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图书出版合同
甲方(著作权人或版权代理人):
身份证号/注册号:
住址:
联系方式:
乙方(出版社):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住址:
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4.1 乙方尊重甲方确定的署名方式,乙方如需更动上述作品的名称,或增加图表及前言、后记,应征得甲方同意,并经甲方书面认可。
4.2 为了适应出版、发行、传播等需要,甲方同意乙方编辑人员就作品有权进行修改、删节等编辑加工。乙方编辑人员进行编辑加工时将尊重甲方作品的完整性。乙方可自行确定本作品的定价及行销方式。双方商议确定作品的定价及行销方式。
4.3 电子图书的封面设计、版式设计由乙方负责,乙方享有封面设计、版式设计的全部权益。未经乙方书面许可,甲方不得转授第三方或自行使用。
9.1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应向 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9.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补充协议、附件同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1 甲方保证交付的作品是作者独立创作的,保证拥有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及转授权、电子出版权、互联网出版权,有权授予乙方本合同第一条的内容。
2.2 甲方保证,根据本合同进行使用的作品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1)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2)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3)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
(4)宣扬邪教、迷信的;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5)宣扬淫秽、赌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
(6)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7)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
(8)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2.3 甲方保证作品(包括文字、图片、照片等所有内容)不含有以下内容:
(1)侵犯他人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的;
(2)侵犯他人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等人身权利的;诽谤、侮辱他人的;
(3)虚假信息;
(4)侵犯他人其它权利的。
2.4 甲方保证,乙方行使本条第2款的权利不会侵犯第三方的专有权利。甲方若曾将本作品之全部或部分交付第三方进行电子图书的出版、发行、传播和销售等,应于签约前告知乙方。
2.5 作品中使用图片或照片的,甲方保证拥有照片或图片的著作权或已获得著作权人的授权,并向乙方提供图片或照片著作权人书面授权的副本原件(如甲方经授权获得图片或照片的使用权);如果照片中涉及人物肖像的,甲方保证获得照片所涉及人物的书面授权。
2.6 如果作品属于改编、翻译、注释、整理、汇编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甲方应当取得原作品著作权人的许可。
2.7 因甲方所提供作品的版权和内容引起的版权纠纷或法律诉讼,甲方需依法独立承担责任并负责解决纠纷,乙方不承担连带责任。
2.8 甲方与译者的任何法律纠纷,由甲方独立承担责任并负责解决纠纷,乙方不承担连带责任。
7.1 如甲方违反第二条声明与保证,侵犯他人权利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并双倍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乙方可以以此终止合同。乙方有权从未付版税中直接扣除赔偿款。
7.2 如甲方违反第3条第1款的约定,未经乙方同意延期交付作品或经乙方同意延期交付作品后超过延长期限仍未交付作品的,乙方可以终止合同。
7.3 如甲方违反第3条第3款的约定,拒绝乙方的退改要求,或修改后仍不能达到乙方的使用要求,乙方可以终止合同。
8.1 为更好的履行本合同,双方提供如下联系方式:
(1)甲方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
(2)乙方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
8.2 双方通过上述联系方式之任何一种(包括电子邮箱),就本合同有关事项向对方发送相关通知等,均视为有效送达与告知对方,无论对方是否实际查阅。
8.3 双方确认上述联系方式同时作为有效司法送达地址。
8.4 一方变更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5.1 双方约定乙方按照下列约定的方式及标准向甲方付酬:
(1)销售版税率
销售版税率: %(以销售渠道回款为标准)
支付方式:本作品出版六个月内乙方向甲方支付首次版税。此后,以每年的6月30日及12月31日为时点,乙方向甲方提供过去6个月的销售报告。在提供报告后的30日内,根据甲方的付款委托书,乙方向甲方支付版税。
(2)非销售版税率(即免费图书)
书号申请和制作费用: 元/本
支付方式:季度支付,即每季度末将下一季度全部费用一次性支付。
5.2 以上报酬为甲方所提供作品全部内容的应得报酬,包括文字、图片、照片等。
5.3 如甲方为个人,乙方有为甲方应得报酬按照国家规定进行代扣代缴的义务;如甲方为单位,甲方有向乙方提供合法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义务。
5.4 甲乙双方约定以下列第 种付款方式支付版税:
(1)汇款方式:
开户名称: 。
开户行: 。
账号: 。
(2)支票方式:每次领取支票时,甲方需持有效证明文件到乙方指定地点领取
(3)其他方式: 。
10.1 甲方应促使其他权利人遵守本合同约定。
10.2 保密条款:除非甲乙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泄露合同的任何内容。
10.3 自本合同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期满前 个月内,如双方均未以书面通知对方终止本合同,则本合同自动延长一年。
10.4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效力等同。
(以下无正文)
签署地点: 省 市 区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3.1 甲方提前1个月提交出版计划,以便出版社预申请电子书号。
3.2 甲方应于电子书上线前1周将上述作品交付乙方,交付形式为word。如甲方不能按时提交电子图书所需资料,甲方应提前至少3天书面通知乙方,经乙方同意可以延期交付的,交付时间最多延长3天。
3.3 甲方交付的应是齐、清、定的电子文档资料,内容、篇幅、体例、图表、附录、序文等应符合乙方的要求。
3.4 若甲方提交的稿件、资料质量未能达到乙方的要求,乙方有权退回甲方修改。
3.5 乙方应保证在甲方交付作品后10天内在合同渠道上架。
各方为促销宣传之需,可将上述作品部分内容可免费使用于广告媒体、宣传品或目录上,并可于报纸、期刊、杂志、互联网等媒体无偿发表、转载,但不超过其全部内容的三分之一。合同期满或者解除后,为宣传之需已经在互联网上刊载的作品部分内容可以继续保留。
1.1 甲方授予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享有作品中文简体版的复制权、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和转授权,乙方有权将作品制作成电子图书,并在世界范围内通过以下非纸质方式非独家使用。
(1)将作品制作成电子图书通过通信网络和互联网等信息网络进行复制、出版、发行、传播和销售,包括但不限于将电子图书登载在互联网上;将电子图书通过信息网络发送到计算机、固定电话机、移动电话机、电视机、游戏机等用户端,供上网用户浏览、阅读、欣赏、点播、使用或者下载;
(2)将作品制作成电子图书以电子出版物方式出版、发行、传播和销售,包括但不限于刻录光盘、预装在电子阅读器等可读取作品的设备中;
(3)其它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非纸质方式。
1.2 授权使用的销售渠道,包括但不限于亚马逊、掌阅、腾讯、苹果ibooks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