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样式三篇

承揽合同样式(通用3篇)

承揽合同样式 篇1

承揽方(乙方):

代表人:

职务:

电话:

经双方协商,签定本加工承揽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一、甲方供应原材料:

原材料:

规格:

单位:

数量:

日期:

成品单位耗用量:

二、乙方完成产品情况:

品种:

规格:

单位:

数量:

加工费:单价金额

三、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及保密:

四、甲方提供原材料的检验标准和方法:

五、甲方对加工完成品的检验标准和方法:

六、交货地点及运输办法、运杂费用和负担:

七、货款及费用结算办法及期限:

八、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订时间:

承揽合同样式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为了保证全面地履行各自的义务,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甲方加工定作物的名称、规格、质量、数量、加工费等。

第二条加工成品的完工时间、检验标准与方法、包装标准与费用承担等。

定作物名称完工时间检验时间地点检验标准与方法包装标准包装费承担

(加工定作物样品需要封存的,由双方代表当面封签,并妥当保存,作为检验的根据)

第三条加工成品的交付时间、地点、运输方法与运费承担等。

定作物名称交付时间交付地点运输方法运输价款承担

第四条乙方提供原材料名称、规格、质量、数量、价款等及图纸、技术资料。

材料名称型号规格质量要求计量单位数量单价总价图纸、技术资料及交付时

第五条原材料交付时间、地点、包装、检验方法、运输等。

材料名称交付时间交付地点交付数量包装要求检验方法运输方法和运费承担

第六条加工费结算办法与时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乙方应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甲方交付定金_____________元;乙方应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甲方交付预付款________元。乙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甲方不履行合同的,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乙方不履行合同的,可以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余款可以请求返还。

第八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乙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甲方应当负责修理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整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2.甲方交付定作物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的,乙方仍然需要的,甲方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乙方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3.因甲方包装不善造成定作物毁损的,由甲方赔偿损失。

4.甲方逾期交付定作物,应当向乙方偿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的________‰偿付违约金。

5.甲方不能交付定作物的,应向乙方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部分价款总值______%的违约金。

6.由甲方负责送货的,如运输中造成定作物损坏,甲方应当负责修理,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否则乙方有权拒收。

第九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乙方如中途废止合同,应偿付甲方未履行部分定作物价款总值______%的违约金。

3.乙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图纸和其它技术资料,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乙方应当偿付甲方因停工待料的损失。

4.乙方如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5.乙方如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6.乙方如变更交付定作物地点,应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条不可抗力

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甲方在经有关部门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甲方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如不可抗力的损失是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以外发生的,不得免除甲方责任;在乙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乙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一条 法律适用与纠纷解决方式

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2.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双方约定,凡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承揽合同样式 篇3

甲方:(定作人)

乙方: (承揽人)

因 工程施工需要,由乙方承揽部分 工程,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规定和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自愿达成一致,协议如下:

第一条 项目名称、任务量、酬金、完成期限、备注等系。 注:酬金中包含完成该项合同义务的全部费用,甲方与乙方工作人员不存在劳资关

第二条 项目的内容和具体要求(应详细约定此条款,必要时,可以封存样品的,由双方代表当面封签,妥为保存,作为验收的依据。)

第三条 原材料的提供办法、规格、数量和质量

(1、用乙方提供原材料完成工作的,乙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甲方检验。乙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其劳动成果的,甲方有权要求修理、减少价款或赔偿损失。

2、用甲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合同应明确规定材料的消耗定额,甲方原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调换或补齐。

3、原材料等物品的提交日期计算。)

第四条 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办法和日期

第五条 验收标准方法和期限

(1、按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2、甲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乙方所完成的工作。)

第六条 计量与结算(根据具体情况,可以以件、米或其他计量单位计量,但合同工期一个月以上的,应按下列方法每月结算一次。)

1.乙方应在每月 日前制作当月《已完工工作量清单》一式两份上报甲方,甲方应自收到后 日内审核批准,并以此作为支付进度款和结算全部工作量的依据;

2.全部工作完成,经甲方验收合格并移交给甲方后1个月内,乙方应以甲方确认的月《已完工工作量清单》为依据,制作《总结算清单》报告甲方,甲方应自收到乙方《总结算清单》后15日内审核,甲方审核批准的工程量即为双方的结算工作量,甲方审核批准的日期为结算日期。

第七条 付款条件与期限(一般应按下面的方式约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另作约定,如资金充足可以支付预付款,但应当明确何时扣回。)

1.甲方收到业主(或总承包方)相应工程款并扣除有关费用(即工作过程中,应由乙方承担或乙方应赔偿甲方的损失或甲方对乙方的罚款)后5个银行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当月审定工作量的 (参考比例为75%)作为进度款,以后每月如此;

2.甲乙双方结算完毕后,甲方自收到业主(或总承包方)相应结算款并扣除有关费用(即工作过程中,应由乙方承担或乙方应赔偿甲方的损失或甲方对乙方的罚款)后5个银行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至结算总额的 (参考比例为95%);甲方自收到业主(或总承包方)全部工程款(含质保金)并扣除有关费用(即工作过程中,应由乙方承担或乙方应赔偿甲方的损失或甲方对乙方的罚款)后5个银行工作日内支付清全部结算款;

3.乙方不按要求向甲方报审月《已完工工作量清单》的,甲方有权不予计量,不予支付进度款,由此造成乙方的经济损失的,由乙方承担,且工期不予顺延;

4.甲方凭乙方提供的等额、有效完税发票(甲方扣税除外)以银行转账或票据结算的方式向乙方支付上述款项。

第八条 合同工期

本合同工期为 日历天,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或从甲方通知乙方进场的第 天起计),因甲方原因及不可抗力乙方不能完全履行合同,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甲方以减轻可能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事件发生后3天内提供有效证明,经甲方审核批准后,工期顺延。

第九条 双方责任(可根据不同的工作任务和条件应当增加部分条款。)

(一) 甲方责任

1.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酬金(含进度款和结算款);

2.负责现场工作的协调指挥,派出技术人员对乙方的工作进度和质量进行监督,检查隐蔽工作,办理签证中间工程的验收手续;

3.向乙方提供与本合同相关的图纸、资料;

4.在开工前,就本工程及相关项目向乙方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甲方对此要有书面记录,接受交底人员应签字确认);

5.协助乙方办理工作人员的暂住证及劳动用工手续;

6.协助乙方做好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考核。

7.其他应当由甲方负责的事项。

(二) 乙方责任

1.服从甲方、监理及业主(或总承包方)现场指挥及管理;

2.按时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安全、按期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并交付使用;

3.负责组织符合合同要求的、足够的及相应的人员和设备进场施工,进场船机设备必须具有有效的性能证书或经技术监督局审批的证明;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效的“三证”( 身份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和外出人员劳动就业登记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有有效的特种作业资格证书,乙方应将上述证书的复印件提交甲方并携带原件供甲方核对,经确认合格登记后才能进场工作;

4.负责根据本合同关于工作内容的有关资料(如图纸、甲方指令等)编制组织、工作方案,并报甲方审批;

5.制定妥善的工程质量和安全保证措施,非甲方或业主(或总承包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或进度达不到有关规范验收标准或合同要求的,所造成的一切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

6.乙方必须积极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内容和具体要求,按合同规定的日期和质量完成工作并交付使用;

7.保证以己之足够的人员和设备履行本合同,非经甲方同意,合同项下的任何工作不得转让给第三方来完成;

8.保证自己及雇员遵纪守法,文明施工,作好现场施工材料和机具的归类归堆,做到堆放合理、整齐,搞好施工现场及周围环境卫生;

9.在工作过程中,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做好原始资料记录,数据如实整理,并接受甲方监督、检查。在阶段性工程结束或全部工程竣工后,乙方必须将工程的原始记录、数据及技术资料完整地移交给甲方;

10.乙方应当及时到当地劳动部门办理用工审批手续,办理工人暂住证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11.乙方应到当地保险部门办理工作人员的劳动保险、社会保险和人身保险并将有关手续的复印件交甲方,否则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12.乙方应按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管理好乙方工作人员,认真履行双方签订的《施工企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责任书》,并应认真接受甲方的检查和监督。

13.在工作过程中,乙方必须积极主动地配合甲方及有关人员对乙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验收;乙方应认真做好自检工作,工作成果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否则,乙方应无条件返工并承担因此产生的费用;

14.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以任何形式与业主(或总承包),监理及其他相关部门发生关系,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5.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机具和材料应合理使用,保管完好,禁止浪费材料和不合理使用机具,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提供,并要求赔偿损失;

16.为完成合同项下的工作,应当由乙方负责的其他事项。

第十条 安全施工(增加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但不能删去本条款)

1.双方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

2.甲方对乙方承担的工作进行安全交底,提出明确安全要求,并进行监督检查;

3.乙方应按安全施工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科学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者的安全,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4.甲方对乙方违章操作行为提出整改,乙方必须无条件执行,由此而发生的费用和延误工期概由乙方负责;

5.若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报告行政主管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甲方应为抢救提供有利条件,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即为违约,承担违约责任。乙方违约,甲方除有权责令乙方限期改正、赔偿损失且工期不得顺延外,并有权解除合同:

(1)违反本合同的任何之条款的;

(2)履行义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或甲方要求的;

(3)不能如期按本合同约定的质量完成任务的;

(4)违反文明施工之规定,造成环境污染或给甲方或第三人造成损害的;

(5)疏于安全管理,造成损失在1000元以上的;

(6)造成甲方材料浪费,机具损坏或丧失原有功能的;

(7)不服从甲方现场管理和协调的;

(8)甲方认为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完成合同项下的全部工作,要求与乙方签订补充协议以减少其工作量,乙方不能提供履约保证且拒不同意甲方减少工作量的;

(9)违反合同规定的其他行为。

2.合同解除后,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乙方自动放弃其为履行本合同而应得剩余工程款,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1)不主动退场并且自合同解除之日起15日内没有向甲方提出书面结算和验收报告的;

(2)拒不退场或以其他方式妨碍甲方自行施工或安排其他施工队伍进场施工的;

(3)妨碍甲方正常工作秩序的其他行为;

3. 合同的解除以甲方出具书面通知乙方之日起即为解除。 4.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工程款,则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最高流动资金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拖欠款额的利息作为违约金。

第十二条 奖惩

1.乙方有本合同规定的违约行为或违反法律规定,甲方有权责令乙方限期改正,乙方拒不改正或不能改正的,除赔偿损失外,甲方可给予总工程量的 (参考比例为1-10‰)作为对乙方的惩罚。

2.按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乙方没有应当惩罚之行为的,甲方给予乙方总工作量的 (参考比例为1-10‰)作为奖励。

第十三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本着友好态度协商解决,若经协商仍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均可诉诸法律。

第十四条 其他

1.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2.本合同签订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3.双方商定的其他条款:

第十五条 合同附件及有效期

1.合同附件

(1)甲乙双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复印件);

(2) 工程计量单、结算单等;

(3) 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

(4)双方为解决合同项下的问题所发信函等文件;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法人或法人合同专用印章后生效,至双方履行完毕合同规定的义务后自行失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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