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申报新股配售协议书(通用3篇)
甲方:
负责人:
电话:
乙方:
负责人: 总代理合同书
电话:
为使甲方 产品全面推向市场,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方本着合法、公正、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书,以资双方信守。
一、 代理产品,区域、期限:
1、代理产品名称:
2、代理区域: 辖区范围内。
3、代理期限: 年,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后,双方满意可续约,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代理权。
二、 双方责任、权利:
(一)甲方:
1、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成为甲方在 市场销售合法总代理商。
2、甲方依照本合同之约定管理乙方代理区域的经营活动,协助乙方做好区域内营销推广工作。
3、甲方保证乙方货款到账24小时内发出货品(特殊订货除外),并保证产品长期供应。
4、甲方提供相关的产品证书和文件资料等。
5、甲方保证产品质量。
6、甲方积极配合乙方进行销售人员的业务技能培训。
7、甲方授于乙方“代理授权书”并享受调价时的库存差价补偿与其它优惠措施。
(二)乙方责任、权利:
1、乙方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自行完善经营甲方产品的各项手续。
2、乙方在授权区域内依法经营,认真负责地完成甲方授权代理事项,好销售工作,因乙方不依法经营,违反代理协议书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必须贯彻,融汇甲方营销理念,接受甲方的业务培训,服从甲方的营销指导及考核。
4、乙方必须具备一批高素质的销售人员,在所属区域内,建立自己的销售网络,与甲方同时进行网络化经营,并经常性,有针对性开展一系列的促销宣传活动。
5、协议生效后,乙方可以以甲方总代理或办事处的名义对外宣传。
6、乙方负责在代理区域内本产品的广告宣传及费用,依法办理产品有关宣传手续,做到合法经营。
三、 总代理商从事的业务范围:
1、区域内二级代理商的建立。
2、区域内零售市场的建设,以及产品的批发,终端销售。
3、密切与工程商合作,或与房地产商及需求单位直接合作。
4、经常进行宣传促销活动。
四、 代理条件:
1、乙方必须是注册合法的公司或经营单位,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有一定的市场经营网络。
2、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企业有关资质(企业营业执照、工程施工资质证、销售许可证)。
3、乙方必须完成甲方对其区域规定的首批进货额,季度进货额。
4、签约后,乙方在半年内必须完成(50%以上)区域内的市场营销网络建设。
5、乙方与区域内代理商,二级经销商等所签订的合作协议由甲方、乙方、经销方三方共同签订,或乙方签订后报甲方备案。
6、乙方在区域销售运作中,应严格遵守甲方提供的经销价格体系进行网络销售,乙方供给二级代理商的供货价格按限定供货价的规定执行,乙方区域内零售价格最高不得超出或低于甲方提供的全国统一零售价,如需超出或低于,必须征得甲方书面授权方可执行,否则将取消乙方代理资格,同时赔偿甲方为此造成的各种损失。
五、 代理数量及价格:
1、乙方首先支付 万元货物订金,并可在订货金额内进行货物订购(三个月内),乙方每季度必须完成 万元的进货额,全年必须完成 万元进货额。(具体产品价格及品种见附件)
2、乙方承诺本协议签字之日起 7 日内,向甲方支付首批货物订金 万元,甲方按4个月完成供货,每月为 元)如不按时付货款,本协议将自动失效。
3、乙方代理区域内所设的二级代理商,经销商,所需产品由乙方负责统一向甲方购进,或书面委托甲方向乙方指定地点办理托运。
4、从第二季度开始,若乙方提货量达不到本协议规定的每季度进货量的 % 且市场网络建设达不到协议指标时则不享受区域总代理政策,乙方不得再以甲方代理商或办事处名义对外宣传。
六、 其它事项:
1、乙方如自动放弃代理权或违约被甲方终止代理权,乙方所有产品不得低于甲方全国统一市场价格的 5 折销售。否则,乙方应赔偿甲方在该地区销售的损失。
2、乙方售出的甲方产品在使用中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时,甲方应及时调查情况,在质保时间及范围内的产品给于换货,并承担所有运输费用。
3、甲、乙双方销售互不影响,可同时招收代理与销售活动。
七、 付款、运输方式:
1、乙方款到甲方账上,甲方即可发货,并告知运费价格。
2、运费由乙方负责。
八、 宣传、技术支持:
1、宣传资料按乙方提货比例配送,并可提供宣传资料光盘供乙方大批量印刷宣传使用。
2、甲方提供代理授权书,技术培训资格证书。
3、乙方完成首批进货额时,如需派员到甲方进行技术培训时。交通自理,食宿由甲方负责,乙方在进行大工程项目同时,甲方可派员进行技术支持,交通费甲方自理,住宿由乙方负责。
九、 违约与仲裁:
1、未经甲方同意,如乙方违约跨区销售,一经确认,首先罚违约金人民币 万元,然后再将实际损失的额赔偿给甲方。
2、在协议期内如发生分歧,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可按《经济合同法》处理。
十、附则:
1、在甲方未设立产品总代理地区,为扩大销售量,乙方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可向该地区销售代理产品。
2、在合同签订后,合同可到公证处公证,公证费由提出方承担。
3、签订本协议时,甲乙双方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企业有关资质证明。
4、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商议。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 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即可生效。
甲 方:
(公章)
乙 方: 年 月日 (公章)
甲方:
│股东姓名││身份证号码││
│股东帐号│深圳││证券资金帐号││
││上海││联系电话││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关于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新股有关问题的通知》及深圳、上海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经过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配售新股申购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乙方根据自己深、沪股票流通市值以交易所允许的最高申购额分别向深圳、上海证券交易所申报新股配售。
二、如同一天有两只或两只以上新股在同一交易所发行。而甲方证券账户持有上市流通证券市值能申购的限额小于该交易所当日所有发行股票允许的最高申购之和时,甲方必须在t-1(t日为认购日)到乙方处办理选择申购确认手续,否则乙方将按随机顺序依次申购,甲方对此不得有异议。
三、每次配售后,t+2日由甲方自行到营业部查询中签结果,若中签,甲方同意乙方冻结购新股所需资金并代理购股。若沪深股中签,应于t+3日下午13:00时前存够资金。如甲方未及时存够资金,导致不能购买新股,视为自动放弃。
四、若甲方同时有数只新股中签,而缴款日甲方资金账户的资金余额不能全部缴付新股认购款的,甲方须在t+2日到乙方处办理选择缴款的确认手续,否则乙方将按随机顺序依次收款,未缴付新股认购款的新股放弃认购,甲方对此不得有异议。
五、甲方承诺由于不可预见、不可控制、不可抗力等各项因素,导致不能申报新股配售,乙方不承担任何经济或法律责任。
六、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共同签字(盖章)后第二天生效。
七、若深圳交易所和上海交易所新股配售方法改变,本协议自动失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邮箱地址: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邮箱地址: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
一、商标信息:
商标申请号/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
商标申请类别:_________________
商标评审事项:_________________
驳回复审商品/服务项目:详见留存
二、商标复审书:
1、乙方承担商标复审文书工作。
2、本合同成立后贰个工作日内,乙方提供商标复审书。如甲方不满意,可要求乙方改进。直至甲方认可。并保证在材料确认和费用付清后三天内上交至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但甲方拒绝配合的除外)。
3、甲方对商标复审书进行确认,确认的文稿双方盖上公章,双方各留存壹份。
三、商标复审:
1、商标复审书经双方确认后,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商标复审。
2、乙方以甲方为复审申请人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商标复审 申请。在甲方提交合同约定所需资料及费用后,乙方应及时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该商标复审资料,同时以乙方名称向甲方出具的该商标复审受理单。
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受理后,乙方应及时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 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出具的商标复审受理通知书原件寄给甲方。
4、乙方为甲方了解该商标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审核的情况,并及时反馈给甲方。
四、商标代理所需资料:
1、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开展工作,向乙方提供商标的有关资料,并保证提供资料的真实合法。
2、甲方需向乙方提供的有关资料为:甲方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商标驳回通知书及 相关的证据材料。
3、其它资料由乙方准备,交甲方盖章即可。
五、费用:
1、商标复审费用为_________________元/件,共_________________ 件,计:_________________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
2、除第一款约定费用外,甲方不再承担任何费用。
六、付款方式:
申请前委托人须将以上费用转账至本所银行账号: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
七、其它约定:
1、本合同未尽事项,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双方可向甲方营业所在地人民法院 提起诉讼。
2、本合同双方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有修改, 需双方在修改处加盖公章或合同章确认,否则一切修改无效。
3、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4、无委托人章戳(签字):_________________ 代理组织章戳:_________________ 代理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