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网站电子商务代理合同(通用3篇)

建网站电子商务代理合同(通用3篇)

建网站电子商务代理合同 篇1

出租方: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负责人:____________ 联系人 :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 编: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 编: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供遵守。

第一条 租赁物位置、面积、功能及用途

1.1 甲方将获得全权委托授权的位于 (以下简称租赁物)出租给乙方使用, 租赁房屋建筑面积经甲乙双方认可确定为 平方米(详见附件平面图),该建筑面积是本合同项下包括但不限于租金及物业费的计算依据。

1.2本租赁物(现状)的功能仅限于 办公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租赁物用于堆放物品或用作方库等其他用途,租赁期间不得将租赁物转租;

第二条 租赁期限

2.1租赁期限为年,自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起至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止。

2.2租赁期满,乙方若续租的,应在租赁期限届满之前至少提前 3 个月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其要求续租的意向,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租赁合同

第三条 租金、免租期、租赁保证金

3.1 房屋租金为人民币---元/平方米/月,租赁期内租赁价格不变。

3.2 房屋租金享受吴中区电子商务产业扶持政策,双方约定租金免租期月,自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起至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止;租金减半期月,自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起至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止,全额租金期--个月,自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起至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止。

3.3 在合同签订后 五________日内,乙方应向甲方一次性支付租赁保证金人民币 ________元整(六个月全额租金),该租赁保证金在乙方正常退租时或合同终止,与甲方正常交接完毕后,由甲方退还给乙方(租赁保证金不计息)。

3.4 免租期结束后,房屋租金先付后用,每 半年 交付一次;乙方应按时将租金以及租赁保证金汇至甲方如下账户,届时由甲方向乙方开具租金发票以及保证金收据

第四条 租赁物的交付

4.1 甲方在收到乙方租赁保证金后,乙方需根据《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中的相关规定,缴纳装修保证金并提交装修图纸,物业的相关手续办理之后,甲方三日内将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等交付乙方使用;交付时双方应做好交接手续,并应对现状作拍照存档。

4.2 甲、乙双方确认以房屋现状交付,乙方确认其已对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现状予以充分了解,并对周边环境进行了必要考察,符合租用条件和使用要求。

第五条 租赁物装修及附属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

5.1 租赁期间,乙方因办公需要对租赁物进行任何装修、改造、搭建的(普通室内装修除外),均须事先向甲方提交书面装修、改建设计方案,经得甲方同意,同时须向政府有关部门申报批准。如乙方的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租赁物主结构造成影响的,还应征得原设计单位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租赁期满后所有的搭建改造及装修除可直接移动之项目可由乙方自行搬走外,其余无法拆除者均归甲方所有,甲方不作任何补偿。

5.2 租赁物附属设施、设备由乙方妥善使用,在使用租赁物附属设施、设备时因乙方原因造成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乙方须自行承担费用对附属设施、设备进行维修、保养,确保在合同终止时能够靠运行状态随同租赁物归还甲方。

第六条 租赁物日常管理

6.1 租赁期间,由甲方提供统一的物业管理,负责公共区域安全、卫生、设施维护和管理,相关费用等事项由双方另行签订的《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予以明确。

6.2 乙方在租赁期间的自用水电费、公用水电费分摊、车位费等事项由双方另行签订的《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予以明确。

6.3 乙方应在租赁物内按有关规定配置灭火器,严禁将楼宇内消防设施用作其它用途;

租赁物内确因维修等事务需要进行一级临时动火作业时(含电焊、风焊等明火作业),须消防主管部门批准;

乙方在租赁期间,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以及苏州市有关消防安全的规定,积极做好消防工作,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负担。

第七条 广告

7.1若乙方需在租赁物建筑物的本体设立广告牌,须按政府的有关规定完成相关的报批手续并报甲方备案。

7.2若乙方需在租赁物建筑物的周围设立广告牌,需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 保密条款

双方对本协议的内容有保密的义务,不得擅自对外公开。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九条 合同解除

9.1 合同履行期间,如须解除合同,一方在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合同解除。

9.2 如甲方在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内未将租赁物交付乙方使用,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9.3 如乙方欠交租金物业费及其他费用超过 一 个月,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9.4 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修改或装修,影响房屋结构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9.5 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经营与约定不符用途或转租租赁物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9.6 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变更办公室现有电线网线间隔其他设施,私自改变办公用途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9.7 乙方存在损害租赁物或其他违约行为,经甲方通知整改后十天内仍未改正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9.8 双方解除合同的传真、信函等书面通知送达对方之日起合同自动解除。

第十条 合同终止

10.1 租赁期届满,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的,乙方应于终止之日迁离租赁物,并将租赁物以原状返还甲方。

10.2 乙方应在迁离租赁物时将租赁物清扫干净,如乙方归还租赁物时不清理杂物,则甲方对清理该杂物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10.3 双方在交接租赁物和设备时,甲方有权对租赁物及设备设施检查验收,发现有损坏的情况,乙方应负责修复、更换或赔偿。

10.4 乙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租赁物的,应向甲方加倍支付租金,但甲方有权拒绝,要求收回租赁物。甲方发出迁离通知后三日内不按时撤离的,视为乙方放弃租赁物内办公物品所有权,甲方有权采取任何措施予以处置,乙方对此无权要求甲方做出任何赔偿。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1.1 在租赁期限内,乙方不按时交租金的,应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方式为:____________拖欠天数乘以欠缴租金总额的 1________%。

11.3 如乙方在入驻4个月后人均办公区域密度超过20平方米,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按照30元/平方米收取超出面积的违约金;

11.4 如乙方未在合同签订后4个月之内将公司的经营地址变更至租赁物所在地地址,未在办好营业执照后5日内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以供甲方备案,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按实收取乙方相应的违约金。

11.5 如乙方摆放公司产品超过租赁面积的5%,视为乙方改变了租赁物的办公用途,本合同约定的优惠政策自始失效,租赁保证金自动抵充租赁期间的违约金(按照30元/平方米/月计算),不足部分由乙方另行支付。

11.6 因乙方原因使得合同提前解除的,本合同约定的优惠政策自始失效,上述租赁保证金自动抵充租赁期间的违约金(按照30元/平方米/月计算),不足部分由乙方另行支付。

第十二条 免责条款

12.1 若因政府有关租赁行为的法律法规的修改导致甲方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时,将按本条第2款执行。

12.2 凡因发生严重自然灾害、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的、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用邮递、电子邮件或书面通知对方,并应在三十日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部分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证明文件。该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如无法获得公证出具的证明文件,则提供其他有力证明。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由此而免责。

第十三条 通知

13.1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需向其他各方送达通知、函告等文书的,以各方确认的送达地址为准。

13.2 甲方确认下列地址为送达地址:____________

13.3 乙方确认下列地址为送达地址:____________

13.3 如以上送达地址有变更的,应及时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如指定代收人的,指定代收人的签收视为签收。

13.4 在双方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诉至法院的,该地址亦为人民法院司法文书送达地址。

第十四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 其它条款

15.1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和盖章,并在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租赁保证金款项后生效。

15.2 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方各执贰份,贰份为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用。

15.3 合同签订地:____________

甲方(印章):____________ 乙方(印章):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建网站电子商务代理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签约双方就合作开展internet使用和推广应用,共同组织发动企业、组织和个人上因特网;建网站事宜进行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同:

乙方同意甲方代理乙方的域名注册、虚拟主机、数据中心、电子商务平台开发、企业信息化工程、一卡通公用信息系统及其他相互联网业务,双方同意遵照以下条款:

甲方权利义务

1.1作为乙方的代理商,向直接客户和下级代理提供域名注册、虚拟主机、数据中心、电子商务平台开发、企业信息化工程、一卡通公用信息系统及其他相互联网业务中保证向客户提供良好的服务,以建立和保持乙方的良好声誉。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客户损失的,甲方自行承担责任;如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保证作相应赔偿。

1.2确保自己及客户的网站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策、法律和法规,如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应由甲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1.3详细阅读并确实理解乙方在其网站上(下同)针对代理商的操作要求说明,

以确保在委托服务时,能按要求提交正确完整的数据资料并按正确步骤进行。

1.4乙方以甲方在本合同中填写的资料为有效联系依据,如甲方的电子邮件、地址、联系人等资料变动时,须及时以传真方式(单位代理加盖公章、个人代理签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通知乙方予以更新。

1.5为保证乙方在域名注册、虚拟主机、数据中心、全能在线建站平台及其相关互联网业务的顺利发展,甲方应有独立的办公地点及分销网点且具有一定的规模和实力。

1.6甲方代理乙方相关产品的代理价格、按照哦凯网络公司随着市场变动而制定的不同的代理商市场价格。

1.7甲方所代理乙方相关产品的款项应该及时通过银行转帐或其他付款方式及时向乙方付清。

1.8甲方必须每个月都有和乙方发生业务联系并保持一定的量,从而取得更好的代理政策及代理价格。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1以转发email方式为甲方提供国际域名注册服务;保证该注册有效进行。

2.2为甲方提供虚拟主机服务,不限制甲方的传输量与ftp访问,并在收到甲方的书面服务请求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电子商务平台2个月内完成;网站建设15个工作日内完成;在服务期内为甲方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2.3在网站上及时公布代理价格信息和价格变动信息。非特殊情况上述信息乙方均不另行通知甲方。代理

政策或价格表以文件或邮件的方式发给代理商。每月发送财务对账单。以便代理商了解财务状况和及时补充预付款,以免因预付款不足影响业务提交处理。

2.4乙方必配合甲方开展全方位的广告宣传工作,为甲方其开展业务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有关公司最新业务动态、代理价格及相关的业务宣传资料。

2.5乙方保证甲方所发展的客户可享受到哦凯网络公司优良的服务和全方位的技术支持。

2.6乙方应在甲方汇款底单传真至乙方公司后的当天内完成甲方所提交的任务要求设置,以确保甲方能及时地为客户服务(除非有特殊情况发生)。

2.7乙方负责甲方经销地区的销售市场维护工作,并针对相关情况和行销进行指导工作。

2.8持续完善代理服务政策,以更方便和支持甲方开展代理业务。

2.9乙方提供给甲方以下产品和代理价

3. 付款/结算条款

3.1甲方所有款项的汇付均以有效方式汇至乙方指定的银行帐号。

3.2 在委托首次代理业务之前,甲方汇款人民币600元或以上作为预付款,以使初期业务不因款项原因而影响乙方及时提供服务和支持。

3.3 乙方按要求为甲方开具发票(发票总金额不超过甲方所汇的实际金额)并以挂号件式寄至甲方登记的地址:如甲方在发票方面有任何特殊要求(如为客户分别开票等),须在汇款传真上详细说明。

4.违约责任

4.1甲方向乙方租用虚拟主机期间,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客户网站无法被访问的,均视为乙方违约,但是,乙方在进行虚拟主机维护时,有时需要短时间中断服务,或因internet上的通路的偶然阻塞造成甲方虚拟主机访问速度下降,甲方认同这是属于某的情况,不属于某违约,此类情况每月不得超过10次,每次不得超过5个小时。甲方在与乙方的技术部门联系并获得证实后,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即可获得适当赔偿或退款。

4.2因甲方原因导致域名未能成功注册时由甲方负责;因乙方原因造在甲方提交的域名被抢注时,乙方及时为甲方免费进行同等数量的域名注册或另行协商;因域名注册信息错误产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4.3除经乙方认可并授予信用额度外,乙方不接受甲方任何形式的欠款。因此如甲方未能按时交纳费用时,即视为违约,乙方可不予受理甲方委托的业务。

4.4如一方在经营过程中有损害对方利益或形象时,另一方有单方面终止本协议的权利。

4

5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款进行赔偿。

4.6如甲方严重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条款,乙方可随时通知甲方终止其代理权。

5. 其他条款:

5.1本协议所提及价格为本年内的一定时期的代理协商价格,乙方有权将根据市场发展情况等对该价格重新定价,在双方友好协商后,甲方按新的代理价格进行市场销售工作。

5.2本协议有效期 年,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有同等法律效力。

5.3 未尽事宜甲乙双方须协商解决,或另做补充协议。

6.免责条款

由于某抗力而影响甲乙双方正常的服务和支持,不应视作违约,双方对此表示认同。

本合同为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乙方:甲方:

签字: 签字: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乙方名称:法人代表:联系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e―mail:传 真:开户行:帐 户:

甲方名称:

法定代表: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e―mail:

传 真:

开户行:

帐 户:

建网站电子商务代理合同 篇3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规、条例的规定,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就乙方向甲方提供针对目标店铺(以下简称:淘宝/天猫店铺)店铺名称: ;店铺网址: ;进行全店推广服务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服务内容

1、乙方为甲方在淘宝网上提供的技术服务,包括如下内容:

1.1 淘宝店铺网络维护技术支持;

1.2 产品更新与上架;

1.3 运营策略的协同制定与完善;

1.4 推广页面制作与店铺改版设计;

1.5 数据提取并分析及内部流程改进;

1.6 客服售前售后咨询及服务质检;

1.7 促销活动的策划与实施;

1.8 会员管理及营销;

2、乙方根据甲方需要,协助甲方获取每月产品销售数量、客单价、转换率、及总销售额等交易数据

第二条 服务期限

2.1本合同履行期限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从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内有效。

2.2合同到期后,甲乙双方协商续签事宜。

2.3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能单独或委托其它第三方服务商在淘宝上开展相关的电子商务活动。乙方根据甲方需要,协助甲方获取每月产品销售数量、客单价、转换率、及总销售额等交易数据

第三条 合作经营方式及价格计算

3.1合作方式:服务费+提成

3.2服务费:每月8000元人民币

3.2提成基准:

提成为当月全店成交商品营业额的 5 %。

3.3计算提成起止日期:

首月:开始日:业务实际开始日;结束日:当月最后一日

次月起:开始日:当月1日;结束日:当月最后一日

(例1:1.1业务开始日。计算起止日:首月1.1-1.31;次月起2.1-2.28)

(例2:1.16业务开始日。计算起止日:首月1.16-1.31;次月起2.1-2.28)

3.4提成计算范围:

订单状态:“交易成功”、“买家已付款”、“卖家已发货”(不含“关闭交易”、“买家未付款”)的订单

订单金额:以“买家实际支付金额”为计算金额

计算提成公式:“买家实际支付金额”合计×提成比例%(提成比例即合同约定的比例)

当月买家退款订单金额,在次月买家订单中扣除。(基准:次月下载的当月数据)(例:2.1下载1月订单,未扣除1月买家退款订单金额。3.1下载1月订单,扣除退款订单金额。)

3.5合作期间的推广预算,需要乙方提前制定执行,甲方评估是否具有可操作性。因投放费用是用于甲方的店铺 ,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 甲方结款日期及付款方式

4.1甲方次月 5 日付清本月提成费用。

4.2甲方以银行转账方式将合同款项汇入乙方账户。

4.3甲方未按时付清提成费用,乙方次日暂停服务。

第五条 乙方收款账号

5.1双方以补充合同形式确认收款账户。

第六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

6.1甲方须为本合同所指定授权销售产品的品牌持有人或拥有代理权的代理人。

6.2甲方承诺遵守淘宝平台服务合同、支付服务合同以及所有公示于淘宝平台及支付平台的已经发布的或者将来可能发布的各类规则。所有规则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3本合同签署同时,甲方须向乙方提供本合同约定授权销售产品等有效授权书。

6.4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进行店铺页面设计美工,客服,和运营协助等相关事宜,如无法及时提供配合,造成的工作延误责任由甲方负责。

6.5甲方应提供淘宝店铺的旺旺子账户号登陆密码给乙方,以便于甲乙双方结算及核对每月销售佣金;若甲方修改淘宝店铺登陆密码的,应最迟在修改密码的后一个工作日前告知乙方。乙方不得将登陆密码用于与运营无关的其他用途,并在使用中不能影响甲方网店的正常运营。

第七条 乙方权利与义务

7.1为甲方产品制定淘宝店铺的网络营销实施方案

7.2负责为甲方提供淘宝/天猫店铺运营团队,人员组建包括不仅限于:项目经理1人、运营策划1人、营销推广1人,并在正常运营网店的过程当中保持与甲方的沟通,如更换项目负责人应提前七个工作日告知甲方,更换过程不得影响甲方网店的正常运营。

7.3根据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广告投放计划,由甲乙双方与淘宝平台接洽,进行甲方淘宝店铺广告资源排期。

7.4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甲方的品牌用于非甲方生产或销售的商品。

7.5本合同所指淘宝店铺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第八条 保密条款

8.1甲乙双方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甲方公司销售额及财务信息以及本合同服务内容透露第三方。

8.2乙方保证,在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已按照甲方的要求如实提供真实的有关自己经营能力的资料,包括主体资格证明等。乙方发生主体变更、注销或注册资本、经营状况发生变化时,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变更后的有关资料。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为故意或重大过失提供不充分的或虚假的信息致使另外一方遭受经济损失的,过失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若甲方在运营期间因店铺本身运作违法违规而导致淘宝店铺无法运营,由甲方承担所造成的损失。

9.2若甲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任何款项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金额的千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十五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 免责条款

10.1因不可抗拒的因素,如战争、地震等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所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10.2因淘宝网第三方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所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10.3因双方的经营发生重大变化,如甲方关闭店铺、乙方注销公司等等,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但发生重大变化的一方须提前15天通知对方。

第十一条 解决争议的方式及途径

11.1除国家法律另有规定或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若一方确定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的,须至少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合同。书面合同达成之前,本合同应当继续履行。

11.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如一个月内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则应提交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公诉。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

适用法律

12.1本合同之签署、效力、解释和执行以及本合同项下争议之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2.2本合同唯有经过双方签署书面合同后,方可修改。

12.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4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立即生效。

12.5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盖章:盖章: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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