时,应通知乙方并告知新抵押权人抵押房地产已经抵押的情况,但所担保债权不得超出余额部分的____%。
第十一条 抵押房地产的出租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执行: 1、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抵押房地产对外出租;2、甲方出租抵押房地产时,应当将设置抵押的情况告知承租人,且租金收入须交乙方指定的机构提存。
第十二条 本合同其他约定按下列第________项执行: 1、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抵押的房地产作重大改装减损其价值,或改变其用途;2、在合同有效期内,未经甲方同意,债务人和乙方变更主合同条款或延长主合同履行期限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
第十三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本合同由甲乙双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__签订;自抵押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份,登记机关存___份。
贷款方:
借款方:
借款方为取得借款,贷款方为确保贷款安全,经借贷双方协商同意,特签订本财产抵押契约。双方在共同遵守国家法律和信贷政策的前提下,保证恪守下列条款:
第一条 借款方自愿以本单位所拥有的财产作为贷款抵押物抵押给贷款方:包括固定资产 元;可封存的流动资产 元,有价证券 元;其它 元(详见抵押物清单),评估现值共计 万元。抵押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贷款方根据抵押率不得超过现值的70%的规定,同意以借款方抵押物为条件,核定借款方最高贷款额度 万元。在这个额度内,按照中国工商银行贷款办法和信贷政策,可以一次申请贷款,也可分次申请借款,在抵押期限内,贷款归还后可以申请贷款,但借款期不得超过抵押期。
第二条 经贷款方同意,抵押清单所列由借款方保管(使用)的抵押财产。抵押期间借款方可继续使用、保管,并负责保养、维修,其费用开支由借款方负担。 在借款方保管(使用或封存)的抵押物,未经贷款方同意,借款方不得变卖、转移、租借或另行抵押。在抵押期间,属借款方保管使用的抵押物如有损坏、损失或变质,由借款方负责,并在十日内通知贷款方由借款方另行提供其他等值的财产作为抵押物,或由贷款方核减相应的贷款额。抵押清单所列的由贷款方保管的抵押物,自本契约签订之时,移交贷款方保管。
第三条 借款方不能按期还清借款本息时,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物,收回贷款本息。如处理抵押物不足以收回贷款本息时,借款方应用其他资金归还。
第四条 在抵押期间,如充当抵押物的有价证券到期兑现,由借贷双方共同负责办理并偿还贷款。
第五条 在抵押期间,如发生抵押物价格下降时,贷款方相应调低放款额度。
第六条 抵押物必须参加财产保险(有价证券等除外)。如遇保险公司不同意保险或续保,借款方应另找意外财产损失担保人。在抵押期间抵押物保险到期,借款方应负责续保,并将续保的保险单交贷款方保管,如发生灾害损失,借款方必须以保险理赔款归还贷款本息。
第七条 抵押物的保险、鉴定、登记、运输、保管以及合同公证等费用开支由借款方负担。
第八条 贷款方有权随时对借方保管和使用的抵押物进行监督检查,借款方须在工作上保证协助。
第九条 抵押合同依法需变更或解除的,必须经借贷双方协商同意。协商未成之前,原抵押合同继续有效。
第十条 借款方发生合并、分立时,由变更后的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履行合同的义务和享受应有的权利。
第十一条 借贷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共同商定增加下列条款:
第十二条 本契约自借贷双方签字并经公证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借款方按合同规定归还全部贷款本息(含提前还清贷款本息),抵押物返还借款方,本契约自动终止。
第十三条 本契约一式三份,签约方和公证机关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与借款合同一起保存。
借方公章: 贷方公章:
法人代表:
经办人:
年 月 日 法人代表: 经办人: 年 月 日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为取得借款,贷款方为确保贷款安全,经借贷双方协商同意,特签订本财产抵押契约。双方在共同遵守国家法律和信贷政策的前提下,保证恪守下列条款:
第一条借款方自愿以本单位所拥有的财产作为贷款抵押物抵押给贷款方:包括固定资产________元;可封存的流动资产_____元,有价证券_____元;其它_____元(详见抵押物清单),评估现值共计_____万元。抵押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即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贷款方根据抵押率不得超过现值的70%的规定,同意以借款方抵押物为条件,核定借款方贷款额度_____万元。在这个额度内,按照中国工商银行贷款办法和信贷政策,可以一次申请贷款,也可分次申请借款,在抵押期限内,贷款归还后可以申请贷款,但借款期不得超过抵押期。
第二条经贷款方同意,抵押清单所列由借款方保管(使用)的抵押财产。抵押期间借款方可继续使用、保管,并负责保养、维修,其费用开支由借款方负担。在借款方保管(使用或封存)的抵押物,未经贷款方同意,借款方不得变卖、转移、租借或另行抵押。在抵押期间,属借款方保管使用的抵押物如有损坏、损失或变质,由借款方负责,并在十日内通知贷款方由借款方另行提供其他等值的财产作为抵押物,或由贷款方核减相应的贷款额。抵押清单所列的由贷款方保管的抵押物,自本契约签订之时,移交贷款方保管。
第三条借款方不能按期还清借款本息时,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物,收回贷款本息。如处理抵押物不足以收回贷款本息时,借款方应用其他资金归还。
第四条在抵押期间,如充当抵押物的有价证券到期兑现,由借贷双方共同负责办理并偿还贷款。
第五条在抵押期间,如发生抵押物价格下降时,贷款方相应调低放款额度。
第六条抵押物必须参加财产保险(有价证券等除外)。如遇保险公司不同意保险或续保,借款方应另找意外财产损失担保人。在抵押期间抵押物保险到期,借款方应负责续保,并将续保的保险单交贷款方保管,如发生灾害损失,借款方必须以保险理赔款归还贷款本息。
第七条抵押物的保险、鉴定、登记、运输、保管以及合同公证等费用开支由借款方负担。
第八条贷款方有权随时对借方保管和使用的抵押物进行监督检查,借款方须在工作上保证协助。
第九条抵押合同依法需变更或解除的,必须经借贷双方协商同意。协商未成之前,原抵押合同继续有效。
第十条借款方发生合并、分立时,由变更后的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履行合同的义务和享受应有的权利。
第十一条借贷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共同商定增加下列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本契约自借贷双方签字并经公证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借款方按合同规定归还全部贷款本息(含提前还清贷款本息),抵押物返还借款方,本契约自动终止。
第十三条本契约一式三份,签约方和公证机关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与借款合同一起保存。
附件1.抵押物清单_____张。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公章:_________贷款方公章:_________
法人代表章:_________法人代表章: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附件 抵押物清单
抵押契约编号: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元
企业名称
经济性质
地 址
电 话
抵押物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帐面价值
抵押现值
折扣率
抵押
价值
存放地点
保险单
原值
净值
保险号码
起止时间
以上所列财产已在保险公司投保,到期后由借方负责续保。保险单据由贷方保管。经双方协商,本单所列抵押财产在_____方保管(使用)或封存,按合同要求负责管理。
借方公章:____________贷方公章: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经办人: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抵押借款合同合同号:________ (________)抵借字第________号
贷款人(抵押权人):________ 银行
借款人: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
经贷款人、借款人、抵押人协商一致、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借款金额、种类与用途: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贷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借款种类为________,借款用途为________。
第二条借款期限:本合同借款期限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实际放款日期与上述约定不一致的,以借款借据为准。
第三条借款利率:本合同借款利率为月利率________‰。若遇中国人民银行基准贷款利率调整,借款期限在一年(含)以下的,本合同所约定利率不变;借款期限超过一年的,则利率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利率政策调整而作相应的调整,且贷款人不再另行通知借款人和抵押人。
第四条还款方式:本合同约定还款方式为按________(月、季或年)付息,每________(月、季末月或年末月)的20日为结息日,次日为付息日,逾期付息视为违约。本金到还款期限届满时一次性归还,利随本清。但如借款借据特别约定了当笔货款还款方式的,则当笔贷款的还款方式依此约定。
第五条 抵押人自愿以有完全处分权的财产(见附件“抵押物品清单”)作为抵押物,为本合同贷款人的债权提供抵押担保。同时特别约定如下:
(一)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本金、利息(包括罚息、复息等)、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律师代理费、催讨差旅费和其他合理费用。
(二)抵押效力及于抵押物之从物、从权利、孳息及赔偿金、保险金等物上权利。如抵押权人要求抵押人办理抵押物保险,则抵押人须为抵押物办理足额的保险。在抵押关系存续期间,贷款人为该保险的第一受益人。抵押人应将抵押物权利凭证及保险单等交由贷款人保存;抵押人授权贷款人代为抵押人办理全部保险理赔手续,并确认如贷款人出示本合同条款于保险公司或第三人即足见贷款人有特别代理权;若抵押物发生保险责任内的损失时,抵押人应将所得保险理赔款提前偿还相应贷款本息或交由贷款人进行提存。若抵押物发生毁损,抵押效力及于抵押物残值或修复后之抵押物全部价值。抵押物价值价减少时,借款人应在三十日内向贷款人提供与减少价值相当的抵押物或其他有效担保。
(三)贷款人依法转让债权,抵押人仍应以抵押物承担抵押担保责任。
(四)抵押登记手续由抵押人负责办理,贷款人应密切配合抵押人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五)本合同主合同若无效,但抵押条款仍有效,且抵押人同意对贷款人在主合同无效情况下的一切债权(权利)仍按本合同有关抵押条款的约定承担担保责任。
(六)本合同贷款人债权如另设有人的担保或物的担保,则抵押人仍以全部抵押物价值作为贷款人债权的担保。
(七)如抵押物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或采取其他保全措施的,抵押人必须及时告知抵押权人。如抵押人不及时告知而使抵押权人遭受损失的,抵押人应负全部赔偿责任。
第六条 贷款展期:借款人若需延长借款期限,应在借款到期日前以书面方式向贷款人
提出申请。经贷款人和抵押人同意后,由贷款人、借款人和抵押人另行签订展期还款协议。抵押人承诺对展期后的贷款继续以本合同所涉抵押物承担抵押担保责任,并由借款人、抵押人根据展期还款协议办理抵押物抵押登记相应手续,贷款人予以配合。贷款展期后,其利率按累计期限的现行利率档次确定。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借款人违约及其违约责任
1.不按期归还贷款本金(含展期),从逾期之日起按约定利率加收________%的罚息利率计收罚息。
2.不按期偿付贷款利息,按罚息利率计收复息。
3.不按合同约定使用贷款,对挤占挪用的贷款在挪用期间按约定利率加收________%的罚息利率计收罚息。
4.借款人提前归还贷款,须经贷款人同意;贷款人对提前归还的贷款有权按本合同约定期限、利率向借款人收取利息,但如征得贷款人同意,可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和实际天数计收利息。
5.借款人发生如下情形之一的,贷款人有权停止本合同尚未发放的贷款、提前收回未到期贷款和提前处置抵押物清偿贷款:
(1)不按期偿还贷款本金或不按期支付利息或不按借款借据特别约定的还款方式归还贷款本息的;
(2)不按约定的贷款用途使用贷款的;
(3)不接受或不配合贷款人对其贷款使用情况的查询或监管的;
(4)未按期归还贷款人其他贷款或未按期清偿其他任何金融机构或第三人到期债务的;
(5)借款人、借款人之法定代表人、股东、高级管理人员等参与重大赌博、吸毒等违纪违法行为的;
(6)财产遭受哄抢等事件的;
(7)卷入重大不利诉讼的;
(8)被行政机关处以重大行政处罚的;
(9)因经营不善而停产歇业的;
(10)隐瞒企业财务状况、经营状况或抽选资金(本)的;
(11)未征得贷款人书面同意而实行承包、租赁、合资、兼并、分立、转赠、股份制改造或减少注册资本等的;
(12)变更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股东、住所地或经营范围等工商登记事项,未在变更一个月前书面告知贷款人的;
(13)发生偷(逃)税、被责令停业整顿或被吊销(撤销)营业执照的;
(14)发生其他严重影响偿还贷款能力或失去信用情形的。
(二)贷款人违约及其违约责任
贷款人未依约向贷款人提供贷款的,应向借款人承担下列责任:
1.按违约金额、逾期罚息利率和违约天数向借款人支付违约金;
2.向借款人赔偿超过违约金部分的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不在赔偿范围)。
第八条合同的成立、生效与解除:本合同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自抵押登记办妥之日起生效;若在本合同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抵押人未办妥抵押登记手续的,贷款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九条 合同的履行
(一)借款人应在本行(社)开设账户,贷款人将贷款划入该账户时即视为履行了发放贷款之义务。
(二)贷款人收回到期贷款本息或依约提前收回贷款本息,可直接从借款人账户中扣划。
第十条借款人、抵押人同意贷款人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和其他金融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在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息基础数据库及有关信息系统上录入(查询、披露)借款人、抵押人的有关信息。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本合同发生纠纷,由贷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三条 附则
(一)借款借据和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本合同所发生的抵押登记费、保险费、鉴定费、评估费和公证费等,均由借款人或抵押人承担。
(三)贷款人已提请借款人、抵押人对本合同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对本合同重点条款向借款人、抵押人作了特别提示和充分的说明;本合同主要条款在订立前均进行了充分磋商。
(四)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贷款人持二份,借款人和抵押人各执一份,效力同等。贷款人(签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人(签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抵押人(签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根据行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与我公司签订的贷款合同规定,由我公司以自有财产作抵押,行同意向我公司发放总金额为的贷款,贷款年利率为,贷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为此,特设定本抵押书。本抵押书为无条件和不可撤销的,为上述贷款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一、抵押物(附详细抵押物清单及抵押人所有权证明)
1.抵押物名称:______
2.规格:______
3.数量:______
4.帐面价格:______
5.存放地点:______
6.保险险种及金额:______
二、抵押人即借款人声明与保证
1.本抵押书第一款所列用作贷款抵押物系抵押人合法拥有和实际存在的。
2.所提供的抵押物没有向任何第三方抵押或转让过,今后在本抵押书有效期内,也不会向任何第三方抵押或转让。在本抵押书有效期内,抵押人保证抵押物的安全、完整无缺,并同意随时接受行的监督检查。抵押物如有短缺,抵押人将立即负责补足。
3.上述第一款所列抵押品已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向保险公司分公司投保,并办妥以行为第一受益人的权益转让手续。
三、抵押物的处理
在发生下列事件一项或数项时,行有权依照规定程序及方式处理抵押物,以所得款优先偿还行在本抵押项下的贷款本息及费用。
1.抵押人在本抵押书中所作的声明和保证不真实或不履行。
2.抵押人不能按本抵押项下的贷款合同规定,如期偿还贷款本金、利息及费用。
3.抵押人有其他违反本抵押项下贷款合同规定或本抵押书规定事项。
对行根据本抵押书及本抵押项下贷款合同规定处理抵押物,以清偿贷款本金、利息及费用,抵押人无条件放弃抗辩权。
四、有效期
1.本抵押书自抵押人有效签章后生效。
2.本抵押书将持续有效,直至本抵押项下贷款本息及费用全部清偿后自动失效。
抵押人(即借款人)公章
授权人: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编号:___________
贷款方: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
借款方为取得借款,贷款方为确保贷款安全,经借贷双方协商同意,特签订本财产抵押契约。双方在共同遵守国家法律和信贷政策的前提下,保证恪守下列条款:
第一条借款方自愿以本单位所拥有的财产作为贷款抵押物抵押给贷款方包括固定资产_____元;可封存的流动资产_____元,有价证券_____元;其它_____元,评估现值共计_____万元。抵押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即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贷款方根据抵押率不得超过现值的70%的规定,同意以借款方抵押物为条件,核定借款方最高贷款额度_____万元。在这个额度内,按照中国工商银行贷款办法和信贷政策,可以一次申请贷款,也可分次申请借款,在抵押期限内,贷款归还后可以申请贷款,但借款期不得超过抵押期。
第二条经贷款方同意,抵押清单所列由借款方保管(使用)的抵押财产。抵押期间借款方可继续使用、保管,并负责保养、维修,其费用开支由借款方负担。在借款方保管(使用或封存)的抵押物,未经贷款方同意,借款方不得变卖、转移、租借或另行抵押。在抵押期间,属借款方保管使用的抵押物如有损坏、损失或变质,由借款方负责,并在十日内通知贷款方由借款方另行提供其他等值的财产作为抵押物,或由贷款方核减相应的贷款额。抵押清单所列的由贷款方保管的抵押物,自本契约签订之时,移交贷款方保管。
第三条借款方不能按期还清借款本息时,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物,收回贷款本息。如处理抵押物不足以收回贷款本息时,借款方应用其他资金归还。
第四条在抵押期间,如充当抵押物的有价证券到期兑现,由借贷双方共同负责办理并偿还贷款。
第五条在抵押期间,如发生抵押物价格下降时,贷款方相应调低放款额度。
第六条抵押物必须参加财产保险(有价证券等除外)。如遇保险公司不同意保险或续保,借款方应另找意外财产损失担保人。在抵押期间抵押物保险到期,借款方应负责续保,并将续保的保险单交贷款方保管,如发生灾害损失,借款方必须以保险理赔款归还贷款本息。
第七条抵押物的保险、鉴定、登记、运输、保管以及合同公证等费用开支由借款方负担。
第八条贷款方有权随时对借方保管和使用的抵押物进行监督检查,借款方须在工作上保证协助。
第九条抵押合同依法需变更或解除的,必须经借贷双方协商同意。协商未成之前,原抵押合同继续有效。
第十条借款方发生合并、分立时,由变更后的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履行合同的义务和享受应有的权利。
第十一条借贷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共同商定增加下列条款:
1.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本契约自借贷双方签字并经公证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借款方按合同规定归还全部贷款本息(含提前还清贷款本息),抵押物返还借款方,本契约自动终止。
第十三条本契约一式三份,签约方和公证机关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与借款合同一起保存。
借款方公章:_________贷款方公章:__________
法人代表章:_________法人代表章: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抵押人住所地:
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抵押权人住址: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自愿公平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房产抵押事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为了确保乙方与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已达成的《合同》(以下简称为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完全产权的房产抵押给乙方,作为履行该主合同的担保。该抵押物名称、数量和价值等情况具体如下:
1、房地产产权证号:
2、坐落在:
3、用途:
4、建筑面积:
5、结构:
6、房地产价值:
第二条本抵押合同担保的范围为主合同中约定的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以及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第三条甲、乙双方特别声明,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主合同,主合同无效,不影响本抵押合同的效力。
第四条本合同项下有关保险、登记、保管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在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持本合同及全套该抵押物的证明文件,到有关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物的登记手续。甲方还同意在本合同签订后,在抵押登记手续办妥前,房地产权证等证明文件可以交由乙方保管。
第六条抵押期间,未经乙方的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转让、出租、变卖、再抵押、抵偿债务、馈赠或以任何其他形式处置或转移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由此引起乙方的任何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
第七条甲方负责缴付涉及该抵押物的一切税费。甲方因不履行该项义务而对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甲方应负责赔偿。
第八条发生以下情况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办理:
1、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第六条:
2、当有任何纠纷、诉讼、仲裁发生、可能对抵押物有不利影响的.。
第九条甲方保证乙方对主合同约定的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的利益有对抵押物的优先受偿权。
第十条处分抵押物的价款不足清偿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
第十一条处分抵押物的价款超过应偿还部分,乙方应退还甲方
第十二条甲方在遵守本合同其他条款的同时还声明及保证如下:
1、乙方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可靠,无任何伪造和隐瞒事实之处
2、甲方在占有抵押物期间,应遵守管理规定,按时付清该抵押物的各项管理费用,并保证该抵押物免受扣押或涉及其他法律诉讼。如不履行上述责任,须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3当有任何诉讼、仲裁发生,可能对抵押物有不利影响时,甲方保证在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十三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项下义务。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乙方有权提前处分其在合同项下的抵押物。
第十四条抵押权的撤销:主合同债务人已按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期限清偿了债务或已提前清偿了债务,或甲、乙双方签订房地产转让合同并完成登记后,抵押权自动撤销。
第十五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抵押物:
1、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产生后,甲方未依约清偿债务或所延期限已到甲方仍未清偿债务。
2、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
第十六条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构成违约行为。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对方一切实际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既得利益、预期利益和为处理此违约行为而支付的一切费用(包括律师费用等)。
第十七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如需要变更或解除的,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的协议。在未达成书面的协议之前,本合同的各条款依然有效。
第十八条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在双方协商后仍未达成协议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抵押物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该补充协议必须是书面的。
第二十条本合同附件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登记机关存档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自在有关房产管理部门登记之日起生效,至双方债权债务清理完毕时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抵押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抵押权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一、甲方因房地产开发急需资金周转于 年 月 日向乙方借款 元(¥ 元整),借款期限从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借款利率为月 %,甲方在每月日前支付当月利息,利息一月一结。
二、甲方同意用 的土地使用权做该笔借款的抵押,土地使用权证号为: 号 ,使用权人为: 。
三、甲方应按乙方的要求妥善保管抵押财产,如有政府征用等情况,乙方有权对补偿款予以提存或者甲方提前偿还全部借款。
四、出现主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已到,甲方未依约归还乙方借款及利息的,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甲方担保抵押财产,乙方处理抵押物所得价款;如不足以偿还借款本息的,乙方有权另行向甲方追索。
五、甲方未近期返还借款或不能按时支付利息前,该抵押具有不可撤销性。甲方自愿放弃抗辩权、诉讼权、仲裁权,自愿接受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执行局的强制执行,这是甲方的真实意思表示、承诺。
六、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自合同生效之日甲方无权变卖、转移、转赠、转卖、或以任何形式抵押资产。
七、在抵押合同期限内,甲方抵押财产因其保管不善造成损毁,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要求甲方重新提供乙方认可的抵押财产。
八、甲方违反合同约定,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其行为无效。乙方可要求甲方恢复原状,并有权提前收回主合同项下的借款,并可以要求甲方支付借款总额10%的违约金。如甲方未按合同要求每月按时支付利息,并以各种理由恶意拖欠,或合同期满未按时归还借款本金及全部利息的,属甲方原则性违约。以上约定甲方完全出于自愿,绝无异议。
九、甲方因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权等情况,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乙方赔偿,并赔偿乙方主合同借款总额10%的违约金。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
十一、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合同。
十二、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持 份,中介公司备案 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车辆抵押合同范本
甲方(抵押权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 住址: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抵押人):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 住址: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愿意以其所有的车辆就甲、乙双方于______ 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保证担保借款合同》向甲方提供抵押反担保。甲、乙双方现就该反担保事宜,经平等、友好协商,自愿达成如下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抵押物 乙方提供的抵押车辆的详细情况以其向甲方提供的抵押物清单为准。
第二条 抵押物的抵押价值 该抵押车辆账面价值为_____元,评估值为_________ 元,现甲、乙双方商定抵押车辆的抵押价值总额为_______元。
第三条 抵押物的清点、登记
1、本合同签署前,甲、乙双方共同清点核查抵押车辆。抵押期间,该抵押车辆的***书正本、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正本、车辆购置税收据正本等交由甲方保管。
2、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乙方负责到有关车辆管理机关办理抵押车辆登记手续,甲方对此予以协助,由此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在办妥抵押登记手续之前,甲方有权拒绝为乙方提供担保手续。
第四条 抵押反担保的范围
1、上述《保证担保借款合同》中约定的甲方履行保证义务代乙方偿还的全部款项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其因此支付的其他费用和损失等;
2、上述《保证担保借款合同》中约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3、甲方为实现本合同项下的抵押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律师代理费、调查取证费等。
第五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将抵押车辆在抵押期间向当地保险机构投以机动车辆保险,保险受益人为甲方。保险到期时间应在乙方反担保期限届满时间之后。借款展期的乙方应办理延长投保期的手续。抵押车辆在抵押期间,其保险到期的,乙方应在保险到期前_____日内到当地保险机构续保,保险受益人为甲方。甲方有权主动代办保险,保险费由乙方承担。保险项目如下: 1、机动车辆损失险; 2、机动车辆强制险; 3机动车辆座位险; 4、第三者责任险; 5、盗抢险; 6、自燃险。
2、在抵押期内抵押车辆发生保险事故,甲方有权将保险赔偿金提存。在借款到期后,如乙方不能按期偿还借款,致使甲方承担担保责任的,甲方有权用保险赔偿金清偿借款及甲方为实现债权支出的费用,不足清偿的,甲方有权另行向乙方追偿。
3、抵押车辆在签订本合同前已先行保险的,乙方应到保险机构办理保险受益人变更手续(变更为甲方)。保险金额小于抵押车辆评估价值的,应补足保险金额。
4、本合同项下抵押车辆的保险凭证均交甲方保管。
5、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出售、出租、赠与等方式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分抵押车辆,也不得对抵押车辆增、拆、改、修。否则,甲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权利。
6、抵押车辆在抵押期间可继续由乙方使用、保管,并负责保养和保修及年审,其一切费用开支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保证抵押物的安全、完整,要合理使用抵押物,以确保抵押车辆价值不致非正常减少,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7、抵押车辆毁损的,乙方应在五日内将抵押车辆恢复原状,未能恢复原状的,乙方应提供经甲方认可的其他等价财产作为新的抵押物或提供其他担保。
8、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赠与、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抵押车辆,并不得实施降低抵押车辆价值的任何行为。
9、抵押车辆价值减少时,乙方应在三十日内向甲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10、乙方保证对抵押车辆享有所有权。
11、抵押期间,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转让抵押车辆所得的价款优先向甲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12、乙方不得隐瞒抵押车辆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被设定抵押的任何情况。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五款约定的,其行为无效,甲方可要求其按抵押车辆之抵押价值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
2、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六款约定的,因保管不善致使抵押车辆毁损的,甲方可要求其恢复原状或重新提供甲方认可的新的抵押物,并可要求其按抵押价值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
3、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与责任的,其应按抵押价值总额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七条 抵押权的实现在甲方履行了代偿义务后的____天内未受乙方清偿的,甲方可依照法律规定的形式以抵押物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物折价或拍卖、变卖后所得的价款仍不足以清偿的,甲方有权就不足部分向乙方继续追偿。
第八条 义务和责任的连续性本合同项下乙方所有义务和责任不因其财力、地位等状况的改变,或与其他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文件或合同而免除;也不因乙方发生合并、分立等情形或变更法定代表人、承办人等情形而免除。若本合同项下各方当事人发生合并、分立、变更等情形的,由变更后的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所列义务和责任。
第九条 通知
1、甲方对乙方的任何通知只要按照下列乙方地址或传真发送,发送日即视为送达乙方日期。
地址:______ 邮编:_____ 传真:____
2、乙方上述地址或传真变更时,应于变更之日起次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3、若乙方提供地址、传真不准确或其变更后未依约通知甲方,致使甲方无法发送传真或发送信件被退回的,则甲方发送通知之日仍视为送达乙方日期。
第十条 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中产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第十一条 其他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不论主合同或甲方因主合同与他人(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签订的其他反担保协议有效与否,本合同仍然有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
_______ 年 _____月 ____ 日 附件: ______年 ____ 月 ___ 日,抵押物清单。
担保合同的种类
债权担保
债权担保的内容即担保权与担保义务组成的权利义务关系。债权人的担保权因人的担保和物的担保的性质不同,也表现不同的属性。在人的担保即保证中,担保权是一种债权性的请求权,属债权范围;而在物的担保中,则是一种物权性的优先受偿权,故也称为担保物权,两者间的效力相差较大。与此相对应,担保义务人的义务在人的担保中,实为一种债务,而于物的担保中则是一种物权负担。
保证合同内容
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保证的方式; 保证担保的范围; 保证的期间; 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保证合同不完全具备前款规定内容的,可以补正。
抵押合同内容
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权属或者使用权权属; 抵押担保的范围;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抵押合同不完全具备前款规定内容的,可以补正。
质押合同内容
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质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 质押担保的范围;_质物移交的时间性; 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质押合同不完全具备前款规定内容的,可以补正
编号
贷款方:
借款方:
借款方为取得借款,贷款方为确保贷款安全,经借贷双方协商同意,特签订本财产抵押契约。双方在共同遵守国家法律和信贷政策的前提下,保证恪守下列条款:
第一条借款方自愿以本单位所拥有的财产作为贷款抵押物抵押给贷款方:包括固定资产元;可封存的流动资产元,有价证券元;其它元(详见抵押物清单),评估现值共计万元。抵押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贷款方根据抵押率不得超过现值的70%的规定,同意以借款方抵押物为条件,核定借款方最高贷款额度万元。在这个额度内,按照中国工商银行贷款办法和信贷政策,可以一次申请贷款,也可分次申请借款,在抵押期限内,贷款归还后可以申请贷款,但借款期不得超过抵押期。
第二条经贷款方同意,抵押清单所列由借款方保管(使用)的抵押财产。抵押期间借款方可继续使用、保管,并负责保养、维修,其费用开支由借款方负担。 在借款方保管(使用或封存)的抵押物,未经贷款方同意,借款方不得变卖、转移、租借或另行抵押。在抵押期间,属借款方保管使用的抵押物如有损坏、损失或变质,由借款方负责,并在十日内通知贷款方由借款方另行提供其他等值的财产作为抵押物,或由贷款方核减相应的贷款额。抵押清单所列的由贷款方保管的抵押物,自本契约签订之时,移交贷款方保管。
第三条借款方不能按期还清借款本息时,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物,收回贷款本息。如处理抵押物不足以收回贷款本息时,借款方应用其他资金归还。
第四条在抵押期间,如充当抵押物的有价证券到期兑现,由借贷双方共同负责办理并偿还贷款。
第五条在抵押期间,如发生抵押物价格下降时,贷款方相应调低放款额度。
第六条抵押物必须参加财产保险(有价证券等除外)。如遇保险公司不同意保险或续保,借款方应另找意外财产损失担保人。在抵押期间抵押物保险到期,借款方应负责续保,并将续保的保险单交贷款方保管,如发生灾害损失,借款方必须以保险理赔款归还贷款本息。
第七条抵押物的保险、鉴定、登记、运输、保管以及合同公证等费用开支由借款方负担。
第八条贷款方有权随时对借方保管和使用的抵押物进行监督检查,借款方须在工作上保证协助。
第九条抵押合同依法需变更或解除的,必须经借贷双方协商同意。协商未成之前,原抵押合同继续有效。
第十条借款方发生合并、分立时,由变更后的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履行合同的义务和享受应有的权利。
第十一条借贷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共同商定增加下列条款:
第十二条本契约自借贷双方签字并经公证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借款方按合同规定归还全部贷款本息(含提前还清贷款本息),抵押物返还借款方,本契约自动终止。
第十三条本契约一式三份,签约方和公证机关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与借款合同一起保存。
附件:1.抵押物清单张。
2.
3.
4.
借款方公章:贷款方公章:
法人代表章:法人代表章:
年月日年月日
附: 抵押物清单
抵押契约编号
甲方:_________(抵押人)
乙方:_________(抵押权人)
为保证乙方债权的实现,甲方自愿为_________(以下简称被担保人),其有效身份证件号或单位注册号(或编号)为_________,以自有财产向乙方领用贷记卡提供抵押担保。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约。
一、定义:本合约所称被担保人系指贷记卡商务卡持卡单位和个人卡持卡人。
二、担保范围:被担保人根据其与乙方所签订的编号为_________的《贷记卡领用合约》项下因贷记卡而发生的全部债务(包括信用额度内及超信用额度透支的本息、超限费、滞纳金、追索费用等)和乙方实现抵押权的费用。上述债务的担保以抵押权设立时确定的价值为限,甲方对被担保人债务的偿还顺序为先偿还已计息贷款,后偿还未计息贷款,还款的`顺序均为利息、费用(超限费、滞纳金等)、取现/转账和消费等贷款。
三、甲方提供的抵押物由本合约项下的抵押物清单载明,该清单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四、甲方陈述与保证:
(一)甲方确认已知悉并理解《贷记卡章程》、《贷记卡领用合约》和本合约文本,并在对被担保人的资信状况与用卡动机充分了解的情况下,自愿为其进行担保;
(二)甲方确认对抵押物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抵押行为真实、合法,并已履行必要的审批手续;
(三)如实说明抵押物的状况和存在的瑕疵;
(四)负责办理本合约项下有关的评估、公证、鉴定、登记等事宜,并承担全部费用。
五、甲方不得将已设立抵押的抵押物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
六、甲方将出租的财产抵押的,应当书面告知承租人,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七、甲方发生抵押物权属发生争议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住所(地址)等变更情形的,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甲方未履行该义务的,应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
八、甲方转让抵押物的,应取得乙方的同意,并另行提供经乙方认可的担保,否则,不得转让抵押物。转让抵押物的价值明显低于其价值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_________日内提供相应的担保;甲方不提供的,不得转让抵押物。
九、甲方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乙方依法有权要求甲方停止其行为。抵押物价值减少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等的担保。甲方对抵押物价值减少无过错的,乙方只能在甲方因损害而得到赔偿范围内要求提供担保。抵押物价值未减少的部分仍作为债权的担保。
十、甲方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当向乙方提前清偿所有的所担保的债权。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甲方所有,不足部分由甲方清偿。
十一、抵押权因抵押物灭失而消灭。因灭失所得的赔偿金,应当作为抵押财产。
十二、被担保人透支期限届满不履行债务的,乙方可以与甲方协商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乙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抵押物折价、拍卖或者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甲方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十三、甲方若需提前终止本合约,应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俟被担保人另行提供了经乙方认可的担保或被担保人销户后,本合约方可解除,但甲方对合约解除以前被担保人债务仍承担清偿责任。
十四、甲方的担保责任不因贷记卡章程所依附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修改、章程的修改、对被担保人收费项目或标准的变化、利率的调整、被担保人中途换领新卡、被担保人人数的增减、被担保人信用额度的调整等情形而改变。
十五、本合约不因乙方与被担保人所签订的《贷记卡领用合约》的无效而无效。
十六、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约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起诉讼的,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七、本合约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至持卡人销户之日终止。依法需要登记的,则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十八、甲乙双方可以就本合约未尽事宜另行约定补充条款作为本合约附件,与本合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九、甲方提供抵押的抵押物清单如下:
│抵押物│││││评估│所有权│使用权│
││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代表人(签字):
地址:_________地址:
邮编:_________邮编:
电话:_________电话: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
登记机关(盖章):
登记编号: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生产需要,向乙方申请贷款作为____资金。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特订立本合同:
1、贷款总金额:______元整。
2、贷款总期限:______。
3、贷款利率:本贷款利率及计息方法,按照中国__银行的规定执行。
(一)乙方的义务:
1、为甲方提供一条龙所需要的质押、抵押贷款额度质押权利凭证、抵(质)押物清单及权属证明文件、权属人及财产共有人同意质押、抵押的书面文件。
2、为甲方提供第三方形式的担保,提供信用卡等供信贷部门审查使用
3、乙方向借款方(银行)提交的一切资质证明、抵押权属文件、责任认定等都由乙方负提供并且承担应有的法律责任,甲方不存在承担后期可发生的任何法律责任。
(二)甲方的义务:甲方为保险受益人,保险单乙方负责保管,保险费由乙方承担。甲方不能以次通过非法手段占为己有,侵占乙方抵押财产。
2、乙方根据甲方透支借款款额大小具体收费详情为:甲方如接受以上收费请立即下载贷款抵押合同,个人有效身份证;贷款额发送到本公司电子邮箱,本公司即马上办理。当日即可放款到你指定的银行卡上!
抵押物名称:____。
1、乙方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支付贷款,给甲方造成经济上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违约责任。
2、乙方收到甲方申请的借款材料后,原则上应在一个工作日内可提交给银行;银行受理通过后即可将借支款一次性转到甲方开立的.帐户上
3、如甲方通过银行各方面认证收到银行的借支款,甲方需在24小时内付清乙方的办款服务费
本合同系经__市公证处公证并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甲、乙双方如任何一方不履行,对方当事人可根据《民诉法》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进行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自公证书签发之日起生效,公证费由乙方承担。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可选择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贷款人:---
借款人:---
抵押人:---
经贷款人、借款人和抵押人充分协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签订如下最高额抵押借款合同:
第一条 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如下内容的借款:
1、借款种类:
2、借款用途:
3、借款期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4、借款最高余额:人民币 元(大写 )。
5、利率为月息 ‰。
6、还款方式:按月偿还利息;单笔借款到期,清息还本。
第二条 借款人的义务:
1、向贷款人提供真实的借款申请资料;
2、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偿还借款本息;
3、按照合同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擅自改变借款用途;
4、接受贷款人对其借款使用情况的了解、调查和监督;
5、对外提供担保或者自身经营情况恶化时,必须及时通知贷款人;
6、身份证件、住所地、家庭关系等个人情况变更时,必须在变更前及时通知贷款人;
7、依法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三条 抵押人的义务:
1、向贷款人提供真实的抵押资料;
2、督促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偿还借款本息;
3、监督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
4、对外提供担保或者自身经营情况恶化时,必须及时通知贷款人;
5、身份证件、住所地、家庭关系等个人情况变更时,必须在变更前及时通知贷款人;
6、在抵押有效期内,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不得以转让、出租等形式处置抵押物;
7、抵押物发生毁损、灭失时,必须在事故发生3日内向贷款人报告,并提供其他相应价值的财产重新设定抵押;
8、抵押物发生毁损、灭失所得的赔偿,应当优先偿还借款本息;
9、依法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四条 贷款人的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2、对得知的借款人、抵押人家庭、债务、财产、经营等情况保密;
3、不得向借款人收取法律规定以外的费用;
4、依法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五条借款实行“一次核定、周转使用、随用随贷、余额控制”,在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间和最高余额内,不再逐笔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和签订借款合同,每笔借款的金额、期限等内容以借款借据为准。
借款申请书、借款借据及借款人按照贷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第六条 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实现债权的费用。
第七条 贷款人及借款人协商对合同条款履行进行变更的,除借款期间和最高余额外,不需征得抵押人同意,抵押人对变更后的合同继续承担抵押担保责任。
第八条 借款人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偿还借款的,应在借款到期前 天内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可以展期。
展期后,借款利率按照借款期限累计档次重新确定。
第九条 借款人的违约责任:
1、未按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本金又未获准展期的,从逾期之日按照本合同第一条利率加收50%计收利息;
2、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从挤占挪用之日起按照按照本合同第一条利率加收100%计收利息;
3、未按合同约定清偿借款利息的,贷款人对未支付的借款利息分别按照合同约定利率、逾期贷款利率及挤占挪用利率计收复利;
4、借款人未履行本合同第二条约定义务的,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借款、提前收回已经发放的借款、解除借款合同或依法采取其他信贷制裁措施;
5、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偿还借款本息的,贷款人可降低直至取消其信用等级;
6、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偿还借款本息的,贷款人有权在新闻媒体公布借款人未及时足额偿还借款本息的事实并督促其还款。
第十条 贷款人的违约责任:
1、贷款人未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向借款人提供借款时,按照日万分之 支付违约金;
2、贷款人违反规定向借款人收取费用的,借款人可向主管部门投诉。
第十一条贷款人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借款、提前收回已经发放的借款、解除借款合同或依法采取其他信贷制裁措施时,抵押人对上述措施所产生的法律责任承担抵押担保责任。
第十二条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偿还借款本息的,贷款人有权依法处置抵押物,从所得价款中优先受偿;受偿不足部分,贷款人继续向借款人追偿,抵押人对优先受偿不足部分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第十三条 贷款人收取借款,可直接从借款人或抵押人的帐户中直接扣收。
第十四条 抵押物的登记手续由抵押人或者抵押人委托借款人负责办理,贷款人不承担因此所支出的评估、登记等一切税费。
第十五条 本合同抵押条款独立于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抵押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贷款人与借款人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补充合同视为本合同的有机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均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第十七条 如因合同发生纠纷,由贷款人、借款人、抵押人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贷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八条 本合同书自各
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条 本合同一式 份,贷款人、借款人及抵押人各持一份。
第二十条 本合同签订及履行地点均在贷款人住所地。
特别说明:贷款人已充分提醒借款人及抵押人对合同全部条款进行仔细阅读,并对借款人及抵押人对合同条款及措词提出的疑问予以详细解答,借款人及抵押人已经认可贷款人的解答,贷款人、借款人及抵押人各方对本合同的条款及措词理解一致。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
为确保_____________号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自有财产作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抵押。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用作抵押的财产(详见抵押财产清单)。
第二条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共作价(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万元整,抵押率为_____________%,实际抵押额为_____________万元整。
第三条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在抵押期间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第四条抵押财产中的_____________必须由甲方办理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单交乙方保存。
第五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出售和馈赠抵押财产;甲方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转移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的`,应取得乙方书面同意。
第六条抵押财产意外毁坏的风险承担: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本合同项下有关公证、保险、鉴定、登记、运输、保管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本合同生效后,如需变更合同条款,应经抵押人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九条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项下义务。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抵押财产由乙方提前处分,以所获价款优先受偿。
第十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抵押财产。
1、主合同约定的偿债期限已到,债务未依约偿还或所延期限届满仍不能偿还;或、
2、债务人被宣告解散、破产;或
3、债务人死亡而无继承人履行合同。
处理抵押财产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债务和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债务还有余的,乙方应退还给甲方。
第十一条主合同债务人按期偿还债务的,抵押权终止。经抵押登记的财产,乙方应偕同甲方到登记机关办理核销登记。
第十二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因甲方保管不善,造成抵押财产毁损,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提供经乙方认可的抵押财产。
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规定,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乙方视情况要求甲方恢复原状,并可提前收回主合同项下的债权,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该债权总额_____________%的违约金。
3、甲方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产权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权权限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赔偿。
4、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二条规定,应向对方支付主合同项下被担保总额_____________%的违约金。
5、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抵押人同意,变更主合同条款或转让主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
第十四条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实施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五条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经登记后生效。
第十七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印章)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印章)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附:
抵押财产清单:______________
抵押人名称: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电话/传真:______________
抵押物名称:______________
规格: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_____
帐面原值:_________________
抵押现值:_________________
折扣率: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价值:_________________
存放地点:_________________
保险单:_________________
原值:_________________
净值:_________________
保险号码: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风险告知:我国的动产抵押制度并没有一般性限制条件,动产抵押的标的物范围很广,但《担保法》
第37条规定的不可抵押的财产就除外,包括:
①土地所有权;
②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担保法第三十四条第(五)项、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的除外;
③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④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⑤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⑥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经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条抵押财产
抵押人用作抵押的财产为_____________,并附上抵押财产清单(详见附件1);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共作价(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整,抵押率为百分之_____,实际抵押额为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二条财产保管
1.抵押财产中的________待双方清点后,由抵押人自行保管;抵押人应妥善保管抵押财产,在抵押期内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抵押权人的检查。
2.抵押财产中的_________由抵押人交抵押权人保管。并由抵押权人向抵押人一次性收取_________元整的保管费,抵押权人应妥善保管抵押财产,不准挪用抵押财产。
第三条财产保险
抵押人应按抵押权人要求,对抵押财产中的_________办理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单交抵押权人保存。投保期限应长于约定的还款期限。若主合同项下还款延期,抵押人须办理延长投保期的手续。保险财产如发生灾害损失,抵押权人有权从保险赔偿中优先收回抵贷款。
第四条权利限制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抵押人不得出售和馈赠抵押财产;抵押人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转移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的,应取得抵押权人书面同意。
第五条费用承担
本合同项下有关的保险、鉴定、登记、运输及保管等费用由抵押人承担。
第六条优先权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抵押人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项下义务。抵押人被宣布解散或破产,抵押权人有权提前处分其抵押财产。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处分抵押财产:
1.主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已到,抵押人未依约归还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归还借款本息。
2.处理抵押物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贷款本息和费用的,抵押权人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贷款本息还有余的,抵押权人应退还抵押人。
第七条抵押权撤销
抵押人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归还借款本息或者提前归还借款本息的,抵押权即自动撤销,抵押权人保管的抵押人财产和财产保险单应退还给抵押人。
第八条变更或解除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九条违约责任
1.按照本合同第2条第1项的约定,由抵押人保管的抵押财产,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抵押权人由权要求恢复财产原状,或提供经抵押权人认可的新的抵押财产,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项下贷款本息。
2.按照本合同第2条第2项的约定,由抵押权人保管的抵押财产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抵押人由权要求抵押权人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者要求抵押权人赔偿其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3.抵押人违反第五条约定,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其行为无效。抵押权人可视情况要求抵押人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提前款项本息,并可要求抵押人支付欠款总额5%的违约金。
4.抵押人因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权等情况而给抵押权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第十条争议解决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以协商解决。或向抵押权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其他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章确认,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之有效组成部分。
3.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一份。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附件1:抵押财产清单
抵押贷款指借款人在法律上把自己的财产所有权作为抵押而取得的银行贷款。它是银行的一种放款形式、抵押品通常包括有价证券、国债券、各种股票、房地产、以及货物的提单、栈单或其他各种证明物品所有权的单据。贷款到期,借款者必须如数归还,否则,作为一种补偿银行有权处理抵押品。
房屋抵押借款合同(1)
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 方):____________
甲方向乙方借款,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甲方以其所有的财产 (以下简称甲方抵押物),作为借款抵押物抵押给乙方,由乙方提供双方商定的借款额给甲方。就有关事项订立如下协议:
1、抵押物事项 :
1)、房屋所有权证:潭房权第 号房屋共有权证:潭房共第 号土地使用权证:潭第 号
2)、名称:
3)、座落:
4)、建筑面积: m2 ; 用地面积: m2
5)、抵押房地产价值:
2、抵押范围:
3、借款金额: 元人民币(¥ )。
4、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5、借款种类:
6、借款用途:
7、甲方以位于 自有财产做抵押,向乙方提供担保,并于本合同签订后,到建阳市房地产管理处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即办理房屋他项权利证)。乙方将在他项权利办妥后 天内将全部资金付给甲方。
8、借款利率:
9、还款方式:
10、抵押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履行完毕本合同止。
11、签订本合同后,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租、出售、 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甲方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等影响,如乙方发现甲方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将处置抵押物。
12、违约责任
1)、乙方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支付贷款,给甲方造成经济上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违约责任。
2)、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归还借款,乙方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用于抵偿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偿部分,乙方仍有权向甲方追偿。直至甲方 还清乙方全部贷款本息为止。
13、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1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执一份,房管处留存一份。
甲方:
乙 方:
签约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编号:_________年_________字第_________号
抵押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开户金融机构: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抵押权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开户金融机构: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为确保_________合同(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抵押。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自愿以抵押物清单(附件)所列的财产作为贷款抵押物抵押给乙方,担保甲方与乙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的借款合同,按期履行债务偿还借款。该贷款种类为_________,金额_________元,贷款利率为月利率_________‰(如遇国家利率调整或借款人未按时向贷款人付息时,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办理),用于_________。贷款期限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借款合同编号为_________。
第二条 甲方用作抵押的财产为(详见抵押财产清单及财产有效证书):
_________。
第三条 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第四条 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共作价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整,抵押率为_________,实际抵押额为_________元整。
第五条 抵押财产的保管方式和保管责任如下:
1.抵押财产中的_________待甲、乙双方封存后,由甲方自行保管;抵押财产中的_________由甲方自行保管,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财产,在抵押期内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2.抵押财产中的_________由甲方交乙方保管,并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收取_________元整的保管费。乙方应妥善保管抵押财产,不准挪用抵押财产。
第六条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对抵押财产中的_________办理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单交乙方保存。投保期限应长于主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若主合同项下借款延期,甲方须办理延长投保期的手续。保险财产如发生灾害损失,乙方有权从保险赔偿中优先收回抵押贷款。
第七条 甲方用作抵押的有价证券在抵押期内到期时的处理方式,甲、乙双方约定如下:
_________。
第八条 抵押期间,各种抵押物的孳息归财产所有人或经营管理权人所有。
第九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出售和馈赠抵押财产;甲方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转移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的,应取得乙方书面同意。
第十条 本合同项下有关的公证、保险、鉴定、登记、运输及保管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一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项下义务。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乙方有权提前处分其抵押财产。
第十二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抵押财产:
1.主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约归还借款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归还借款本息的;
2.借款人死亡而无继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的;
3.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产的。
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贷款本息和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贷款本息还有余的,乙方应退还给甲方。
第十三条 甲方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归还借款本息或者提前归还借款本息的,抵押权即自动撤销,乙方保管的甲方财产和财产保险单应退还给甲方。
第十四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1.按照本合同第五条第1项的约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财产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恢复财产原状,或提供经乙方认可的新的抵押财产,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项下贷款本息。
2.按照本合同第五条第2项的约定,由乙方保管的抵押财产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者要求乙方赔偿其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3.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的约定的,乙方可以停止发放主合同项下贷款,或视情况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本息。
4.甲方违反第七条约定,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其行为无效。乙方可视情况要求甲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贷款总额_________的违约金。
5.甲方因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6.甲、乙任何一方违反第十四条约定,应向对方支付主合同项下贷款总额_________的违约金。
7.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抵押人同意,变更主合同条款或转让主合同项下义务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退回由乙方保管的抵押物。
8.本条所列违约金的支付方式,甲、乙双方商定如下:
_________。
第十六条 声明及保证
甲方: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
1.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七条 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八条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十九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二十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一条 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二十二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三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附件
抵押财产清单及财产有效证书一式_________份(附件略)。
出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 债权人:
法定代表人: 职务:住所:
电话:传真: 邮编:
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被保证人)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受益人)签定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主合同),约定由质权人为其提供保证期限为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保证金额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写)的保证担保。为了确保主合同项下被保证人义务得到切实履行,出质人愿意向债权人提供质押反担保。为明确当事人权利、义务,依据我国《合同法》、《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当事人经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出押人陈述与保证
1.1出质人是本合同项下出质股份完全的、有效的、合法的所有者;本合同项下的出质股份不存在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方面的争议;
1.2完全了解被保证人的权利义务,为其提供质押反担保完全出于自愿,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
1.3本合同项下股份依法可以设定质押,设立本合同的质押不会受到任何限制。
第二条 质押担保范围
2.1出质人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全部借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质权的费用。
2.2当被保证人不履行其债务时,无论质权人对《委托保证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它担保,质权人有权直接要求各出质人在其担保范围内对全部债权承担担保责任。
第三条 质押股份
3.1本合同项下用于质押的股份详见《股份质押清单》。
3.2本合同签订时当事人对出质权利约定的价值,不作为质权人处分该权利时的估价依据,不对质权人行使质权构成任何限制。
第四条 质押股份的记载
4.1出质人应在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将本合同的股份出质事项记载于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被持股人)的股东名册。
第五条 股份质押的股东会决议
5.1出质人应在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就本合同的股份出质事项作出被持股人的股东会决议。
第六条 质权的实现
6.1质权人代被保证人代偿债务后,质权人有权与出质人协商,将出质股份折价由质权人所有以抵偿主合同借款人所欠债务,也有权对出质股份采取拍卖、变卖等方式处分,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6.2质权人依6.1条处分出质股份时,各出质人应予配合,并到有关部门办理出质股份的过户登记手续。
第七条 转让禁止
7.1在被保证人偿还主合同及《委托保证合同》项下全部债务之前,各出质人不得馈赠、转让、质押或以任何其他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出质股份。
第八条 出质人的权利和义务
8.1承担本合同项下质权人实现质权的全部费用。
8.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各出质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出质股份馈赠、转让或以任何其他方式处分。
8.3在出质股份受到或可能受到来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时,各出质人有义务
通知并协助质权人免受侵害。
8.4当被持股人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各出质人应当提前30个工作日书面通知质权人:
8.4.1实行承包、租赁、股份制改造、联营、合并、兼并、分立、与外商合资合作等;
8.4.2经营范围和注册资本变更、股权变动;
8.4.3涉及重大经济纠纷;
8.4.4出质股份发生权属争议;
8.4.5破产、歇业、解散、被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
8.4.6住所、电话、法定代表人等发生变更。
8.5被保证人偿清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后,出质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
第九条 质权人的权利和义务
9.1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质权人可以提前处分出质股份,并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9.1.1依据主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解除主合同而发生质权人代偿或造成质权人经济损失。
9.1.2主合同履行期间被保证人被宣告破产、被解散、擅自变更企业体制致使贷款债权落空、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等对其偿债能力有重大影响的情况。
9.2有权要求各出质人协助,避免质权受到来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0.1出质人在本合同第一条中作虚假陈述与声明,给质权人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10.2本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应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没有履行或没有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他方造成的损失;
10.3如因出质人过错造成本合同无效,该出质人应在质押担保范围内赔偿质权人的全部损失。
第十一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
11.1本合同经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自然人出质人签字生效)。
11.2本合同有效期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至主合同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全部清偿之日终止。
11.3《保证合同》、《委托保证合同》无效,本合同仍有效,全部出质人仍应按本合同承担担保责任。
11.4本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如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应经当事人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书面协议达成之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
12.1当事人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质权人所在地人民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三条 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13.1出质人承诺妥善经营管理被持股人的一切业务;
13.2出质人承诺在被保证人偿清《委托保证合同》项下全部债务之前,被持股人不得进行股利或红利的分派;不得将其股份出售、转移、质押,也不得与第三方从事任何对被持股人的营运或财务状况有损害的行为。
13.3质押期间质押股份发生权属争议的,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13.4质押期间质押股份灭失或被有关机关宣告为无效的,出质人须另行向质权人提供反担保物。
第十四条 附件
14.1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2本合同的附件包括:
附件一:《股份质押清单》
第十五条 附则
15.1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页不含正文,仅限盖章使用
出质人〔1〕(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
出质人〔2〕(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
质权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
附件:
股份质押清单
出质人: 质权人:
抵押人(甲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代表人:
抵押权人(乙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代表人:
甲乙双方为携手合作,促进发展,满足利益,明确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之相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结合双方实际,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条 甲方用作抵押的财产为抵押财产清单(详见及财产有效证书);
第二条 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共作价(大写) 元整,抵押率为百分之 ,实际抵押额为 元整。
第三条 抵押财产的保管方式和保管责任如下:
一、抵押财产中的代甲乙双方封存后,由甲方自行保管;抵押财产中的由甲方自行保管,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财产,在抵押期内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二、抵押财产中的 由甲方交乙方保管。并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收取 元整的保管费,乙方应妥善保管抵押财产,不准挪用抵押财产。
第四条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对抵押财产中的办理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单交乙方保存。投保期限应长于主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若主合同项下借款延期,甲方须办理延长投保期的手续。保险财产如发生灾害损失,乙方有权从保险赔偿中优先收回抵贷款。
第五条 甲方用作抵押的有价证券在抵押期内到期时的处理方式,甲、乙双方约定如下:
第六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出售和馈赠抵押财产;甲方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转移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的,应取得乙方书面同意。
第七条 本合同项下有关的公证、保险、鉴定、登记、运输及保管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本合同生效后,如需延长主合同项下借款期限,或者变更合同其它条款,应经抵押人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九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项下义务。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乙方有权提前处分其抵押财产。
第十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处分抵押财产:
一、主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约归还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归还借款本息。
二、借款人死亡而无继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的。
三、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产。
处理抵押物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贷款本息和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贷款本息还有余的,乙方应退还甲方。
第十一条抵押权的撤销:主合同借款人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归还借款本息或者提前归还借款本息的,抵押权即自动撤销,乙方保管的甲方财产和财产保险单应退还给甲方。
第十二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一、按照本合同第三条第一项的约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财产,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乙方由权要求恢复财产原状,或提供经乙方认可的新的抵押财产,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项下贷款本息。
二、按照本合同第三条第二项的约定,由乙方保管的抵押财产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甲方由权要求乙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者要求乙方赔偿其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三、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的约定;乙方可以停止发放主合同项下贷款或视情况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本息。
四、甲方违反第五条约定,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其行为无效。乙方可视情况要求甲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贷款本息总额万分之的违约金。
五、甲方因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六、甲、乙任何乙方违反第十二条约定,应向对方支付主合同项下贷款总额万分之 的违约金。
七、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抵押人同意,变更主合同条款或转让主合同项下义务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退回由乙方保管的抵押物。
八、本条所列违约金的支付方式,甲、乙双方商定如下:第十四条 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第十五条争议的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可以向 人民法院起诉(或:向苏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六条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至主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全部还清时自动失效。
第十七条 本合同意识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附:抵押财产清单及财产有效证书一式 份。
甲方:
代表人:签字
乙方:
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借款人(质押人,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址): 联系电话: 出借人 (抵押权人,以下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址):联系电话:
甲方因资金周转困难,自愿将其具有所有权并有权处置的机动车做质押,向乙方申请借款;为了维护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依照我国的有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第一条 乙方借给甲方人民币 元整(小写¥: 元)。利息为: 。借款期限(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天。
第二条 甲方自愿将汽车一台质押给乙方。车辆牌号为: ,型号: ,机动车驾驶证号码: ,发动机号: ,车架号: ,双方评估价值 万元整。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了解甲方的生产经营及借款的使用情况,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所 需的证(照)件及相关资料。
2、甲方出现足以影响乙方权益的行为或情形,乙方有权停止发放借款或提前收回借款。
3、借款期限届满后,甲方应全额偿还借款,并应在5日内赎当,逾期5日不偿还的,乙方有权按有关规定委托拍卖行进行公开拍卖或由乙方自行出售。
第四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致_________分行:
根据你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与我公司签订的贷款合同规定,由我公司以自有财产作抵押,你行同意向我公司发放总金额为_________的贷款,贷款年利率为_________,贷款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为此,特设定本抵押书。本抵押书为无条件和不可撤销的,为上述贷款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一、抵押物(附详细抵押物清单及抵押人所有权证明)
1、抵押物名称:_________
2、规格:_________
3、数量:_________
4、帐面价格:_________
5、存放地点:_________
6、保险险种及金额:_________
二、抵押人即借款人声明与保证
1、本抵押书第一款所列用作贷款抵押物系抵押人合法拥有和实际存在的。
2、所提供的抵押物没有向任何第三方抵押或转让过,今后在本抵押书有效期内,也不会向任何第三方抵押或转让。在本抵押书有效期内,抵押人保证抵押物的安全、完整无缺,并同意随时接受你行的监督检查。抵押物如有短缺,抵押人将立即负责补足。
3、上述第一款所列抵押品已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向_________保险公司_________分公司投保,并办妥以你行为第一受益人的`权益转让手续。
三、抵押物的处理
在发生下列事件一项或数项时,你行有权依照规定程序及方式处理抵押物,以所得款优先偿还你行在本抵押项下的贷款本息及费用。
1、抵押人在本抵押书中所作的声明和保证不真实或不履行。
2、抵押人不能按本抵押项下的贷款合同规定,如期偿还贷款本金、利息及费用。
3、抵押人有其他违反本抵押项下贷款合同规定或本抵押书规定事项。
对你行根据本抵押书及本抵押项下贷款合同规定处理抵押物,以清偿贷款本金、利息及费用,抵押人无条件放弃抗辩权。
四、有效期
1、本抵押书自抵押人有效签章后生效。
2、本抵押书将持续有效,直至本抵押项下贷款本息及费用全部清偿后自动失效。
抵押人(即借款人)(公章):_________
授权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合同号:_________(_________)抵借字第_________号
贷款人(抵押权人)_________银行
借款人: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
经贷款人、借款人、抵押人协商一致、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借款金额、种类与用途: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贷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借款种类为_________,借款用途为_________.
第二条借款期限:本合同借款期限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实际放款日期与上述约定不一致的,以借款借据为准。
第三条借款利率:本合同借款利率为月利率_________。若遇中国人民银行基准贷款利率调整,借款期限在一年(含)以下的,本合同所约定利率不变;借款期限超过一年的,则利率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利率政策调整而作相应的调整,且贷款人不再另行通知借款人和抵押人。
第四条还款方式:本合同约定还款方式为按_________(月、季或年)付息,每_________(月、季末月或年末月)的20日为结息日,次日为付息日,逾期付息视为违约。本金到还款期限届满时一次性归还,利随本清。但如借款借据特别约定了当笔货款还款方式的,则当笔贷款的还款方式依此约定。
第五条 抵押人自愿以有完全处分权的财产(见附件1《抵押物清单》)作为抵押物,为本合同贷款人的债权提供抵押担保。同时特别约定如下:
(一)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本金、利息(包括罚息、复息等)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律师代理费、催讨差旅费和其他合理费用。
(二)抵押效力及于抵押物之从物、从权利、孳息及赔偿金、保险金等物上权利。如抵押权人要求抵押人办理抵押物保险,则抵押人须为抵押物办理足额的保险。在抵押关系存续期间,贷款人为该保险的第一受益人。抵押人应将抵押物权利凭证及保险单等交由贷款人保存;抵押人授权贷款人代为抵押人办理全部保险理赔手续,并确认如贷款人出示本合同条款于保险公司或第三人即足见贷款人有特别代理权;若抵押物发生保险责任内的损失时,抵押人应将所得保险理赔款提前偿还相应贷款本息或交由贷款人进行提存。若抵押物发生毁损,抵押效力及于抵押物残值或修复后之抵押物全部价值。抵押物价值价减少时,借款人应在三十日内向贷款人提供与减少价值相当的抵押物或其他有效担保。
(三)贷款人依法转让债权,抵押人仍应以抵押物承担抵押担保责任。
(四)抵押登记手续由抵押人负责办理,贷款人应密切配合抵押人办理抵押登记手续。银行抵押借款合同范文节选!
(五)本合同主合同若无效,但抵押条款仍有效,且抵押人同意对贷款人在主合同无效情况下的一切债权(权利)仍按本合同有关抵押条款的约定承担担保责任。
(六)本合同贷款人债权如另设有人的担保或物的担保,则抵押人仍以全部抵押物价值作为贷款人债权的担保。
(七)如抵押物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或采取其他保全措施的,抵押人必须及时告知抵押权人。如抵押人不及时告知而使抵押权人遭受损失的,抵押人应负全部赔偿责任。
第六条贷款展期:借款人若需延长借款期限,应在借款到期日前以书面方式向贷款人提出申请。经贷款人和抵押人同意后,由贷款人,借款人和抵押人另行签订展期还款协议。抵押人承诺对展期后的贷款继续以本合同所涉抵押物承担抵押担保责任,并由借款人、抵押人根据展期还款协议办理抵押物抵押登记相应手续,贷款人予以配合。贷款展期后,其利率按累计期限的现行利率档次确定。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借款人违约及其违约责任:
1、不按期归还贷款本金(含展期),从逾期之日起按约定利率加收_________℅的罚息利率计收罚息。
2、不按期偿付贷款利息,按罚息利率计收复息。
3、不按合同约定使用贷款,对挤占挪用的贷款在挪用期间按约定利率加收_________℅的罚息利率计收罚息。4、借款人提前归还贷款,须经贷款人同意;贷款人对提前归还的贷款有权按本合同约定期限、利率向借款人收取利息,但如征得贷款人同意,可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和实际天数计收利息。
5、借款人发生如下情形之一的,贷款人有权停止本合同尚未发放的贷款、提前收回未到期贷款和提前处置抵押物清偿贷款:
(1)不按期偿还贷款本金或不按期支付利息或不按借款借据特别约定的还款方式归还贷款本息的;
(2)不按约定的贷款用途使用贷款的;
(3)不接受或不配合贷款人对其贷款使用情况的查询或监管的;
(4)未按期归还贷款人其他贷款或未按期清偿其他任何金融机构或第三人到期债务的;
(5)借款人、借款人之法定代表人、股东、高级管理人员等参与重大、吸毒等违纪违法行为的;
(6)财产遭受哄抢等事件的;
(7)卷入重大不利诉讼的;
(8)被行政机关处以重大行政处罚的;
(9)因经营不善而停产歇业的;
(10)隐瞒企业财务状况、经营状况或抽选资金(本)的;
(11)未征得贷款人书面同意而实行承包、租赁、合资、兼并、分立、转赠、股份制改造或减少注册资本等的;
(12)变更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股东、住所地或经营范围等工商登记事项,未在变更一个月前书面告知贷款人的;
(13)发生偷(逃)税、被责令停业整顿或被吊销(撤销)营业执照的;
(14)发生其他严重影响偿还贷款能力或失去信用情形的。
(二)贷款人违约及其违约责任
贷款人未依约向贷款人提供贷款的,应向借款人承担下列责任:
1、按违约金额、逾期罚息利率和违约天数向借款人支付违约金;
2、向借款人赔偿超过违约金部分的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不在赔偿范围)
第八条合同的成立、生效与解除:本合同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自抵押登记办妥之日起生效;若在本合同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抵押人未办妥抵押登记手续的,贷款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九条 合同的履行
(一)借款人应在本行(社)开设账户,贷款人将贷款划入该账户时即视为履行了发放贷款之义务。
(二)贷款人收回到期贷款本息或依约提前收回贷款本息,可直接从借款人账户中扣划。
第十条借款人、抵押人同意贷款人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和其他金融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在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息基础数据库及有关信息系统上录入(查询、披露)借款人、抵押人的有关信息。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_________
_________.
第十二条 本合同发生纠纷,由贷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三条 附则
(一)借款借据和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本合同所发生的抵押登记费、保险费、鉴定费、评估费和公证费等,均由借款人或抵押人承担。
(三)贷款人已提请借款人、抵押人对本合同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对本合同字体加粗部分向借款人、抵押人作了特别提示和充分的说明;本合同主要条款在订立前均进行了充分磋商。
(四)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贷款人持二份,借款人和抵押人各执一份,效力同等。银行抵押借款合同范文节选!
贷款人(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年__月__日
借款人(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年__月__日
抵押人(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年__月__日
(甲方):
代表人:
抵押权人(乙方):
代表人:为确保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____________(以下称本合同)的履行,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房产作抵押。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经实地勘验,在充分了解其权属状况及使用与管理现状的基础上,同意接受甲方的房产抵押。
甲方将房屋抵押给乙方时,该房屋所占用范围的土地使用权一并抵押给乙方。
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同意就下列房产抵押事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用作抵押的房产坐落于________区________街(路、小区)_____号_____栋_____单元_____层_____户号,其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m2,产权证号: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权证号: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根据本合同,甲乙双方确认:债务人为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期限为______,自______年____月_____至_____年____月____止。
第三条利息(年息)______,甲方应于每月______日给付乙方,不得拖欠。
第四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出售和馈赠抵押房产;甲方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转移本合同项下抵押房产的,应取得乙方书面同意。
第五条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如需延长本合同项下借款期限,或者变更合同其它条款,应经乙方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六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处分抵押财产:
1、本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已到,债务人未依约归还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归还借款本息。
2、债务人死亡而无继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的。
3、债务人被宣告解散、破产。
第七条抵押权的撤销:本合同债务人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归还借款本息或者提前归还借款本息的,乙方应协助甲方办理注销抵押登记。
第八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九条违约责任
1、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财产,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乙方有权要求恢复财产原状,或提供经乙方认可的新的抵押财产,或提前收回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
2、甲方违反第四条约定,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其行为无效。乙方可视情况要求甲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提前收回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贷款本息总额万分之_______的违约金。
3、甲方因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4、甲、乙任何一方违反第八条约定,应向对方支付主合同项下贷款总额万分之_______的违约金。
5、本条所列违约金的支付方式,甲、乙双方商定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
身份证:
乙方:
身份证:
甲方现将牌照为:
车辆抵押给乙方,具体协议如下:
一、车辆品牌:
型号:
车架号:
发动机号:
颜色:
抵押价格为_____元。
二、抵押期限为_____月(天),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如到期不还款,乙方有权处理该抵押车辆的所有权。
三、甲方保证是上述车辆的原车主,享有该车辆的使用权和所有权,有权处理该车辆的使用权。
四、抵押车辆时甲方向乙方交付相关的权属,权利证书以及相关手续。
五、甲方保证该车辆以后不会变质为盗抢、诈骗、租赁、逃逸车辆,如发生的与保证的不符,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纠纷由甲方承担。
六、甲方保证该车辆是车辆所有人抵押的,如不是车辆所有人抵押的,所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纠纷由甲方承担。
七、该车辆抵押前,应当面把车内的贵重物品取走,如在抵押期间甲方车内的遗留物品丢失由甲方负责承担。
八、本合同期满,甲方尚不能还清欠款者,24小时后,乙方将享有该抵押车的转让、出售、再次转押以及其他方式的处理权和车辆使用权。
九、甲方保证该车辆不是租赁、盗抢车辆,是属于合法手续车辆,如出现一切经济纠纷和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签字后立即生效。
甲方:
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为取得借款,贷款方为确保贷款安全,经借贷双方协商同意,特签订本财产抵押契约。双方在共同遵守国家法律和信贷政策的前提下,保证恪守下列条款:
第一条借款方自愿以本单位所拥有的财产作为贷款抵押物抵押给贷款方:包括固定资产________元;可封存的流动资产_____元,有价证券_____元;其它_____元(详见抵押物清单),评估现值共计_____万元。抵押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即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贷款方根据抵押率不得超过现值的70%的规定,同意以借款方抵押物为条件,核定借款方最高贷款额度_____万元。在这个额度内,按照中国工商银行贷款办法和信贷政策,可以一次申请贷款,也可分次申请借款,在抵押期限内,贷款归还后可以申请贷款,但借款期不得超过抵押期。
第二条 经贷款方同意,抵押清单所列由借款方保管(使用)的抵押财产。抵押期间借款方可继续使用、保管,并负责保养、维修,其费用开支由借款方负担。在借款方保管(使用或封存)的抵押物,未经贷款方同意,借款方不得变卖、转移、租借或另行抵押。在抵押期间,属借款方保管使用的抵押物如有损坏、损失或变质,由借款方负责,并在十日内通知贷款方由借款方另行提供其他等值的财产作为抵押物,或由贷款方核减相应的贷款额。抵押清单所列的由贷款方保管的抵押物,自本契约签订之时,移交贷款方保管。
第三条 借款方不能按期还清借款本息时,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物,收回贷款本息。如处理抵押物不足以收回贷款本息时,借款方应用其他资金归还。
第四条 在抵押期间,如充当抵押物的`有价证券到期兑现,由借贷双方共同负责办理并偿还贷款。
第五条 在抵押期间,如发生抵押物价格下降时,贷款方相应调低放款额度。
第六条抵押物必须参加财产保险(有价证券等除外)。如遇保险公司不同意保险或续保,借款方应另找意外财产损失担保人。在抵押期间抵押物保险到期,借款方应负责续保,并将续保的保险单交贷款方保管,如发生灾害损失,借款方必须以保险理赔款归还贷款本息。
第七条 抵押物的保险、鉴定、登记、运输、保管以及合同公证等费用开支由借款方负担。
第八条 贷款方有权随时对借方保管和使用的抵押物进行监督检查,借款方须在工作上保证协助。
第九条 抵押合同依法需变更或解除的,必须经借贷双方协商同意。协商未成之前,原抵押合同继续有效。
第十条 借款方发生合并、分立时,由变更后的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履行合同的义务和享受应有的权利。
第十一条 借贷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共同商定增加下列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本契约自借贷双方签字并经公证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借款方按合同规定归还全部贷款本息(含提前还清贷款本息),抵押物返还借款方,本契约自动终止。
第十三条 本契约一式三份,签约方和公证机关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与借款合同一起保存。
致 分行:
根据行于 年 月 日与我公司签订的贷款合同规定,由我公司以自有财产作抵押,行同意向我公司发放总金额为 的贷款,贷款年利率为 ,贷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为此,特设定本抵押书。本抵押书为无条件和不可撤销的,为上述贷款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一、抵押物(附详细抵押物清单及抵押人所有权证明)
1.抵押物名称:
2.规格:
3.数量:
4.帐面价格:
5.存放地点:
6.保险险种及金额:
二、抵押人即借款人声明与保证
1.本抵押书第一款所列用作贷款抵押物系抵押人合法拥有和实际存在的。
2.所提供的抵押物没有向任何第三方抵押或转让过,今后在本抵押书有效期内,也不会向任何第三方抵押或转让。在本抵押书有效期内,抵押人保证抵押物的安全、完整无缺,并同意随时接受行的监督检查。抵押物如有短缺,抵押人将立即负责补足。
3.上述第一款所列抵押品已于 年 月 日向 保险公司 分公司投保,并办妥以行为第一受益人的权益转让手续。
三、抵押物的处理
在发生下列事件一项或数项时,行有权依照规定程序及方式处理抵押物,以所得款优先偿还行在本抵押项下的贷款本息及费用。
1.抵押人在本抵押书中所作的声明和保证不真实或不履行。
2.抵押人不能按本抵押项下的贷款合同规定,如期偿还贷款本金、利息及费 用。
3.抵押人有其他违反本抵押项下贷款合同规定或本抵押书规定事项。
对行根据本抵押书及本抵押项下贷款合同规定处理抵押物,以清偿贷款本金、 利息及费用,抵押人无条件放弃抗辩权。
四、有效期
1.本抵押书自抵押人有效签章后生效。
2.本抵押书将持续有效,直至本抵押项下贷款本息及费用全部清偿后自动失效。
抵押人(即借款人)公章
授权人:
法定地址:
年 月 日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金融机构: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合同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合同地点: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_________合同(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自有财产作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抵押。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用作抵押的财产为(详见抵押财产清单):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共作价(大写)________万元整,抵押率为______%。实际抵押额为______万元整。
第三条抵押财产的保管方式和保管责任如下:
1、抵押财产中的待甲、乙双方封存后,由甲方自行保管。抵押财产中的由甲方自行保管。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财产,在抵押期内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2、抵押财产中的由甲方交乙方保管,并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收取抵押价额%的保管费。乙方应妥善保管抵押财产,不准挪用抵押财产。
第四条抵押财产中的必须由甲方办理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单交乙方保存。
第五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出售和馈赠抵押财产;甲方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转移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的,应取得乙方书面同意。
第六条抵押财产意外毁损的风险承担:
第七条本合同项下有关的公证、保险、鉴定、登记、运输及保管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本合同生效后,如需变更主合同条款,应经抵押人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九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项下义务。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抵押财产不列入破产清算范围,乙方并有权提前处分其抵押财产。
第十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抵押财产:
1、主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约偿还借款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偿还借款本息;
2、借款人死亡而无继承人履行合同;
3、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产;
处理抵押财产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贷款本息和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贷款本息还有余的,乙方应退还给甲方。
第十一条抵押权的撤销:主合同借款人按期偿还借款本息的,抵押权即自动撤销,由乙方保管的甲方财产和财产保险单应退还给甲方。
第十二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按照本合同第三条第1项的约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财产,因甲方保管不善,造成毁损,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提供经乙方认可的抵押财产。
2、按照本合同第三条第2项的约定,由乙方保管的`抵押财产因乙方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甲方有权用主合同中尚未偿还的借款与被毁损的抵押财产相抵销,并可追索剩余价款。或者要求乙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者要求乙方赔偿其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3、甲方违反第五条约定,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其行为无效。乙方可视情况要求甲方恢复原状,提前收回主合同项下贷款,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贷款总额%的违约金。
4、甲方因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5、甲、乙任何一方违反第十二条约定,应向对方支付主合同项下贷款总额%的违约金,并应赔偿对方因此而遭受的经济损失。
6、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抵押人同意,变更主合同条款或转让主合同项下权利义务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退回由乙方保管的抵押物。
第十四条争议的解决方式: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第十七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附:抵押财产清单一式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或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或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财产抵押书
致 分行:
一、抵押物(附详细抵押物清单及抵押人所有权证明)
1.抵押物名称:
2.规格:
3.数量:
4.帐面价格:
5.存放地点:
6._____险种及金额:
二、抵押人即借款人声明与保证
1.本抵押书第一款所列用作贷款抵押物系抵押人合法拥有和实际存在的。
2.所提供的抵押物没有向任何第三方抵押或转让过,今后在本抵押书有效期内,也不会向任何第三方抵押或转让。在本抵押书有效期内,抵押人保证抵押物的安全、完整无缺,并同意随时接受你行的监督检查。抵押物如有短缺,抵押人将立即负责补足。
三、抵押物的处理
在发生下列事件一项或数项时,你行有权依照规定程序及方式处理抵押物,以所得款优先偿还你行在本抵押项下的贷款本息及费用。
1.抵押人在本抵押书中所作的声明和保证不真实或不履行。
2.抵押人不能按本抵押项下的贷款合同规定,如期偿还贷款本金、利息及费用。
3.抵押人有其他违反本抵押项下贷款合同规定或本抵押书规定事项。
对你行根据本抵押书及本抵押项下贷款合同规定处理抵押物,以清偿贷款本金、利息及费用,抵押人无条件放弃抗辩权。
四、有效期
1.本抵押书自抵押人有效签章后生效。
2.本抵押书将持续有效,直至本抵押项下贷款本息及费用全部清偿后自动失效。
抵押人(即借款人)公章
授权人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 年 月 日
抵 押 人(以下简称甲方)
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有关规定本着自愿、互利、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土地使用权抵押事项进行充分协商特订立以下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为清尝债务以合法拥有的座落在 镇(乡) 路(村) 巷(组) 号土地使用权作抵押向乙方提供经济担保。其四至为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案;抵押土地面积 平方米现用途为 用地。地上建筑物 幢 平方米;地上附着物 平方米。
二、担保范围
1、抵押借款的贷款本息。
2、处分抵押物所需费用。
3、甲、乙双方应缴纳的税费。
4、其它
三、抵押期限及抵押额
甲方以上述土地使用权抵押于乙方期限 年(月)时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抵押地块经评估 年 月 日土地使用权抵押出让总价为人民币 万元大写 千 百 十 万 千 百 十 元 角 分。乙方同意以土地使用权总地价的 %折合人民币万元大写 千 百 十 万 千 百 十 元 角 分为最高额贷款付给甲方。
四、民事责任
1、甲方对产权的责任抵押期间甲方应维护抵押地块土地使用现状的完好。乙方有权按抵押合同约定检查由甲方占管的抵押物使用状况。
2、甲方占管期间未征得乙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将抵押的土地出租、变卖、赠与、调换不得任意改变其用途和再次抵押。
五、违约责任及争议处理办法。
六、抵押物的处分
本宗地土地使用权原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抵押期满抵押人不能履行债务抵押权人占有或处分土地使用权时处分土地使用权所得价款双方一致同意首先向政府交纳抵押人与国土资源局签订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所规定应交的出让金处分抵押物的费用。
七、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抵押合同如发生变更甲、乙双方应在变更之日起向--市国土资源局申请办理抵押变更登记。
2、抵押关系终止甲、乙双方应在终止之日起二十日(港、澳、台地区或境外当事人在三个月)内向--市国土资源局申请注销抵押登记。
八、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双方议定补充如下———————————————————————————————————————————————————。
九、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并经 国土资源局办理登记后生效。
十、本合同及补充协议、附件一式一份甲、乙双方、登记机关有关部门各执一份。合同及补充协议、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抵押人(签章) : 抵押权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 法定代表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 委托代理人(签章)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甲方(出借人、抵押权人) :
身份证号码:
乙方(借款人) :
身份证号码:
丙方(抵押人) :
身份证号码:
本合同各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经充分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借款条款
第一条 借款金额:据乙方申请,甲方同意借款给乙方 。
第二条 借款用途:本借款只能用于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借款挪作他用。
第三条 借款利率:
第四条 借款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如实际放款日与该日期不符,以实际放款日期为准。乙方收到借款后应当出具借据,乙方所出具的借据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条 借款的偿还:利息按月结清,月初支付当月利息。本金在借款到期日结清,同时甲方应当归还乙方先前所出具的借据。如推迟归还借款,乙方应当按日支付滞纳金。
第六条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事项的,甲方有权在以下任何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宣布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清偿部分或全部借款本息,而无须为正当行使上述权利所引起的任何损失负责。
(一)乙方违反本合同借款条款中的任何条款;
(二)根据担保条款的约定,因抵押人、抵押物发生变故或抵押人违反担保条款的约定,致使抵押人需提前履行义务或甲方提前处分抵押物的;
(三)乙方发生其他可能影响归还甲方借款本息的行为。
第七条 本合同的相关费用(包括抵押登记、公证等)均由乙方负责。
抵押条款
第八条 抵押物为 ,现抵押人同意以该资产的剩余价值作为抵押,为本《借款合同》下的借款做担保。
第九条 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滞纳金及实现债权的其它所有费用,同时也包括因借款人违约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条 抵押期限自抵押登记之日起至主债务履行完毕止。
第十一条 抵押期间,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出租、变卖、赠与抵押物,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抵押物。
第十二条抵押权人可以单方凭经过公证的本《抵押借款合同》到登记部门办理二次抵押登记手续并领取《它项权利证书》。如登记部门一定要抵押人到场,则抵押人应当配合。抵押物的《他项权利证书》或抵押登记证明交由抵押权人保管。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中“借款条款”如因某种原因导致其部分或全部无效,不影响“抵押条款”的效力,抵押人仍应按照约定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 借款人如不能按时还款,自逾期 天后,抵押权人则可以变卖抵押物以挽回损失。
其他条款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甲方、乙方、丙方签章之后生效,本合同中的抵押条款在办妥抵押登记之后生效。
第十五条 如借款人违反本合同,借款人愿意接受法院的强制执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贷款人
借款人
抵押人
经贷款人、借款人和抵押人充分协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签订如下最高额抵押借款合同:
第一条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如下内容的借款:
1、借款种类:
2、借款用途:
3、借款期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4、借款最高余额:人民币元(大写)。
5、利率为月息‰。
6、还款方式:按月偿还利息;单笔借款到期,清息还本。
第二条借款人的义务:
1、向贷款人提供真实的借款申请资料;
2、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偿还借款本息;
3、按照合同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擅自改变借款用途;
4、接受贷款人对其借款使用情况的了解、调查和监督;
5、对外提供担保或者自身经营情况恶化时,必须及时通知贷款人;
6、身份证件、住所地、家庭关系等个人情况变更时,必须在变更前及时通知贷款人;
7、依法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三条抵押人的义务:
1、向贷款人提供真实的抵押资料;
2、督促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偿还借款本息;
3、监督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
4、对外提供担保或者自身经营情况恶化时,必须及时通知贷款人;
5、身份证件、住所地、家庭关系等个人情况变更时,必须在变更前及时通知贷款人;
6、在抵押有效期内,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不得以转让、出租等形式处置抵押物;
7、抵押物发生毁损、灭失时,必须在事故发生3日内向贷款人报告,并提供其他相应价值的财产重新设定抵押;
8、抵押物发生毁损、灭失所得的赔偿,应当优先偿还借款本息;
9、依法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四条贷款人的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2、对得知的借款人、抵押人家庭、债务、财产、经营等情况保密;
3、不得向借款人收取法律规定以外的费用;
4、依法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五条借款实行“一次核定、周转使用、随用随贷、余额控制”,在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间和最高余额内,不再逐笔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和签订借款合同,每笔借款的金额、期限等内容以借款借据为准。
借款申请书、借款借据及借款人按照贷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第六条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实现债权的费用。
第七条贷款人及借款人协商对合同条款履行进行变更的,除借款期间和最高余额外,不需征得抵押人同意,抵押人对变更后的合同继续承担抵押担保责任。
第八条借款人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偿还借款的,应在借款到期前天内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可以展期。
展期后,借款利率按照借款期限累计档次重新确定。
第九条借款人的违约责任:
1、未按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本金又未获准展期的,从逾期之日按照本合同第一条利率加收50%计收利息;
2、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从挤占挪用之日起按照按照本合同第一条利率加收100%计收利息;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