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委托代理市场具有典型的信息不对称性和信息不完全性。对于中介委托合同你还了解多少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中介代理合同范本,欢迎参考阅读。
现委托广东省阳山县佰姓地产中介(以下简称“佰姓地产”)独家代理出售以下物业,特签订以下内容:
一 、出售物业的内容(以下简称“该物业”):
1、物业地址:广东省阳山县 2、建筑面积:平方米(以房地产证面积为准)。
3、出售价此价包括自买入该物业后至本物业出售前已产生之一切费用。
4、交易税费支付方式:由买方支付。
5年具备交付使用条件。
6、委托时间:从年年月 日止。
二、指定佰姓地产为该物业出售的独家代理公司:
1、佰姓地产预先支付人民币该物业的,独家委托费即转为购房款使用。
2、如超出委托限期,独家委托代理费用由本人收取,不予退还。
3、一旦达成上述条件,全权委托百姓地产适当收取客户定金。
4、本人不得擅自终止委托或拒绝出售,否则应向贵公司支付独家委托费
三、百姓地产在代理期限内寻找合适的买家 。如该物业成功出售,超出委托价钱部分作为佰姓地产的咨询及代理费,对此本人并没有异议。
四、在委托期间,本人保证不会自行出售该物业;不会与其他中介公司或第三人签订代理协;不会私下与佰姓地产所介绍之买房成交或利用佰姓地产提供的信息条件通过第三方成交。否则,本人将向佰姓地产支付第二条规定之代理费3 倍作为违约金。
五、本人悉知佰姓地产同时会向买家收取房地产咨询及代理费,对此本人并无异议。
六、本委托书一式两份,由本人及佰姓地产各持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备注:
委托人: 独家代理公司签署及盖章:
身份证号码:
电话: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中介业务代理合同书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关于_____、_____代理事宜,经双方协商后,甲方授权乙方作为独家代理商。甲乙双方均同意按照本合同内容之规定执行。
1.产品相关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付款方式:电汇、现金、汇票
3.结算方式:乙方和甲方直接按供货价结算
4.合同标的额
本合同乙方首次进货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销售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销售总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本合同有效期为一年(即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6.首批进货额货款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本合同签定之日起二十日内,将首批进货款交达甲方指定帐户(款汇出时请传真通知)。如延期十五日未交足约定款项,则视为乙方自然解除合同,解约后甲方有权对乙方原代理地区继续诚招独家代理商;
8.甲方对各代理商的代理地区执行区域货物编码管理
8.1 首批甲方在收到乙方全款___________日内发货;(以银行收到日为准)乙方以后进货应提前十天填报发货申请单并传真给甲方,甲方在款到后五日内发货(货运单传真给乙方);
8.2 合同交货地为: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_市;到达合同交货地的长途铁路或公路运费、保险费由甲方负担(指火车或汽车到达该合同交货地点的费用),到达交货地后短途运费由乙方承担;
8.3 乙方收到货后,若货物发生破损,乙方应在收货____________日内向甲方提出质疑,并将承运的货物损失证明材料邮寄至甲方;
9.甲方产品实行全国统一零售价。各地代理商均不得以任何名义(包括促销、优惠活动等)降低零售价格(如有特殊情况必须提前征得甲方同意),以杜绝不正当竞争
9.1 乙方应保证无串货,无违价行为;如发生串货、违价行为,乙方自愿接受处罚,若再次发生,取消其独家代理商资格;
9.2 乙方有负责办理所代理区域内产品上市的相关手续的义务;对甲方产品有不得经营假冒、侵权产品的义务;
9.3 有按照甲方要求按月、季上报销售统计表、代理商制订全年计划上报公司和新增或撤消销售网点登记表义务,并且终端不得断货;
9.4 双方解除合同后,乙方退回所有相关文件、资料等,否则,甲方将按知识产权规定,追究乙方相应的责任或在媒体上曝光;
9.5 如乙方销售假冒产品给甲方造成损失和影响,乙方应承担法律责任。
附则:
1.本合同自甲方收到乙方首批货款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作为本合同的修订内容写入补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中介业务代理合同书3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房地产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独家)作营销策划、代理销售甲方开发经营或拥有的-----房地产住宅项目(案名待定)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双方共同遵守。
一、委托营销策划、代理销售项目的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销售的项目位于--------的住宅项目(案名待定)建筑面积总计约----平方米,其中一期-----平方米,二期、三期及后期依拆迁进度开发,项目性质为住宅(包括住宅、地下室、车库、车位、商业、住宅)。甲方委托乙方作策划、销售代理的内容为上述住宅、地下室、车库、车位和商业。
二、委托营销策划、代理销售的服务内容
2.1市场调研分析
2.2、对以上内容甲方有权审议修改,经双方签署书面确认书后执行,该书面确认书应交付乙方一份备案。
三、双方权利与义务
3.1、甲方之权利义务
3.1.1)应保证对委托乙方销售的项目及房地产不存在权属争议,同时在乙方开始销售代理前,甲方向乙方提供所委托项目公开销售所需一切有效的法律文件(如项目规划设计需要的图纸,资料,项目运作的整体规划,方案及甲方要求等)在本项目发售前向乙方提供本项目公开销售所需的《预售许可证》及各项文件资料等,以确保本项目策划工作和销售工作的顺利开展。
3.1.2)甲方需要投入该项目营销所必须的宣传推广费用,按总销售额的1.5%计提。甲方应先期投入相应宣传推广、媒体广告、售楼资料、礼品、展场、促销活动、促销礼品费用等所需的各项费用。根据乙方提供的营销推广计划,配合各个销售阶段营销推广费用的支持。乙方提供方案,甲方确认后按实际发生额支付。
3.1.3)在本合同内,所有项目营销宣传资料,包括售楼资料、媒体广告、有关本项目网页、展销会宣传品、各种载体广告牌、电视广告,围挡等,均注明:“全案营销:----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字样。
3.1.4)甲方指定专门人员,参与乙方对接策划专案小组及现场销售工作,参与乙方策划工作全过程,与乙方共同制定整体营销策略,在预售证未办前,乙方与甲方沟通、协商后,在规定的时间进行内部咨询或登记。
3.1.5)在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不得再委托其他代理公司销售或是自行销售本项目,但如甲方将所委托代理的楼盘整体转让的情况,甲方应支付乙方已代理售出部分(包括已交付定金部分)的代理佣金及溢价分成给乙方,并支付乙方违约金万元。
3.1.6)甲方需承担售楼处的建设或租赁(并包括承担售楼处装修、办公家具、设施、电脑、打印机与办公用品及水电费、电话费、网费、日常运营等费用,为客户提供看房的交通工具。
3.1.7)甲方需委派专人收取定金及房款,办理购房合同及可按揭购房合同等相关的各项购房手续,配合乙方的策划和销售工作,该专人应及时将收取售房款项打入甲方指定账户,乙方不承担收取定金及房款,乙方不承担办理按揭及签合同等相关环节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
3.1.8)需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时间与乙方结算代理费用并准时支付,以确保销售工作的顺利进行。如甲方逾期支付上述费用,甲方需每日按所欠代理费总额的千分之一计付滞纳金。
3.1.9)甲方有权监督项目的销售方案和销售控制方案及营销策略,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审定的方案、价格执行。
3.1.10)因甲方原因(包括施工质量、但不仅限于施工质量等)造成的索赔或是其他法律责任,由甲方全权负责并承担一切后果,乙方不承担责任。若遇房
地产各上级主管机关检查、处理等问题,甲方需承担全部协调、沟通工作并予以解决,乙方应予以必要的配合。
3.1.11)甲方负责解决与前期合作单位的所有遗留问题,由此引起的纠纷与乙方无关,不得影响乙方的正常工作和乙方代理费用的结算。
3.2、乙方之权利义务
3.2.1)乙方必须具有合法的代理物业销售的中介机构资格,并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保证其代理经营的合法性,否则所发生的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3.2.2)在合同生效后乙方按阶段提供本项目的详细工作计划方案,经甲方书面认可后实施,该书面认可书应交付乙方一份备案;另外,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方案后,日内未出具书面认可书的视为认可。
3.2.3)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资料及商业机密予以严格保密,未经甲方允许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3.2.4)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或借口收取购房客户的任何款项,更不得挪用客户购房款。否则一经证实,甲方有权按违规款额的壹倍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3.2.5)乙方应维护甲方形象和信誉,不允许以任何借口损害甲方形象及影响项目销售。
3.2.6)乙方不得违背甲方的意向,以促销和其他方式为由向购房者承诺甲方未书面规定的一切事项,否则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3.2.7、)乙方应与甲方在委托范围内充分合作,积极配合,完成有关推广及宣传活动。乙方应派专业人员参加本项目有关单位的联席会议,从销售角度给甲方提供建议和支持。
3.2.8)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签订并生效之后,乙方须成立项目组。
3.2.9)乙方应负责提前一或两个月对销售人员进行专业的培训,使之具备销售本楼盘工作必须的专业知识及水平。
3.2.10)乙方负责在设计、制作项目销售推广材料和工具时提供专业策划意见,监督有关设计、制作工作,并负责有效使用和实施,上述材料、工具包括:模型、楼书、价目表、其他与项目形象有关的书面问题、媒体广告方案、展销会展台布置等。
3.2.11)乙方须按照与甲方所商定的销售方案(物业价格、装修标准、付款方式及入伙时间等条件)进行销售,不得擅自改变计划,任意放盘或是调低销售价格,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中介职业规范。
3.2.12)乙方负责通知客户到销售现场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
3.2.13)乙方负责组织好楼盘的销售工作,根据销售阶段的实际情况调配资源,效果及销售情况、配合客户完成客户调查登记表,并每月、每季度向甲方汇报,双方分居销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销售策略。
3.2.14)乙方对每个销售单元的代理责任至客户缴付首期购房款并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后结束。
32.15)项目销售期间,乙方不得擅自向客户承诺超出乙方工作范围的要求,如遇特殊情况须书面上报甲方,经甲方书面认可方可执行。凡超出甲方规定的房屋设施等以外的条件内容(以甲方签字确认的书面文件为准),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关的责任,甲方不负责任。
3.2.16)乙方不承担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各种工程问题或延期交房引起的法律责任。
3.2.17)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权,乙方不得转委托其他方;否则,甲方有权接触本合同。
四、售价与代理费得结算:
4.1、一期住宅的销售均价为每平米2880元。地下室及车库、车位、商业用房的价格经甲乙双方协商后确定。二期及后期住宅销售均价双方协商后确定。
4.2、代理服务费计提方式:佣金提成加溢价分成。
双方商定,一期销售代理佣金为总销售额的1.3%(包括地下室、车库、车位及商业),若销售均价低于2880元,销售代理佣金为总销售额的1.0%,通过乙方的销售,一期销售均价超过2880的溢价部分(二期及后期销售均价经双方协商后确定),甲方按超额总金额的70%分成,乙方按超额总金额的30%分成,溢价部分乙方不再提取超出2880元部分1.3%的代理佣金。
4.3、考核前提:甲方须按照双方商定的营销推广计划费用投资与乙方指定的营销推广方案配合乙方的工作,进行广告推广与发布。
销售目标
销售时间 开盘销售 开盘销售 开盘销售 开盘销售 开盘销售
3个月 6个月 9个月 2个月 15个月
(套数比) (套数比) (套数比) (套数比) (套数比)
销售目标 20% 40% 55% 70% 100%
注:1、开盘时间指的是具体销售栋号取得《预售许可证》后第一次正式开盘的时间。如一期、二期及后期开发栋号不能同时取得《预售许可证》,则自某栋号取得,《预售许可证》的第一次正式开盘时间开始计算销售目标。
4.4、佣金提成及溢价分成的结算方式及时间:
4.4.1)一次性付款的,在购房款全部到帐后即可计提佣金及溢价分成给付乙方。
4.4.2)分期付款的在首付达到50%后即应计提50%佣金给付乙方,收完余款后付清其余50%佣金及溢价分成给付乙方。
4.4.3)银行按揭的在购房款全部到帐后即应计提佣金及溢价分成给付乙方。
4.4.4)如遇退房,下月结账扣除已付佣金。
4.4.5)每月1日乙方向甲方上报销售额,甲方应予每月 5 日前核实完毕,并于核实后5日内向乙方支付规定的佣金及溢价分成。
4.4.6)关于定金:对于由于客户违约或根据合同约定没收的定金、收取客户违约金及手续费,甲方收取50%乙方收取50%。
4.4.7)结算账号:双方商定,结算时甲方以转账形式将代理佣金及溢价分成支付至下述账号。
乙方开户行:
乙方账号:
五、特殊情况约定:
因本项目乙方为甲方提供营销代理服务,且营销策划工作包括在代理协议之中包括项目定位、规划设计、整体营销方案的制定、户型调整、价格体系的制定,推广方案的制定,促销方案的制定与执行,乙方均投入了大量额人力物力,为该项目提供了核心的营销技术经验。
5.1、在此前提下甲方需在本合同签订时,将所有客户资源转交给乙方,包括甲方总经理及公司人员介绍的客户资源,不论有没有在乙方处进行来电来访登记的成交后,均计入乙方销售业绩,并由乙方进行全程跟踪销售服务,如果折后价格若低于销售均价,则不计入对乙方均价及溢价的考核标准,如果折后价格若高于销售均价,则甲方应支付给乙方该笔成交额的佣金提成,并据实结算溢价部分。
5.2、关于团购客户(购买50套以上的客户)的约定:乙方公司将利用独有的人际渠道,针对各单位及各公司恰谈团购事宜,团购客户按照销售额的1.3%计提佣金,并根据实际成交价格高于合同约定均价部分结算溢价,乙方按照超额部分的30%分成。
5.3、甲方保留13000平米销售权,不计入乙方销售业绩及不提取销售提成和溢价分成,甲方提供具体房号表作为本合同附件。
5.4、根据甲方要求,乙方将代理定金拾万元支付给甲方,作为乙方代理诚意的基础,此代理定金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第三个月由甲方返还乙方。
六、违约责任
6.1、如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中的约定,但未给对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是名誉损失,受损害一方可对过失方进行书提醒和警告,责成其纠正。
6.2、如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而给对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名誉损失(单方擅自终止执行本合同、不按本合同规定支付相应费用、损害项目形象、抹去不正当利益等),受损害一方除保留继续执行本合同的权利外,还可要求违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七、合同生效及其他
7.1、甲乙双方均同意本合同在双方盖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之日起成立并生效,至全部销售完成并结清全部营销代理费用为止。本合同所有条款双方均严格遵照执行,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7.2、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有关条款之执行的,受影响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因此而影响履行有关条款的不视为违约。
7.3、双方对合作过程中的所有相关商业资料均负有保密责任,未经许可,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对外发布或是提供第三者,否则视为违约,并保留索赔的权利。
7.4、若在执行协议中发现未尽善事宜,可经由双方协商,并经双方同意后予以补充或修改,补充协议在双方签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履行地为,本合同执行中产生的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向本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5、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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