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类-艺术品设计合同(推荐3篇)

承揽类-艺术品设计合同(精选3篇)

承揽类-艺术品设计合同 篇1

合同编号:__________

存货方:_________

保管方: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 年 ____月 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仓储保管合同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存货方和保管方根据委托储存计划和仓储容量,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艺术品品名:____________

品种规格:__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____

质量:______________ ;

货物包装:________________

2.艺术品品名:____________

品种规格:__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____

质量:______________ ;

货物包装:________________

3.艺术品品名:____________

品种规格:__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____

质量:______________ ;

货物包装: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储存货物的品名、品种、规格、数量、质量、包装。

第二条 货物验收的内容、标准、方法、时间、资料。

风险告知:保管方的正当验收项目为:货物的品名、规格、数量、外包装状况,以及无须开 箱拆捆直观可见可

辨的质量情况。包装内的货物品名、规格、 数量, 以外包装或货物上的标 记为准; 外包装或货物上无标的,

以供货方提供的验收资料为准。 散装货物按国家有关规 定或合同规定验收。验收期限,国内货物不超过30天, 国外到货不超过 ________天,法律或合同另有规定都除外。 货物验收期限, 是指自货物和验收资料全部送达保管方之日起, 至验收报 告送出之日止。

第三条 货物保管条件和保管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货物入库、出库手续、时间、地点、运输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货物的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计费项目、标准和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保管方的责任

1、在货物保管期间, 未按合同规定的储存条件和保管要求保管货物, 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2对于危险物品和易腐物品等未按国家和合同规定的要求操作、 储存,造成毁损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保管方的责任,造成退仓不能入库时,应按合同规定赔偿存货方运费和支付 违约金____ 元。

4由保管方负责发运的货物,不能按期发货,应赔偿存货方逾期交货的损失;错发到货地点,除按合同规定无偿运到规定的到货地点外, 并赔偿存货方因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5其它约定责任。

风险告知:损耗标准是指货物在储存、运输过程中,由于自然因素(如干燥、风化、散失、 挥发、粘结等) 和

货物本身的性质和度量衡的误差等原因, 不可避免地要发生一定数量的减 少、破损或计量误差。 有关主管部

门对此作出规定或者由合同当事人商定货物自然减量标准 和合理磅差(一般以百分比或千分比表示) ,统称

为损耗标准。损耗的处理是指实际发生的 损耗,超过标准或者没有超过标准规定时,如何划分经济责任,以及

对实物如何进行处理。 比如一, 在货物验收过程中, 咻在途损耗不超过货物自然减量标准和损耗在规定磅差

范围内 的,仓库可按实际验收数验收入库, 如果超过规定的,应核实作出验收记录,按照凳规定处 理。

存货方的责任

(1 )由于存货方的责任造成退仓不能入库时, 存货方应偿付相当于相应保管费 ________% (或 _____%) 的违约金。超议定储存量储存的, 存货方除交纳保管费外, 还应向保管方偿 付违约金 ______元,或按双方协议办。

(2)易燃、易爆、易渗漏、有毒等危险货物以及易腐、超限等特殊货物,必须在合同 中注明, 并向保管方提供必要的保管运输技术资料, 否则造成的货物毁损、 仓库毁损或人身 伤亡,由存货方承担赔偿责任直至刑事责任。

3)货物临近失效期或有异状的,在保管方通知后不及时处理,造成的损失由存货方承担。

4)未按国家或合同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对储存货物进行必要的包装,造成货物损坏、变质的,由存货方负责。

(5)存货方已通知出库或合同期已到,由于存货方(含用户)的原因致使货物不能如 期出库, 存货方除按合同的规定交付保管费外, 并应偿付违约金_____ 元。由于出库凭 证或调拨凭证上的差错所造成的损失,由存货方负责。

(6)按合同规定由保管方代运的货物,存货方未按合同规定及时提供包装材料或未按 规定期限变更货物的运输方式、到站、接货人,应承担延期的责任和增加的有关费用。

(7)其它约定责任。

第八条 保管期限

从______ 年___ 月__ 日至 _______年 ___月 ___日止。

第九条 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期限

由于不可抗力事故, 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 遇有不可抗力 事故的一方, 应

立即将事故情况电报通知对方, 并应在 ______天内, 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 或者部分不能履行、 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 此项证明文件应 由事故发生地区的 机构出具。 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 由双方协商解 决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风险告知:赔偿货物的损失,一律按进货价或国家批准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有残值的,应扣;除残值部份或残值归赔偿方 不负责赔偿实物。合同的有效期限:即货物的保管期限,存货 方过期不取走货物,应承担违约任。 但有的存储保管合同也可以不规定期限, 双方约定只 要存货方按日或按月支付保管费用, 即可继续存放。 变更和解除合同期限: 保管方或存货方 如需要对合同进行变更或解除, 必须事先通知对方,以便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因此, 仓储 保管凳中应当明确规定提出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期限。

第十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 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 成,双方同意由 仲

裁委员会仲裁 (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 事 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

诉) 。

第十一条 货物商检、验收、包装、保险、运输等其它约定事项。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 《仓储保管合同 实施细则》执行。

存货方_________(章)保管方_________章)

地址:____________地 址: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

开户银 行: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

帐 号:_______________ 帐 号:____________

邮政编 码:__________ 邮政编 码_____________

有效期限:______ 年 ___月 ____日至 ______ 年 ___月 ____日

监制部门:______________

印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

承揽类-艺术品设计合同 篇2

甲方(存货人) :_______________制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

乙方(仓储人) :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充分协商,就花画工艺品仓储仓储保管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遵守;

一、仓储货物基本情况名称:花画工艺品;类型:花泥画、十字绣工艺品;数量: _______张花泥画、_______幅十字绣;

二、货物验收方法

1.存货方应当向保管方提供必要的货物验收资料,如未提供必要的货物验收资料或提供的资料不齐全、不及时,所造成的验收差错及贻误索赔期或者发生货物品种、数量、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时,保管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2.保管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包装外观、货物品种、数量和质量,对入库物进行验收,如果发现入库货物与合同规定不符,应及时通知存货方。保管方未按规定的项目、方法和期限验收或验收不准确而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由保管方负责。

三、货物保管条件和保管要求

1.保管方应当保持仓库的干燥、无漏水、渗水的情况。

2.不能将本货物与易腐蚀性和产生化学方应的物品堆放在一起,否则造成物品腐蚀的由保管方承担违约责任。

四、货物入库、出库手续、时间、地点、运输方式

1.保管物在交付保管时,保管人应当验收,确认有无损坏,并当面记录。存货人在提取保管物品时,应该当面检查,是否符合原样。

2.货物出库是由存货人负责办理托运手续。

3.入库时间: ________年____月_______日。

4.出库时间: __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

5.仓储地点:北京市东城区三里屯_______号。

五、计费标准和结算方式

1.保管期限: _______年。

2.计费标准: ________元/月,共计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元)整。

3.结算方式:分期付款,合同签订日首付60%,合同到期日付剩余40%。

六、违约责任

1.保管方(乙方)的责任

(1)在货物保管期间,未按合同规定的储存条件和保管要求保管货物,造成货物损坏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2)对于货物未按国家和合同规定的要求操作、储存,造成毁损的,应承担赔偿责

(3)由于保管方(乙方)的责任,造成退仓不能入库时,应按合同规定赔偿存货方(甲方)运费和支付违约金_______元。

2.存货方(甲方)的责任

(1)由于存货方(甲方)的责任造成退仓不能入库时,存货方(甲方)应偿付相当于,相应保管费10%的违约金。超议定储存量储存的,存货方(甲方)除交纳保管费外,还应向保管方(乙方)偿付违约金_______元,或按双方协议办。

(2)货物临近失效期或有异状的,在保管方(乙方)通知后不及时处理,造成的损失由存货方(甲方)承担。

(3)未按国家或合同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对储存货物进行必要的包装,造成货物损坏,由存货方(甲方)负责。

(4)存货方(甲方)已通知出库或合同期已到,由于存货方(甲方)(含用户)的原,因致使货物不能如期出库,存货方(甲方)除按合同的规定交付保管费外,并应偿付违约金______元。由于出库凭证或调拨凭证上的差错所造成的损失,由存货方(甲方)负责。

(5)按合同规定由保管方(乙方)代运的货物,存货方(甲方)未按合同规定及时提供包装材料或未按规定期限变更货物的运输方式、到站、接货人,应承担延期的责任和增加的有关费用。

七、保管期限

从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日止。

八、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终止合同的履行。一方根本性违约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但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到对方。

九、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终止合同的履行。一方根本性违约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但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到对方。

十、不可抗力

因火灾、战争、罢工、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而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双方终止合同的履行,各自的损失各自承担。不可抗力因素消失后,双方需要继续履行合同的,由双方另行协商;

因不可抗力终止合同履行的一方,应当于事件发生后15天日内向对方提供有权部门出具的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文件并及时通知对方。未履行通知义务而致损失扩大的,过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十一、争议解决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商业秘密

乙方在签订和履行本合同中知悉的甲方的全部信息(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等)均为甲方的商业秘密;无论何种原因终止、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同意对在签订和履行本合同中知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非经甲方书面同意或为履行本合同义务之需要,乙方不得使用、披露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违反上述约定的,应当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十三、补充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仓储保管合同实施细则》执行。

十四、明示条款

甲、乙双方对本合同的条款已充分阅读,完全理解每一条款的真实意思表示,愿意签订并遵守本合同的全部约定。

十五、合同有效期限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当事人签署之日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授权代理 人(签字):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日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承揽类-艺术品设计合同 篇3

甲方(委托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住址:

联系方式:

乙方(受托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住址:

联系方式:

鉴于:

1.乙方是一家依法设立的企业,具备专业设计人员、设计专用工具设备。

2.本合同签署前,乙方及设计人员已通过甲方介绍等方式了解了设计的要求,并确认乙方指定创作人具备为艺术品设计的条件、愿意按照本合同约定及甲方的需要承担本合同约定艺术品设计任务。

经双方协商一致,于 年 月 日在 省 市 区签署本合同,由双方信守执行:

第一条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以下项目进行设计:

备注:设计包含艺术品外形、颜色、质感。

除此之外如生产用料不包含在设计服务内。

第二条委托设计费用

设计费用总共为:人民币(大写) (¥ 元)。

第三条付款方式

3.1 甲方需在合同签订后两个自然日内向乙方支付总设计费的 %即人民币(大写) 元(¥ )作为定金,乙方确认收到费用后开始设计工作。

3.2 甲方应于设计方案最终认可验收后的两个自然日内,将设计费尾款即人民币(大写) 元(¥ )支付给乙方。

3.3 乙方指定收款账号:

开户名称: 。

开户银行: 。

账户号码: 。

第四条作品的交付

4.1 乙方需在定金到账后按照本协议第一款委托事项进行设计,并在 个工作日内交付所有产品设计初稿。

4.2 每个项目的设计初稿必须有2-3个设计方案供甲方参考,甲方收到初稿之后3个工作日之内给予修改意见或确定方案。

4.3 交付标准:

(1)格式要求: 。

(2)精度要求: 。

(3)风格要求: 。

(4)交付方式: 。

4.4 甲方指定接收设计成果邮箱: 。

4.5 乙方指定设计团队成员: 。

乙方指定电子邮箱: 。

第五条知识产权约定

5.1 甲方将委托设计的所有费用结算完毕后,甲方拥有作品的的全部知识产权( 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权、使用权和修改权);

5.2 甲方在余款未付清之前对该作品不享有任何权利;

5.3 乙方在设计过程中,不能剽窃、盗用其他既有的外观专利或者享有著作权的图标、图案;

5.4 乙方保证最终提供的设计方案不涉及侵犯其他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并保证甲方免于因其向甲方提交之作品违反法律规定或侵犯第三方权益而遭受的任何索赔、责任、处罚和判决。

第六条甲方权利义务

6.1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思路,以使乙方设计的作品更符合甲方的需要;

6.2 甲方有权利对乙方的设计作品提出合理的修改意见,乙方按照甲方的合理意见进行3次以内含3次的小范围修改;

6.3 甲方有义务遵照最初双方协同决定后的项目目的、风格、标准来评断乙方项目是否合格。如果乙方的设计经三次修改仍无法达到甲方要求,则甲方有权选择解除本合同;

6.4 甲方有义务支付合同约定的相关费用;

6.5 甲方有义务提供有关资料给乙方和积极回答乙方的咨询。

第七条乙方权利义务

7.1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相关的资料或有权向甲方咨询,甲方必须配合;

7.2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

7.3 乙方对设计的作品享有著作权,有权要求甲方在未付清款项之前不得使用该设计作品;

7.4 乙方有义务对甲方在约定范围内的合理要求及时修改;

7.5 乙方需按合同约定时间交付设计作品;

7.6 乙方负有保密义务,对于甲方的设计要求、文件资料、甲方的商业信息,防止任何第三者知悉和使用;

7.7 乙方承诺不再向同类企业提供类似设计作品或自行设计生产类似产品。

7.8 本合同签署后至乙方指定设计人员人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前,乙方不得承接任何与本合同约定的工作相冲突的活动或从事任何影响其正常履行本合同各项义务的活动。

第八条违约责任

8.1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均不得单方解除本合同,双方均承诺放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六十八条和第四百一十一条的任意解除权。

8.2 合同签订和支付预付款后,乙方交付了产品设计初稿后,甲方此时解除合同的,甲方需支付已完成初稿的产品总设计费用 %的金额。

8.3 合同签订和支付预付款后,乙方交付了第二稿(或最终稿),甲方此时解除合同,甲方需支付该款产品的全部设计费用。

8.4 如果乙方未按时交付设计成果,甲方选择解除合同无须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8.5 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所收取的费用应当全部退回给甲方并需向甲方支付 元违约金;

8.6 如甲方未支付完全部款项,擅自使用作品的,乙方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并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8.7 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五条和第七条第6、7款有关知识产权和保密义务,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 元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8.8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立即改正,并要求一方按照因其违约而给另一方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的 倍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争议解决

9.1本合同的签订、解释及与本合同有关的纠纷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约束。

9.2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应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2)依法向 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其他事项

10.1 甲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设计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返工费。在未签订合同前甲方已同意,乙方为甲方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甲方应支付相应设计费。

10.2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持对方签字合同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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