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公司承包合同(通用四篇)

餐饮公司承包合同(精选4篇)

餐饮公司承包合同 篇1

发包方:王怀金,男,湖北当阳市人,系店垭金帝宾馆负责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肖平,男,湖北荆州区马山镇双龙村三组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兴建有金帝商务宾馆,餐饮、娱乐、住宿为一体,餐饮系列乙方承包经营,为互利共赢,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权利义务关系,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甲方所有的金帝宾馆一楼餐厅6间,厨房1间(面积约180平方米),附属设施及装饰齐全一并交与乙方经营使用,餐具、餐桌、餐椅、空调等相关用具设备由乙方自己筹备(详见乙方自筹财产清单)。

二、乙方承包经营期限自20xx年10月1日起至20xx年9月30日止,共3年,承包期外本合同自行终止。

三、乙方承包经营期内,每年向甲方交承包费人民币叁万元整。

四、乙方承包费交付与甲方时间为每年10月1日一次性付清。(以收据为准)

五、乙方在承包经营期内,工商、税务、卫生等相关部门应办的各种执照证件及应缴的税、费由乙方自办自缴与甲方无关。

六、水、电甲、乙双方共同用一总表,乙方按月分别承担三分之一的水、电费。

七、乙方在承包经营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转包或转让他人经营,同时对甲方交付与乙方的各种设施和财产进行保养与维修。

八、乙方承包期满后,双方自愿的情况下可另续签合同,若甲方不再发包或乙方不再承包,单方必须在本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告知对方。

九、甲、乙双方终止合同后,乙方自筹备的餐具等相关设备(见财产清单)可自行处理,也可与甲方协商作价一致后转与甲方。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补充条款,补充后的条款与本合同生同等效力。

十一、本合同条款若单方违约付对方违约金5000元。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20xx年十月一日

餐饮公司承包合同 篇2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饮食服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根据需要将饭堂发包给乙方经营管理,为加强食堂专业化管理,提高伙食质量和

后勤服务水平,使公司员工感到满意,减少企业运作的不必要环节,提高工作效率,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特签订本协议。双方必须共同遵守执行,协议条款如下:

一、 经双方友好协商确认本合同定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合同期满之后,是否续订双方另行协商。

二、 约定内容:

1、甲方为乙方无偿提供厨房场地、厨具和餐具等;燃料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在接手时对甲方的工具、厨具进行盘点,甲方的工具、厨具借给乙方使用,自然损坏的厨具由甲方补充,乙方人为损坏的工具,由乙方出资购买,如保管不利导致工具厨具丢失,确定责任一方自付。

2、甲方职工的膳食发包给乙方管理,伙食标准按结算方式中的有关条款执行。

3、在承包期间,双方应按照合同条款通力协作,互相配合,双方不得无故解除合同。若在合同有效期内,若单方解约,必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与对方协商,经双方确认后可终止合同,否则承担相应带来的损失或赔偿。

三、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服务和质量进行监督。如:卫生、安全、治安、消防综合治理等。

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食品卫生、环境卫生、食品原料质量、饭菜质量数量、开餐时间的准确性、搭配与制作及服务态度等进行定期和不定期限的监督检查。

3、甲方对检查出的乙方问题,有权提出整改意见

4、依本合同之“结算方式”之规定,按时支付乙方伙食费。

5、甲方有权对乙方进出甲方的货物进行检查,乙方无条件配合;

6、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原因导致就餐率较低,甲方对乙方工作人员有建议更换的权利;

7、甲方对乙方工作人员不负有劳资关系,相应保险、工伤等由乙方负责;

8、甲方对乙方提出的整改意见无效,导致甲方职工就餐率持续较低,甲方有权提出终止合同,并不负任何责任和相应的毁约赔偿金。

四、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自主聘用、调用工作人员。

2、经营过程中如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经卫生防疫部门鉴定属乙方责任的,乙方愿意负全部责任,并赔偿因此给甲方带来的所有经济损失。

3、工作人员应在上岗前按卫生部门规定进行身体检查,费用自理,必须持有效健康证上岗。

4、必须确保食物的质量,严禁购进腐烂、变质、过期的食物,保证所有食物原材料及配料的安全卫生,做到食品卫生、厨房内部以及环境卫生,经得起上级部门及甲方检查。

5、做到安全生产,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执行,如因乙方原因发生安全事故,责任及后果由乙方自负。

6、乙方必须按甲方规定开餐时间,准时开餐,如有变动应事先通知乙方。

7、乙方厨房工作人员必须遵守甲方规章制度,及当地治安管理条例及法律法规,如有违反者,按厂规及公安部门条例、法律法规处理。

8、对甲方提出的合理整改意见,乙方应及时整改。

9、如市场物价上涨过高,导致乙方连续两个月亏损的情况下,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共同寻求解决的办法

10、乙方严禁携带甲方任意物品出厂。

11、乙方需合理统计并提供足够新鲜饭菜给甲方职工,原则上不能留剩菜到下一餐。

五、 结算方式:

1、乙方根据甲方预报的用餐人数进行伙食结算。

2、甲方员工每天 2 餐(中、晚餐各 6元),中、晚餐各2_ 荤 1 素 1 汤;其中一主荤一次荤。荤类每人每餐不少于0.2斤,蔬菜类每人每餐不少于0.8斤(包括配菜)。

3、乙方预先为甲方垫付一个月的伙食费,甲方每个月与乙方核对结算,并在次月15日前把上月伙食费以现金或现金支票形式一次性付清给乙方,如需发票,税收由甲方支付。

六、其他

1、厨房内馊水归由乙方处理,所得费用应归乙方

2、因不可抗力的因素(如突然停水或停电,地震等)而引起延迟开餐或不能开餐,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3、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补充附本,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与本协议书具同等的效力。

七、 补充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广州青禾饮食服务有限公司 (盖章) (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日 期: 日 期:

餐饮公司承包合同 篇3

公司(下称甲方)承包方:上海万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双方条件的需要,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甲方食堂与乙方经营者的最终决定,作出明确双方的权利与责任,共同制定以下合同条约:

一、伙食标准:甲方员工每天(二、三)餐伙食费标准为人民币元,(早餐 元,中、晚餐各元)中级人员餐为人民币 元;高级人员桌,餐元,夜宵一体式元,供给乙方经营输伙食。

二、用餐人数及期份结算付款方式:

A:用餐方式:1、按乙方专用饭卡交给甲方主管批条为准,但甲方主管部必须按领取卡数来开条据给乙方主管人员,方可作用期末结算证据。

2、甲方员工需停餐可由甲方主管批条为准,而有三天以上可报停,需经饭堂盖章生效。

3、中级、高级餐可由公司主管部提前一天报出次日人数给乙方,乙方可按数据(餐数、桌位)人数办理伙食。

B:结算及付款:1、按 日与甲方结帐一次,并在结帐后的三天内一次性付清。

2、甲方设有节日或周期,需加菜膳食,可按实用数据份量另计付款。

3、管理餐按实际用餐计算结帐。

4、甲方发生付款问题,须提前告知事因,否则乙方有权停止用餐。

三、甲方责任:1、无偿提供现有的厨房、厨具、仓库及燃料、水电、住宿等厨房的正常运作之设施条件。

2、甲方厨房所用的燃料及水电按标准计算需供人民币 元,给乙方全权自由性使用(注:每人每天应用燃料费 元,水电费 元)。

3、要维护厨房的治安管理及开餐时间的维护秩序。

4、有指定人员负责与乙方配合有些细节工作。

5、要向员工宣传保清洁、守制度等知识;但不得破坏食堂的环境卫生,如有此事,乙方有权对于处理。

6、如有变动人数及开餐时间等事项,必须提前告知乙方。

7、如饭堂的设施出现故障,须及时帮助维修。

8、员工不能无根据的谣言,甲方将追究员工个人的责任。

9、员工投诉卫生、食量及伙食问题,甲方负责人须告知乙方主管人员,乙方应尽落实、提取结果、立即改正。

四、乙方责任:

1、厨房之工作人员,由乙方自行招聘、工资由乙方支付。

2、根据甲方伙食标准及需求,调配、制成等应适合甲方员工的口味,符合能量消耗的伙食。

3、在承包期间创以品种多样化,以质求量、色味合口的准则。

4、保持所用的食物有卫生质量、饭菜及汤式清洁无杂物,如发现食物卫生问题,乙方负全部责任。

5、要不断听取多数员工意见进行改创、而达到卫生质量、份量等保持长期稳定一样标准。

6、不得采购变质的肉类、蔬菜类和大米以及调味品等物品,甲方可对食物卫生进行不定期检查。

7、保持厨房的环境卫生,做到餐冲、日洗、三天大清洗,做到随时检查随时达标的准则。

8、按规定的就餐时间准备饭菜,不得拖延;如遇特殊情况须延迟应及时通知甲方。

9、乙方的工作人员须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出入禁区;如违反者,甲方有权将依厂规处理。

10、如厨房设备及工具移交后,乙方应合理使用,妥善保管,不得人为损坏,否则折价赔偿,如有发生失落损耗等一切由乙方负责。

11、做到服务周到文明待人笑面轻言。

五、违约责任:1、因不可抗力或停水、停电而引起延迟开餐不开餐,乙方不负责任。

2、若有意外发生食物病害事故,乙方必须配合甲方进行调查,若查明责任在乙方的错点,乙方应承担所有责任。

3、若单方解约,必须提前十五天前以书面形式与对方协商,经双方同意,可终止合同;否则后果自负

六、合同期:乙方办理伙食试用期 天,试用期后,甲方认为经营合格,合同期暂订为 年,承包期满是否要续订或终止时,甲、乙双方均于十五天前通知对方,另行协商。 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以上合同之条例,双方须共同遵守,不得违反,否则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生效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代表签名:乙方代表签名:

盖章: 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餐饮公司承包合同 篇4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住所地: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住所地:

甲方均为 餐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餐饮公司”)的股东,有权将餐饮公司承包给乙方。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承包甲方的餐饮公司事宜达成协议,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承包经营项目

甲方同意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承包经营餐饮公司,该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 ,法定代表人为 ,公司住所地为北京_____区 大厦 层。

二、承包期限:

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承包方式和条件

1、甲方将餐饮公司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条件交付给乙方承包经营,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甲方不参与也不干预乙方的经营管理。乙方有权决定公司行政管理人员、财务人员、厨师和其他员工的聘用和退。

2、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交付承包经营费

3、乙方仅负责自己承包经营期间因乙方原因所形成的债权债务,因其他原因或乙方承包经营期间以外所形成的债权债务由甲方承担,乙方概不负责。

4、甲方将餐饮公司现有的设备、设施、工具和用具(详见附件一)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交付乙方使用。

5、乙方承包经营期间因餐饮公司的承包经营等事宜需要与物业公司、周边其他单位或消防等行政管理部门进行交涉时,甲方应给予乙方积极的协助,必要时应负责出面协调和办理相关事宜。

6、乙方承包经营期间,甲方负责提供设施、设备的维修和保养。

7、房屋修缮与使用

(1)在承包经营期内,甲方应保证其发包餐饮公司所在房屋的使用安全。甲方对该房屋及其设备应定期检查,及时修缮,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户内上水、下水、照明电)和门窗完好,以保障乙方安全和餐饮经营的正常使用。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约定外,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使用不当除外)。

(2)甲方提出进行维修须提前 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8、房屋前停车位的提供和保证甲方保证,在该餐饮公司房屋前免费为乙方提供 车位,以方便乙方顾客停车就餐。乙方有权支配和使用上述车位,若因此与任何第三方发生争议和纠纷,甲方应出面协调解决。甲方不能保证上述车位时,应承担相应损失,每个车位每天按照 元计算,乙方有权先行从承包经营费中扣除。

9、商标使用

(1)本合同中所述“商标”指甲方或餐饮公司注册登记的各项商标和/或任何同该商标有关的其他标识或特殊

(2)甲方或餐饮公司是注册商标合法所有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和餐饮公司同意乙方在餐饮方面使用其商标,即使在本合同有效期终止后,甲方和餐饮公司亦同意乙方继续无偿使用甲方的商标。

四、承包经营费用及支付

1、甲方同意乙方应向甲方交付的承包经营费为每年 万元。

2、承包经营费按年支付,第一年的费用于合同签订后支付,第二年的费用于承包经营合同终止日前两个月内支付。

五、定金

合同签订时,乙方向甲方交付定金 元,以保证本合同的履行。若乙方不能按照合同约定交付第一笔承包经营费,甲方所收定金有权不予返还;若甲方不能如期交付本合同项下的餐饮公司和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应双倍返还乙方的定金。

六、附随义务

为使乙方全面了解和确保甲方有权发包本合同项下的餐饮公司,甲方应向乙方提供附有签名或盖章的身份证、餐饮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股东身份证明、与房屋所有权人签订的房屋租赁协议等文件的复印件。乙方亦应提供身份

七、餐饮公司的交付甲方应于合同签订后 日内交付餐饮公司,清点交接财物和办理交接手续。乙方有权决定是否作价接收所剩的粮油、副食品等,合同终止时甲方须按价接收乙方剩下粮油、副食品。

八、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甲方应保证其租赁房屋本身、附属设施、设备以及餐饮所需设施、设备和工具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合同到期后,乙方交回上述房屋、设施、设备和工具等时,甲方应允许乙方合理使用和折旧所导致的上述内容的房屋和物品在使用功能上的下降。

2、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设备、工具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当场难以检测判断的,应于事后尽快向对方主张。

九、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餐饮所用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乙方的餐饮经营。

(2)甲方未尽房屋修缮义务,严重影响乙方餐饮经营的。

(3)乙方经营严重亏损(连续亏损三个月以上),导致无法继续经营时。

(4)国家指定的甲级传染病对餐饮经营构成严重影响时。

3、承包经营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2)严重损坏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3)拖欠承包经营费累计 个月以上。

4、承包经营期满前,乙方要继续承包经营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包经营权。

5、承包经营期满后,任何一方依据合同约定提出终止合同要求时,合同自然终止。

6、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任何一方有权终止合同。

十、违约责任

1、因甲方或餐饮公司在乙方非承包经营期间非因乙方原因形成的债务导致第三人向乙方或乙方承包的餐饮公司主张债权严重影响乙方经营所导致的损失应由甲方承担,乙方有权从应当交付的承包经营费中先行扣除,乙方无法扣除或所扣除数额不足以赔偿损失的,甲方应立即补足,逾期不赔偿的,甲方每日应承担逾期付款额百分之三的违约金。

2、因甲方不能提供符合本合同约定条件的餐饮经营用房和设施设备或提前收回餐饮所用房屋而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 %的违约金。甲方除应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损失进行赔偿。

3、如乙方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则每日应向乙方支付年承包经营费 %的滞纳金。甲方还应承担因逾期交付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4、由于甲方怠于履行维修义务或情况紧急,乙方组织维修的,甲方应支付乙方费用或折抵承包经营费,但乙方应提供有效凭证。

5、因甲方提供的餐饮用房存在权属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或无权发包该餐饮公司而导致本合同无效或无法继续履行时,甲方应赔偿乙方损失。

6、承包经营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赔偿

(1)未经甲方同意,将餐饮公司转包给他人使用的;

(2)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3)拖欠承包经营费累计 个月以上的。

十一、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天灾、火灾、水灾、战争、政府行动、意外事件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由于不可抗力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无法全部履行时,甲方或乙方应在不可抗力消除之日起十五日内,将不可抗力情况书面通知另一方。

由于本款原因提前解除本合同的,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甲方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的,甲方不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否则甲方应全额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承包经营租金按照实际承包经营时间以日计算(将年承包经营费按照每年365日平均到日计算),多退少补。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讼。

十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五、本合同及附件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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