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项目代理委托协议(精选3篇)
甲方(委托人)
乙方(受托人)上海浦东良风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甲方拟就 项目申请 □职务发明 □非职务发明专利,特委托乙方代理,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专利代理人 , 为甲方代理人.
二,委托事宜:
申请类别: □发明专利 □实用新型专利 □外观设计专利
①发明人姓名:
②第一申请人姓名或名称:
单位代码或个人身份证号
地 址: 邮编:
③第二申请人姓名或名称:
地 址: 邮编:
三,乙方代理人应认真负责地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办理好专利申请,在发明专利公开公告前不得泄密.
四,甲方应根据专利法要求充分公开发明创造的具体内容,配合乙方做好申请工作,因甲方技术交底材料公开不充分造成的专利申请未能获权,其责任由甲方承担.
五,甲方委托乙方申请专利,如有共同申请人,应将与共同申请人之间有关申请专利事宜的协议书副本提交乙方.今后如果发生申请权属纠纷由申请人自身负责.
六,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甲方联系人的姓名 ,详细的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甲方如果变更联系人或通讯地址或联系电话,应将变更结果及时通知乙方,否则,其后果由甲方承担.
七,乙方应按照甲方提供的通讯地址或通讯电话及时向甲方传达知识产权局有关文件(包括申请受理,授权通知,专利证书等).
八,根据乙方的收费办法,双方商定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代理,咨询,服务等费用为人民币
元.对于发明专利需缴纳实审代理费,人民币 元.上述费用需在委托时或完成申请文件时缴纳,最迟需在乙方递交专利申请后一周内结清,逾期不结清,本代理委托合同即为终止.对于专利授权后的监视年费和代缴年费的手续费另收.
九,如专利申请获得授权,本委托代理合同到获得专利证书自然终止.如专利申请未通过审查,本委托代理合同到收到专利局的视撤或驳回通知书自然终止.
甲方: (盖章) 乙方:上海浦东良风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代表: (签字) 代表: (签字)
200 年 月 日 200 年 月 日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与_________(贷款国政府主管机构名称)签署的贷款协定(或会谈纪要),_________(贷款国名称)同意向中国政府提供_________(贷款金额和币种)的政府贷款用于_________(项目名称)。
_________(省级财政部门名称,以下简称借款人)根据《关于外国政府贷款转贷管理的暂行规定》(财债字[1999]230号)确定该项目为第一类贷款项目。根据借款人的推荐,财政部(以下简称甲方)审核同意该项目由_________(代理银行名称,以下简称乙方)负责外国政府贷款的财务代理工作。经协商,甲乙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一、乙方根据甲方提供或乙方与贷款国金融机构为该项目签署的对外金融协议中规定的贷款条件(包括贷款金额、贷款利率、贷款期限及还款方式等)将贷款转贷给借款人。乙方不对项目进行评估,不承担贷款还本付息风险。
二、甲方委托乙方办理以下业务:
(一)要求借款人及时提交下列文件:
1.甲方关于同意该项目利用外国政府贷款的批复;
2.省级以上计划部门或经贸部门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和/或利用外资方案的批复;
3.代理银行要求的其他文件(由银行列明具体内容)。
(二)审查借款人提交的有关文件。在审查文件时,如果发现问题而无法办理转贷时,应及时报告甲方。
(三)代表甲方与借款人签订转贷协议。在转贷协议签订之前,乙方应将转贷协议草本报甲方确认,并在转贷协议签订后将副本报送甲方备案。
(四)建立必备的项目档案。
(五)根据借款人或借款人委托的采购公司提交的申请,按对外金融协议和转贷协议的规定办理贷款项下提款手续,并根据贷款机构或外方银行的提款回单,负责贷款的账务记录并通知借款人。
(六)按转贷协议的约定通知借款人偿还本息及支付费用。
(七)按对外金融协议的要求,办理贷款本息及费用的对外支付。
(八)受甲方委托对项目实施进行财务监督。
(九)如借款人未能按转贷协议的约定按时如数偿付到期的全部债务,乙方应进行催收,并应及时将催收情况报告甲方。
(十)负责贷款项目的统计工作,向财政部和国家外汇管理局报送项目统计资料。
(十一)受甲方委托,代表甲方与国外贷款机构或外方银行就项目执行、债务管理、统计数据等问题进行业务联系。
(十二)甲方委托的其他有关事项。
三、甲乙双方应就项目的执行情况定期交换意见。
四、乙方按甲方《关于印发〈外国政府贷款转贷手续费收取办法(试行)〉的通知》中的有关规定(财债字[20__]74号)收取转贷业务费。
五、如借款人未能有效履行还款责任而导致不能按期还本付息付费时,乙方应先行予以垫付。乙方应将对外垫付的本息、罚息及按国家规定可收取的有关费用的明细清单在下一个年度1月15日前上报甲方,并抄送借款人。甲方对乙方提交的清单审核无误后,将采取财政扣款措施,按照实际发生额(包括本息、罚息和国家规定的可收取的有关费用)以相同币种或按实际拨付日银行外汇卖出价折算成的人民币在同一财政年度内拨付乙方。
六、乙方对外垫款所需的外汇将按甲方与国家外汇管理局的有关规定办理。
七、甲方如未在上述第五条限定的本财政年度以内拨付垫付资金,按违约支付额以发生时银行活期存款利率按日支付违约金。
八、对协议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
九、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截止到该项目对外金融协议及转贷协议执行完毕。
十、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如需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者补充,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修改或补充的书面协议。修改或者补充的书面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若与本协议有不同之处,以修改协议为准。
十一、本协议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签署。本协议正本两份,副本一份。正本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由借款人持有。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诉讼代理委托协议(样式二)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甲方因_________一案,委托乙方代理,经双方协议,订立本合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_________律师为甲方与_________纠纷案的第_________审代理人。
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诉讼代理人为承认、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被代理人的特别授权。
三、甲方必须真实地向乙方叙述案情,提供证据。
四、乙方必须按时出庭,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五、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向乙方缴纳案件代理费人民币_________?元。
六、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无故中止的,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甲方无故中止的,代理费不予退还。
七、本合同的变更或修改,须经双方协商一致。
八、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审理终结止(判决、调解、案外和解及撤销诉讼)。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