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合同书范本(精选20篇)
兹有工程
总承包人: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地址:_________,电话号码:
分包人: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地址:_________,电话号码:
甲方与乙方达成协议,因有鉴于甲方已进入与雇主签订一总包合同,其详细条款载明于附表一内,作为承担总包合同工程的一部份。本着诚实守信,本总包合同的各条规定及相关事实,甲乙双方应充分如实告知相关当事人,甲方提供之本合同之标的应合法有效。现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双方同意如下条款。
第一条:工程名称:
第二条:工程地点:
第三条:工程范围:附件二。
第四条:价款
4.1工程总价:人民币 元整,大写为 (此项为投标价,支付以实际工程量为依据,此为税后价),乙方包工包料。
4.2按20xx年江苏省单位估价表方式按综合单价进行结算。材料按市场当月信息价结算,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4.3以上工程量总包以实际工程量价款中抽取 %作为总包管理费。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下浮点、税金、配合费等费用。此管理费自每次甲方付款中自动扣除。
4.4此合同开工10天内,乙方向甲方交质量保证金 万元,此保证金应在该分包工程验收完工后,15天内归还给乙方。
第五条:工程期限
5.1开工日期:
5.2竣工日期: (以竣工报告为准) 交付日
5.3合同总工期: 天
5.4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5个自然日以内书面通知乙方进入工地开始履行分包工作。乙方应辛勤以赴,不得耽误。
第六条:付款办法
6.1乙方进场5天内,甲方付给乙方进场施工费 元。
乙方施工至壹个月后,10天内付进场第壹个月的工程进度款的75%。以后以按每月工程量的进度款付75%,工程结束验收合格付至总工程款的90%。删除
工程竣工后六个月内付5%。
6.2工程竣工满一年后20天内5%付清(此项为保固金)。
6.3水电费由甲方预交,费用从乙方工程最后一批工程款中扣除〔水电费用是决算后机械费中的50%〕
6.4甲方付款不以乙方向其提供发票为前提。
第七条:本工程质量标准
按设计文件及相关规范规定的标准施工且符合国家相关验收标准。
第八条:代表
甲方应指定一到两名人员作为甲方的代表,有他亲笔签名的文件即认为是甲方的正式文件,此项人员的授权委托书作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如发生变更,甲方应当自变更后即日书面通知乙方,因甲方迟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工地管理
9.1乙方必须加强施工人员的安全及职业技能教育,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保证安全,清除隐患,杜绝一切事故的发生。
9.2严格执行工地上的各项管理制度,施工现场必须做到文明施工,做到工完场清,垃圾归堆并运送指定地点。如不及时处理,经乙方书面确认,甲方可以于该期工程款中扣除20xx元以下罚款。
9.3 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后,不得打架斗殴、酗洒闹事。情节严重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第十条:设备、材料、通行及配套
10.1 甲方提供乙方临时用房,以及为了履行完成、养护分包工程所需的暂时或永久性质的设备。
10.2 凡本工程使用的由乙方提供的设备及材料,除甲方当即提出不合格外,均视为合格品。
10.3 乙方堆置器材设备之场所,应在甲方许可之范围内,不得妨碍工程之进行与街道之畅通。甲方为使乙方能按分包合约顺利施工,应向乙方提供使其设备足够能进入其工地的一部分或几个部分的便利措施。
10.4本工程施工期间工地及相关场所临时水电设施由甲方负责提供,甲方应随时注意保持交通、电力、通讯、给水、瓦斯或其它设施之安全正常营运。
第十一条:工程保险
11.1乙方应对其员工购买保险
11.2由甲方办理的保险单以履行总包合同通则,如果涉及乙方应当享有保险单内利益,甲方应当将乙方享有的利益注明或特别载列于保险单上和附表本部份之上。
11.3双方必须维持其有效期直至本分包工程全部完成止。
11.4除能证明因不可抗力或乙方故意或重大过失外,工期延长,应由甲方支付续保费用。
第十二条:变更设计
12.1双方得以按照下列情况改变其分包合同的工程:
12.1.1经由本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减少的事项。
12.1.2为了甲方利益,由乙方可以书面提前10天通知甲方,变更或增加或减少的事项。
12.2所增加或变更之费用,乙方可以按照签订到变更期间的相对高价定价。
12.3减少之工程,甲方除承担乙方已购材料之损失外,还应支付乙方为此支付合理的费用。
第十三条:工程延期
13.1须延长完工日期时,乙方可于原因发生后3日内据实将工程延期通知单书面通知甲方,但能够证明是乙方故意造成延期的除外。
13.2本工程施工期间,甲方得通知乙方将本工程全部或局部停工。
第十四条:验收
14.1工程具有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部位时,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之时起24小时内进行验收。
14.2本工程进度于符合完工或阶段性验收标准时,乙方应以书面报请完工验收。经监理工程师认可后,由甲方验收。
14.3乙方在验收前3日,将验收日期以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不能按时参加,须提前2日书面通知乙方,因此造成的延期参照本合同十三条停工损失赔偿。
14.4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3天内未进行验收、也未提出延期的,乙方提交的已验收通知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认可,通知的验收日期即视为验收合格之日,作为支付合同价款的依据。
14.5本工程竣工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在10天内移交予甲方。验收合格之日即视为所有权及相关权利义务发生转移。
第十五条:违约及损害赔偿责任
15.1一方如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另一方可终止或解除本合约,一方应给付另一方按工程总价10%计算之违约金。
15.1.1一方要求减少工程金额达原合约金额之百分之二十。
15.1.2一方要求停工达15日,除能证明是不可抗力或另一方之故意或重大过失除外 。
15.1.3一方有停业、倒闭、破产或财务发生困难情事之虞,或一方显无能力支付工程款。
15.2本合约依上述原因而终止或解除时,或因其它原因致使合同但发生其它赔偿事件,一方仍得依法向另一方求偿。
15.3除能够证明是乙方故意不按时进场施工的,甲方应赔偿乙方违约金15万元。
15.4除能证明是不可抗力或乙方故意造成的停工或延期,甲方应按每人100元/天对乙方承担赔偿金,并支付乙方因停工或延期而发生之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机具折旧费、工地费用及管理费用等。甲方应于通知停工之十日内主动赔偿乙方。
15.5甲方不按照合同约定准时支付工程款、违约金、赔偿金等,每迟延一天按照工程总价的百分之三支付违约金。
第十六条:纠纷处理
甲乙双方如对本合约条款发生争议,双方应平等协商,协商不成,由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七条:其它
17.1合约时效:本合同经双方盖章后生效,自付清尾款后终止。
17.2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17.3本合约正本之印花由双方各自贴销。
17.4一方提供之地址为可送达之地址,如果变更应及时通知,否则按照合同约定地址投递即视为送达。
附件
1、甲方与其业主签订的总包合同内容(价格条款可不提供)
2、甲方提供图纸一览表,双方认可的施工图
3、甲方提供的设施 、材料清单
4、甲方指定之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以下无正文)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甲 方:
甲方担保人:
乙 方:
发包人:置业有限公司
承包人:
经过邀请招标,发包人确定 所有空填全 为阳光海岸别墅项目路基工程施工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一、 工程项目
1.1 工程名称:道路工程
1.2 工程地点:位于上海市奉贤区,莘奉金公路以西,团结塘路以南,金汇塘路以北地块
1.3 承包范围:总平面图中 标段所示道路路基工程(包括素土夯实、碎石压实、路基排水沟)
1.4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及验收通过。
1.5 合同价款:合同总价(暂定) 元 单价 (综合单价包干)
大 写 元
1.8 质量标准:合格。
1.9 工 期:
工程总日历工期 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单位书面通知为准。
二。技术标准及图纸
2.1 图纸
2.1发包人提供:
2.2 技术标准:
2.2.1 执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国家、上海市相关技术标准、规范;
2.2.2 质量评定执行相关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所有材料必须有出厂证明质量保证书、合格证及检验报告。
三。双方权利和义务
3.1 发包人的权利和义务
3.1.1 发包人委派的业主代表:
姓名: 职务:
3.1.2 监理单位及委派的工程师:
监理单位:
姓名: 职务:
职权:对施工阶段质量、进度以及现场工程量签证进行监理与控制、参与工程竣工验收以及保修阶段的相关工作。
3.1.3发包人主要工作:
3.1.3.1 负责场地三通一平;
3.1.3.2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并进行现场交验;
3.1.3.3 提供地下管线布置图、有关隐蔽障碍物资料;
3.1.3.4负责组织承包人和设计单位及有关部门参加施工图纸会审工作,并作好各方签署的交底会审纪要;
3.1.3.5进行工程协调、管理、验收与及时安排下道工序;
3.1.3.6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3.2 承包人的权利和义务
3.2.1 项目经理
姓名: 职务:
项目经理代表承包人就此工程项目全权对发包人负责。
3.2.2承包人主要工作:
3.2.2.1本合同签订后收到发包方通知 2 天内,承包人进场完成施工准备。
3.2.2.2严格按照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更改设计要求及工程内容。
3.2.2.3 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计划、工程进度计划、用电计划,并报送发包人及监理单位审核批准;
3.2.2.4 负责本工程施工范围内的施工安全工作。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严格实施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当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3.2.2.5做好现场设备、材料的照管工作。做好现场施工记录,配合发包人和监理单位进行质量检查;
3.2.2.6工程竣工验收后2周内向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提供肆套竣工图及竣工资料;
3.2.2.7发包人在招标文件中提出的,承包人在投标文件中认可且与本合同不矛盾的其他工作。
3.2.2.8负责所施工工程的验收通过,并保证相关部门的开通。
四、工程价款
A、本工程采用综合单价方式,此价格涵盖了完成该工程项目所需的包括所有土建安装费用、质检费用、水电费、管理费、利润、税金、劳务、监督、赶工措施费、开办费、机械进出场费、安全文明施工以及为完成合同约定工作的其他一切费用。该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保持不变,不受市场价格及政策性价格的调整而增减。
B.设计变更所增加的费用,有合同单价的按合同单价,没有合同单价的根据上海市93土建定额再结合上海市有关文件进行编制,如93土建定额中没有的子项,可套用市政定额中相应的子项,费率按93土建定额四类下浮 计取。设计变更中所增加的材料:报价书中有的按报价书,报价书中没有的承包人应报所需材料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等级、产地、价格,经发包人审定后方可使用,并作为结算依据。
D.工程报价单详附件,工程量按实结算
E.结算审计承包人付费执行采用沪建建(20xx)641号,沪价费(20xx)054号文《工程造价审核收费标准》,由发包人代扣代付
五、工程价款的支付
5.1 工程完工经甲方、监理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价的 75%;
5.2 工程结算后,支付至工程结算总价的95%,其余5 %的质量保证金,待质量保期满一年后支付,如保修期内由于承包单位原因产生的质量问题,由承包单位免费维修,如承包单位2天内不到,由发包人处理,所发生费用加10%的管理费由承包人承担;
六。安全文明施工
6.1承包人应按建设总承包单位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及发包人统一管理制度的规定,精心组织、文明安全施工;发包人、总承包单位对承包人任何违反现场管理制度的行为均有权予以制止,直至罚款和解除合同。
6.2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质量事故均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及相应的一切经济赔偿。
七。竣工验收
7.1承包人在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前24小时通知发包人组织竣工验收。发包人在收到通知后及时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在验收后2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整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整改,并承担自身原因造成整改的费用。
7.2承包人在通过竣工验收合格后7天内向发包人提供符合上海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要求的竣工资料肆套。竣工资料包括文字资料、竣工图、工程照片,并提供相应的电子文档资料。
八。违约责任
8.1发包人违约:
8.1.1因发包人原因和不可抗拒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工期顺延,费用不计。
8.2承包人违约:
8.2.1 因承包人原因,未按本合同第1.9条所示工期按时竣工,每延误一天,承包人按3000元/天向发包人支付逾期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发包人带来的全部损失。
8.2.2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由承包人无条件进行返工、整改、修复或采取其它补救措施达到合同质量标准,所产生的费用包括重新检测所需费用均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并且向发包人赔偿本工程项目总造价的5%的违约金。如因承包人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发包人、总承包单位提出整改要求后7天内承包人仍未予以完善的,发包人、总承包单位有权另行安排单位完成相应整改工作,由此发生的费用及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
8.2.3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弄虚作假,采用不合格工程材料的,除责令返工并赔偿损失外,每发现一次罚款5000元。
8.2.4 如施工完毕后,未能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及开通,招标方将不予以支付剩余的工程款,直到验收合格并开通后,发包人无息支付。
九、争议
9.1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双方首先本着友好态度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合同生效与终止
10.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且加盖法人公章后生效;
10.2合同订立时间:20xx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上海市。
10.3发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后,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本合同即告终止。
十一、合同附件
11.1 投标文件
11.2 招标文件
11.3 道路平面图及标段划分图
11.4 报价书
十三、合同份数
13.1本合同正本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2副本陆份,双方各执叁份。
本合同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明确。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签订地点: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规、规定,就沁阳市晨升一号城邦楼体亮化工程事宜,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沁阳市晨升一号城邦
二、 合同金额
1、 合同价格:15元/米,总结算价款根据实际安装长度计算。
2、 本价格包括:安装费用、措施费用、安全防护、质保期售后服务、建筑安装发票。
三、 付款方式
乙方到达工地后付30%生活费,工程完成一半后付50%工程款,验收合格,灯亮后付清。
四、 验收标准与要求
1、验收标准
乙方按甲方提供的效果图进行施工,验收以整体亮化调试完毕为准,验收合格后由甲方出具验收报告。
2、 施工要求
光源产品及设备货物进入施工场地入库后由甲方交付乙方,施工及提货由乙方自行安排,所有安装工具由乙方自行购置。乙方施工过程中,相关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
五、 交付时间
乙方在合同生效后 _个工作日内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因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如雨天,爆风等)耽误工期不能纳入乙方施工的正常工作日之内。
六、 质保期及售后服务要求
1、 质量保证期,从验收交付之日起为两年,两年内乙方对该亮化工程实行包修、包换、包维护保养。
2、 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现场安全操作及必要的维护保养培训。
3、 乙方须提供电话咨询服务。对甲方的服务通知,乙方在接报后三天内处理完毕。
七、 违约责任
1、 乙方未按合同要求完成施工时,甲方有权拒绝验收,并有权顺延付款,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预期15日以上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2、 甲方未按要求履行合同,因甲方的原因造成工程延期,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且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工期相应延期。
3、 甲方须提供的电源接口。
八、 争议的解决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未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所产生的诉讼,任何一方可以向沁阳市人民法院起诉。
九、 其它
1、 乙方在安装过程中要注意安全,本合同范围内所发生的一切安全及责任事故,完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2、 如一方地址、电话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3日内以书面及口头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3、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甲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电话: 电话:
年月日:
甲方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单位:李廷轩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工程项目:
1、工程项目名称: 厨房排烟排水工程。
2、工程地址:成都市春熙路西段19号二楼 餐厅。
二、工程范围:
1、厨房油烟管道及过滤设备等购买,运输,安装、调试直至竣工投入正常使用。
2、烟道采用厚度1mm,双面热度钢板;支管为400*800,主管为400*1000,(原来二楼部分旧的烟道,截面积约小,会稍微影响抽风效果,甲方要求使用)风管160元平方米,变头弯头算1.5米长度;国产高压负离子油烟净化器,6500元,净化不能够达到国家环境保护监察局要求(能够达到要求的价格需要36000一套);国产22kw风柜一套,10500元;止回阀400元一个;耐高温,耐油强力轴流风机(国产550瓦,400mm)1100一套;排烟罩(不锈钢0.8mm厚,不带油隔,800元每米);电气部分(供电线缆,3*10+2电缆线70米,20xx元,控制柜500元);顶楼彩钢瓦雨棚160元平方米。
3、厨房下水管道和隔油池的购买,运输,安装,能够正常投入使用。
4、160pvc管道及管件采用多联,走管约100米*80元每米,110pvc管道及管件采用多联,走管约64米*40元每米(含管件,安装支架,安装费);开孔100元一个;厨房内用不锈钢隔油池1500元一个;6立方米隔油池(现场焊接,制作20xx元壹立方米);主管接入化粪池(增加工程费20xx元,难度太大)。
三、付款方式:
以上工程施工的总金额为人民币:排水工程约30000元左右(按照实际工程量核算),排烟工程总价约8万元左右,(最后完工按照实际工程量核算);
1. 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工程预付款,计人民币:¥60000 元。
2. 全部安装调试结束,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向乙方支付完工程款。
四、工程设备质保期:
安装结束壹年内如有质量问题免费保修,(因人为损坏和错误操作除外)。
五、违约责任及纠纷解决: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要安全文明施工,在甲方要求工期内完工,因为甲方原因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施工所用水电费由甲方承担。乙方在施工时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承担。
六、其他:
1、本合同对违约责任另有追加约定的,从其约定。
2.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 。注:此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方可生效。
甲方单位:
甲方代表: 乙方:
电话:
日期: 电话: 日期: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权益保护法》、建设部《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发包的装饰(土建)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 。
1.2 工程内容及做法:(详见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及施工图纸)。
1.3 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部分承包;清包工,甲方负责全部供料的三种方式中,最终确定的方式为:
1.4 工程期限 天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条 甲方责任
2.1 负责到政府相关部门及物业管理部门办理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手续及费用,(乙方应交的物业管理费及保证金除外)。
2.2 负责提供水电为乙方使用。
2.3 负责协调邻里关系,保证乙方正常施工。
2.4 如确需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工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 批手续,甲方擅自同意乙方拆改,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由甲方负责。
2.5 负责工程质量检查的进度的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
第三条 乙方责任
3.1 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安全操作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任务,如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理。
3.2 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进行保管保护。
3.3 乙方有责任依法保护合同内的权利,有力对抗外界不正常干扰和排除影响正常施工秩序。
第四条 工程变更
4.1 工程项目如需变更,须双方协商一致,调整有关费用,并由甲乙双方共同签署《工程项目变更单》之后,方可进行,决不可私自更改,否则,后果由私自更改者负责。
第五条 工程工期
5.1 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任务而影响工期,工期应顺延,使乙方造成的误工,应付误工费。误工按现场实际施工人数计算,误工费按每工日伍拾元收取。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法影响工程质量,返工费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5.2 因乙方未按约定完成任务而影响工期,工期不应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返工费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在三天内整改验收合格。
5.3 因工程变更或外部原因造成的停水、停电及其它不可抗力因素,工期应顺延。造成乙方误工损失费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六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6.1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在接到通知后三天内组织验收。办理工程款结算,办理移交手续(附件五《工程质量验收清单》)。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通过竣工验收,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工程款付足 %后,余款 %在 天内付清, %留作保质金,在 年内付清。
6.2 工程保修期贰年。竣工验收后甲、乙双方应签署《工程保修单》,凭保修单实行保修,保修期二年,从竣工验收签章之日起算。
第七条 工程的价款及结算
7.1 本工程的总造价为人民币 元,总造价以合同(附件一)项目为准,预算表只是作为签定合同的依据。大写(人民币)材料费: ,人工费: 管理肥: ,设计费: 税金(3.14%) ,垃圾清运费:其它费用: ,双方约定,如果变更施工内容,变更材料,增减部分的工程款按实计算。
7.2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表直接向乙方支付工程款项:支付次数 支付时间 支付金额 每次支付金额占总金额的%包工包料 纯包工
第一次 开工前三日
第二次 工程进度过半(油漆工进场)
第三次 验收合格后按下约程序注:本表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7.3 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结算单,结算经甲方审定同意的情况下,并签署《工程结算单》。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第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协商一致解决。
第九条 附则
9.1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9.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
乙方:
二、工程名称:
三、工程范围及工程量:
四、甲方要求:
五、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六、工程总造价:(详见预算表)
七、工期:由20xx年 月 日始至20xx年 月 日竣工。若开工日期延误,以此顺延。
八、双方责任:
1.乙方按设计要求按期保质完成工程,切实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施工。
2.甲方应按双方协议范围支持乙方施工,保证水、电、通道、场地畅通稳定。
九、工程延期:
1.由于不可抗拒力造成的无法施工,工期顺延。
2.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期,工期顺延。
十、工程验收:
1. 甲方发现工程质量问题,应在24小时内通知乙方,并限期令其改正,但不得以此终止合同。
2.以有关国家标准做为验收依据。
十一、工程结算:
1.乙方进场前甲方预付工程款为工程总造价的%。
2.乙方隐蔽工程验收后支付进度款为工程总造价的%。
3.工程竣工后付工程总造价的。
十二、工程维修:
1. 工程保修期2年,在保修期内,确因乙方施工不当或在正常使情况下发生的质量问题,乙方应马上维修。
2. 由于不正常使用造成的损坏,不属保修范围,采用有偿维修方式。
十三、违约责任:
1.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乙方应付甲方日千分之二的罚款。
2.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工程或工程结算延误,甲方应向乙方付日千分之的罚款。
十四、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而定。
十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一份,签字后生效,至工程结
算后失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发包人(简称甲方):
承包人(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特点,甲乙双方在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原则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和造价
1、 甲方装饰装修(以下简称装饰)的建筑物系合法拥有。
甲方的有效证明:
乙方为经工商行政部门注册登记的企业,企业资质为装饰装修一级,证书编号:DLZX1020xx00566.
2、 装修施工地址:辽宁省盘锦市。
3、 工程名称:新大都大酒店装饰装修工程。
4、 建筑结构:框剪结构。建筑面积32800平方米。
5、 装饰施工内容:外墙干挂理石、大厅进口大理石饰面、地下一、二层墙地面理石、天棚吊顶、给排水安装、卫生间墙地砖、屋面防水、双玻55平开内倒断桥铝窗户、大厅铜门安装、楼梯道进口大理石安装、白钢玻璃扶手等全部装饰工程(电气、消防、安装电梯除外)。
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7、 工期:20xx年3月6日开工至20xx年4月30日前竣工。
8、 总价款:暂定¥29,000,000.00元 。人民币(大写):暂定叁仟贰佰万元整 。双方约定,合同签订生效后,如变更施工内容、材料等,变更部分的工程款应另行计算。
第二条 材料供应
1、 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本工程不采用。
2、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当符合本合同主材料、设备的规定。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甲方有权到现场检验,如不符合设计、施工要求或规格、色调、品质有差异,应停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3、 甲方或乙方提供的材料,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的强制性国家标准。
第三条 工程质量及验收
1、 本工程以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国家现行的《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及现行的《装饰装修工程验收标准》进行验收。
2、 本工程由乙方设计,向甲方提供水、暖、电、土建、结构、效果图各专业一份,设计费用由甲方负责。
3、 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5、 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验收合格,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后,乙方才能继续施工。
6、全部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办理验收合格移交手续,签署工程质量验收单,并由甲方按照约定付清全部工程价款。装饰工程未经验收甲方使用,视为甲方验收合格,甲方应按照约定付清全部工程价款。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拒付尾款,待乙方整改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再付尾款。
第四条 安全施工和防火
1、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关人员的安全。
第五条 工程价款及结算
甲乙双方可以选择下列付款方式支付工程款。
1、 工程价款确认,本工程采用预算加签证,预算编制采用20xx年辽宁省装饰定额,结合施工当月的地方网刊找差。
2、 除乙方已报预算价格外,增加或减少部分按实际发生结算,增加工程项目造价超过工程总造价的1%时,甲方应先支付增加部分造价的50%价款给乙方,剩余50%待工程施工结束时付给以乙方; 增加工程项目造价不超过工程总造价的1%时,甲方应在乙方施工结束时一次性付清增加部分的造价给乙方。
3、 工程款付款可以按下表支付:工程款付款时间表
4、工程款付款方式双方协商约定: 剩余工程款待验收合格后半年内付清。
第六条 施工配合
1、 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等必备条件。
2、 乙方在施工前检查水、电、楼(地)面,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甲方,由甲方负责解决和协调。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工程项目如需变更,需提前与双方联系。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署工程项目变更单,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甲方提出变更设计、材料,造成乙方材料积压,应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处理费用。
2、合同签订后施工前或施工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向对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并由过错方按合同总价款 10 %支付违约金,解除本合同。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和返工。经过修理和返工后,造成逾期交付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合同总价的0.1%支付违约金。
2、乙方提供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的强制性标准。
3、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乙方可以顺延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给乙方带来的损失。
4、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按合同总价款0.1%支付违约金,工期顺延。
5、工程未办理验收、结算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该工程成品或自行入住,则视为甲方验收合格,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第九条 纠纷处理
1、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也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
2、甲乙双方不愿通过协商解决,或协商调节解决不成的,可依法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其他约定
第十一条 附则
1、 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定地点:
甲方:__
乙方: 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经协商一致,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双方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工程名称:_楼体亮化_
第二条工程地点:__大荔宾馆餐饮楼
第三条工程价款及支付方式
1、工程价款合同价款(¥ 10000)大写 壹万元
2、支付方式:首付50%材料费5000元,余款在工程验收后天一次付清。
第四条工期
工程期限为8天,即合同生效时间起。
注:施工期间如遇不可抗力因素(雨,冰雹,四级以上大风,停电,地震)等或甲方原因造成停电等原因,工期顺序后延。
第五条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负责工程的前期审批,如因甲方批准手续不全,施工期间遇到城管及其他监察机关的纠察时,甲方负责协调至正常施工为止;向乙方提供准确的施工位置,确保此位置无管道线路以及其他障碍物;为乙方施工提供场所,水电等便于施工的条件;按本合同第4条规定的工程款支付方式支付工程费用。
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工期制作,施工完毕;
2)严格按照甲方确认的施工方案制作,施工;
3)如现场条件与既定方案不符,及时报请甲方协商修改确定;
4)负责按质量完成合同所约定的项目内容,如因安装不当导致的质量问题,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5)在施工过程中,乙方要认真做好施工安全工作,对施工中因施工不当出现的人员伤亡事故由乙方负责;
6)乙方施工人员在施工期间应遵守甲方区域的管理规定,服从管理遵守法纪,如有违法违纪行为,甲方有权按照相关规定实施处罚,情节严重的移交地方司法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7) 工程验收:乙方工程竣工后,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甲方需在一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工程,逾期视为验收通过。
第六条违约责任:
1 、甲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第四条规定时间付款,每超一日,应以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五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将合同工期顺延。
2 、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未能按本合同第四条
3、的时间制作,安装完成工程,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千分之五的违约金。
4、乙方应保证工程质量,机构牢靠,抗风力等指标,达到七级抗风标准。
5、如有甲方原因,造成中途停工,停建,拆除等,均有甲方负责,乙方不退还甲方支付款项,且不承担任何责任。并有权就实际施工情况要求甲方继续支付已完成部分或全部的制作费。
第七条 保修
1 、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因施工和主材质量造成损坏保修壹年。
2 、保修期满后,双方另签维修协议进行维修。
第八条 乙方负责维修,点亮主楼楼梯点光源。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负责人签章: 负责人签章: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电 话: 电 话: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对厨房设备部分产品更换事宜签订如下补充协议:
一、将原双头单尾燃气灶(原价3500元),与汤头炉(原价1800元),替换为双头单尾电磁炉,价格为13100元,(大写:壹萬叁仟壹佰元整)。
二、本价款13100元(大写:壹萬叁仟壹佰元整)包含吊车费、运费、人工费。
三、对合同出现的差价款7800元,甲方在验收设备并安装调试完毕后连同原合同未付款项一并支付给乙方。
四、原合同所涉维修等售后问题同样适用于本协议。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后另作协议,与本协议 及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同双方:
(1) 甲方(发包方) 联系电话:
地址: 工作单位:
(2) 乙方:(承包方) 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结合本地区装饰装修工程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乙双方装饰装修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约定: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2、工程承包方式:
3、工程总价款:【 元】,大写
4、工程期限: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计 天。
第二条, 工程施工图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工程施工队各持一份,甲方在确定图纸后应在施工图纸上签字认可,施工队依照图纸严格施工。如遇特殊情况,甲方更改变动设计图纸,应及时通知乙方。
第三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甲方指定工程监理,则须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电话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如无特殊要求,则由乙方指定本公司监理对施工过程进行全程监理。
第四条, 乙方工作
1、施工中严格按照安全施工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要求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工;
2、严格执行本地区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
3、严格遵守施工物业小区的物业管理条例;
4、保护好施工现场的物品陈设,保证室内上下管道畅通;
5、保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现场。
第五条, 甲方工作
1、开工前三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物品,不易搬动的应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2、提供施工期的水源、电源;
3、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的关系;
4、负责办理拆除原室内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管线变动审批手续;
5、物业部门需办理施工手续的,应提前通知并协调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6、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和消防工作;
7、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做好材料进场,工程竣工验收。
第六条, 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变更所产生的工程费用不计入预算费用内(详见工程预算书),甲方应在变更单签订后一次性付清变更所需款项方可施工,参照合同第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工程顺延。
第七条, 工程顺延
由于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定,工期应顺延;
1、工程量变更或设计变更,工期顺延;
2、遭遇不可抗力,工期顺延;
3、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工程款,工期顺延;
4、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影响施工的,工期顺延;
5、因甲方提供的预算外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造成返工,工期顺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
6、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顺延;
7、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造成返工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八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1、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A.土建及其它杂项完工;
B.木工完工;
C.油工完工;
2、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参加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填写工程验收单;
3、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单次日内进行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房屋及钥匙移交手续;
4、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保修期为壹年,并且终生维修,填写工程保修单,移交维修部。
第九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及期限
1、工程款分三次付清,第一次付款在签订装修合同当日内,即 年 月 日,支付工程总价款的65%, 元,大写 作为前期主材款,第二次付款于 年 月 日之前付清工程总价款的33% 元,大写 用于支付人工工资;第三次付款在工程全部完工,验收合格三日内付清剩余2%款项 元,大写 。
2、若甲方未按合同约定,逾期付款超过三日,乙方有权停工,待款项付清后方可施工,且参照合同第七条第三款,工期顺延;
3、工程款全部付清后,乙方应向甲方开具正式统一保修收据。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合同双方当事人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处罚或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均有责任方承担责任并承担经济损失;
2、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3、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有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4、如甲方应付工程款逾期付款超过七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后果由甲方承担;
5、乙方在工程款按期支付的情况下延误工期,由乙方承担延期交工的责任。
第十一条,合同附件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本合同连同附件共 页,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如下: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单位(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单位(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以及北京市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并共同履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以下工程设计任务: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任务批准文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见附件1);
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批准文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见附件2);
本工程的设计阶段、内容、规模、工程投资(见附件3)
第二条 设计资料、设计阶段及设计文件的提交
本工程设计依次按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两个阶段开展设计工作。设计进度依照建设部规定的设计周期,并考虑甲方对该项工程的实际要求以及乙方的可能,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约定如下:
1.甲方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下列建设文件与设计资料:
序号
文件
内容或名称
文件提交日期
备注
提交设计文件的份数以国家物价局和建设部的规定为准,超出部分另行收费。
2.乙方按约定的时间提交下列设计文件:
序号
设计文件名称
份数
交付日期
备注
3.设计文件提交日期在双方签订合同时若不能确定,则可待设计工作进行到可确定时,甲乙双方另行签订《阶段设计协议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执行。
第三条 设计收费及支付方法
1.本工程设计收费按照国家和北京市现行收费标准执行。甲方要求设计单位超出规定设计周期赶工提供设计图纸,设计单位可以收取最高不超过设计费的三分之一的赶工费,具体数额由甲乙双商定。
2.本工程设计收费详见附件3“委托设计项目表”。本合同生效时甲方向乙方预付估算设计费总额的20%作为合同定金,设计工作完成后,定金抵做工程设计费。
3.乙方向甲方提交初步设计文件时,甲方向乙方拨款付应付设计费总额的30%(不含定金)。
4.乙方向甲方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时,甲方向乙方按设计概算结清全部工程设计费。
5.对采用先进技术而节约投资、缩短工期或在建成后有显著经济效益的设计,经北京市城乡规划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确认后,可适当增收工程设计费。增收金额按北京市有关标准执行,未定具体标准的,由甲、乙双方商定。
6.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遇国家规定的设计收费标准调整时,甲乙双方已定的设计收费额应按新标准重新核定,并按核定后的设计收费额进行结算。
第四条 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如期向乙方提交本合同规定的有关建设文件和设计资料,并保证所提交资料质量达到工程设计要求。
2.按约定的日期和数量付给乙方定金和工程设计费。
3.负责本工程各阶段设计文件向规划设计管理部门的送审报批工作,并负责将报批结果正式书面通知乙方。
4.甲方要求乙方进行现场设计或派驻现场设计代表时,应向乙方正式发出邀请书,并且负责乙方必要的工作条件,所需费用由甲方负担,不计入工程设计费总额之中。
5.本工程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定货如需乙方设计人员配合时,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6.在不增加工程设计费总额的情况下,甲方有责任就本工程设计中所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等项目,协助乙方办理技术合同中应由甲方办理的有关手续。技术合同可作为本合同的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乙方责任
1.如期向甲方将付本合同规定的设计文件,并保证设计文件的质量符合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规范的要求,符合甲方的建设使用要求。
2.负责本合同所列工程设计项目开工前的设计交底工作。负责该项目施工期间及时解决与设计有关的技术问题。按规定参加该工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和竣工的验收。
第五条 工程设计版权
本工程的设计版权全部属乙方所有,甲方有责任对此给予保护,不得将本工程的设计造型、设计文件、及有关数据进行修改、复制、描绘或提供给第三方使用,亦不得作为非本工程所属的其它工程建设之用。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变更计划任务书、建设条件、施工技术条件、已选定的设计方案、已批准的初步设计、已提交的使用要求、文件和资料等,给乙方造成设计返工时,双方需重新商定提交文件的日期。甲方要按实际返工日向乙方支付费用,每日按_________元计算。如变更导致重新设计的,则按本合同第七条执行,结清应付设计费,结束本合同关系并重新签订合同。
2.甲方未在本合同第三条所约定的时间内交付工程设计费时,甲方从应付设计费的次日起计算,每延误一天,向乙方按应付工程设计费的_________%偿付违约金。
3.由于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之约定,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偿付违约金的要求,违约金额为甲方向乙方应支付全部设计费的两倍,并承担违反政府有关规定及法律的责任。
4.由于乙方原因而没有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设计文件时,乙方从应提交日期的次日起计算,每延误一天,向甲方赔偿经济损失为该设计阶段设计费的_________%违约金。
5.由于乙方设计错误给甲方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时,乙方有责任在设计上继续采取补救措施,并酌情赔偿甲方因此而实际发生的部分经济损失,全部赔偿金额不超过该部分工程的全部设计费。
6.甲方不履行合同时,乙方不返回定金,且按乙方实际完成工作量另付设计费。乙方不履行合同时,应双倍返还甲方定金,同时返还已收取定金外的全部设计费。
第七条 合同生效、中止与结束
本合同需经甲乙双方加盖单位法人公章,并且要有双方单位法人代表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或盖章)方为有效。本合同生效日期以甲乙双方中最后一方签字(或盖章)的日期为准。
甲乙双方因故需变更或终止本设计合同时,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对本合同中的遗留问题取得一致意见,形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执行。未达成协议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因甲方原因要求中途停止设计工作的,已付定金不退还;当设计工作进行相应设计阶段不足一半时,甲方应支付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设计工作进行到超过该设计阶段的一半时,甲方应支付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设计工作进行到超过该设计阶段的一半时,甲方应支付该阶段的全部设计费。同时,按本条第二款办理,结束本工程甲乙双方合同关系。
本合同以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合同中规定的全部工程设计文件,甲方按本合同规定付清全部设计费之日起,结束本合同关系,本合同另有条款约定的除外。
第八条 不可抗力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若发生不可抗力因素,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时,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不受本合同有关条款的约束。
第九条 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协商不成时,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____市城乡规划委员会申请调解;
2.向有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4.其它解决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未尽事宜与附加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并形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执行。
本合同附加条款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合同文本
本合同正式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_____份,甲方执_________份,乙方执_________份。
建设单位(盖章):____________ 设计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
单位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 单位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 填写合同须知
一、凡在北京地区承担建设工程设计任务的单位,统一使用本合同;
二、填写本合同时,必须使用正楷,字迹工整清晰,填写内容准确齐全;
三、本合同中的附件3“委托设计项目表”,由设计单位根据工程特点列表填写,附于合同后,双方加盖合同章和骑缝章;
四、本合同不适用外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设计项目;
五、本合同由北京市勘察设计管理处统一单位编号;
六、本合同由北京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制定,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任何单位不得自行翻印。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确定乙方为奥体中心铝合金窗工程承包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款”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共同确认,签订本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范围和内容:铝合金窗工程的设计、加工、运输、安装。
4.合同价款: 元
5.工作量及单价(见价格表及报价说明)
6.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7.结算办法:按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的二次设计加工图实际洞口面积计算。
二、设计依据: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下列建筑图。
A、门窗大样图;B、平面图;C、立面图;D、剖面图。
2.乙方进行二次设计的依据是上述图纸和技术文件及国家的有关规范标准。
三、材料选定:详见报价说明。
四、工程进度:
1. 乙方于 年 月 日 进入施工现场,工期为 工作日。(注:工期以乙方收到预付款之日起计算)。
2. 因下列情况之一者,乙方工期相应顺延。
A:甲方未能按期按额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
B:甲方在合同签订后,未能向乙方提供图纸。
C:因停用升降设备,停电等原因造成乙方停工。
D:因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造成乙方停工时。
E:因设计变更所造成的因素。
五、付款方式:
1.双方签订合同三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总价款30%的预付款。
2.铝框进现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玻璃进场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工程交验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5%。
3.留工程总价的5%做为质保金,保修期满一年后三日内,甲方支付乙方质保金。
六、工程质量验收及保修
1、工程质量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执行验收,乙方提供验收标准及规范。
2、乙方在工程竣工后,以书面形式申请甲方质检部门对该工程进行单项验收,甲方在接到乙方的验收通知书后三日内组织有关人员验收。
3、本工程保修期为一年,自工程竣工之日起计算,在保修期内若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乙方给予免费维修,超过保修期的维修只收取成本费。
七、甲方责任:
1、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安装时,甲方无偿提供半成品存放组装现场,附件存放封闭库房等条件。
2、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安装前,甲方向乙方提供水平线、垂直线、中轴线及相关技术资料,由乙方核对后施工。
3、甲方负责对不符合图纸规定的洞口需按工期进度的要求做好剔除工作。
4、甲方负责对乙方产品安装后的墙体、洞边、沿口与门窗框之间的水泥填充,勾缝和抹灰等工序。
5、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电源,垂直起吊设备,安装脚手架。
6、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施工具体进度计划,若有变化应及时通知乙方,并及时组织工程阶段验收。
7、甲方协助乙方做好成品保护及帮助乙方处理相关事宜,已安装的产品如因其它原因或其它单位损坏,乙方提供申请并确认损坏产品责任者后,甲方应负责追回损失。
8、负责各分包单位的协调工作。
八、乙方责任:
1、施工本合同规定范围的工程,并负责全面技术管理工作。
2、严格按照甲方的施工进度要求,认真组织施工。
3、遵守甲方的现场施工管理条例,接受甲方及监理公司的监督管理。
4、实行项目经理制,委派项目经理及管理班子,并提供相关人员上岗证。
5、乙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违反有关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而发生质量等事故。
6、严格遵守甲方有关施工现场的一切规章制度。
7、施工人员食宿自理。
8、特种作业人员提供上岗证件。
九、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按合同条款实施执行。
2、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各种问题,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将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十、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工程款付清后失效。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甲 方: 乙 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________市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严肃履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编号:________________
四、工程范围和内容:全部工程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各单项工程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五、工程造价:全部工程施工图预算造价人民币________元,其中:人工费________元。(各单项工程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第二条 工程期限
一、开竣工日期:依照国家颁布的工期定额,经双方商定,本合同工程开竣工日期如下:
全部工程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各单项工程开、竣工日期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二、施工前各项准备工作,双方应根据工程协议书中第三条规定,分别负责按时完成。
三、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可顺延工期。顺延期限,应由双方及时协商,签订协议,并报有关部门备案。
1.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而被迫停工者;
2.因甲方变更计划或变更施工图,而不能继续施工者;
3.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图、供料、供设备或所需材料、设备不合要求,而被迫停工或不能顺利施工者。
第三条 物资供应
一、全部工程所需的物资按下列第( )项供应方式办理:
1.特殊材料、统配部管材料及统配部管机电产品,均由甲方负责采购,供应至乙方指定地点。其他材料由乙方负责采购供应。
2.统配、部管材料,由乙方负责办理申请、订货、调剂合用,特殊材料及统配、部管的机电产品,由甲方负责采购供应至乙方指定地点,其他材料均由乙方负责采购供应。
3.包工不包料工程,全部材料、设备由甲方采购供应到现场或指定的加工地点。
4.其他方式:
二、由甲方负责供应材料和设备的品种、规格、数量及进场期限,详见甲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三、成套设备和非标准设备,由甲方负责办理申请、订货及加工,引进成套设备在交付乙方前,由甲方负责检验(甲方委托乙方总包承办设备订货及非标准设备加工,应另签订协议)。
四、工程所需材料,如因供应部门规格、品种或材质不能满足工程要求必须以其他规格、品种代替或加工处理时,应事先取得原设计单位和甲方同意,并由三方签订协议后实行。由于代用或加工而发生的量差、价差及加工费,应按现行规定办理结算。
五、凡应附有合格证明的材料,在进场时必须由供应方负责验证;如无合格证明,必须经供应方试验合格后方准使用,其试验费用,应由供应方负担。因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对有出厂合格证明的材料要求重新试验,其试验费用,应由甲方负担。
六、由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和设备,如未按期供应或规格、质量不符要求,经双方努力仍无法解决,因此造成乙方的损失,应由甲方负担。
第四条 工程款结算
一、全部工程造价的结算方式。按下列第( )项规定办理:
1.以审查后的施工图预算加增减变更预算进行结算。
2.按施工图预算加包干系数确定的包干造价结算,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另按有关规定付款。
3.按标准施工图单方造价包干结算,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另按有关规定付款。
4.包工不包料工程,按预算定额规定的人工费结算。
5.招标的工程,按中标的价款结算。
二、工程款拨付与结办法,按现行规定办理(详见附件)。
第五条 施工与设计变更
一、乙方要依据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以及设计要求组织施工,要全部达到合格。
二、要坚持按图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如遇下列情况给对方适成窝工、返工、材料、构件的积压、施工力量和机械调迁等损失,应由责任方负担:
1.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在7天内与原设计单位商定,提出修改或变更设计文件,经甲乙双方签订协议后,方准施工。
2.在施工中,如遇设计变更超出原设计标准或规模时,应在施工前按审批程序重新报批,经审查处审核工程预算,经办银行审查投资后,并由甲乙双方签订协议,方可施工。否则,任何一方不得强行施工。
3.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缓建,甲乙双方对在建工程,应商定做到安全部位。
4.在施工中,如发现甲方投资不足,不能按时拨付工程进度款,而中途停建、缓建,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三、乙方应严格执行隐蔽工程验收制度,凡隐蔽工程完成后,必须经过验收作出记录,方能继续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一般隐蔽工程由乙方自行检查验收,并作好记录,重大或复杂隐蔽工程,应由乙方书面通知甲方和设计单位共同进行验收,并办理隐蔽工程验收手续。如甲方未届时参加,乙方可自行检查验收,甲方应予承认。
四、甲乙双方在施工中遇到工程生项,应按定额管理办法报批。变更工程协议所附的变更预算,应在施工前及时送经办银行,做为结算工程款之依据。
第六条 竣工验收、结算与保修
一、乙方在单项工程竣工前5日将验收日期以书面通知甲方届时验收,如甲方不能按时参加验收,须提前通知乙方取得乙方同意后,另订验收日期,但甲方须承认竣工日期,如再不按时参加验收,其所发生的管理费和各项损失均由甲方承担。并偿付给乙方按预算造价每日万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
二、竣工工程验收合格,从验收之日起3天内,乙方向甲方移交完毕。如甲方不能按期接管、致使验收后的工程发生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三、本项工程中的单位工程,如需单独移交甲方,在移交时,双方应办理中间验收手续,作为该单位竣工工程验收之依据。
四、在进行竣工工程验收中,如发现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乙方应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并在双方议定的措施和期限内完成。经验收合格后,再行移交。由此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乙方应偿付给甲方按预算造价每日万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
五、工程已基本竣工,如遇某种材料或设备双方均无法解决,致使该项工程不能全部按期竣工,经双方研究同意,可做减项竣工,并对已完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和办理移交手续。
六、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技师检验标准及施工图为依据。在进行竣工验收时,乙方应在验收前10天向甲方提供以下文件:
1.增减变更文件和其他洽商记录;
2.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中间交工验收记录;
3.工程竣工后,应绘制竣工图,工程变更不大的由施工单位在原施工图上加以说明,提交建设单位存档。工程变更较大的,可以由建设单位自绘或委托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绘制竣工图。
七、乙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属于民用建设项目应于竣工验收后15天内,属于工业建设项目,应于竣工验收后30天内,将竣工结算件送交甲方进行审查。甲方应在接到竣工结算件后,民用建设15天内,工业建设20天内审查完毕,如到期未提出异议,由经办银行审定拨款。
八、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对施工的土建工程质量负责保修一年,采暖工程保修第一个采暖期内。在保修期内,确由施工单位责任造成的屋面漏雨、管道漏水、漏气、堵塞等质量事故,乙方应负责无偿修理。(属于专业性建筑安装工程按国务院各有关主管部门的特殊规定办理)
九、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第七条 违约责任和仲裁
一、由于乙方责任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日期竣工,(以竣工验收合格日期计算)每逾期一天,应偿付给甲方按预算造价万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属于包工不包料的,每逾期一天,应偿付给甲方按预算人工费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
二、甲乙双方不得借故拖欠各种应付款项,如拖期不付,按银行的短期贷款利率偿付给对方逾期付款违约金。
三、实行合理化建议奖和提前竣工奖的,甲乙双方应根据有关政策的规定,另行协议。
四、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申请各级城乡建设委员会或双方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解决不了的,可选择下述第( )项处理:(1)向建筑物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附则
一、预算审查手续,由建设单位将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附施工图预算)送市建设工程合同预算审查处审查。要求鉴证的,可到建筑物所在地的区、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鉴证。
二、在本合同签订之前,双方签订的施工准备合同(工程协议书),可做为本合同之附件。
三、招标工程,按《××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暂行办法》签订合同。
四、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 合同附件
一、工程项目一览表。
二、全部施工图纸。(合同正本有此附件)
三、施工图预算。(合同正本及建设银行有此附件)
四、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一览表。
五、有关协议:
六、有关补充合同:
第十条 合同份数及有效期
一、本合同一式____ 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并分别报送双方业务主管部门副本一份。
二、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在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并结清尾款后失效。
建设单位(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工单位(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根据甲方生产需要,经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将井下采掘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双方特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程项目地点:江西省信丰县正平镇潭口村金矿点。
二、工程项目名称:井下采掘及附属工程。
三、工程项目范围:按江西有色地质矿产勘查开发院设计,有序、合理、安全可靠的前提下开展作业。
四、工程单价(工程单价不含税)
1、掘进与扩帮,挑顶,撬底工程以立方米为单位实行包干价,每立方米为328元(约合1180元/米)
2、采矿工程单价以吨为单位实行包干价,每吨45元。 上述1、2条款的单价均包括从凿岩爆破开挖到运输矿石或石渣的所有费用。运输是指从井下作业面装车运输到地面选矿厂堆矿场或废渣场的整个过程。
3、附属工程单价
(1)、采掘时需毛石浆砌拱支护的,由乙方包工包料,每米按800元,直墙每立方150元,验收结算。
(2)、采掘工程需混凝土支护的,由乙方包工包料,按每立方米600元结算。
(3)、采掘工程需要用木料支护的,甲方支护给乙方的人工费按每米120元验收结算。
(4)、采掘过程中需人工二次倒运的,以每增加一次倒运,增加每吨8元验收结算。
4、双方确定有关材料的单价:炸药:11.6元 、导爆管:每发6.8元,电***:每发3.5元,电价:每度0.70元。乙方同意这些价格不管市场情况有无变化二年内不再调整。
五、工程结算及付款方式
1、巷道掘进及附属工程按甲方验收后的工程量进行结算。
2、采矿工程按甲方地面矿仓计量员的计量单进行结算。
3、结算时甲方将其提供的爆破材料、电费,维修配件500元之内有乙方承担,每月30日验收,下月10日前付清92%的工程款,扣留8%的安全押金。
六、双方的权力与责任
1、甲方的权力与责任
(1)、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按甲方要求施工和规定时间完成,如乙方不按要求施工,甲方有权不预验收或罚款或终止合同的处理。
(2)、甲方应及时购置设备,提供材料。
(3)、甲方必须保证风、水、电的正常供给。
(4)、甲方负责提供乙方施工人员的住房,材料库,修理间等。
(5)、卷扬机电费、水泵抽水电费由甲方负责。甲方因自身生产材料和设备不到位造成乙方民工停工,从停工第三日起,补助现场施工人员的民工每天30元的生活费。
(6)、如果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内,严重违反有关条款,连续2个月不能完成采掘任务,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另行安排工程队,并追究乙方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乙方的权力与责任
(1)、承包人必须提供合法,具备井巷施工人资质的各类证明材料和有关人员的资质证书或上岗证书。保证安全文明生产,建立建全矿山安全责任制度,规章制度和作业规程。
(2)、每月拓工程款8% 预留给甲方,合同期满全部付清。
(3)、乙方有权按生产进度制各岗位的工作报酬。
(4)、乙方必须按甲方指定的地点堆放矿、渣,不得将矿、渣混倒,制造人为损失和贫化,发现矿、渣混倒一车罚款100-500元。
(5)、乙方雇佣作业人员必须是遵守国家法律,年满18―60周岁,身体健康,思维正常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男性公民。
(6)、乙方不得雇佣信丰县本县区内的作业人员从事井下作业。
(7)、杜绝偷矿或伙同他人盗矿,发现一次罚款5000元,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8)、承担采掘作业的各种材料,运输设备和矿山机械保养等费用。
(9)、乙方招收的工人必须进行安全教育,熟悉矿山安全操作规程,必须保证持证上岗,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矿山安全生产有关法规,条例,确保各项安全生产措施到位。及时准确的整治安全隐患,做到警钟长鸣,安全无事故。相关人员各种规定的培训费用由乙方承担。在施工期间,乙方人员的,伤、残、亡等一切事故费用乙方自理。
七、其他事项
1、乙方作业人员必须持身份证,计生证证明,特殊工作必须持证上岗。
2、乙方必须为施工人员办理工伤及安全险,并在甲方备案。
3、矿区施工人员必须遵守矿规,矿纪,乡规民约。
4、在合同期内,如遇自然不可抗力产生费用增加,由双方协商解决。乙方需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否则处违约金10万元。如甲方无正当理由单方终止合同,应赔偿乙方违约金10万。
5、本合同有效期为两年,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续签。
6、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具有法律效应,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单位: 乙方单位: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市场行情,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项目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二、承包范围及承包方式
1、承包范围:强电线路、灯具安装、进水及设施安装,弱电线路及设施安装消防线路,监控线路不在乙方承包范围内。
2、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包工。
三、工程造价:以商定为45000元人民币,大写:肆万伍仟元整。
四、付款方式:
进场甲方应付给乙方生活费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装灯时,甲方应付乙方工程款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工程完工后付清余款。
五、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做好各施工单位转调工作,按合同规定及时支付工程款。
2、乙方责任:精心施工,确保质量、工期。
六、此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望双方遵守,签字之日起此合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兹(以下简称甲方)委托东莞市弘康电力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进行机房噪音控制工程。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具体条款如下:
一. 工程依据和技术指标
1、发电机组型号: 冷却方式: 台 数:
2、技术指标
根据(《国家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控制标准》噪声等效声级: 65 db(A)。
评价点位置:
所属区域:
噪声标准:白天 65 db(A) 晚上 65db(A)
注:
1. 如果背景噪声级超过此治理标准规定的指标时则以背景噪声为允许值。
2. 根据GB3096-93规定,测量点选在受影响者的居住或工作建筑物外1米,传声器高于地面1.2米以上的噪声影响敏感处(例如窗外1米处)。
二、噪音治理要求:
1、 噪音治理措施应当经济、有效、可靠,外表整齐美观。
2、 噪音治理措施,不影响机组操作、维护、并应使得机房内有充足的新鲜空气进气量,以保证发电机正常运行。
三、噪音治理措施
采用机房全封闭,隔离噪声源方式。合理设计机房进风消音道和柴油机排气消音器。对机房内部作吸声处理以减小噪声扩散和减小室内混响声。具体治理项目见施工图和报价表。
四、承接方式
乙方承接甲方柴油发电机的噪声治理技术工程服务,承包整个工程所需材料、设备及人工安装费用。
五、完成期限
在合同签定,乙方收到第一期款五天内运料进场施工,整个噪音控制工程在 天内完成交付验收使用。
六、施工条件及协作事项
七、工程费用及支付办法
总工程费用为:付款方式:合同签定时交付定金; 主材料进场后付 ; 工程完工后 天内付清余款。
八、其它
1.若甲方无故不按时按额交付工程款,则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每天按工程总额2%的滞纳金。
2.在合同履行、工程施工过程中,如有异议,双方应本着保证工程质量,保证使用要求及施工过度的原则,协商解决。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方双方各执一份。一经签订,起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遇双方未能解决则由乙方所在地法院仲裁。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简介
签定地点:XX市XX区电教甲方:XX市实验中学
乙方:同方*学仪器设备有限公司
教仪站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XX市实验中学
乙方:同方*学仪器设备有限公司
依照《民法典》,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XX市实验中学电子监控工程
工程地点:XX市实验中学校园内
工程范围:详见XX市实验中学监控系统招标文件和投标书
工程内容:监控系统布线、设备安装及调试
工程总价
详见附件1(工程价格汇总表)
合同金额:人民币贰拾捌万壹仟肆佰玖拾伍元整(¥281495.00 元)。
注:工程总款中,中标工程总款为264845.00元,后续附加四画面分割器16650.00元 ,为甲、乙方及江北区电教教仪站认可,为必须附加项,见工程价格汇总表第9项。
本工程在学校监控系统工程招标文件、投标书范围内采用总价包干的形式,一次包干;超出学校监控系统工程招标文件、投标书范围内的项目若学校需要增加,由双方协商定价。
产品质量及安装调试要求
1、乙方须按附表1要求向甲方提供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的正品设备,不得以任何理由以次充好,如发现有非正品则乙方以一赔十。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改方案。并提供各设备有关品质证明书,合格证,说明书,相关软件等资料。
2、乙方所提供合同内设备应保证产品内外包装完好无损,若不能达到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更换合格产品直至解除合同。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3、在签订合同后,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负责设备安装、调试,要求做到布局合理,布线规范,便于使用及维护,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
4、由甲方提供安装场地及电源。
技术标准及质量保证
(1)布线标准:乙方监控系统布线施工,严格遵照国际《民用闭路电视监控系统技术规范》GB50198-94。
(2)乙方所供设备均以生产厂家提供的产品技术资料为技术标准。
(3)乙方保证本项目所供产品均为合同中指定的产品,且包装为原包装。产品进场时提供供货证明,经甲方验收后进行施工。
(4)乙方对监控布线、设备质保见附件1(工程价格汇总表质保说明)
工程项目建设期限
合同签定后5日内进场施工,整个施工工期 30 天。(20__年7月26日开工,20__年8月26日以前乙方按设计要求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并能投入正常使用。)
售后服务
1、乙方所提供合同内设备,从验收之日起,所有产品及零配件质保期按投标书规定办理。在质保期内,若有产品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免费更换或维修。质保期满后,设备维修时,乙方按成本费计算。更换的产品必须是新的,且质保期限从当时算起。
2、凡由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各类故障,乙方在接到甲方故障报修通知后,在4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解决故障,若在24小时内不能排除故障的,则应由乙方提供不低于原设备标准的备用产品保证学校的正常行课。
3、在验收合格后的三年内,如乙方接到甲方故障报修通知后4小时内没有响应或24小时内没有排除故障且没有提供不低于原设备标准的备用产品保证学校的正常行课,则每出现上述情况一次扣除乙方合同总金额的0.1%作为对甲方的赔偿,直到扣完,所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每次售后服务,均要求有甲乙双方签字的书面记录)。
4、乙方向甲方免费培训1-2名设备操作管理人员,要求达到能正确使用与维护本合同的设施、设备。
竣工验收及付款方式
项目施工安装、调试完毕,由乙方通知甲方组织验收,并提供相应完整的验收资料。乙方自书面通知之日起,10天内由于甲方拖延不验收视为工程验收合格。
项目施工安装、调试完毕后,由江北区电教站与学校一道组织验收,并签注验收结论。自验收合格之日起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28149.50),使用一年后(即20__年内)无质量问题和用户投诉的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 %(¥84448.50)(此部分资金不计算利息),使用二年后(即20__年内)无质量问题和用户投诉的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0%(¥168897.00)(此部分资金不计算利息),逾期不付按0.1%支付滞纳金。
约定事项
为确保工期,争取提前竣工,由甲乙双方共同组成工程实施小组。
合同如需变更,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变更事宜,双方签章生效,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招标文件、投标书是本合同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1作为本合同要件,乙方必须遵照执行,否则视为违约。
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严格按合同要求按时、按质(即合同要求的设备的规格、型号)、按量完成供货与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甲方使用。如有违约,每违约一天,按合同总金额的0.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超过1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2、在乙方履行合同后,甲方保证按时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如有违约,每违约一天,按合同总金额的0.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其他条件
十、本合同按《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条款执行。
十一、合同执行中,若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提交仲裁委员会解决,直至提交法院审理。
十二、施工期间出现工伤事故,由施工单位自行负责。
十三、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方执二份(存档一份,财务一份),乙方执一份,电教站备案一份。
十四、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十五、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后之日生效。货款两清后,合同效力终止。
落款
甲方:XX市实验中学乙方:同方*学仪器设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经办人:
年 月 日
施工单位:深圳市杏辉厨具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爱联社区嶂背河背路8号 电 话: 传 真:
甲方: 深圳大学城管理办公室 单位地址: 深圳市西丽大学城内 经办人及联系电话:
乙方: 深圳市杏辉厨具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爱联社区嶂背河背路8号 公司电话:0755-28985588 传真:0755-28986858 经办人及联系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 深圳大学城管理办公室 (简称甲方) 深圳市杏辉厨具有限公司 (简称乙方),就甲方厨房设备的制造、安装、调试等施工工程,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深圳大学城学生食堂厨房设备购置工程
2〉工程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留仙大道深圳大学城内
3〉工程范围:厨房设备的制造、安装、调试、保修;
第二条:【工程期限】
1、本工程总工期方的厨房必须在 20xx 年 / 月 / 日交给乙方进场施工。
2、乙方在施工中如遇下列情况,工期相应顺延:
1〉甲方未能按合同规定时间提供土建、水电等配套工程和完善的施工现场;
2〉因甲方要求变更设计方案或导致施工无法进行的原因而影响施工;
3〉在施工中如因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三天以上(每天连续四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4〉本项目有关报批手续未能得到及时批准影响供货和施工安装; 5〉甲方未按合同支付货款影响施工;
6〉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如发生战争、地震、台风、火灾、交通事故等阻碍生产、运输、安装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第三条: 【工程总造价:人民币】
1、;详见附件工程量报价单(包括厨房设备制造、安装、调试、保修)。
2、各项工程范围内单项造价详见合同附件《厨房设备报价清单》;
3、承包范围如有变动,以甲方文字通知为准,增减部分的价格按本合同附件中的甲方定价执行;
第四条:【工程质量】
1、本工程质量要求按照业主认可的施工图纸和设备清单执行,为确保工程质量和业主的利益,双方约定产品及工程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进口设备必须符合我国或生产地国家的相关质量标准)。
2、乙方应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双方确认的设备清单质量要求进行生产和安装。
第五条:【工程验收】
1、厨房设备工程以设备清单和本工程施工图纸为验收依据,验收合格,甲方应出具验收文件,验收不合格不计算保修期;
2、厨房设备工程未经交付或验收而甲方提前使用,则视作验收合格并开始计算保修期,由此产生的责任乙方不承担负责。 3、乙方提供的设备必须是按报价清单列明的产品。
第六条:【质量保修】
1、对所提供的设备免费保修期限详见附件,免费保修期内,所保修的设备质量问题,一律免费维修,易损配件(如水龙头、摇摆龙头等)的免费保修期为六个月,若因人为及意外因素损坏,乙方按实际收取维修费,所有外购设备均按生产厂家保修标准进行保修。
2、保修期满,乙方为甲方建立设备档案,提供终身服务。
第七条:【甲乙双方的义务】
A、甲方的义务
1、办理该项工程的施工许可手续;
2、免费提供施工现场的水、电源、清除现场内的所有障碍物,确保运输通道畅通;
3、按时支付本工程的各项设备工程款; 4、按时组织工程验收和办理工程结算;
5、对施工图纸进行审定、认可,并派驻代表积极支持配合乙方施工;
6、对施工现场的工程人员和设备义务提供良好保安措施,但乙方必须加强对自己设备的保管,如发生丢失、损坏、由乙方自负;
7、督促其它施工单位完成本工程配套施工项目,确保在本合同规定的开工期内向乙方交付具备完善施工安装条件和现场;
8、全面组织领导和协调其他单位进行本工程的施工安装和现场管理; B、乙方的义务
1、受甲方的系统管理;
2、本厨房工程设计的方案提交甲方审定;
3、负责做好施工期间材料、设备的保管;
4、严格按《工程图纸》和设备清单进行生产配备和安装;
5、及时发货到甲方工地,不得无故拖延;
6、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成,并向甲方提交结算手续;
7、认真履行维修服务,确保甲方顺利使用。
8、乙方提供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环保审批要求,并通过环保部门验收,但所产生的相关检测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工程款的支付和结算】
A、工程款支付方式:
1、收款人:深圳市杏辉厨具有限公司。 2、账 号:400002850920xx88273 3、开户行:工商行深圳龙岗支行
4、支付方式:转帐或汇票结算均可,以进入乙方指定的帐号为准,否则,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拒收现金)
B、工程款的结算:
① 签订本合同 10 日内,甲方凭乙方提供的正式发票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30 %作为预付款,即人民币大写: 贰佰柒拾捌万伍仟伍佰元整(¥2,785,500.00);
② 主要设备到场后,甲方凭乙方提供的正式发票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额的80%,即人民币大写:肆佰陆拾肆万贰仟伍佰元整(¥4,642,500.00);
③ 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甲方凭乙方提供的正式发票支付至合同总额的95%,即人民币大写:壹佰叁拾玖万贰仟柒佰伍拾元整(¥1,392,750.00); ④ 剩余合同总额的 5 %(即人民币大写:肆拾陆万肆仟贰佰伍拾元整,小写¥464,250.00)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在验收合格一年后七个工作日内根据保修服务情况一次性付清。
备注:
(1)甲方将工程合同款项统一汇入乙方合同指定账户,并在工程验收时签署
总价确认书;
(2)合同项目最终结算以报价单、设备增补协议书、设备变更通知书及甲方代表确认的项目签证书为最后依据、变更。项目单价按原始合同价格计算。
第九条:【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擅自变更、终止、拒绝全部履行本合同,该违约方应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给守约方;
2、乙方所生产的厨房设备及安装工程,每延误工期一日,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0.2%。如延误工期超过30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
3、甲方必须按合同付款,才能使用该设备。若由于甲方原因延迟付款,每延迟一天,甲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0.2%支付违约金给乙方,由此造成的后果一切由甲方自负。
4、如甲方未按本合同履行义务,竣工日期应顺延,并按实际发生费用补偿乙方损失。如项目途中停建、缓建或中途变更设计方案,造成乙方人员的返工、窝工、倒运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积压等。
5、设备交付验收后,由乙方出具结算通知书,甲方依据合同签证单据属实后,甲方应按合同规定办理付款。如甲方未按合同付款,设备所有权属乙方。
第十条:【其它事宜】
1、甲方不按本合同规定履行义务,竣工日期应当相应顺延。
2、甲方在收到乙方书面验收通知一周内不进行验收,则视为验收合格; 3、对已明确的各项厨房设备及安装工程的变更,根据现场施工的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后,可作项目增减,竣工后按实际结算,本合同的补充条款,具有最终法律效力;
4、工程自施工开始至本合同规定的验收日期内所进行的工程部分由乙方管理,属乙方施工范围内的安全全权由乙方负责;
第十一条:按照合同约定,甲方须如期足额支付同期货款。甲方付款时,乙方经办人须持有乙方出具的收款委托书。
第十二条:【纠纷解决办法】
执行本合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在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第十三条:【补充条款】
乙方人员和设备到达甲方场地,食宿及设备管理由乙方承担;在此期间,食堂及设备发生丢失和毁损,应由乙方负责。
第十四条:【附则】
1、本合同协议书正本一式六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签字,应成为补充合同,与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签字并盖公章后即生效,如不能在同一天签字或盖章,以后签字或盖章一方的签字或盖章日为合同生效日。工程竣工办理手续和结算工程价款及保修期满终止。
附件:服务价格明细表及保修期
甲 方: 深圳大学城管理办公室 (盖章) 地 址: 深圳市西丽大学城内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 期: 20xx 年 7 月 日
乙 方: 深圳市杏辉厨具有限公司 (盖章) 地 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爱联社区嶂背河背路8号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 期: 20xx 年 7 月 日
工程发包方(下称甲方)
工程承包方(下称乙方)
现甲方将丹灶樵金路金沙邮电局对面的银汇华庭二期商住楼工地的所有钢筋绑扎工程承包给乙方完成,乙方已充分理解图纸容易,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内容:
1、电梯井、集水井、承台、地梁,地下室地板,四周挡土剪力墙等。
2、各层的柱,剪力墙柱,楼面梁板,斜屋面及水池及空中花园等。
3、主体飘线及板、构造柱、过梁、栏河压顶、女儿墙压顶、空调板窗台板等。
4、桩心插筋,装饰架、广告架等。
5、钢材的调直切割弯钩,弯箍、焊接除锈,保护层垫块的制作,各柱拉结筋,过梁预留筋,所有钢筋的现场由乙方加工成型绑扎。
6、由基础开始整栋楼的防雷接地引上点及每层的防雷网全套防雷工程及高层门窗防雷焊接。
7、建筑物边线外50米的搬运,上铁、总之凡要绑扎钢筋的地方都由乙方负责绑孔。
二、工程要求:
1、乙方人员90%以上必须是熟手人工,乙方及乙方管理必须每天到工地。
2、每次捣水泥时乙方必须派人跟班,随时执正移位的钢筋并到捣完水泥为止,否则每次扣罚乙方200元/工。
3、如乙方人员捣砼时跟不好的,发现有露筋的罚款50元/条,柱筋偏离要弯罚款50元/条。
4、凡有漏插柱拉结筋或梁预留筋的罚款50元/条。
5、梁柱箍要做135%弯钩,柱筋绑扎后立即清干净柱头位置交木工装模。
6、面筋要用铁凳垫起要求铁橙每平方米4只并且绑稳。
7、用不完的钢筋即日清理不能放排山上,如有发现甲方即派人加班清理罚乙方200元/工
三、工程技术要求
1、乙方严格按施工图纸施工,领会施工说明及技术交底,会审记录,设计变更通知和国家现行的《建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等有关文件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
2、乙方必须熟悉图纸,自行抽筋、钢筋的搭接和锚固长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如有翻工的工料费由乙方负责。
3、用剩的短筋乙方负责焊接用完。
4、钢筋的偏差按现行的验收标准执行,超出其允许值而返工的工料费由乙方负责。
5、乙方焊接的防雷引上线及防雷网必须按防雷图纸施工,如测试时不合格,返工补救的工料费由乙方负责。
四、甲、乙双方责任
1、甲方提供水电齐全的宿舍给乙方,公众照明用电费及规定内水电费由甲方负责,超出部分由乙方负责。
2、乙方工人进场时必须主动找甲方安管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签定教育书、领取上岗后,并把有效证件及相片交甲方后才可在本工地作业,如乙方人员有违法违规行为其责任由乙方负全责(包括刑事责任)。
3、甲方只提供宿舍内光管每天16小时的用电费用(如实际情况另行确定)超出部分由乙方负责,同时甲方只提供一次性的水电设施,如有损坏由乙方自行更换。
4、乙方宿舍内使用的夹板(以签认为准)在完工后完整交还甲方才能结算。
5、乙方施工人员必须戴安全帽、不得赤膊、穿拖鞋等,如有违反每项每人罚款100元。
6、任何人不得在工地内大便,违者罚款300元/次,酒后不能作业,违者罚款600元/次。
7、乙方非施工人员及未满十六岁的人员不得入住工地宿舍,如有违者收取乙方50元/人,每日的住宿费,甲方提供的是上下床式宿舍,按此方式计算给乙方床位数,如乙方人员不住上床的超出部分由乙方自行租房安排,工程完成后甲方正常按合同支付工程款给乙方,当甲方新班组进场需入住时,乙方人员必须搬走,否则每占用一床位扣罚乙方50元/个,每日的住宿费。
8、乙方人员在宿舍内不得乱拉乱接用电,不得使用电热丝煮水,违者没收且扣罚乙方500元/件用电器,乙方不得有异议,如乙方人员确实有需要使用电饭煲,电磁炉、电水壶等时,按每件每天计50元,或每件每月计1500元收取电费,且由乙方签字登记数量后才能使用,如未经登记私自使用或超出登记数量的每件额外加收20xx元/月电费。
9、若乙方中途中止合同的,乙方必须即日无条件搬走乙方所有人,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并且必须在甲方找到别的铁工班进场后二个月才能结算,且按乙方完成绑扎的钢筋180元/吨结算。
10、非本工地人员不得住宿舍过夜,不得在宿舍或周边进行违法活动,违者送公安机关或有关部门处理。
11、乙方人员不得在本工地范围进行打架、斗抠、聚众闹事,否则乙方对事件负全责,同时甲方扣罚乙方5000元/次,并在当期工程款扣回。
12、乙方人员不得在本工地范围内进行盗偷活动,否则乙方负一切经济及刑事责任,同时甲方扣罚乙方同等金额的罚金。
13、乙方所有人员必须遵守《工地守则》和《工地用工规定》若上级部门要办理的所有证照的由乙 方自行办理,如暂住证、计生证等。
14、乙方人员必须事立严格的安全观念,由我做起要听指挥不违章作业,不违章使用机具,用完机具要盖好并切断电源,乙方必须时刻教育管理好自己的工人,注意文明安全施工、如有发生工伤事故,甲方扣罚乙方事故发生的同等费用的金额以作警惕乙方,并在工程款中扣回。
15、乙方负责管理好自身宿舍的防火,防盗等安全责任,如有发生失窃或火灾事故后果由乙方负全责。
16、乙方使用的机具由乙方负责保管使用,如使用不当损坏的由乙方负责赔偿或有遗失的由乙方原价赔偿。
17、乙方使用扎线不能浪费乱丢,否则甲方每执回一斤扣罚乙方50元。
18、乙方在焊接时必须注意安全,如引起火灾的,乙方负责一切经济责任并且损失由乙方赔偿。
19、工程途中甲乙双方不能提出减增合同价款,否则视作违约,违约方赔偿对方一切损失。
五、工程价款:
以建筑面积34122m2加地下室面积6700m2计算贰拾肆元/米2,以图纸为准不作实量,若有(工程5000元以内)小部分修改或增减亦不另作计算工程量。
六、工程进度要求:
1、标准层以下按甲方的施工进度计划安排,随时听从甲方要求随时增加调配人力紧张施工。
2、乙方必须保证每晚有80%以上人员加班赶工(进度赶不上时)。
3、扎柱筋每条分缝每层半天完成,扎楼面包上钢筋,每条分缝每层1.5天完成,否则每超一天扣罚500元。
七、工程款付款方式:
1、按乙方的工程进度每月支付一次,按实际完成的60%。
2、当全部完成所有钢筋绑扎无手尾工时支至85%。
3、余下工程款在竣工验收后二个月内付清。
4、所有违规罚款在当期进度款中扣回,且由甲方二个或以上管理人员签名即可确定违规罚款。
5、所有工程进度款必须附带有单项工程甲方施工员验收签单及甲方施工员计算后工程量签名单才能生效→甲方付款。
6、乙方每次收取进度款后二天必须提交一份工人收款签名单给甲方。
7、甲方与开发商签订的施工合同所附带的质量罚款项目中,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的罚款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并在工程款中扣除,乙方不得有异议。
以上协商内容经双方详细审阅,双方自愿同意,本着平等自愿互利友好的原则双方签订本合同,自签字日起即发生法律效力,如有违约的,违约方赔偿对方一切损失(包括连带损失)本合同一式二份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工程结算后自行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安德镇政府门卫室、安德巡逻治安亭制作
2、工程建筑面积共 67.79 平方米。
3川菜产业园区路口4
、工程内容:门卫室、巡逻治安亭制作
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第二条 工程期限
1、 本工程合同总工期为 60 天。自主钢构进场之日起计。
2、 开工条件:甲方负责所施工的钢结构工程具备施工安装条件。甲方条件不具备或预付款不到位,乙方开工日期顺延。
第三条 合同总价
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 肆拾叁万玖仟肆百元正 (¥ 439400.00元 )。如施工过程中承包范围变更,则变更部分按实结算。如增加承包范围内容可另行计算也可讲增加内容并入本合同一并结算。
第四条 甲方责任与义务
1、甲方提供水、电、住宿,负责协调关系,并使施工现场具备安装条件。
2、因甲方原因而造成工程延期的,合同工期顺延;
3、因甲方责任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4、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无法履行合同的,乙方有权提出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担。
第五条 乙方责任
1、负责现场安全施工,文明施工。
2、负责报价单范围内的钢结构工程施工。
3、乙方施工的钢结构工程要符合甲乙双方所确认的图纸,按图验收。
第六条 工期延误
1、如遇人力不可违或甲方原因造成停工,工期顺延
2、合同中约定或甲方代表同意给予顺延的其他情况;
3第七条
工程价款支付
工程合同价款为报价单范围内的工程内容价款,不含增加内容价款(增加内容价款另行计算)。合同签订之日,甲方需付给乙方合同价款的 30 %预付款,计 131820.00 元;主钢构进场之日,甲方需付给乙方合同价款的 50 %工程款,计 219700.00 元;
主钢构安装完毕,维护材料进场之日,甲方需付给乙方合同价款的 95 %工程款,计 417430.00元;工程完成验收合格之日,甲方需付给乙方合同价款的 5 %工程款,计 21970.00元。
工程变更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调整。
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甲乙双方单位代表签字(盖章)后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 保修
1、保修范围:乙方负责施工的内容;保修期一年,对非乙方责任造成的损毁,不在保修范围之内。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乙方责任:
1、最高不超过10,000元逾期违约金。
2、如发包方未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进行款,承包方有权停止施工,并在工程进度款收到十日后再开工,工期双倍顺延,停工造成的在建工程损失、恢复施工必须的额外支出及相关的损失由发包方承担。
甲方责任:
1、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开竣工日期可以顺延。
2、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要求变更设计而造成的停工、返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
3、工程未经验收,建设方、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运用,由此而失去工程质量异议权,依法视为验收合格。
4、承包方验收通知书送达10天后发包方不组织验收的,并视为工程已验收合格。
5、不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进度款,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的规定其所延付金额每天按万分之五偿付给承包方,并允许承包方停工,工期相应双倍延期。
6、工程经验收合格或未经验收提前使用后仍不支付工程款的,违约金按总造价每日万分之十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 安全
1、乙在工程施工至交付之前的过程中,建设方、发包方人员除驻工地代表外未经现场工程管理人员许可,不得擅自进入施工现场,否则,造成其人身安全或引起其他安全事故均由建设方、发包方负责。
2、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承包方违章施工,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人员安全或在建工程损坏,其责任由承包方承担。
3、发包方应在其认为必要的处所设立安全警示牌或安全公告栏。
第十一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修改无效。
第十二条
合同附件
报价单、双方确认图纸各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报价单、图纸作为合同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本合同、工程报价单、双方签字认可的图纸。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总承包单位:
分包单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协商签定本施工合同并一致确认以下条款内容:
第1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1.3 工程面积:钢结构部分 平方米
1.4 工程内容:钢结构及维护和保温工程
1.5 承包范围:所有钢结构主体、维护工程、保温工程等内容
1.6 设计单位:
1.7 监理单位: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总日历日期: 日历天
质量等级:合格
合同价款: 万元
乙方以包工包料的方式对本工程钢结构进行制作安装,不得转包。
本工程价款的计算按工程总造价一次确定,如设计图纸变更则相应调整变更部分造价。 安全措施、技术措施由乙方提供技术方案,经有关专家评审,甲方批准认可。
第2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本工程合同由以下文件组成:
1、工程承包合同;
2、工程补充合同;
3、工程设计变更;
4、工程联系单;
5、工程签证
第3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标准适用法律
适用法律情况:国家及上海市有关建设工程的法规均适用于本合同文件,国家(包括部、委)与上海市对同一问题均有规定时,以上海市的规定为准;上海市无规定的,以国家的规定为准。
适用标准、规范:本工程应执行的规范如下:
《钢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及其它政府的规定
第4条 图纸
甲方在满足工程总进度计划前提下,按质按量提供建安配套施工图纸。
图纸提供套数:甲方应提供全套施工图5套,其中二套施工图作为竣工图资料在竣工后返还甲方。
第5条 甲方驻工地代表
甲方委派 同志为驻工地代表
上述甲方代表行使甲方的全部权力和职责;乙方必须接受其指令。凡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在本工程施工中,在其职责范围内所发出的书面指令和签证,均应视为甲方意见的有效表达。
第6条 乙方驻工地代表
乙方委派 同志为驻工地代表
乙方委派 负责现场施工
上述乙方行使乙方的全部权力和职责,凡乙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在工程施工中,在其职责范围内所发出的书面资料均应视为乙方意见的有效表达。
第7条 甲方工作
甲方应在开工前清理好现场,做到三通一平(水电路通、施工场地平整完毕)以保证乙方顺利开工。
甲方应在开工前将水电头子接到施工现场双方商定的位置。
甲方负责协调乙方与业主及监理的关系。
甲方负责进行脚手架的配合工作。
甲方负责提供乙方人员的生活、生产用地。
甲方负责按合同支付工程款。
第8条 乙方工作
乙方应在分阶段施工前5天向甲方提供分阶段施工进度计划,以后每月1日和15日向甲方提供下部的施工进度计划。每月末向甲方提供当月完成实物量的施工月报,竣工前15天向甲方提供竣工通知书。对甲方的供应材料、设备的要料计划,另见双方签定的补充合同 乙方应做好对工地内的材料、设备、设施等的防火、防盗工作,并明确地下管线的保护工作。
乙方在工程交付甲方之前,对房屋、各种构筑物,各类设施均应做好成品保护工作,如有损坏,应予修复后方可交付甲方。
乙方应文明施工,按施工组织设计安排现场的机械、材料、设施,使施工现场达到文明施工的要求。对施工垃圾的处理应符合市容管理的要求,工程交工前应清理好建筑物和施工现场。
第9条 进度计划
乙方应在图纸出齐7天后,向甲方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如甲方分阶段提供施工图纸,乙方应在下阶段工程施工前5天后提供施工方案。
甲方代表应在乙方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后2天,以书面形式批准上述文件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视为确认。
第10条 工期提前和延误
本工程甲方标书要求总工期为 天。
本工程乙方如按75天完成,甲方给予 万元人民币的奖励。
如乙方不能在75天内完工,则给予 万元人民币的处罚(付款方法及细则另见合同补充)
工期延误是指:
(1) 外界因素对施工进度造成的影响,如一周内停电水造成等工累计超过8小时甲方予以顺延。
(2) 因甲方原因对施工进度造成影响。如不能及时办理有关手续,不能及时提供施工图纸,设计变更而引起甲方返工,变更手续办理不及时,造成乙方等工及因违反本合同条款造成的其他影响等,乙方在这类情况发生后5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工期延误天数,向甲方代表提出报告,甲方应在5天内给予答复,逾期可视为确认。
(3) 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由甲方代表在5天内签证认可,工期相应顺延。逾期视作认可。
第11条 检查和返工
在工程竣工前10天,乙方应通知甲方对乙方施工的项目进行检查,如发生有遗漏项目施工质量等问题,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进行返工。
乙方在接到甲方的整改或返工通知后,应及时予以实施,待全部完成后,方可作为正式竣工。
第12条 工程质量等级
本工程施工质量的评定以质量监督站为准。
第13条 隐蔽工作验收
隐蔽工程验收按上海市有关规定执行,需验收的部位按验收规范确定。
第14条 合同价款及调整
本工程包干价为 万元人民币。图纸变更则相应调整。
第15条 工程预付款、工程款支付及结算
本工程工程款支付及结算方法根据工程进度,分段付款。
工程款支付,工程款分四阶段支付
(1) 工程开工前,支付备料款 万元
(2) 工程量完成至钢结构进场安装后5天内支付总价的20%
(3) 工程量完成至钢结构主体后5天内支付到总价的60%;
(4) 工程量完成至钢结构维护、保温安装结束后5天内支付到总价的80%;
(5) 竣工后30天内支付到总价的95%,其余作为预留保修金。
(6) 预留保修金在保修期后无息返还。
第16条 材料供应
本工程大材料由乙方以包工包料方式供应(除甲方供应设备外),乙方采购的主要成品及半成品须先征得甲方认可,方可定货采购。甲方供给的设备材料参见补充合同。
第17条 竣工验收
工程竣工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符合市建管局要求的全套竣工资料一套
乙方应提前15天通知甲方进行竣工验收,甲方应召集各有关方面人员参加验收。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二套竣工图。竣工图编制的要求按上海市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办法执行。
第18条 保修
保修内容、范围: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和其它确属乙方施工质量问题的均属乙方保修范围。
保修期限:自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一年。
在保修期限内,乙方对施工质量问题免费维修,在保修期限之外或非因乙方责任造成的修理由甲方支付费用。
有关保修细则,双方另定协议。
第19条 争议
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并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处理合同期间的各类问题,尽量避免争议或纠纷。如果发生争议,按下列 原则处理:
1、双方发生争议,首先由双方的上级主管部门调解。在一方提出调解要求后的10天内,双方应保证合同的继续执行。
2、双方接受调解结果,应在调解作出后2天内执行。对调解的结果不能接受,或由于一方不执行调解结果使调解结果无法执行,任何一方可在调解作出7天后提请本工程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进行仲裁。
如任何一方不接受仲裁,可要求法院判决。
第20条 违约
如有违约,应按经济合同法的原则,由违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第21条 安全施工和文明施工
乙方应严格执行上级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规定,因施工造成工伤事故由乙方负责。 乙方应根据本工程的员工作好安全、文明施工教育。
乙方应严格执行上级有关部门的文明施工规定,否则发生的一切费用及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22条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工程造成工期延误和工程破坏,双方另行协商处理。
第23条 合同的生效和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保修期满后终止。
第24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本合同副本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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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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