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者(或译者)姓名:__________
出版者名称:_______________
著作稿(或译稿)名称:__________
本译作原著名称:_______________
原著者姓名及国籍:__________
原出版者及出版地点、年份:__________
上列著作稿(或译稿)的著者(或译者)和出版者于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日签订本合同,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本著作稿(或译稿)的专有出版权由著者(或译者)在本合同第十七条规定的有效期间授予出版者。出版者在此有效期间有权将本著作稿(或译稿)以各种版本形式出版,但未经著者(或译者)同意不向第三者转让出版权。
第二条本著作稿(或译稿)系著者(或译者)本人创作(或翻译)的原稿,如发现剽窃等侵犯他人版权情况,著者(或译者)负全部责任,并适当赔偿出版者由此受到的经济损失。
第三条在本合同有效期间,著者(或译者)不将本著作稿(或译稿)的全部或一部分、或将其内容稍加修改以原名称或更换名称授予第三者另行出版。著者(或译者)若违反本规定,将适当赔偿出版者经济损失。出版者并可废除本合同。
第四条出版者将按照国家规定的稿酬办法向著者(或译者)支付稿酬。基本稿酬定为每千字________元。书稿发排后预付稿酬支付稿酬_________元,在见到样书后3天内结清全部稿酬。
第五条出版者将在__________年_____季度出版本著作稿(或译稿)。如出现出版者本身无法控制的特殊情况需推迟出版日期,出版者应与著者(或译者)另议出版日期。如更改后的出版日期到期著作稿(或译稿)因印刷原因仍未出版,出版者照付基本稿酬,全部稿酬在出书后结算付清。
第六条本合同签订后,
(1)著作稿(或译稿)由于出版者的原因不能出版,出版者向著者(或译者)支付基本稿酬________%,并将稿件归还著者(或译者);
(2)著作稿(或译稿)由于客观形势变化不能出版,出版者向著者(或译者)支付基本稿酬________%,并将稿件退还著者(或译者),但可保留复制本。上述稿件以后如有可能出版,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出版者可保留专有出版权,亦可允许第三者使用此项出版权。
第七条出版者加工著作稿(或译稿),若改书名、增加插图、标题、前言后记或对稿件内容作实质性修改,应事先征得著者(或译者)同意并在发稿前退著者(或译者)审定签字,著者(或译者)应按双方议定日期退回原稿。
第八条本著作稿(或译稿)的校样,由出版者负责根据著者(或译者)审定签字的原稿校对;著者(或译者)若看校样,只在校样上作个别不影响版面的修改,并在天内签字后退还出版者。如校样不按期退还或因修改过多(不是由于排版错误或客观形势的变化)而增加排版费用,著者(或译者)应承担________%(不超过稿酬总额的3%)。
第九条本著作(或译作)首次出版前,出版者若将稿件损坏或丢失,应赔偿著者(或译者)不低于基本稿酬5%的经济损失。
本著作(或译作)首次出版后,其原稿按下列办法之一处理:
(1) 天内退还著者(或译者);
(2)由出版者保留_______年后再退还著者(或译者)。
第十条本著作(或译作)首次出版后,出版者应赠著者(或译者)样书 册。
以后每重印一次赠送样书 册。
出版者同意著者(或译者)本人在著作(或译作)出版后________月内按批发折扣购书册。
第十一条本著作(或译作)首次出版一年之内,出版者可自行重印。一年之后出版者如需重印,应事先通知著者(或译者)并送校正本;著者(或译者)收到通知后,应在一个月内将修改意见通知出版者,否则出版者按原版重印。
第十二条本著作(或译作)如经出版者所在地区总发行机构证实脱销,著者(或译者)有权要求出版者重印,如出版者拒绝重印,或自著者(或译者)提出要求后________年内不重印,著者(或译者)有权废除本合同。但著作(或译作)属控制发行者除外。
第十三条本著作(或译作)修订本的出版日期和付酬办法等事项,双方另行协商并补签协议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十四条如出版者在合同有效期间允许第三者以摘编、选编形式转载本著作(或译作),应事先征得著者(或译者)同意,将与第三者签订的合同及其他有关文件的抄件寄给者(或译者),并将从第三者所得报酬的三分之二付给著者(或译者)。
第十五条本著者(或译者)委托出版者在合同有效期间授权第三者使用下列权利,出版者将与第三者签订的合同及其他有关文件的抄件寄著者(或译者)并按下列比例向著者(或译者)支付从第三者所得报酬:(1)改编-75%;(2)翻译-75%;(3)表演-75%;(4)播放-8%;(5)录音录像-8%;摄制影片-8%。〔此条供选择用〕
第十六条如一方认为对方违反合同条款,由双方协商解决,或请双方同意的上级主管部门或省级出版管理机构调解,也可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年。任何一方要求延长合同期限,应在合同期满前三个月通知对方,是否延长由双方商定。
第十八条本合同条款需补充、更改,由双方商定。
第十九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订合同人
著者(或译者):_________出版者: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
编译馆(甲方)兹以_________共_________册,委托_________书局(乙方)发行,双方议定条件如下: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将上列各书独家发行,自订约之日起,为期________年,在发行期内,乙方不得转包或分让与他人发行。
第二条乙方为取得上列各书的委托发行权,应付给甲方发行酬金,以每千字人民币_________元计算,全书共_________册。字数照满页计,合计_________字,总计人民币_________元,于订约时一次付清。
第三条甲方于本契约签订时,应即全部将书稿点交乙方。
第四条甲方保证上列书稿的内容无侵犯他人著作权以及违反现行法规之情事。
第五条上列书稿,乙方应于接受书稿之日起,在六个月内全部发行,逾期甲方可另委请其他书商印行,并将乙方已交的发行酬金全部没收于年度终了时缴归国库,乙方不得提出异议。
第六条本书封面应加主编者:_________编译馆字样,版权页上应载明著(译)权所有人_________编译馆及著(译)者的姓名,如系大学用书封面及脊顶须印_________编大学用书的字样。
第七条上列之书在排印期中,乙方应照甲方所定规格(包括版式、用纸、字体等)排印。乙方并应负责初校及二校,且应将三校及精校排样,连同封面、封底及骑缝页送交甲方校正签字后,始行上机印刷。
第八条上列之书的单页售价,如以24开本计算,不得超过人民币_________元。其他开本的售价,按比例计算。
第九条上列之书出版后,如有读者对于内容提出疑问,由甲方负责答复。
第十条上列之书出版后,乙方应赠送甲方样书_________册,以备考查,甲方应向乙方以定价七折购买每种_________本,分赠国内外有关单位参考。
第十一条上列之书在委托发行期间,甲方认为有修正的必要时,可予以修正,乙方不得拒绝,修订费用由甲方负担,乙方则须赠送甲方修订样版书_________册备用。
第十二条本契约期满,经双方同意可续订新约,如有一方不愿续约,应于期满前三个月通知对方。
第十三条本契约各条,双方均应遵守,如有一方违约,他方不得宣布本契约终止,违约的一方应负对方一切损失的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本契约一式三份,经双方签章后各执一份为凭,另一份由甲方转送主管理体制部门报备。甲方(盖章):_________编译馆乙方(盖章):_________书局代表人(签字):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返
甲方(法人名称):X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乙方(法人名称):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遵循共赢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就乙方代理销售甲方图书产品(销售财年)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形成以下销售合同。
第一条 代理产品
甲方授权乙方在
第二条 预付款
2-1.乙方向甲方缴纳(人民币大写) 万元作为所代理产品的预付款,并缴纳(人民币大写) 万元作为信用金。
2-3.预付款在规定时间内可以冲抵货款(具体见本合同第五条5—4)。
2-4.销售周期结束后,如甲乙双方继续合作,信用金转入下一年度或冲抵货款。 2-5.乙方如发生违反价格政策、冲货等销售行为,甲方将予与处罚,并在乙方信用金内扣除罚款。信用金扣除后的不足部分,甲方有权在乙方的预付款中划拨补齐。(具体条款见本合同第三条3-3、第六条6-1)。
第三条 销售区域
甲方授权乙方在 区域内销售双方约定产品。 3-1.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保证乙方享有双方约定产品在授权区域内的销售代理权。甲方保证所供图书均为国家正规出版物,如乙方需要,甲方可向乙方提供出版社的发行证明等委托手续。
3-2.乙方不得跨区销售,凡超出上述授权范围的销售活动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否则将视乙方为违约冲货行为。
3-3.冲货处理办法如下:
第一次冲货:甲方确认乙方冲货后,乙方必须收回全部冲货图书,甲方将给予乙方停止供货10天的处罚(停货期间,甲方有权向该区域任意客户或学校发货),同时按照冲货码洋的10%进行罚款(罚款最低不少于1000元,从信用金中扣除,不足部分从预付款中扣除),并且由冲货方承担在调查冲货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第二次冲货:甲方确认乙方冲货后,乙方必须收回全部冲货图书,甲方将给予乙方停止供货20天处罚(停货期间,甲方有权向该区域任意客户或学校发货),同时按照冲货码洋的15%进行罚款(罚款最低不少于3000元,从信用金中扣除,不足部分从预付款中扣除),并且由冲货方承担在调查冲货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第三次冲货:甲方确认乙方冲货后,乙方必须收回全部冲货图书,甲方将给予乙方停止供货30天处罚(停货期间,甲方有权向该区域任意客户或学校发货),同时按照冲货码洋的20%进行罚款(罚款最低不少于5000元,从信用金中扣除,不足部分从预付款中扣除),并且由冲货方承担在调查冲货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取消其代理资格,并终止合作。
第四条 发行折扣与销售任务
4-1.发货折扣与销售任务表:
注:各套系奖励、激励政策见附件。
4-2.甲方要求乙方批发折扣高于甲方供货折扣5%—10%,较大的折扣调整,须得到甲方的书面认可方可实施;若有违规,视同私自降价倾销,一经甲方查实,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的合作。
4-3.各套系的奖励核算期为该套系退货清点后30天内。
4-4.甲方在全国经销商中设立对帐、盘存、调货、回款、退货、市场信息提供、产品建议等年度专项奖和最佳客户合作奖。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拥有参评资格。
4-5.销售周期结束后,如乙方未能完成双方约定的销售任务,甲方有权在下一学年取消其代理资格。
第五条 对账与回款
5-1.甲乙双方每月对帐一次,甲方结算人员每月5日前将应收帐款表传真给乙方,乙方须在3日内将帐款核对完毕,如无差错,在传真件上盖章认可后及时回传给甲方。盖章的原件可以快递形式寄回甲方或由销售人员带回;如有异议,亦须在5日内将意见逐条列出并传真给甲方,否则视为无异议。对帐结论一经确认,如非双方同意,不得再重复对帐。
5-2.回款:甲方实行逐月回款制,即乙方每月按照本合同的回款方式回款,并且必须于当月30日前完成回款任务。乙方付款须汇入甲方指定帐户,并及时有效通知甲方,其他方式视为未打款,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付款时间以货款抵达甲方指定帐户时间为准。
5-3.作为对乙方的销售支持,甲方新书铺货两个月以内不计入回款任务,第三个月开始回款。
5-4.回款方式
预付款自10月份开始冲减总欠款,11月及以后每月回款比例均为月欠款的60% 退货后百分百结清欠款。
5-5.回款奖励:
(1)如乙方在当月20日前能够按要求100%回款,甲方将给予乙方当月常销回款任务额的3%作为奖励(于下月回款中兑现)。
(2)如乙方在当月30日前能够按要求100%回款,甲方将给予乙方当月常销回款任务额的2%作为奖励(于下月回款中兑现)。
(3)如乙方在按每月回款要求100%回款,完成任务且总退货率≤15%(不含新品),甲方将给予乙方回款任务总额的3%作为奖励。完成任务且总退货率≤20%(不含新品),甲方给与乙方回款任务总额的2%作为奖励(年终兑现)。
5-6.乙方退货前,甲方每月均扣除总发货码洋10% 库存作为对乙方的销售支持,不计入每月的回款任务。
5-7.乙方若无正当理由拒不承付到期货款达两次,即被视为严重违约,甲方可对乙方减量、暂停或终止发货,直至解除本合同。
5-8.乙方汇款后应将汇款凭证及时传真至甲方,以便甲方核对销帐,因乙方未及时传真导致的相关问题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六条 陈列与宣传推广
6-1.甲方会根据市场实际情况向乙方免费提供一定数量的样书,促进乙方主动、积极拓展自身教师与学校资源,扩大图书团购。样书一律不得退货、调货和用于销售,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责任方承担,甲方将在全国经销商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并进行5000元以上的处罚(从信用金中扣除,不足部分从预付款中扣除)。
6-2.甲方根据产品推广计划制作并向乙方提供相应的宣传用品或宣传材料,用以支持乙方进行广告宣传、促销等市场推广工作,并不定期就宣传用品的制作与使用效果听取乙方意见。
6-3.乙方确保按照甲方产品特点、陈列与销售要求中对各套系陈列时间和数量的要求,依据上年销售情况等,对三线网点布货,并做好重点三线网点的陈列督查工作,保证三线客户不提前下架。
6-4.乙方根据市场需求制定各套系的促销推广方案,保证将甲方图书作为经销区域内重点推广产品进行有效地网点覆盖、陈列、专柜销售、重点促销及自主宣传等。若需甲方支持,可将营销方案与甲方沟通后共同实施,甲方将积极配合。
6-5.乙方有义务积极配合甲方实施各种相关的宣传推广活动。
第七条 订货、发货、收货原则
7-1.在未全面实施网络报订以前,所有补缺、报订均以书面传真或网上填写为准,甲方不接受其他任何方式的报订。报订单须有乙方盖章、乙方法定代表人或乙方指定经办人签字。乙方指定经办人员变更,须书面通知甲方,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7-2.甲方收到报订并审查确认后及时组织发货,同时将发货情况及时通知乙方,以便接货。乙方延期取货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在收货后应及时清点,如与清单不符,须在3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否则以发货清单为准。
7-3.乙方需向甲方提供详细的办公或收货地址、单位名称、收货人、联系电话、发货到站等一系列书面资料。如有变更,须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否则所造成的货物退回或丢失等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盘存原则
8-1.甲方指定的营销人员、市场监督人员有权随时前往乙方书店了解甲方所供图书的实际销售及库存情况,并进行盘存。乙方必须帮助甲方人员进行全品种或专项盘存。
8-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规定时间内自主全品种或单品种盘存,上传的数字作为调货、补货和后期处理退货的依据。
8-3.每次盘存均要全面、准确,对库存数、调出数、补货数等要及时、全面、准确填写。
8-4.乙方盘存能力与每次盘存配合情况,将由甲方市场部、客户服务部及销售人员共同打分,全年得分将作为年度品种调整的重要依据。
8-5.甲方要求乙方每月3次进行自主盘存,并以电子邮件或书面形式于每月5日、15日、25日分别将甲方所供图书的库存情况通报甲方,以便甲方掌握市场库存,及时调控。
8-6.甲方鼓励乙方要求下线重点分销客户每季度回传全品种盘存数量,及时掌握重点分销客户的库存数据,便于调控,避免下线单品库存积压。
第九条 调货原则
9-1.甲方有权根据市场需求及产品的销售周期,要求乙方将库存图书发往其他区域,乙方须全力、及时配合。
9-2.乙方作为调出方时,须根据甲方下发的调货通知单,利用铁路、汽运等方式准时发货给甲方指定的客户,并及时将包裹票传真给甲方及调入方或通知取货。若因包裹票上的名称、地址填写不详、错误等造成的相关费用与损失由乙方承担。
9-3.乙方作为调入方时,须及时取货并在收货当日清点,确认无误后将收货确认单传真给甲方。
9-4.甲方根据调出方的发货票据与接收方传真的收货确认单、调货通知单给调出方冲帐,并以冲减应收款的方式支付调出方发货费。调货运费由甲方承担,乙方应争取发最低价位的物流,若调货运费过分高于普遍运费,高出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 退货原则
10-1.退货时间: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的书面通知要求进行退货;新书退货时间或临时调整的退货时间,以甲方的书面通知为准。
10-2.退货率要求:年终所有系列总退货率高于30%的(新产品除外), 超出部分公司将按照28% 折收取成本费用。
10-3.各套系图书每年按甲方规定的退货时间统一退货,乙方不得私自提前或延迟退货。否则产生的一切损失与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0-4.确有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迟的,须书面报经甲方同意,否则甲方有权不予接收。 10-5.每次退货,乙方须一次性将需要退货图书清点准确,严格区分品种、科目,按照每包统一数量打包,并附有退货图书清单,清单包应有明确标识,以便于识别。货票及时传真并寄至甲方,以便提货。
10-6.乙方不得将已污损、盖章、签字的图书或非甲方所供图书退给甲方。
10-7.乙方承诺不向甲方退盗版图书。如有退回盗版图书现象,一经发现,甲方将按所收盗版图书码洋的10倍对乙方予以处罚。
10-8.以下图书一律不得退货,乙方若私自退货,甲方将不予接受,期间所产生的运费及其他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1)超过约定退货期限的图书;
(2)已奖励完毕的图书;
(3)书面承诺不退货或包销不退货的图书;
(4)退货数大于发货数的;
(5)公司曾要求调货,乙方承诺不退货的。
10-9.退货费用:除因图书自身印装质量问题而引起的退货费用由甲方承担外,其他一切退货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0-10.退货数量误差处置:退货数量以甲方收取、清点入库数为准,如有争议,双方提供凭证协商解决。
第十一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自甲方X版各系列新书上市起,至—20xx学年销售周期结束,乙方结清全部货款时终止。
第十二条 其他
12-1.本合同签订15日内,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经乙方盖章的真实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图书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等,要求一式两份。乙方必须保证所提供复印件的真实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2-2.若有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造成纠纷,甲乙双方可先行友好协商;若协商不成,可诉至甲方所在地法院。
12-3.甲方在双方合同以外的协议、承诺等均以加盖甲方公章的函件为准,任何个人口头或书面的承诺、说明等均视为无效。
12-4.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妥善保管。
12-5.必须在乙方将上一年度双方合同中规定的各项义务履行完毕并且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了预付款和信用金后,本合同才能正式生效。
12—6.本合同最终解释权归甲方所有。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