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
双方经协商一致,就委托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_________。
二、委托人授权_________办理有关购买商品房 _________套的各项事宜。
1.购买的商品房共_________套,总面积在_________平方米之内;
2.商品房的购入价应掌握在_________元/每平方米至_________元/每平方米之间;
3.商品房所在位置,可在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以东,_________路以西,_________路以南,_________路以北范围之内选购;
4.其他_________。
三、委托报酬:
受托人如完成委托事宜,委托人给付报酬_________元;如果在委托期限内未能完成委托事宜,给付劳务费_________元。
四、完成委托事项所需费用:
根据实际需要,按支出凭据向委托人报销。
五、各项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期限:
委托酬金在合同签订后_________日之内,先付_________%;其余在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宜后一次支付。
其他费用先由受托人垫付,每季度未结算一次。
所有经费往来均通过银行结算。
六、委托授权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七、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
1.委托人在合同生效之后,对授予托人在授权范围内的活动,不能任意干涉,双方遇有问题可随时研究协商;
2.受托人应认真负责行使委托人授予的权利,不得弄虚作假,更不得与第三人恶意通谋,欺骗委托人;
3.其他:_________。
八、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双方议定的其他事宜:_________。
委托人(盖章):_________受托人(盖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银行帐号: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电话: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律师事务所
法定地址:
负责人:(合伙所)/法定代表人:(国办所、合作所)
电话:
甲方因(注:此处概括表述委托事项)法律事务,经与乙方协商,现委托乙方指派律师担任代理人。为此,双方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根据《合同法》、《律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委托代理事项
1、委托代理内容:
2、委托代理权限:以甲方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准。
3、委托代理期限:
本合同订立后如发生委托事项变化和/或代理权限变更,双方应就委托事项和/或委托权限变更事宜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二条 指派代理律师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并经甲方同意指派律师--担任甲方本合同项下法律事务的委托代理人。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代理律师因健康、执业机构变动、被暂停执业等原因不能履行代理职责时,甲方同意乙方另行指派代理律师执行本合同项下代理事务。
第三条 代理律师的职责
乙方及其指派律师履行本合同项下的法律事务的职责:
一诚实守信,勤勉尽责,按照法律、法规和律师行业的执业规定,尽力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二尊重甲方的知情权,及时向甲方通报代理情况;对甲方提出的有关意见建议,代理律师应当认真听取并妥善处理,
三保守在代理过程中所获悉的甲方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
四严格依据甲方的授权为代理行为,不得有损害甲方利益的越权代理或无权代理行为。
五不得利用提供法律服务之便利,非法牟取本合同项下法律事务所指向的甲方利益。
六谨慎保管甲方提供的证据和其他法律文件,保证其不遭受灭失。
第四条 事实陈述和证据提交
一甲方应向代理律师陈述涉及本合同项下法律事务的全部事实,并按《证据材料提交通知》的要求提供有关证据材料和/或证据线索。如果甲方未按该通知要求的时间和内容提交证据材料和/或证据线索,由此产生的不利于甲方的后果,应归责于甲方。
二甲方向代理律师提交的有关证据材料为原件的,双方经办人应当办理交接签字手续;若是复印件,应由甲方指定的'签字人在证据材料上签名确认。
第五条 律师服务费及其支付方式
根据国家计委、司法部《律师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协商确定,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律师服务费(注;此处应详细订明金额、支付时间等)
第六条 差旅费及其支付方式
乙方履行本合同所需差旅费
第七条 不属乙方的收费
乙方办理本合同项下法律事务涉及的下列费用,由甲方另行向其他收费机构或个人支付:
一人民法院、行政机关、仲裁机构、鉴定机构、公证机构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二经甲方同意的专家论证费用。
第八条 禁止合同外收费
除本合同约定的收费外,乙方承诺不再就办理本合同项下法律事务向甲方收取本合同约定范围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乙方代理律师以任何理由提出合同约定以外的任何收费,甲方应当予以拒绝。
第九条 合同提前终止
在本合同订立或/和履行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但应将终止合同的事由及有关情况知会甲方:
一本合同订立后乙方发现存在不可克服的利益冲突,继续代理将违反法律或者律师执业规范。
二甲方坚持要求代理律师追求无法实现或不合理的代理目标。
三在事先无法预见的前提下,继续履行本合同将会给乙方带来不合理的费用负担,而双方未能就追加律师服务费达成补充协议。
四甲方故意捏造、隐瞒事实、弄虚作假,欺骗或误导代理律师,经代理律师指出后甲方仍不予纠正。
依据本条第一项终止本合同的,乙方已收律师服务费应予退还;依据本条二或/和第三或/和四项终止本合同的,乙方已收律师服务费不予退还。
第十条 如遇事先无法预见的情势,代理律师在授权权限之外为维护甲方合法权益所实施的代理行为,甲方应予确认。
第十一条 守约承诺
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单方终止合同,否则将依本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本合同另有约定除外。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一条之约定,其所收律师服务费(不含已实际发生的差旅费)应在甲方要求退费后全部退还甲方。
二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一条之约定,除已缴费用乙方不予退还外,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缴清合同约定的全部律师服务费。
三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条、第六条之约定向乙方支付律师服务费和/或差旅费的,乙方有权随时中止或终止代理服务,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四代理律师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法律事务过程中,因其工作疏忽或过失导致甲方经济损失的,按照乙方投保的《律师执业责任保险合同》的有关规定向甲方赔偿。
五代理律师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法律事务过程中,因其故意导致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合同解除
本合同履行中,如一方要求解除合同,需由双方协商并另行签订书面协议。
第十四条 履职监督
为便于乙方了解承办律师的履职情况,甲方承诺在乙方代理律师代理案件的任何一个阶段或乙方代理律师履职终止时,认真填制《律师服务质量征求意见表》寄、交乙方。
第十五条 合同履行完毕
乙方的代理职责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注:此处应明确约定代理事项的结束点)时止。
第十六条 争议解决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成都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七条 合同生效
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本合同经双方签署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
第十八条 合同附件
本合同附件包括《授权委托书》、《律师服务质量征求意见表》、《委托事项法律风险告知书》、《证据材料提交通知》,在本合同签订时由甲方一并签收;前两项为待填文书,由甲方填制后送交乙方。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名): 授权代表(签名):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 协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理方):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过充分的商议,乙方对甲方欲出租的______小区办公物业楼(以下简称物业楼)的坐落、面积、结构、设施、权属、用途、甲方的出租权等所有情况均已完全了解掌握,且乙方进行了实地考察、核实。
依据相关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出于真实意思表示,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委托事项
1.委托期限:自_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委托期限满后,双方如需继续合作,应另行签订协议或以书面形式将本协议委托期限延长。
2.甲方委托乙方完成如下事项:
(1)乙方在甲方自行出租物业楼的同时,根据物业楼出租的进展情况,帮助甲方联系符合甲方要求的(以下简称有意承租者。甲方对有意承租者的要求见第三条),并确认其身份证、营业执照等身份资格证明的真实性。
(2)随联系到的有意承租者与甲方同时到现场看房,并完整填写甲乙双方约定的看房记录(式样见附件)。看房记录需经甲方总经理_________先生签字确认方为有效,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促成甲方与乙方所执的看房记录上记载的看房人签订物业楼房屋租赁协议,并使甲方从物业楼承租人处实际取得不少于一年的房屋租金。
第二条 佣金与相关费用的支付
1.仅当乙方在委托期限内完成上述全部委托事项后,乙方有权取得甲方应支付的佣金。佣金数额为甲方从物业楼承租人处实际收到的一个月的租金。在甲方实际取得房屋承租人支付的租金后___日内,如乙方能够向甲方提供符合有关规定及本协议的目的且收款单位为乙方的专用发票(以下简称发票),则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佣金。
2.委托事项未完成或未在委托期限内完成的,乙方无权要求支付佣金。
3.无论受委托事项完成与否,乙方进行委托事项过程中实际支出的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或向看房人收取。
4.乙方收款经手人应持乙方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和乙方盖章的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乙方不能提供发票,则甲方有权延期付款,并书面通知乙方尽快提供发票。从甲方通知乙方之日起___日内,如乙方仍不能提供发票,则视为因乙方严重违约,放弃从甲方获得佣金的权利而使本协议得以解除。
第三条 承租者需具备的条件
甲方对有意承租者的要求为:国内外经合法注册的私人公司或任何其它形式企业,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企业或公司法人,从事合法的经营活动,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行业背景及较长的从业经验者优先。
第四条 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乙方应对代理过程中了解到的甲方的有关情况及甲方与房屋承租人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中的情况保守秘密。此项保密义务在任何情况下及本协议终止后应持续保持有效。
2.乙方不得隐瞒事实或提供虚假信息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利益。出现违反本条约定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佣金、向甲方支付____________元违约金,并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3.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委托事项全部或部分转委托给第三人处理。
第五条 协议的生效
除委托期限届满使双方的权利义务终止的情况外,双方的权利义务变更必须以双方签字盖章的书面协议形式确定。
第六条 通知
1.甲乙双方在本协议中约定的通知、同意、请求、要求等意思表示,均应采用书面联系方式。
2.双方约定的书面联系方式为:
以邮政特快专递或速递服务公司两种传递方式,发送至双方约定的如下地址和联系人:具体地址略。
3.下列时间视为正式送达和生效日:在投递政特快专递之日起第三个工作日;交给速递服务公司之日起第二个工作日。
第七条 协议的变更
双方书面联系方式如有变更,应将变更情况在变更之日起第二个工作日以第九条约定的方式告知对方,否则,双方按第六条约定方式送达仍为有效。
第八条 不可抗力
1.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或迟延履行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2.经书面通知之后,本协议内受影响之条款可在不能履行期间及受影响之范围内中止履行。但任何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其责任。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2.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
3.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协议的效力
如本协议包含的某一条款或某些条款无论在任何方面由于任何原因被认为无效、非法或不可执行,则这种无效性、非法性或不可执行性将不影响本协议中任何其它条款及整个合同的有效性。法律另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第十一条 附件
1.本协议附件包括但不限于:
(1)各方签署的与履行本协议有关的修改、补充、变更协议;
(2)各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房产证等各种法律文件;
2.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附件的有关规定,应按照本协议的违约责任条款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 附则
1.各方应在协议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2.本协议—式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邮政编码:
【本人】【法定代表人】
姓名:
联系电话:
受托方:
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民法通则》等相关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协商的原则,就商业用房委托投资经营合作达成以下条款:
一、委托标的。
1、标的物:位于x的x广场(以下简称“x广场)内,所购置的房屋为_____层____号,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
2、标的用途:x广场为商业用房,经营范围以x广场有限公司营业执照规定之项目为准。
二、委托方式。
甲方就其拥有的x广场的全部投资经营管理权委托给乙方,由乙方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合法经营,乙方在保证甲方x广场委托前的市场价值的基础上,全面展开专业有效的经营,提升被委托的商业项目的行业地位、品牌地位及市场价值。
三、委托事项。
甲方授权乙方下述商业经营事宜:
1、全面制定经营方案,引进先进的市场理念、模式、方法;
2、负责甲方的品牌经营,在委托经营期内建立起品牌形象;
3、制定统一经营的标准并严格执行;
4、全面招商,引进实力雄厚、经营能力强、市场信誉好的国内外品牌厂商,并以x广场的名义与最终租户订立租赁合同;
5、制订经营收入标准,收取经营收入,依法向托欠租金和费用的租户进行追缴;
6、承担经营中的全部成本,并制定有效控制成本的方法和标准;
7、组织所有厂商对x广场进行系统的营销策划,展开积极有效的市场推广活动;
8、根据具体情况市场变化,对经营方案进行调整和整改;
9、其它与经营相关事宜。
四、委托期限。
1、委托期限:委托期限起始于《商业用房转让合同》规定的全款付清之日起,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于____年____月____日。
2、甲乙双方同意在委托投资经营管理期限内,本合同为不可撤销合同。
五、合同的存续。
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为维护x广场整体经营形象,实现统一管理,甲方对所拥有的商用房屋进行产权转让时,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权利和义务,随之转移给房屋产权的受让方。受让方必须遵守《商业用房委托投资经营合同》之规定。
六、租金支付。
1、租金标准: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保证按每日每建筑平方米税前x元人民币为标准向甲方支付租金,全年按365天计算。
2、支付日期:
⑴乙方按季度向甲方支付租金,每季度第一个月之____日至____日,乙方将当季租金向甲乙双方共同认定的____银行以划拨方式向甲方一次性付清。
⑵租金自《商业用房转让合同》规定的全款付清之日起开始计算。
七、经营收入的处置。
乙方在保证甲方本合同第六条相关条款内容的前提下,将经营总收入扣除租金、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佣金、投资经营管理成本及投资经营管理酬金等经营开支的剩余部分全部上缴给x广场有限公司作为储备金。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委托期内无论乙方的经营是否盈亏,甲方均有权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标准向乙方收取租金。
2、甲方对乙方的具体经营活动进行监督,保证乙方合法经营。
3、甲方可自由转让其拥有的商业用房,同时事先通知乙方,并保证房屋转让后受让人继续签署履行本合同。
4、甲方不得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5、甲方对商业用房设定抵押担保时,须事先书面通知乙方,并保证不影响乙方正常经营管理。
6、甲方在委托乙方经营过程中,不承担该商业用房的公共维修基金、物业管理及经营管理费用。
九、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全面制定经营方案,引进先进的市场理念、模式、方法;
2、负责甲方的品牌经营,在委托经营期内建立起品牌形象;
3、制定统一经营的标准并严格执行;
4、全面招商,引进实力雄厚、经营能力强、市场信誉好的国内外品牌厂商,并以x广场的名义与最终租户订立租赁合同;
5、制订租金收入或其他经营收入标准,收取各项收入,依法向拖欠租金和费用的租户进行追缴;
6、承担经营中的全部成本,并制定有效控制成本的方法和标准;
7、组织所有厂商对x广场进行系统的营销策划,展开积极有效的市场推广活动;
8、根据具体情况市场变化,对经营方案进行调整和整改;
9、乙方须按期足额向甲方交付租金;
10、乙方在接受甲方委托经营期间,承担该商业用房的公共维修基金、物业管理及经营管理费用;
11、其它与经营相关的事宜。
十、违约责任。
1、甲方未书面通知乙方,将房产转让、出租或设立抵押、担保,造成乙方无法正常行使经营管理权时,甲方向乙方支付委托投资经营建筑面积房价款的____%作为违约金。
2、甲方
违反本合同约定,即在乙方正常支付约定租金的前提下,干涉乙方行使经营管理权,乙方有权扣除本年度租金的25%作为违约金。
3、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向甲方交付租金,乙方应按逾期每日依本年度约定租金的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依《担保合同》规定,从x广场有限公司的经营收入和储备金获得保证。
4、甲乙双方必须遵守《x广场物业管理公约》,任何一方违反规定按该公约承担责任。
十一、合同的解除。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本合同自动解除,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1、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执行时;
2、本合同有效期届满;
3、经双方同意的其他情况。
十二、争议解决。
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该房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补充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补充协议一式四份,出卖人2份,买受人1份,备案机关1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鉴于:
1. 甲方拟聘请乙方律师代理向天时名苑小区(通州区杨庄北里 52号)部分业主起诉主张拖欠物业费和供暖费纠纷。
2. 乙方与甲方之间有常年法律顾问关系,愿意在给予甲方优惠的条件下代理上述案件。
鉴于上述事实,根据《律师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双方就下列条款达成协议,以兹共同信守:
一、 甲方同意聘请乙方律师代理下列案件的诉讼:
1. 甲方就业主张志勇、李博和苏宝柱、朱景石拖欠物业费事宜分别提起民事诉讼;
2. 北京天阳供暖有限公司就业主赵野、李芳、史冬威和梁闯、李英梅、李萍、张秋月拖欠供暖费事宜分别提起民事诉讼。
二、 乙方接受甲方聘请,担任甲方及北京天阳供暖有限公司在上述案件中的代理律师。
三、 甲方同意就乙方提供的法律服务向乙方按照下列费用和方式支付:
1、 一审法律服务费用:
鉴于甲方是乙方的常年法律顾问单位,并且甲乙双方一直合作愉快,乙方愿意给予甲方优惠,乙方优惠后的律师费为本协议第一条所涉诉讼标的额之和的10%。上述诉讼标的额之和约140, 000元人民币,乙方收取律师费14, 000元人民币。甲方于本协议签署后五日内向乙方全款支付,乙方在代理本案过程中实际支出的费用,如交通费、通讯费、邮寄快递费和复印费等,由甲方承担。乙方在代理本案过程中实际支出的费用由甲方收到乙方账单后五日内支付。
上述服务费用包括乙方在一审中提供的下列服务内容:立案,申请财产保全,收集并提交与本案有关的证据,起草与本案有关的法律文书,代理甲方参加庭审,参与本案件有关的调解及和解,接受法院文件的送达。如果甲方中途撤诉或者与对方当事人和解,乙方无需退还律师费。
2、 二审或再审法律服务费用
如有二审或再审,甲乙双方另行协商二审或再审的法律服务费用。
四、 乙方责任:
1. 勤勉谨慎地、及时地为甲方提供本协议范围内的服务,依法切实维护甲方的利益。
2. 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或在承办法律工作中接触到或获知的所有经甲方认为属个人隐私的或者根据律师业公认的标准及乙方的知识范围,应合理地被认为属于应予保密范畴的文件、资料、信息保守秘密。甲方要求保密或以书面方式注明秘密的内容,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除非经甲方同意。乙方对上述该等文件资料之应用及引述或信息的披露应仅限于乙方进行本协议涉及诉讼代理事项过程中。
五、 甲方责任:
1.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与本协议所涉法律事务有关的各类文件资料,包括乙方代理北京天阳供暖有限公司诉讼所需要的各类文件资料,并应保证该等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
2. 甲方应严格依照本协议约定之期限及金额支付律师费及其它与本协议相关的费用。
六、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依约适当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各项义务,均构成违约。
七、 法律管辖及法律适用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本协议之解释、效力、订立、履行、变更、终止等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及其它相关法规。
八、 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因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等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并适用该会当时有效之仲裁规则,责任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仲裁裁决为终局性裁决。
九、 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各份文本均具有同等效力。
十、 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十一、本协议之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议商决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受托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甲,乙双方为更好地开展运输业务,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内水路货物运输规则》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作为代理人代理甲方进行货物的配舱,装船等一系列货运代理工作,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1.甲,乙双方均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并且严格按照营业执照中的营业范围开展业务。
2.甲方同意将其揽取的或其生产经营的货物委托乙方代理安排运输。
3.订舱时,甲方应正确填写由乙方提供的规定格式的订舱委托书,并加盖公章或订舱专用章,以书面形式传真或派人送交乙方。
订舱委托书中应注明所托运货物的名称,件数,重量,体积,包装方式,识别方式,装船日期,目的港及收货人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甲方对于货物储存,防护或运输有特殊要求的应在订舱委托书中注明,并随附相关文件;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责任,以及乙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甲方应于订舱委托书上注明本协议编号,以明确该订舱委托书是在本协议项下。
4.甲方若要求更改订舱委托书的内容,或取消订舱要求时,必须书面通知乙方,并与乙方经办操作员书面确认后,乙方应及时按照甲方指示行事。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但是,若是由于船公司的原因导致无法进行上述修改或取消,乙方不承担责任。
5.乙方在收到船公司或其代理《配舱回单》后,应及时以《订舱确认书》的形式将订舱配载的船名,航次,运单号,运价等信息告知甲方。甲方对上述信息如有异议,应在收到乙方《订舱确认书》后一日内书面提出,否则视为同意。
6.甲方委托乙方代办货物装箱的,甲方应当按照乙方要求的时间送货至指定地点交于乙方委托的装箱人装箱,并事先告知有关货物的基本状况;否则,由此所造成的损失及责任由甲方承担。
甲方自行装箱的,由于装箱不当所产生的风险和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7.甲方应当保证收货人在卸货港及时提货,由于提货不及时而造成的额外堆存费和滞箱费应由甲方承担,上述费用必须在提货前直接支付给码头和船公司代理。
8.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进行运输费用的确认:
甲方必须在订舱委托书上确认运输费用和运输条款;如果订舱委托书中未注明,则按照乙方公布的运价计收。
9.费用结算:
经甲方要求,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结算运费:
费用按航次结算,只有在甲方付清所有费用后,乙方才交付运单或货物;
甲方于开航后_________天内,将所发生的费用支付给乙方;
经双方协议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支付费用:
现金或银行支票,汇票的付款方式;
电汇,并及时把银行汇款水单送交给乙方;
采取同城托收无承付的办法结算各类运输费用。
10.如果甲方违反第8-0条的规定,乙方有权随时通知甲方解除该协议并有权采取各种措施向甲方收回被拖欠的运输费用。
11.甲方应当按照乙方提供的费率或者其他计费依据向乙方支付应由甲方承担的费用和报酬,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12.如果甲方迟延支付或者不支付前款费用或报酬,乙方有权留置甲方的单证,货物或中止有关合同的履行。
13.甲方授权乙方代领运单或者其它相关单证的,视为甲方同意将上述单证出质于乙方作为其应当承担的费用和报酬的担保。甲方应当保证其有权将上述单证出质,由于甲方出质不当造成对第三人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14.由于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应在十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有权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15.对确认属于货物延期交付的索赔,应以该部分货物所涉及的运输费用为限。对于延期交付而产生的间接损失,责任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16.对确认属于货物灭失,部分损坏的索赔,索赔方应提供相关的法定证据,如当地权威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等,否则另一方有权拒绝赔偿。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则向保险机构进行索赔。
17.双方的任何索赔,应作为个案以书面形式解决,任何一方不得采取扣留或拒付或拖欠或暂扣运杂费等行动。
18.本协议项下任何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无法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提交乙方所在地的海事法院审理。
19.本协议自双方授权的如下代表签字和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年。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持_________份正本,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通讯地址:联系方式: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通讯地址:联系方式:风险提示:
在委托合同中,应对委托事务的基本信息进行准确、详细约定,尤其是委托事务的具体要求,以确保受托人能够很好地完成委托事务,同时受托人必须在委托人授权范围内进行活动,如果受托人超越权限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或委托人减少其相应的报酬。甲方委托乙方炒股,买卖中国境内的____交易所挂牌交易的____股。经双方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双方自愿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照执行。风险提示:
委托合同中要明确约定委托事务,应对期限进行明确约定。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若委托合同是有偿的,因受托人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但是,因委托人自己指示不当或其他过错致使受托人遭受不应有损失的,该损失由委托人自行承担;若委托合同是无偿的,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一、基本内容
1、甲方以甲方的名义在证券公司开设____证券交易所股东账户(并申请创业板交易功能)。
2、甲方出资____万元人民币用于炒股,并在银行办理银证三方存管业务。
3、甲方告知乙方炒股的股东账号及操作密码。经甲方同意,乙方可更改操作密码,但任何一方不得向地第三人泄露股东账号及密码等。上述工作,甲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完成。
4、乙方具体负责操作买卖股票,进行炒股。
5、委托期限:甲方正式授权乙方炒股的期限从________年____月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6、乙方预计炒股的收益在____之间,但也有可能亏损,乙方预计亏损在____之间。乙方应认真负责、审慎操作。炒股亏损但账上总资产在____万元的,应马上向甲方汇报;亏损在____%或账上总资产在____万元的,应停止操作,亏损在____%或账上总资产在____万元的,甲方也有权在告知乙方的前提下提前解除合同或通知乙方停止操作并有权更改操作密码等。
7、在合作期间,甲方有监督乙方炒股的权利,但为了明确责任,甲方不得进行股票买卖操作,除非乙方同意。乙方须随时注意股票买卖是否自己所为,如发现有他人操作等异常情况,应马上向甲方反映汇报,否则推断为是乙方行为。由此所造成的亏损或盈利减少部分由甲方负责。结算时所有炒股的交割单由甲方负责去证券营业部打印或由乙方通过操作软件打印出来的交割明细为准。
二、合作期间的理财费用及合作期满时的利润分成
1、甲方每月支付____元作为给乙方的理财费用。支付时间在每月____日之前,如甲方未按时支付乙方理财费用的,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2、在合同期满后,乙方如能将甲方的资产收益升值在____%(含____%)以上的,按以下方法进行利润分成。
(1)资产升值在____%(含____%)以上的且总资产在___万元以内(含该数),扣除___万本金,多出来的资产也即利润部分分给乙方____%,其余归甲方。甲方必须在核算出具体金额后____个工作日内将利润分成打到乙方指定账户上。
(2)资产升值在____%(含____%)以上的且总资产在___万元-___万元之间(含该数),扣除___万元本金,多出来的资产也即利润部分分给乙方____%,其余归甲方。甲方必须在核算出具体金额后____个工作日内将利润分成打到乙方指定账户上。
(3)资产升值在____%(含____%)以上的且总资产在___万元-___万元之间(含该数),扣除___万元本金,多出来的资产也即利润部分分给乙方____%,其余归甲方。甲方必须在核算出具体金额后____个工作日内将利润分成打到乙方指定账户上。
三、亏损处理委托代理期未满,代理期内如甲方委托账户资金余额亏损超过____%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乙双方经本合同约定亏损与乙方无关,故乙方不在责任范围之内,其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四、甲方提前解除合同,乙方除了可以就解除时的利润进行分成外,甲方还必须将合同内未支付的理财费用一次性支付给乙方。甲方中途要转走部分资金的,应与乙方协商征得同意。乙方提前解除合同,甲方有权对解除时产生的利润不予分成,同时有权向乙方追讨已经支付给乙方的理财费用。乙方应注意对甲方的资金等进行保密,如有证据证明是乙方泄露的,乙方应按甲方出资额的____%支付违约金。
五、争议的解决双方如有争议,应协商解决,解决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____法院起诉。胜诉方的合理的律师费、交通费等由败诉方承担。
六、其它本合同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____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开户银行:账号: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理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兹经双方协议,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其房屋出租事宜。
第一条 房屋位置
甲方将座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计面积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委托乙方代理。
第二条 代理期
1.代理期为_________________,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其中免租期为________(天),代理期满乙方可再续租_______月。
2.代理期满,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签本合同,需在本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向甲方提供书面申请,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约权。
第三条 代理房屋租金
1.甲乙双方协商,乙方代理甲方房屋,每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__,一年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
2.代理房屋租金按_________缴纳。
3.甲方收取租金,可选择(a.到乙方公司所在地领取,b.乙方送往甲方指定地点,c.乙方汇入甲方指定账户,d.或其他方式)
第四条 其它费用
1.在租赁期内,如房屋所在地进行公共设施改造如:小区建设,电力增容,宽带入户等所需交纳的相关费用由甲方负担。
2.在租赁期内,房屋内所发生的水、电、煤气、有线收视及电话费由乙方客户承担,物业及供暖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五条 委托方和代理方的权利及义务
1.在代理期间,甲方不得无故收回房屋,如甲方中途要求收回房屋,乙方可以拒绝。
2.甲方提供:①产权证明②户口本③业主身份证(如代办需有代办人身份证)④其它必备相关证明;乙方出示:①经纪机构资质证书②营业执照。
3.双方保证所提供的证件的真实性,如由于甲方向乙方提交的出租材料不全或不实,而导致客户无法正常居住(乙方遭受损失的),甲方负责向乙方赔偿,乙方并有权终止合同;如因乙方提供虚***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向甲方赔偿,甲方并有权终止合同。
4.甲方在交房时,有义务对房内设施进行检查修缮,保证电器正常使用,乙方积极配合。
5.在代理期间,乙方应及时安排客户看房,保证客户合法守法。
6.在代理期间,房屋租户如有更换,乙方负责房内各项费用结算及清点检查修缮屋内家具电器等设施,并免费为甲方寻找下拨客户
7.代理期间,房屋因自然损坏,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缮。
8.代理期满,乙方交房时,结清房内各项费用及清点家具电器等设施。
9.甲方不得与乙方所介绍承租人以任何理由私下成交,否则视为违约,如违约应赔偿三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10.甲方不得单方解除合同,如有特殊原因,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以便乙方安排客户,并支付一个月房租作为赔偿。
第六条 其它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力及不能预想之因素导致损毁或造成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房屋因市政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互不承担责任。
3.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附补充协议。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文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修改或取消本合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1、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请在序号前打√)
A、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代理费_________元人民币
B、内资企业工商登记注册;代理费_________元人民币
C、税务登记等手续(包括:组织机构代码、财政登记、统计登记、劳动人事登记、社保登记、地税登记、国税登记);代理费_________元人民币
D、一般纳税人登记;代理费_________元人民币
E、外商独资高新技术企业立项审批、工商登记注册;代理费_________元人民币
F、中外合资高新技术企业立项审批、工商登记注册;代理费_________元人民币
G、企业变更登记、改制登记、内、外资互转变更登记;代理费_________元人民币
H、网上申报内(外)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核;代理费_________元人民币
I、网上申报新产品(黄卡)认证;代理费_________元人民币
J、软件产品著作权登记;代理费_________元人民币
K、“双软认定”(软件产品认定、软件企业认定);代理费_________元人民币
L、申报“自营进出口权”;代理费_________元人民币
M、申报财政、统计月报;代理费_________元人民币
N、其他_________。
合计收费_________元人民币
2、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申办企业的原始材料、相关资料、计算机用户名及密码,并保证在程序规定的时间内及时签字、盖章。
3、甲方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所需材料清单,负责整理和起草申办企业的有关文件,并负责提供相关政策、法规的咨询服务。
5、乙方应在甲方提供材料齐备的情况下,尽快完成申办材料的起草、组织、上网、装订、催办等工作,并按规定的期限完成委托代理事项。
6、甲方在委托代理的同时应付给乙方委托事项总金额的50%款项,甲方在取得工商执照或其他委托事项完成后,再付给乙方其余款项。
7、甲方可按以下方式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
A、以汇款方式汇入乙方帐户,并及时将汇票传真给乙方;
B、以支票或现金方式直接到办公地点支付和结算。
8、遇有特殊情况或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为明确委托报关具体事项和各自责任,双方经平等协商签定协议如下:
委托方:
主要货物名称:
HS编码:
进出口日期:年月日
提单号:
贸易方式:
原产地/货源地:
传真电话:
其他要求:
背面所列通用条款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对本协议的签署构成了对背面通用条款的同意。
委托方业务签章:
经办人签章:
联系电话:
年月日
被委托方:
报关单编码No.
收到单证日期:年月日
收到单证情况:
合同□
发票□
装箱清单□
提(运)单□
加工贸易手册□
许可证件□
其他:
报关收费:
人民币:元
承诺说明:
背面所列通用条款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对本协议的签署构成了对背面通用条款的同意。
被委托方业务签章:
经办报关员签章:
联系电话:
年月日
通用条款
一、委托方责任
委托方应及时提供报关报检所须的全部单证,并对单证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委托方负责在报关企业办结海关手续后,及时、履约支付代理报关费用,支付垫支费用,以及因委托方责任产生的滞报金、滞纳金和海关等执法单位依法处以的各种罚款。
负责按照海关要求将货物运抵指定场所。
负责与被委托方报关员一同协助海关进行查验,回答海关的询问,配合相关调查,并承担产生的相关费用。
在被委托方无法做到报关前提取货样的情况下,承担单货相符的责任。
二、被委托方责任
负责解答委托方有关向海关申报的疑问。
负责对委托方提供的货物情况和单证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合理审查',审查内容包括:
(一)证明进出口货物实际情况的资料,包括进出口货物的品名、规格、用途、产地、贸易方式等;
(二)有关进出口货物的合同、发票、运输单据、装箱单等商业单据;
(三)进出口所需的许可证件及随附单证;
(四)海关要求的加工贸易(纸质或电子数据的)及其其他进出口单证。
因确定货物的品名、归类等原因,经海关批准,可以看货或提取货样。
在接到委托方交付齐备的随附单证后,负责依据委托方提供的单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报关单填制规范》认真填制报关单,承担'单单相符'的责任,在海关规定和本委托报关协议中约定的时间内报关,办理海关手续。
负责及时通知委托方共同协助海关进行查验,并配合海关开展相关调查。
负责支付因报关企业的责任给委托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所产生的滞报金、滞纳金和海关等执法单位依法处以的各种罚款。
负责在本委托书约定的时间内将办结海关手续的有关委托内容的单证、文件交还委托方或其指定的人员(详见《委托报关协议》'其他要求'栏)。
三、赔偿原则
被委托方不承担因不可抗力给委托方造成损失的责任。因其他过失造成的损失,由双方自行约定或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由此造成的风险,委托方可以投保方式自行规避。
四、不承担的责任
签约双方各自不承担因另外一方原因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以及滞报金、滞纳金和相关罚款。
五、收费原则
一般货物报关收费原则上按当地《报关行业收费指导价格》规定执行。特殊商品可由双方另行商定。
六、法律强制
本《委托报关协议》的任一条款与《海关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不一致时,应以法律、法规为准。但不影响《委托报关协议》其他条款的有效。
七、协商解决事项
变更、中止本协议或双方发生争议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及程序处理。因签约双方以外的原因产生的问题或报关业务需要修改协议条款,应协商订立补充协议。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甲方(投资者)姓名: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上海股票帐号:_______深圳证券帐号:___________
乙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___证券营业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证券交易及其他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章双方声明
第一条甲方向乙方作如下声明:
1,甲方具有相应合法的证券投资资格,不存在法律,法规,规章和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禁止或限制其投资证券市场的情形。
2,甲方保证在其与乙方委托代理关系存续期内向乙方提供的所有证件,资料均真实,有效,合法,甲方保证其资金来源合法。
3,甲方已阅读并充分理解乙方向其提供的《风险提示书》,清楚认识并愿意承担证券市场投资风险。
4,甲方同意遵守有关证券市场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
5,甲方已详细阅读本协议所有条款,并准确理解其含义,特别是其中有关乙方的免责条款。
第二条乙方向甲方作如下声明:
1,乙方是依法设立的证券经营机构,具有相应的证券经纪业务资格。
2,乙方具有开展证券经纪业务的必要条件,能够为甲方的证券交易提供相应的服务。
3,乙方确认其向甲方提供的委托方式以双方约定的委托方式为准。
4,乙方遵守有关证券市场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
第二章开设资金账户
第三条甲方开设资金账户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证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同名证券账户卡,并按乙方要求填写开户资料。
由于甲方提供的前款所述资料引起的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甲方的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存入其资金账户。
第五条甲方开设资金账户时,应同时自行设置交易密码和资金密码(以下统称密码)。
甲方在正常的交易时间内可以随时修改密码。
第三章交易代理
第六条甲方可以通过第二条第三项约定的委托方式下达委托。
第七条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服务:
1,接受并忠实执行甲方下达的委托;
2,代理甲方进行资金,证券的清算,交收;
3,代理保管甲方买入或存入的有价证券;
4,代理甲方领取红利股息;
5,接受甲方对其委托,成交及账户资金和证券变化情况的查询,并应甲方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清单;
6,双方依法约定的其他事项;
7,证券监督管理机关规定提供的其他服务。
第八条甲方进行柜台委托时,必须提供委托人(指甲方本人或其授权代理人,下同)身份证,甲方证券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
甲方进行自助委托,必须输入正确的密码。
第九条当甲方委托未成交或未全部成交时,甲方可以变更其未成交的委托。
第十条甲方应在委托下达后三个交易日内向乙方查询该委托结果,当甲方对该结果有异议时,须在查询当日以书面形式向乙方质询。
甲方逾期未办理查询或未对有异议的查询结果以书面方式向乙方办理质询的,视同甲方已确认该结果。
第十一条当甲方需选择乙方作为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证券的指定交易代理机构时,双方需另行签定有关协议。
第四章资金存取
第十二条甲方依法享有资金存取自由。
甲方从乙方提取资金时,除非甲乙双方另有约定或甲方另有指令,乙方必须及时办理。
第十三条甲方可以通过乙方柜台存取资金。
甲方也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存取资金,但应按照乙方的要求办理有关手续。
其他方式由乙方依法提供,其含义由乙方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通过乙方柜台提取资金的,应提供取款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资金账户卡,并输入正确的资金密码。乙方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务院证券监管机关的有关规定为甲方办理取款手续。但当甲方资金账户出现大额异常变动时,乙方有义务予以关注并及时向证券监督管理机关报告。
第十五条甲方提取资金每笔数额,每天存取次数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当第十三条第二款所指的其他资金存取方式无法进行时,甲方应在乙方柜台办理资金存取手续。
第五章变更和撤销
第十七条当甲方重要资料变更时,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并按乙方要求签署相关文件。
第十八条甲方撤销指定交易,需另行签署有关文件。
第十九条除非甲方有未履行交易交收义务等违约情形,甲方可随时撤销其在乙方的资金账户。
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要求甲方限期纠正,甲方不能按期纠正或拒不纠正的,乙方可撤销其与甲方的委托代理关系:
1,乙方发现甲方向其提供的资料,证件严重失实;
2,乙方发现甲方的资金来源不合法;
3,甲方有严重损害乙方合法权益,影响其正常经营秩序的行为。
第二十一条乙方撤销其与甲方的委托代理关系,需通知甲方,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二条甲方在收到乙方撤销委托代理关系通知后应到乙方办理销户手续。
在甲方收到乙方撤消委托代理关系通知至甲方销户手续期间,乙方不接受甲方的买入委托指令。
第六章甲方授权代理人委托
第二十三条甲方开设资金账户后,可以授权代理人代为办理证券交易委托及相关事项。
第二十四条甲方授权他人代为办理前条所述事项时,应当签署有关授权委托书,并向乙方提交代理人的有效证件.授权委托书至少应载明下列内容:代理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授权权限,有关代理人合法的证券市场投资资格及乙方要求明示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五条甲方授权委托书的签署地应当在乙方,但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或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授权委托书可除外。甲方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应当交乙方备案。
第二十六条甲方在授权委托有效期内变更授权事项或中止授权时,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并到乙方办理有关手续。乙方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前,仍执行原授权委托书。
第二十七条乙方明知或应知甲方代理人超越授权权限而受理其代理行为的,对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与甲方代理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七章甲乙双方的责任及免责条款
第二十八条乙方郑重提醒甲方注意密码的保密。任何使用甲方密码进行的委托均视为有效的甲方委托。甲方自行承担由于其密码失密给其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九条乙方对甲方的开户资料,委托事项,交易记录等资料负有保密义务,非经法定有权机关或甲方指示,不得向第三人透露。乙方承担因其擅自泄露甲方资料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三十条甲方应妥善保管其证券账户卡,资金账户卡,因他人伪造,变造资金账户卡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有过错的,应由乙方先予承担,再依法追偿相关损失。
第三十一条当甲方遗失证券账户卡,身份证,资金账户卡时,应及时向乙方办理挂失,在挂失生效前已经发生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三十二条因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甲方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三十三条因乙方不可预测或无法控制的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停电等突发事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二,三十三条所述事件发生后,乙方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防止甲方损失可能的进一步扩大。
第三十五条乙方应本着勤勉尽责的精神忠实地向甲方提供信息,资料。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各种信息及资料,仅作为投资参考,甲方应自行承担据此进行投资所产生的风险.
第八章争议的解决
第三十六条当双方出现争议时,可选择如下方式解决:
(1)协商;
(2)提请中国证券业协会调解;
(3)向证券监督管理机关投诉;
(4)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5)其他合法的方式。
第九章机构户甲方
第三十七条当甲方是机构户时,开设资金账户,按如下程序办理:
1,依法指定合法的代理人,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授权委托书;
2,提交甲方法人身份证明文件副本及其复印件,或加盖发证机关确认章的复印件,证券账户卡,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预留印鉴和密码。
第三十八条甲方以现金存入的,必须以现金方式支取。
甲方以支票存入的,必须以支票方式支取。
甲方账户不能与任何自然人账户相互划转资金。
甲方不能通过乙方柜台存取现金,也不能以自助方式存取资金。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九条乙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的交易规则的规定收取佣金,代扣代缴甲方有关税费。
第四十条甲方的委托凭证是指其柜台委托所填写的单据,非柜台委托所形成的乙方电脑记录资料。
第四十一条乙方必须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和期限保存甲方的委托凭证等资料。
第四十二条本协议签署后,若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行业规章修订,相关内容及条款按新修订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行业规章办理.但本协议其他内容及条款继续有效。
第四十三条本协议根据法律法规和交易所,登记公司的规定如需修改或增补,修改或增补的内容将由乙方在其营业场所以公告形式通知甲方,若甲方在七日内不提出异议,则公告内容即成为本协议组成部分。
第四十四条本协议所指的通知方式除上述条款中已有约定外,可以是书面送达通知或公告通知。
公告通知自公告在指定报刊和乙方经营场所发布之日起两个月即视为送达。
第四十五条本协议有效期自双方签署至第十九,二十条所指情形发生。
第四十六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本委托投资协议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以下双方在_________签署:
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
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
鉴于:
1._________是一家根据中国法律合法组建并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股东之一_________;
2.乙方为_________现任总经理,且乙方知晓_________有意将其持有的_________的_________的股权(以下简称“目标股权”)转让给乙方。
3.甲方有意通过乙方受让并持有目标股权。
因此,经友好协商,双方兹达成一致如下:
第一条委托投资金额
1.1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三日内,甲方应将_________元人民币(以下简称“委托投资金额”)汇入乙方指定帐号,作为甲方委托乙方投资_________的资金。委托投资金额的提供应以银行汇款凭证为证据。
1.2上述第1.1条规定的委托投资金额的提供不应被视为赠与或任何类似性质的行为。
1.3乙方,上述委托投资金额将仅用于受让目标股权的资金使用。
第二条股权持有
2.1_________的股权变更完成之后,甲方有权通过乙方享有_________股东的权利,该等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1)依照其所持有的股权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利益分配;
(2)参加或者推选代表参加_________股东会及董事会并享有表决权;
(3)依照其所持有的股权行使表决权;
(4)对_________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_________章程的规定转让所持有的股份;
(6)依照法律和_________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7)_________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8)法律、行政法规及_________章程所赋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2.2_________完成其股东变更手续之后,甲方通过乙方承担_________股东的义务,该等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遵守_________章程;
(2)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
(3)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2.3上述股东权利义务的行使可由乙方以其自身名义行使,但是,为本协议之目的,甲、乙双方明了乙方任何权利义务的行使均应在甲方指示或授权下进行。但是,在紧急情况下,为甲方利益考虑,乙方可先行作出决定,但应在事后立即通知甲方。
2.4乙方特别,未得到甲方事先书面指示的情况下,其不得将目标股权转让、质押或以任何其他方式让与给任何其他第三方。
第三条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下列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生效:
(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
(2)乙方已与_________签署了形式和实质均令甲方满意的股权转让协议,且该协议已生效。上述协议中,乙方受让股权为_________股权的_________,转让价格为_________元人民币。
第四条其他
4.1本协议签署后,如对其中内容需要修改,双方应以书面形式达成并签字。
4.2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持____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签订本承包经营合同如下:
一、承包经营事项:
1、承包经营标的:甲方将购买的商品房即甲乙双方所签定的编号为:____________号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所涉及的商品房,地址: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___㎡,(该面积如遇调整,最终以发包人拥有该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中所标注的面积为准)资产金额(即商品房价款)____________元。发包给乙方用于酒店经营。
2、承包经营期限:期限十年,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3、承包金额及支付方式:
(1)乙方将承包经营的资产金额________元的10%作为每年的承包金支付给甲方。
(2)承包金每三个月支付一次,即乙方承包经营期开始时便先付甲方首期租金,以后依此类推。三个月的承包金额为:资产金额________元×10%÷12个月×3个月=________元。
二、约定事项
1、为确保酒店的统一定位、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统一经营,甲方同意乙方在不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前提下,对房屋进行统一装修,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依法经营,自负盈亏。乙方可以通过租赁、合作经营、委托经营或自营等多种渠道,采用多种模式承包经营酒店,甲方对此不得干涉。
3、甲乙双方按规定各自缴纳因签订本合同引起的税费。
4、承包经营期间的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采暖费、维修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甲方的权利、义务
1、承包经营期内,甲方享有按期、足额收取承包金的权利。
2、承包经营期内,甲方不得主张房屋的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承包金除外),甲方不得以享有房屋的所有权为由干涉乙方独自承包经营酒店的权利。
3、承包经营期内,甲方享有该房屋的有限处分权,即甲方可以转让房屋,但甲方必须在第三方书面向乙方承认并履行该合同的前提下,方可转让该房屋,也就是说甲方处分该房屋必须保证乙方继续享有合同期内承包经营权,则对乙方没有约束力乙方有权继续经营使用权。
4、甲方转让该房屋须在三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购买权。
5、承包经营期内,甲方有权对本合同涉及的房屋进行抵押或继承,但必须以不影响本合同的全面履行为前提,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该房屋的抵押权人和继承人必须向乙方书面,继续履行本合同。
四、乙方的权利、义务
1、承包经营期内,乙方负有按本合同规定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承包金的义务。
2、承包经营期内,乙方对承包的房屋享有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转租权、经营权、管理等权利。
3、承包经营期内,乙方有权在不损害建筑结果的前提下对房屋进行装修,有权在外墙、通道等公共部位安放广告牌,广告灯箱。
4、根据酒店经营的需要,乙方有权对承包楼层进行平面布局调整,但承包经营期满,乙方应恢复原状交还甲方。
五、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均不得单方修改或者解除合同,否则视为违约。违约方除应向守约方赔偿全部经济损失外,还应赔偿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间接损失。守约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还应继续履行合同。
2、若因甲方抵押、转让、继承等产权变更导致本合同履行困难增加,乙方也愿意解除合同的情况下,甲方应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还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损失。
3、若甲方擅自干预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甲方应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包括可获得利益损失
4、乙方逾期支付承包金,每逾期一日按日万分之三支付违约金。
六、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本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需双方签订书面协议,否则无效。
2、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可以中止本合同的履行,不可抗力的影响超过三个月仍不能消除时,双方可终止本合同,双方均不在追究对方责任。
七、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承包经营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承包经营期满后双方相关约定:
1、本合同承包经营期满后,甲乙双方再另行协商合作方式及费用。
2、本合同承包经营期满后,乙方应将房屋归还甲方,并保证该房屋的正常状态。
九、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发生矛盾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2、本合同的通信地址及联系电话若有变更,双方应及时通知。任何一方因怠于通知而影响本合同的履行,应承担相应责任。
3、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两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