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道路工程合同(通用3篇)

市政道路工程合同(精选3篇)

市政道路工程合同 篇1

发包方(全称):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款》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方将负责施工的 市政道路工程承包给乙方。为了保证本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质量和进度,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就有关 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施工承包合同,以资共同遵守,具体条款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建设单位:

二、工程承包方式、范围和内容

1、工程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包机械(含进出场)、包安全、文明施工、包质量、包工期。

2、工程承包范围为市政道路工程施工,具体工程量以施工图、联系单、甲方认定的市政道路工程量为准。

3、工程承包内容为市政道路工程的材料供应、材料检验和施工涉及的内容及施工全过程涉及的全部质量检验,全部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汇总成册和临电、临水、临时设施及工程决算等有关施工内容。

三、工程造价及计价依据

1、本工程采用方式,此价格涵盖了完成该工程项目所需的包括所有土建安装费用、质检费用、水电费、管理费、利润、税金、劳务、监督、机械进出场费、安全文明施工费用。该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保持不变。

2、设计变更所增加的费用,有合同单价的按合同单价,没有合同单价的根据岳阳市20xx市政定额再结合岳阳市有关文件进行编制,如定额中没有的子项,可套用土建定额中相应的子项,费率按市政定额计取.设计变更中所增加的材料:报价书中有的按报价书,报价书中没有的承包人应报所需材料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等级、产地、价格,经发包人审定后方可使用,并作为结算依据。

3、竣工结算,工程量按实结算。

四、工程工期

1、开工日期:二月日

2、竣工日期:二月日

3、本工程施工工期必须在保证工程质量前提下按甲方指定的工期完成。乙方按甲方指定工期延期 天后,第 天开始每延一天按 元处罚,罚最多不超过工程造价的 %。

4、遇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工期按监理、建设单位签证累计工期顺延,乙方发生的增加费用由建设单位签证。乙方在上述情况发生 天内,就延误时间、内容和因此发生的增加费用支出向甲方及时提出报告,由甲方、监理协助签证。

五、工程质量

甲乙双方约定的市政道路工程质量为按现行有关质量验收标准验收(包括材料),必须确保一次性合格,且必须具备优质工程质量验评要求和甲方企业标准要求,不准出现由于乙方提供的材料或乙方施工质量问题引起对工

六、甲乙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全面履行合同,确保乙方正常施工。

(2)提供乙方要求的有关本工程的技术资料。

(3)及时协助乙方做好有关签证工作,对乙方提交的签证报告在3天内签复。

(4)负责办好施工手续。

(5) 督促乙方做好安全管理,文明施工。

(6)向乙方提供堆场、道路、设备作业等场地。

(7) 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布置临时设施的场地和临时用水水源、临时用电电源,乙方员工住宿由乙方自理,施工用电线电缆、开关箱、照明灯具和机具、水费、电费等由乙方负责承担。

2、乙方责任

(1)全面履行施工合同,严格按现行标准、规程、规范和设计要求组织施工,严格履行质量、安 全、文明施工,工期的合同要求,确保正常施工。

(2)服从甲方、监理单位的指挥和管理。

(3)服从甲方现场有关部门和职能人员的监督管理。

(4)负责其施工机具、设备和人员调配,乙方保证进场的机具设备能满足施工和甲方管理的需要,人员调配投入计划必须征得甲方同意,现场管理力量必须满足施工和甲方管理的要求。

(5)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事故,乙方必须无条件按甲方和甲、乙双方合同的要求返工至合格,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施工增加费用。

(6)进场后,按甲方要求及时向甲方提交甲方(或质监部门)认定为齐全完整有效的相关工程技 术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

(7)全力配合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各项检查和监督管理等。

(8)工种之间必须友好相处,相互配合,不得相互推诿扯皮。

(9)乙方施工人员家属探亲,禁止上工地现场,工地不安排住宿。如遇特殊情况必须由甲方批准许可,并由本人做好家属的安全教育工作,小孩更应由家属严加看管。如发生意外概由乙方承担责任和全 部费用。

(10)严禁在宿舍内用火烧饭、随意拉电线和使用电饭煲,一经查实处没收器具并每次罚款 元。

(11)施工期间发生矛盾,应及时向现场负责人汇报,寻求商量解决,严禁聚众斗殴,如在施工现场发生聚众斗殴事件,不论有无理由每次罚款伍仟元;严禁在工地或宿舍内赌博,发现时每次罚款贰仟元,罚金在工程款中扣除。如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押送公安机关处理,甲方不予承担任何责任和经济费用。

(12)乙方与甲方签订劳务合同,员工工资按劳务合同要求保证发放到每个员工。乙方劳务人员进入现场施工,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严格执行安全规章制度,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查清原因如属乙方责任,按事故的实际损失由乙方自负外,同时追究相关责任,并视责任轻重采取重罚措施。

(13)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组织抢救,并保护好现场,即刻上报甲方,严禁隐瞒事故不报。

(14) 积极配合甲方工作,做好上情下达,及时签订各级安全责任书,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15) 乙方本合同经济责任人,为甲乙双方约定的市政道路工程施工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应带头遵纪守法,不准违章指挥,准确把握安全、质量、进度、效益的关系,保证全员安全,施工顺利进行。

(16) 积极配合各项目部组织的安全知识学习,宣传及业余上课,并落实到每个职工,真正做到安 全第一、预防为主,增强以人为本的现场安全气氛。

(17) 乙方必须确保专职技术、质量、安全员的到位,并严格履行职责,如不到位甲方有权对乙方 作出每人每天100元的处罚。

七、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乙方在施工中应严格按甲方要求进行管理,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设置专职安全员,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以确保施工安全。如因乙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而引起安全事故或其他事故,均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和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及费用。乙方负责做好现场文明施工和相关 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资料。

八、材料供应

本工程甲乙双方约定的市政道路施工所用的材料按照甲方要求,由乙方按设计和有关质量验收标准要求自行采购,各种材料质量必须由甲方、监理按有关质量检验标准,会同乙方随机抽样且经法定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及时做好进场材料台帐资料。

九、质量验收

工程具备质量验收条件,乙方经甲方同意按现行相关标准、规范、规程等要求组织质量验收,并通知甲方报送有关部门。甲方在收到乙方送交的资料以及验收报告后,积极协助乙方进行质量验收。如甲方在整个工程质量创优中涉及到乙方工作内容,乙方应无条件配合。

十、工程款支付

1、工程开工后五日内预付工程造价%。月进度款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工程完工经甲方、监理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价的 %;

2、工程结算后,支付至工程结算总价的%,其余%的质量保证金,待质量保期满一年后支付,如保修期内由于承包单位原因产生的质量问题,由承包单位免费维修,如承包单位 天内不到,由发包人处理,所发生费用加 %的管理费由承包人承担

十一、合同份数

1、本合同正本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副本陆份,双方各执叁份。

本合同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明确。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市政道路工程合同 篇2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遵照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甲方将苏北路二标段(茂名路东——文化路西) ,人行道、侧石、平石等工程分项发包给乙方,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立本施工承包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具体条款约定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承包范围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3、承包范围:完成本工程人行道路原路面拆除及垃圾外运、混凝土的浇筑、步砖铺设、侧石、平石铺设、前期原沥青老路面的切割等工作。

二、承包方式

1、包质量、包进度、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验收、包与其他专业配合。

2、包所有人工作用具工具机械等。

三、工程款支付方式

工程款支付:

甲方按四次付清,第一次路面切割、拆除及垃圾外运完成支付 元。第二次混凝土的浇筑完成支付 元。第三次侧石平石铺设完成支付 元。第四次步道砖完成支付 元。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于一周内同乙方办理完工程结算,并足额支付乙方的所有工程款。

四、违约金

双方特别约定在违约情况发生付违约方除需按上述规定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外还需额外向守约方负担壹万元/次的违约金。

五、合同生效

1、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发生纠纷,双方应积极主动协商解决或申请有关部门调解,调解不成,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本合同由甲乙双方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生效,竣工结算工程款支付完毕后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市政道路工程合同 篇3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设计人: (以下简称乙方)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邵武市城南新区古山溪左岸生态城市政配套工程工程设计,工程地点为邵武市,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 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 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名称、规模及设计内容如下:

2. 1工程名称: 邵武市城南新区古山溪左岸生态城市政配套工程

2. 2项目规模:(见下表)

上表中数量仅为初步估算,市政道路、桥涵估算2.4亿元,土石方1.4亿元,共计3.8亿元。最终双方以施工图预算为准。

2. 3设计内容:

方案设计:市政(含道路、桥涵、交通、给排水、电力电信及燃气、照

第三条 设计依据:

3.1发包人给设计人的委托书或设计中标文件

3.2发包人提交的的基础资料

3.3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

1、《城市道路设计规范》 (CJJ37—20xx )

2、《城镇道路路面设计规范》 (CJJ169—20xx )

3、《公路沥青路面设计规范》 (JTJ D50-20xx )

4、《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G D60-20xx)

5、《公路钢筋混凝土及预应力混凝土桥涵设计规范》(JTG D62-20xx)

6、《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 50013-20xx)

7、《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4-20xx 20xx版)

8、《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 50289-98)

9、《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GJJ45-20xx)

现行国家相关设计规范、规程、标准

3. 3. 1 按国家及地方现行的技术规范标准执行 ;

3. 3. 2 按城市勘察设计规范标准执行

3. 3. 3 按现行定额标准执行

第四条 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4. 1 上级机关和主管部门批准的文件或设计任务书;

4. 2 规划方案设计文件及有关资料;

4. 3 符合设计要求的 1:1000 地形测量图(光盘一份);

4. 4符合设计要求的现状及前期规划综合管网资料,道路规划资料;

4. 5经双方商定,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供的上述文件资料,应对资料的可靠性负责。

4. 6 设计人员应认真核对、研究包发包人提供的资料和文件,若有任何问题及疑问应接收后三日内提出。

第五条 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地点及时间:

5. 1 方案设计:本合同生效后25个日历天内完成,达到国标要求设计深度并满足当地报批要求,并提交方案设计成果,根据当地报批需要,不少于8份(含文本、图纸),并提供相应电子文档一份;

5. 2 初步设计:方案设计审定后25个日历天内完成,并提交初步设计成果,根据当地报批需要,不少于8份(含文本、图纸、初设概算),并提供相应电子文档一份;

5. 3 施工图设计:取得初设批复后40个日历天内完成,光盘内容需包含纸质文件的全部内容并与纸质文件内容完全一致,提交施工图设计成果根据当地报批需要,不少于8套,并附设计成果电子文档光盘一份。

5. 4 测量勘察:方案设计审定后25个日历天内完成,勘察测量资料、成果的内容应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勘察资料、成果应提供完整文本和图件不少于15套,并附包括全部资料电子文档的光盘一份。(测量选用的基准点及坐标高程系统应与甲方提供的1:500地形图一致)。

5. 5 以上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的设计成果均需达到国标要求的设计深度并满足当地报批要求。

第六条 费用及支付方式

6. 1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则,本合同勘察设计费为市政工程部分以国家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为依据进行优惠后按照工程总投资的1.05%计取;场地平整部分按照¥70万元包干;防洪堤部分按照工程总投资的

1.5%计取。其中市政道路设计费计算暂按投资额2.5亿元计取,防洪堤设计费计费计算暂按1000万元计取,最终结算金额按照施工图预算金额计算。。

6. 2本合同的勘察设计费总额暂定为¥ 万(大写:人民币 元整)。 上述费用为估算金额,实际勘察设计费用以最终核定的施工图预算文件为结算依据。

6. 3勘察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

6. 5 上述勘察设计费等均为含税金额;

6. 6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各阶段款项前,设计人应向发包人提供等额正规发票。

第七条 双方责任

7.1 发包人责任:

7.1.1 发包人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

7.1.2 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图纸资料、数据、计算机软件和专利技术。

7.1.3 发包人指派 为该项目负责人。负责图纸审核、设计意见交流等事宜。如有变更发包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设计人。

7.2 设计人责任:

7.2.1 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7.2.2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执行国家相关规定。

7.2.3设计人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

7.2.4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不得向第三人泄露、 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

7.2.5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

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无偿的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

7.2.6在正式提交阶段设计成果前根据发包人要求所进行的所有调整,其 费用均已包括在本阶段设计收费中,设计人无权要求发包人增付设计费。

7.2.7 因设计人原因造成各专业图纸错漏碰缺等矛盾之处,设计人应及 时纠正。

7.2.8 所有设计变更(含发包人提出)均应及时列入图纸目录。

7.2.9 设计人指派 为联络人,负责就该项目不同设计阶段与发包人进行交流及解决相关技术问题。联络人如有变更设计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

7.2.10 设计人在勘察测量时应通知发包人,勘察测量的数据应经过发包人认可才有效,否则不作为结算依据。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 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承担应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

8.2 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无偿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程度和设计人责任大小向发包人偿付赔偿金,赔偿金金额以不超过设计费总额为准。

8.3 由于设计人的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逾期达 30 日以上,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拒付合同款,并有权要求设计人赔偿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

8.4 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定金。

8.5 由于设计人泄露发包人的商业秘密所造成的损失,设计人应负责赔偿。

8.6 如设计人提交的设计方案及设计图纸未能通过发包人的审核,设计人应负责无偿修改至通过发包人审核为止,并承担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

8.7凡属设计人设计范畴内的设计内容,设计人均有义务及时到现场服务解决。所有现场工程问题的有效回复为两天,逾期不予回复,将按合同总金额的

第九条 其他

9.1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9.2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9.3设计人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取得的知识产权属于发包人。

9.4本合同壹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9.5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其中发包人须同时加盖公司合同专用章及法定代表人私人印鉴,否则本合同不生效。

9.6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

9.7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向 工程所在地 人民法院起诉。

9.8 合同双方之通知、信函等文件的收件地址均以本合同所载之单位地址为准,一方的通讯地址如有变更,应以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另一方按本合同所载地址发出通知、信函等文件均视为已实际送达。

9.9其他约定事项:

9.9.1 设计人负有准确及时完成现场服务的责任,应指派专门的路桥设计工程师或项目负责人负责本项目,道路施工期间,设计人应派专人长期驻施工现场协助发包人解决问题直至问题得以解决,双方不再另行签订技术咨询服务合同也不加收费用。

9.9.2 在施工全阶段,设计人相关人员应到现场参加每周的工程协调例会,并于会后48小时内完成图纸及施工说明的修改,及时交付发包人。

9. 9. 3该合同价格包括设计人所有人员费用、聘请的顾问人员、印刷打印、通讯、差旅费用、设计人及其设计人所有人员应缴纳的税费等类似所有在设计人执行本合同所述的服务中发生的费用。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发包人无义务再向设计人支付任何款项。

9. 9. 4后附设计团队及技术支持人员名单。非不可抗力及发包人同意,项目设计负责人不得更换且设计汇报须由项目设计负责人亲自参加。非主要设计人员变更的,乙方应在变更后即时书面通知甲方。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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