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采购招标代理合同(通用4篇)
_________(买方名称,以下简称买方)为一方,_________(供应方,以下简称卖方)为另一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共同签署本合同。
鉴于买方希望卖方提供货物_________(货物简述),并接受卖方以________(用阿拉伯数字和书面形式表示的合同价款)提供上述货物的投标现特此签订合同如下:
1.合同包括此合同书和下列文件。其中的所有证件、图纸、规范和其它文件都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a)中标通知书;
(b)投标书和价格表;
(c)合同的特殊条件;
(d)合同的一般条件;以及
(e)规范
本合同制约所有与此供货有关的一切合同和协议。以前曾有过的任何与此供货有关的口头式书面协议一律作废。
本合同优越其它任何合同文件。如果合同文件中出现分歧,则以本合同文件为准。
2.鉴于买方要向卖方付货款,故卖方在此向买方作出书面承诺:保证按照合同条款的各项规定提供货物并对任何可能出现的不足进行补偿。
3.鉴于卖方要向买方提供货物并补偿不足,故买方也在此向卖方作出书面承诺:保证以合同价或任何合同条款下的价格,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卖方付款。
4.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通知都应以书信、电传、电报或传真发出。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要以对方所告最新的书面地址为准。如果一方没有接到另一方新的书面地址通知,则应按以下地址通知对方:
买方地址、电传和电报挂号:_________
卖方地址、电传和电报挂号:_________
通知一经发出或在通知规定之日内生效,两者中以在后之日为准。
买卖双方遵照有关法律规定于上述日期签署此合同。以资证明。
买方(签字):_________ 卖方(签字):_________ 证人(签字):_________ 证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附件
一、招标公告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贷款号:_________
合同号:_________
1._________(借方名称)已经从_________银行申请到一笔以多种货币支付的贷款,准备用_________项目的建设中,贷款中的一部分将用于支付符合_________合同条款下的货物采购。
2._________(买方名称)现邀请_________银行成员国中合格的投标者就此项目所需货物的供应进行密封投标。
3.对此投标感兴趣的投标者请按下述地址提交一份书面申请并交清_________的款项后即可买到一套完整的招标文件。售款概不退还。(标书发放机构通讯地址:_________)
4.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按投标须知中所规定的时间,于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上午_________时前收到,其中必须包括占投标总价2%或标书中规定的比率数额的投标保证金或银行保函。兹定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上午_________时在(开标地址)公开开标。
5.(买方名称)对投标者在投标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不负任何责任。_________(招标者名称)
地址: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二、投标书
致_________(招标者名称、地址)敬启者:
仔细研究了有关上述合同的招标文件后,我本投标书签署方愿意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条件提供和运送总价为_________金额的_________(货物名称)。本投标书的签署人被授权代表投标者_________(投标者名称、地址、邮编),按照招标文件_________(招标文件号)的规定,向你们提交下列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复印件_________份。
(a)投标价格表
(b)资格预审材料
(c)设备清单、生产厂家名称及技术资料。
如果你方接受我方投标,我方保证在收到授标通知后的_________天内装运货物,并且按合同的规定在_________天内完成货物的运输。
如果你方接受我方投标,我方将提交数额为合同总额_________%的履约保函_________美元,以保证合同的顺利实施。
我方同意在投标有效期内受本标的约束。如果在规定的开标日之后,在投标的有效期内撤回投标,得到中标通知后,没能在合同规定的日期内与招标者签订合同,提交履约保证金保函,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招标者名称)没收。 在正式合同制定和签署之前,本投标书连同你方的书面授标通知将成为约束我们的合同。
我方理解你方有权不接受最低标价的投标,或者期它任何你们可能收到的投标。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授权代表_________在此投标书签字:_________
签字人职务:_________
证人签字:_________
证人地址:_________
三、买方国内货物报价表
投标者名称: 招标编号: 页码:
四、进口货物报价表
投标者名称: 招标编号: 页码:
五、投标保证金保函
致_________(招标者名称)_________号招标项下供应_________(货物名称)的投标保函
本保证金在此作为投标者_________(投标者名称,以下简称投标者)向招标者_________(招标者名称)提供_________(货物名称,以下简称货物)的投标保证金。
_________(银行名称)无条件地并不可撤销地承诺并保证本行,本行继承人及本行的受让人,在收到你方提出下列任何一种情况的书面通知后,立刻无追索权地向你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额_________(百分比),金额为_________(具体金额)的款项。
(a)投标者投标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书,或
(b)在得到合同授予通知后,投标者未能和你方签订合同,或 (c)投标者中标后,未能在合同生效后的_________日历日内出具可以接受的履约保证金保函。
不言而喻,本保函从出具之日起生效,自该日起的_________日历日内有效,和在经你方与投标者同意并通知本担保人的任何延长时间内有效,除非你方提前终止并/或解除本保函。
开证行名称:_________(公章)
开证行的正式授权签字人:_________(签字)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地址:_________
六、履约保证金保函
致_________(买方名称)根据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署的_________号合同(以下简称合同),_________(供方名称)已承诺提供_________(货物名称)。
按照你们所签署合同的规定,供方将向你们提交一份由认可的银行按合同规定的金额所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保函,以保证供方严格按照合同履行自己的责任。
鉴于我行已同意给供方开具履约保函,我们谨在此确认我行为担保方,并代表供方负责提供最高额为_________(保函全额数)的保证金。我们保证,在第一次收到你方说明供方违约要求赔偿的通知后,我行将毫无争议地,在不超过_________(保函金额数)的保证金。我们保证,在第一次收到你方说明供方违约要求赔偿的通知后,我行将毫无争议地,在不超过_________保函最高金额的范围内,立即向你方支付要求赔偿的金额,而不需要你方陈述任何理由或原因。
本保函有效期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担保方名称:_________(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签字)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地址:_________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代理人:(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以下简称委托人)与 (以下简称代理人)就对该单位的政府采购的招标代理事宜,经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
一.委托代理范围
1.委托代理招标内容:发布招标公告(发出投标邀请书);
组织接收投标申请人报名;
编制招标文件;
组织开标、评标;
草拟采购合同范本;
编制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二.委托人的权利
1、委托人有权参与招投标的有关活动,审定代理人提交的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评标办法等相关文件文本。并有权要求代理人对其中与采购需要相关的地方进行修改,但修改不得违法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委托人有权要求代理人及时提供代理工作阶段性的进展情况。
3、委托人有权要求代理人更换不称职的人员或应回避的人员。
4、委托人有权确定代理人的具体工作内容。
5、如委托人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发现代理人在代理活动中违反有关的法律、法规或采购程序并经确认,委托人有权要求代理人纠正,直至中止合同。
三.委托人的义务和责任
1、委托人在代理人开展招标代理业务之前应按照有关规定办全本项目招标所需的有关审批手续,编制政府采购计划,落实本次采购活动的资金,使招标工作具备条件。
2、委托人应当向代理人及时、无偿、真实、详细的提供招投标代理工作范围内所需的文件和资料(如采购标的的服务、商务等有关采购需求)。并负责对供应商有关采购标的的服务、商务等与采购需求有关询问、质疑的答复。
3、对代理人提出的书面要求,委托人应当在三日内做出书面答复,如因此造成的时间延长由委托人负责。
4、在合同履行期间,委派熟悉业务、知晓法律法规、工作认真负责的为委托人的代表,配合代理人工作。
5、委托代理咨询项目中如内容、时间等有重大调整,委托人应当书面提前三日通知代理人,以便调整相应的工作安排,如因此造成的时间延长由委托人负责。
6、委托人不得泄露依法应当保密的任何信息。
7、在法律规定的时限内签订采购合同,并在签订合同后提交招政府采购监管机构备案。
8、委托人应负责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
9、承担由于自己过失造成代理人的经济损失。
10、 委托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代理人收受或索要回扣、好处费、礼金、有价证券和其它礼物;不得在代理人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11、 委托人应当完成的其它工作:
四.代理人的权利
1、有权拒绝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人为干预。
2、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办理委托项目的招标工作。
3、有权建议更换不称职或有其它原因不宜参与招标活动的委托方人员。
4、如委托人的某些条件和要求不符合现行的法律、法规或程序,代理人可以建议委托人进行修改。拒不修改的,代理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履行合同。
五.代理人的义务和责任
1、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政府采购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从事招投标代理活动。
2、在本合同规定的范围内为委托方提供招标代理服务,不得将本合同所确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转让给第三方。
3、有义务向委托方提供招标计划以及相关的招投标资料,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解释工作。并协助委托人做好采购供应商的询问、质疑的答复。
4、代理方工作人员如与本采购项目潜在投标人有任何利益关系应主动提出回避。
5、在代理活动中不得泄露依法应当保密的任何信息。
6、对代理人在代理过程中自行提出的技术方案、数据参数、技术经济的分析结论负责。
7、代理人成立招标代理项目组,并任命为项目组组长,负责该项目招标代理工作。
8、因代理人的单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招标代理服务费总额(除去税金)。
9、因不可抗力导致代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代理人不承担责任。
10、 代理人不得采用行贿、给予其他利益或者诋毁他人等不正当手段进行竞争;
六.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计取
1、根据国家现行取费政策,按照以下计算方法确定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xx]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所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30%收取,签订合同时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
收费标准:
公开招标:按:中标金额100万以下费率为中标金额的1.5%
中标金额1000-5000万费率为中标金额的0.5%
注:中标服务费的收取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若中标金额为150万,则中标服务费=(1001.5%+(150-100)1.1% )0.7;
(1)由委托人支付。
(2)与投标人约定,由中标人支付。
采用第(2)种方式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招标文件必须写明,并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七.委托人对代理人完成本合同委托内容的时间要求
1、代理工作开始时间:
2、代理工作完成时间:
非代理方原因造成的时间延误,结束时间相应延长;代理结束以完成委托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并生效时间为准。
八.违约和争议的解决
1、由于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2、由于违约造成第三方损失的,也由违约方在赔偿另一方损失的基础上再赔偿第三方损失。
3、双方对代理合同条款变更时必须另签补充合同条款,补充合同条款作为本代理合同的组成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委托人与代理人在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时,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选择以下(1)方式解决争议:
(1) 双方约定向苏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 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九.合同分数
双方约定合同正本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
补充条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采购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 地址:
乙方(采购代理机构): 法定代表人姓名: 地址: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自愿就 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事宜,达成本协议(以下简称“协议”)。
一、 委托项目基本情况
(一) 项目名称:
(二) 预算批复文号:
(三) 委托金额人民币 万元,资金来源为 资金。
(四)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竞争性谈判 □询价 □单一来源
二、协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均应实际履行,具体如下: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 甲方权利
(1)甲方有依法确定采购需求、采购文件(招标文件)的权利;
(2)甲方有敦促、监督乙方依法履行协议的权利;
(3)甲方经调查了解,如查实乙方确有超越协议,以甲方名义从事其他活动的行为,有单方终止协议,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的权利。
(4)免责条款
在协议履行期间,如发生危及社会安全稳定的重大事件或遭遇不可抗力,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且不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5)在甲方委托乙方开展的采购(招标)活动中,甲方享有在资格预审、开标、评标等关键环节派员进行监督权利。
2、甲方义务
(1)甲方有依法从事货物采购活动和履行协议的义务;
(2)在协议履行期间,甲方有保证乙方独立履行协议且不受任何干扰的义务;
(3)甲方在签订本协议后7日内,有向乙方提交项目技术需求/技术参数的义务;
(4)甲方对乙方草拟的各类采购文件(招标文件)有确认的义务;
(5)对乙方在代理期间和代理权限内提出的与项目有关的问题,甲方有及时答复的义务;
(6)协议履行期间,应乙方要求,甲方有按照项目执行进度及时指派采购人代表、协助抽取专家、确认中标/成交结果、澄清、答复、签订货物采购合同等义务;
(二) 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权利
(1)乙方有依法在协议范围内组织货物采购招投标活动,且不受任何干扰的权利;
(2)乙方在依法履行协议过程中遇不明事项,有要求甲方明示的权利;
(3)乙方有按照中国法律、法规规定收取采购(招标)代理费用的权利;
2、乙方义务
(1)乙方在本协议规定的委托范围内,有依法从事货物采购招投标活动的义务;
(2)乙方有向甲方讲解货物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义务;
(3)甲方递交技术需求之日起3日内,负有编制招标文件/谈判文件/询价文件并交甲方确认的义务;
(4)甲方确认上述文件后,乙方有印刷、发布、发售和提供上述文件的义务;
(5)乙方有在指定媒体上发布项目采购信息的义务;
(6)采购文件(招标文件)发出后,如出现必须对采购文件(招标文件)进行澄清和修改的情形,乙方必须在甲方同意后,方可对采购文件(招标文件)做出澄清和修改,并有通知到投标、谈判、询价供应商的义务;
(7)乙方有按照项目需求抽取采购评审专家,组建评标委员会/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的义务;
(8)对委托项目供应商资质进行审查的义务;
(9)乙方有组织项目开标、谈判、询价,及对上述采购活动(开标过程/竞争性谈判过程/询价过程)记录并在开标后1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评标报告的义务;
(10)在评标、谈判、询价工作结束后,乙方有义务协助评标委员会/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汇总资料,在法定期限内将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连同采购文件/招标文件(含澄清答疑文件)、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正本(正本副本各一套)、评标报告和中标通知书一并报甲方,以便甲方及时确认中标/成交结果;
(11)在受托权限内,乙方有受理项目质疑,草拟答复意见、报请甲方审核及在法定期限内答复质疑供应商的义务。
(三)其他约定
1、代理报酬为:
2、付费方式:
1)甲方确定中标人(发布中标通知书后)后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全部合同款。
2)甲方根据本合同约定确认后将服务费转账支付至乙方指定账户,乙方的收款账户为:
开户名: 开户行:
账 号:
如上述信息发生变更,乙方应提前至少5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
3、乙方向投标人收取投标保证金并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按规定退还,出售招标文件费用归乙方所有。
4、乙方采购代理项目负责人姓名: 身份证号:
三、 违约责任
乙方如有违背上述约定的行为,甲方有权:
(一)终止本协议的继续执行;
(二)自主选择其他有资质的采购代理机构代理;
(三)要求乙方赔偿因其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甲方如有违背本协议的行为,乙方有权:
(一)终止本协议的继续执行;
(二)要求甲方赔偿因其违约行为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四、 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对双方均具有法律效力。如执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 协议的生效
除另有约定外,本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六、其他
本协议一式六份,甲方、乙方各执三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X单位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组织“X单位货物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编号:, 下称项目或者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乙方作为本项目的供应商。甲方与乙方根据招标文件和结果,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达
第一条 (合同组成)
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一)甲方招标文件(项目编号:);
(二)乙方投标文件;
(三)中标通知书。
以上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招标文件与乙方投标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有利于甲方的表述为准。甲方招标文件和乙方投标文件与本合同不一致的地方,以本合同为准。
第二条 (合同目的)
甲方向乙方采购甲方招标文件所列货物(以下或称货物),乙方同意按照甲方招标文件要求和乙方投标承诺提供货物。
第三条(采购清单)
甲方向乙方采购的货物的清单如下(包括货物品名、规格、型号、数量、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与参数等):
第四条 (乙方职责)
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承诺的要求,负责货物的供货、安装和调试,并交付甲方使用。
第五条 (交货时间、地点和要求)
乙方应当于合同生效后XX日内将全部货物交付至(地点)。
乙方交货时,应当同时提供以下附随单据:
(一)原厂产品合格证、产品说明书、原产地证明等;
(二)有关设备的安装、调试、使用、维修和保养所需的足够的中文技术文件(图纸、手册和技术资料);
(三)装箱清单、配件、随机工具、用户使用手册、原厂保修卡等随机资料;
(四)属于进口产品的,还需提供报关单、完税证明、商检局的检验证明及合法进货渠道证明等;
第六条 (到货验收)
甲方应当于乙方交货时组织到货验收。
到货验收仅限于核对货物品名、规格、型号、数量,并不包括质量验收。
第七条 (安装调试)
乙方应当于全部货物交付后XX日内完成安装调试。 乙方安装调试的具体要求为:
第八条 (工程验收和使用测试)
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后,乙方应当通知甲方于XX日内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和货物使用测试。
第九条 (质保期)
货物和安装工程的质保期为 年。国家规定、乙方投标承诺或者产品生产厂商承诺的质保期长于 年的,适用国家规定、乙方投标承诺或者产品生产厂商承诺的质保期。
货物的质保期自乙方交付之日起算,安装工程的质保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质保期内,乙方对货物质量承担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国家有关质量“三包”的规定),对安装工程质量承担责任。
质保期内,因甲方人为原因造成损坏的,乙方应当负责维修,但可向甲方收取材料费。
第十条 (货物使用培训)
乙方负责对甲方使用人员进行货物使用培训。培训地点为(地点)。
第十一条 (售后服务)
乙方应当按照以下要求提供售后服务:
第十二条 (合同金额)
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X元整(¥.)。
合同总金额包括货款、安装调试费、使用培训费、售后服务费等所有费用。除合同另有明文规定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乙方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详细的分项报价清单。甲方认为乙方分项报价不合理的,有权予以调整。
第十三条 (费用支付安排)
甲方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向乙方支付有关费用:
(一)第一期款项:合同生效后XX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即人民币X元整(¥.);
(二)第二期款项:工程验收和使用测试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即人民币X元整(¥.);
(三)第三期款项即质量保证金(金额为合同总金额的%):如货物无质量问题,在货物交付甲方使用满 年/月/日后XX个工作日内支付该款项。
乙方应当根据甲方要求,在每次办理货款支付手续前向甲方提供等额正式发票。
第十四条 (风险责任和保管责任)
货物的风险责任和保管责任分别为:
(一)货物交付前的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交付后的风
(二)货物交付后至安装工程竣工验收前的保管责任由乙方承担,工程验收合格后的保管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十五条 (保密条款)
乙方为履行本合同之目的接触到甲方保密信息的,乙方仅能为履行本合同之目的使用该保密信息。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为其他任何目的使用或者许可合同以外任何第三方使用甲方保密信息,亦不得向合同以外任何第三方透露或者泄露甲方保密信息。
乙方应当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严格限定乙方内部知悉人员的范围,确保甲方保密信息不泄漏。
合同所称的甲方保密信息是指涉及甲方的所有未正式公开的信息、资料和物品,无论其表现形式如何,无论乙方通过何种方式取得。
乙方根据本条规定承担的义务不因合同的无效、解除、终止而免除。
第十六条 (甲方违约责任)
因甲方原因致使货物安装调试不能进行的,乙方安装调试完工期相应顺延。
甲方未能按照合同规定时间向乙方支付费用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标准为每迟延支付一日,支付应付未付金额的千分之五,但违约金累计总额不超过应付
甲方超过合同规定时间一个月仍未能向乙方支付第一期款项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除赔偿乙方实际损失外,还应当向乙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金额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
第十九条 (乙方违约责任一)
乙方超过合同规定的时间交付货物的,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标准为每迟延交付一日,支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千分之五,但违约金累计总额不超过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乙方超过合同规定时间15日仍未能交付货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除应当向甲方返还全部已付费用外,还应当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金额百分之五十的违约金。
乙方交付的货物的型号、规格、数量等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视为乙方未交付,乙方应当根据本条第一款、第二款承担违约责任。
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时间完成货物安装调试的,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标准为每迟延一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五,但违约金累计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五十。
乙方超过合同规定时间15日仍未能完成货物安装调试
工程验收和使用测试不合格的,乙方应当在10天内采取补救措施,并提请甲方再次组织验收和测试。再次验收和测试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除应当向甲方返还全部已付费用外,还应当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金额百分之五十的违约金。
乙方未能按照合同规定提供培训和售后服务的,甲方有权根据乙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清单相应扣减费用,并要求乙方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扣减费用百分之五十的违约金。
货物质量未能达到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的,乙方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本合同有关规定、厂商承诺等,采取修理、更换、退货等补救措施。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实际损失。
第二十条 (乙方违约责任二)
乙方违反合同第十五条(保密条款)规定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实际损失,实际损失难于确定的,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赔偿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
第二十一条 (不可抗力条款)
合同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尽快向对方通报理由,在提供相应证明后,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二十二条 (质量鉴定)
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或者其指定的质量鉴定单位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第二十三条 (法律适用)
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二十四条 (争议解决办法)
甲乙双方因合同履行产生争议的,由合同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广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十五条 (补充条款)
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甲乙双方应就协商事宜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第二十六条 (合同订立地点)
合同订立地点为广东省广州市。
第二十七条 (合同文本)
合同文本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招标代理机构执一份,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执一份,各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条 (生效条款)
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