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人:_______________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本协议中的所有术语,其定义与甲、乙双方于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签订的_______市____________道路整治工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原合同签订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晋江市金井北通道道路整治工程的给水工程及金东公路金井段道路改造工程的相关事项订立以下补充协议: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建设内容
给水管道及公路_________________段道路改造工程。
3、施工工期施工合同补充协议工期为_____________日历天(备注:即乙方应在原合同工期的基础上顺延______个月之内完成)
4、工程质量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并且通过甲方组织的竣(交)工验收和_____________市供水公司的交接检查。
5、工程价款
本工程为固定单价合同,根据________市财政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审核书以及招标文件约定的下浮比例计算,签约合同价暂定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包含给水工程安全文明措施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_____元)。
6、进度付款额度和付款方式支付
工程进度付款:按月支付工程进度款,即按经监理人、发包人审核当月实施工程价款扣减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百分比为月支付额_____________%)以及合同约定应扣减的其他金额后支付进度款。
7、合同生效
7.1本协议经甲、乙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即生效。
7.2本协议生效后,即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其具有相等的法律效力。
7.3合同地点:______________市
8、本协议正本贰份、承发包双方各执正本壹份。
发包人:(盖单位公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承包人:(盖单位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公路建设施工承包合同条例》及公路工程建设的有关规定,结合村道公路建设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就该合同段公路工程,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合同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名称和地点
1、工程名称:X镇X村村级道路
2、工程地点:蓬溪县X镇X村水泥路面途经该村五、
六、七、九社,终点为邻遂路路口到加工房止。
二、工程承包范围及内容
该段工程为水泥路面,要求路面平整。水泥路面以宽度3.5米、厚度20公分为准,混泥土标号为C30,水泥路面选用325型号的和平水泥或者金九水泥;铺垫连沙石厚度10公分、宽度
4.5米,需要连沙石400方;路基以有效路面4.5米为准;涵洞共有两处,要求管洞长7米,口径32公分;邻遂路至村道路路口处降至邻遂路到村道路斜面平行,要有直线距离;刘代银屋后需降坡度一米,宽度6米,长30米,土方用来填梁琼容屋后和张菊生田坎处;张菊生傲田和唐秀华垭口田两边做堡坎,路基宽以现有的实际路面为准,做堡坎的材料用块石。
三、承包方式
本工程采取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的承包方式。
四、工程造价
根据工程量、测算本合同段工程承包总造价为人民币万元整(小写: 元)
五、工程施工工期
本合同施工工期为 天,(雨天除外),200 年 月 日开工,于200 年 月 日竣工。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的主要权力、义务。
(1)甲方的主要权利
乙方派出代表在施工时对材料和路面质量进行监督。
(2)甲方的主要义务
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进行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材料不足或者路面没有达到标准,应及时提出。
2、乙方的主要权力、义务
(1)乙方的主要权利。
有权自行采购所需材料及施工人员的调度。
(2)乙方的主要义务
甲方接到乙方验收申请后,在短时间内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
按照双方协商的要求负责组织施工人员对该村路面的施工。
(3)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在施工时出现的任何安全事故甲方概不负责。
七、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都要认真履行合同条款,如一方有违约行为,则按合同约定的条款执行(违约方赔偿对方总造价 %的违约金),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条款追究违约方的责任。
八、附则
1、本合同一式三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乡镇存档一份。
2、合同双方及社员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结清工程款后,合同自行终止,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甲 方:
乙 方:
社员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建设方: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为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行业标准的要求,发挥工程应具有的效益,保证工程施工秩序的正常进行,保证合理的工期及造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制定以下条款,以约束双方行为。
一、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至**段、至**段县道公路路面改造工程 合同段,工程合同桩号:。
2、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以及由甲方书面通知增加(或减少)的项目和工程量。
3、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总工期: 天。
4、质量等级:优良。
5、合同总价:人民币: 元(小写: 元)
乙方对本工程的承包,实行预算包干,在施工中除由甲方书面通知增加(或减少)的工程项目或工程量外,不作任何变更。
二、组成合同的各个文件为一个整体,其内容包括:
1、本合同协商约定的条款;
2、施工组织计划;
3、交通部规定的行业标准以及技术规范;
4、甲方发出的专用技术条款;
5、工程量清单和设计文件;
6、甲方发出的相关文件、指示。
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或其中任何部份转让给其它单位或个人。中标通知书中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人员、质检安全人员未坚守工地亦视为转包。如发现转包行为,甲方有权视其违约并强制责令其退场。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工程已发生的施工部分(进场人员、物资、装备费用、工程损失以及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行政事务费用)概由乙方负责。
四、一切材料、设备及施工工艺:
1、属于合同规定的相应类级,为了对材料或设备进行检查、量测或检验,乙方应在使用前,按照交通部相应规范的要求进行检验,并将检验结果提交监理及甲方,认定符合要求后方能使用于工地,其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在规定的时间内,乙方应将甲方及监理人员现场检查确认为不符合规范规定的任何材料或设备移出工地,并用合格的材料、设备取代。
3、尽管先前已经过检验或期中支付,但甲方及监理人员发现其施工工程由于材料、设备或施工工艺不符合规范规定时,乙方应将此类工程拆除,并彻底重作,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4、本合同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在15天内向甲方
五、工程的工期:
1、 乙方无任何理由延长工期,甲方认为施工进度过慢,不能按预定的工期竣工时,则甲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进行补救,以便加快施工进度,使工程能在预定的时间内竣工。对此,乙方无权要求甲方支付任何附加费用。如果乙方拒绝接受甲方关于加快工程进度的指令,或在甲乙双方无任何书面协议的情况下乙方无故停工达5天以上,或者虽然乙方采取了一定的补救措施,但仍然不能赶上预定的工程进度并将使工程在合同工期内难以完成时,甲方有权对乙方未完成工程全部或部分实行指定分包或更换承包人。
2、 前项工程,因各种原因影响了工程工期,必须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采取相应的措施,在下一项工程缩短工期来补上,无论如何,二灰碎石基层交工时间必须在 年 月 日之前,沥青表面处治路面竣工时间必须在 年 月 日之前。
3、 如果乙方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本合同工程施工,则乙方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时间从规定的单项工程竣工时间第二天算起,违约金按人民币 元/天计算,违约金最高限额为 元人民币;提前一天按人民币 元/天进行奖励,奖金最高限额为 元人民币。
4、 乙方因不可抗拒的因素,如自然因素、社会因素等而延长工期,乙方应事先书面报告甲方,甲方根据实际情况确认工期延长时间,甲方确认的工程延长时间,为合理的工期有效时间。
六、工程的覆盖和掩蔽:
未经甲方及现场监理的批准,任何工程不得覆盖和掩蔽。乙方应保证监理人员有充分的时间对将予覆盖和掩蔽的任何工程进行检测或量测。无论何时,当任一部分工程或基础已经或即将为检查做好准备时,乙方应事先书面通知业主及监理人员,并约定检查时间,监理人员应按时参加上述工程或基础的检查和量测,不得无故拖延。如果上述约定24小时内,工程监理人员未能到场对其进行检查和量测,乙方即可自行检查,并如实作出自检报告后覆盖和掩蔽,监理人员事后应予认可。
七: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安全责任:
乙方在施工中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安全规程进行施工,如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任何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以及行政、刑事责任。
八、乙方与甲方签订合同后的5天内,应根据甲方的总体施工安排向甲方提供本合同工程的详细工程进度计划,以及为完成该计划的施工安排(包括雨季以及农忙季节的安排)和施工方案的说明,由甲方审定,并发出开工令;如乙方未能及时报送工程进度计划、施工安排和施
九:乙方应严格履行经双方商定的合同条款,精心组织施工,按时完成本合同工程及其缺陷的修复。为此,乙方应提供所需的全部监督、管理、劳务、材料、设备、施工装备和其它,并为施工地段的工程质量负全部责任。
1: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现场施工人员、质检安全人员,应是具备公路工程长期施工经验,并经甲方认可的公路工程技术人员担任。在施工期间,以上人员必须押证施工。
2:各工序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按技术规范执行,乙方对每道工序完工后应进行检查并整理好一切资料,以迎接甲方的验收。
3:保证工程质量是乙方的义务。乙方应做好自身的一切监督检验工作,建立相应的自检组织体系。承包人进行自检和试验的资料经其自检人员和现场监理人员签字认可后,方能作为资料依据。
十:本合同工程缺陷责任期规定为壹年,在缺陷责任期内:
1:乙方应尽快完成在交工证书中写明的未完成工作,并随时对工程缺陷进行修复或修补工作。
2:在缺陷责任期满后的15天内,乙方必须按甲方在缺陷责任期满前检查结果而发出的指令,对存在的缺陷、病害或其它不合格之处进行修补、重建或修复。
3:上述原因造成的缺陷修复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十一:关于工程费用的支付:
1: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须同时提交工程质保金 万元(大写 万元整),该工程质保金将随中标施工单位的施工进度逐月计量返还,施工单位中期计量金额累计达到或超过 万元时,工程质保金全部返还完毕。
2:工程款支付时间和金额:本合同工程采取根据实际工程进度逐月计量的办法:每月截至25日止进行一次中期计量 (暂扣10%的工程计量金额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在工程全部交工验收交付使用时进行终期计量,业主累计支付工程款不低于合同总价的50%;在缺陷责任期满前,业主累计支付工程款达到合同总价的90%;暂扣10%的工程质量保证金在缺陷责任期满后,如无缺陷工程、病害工程、未完工程,30天内一次性支付。
3:乙方必须保证甲方拨付的工程款首先支付民工工资,不能因为拖欠民工工资而造成劳资纠纷上访以及引起社会的不稳定。
十二:纠纷的解决方式
若甲乙双方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协调解决;若协商解决不成,可申请法院解决。
十三: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乙方如果用行贿、送礼等不正当手段企图逃避质量检查、检测及其它额外费用,甲方除按有关法规法纪严肃处理当事人外,因上
述行为造成的一切工程(质量、进度、费用等)损失、甲方的经济损失等,乙方应付一切责任。情况严重者,甲方有权终止乙方在本合同项目的承包。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五: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合同从签约之日起生效,工地移交后,本合同自动失效。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合同编号:
借款人: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贷款人: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
借款人因___________公路建设项目,向贷款人申请人民币贷款___________万元,期限为___________年。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当事人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贷款合同。
第一条借款人陈述与保证
1.1借款人是依法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实体,依法有权订立和履行本合同;
1.2所建项目已经取得有关批复文件,包括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环保批复文件、征用土地批文、开工批复文件、项目资金承诺文件、公路收费权批文或意向性承诺书等所有应该取得的政府批准文件;
1.3向贷款人提供本项目下的批准其借款的文件、担保性文件、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原材料供应合同、技术咨询合同等;
1.4本合同项下___________万元的项目资本金按期、足额到位;
1.5向贷款人提供本项目的其他建设资金的贷款方及其他资金出资方的资金承诺书;
1.6在总投资中单列百分之___________的预备费用于应付意外事件及物价上涨可能引起的成本超支;
1.7本合同项下借款人的债务与借款人其他债务处于平等地位;
1.8在谈判、签署、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贷款人提供的有关资料真实、完整、准确;
1.9目前无重大经济纠纷发生。
第二条贷款
2.1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提供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万元的贷款。
2.2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只能用于公路项目建设。
2.3本合同项下贷款期限共_____年_____个月,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4在贷款期限内,借款的实际提款日和还款日以贷款人批准的借据为准;其他记载事项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借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三条利率和利息
3.1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确定为年息百分之_____。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利率,并且本合同项下的利率在规定的调整范围内的,则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作相应的调整,无须经借款人同意。
3.2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息,以每年360天为基数,从借款人提款之日起,按实际贷款余额和占用天数计收。
3.3贷款人在每一结息日向借款人计收利息。贷款到期,利随本清。
第四条提款前提条件
4.1首次提款前,借款人必须向贷款人提交下列文件或办理下列事项:
4.1贷款证交由贷款人审核;
4.1.2本合同项下贷款所建项目的有关批复文件,包括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工程可行性报告批复文件、环保批复文件、征用土地批文、开工批复文件、项目资金承诺文件、收费权批文或意向性承诺以及项目资金计划安排等;
4.1.3生效的建设承包合同;
4.1.4生效的原材料供应合同;
4.1.5项目财产保险单;
4.1.6所有依法生效的担保性文件。
4.2首次和每次提款前,借款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1.担保合同合法有效;
4.1.2本合同项下贷款所建项目的资本金和其他筹措资金已按规定的时间足额到位;
4.1.3未发生成本超支或者成本超支部分已自筹解决;
4.1.4未发生本合同规定的违约事件;
4.1.5出具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的情况报告及有关的财务报表、资料;
4.1.6按本合同规定向贷款人办理提款手续;
4.1.7已按第7.3条的规定开立账户。
第五条贷款人承诺
5.1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拨付应当发放的贷款;
5.2对获悉的借款人项目建设、财务收支等情况依法保密。
第六条争议解决
借贷双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当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第七条通讯
7.1本合同履行中的任何通知和沟通均应直接送交,或者采用挂号信函、传真、电报、电传等书面形式。但是采取除挂号信函之外的其他书面形式送交的,应在事后三天内以挂号信函方式补寄对方。
7.2本合同履行中的各种送交,均以寄件人寄出的时间为送交时间。
7.3本合同双方的通讯地址,以本合同缔约人栏中的记载为准,如有变更,应立即通知对方。
第八条其他
8.1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所有应付款项全部清偿之日止。
8.2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约定作为本合同附属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贷款人: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
鉴于襄垣县迎宾街西建工程指挥部(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建20xx年一事一议奖补资金项目工程,接受了 河南嘉泰建设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承包人”)对20xx年一事一议奖补资金项目工程施工的投标函,现依据本项目发包人的招标文件、承包人的投标文件和发包人发送给承包人的中标通知书,双方经过友好协商,于 20xx年 4 月 3 日在襄垣县迎宾街西建工程指挥部办公室共同达成并签订本协议如下:
一、合同工程的主要内容
1.施工范围: 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2.施工属性:农村公路。
3.工程内容:路基、路面、标牌。
4.技术标准: 合 格。
二、合同工期
自20xx年4月 3 日开始,施工工期 30 天。
交竣工验收后的缺陷责任期 1 年。
缺陷责任期结束后的保修期 1 年。
三、质量目标:合格
四、合同价格
1.合同总价(含施工及缺陷责任期的全部工作):人民币 叁拾伍万肆仟叁佰贰拾陆元零伍分(¥354326.05 元)。
2.合同执行期间,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和总额价:不调整
3.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a、设计变更;b、发包方和监理方均认可的签证;c、招标图纸以外新增加的工程项目。调整项目由审计部门或原标底编制单位按沭政发〔20xx〕22号文件精神进行审计,并按中标单位投标时与标底之间的下浮率同比下浮。
五、支付方式
按县政府襄垣政发【20xx】69号文件规定,财政奖补项目进场完成工程量的50%,可申请拨付工程款总额的30%;项目竣工后,经批准再拨付工程款总额的50%;审计决算后,再拨付工程款总额的15%;余下的5%作为项目质量保证金,余款5%作质量保证金,项目未出现质量问题一年后拨付。
六、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发包人
1.合同签订后的7天内,免费向承包人有关技术资料(清单另附) 2 份,并在适当的时候向承包人进行技术交底。
2.按照支付方式的规定,按时向承包人支付应付的工程款。
3.协助承包人协调好与政府有关部门、其他施工单位、当地群众之间的关系。
4.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承包人进行履约考核(考核办法见投标人须知附件2),并将履约考核结果上报省市交通主管部门。
5.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交通部《关于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加强廉政建设若干意见》的规定,不得索要或接受承包人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以及在承包人处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不得参加承包人安排的旅游、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承包人推荐分包单位或推销材料;秉公办事,不得营私舞弊。
承包人
1.严格履行合同,精心组织施工,加强质量控制,按规定的工期和质量目标完成本合同工程及其缺陷的修复,并按规定时间向发包人提供各项竣工文件和资料。
2.建立健全安责任制。建立安全生产管理系统,配备专职安全员;配置足够的消防设备和器材;创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的氛围,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和检查;所有在现场的工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并持证上岗;所有施工机具和高空作业设备均应定期检查、保养和维护,确保处于完好状态。
3.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施工工程需要办理必要的工程、人员、设备的保险。
4.按规定缴纳有关的税费和规费。
5.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文物保护、爆破作业、事故处理等各项规定。
6.妥善处理好与交叉作业的其他施工单位以及施工现场邻近群众的关系。
7.按照《劳动法》规定雇佣民工,确保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到位。
8.严格执行《江苏省交通厅关于限制违反廉政合同的投标人进入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不得向发包人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以任何名义为发包人报销应由其个人支付的费用;不得为发包人工作人员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家用电器和高档办公用品;不得安排发包人人员旅游、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以任何名义给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或其近新属发放红利、工资或奖金。
七、违约处理
发包人
1.由于发包人未按时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图纸、技术资料、变更通知等,致使承包人无法按期开工或中途停工,导致合同工期延误,其后果由发包人负责。
2.发包人未按照支付条件的规定按时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时,应主动向承包人做出说明,并提出支付的补充方案,与承包人达成共识后执行。
3.违背廉政建设规定的条款,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承包人
1.除发包人和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的工期延误外,承包人未按合同工期完成本合同工程的,发包人将向承包人处以合同总价0.1%/天的拖期损失偿金(偿金的限额为合同总价的10%),并从对承包人的最后支付中扣除。
2.经相关质监部门或项目交竣工验收组所评定的工程质量水平未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目标时,承包人除主动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需经发包人批准)加以改进并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目标外,由此而引起的直接损失和工期延误损失偿金由承包人承担。
3.在施工期间,发包人发现承包人在工程质量或工期方面存在问题,经三次提出,且改进无效,已严重到必须更换承包商才能补救时,发包人有权通知承包人,中止与承包人的合同,另行选择新的承包商接替承包人的剩余工程。此时的工程计量、支付均按合同中止日据实计取。承包人并不因此解除中止日前的所有责任和义务。
4.违背廉政建设规定的,依据《江苏省交通厅关于限制违反廉政合同的投标人进入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若干规定》给予降低信用等级、限制其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等处理。
5.违反《江苏省交通行业与产业项目招标投标信用档案管理办法》和履约考核办法规定的,发包人将上报省市交通主管部门,省市交通主管部门将依据《江苏省交通行业与产业项目招标投标信用档案管理办法》做出降低其信用等级等处罚的决定。
八、纠纷解决
1.任何一方因违约或其他问题而引起的纠纷,双方首先应按照友好的原则力求通过协商解决,必要时可请双方的上级机关调解解决。
2.协商或调解均未奏效时,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提请项目实施所在市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具有最终法律效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九、合同文件的组成
1.下列文件应视为构成并作为阅读和理解本协议书的组成部分: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含投标人在评标期间递交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
(4)招标文件(含补遗书)
(5)图纸(含补遗书中与图纸有关部分)
(6)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7)投标函附表
2.上述文件将互相补充,若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上列将序在先者为准。
十、本协议书在承包人按招标文件中的规定向发包人提供了履约担保,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完工后经交竣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满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收后失效。
十一、本协议书正本二份、副本 四 份,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 二 份。
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十二、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结算。
发包人:襄垣县迎宾街西建工程指挥部(盖章) 承包人: (盖章)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被授权代理人: (签字) 被授权代理人: (签字) 签约地点:襄垣县迎宾街西建工程指挥部办公室 日 期: 20xx 年 4 月 3 日
甲方:
乙方:
为了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搞活商品流通,繁荣城乡经济,加强两个文明建设,实施通村公路大会战战略任务。经甲方按要求研究决定,将 村道路承包给乙方建设,经甲、乙双方就该道路建设中的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后,特签定此承包合同书:
一、工程范围:起于,此于
二、建设标准:按中交部《公路工程建设标准》
1、路面结构为:路基宽度为5.5米,填方边坡为1:1.5,挖方土质边坡为1:1,页岩地段为1:0.5,次坚石地段为1:0.25,必须达到交通局的压实度。底层为 厘米厚,4.7米宽,二灰碎石配比为:石灰、煤灰、碎石=8:12:80,单灰砂炻石配比为:石灰:砂炻石=8:92,面层为 厘米厚,宽度为 米,水泥混凝土参考配比为:水泥:砂:碎石:水=100:152:323:43.
2、水沟:沟深50厘米,沟底宽50厘米,沟口宽100厘米,保证水系畅通。
3、路肩:两边用泥土进行培土,宽度为每边50厘米,保证路面宽度并碾压密实,。按设计施工图纸进行施工。
三、质量要求: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听从县交通局质量技术员的指导,必须接受村级质量领导小组的监督,一切按《农村公路设计和施工技术规范》进行施工,材料按交通局规定送检并合格。
四、工期:从签定合同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若延误工期,按总造价扣百分之五。
五、工程款交付:按设计每道工序完工并经县交通局质量检查合格后,甲方按实际工程进度的%付给乙方。工程款分
六、工程造价:本项目工程属双包工程(即包工包料),工程总造价为人民币 万元(大写: )。(单价每公里 万元)(原材料涨价由乙方负责)。
七、安全责任: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要有醒目的公示牌、安全标志牌,若发生一切工伤、安全事故概由乙方负责,甲方无任何责任,也不支付任何费用。
八、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本工程质量责任期为1年,在质量责任期内,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问题,由乙方无偿修复。
九、工程未尽事宜:
十、本合同签订之日生效,该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违约按合同法执行。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乡签章:
年 月
合同编号: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因__________________公路建设项目,向贷款人申请人民币贷款_________万元,期限为_________年。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当事人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贷款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第一条 定义与解释
1.1 在本合同中,下列术语具有如下含义:
1.1.1 “银行营业日”指贷款人所在地法定工作日。
1.1.2 “结息日”指每季最后一个月的20日。
1.1.3 “借款人”指依据本合同借用贷款的人,包括其继承人、受让人。
1.1.4 “贷款人”指依据本合同发放、管理贷款的银行,包括经办贷款和实施账户监管的银行。
1.1.5 “提款期”指借款人依据本合同第6.1条提取贷款的期间,包括推迟提款的期间。
1.1.6 “还款期”指借款人依据本合同第6.7条归还贷款的期间,包括贷款展期的期间。
1.1.7 “宽限期”指允许借款人迟延履行义务而不视为违约的期间。
1.1.8 “项目”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路。
1.1.9 “建设期”指从项目开工之日起至项目完工之日。
1.1.10 “经营期”指项目竣工交付使用开始至运营期结束。
1.1.11 “完工”指竣工报告经有关部门批准,项目交付使用。
1.1.12 “成本超支”指项目建设投资(包括固定资产支出和流动资金支出)超支。
1.1.13 “预备费”包括基本预备费和涨价预备费。
1.1.14 “项目资本金”指在__________________公路总投资中由投资者认缴的非债务性资金。
1.1.15 “担保性文件”指为了保证本合同的履行而签署的保函、保证、抵押合同、质押合同等。
1.2 本合同目录和条款的标题仅为查阅方便,不影响本协议任何条款的含义。
第二条 借款人陈述与保证
2.1 借款人是依法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实体,依法有权订立和履行本合同;
2.2 所建项目已经取得有关批复文件,包括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环保批复文件、征用土地批文、开工批复文件、项目资金承诺文件、公路收费权批文或意向性承诺书等所有应该取得的政府批准文件;
2.3 向贷款人提供本项目下的批准其借款的文件、担保性文件、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原材料供应合同、技术咨询合同等;
2.4 本合同项下__________________万元的项目资本金按期、足额到位;
2.5 向贷款人提供本项目的其他建设资金的贷款方及其他资金出资方的资金承诺书;
2.6 在总投资中单列百分之_________的预备费用于应付意外事件及物价上涨可能引起的成本超支;
2.7 本合同项下借款人的债务与借款人其他债务处于平等地位(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8 在谈判、签署、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贷款人提供的有关资料真实、完整、准确;
2.9 目前无重大经济纠纷发生。
第三条 贷款
3.1 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提供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万元的贷款。
3.2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只能用于__________________公路项目建设。
3.3 本合同项下贷款期限共_______年_______个月,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3.4 在贷款期限内,借款的实际提款日和还款日以贷款人批准的借据为准;其他记载事项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借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四条 利率和利息
4.1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确定为年息百分之_________.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利率,并且本合同项下的利率在规定的调整范围内的,则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作相应的调整,无须经借款人同意。
4.2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息,以每年360天为基数,从借款人提款之日起,按实际贷款余额和占用天数计收(包括第一天,除去最后一天)
4.3 贷款人在每一结息日向借款人计收利息。贷款到期,利随本清。
第五条 提款前提条件
5.1 首次提款前,借款人必须向贷款人提交下列文件或办理下列事项:
5.1.1 贷款证交由贷款人审核;
5.1.2 本合同项下贷款所建项目的有关批复文件,包括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工程可行性报告批复文件、环保批复文件、征用土地批文、开工批复文件、项目资金承诺文件、收费权批文或意向性承诺以及项目资金计划安排等;
5.1.3 生效的建设承包合同;
5.1.4 生效的原材料供应合同;
5.1.5 项目财产保险单;
5.1.6 所有依法生效的担保性文件。
5.2 首次和每次提款前,借款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5.2.1 担保合同合法有效;
5.2.2 本合同项下贷款所建项目的资本金和其他筹措资金已按规定的时间足额到位;
5.2.3 未发生成本超支或者成本超支部分已自筹解决;
5.2.4 未发生本合同规定的违约事件;
5.2.5 出具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的情况报告及有关的财务报表、资料;
5.2.6 按本合同规定向贷款人办理提款手续;
5.2.7 已按第7.3条的规定开立账户。
第六条 提款和还款
6.1 本合同项下贷款的提款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止。
6.2 本合同项下贷款分次提取,即:
(1)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提款__________________万元;
(2)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提款__________________万元;
(3)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提款__________________万元;
……
6.3 借款人确需推迟提款日期的,应在提款日前_______天征得贷款人的同意,并支付贷款人因此所受到的利息损失(推迟提款期的利息-同期活期存款利息=贷款人所受利息损失)
6.4 贷款人应在借款人办理借款手续后_______个银行营业日内将贷款放出。
6.5 如果借款人要求取消全部或部分尚未提取的贷款,应在确定的提款日或提款期终止日_______个银行营业日前向贷款人提出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方可取消。
6.6 借款人在确定的提款日或提款期内,未办理提款手续且未申请推迟提款的,贷款人可以通知借款人在3天内办理有关手续;逾期仍未办理的,贷款人有权取消未提取的贷款。
6.7 本合同项下贷款的还款期为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止,分_____次还款,具体还款时间与金额如下:
还款日
还款本金数额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万元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万元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万元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万元
6.8 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贷款的,可以在该笔贷款到期日______个银行营业日前向贷款人提交展期申请,贷款人同意后,由贷款人与借款人签订展期协议。
6.9 借款人用于归还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的资金,包括但不限于:
a.____________公路建成通车后收取的车辆通行费;
b.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c.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10 第6.9条所列资金尚不足以归还贷款的,借贷双方应及时协商以借款人的任何其他资金偿还贷款本息,或者由保证人清偿
6.11 借款人要求提前还款的,应于拟定提前还款日______个银行营业日前向贷款人提交申请,经与贷款人协商同意后,可以提前还款。对于提前偿还的款项,借款人不能重新借用。
6.12 借款人提前还款的,必须在结息日进行;本金金额不得少于______万元。
6.13 借款人提前还款的,应按实际用款天数计算利息,与本金一并归还。
6.14 借款人提前归还的本金,应按本合同6.7条规定的还款计划倒顺序减少贷款本金。
6.15 若某个提款、还款、结息日为非银行营业日,则顺延至下一个银行营业日,若下一个银行营业日为下一个公历年度或月份的第一天,则该提款、还款日提前至上一个银行营业日。顺延或提前的,相应加收或减少利息。
第七条 账户监管
7.1 为保证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的落实,借款人在此不可撤销地委托贷款人根据银行账户管理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对借款人按第7.3条开立的账户进行监管。
7.2 账户监管包括:
7.2.1 监督借款人专款专用,对非用于本项目的开支有权拒付;
7.2.2 监督借款人按规定的用款顺序支付款项;
7.2.3 有权从偿债基金账户直接划转资金以归还贷款本息及贷款人依据本合同而取得的其他债权。
7.3 借款人应在下述机构开立并保持下述账户,直至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及贷款人依据本合同而获得的其他债权全部还清为止
7.3.1 开立于______的项目资金专用账户,借款人从贷款人处提取的所有款项及项目资本金必须存入该账户,账户余额不得低于按规定应当留足的预备费的金额;从该账户提取的款项只能转至基本结算账户;
7.3.2 开立于______的基本结算账户,借款人收到的下述款项应付至该账户内且该账户内的资金只能用于第7.4条规定的支出
a.项目完工后收取的车辆通行费;
b.本项目下的所有保险赔款;
c.借款人收取的工程承包合同、原材料供应合同项下的违约金、赔偿金、定金及其他款项;
d.借款人从任何其他渠道收取的本项目下的所有其他款项。
7.3.3 开立于______的偿债基金账户,该账户内的资金只能用于归还贷款本息及贷款人依据本合同取得其他债权。借款人应在还本结息日将当期应当偿付的款项存入偿债基金账户,并享有______天的宽限期。
7.4 借款人承诺,其从基本结算账户内的所有提款和转账只能按照下列次序支付下述款项:
7.4.1 项目建设期:
a.按借款人的工程预算应付的工程;
b.本合同项下的到期利息;
c.其他支出;
7.4.2 项目经营期:
a.本合同项下的到期利息额;
b.本合同项下的到期本金额;
c.本合同项下应支付给贷款人的任何其他金额;
d.按借款人的营运预算应付的营运开支;
e.其他支出。
7.5 在贷款人发出违约通知后(除非该违约通知被收回),除非用作支付贷款本息及贷款人依据本合同取得的其他债权,否则借款人从第7.3条所列账户的所有提款应事先取得贷款人的同意。
7.6 贷款人对为实施本合同约定的账户监管而采取的拒付、限制支出等措施不承担法律责任。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省政府《关于农村公路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xx省府发[20xx]20号文件)和xx市公路管理局xx县(96)字第10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经甲方对乙方进行资格审查后,同意由 承建 工程项目。为明确双方职责,特拟定以下合同条款: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承建范围:
四、核定工程质量及金额:详见“工程质量清单”。
五、工程质量要求:乙方在甲方的指导下,严格按照合同、施工技术规范以甲方技术交底要求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更改图纸以及甲方意图。详见“施工设计图”。乙方对工程质量负直接责任。
六、工程数量及单价:采取按预算单价包干的方式,并在核定的工程量以内按实结算。凡涉及数量增减,乙方应填报变更设计申请,经监理人员审定认定,并经村民委员会研究,核定签字同意后方可以进入施工结束。
七、工程交付:合同签订后生效,甲方向乙方预付 的工程费。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甲方在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0日内一次性付清清除治疗保证金外的工程款项(质量保证金为合同造价的5%)。
八、工程期限:自 年 月 日开工, 年 月 日完工。
九、安全生产:工程期间,乙方须按“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施工,设置明显的施工安全标志,警告人、车辆进入施工地段,并设置专人指挥好过往车辆,确保操作工人、行人、车辆安全。乙方对生产中的工伤、死亡等事故负全部责任。
十、竣工验收:按自交发[20xx]38号文件执行。
十一、合共变更,需经双方共同协商,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和违约,否则,造成损失概由责任方承担责任。
十二、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待质量保证期满,结算各种费用后自动废除。
十三、其他事宜:
该工程项目必须由乙方自行组织施工,不得转包,否则,甲方有权收回乙方承建的工程或停止支付工程款。工程质量保证期为一年,在保证期内,无质量事故发生,甲方将返还乙方所有交纳的保证金;如发生质量事故,概由乙方自行修复,修复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则返回保证金。工程评为优良工程,按 奖励乙方。
十四、本合同工一式陆分,甲、乙方各持叁份。
甲方:盖章法定代表: 甲方代表: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 乙方代表:
年月 日
甲方:
乙方:
为了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搞活商品流通,繁荣城乡经济,加强两个文明建设,实施通村公路大会战战略任务。经甲方按要求研究决定,将 村道路承包给乙方建设,经甲、乙双方就该道路建设中的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后,特签定此承包合同书:
一、工程范围:起于,此于
二、建设标准:按中交部《公路工程建设标准》
1、路面结构为:路基宽度为5.5米,填方边坡为1:1.5,挖方土质边坡为1:1,页岩地段为1:0.5,次坚石地段为1:0.25,必须达到交通局的压实度。底层为 厘米厚,4.7米宽,二灰碎石配比为:石灰、煤灰、碎石=8:12:80,单灰砂炻石配比为:石灰:砂炻石=8:92,面层为 厘米厚,宽度为 米,水泥混凝土参考配比为:水泥:砂:碎石:水=100:152:323:43.
2、水沟:沟深50厘米,沟底宽50厘米,沟口宽100
3、路肩:两边用泥土进行培土,宽度为每边50厘米,保证路面宽度并碾压密实,。按设计施工图纸进行施工。
三、质量要求: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听从县交通局质量技术员的指导,必须接受村级质量领导小组的监督,一切按《农村公路设计和施工技术规范》进行施工,材料按交通局规定送检并合格。
四、工期:从签定合同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若延误工期,按总造价扣百分之五。
五、工程款交付:按设计每道工序完工并经县交通局质量检查合格后,甲方按实际工程进度的%付给乙方。工程款分
六、工程造价:本项目工程属双包工程(即包工包料),工程总造价为人民币 万元(大写: )。(单价每公里 万元)(原材料涨价由乙方负责)。
七、安全责任: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要有醒目的公示牌、安全标志牌,若发生一切工伤、安全事故概由乙方负责,甲方无任何责任,也不支付任何费用。
八、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本工程质量责任期为1年,在质量责任期内,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问题,由乙方无偿修复。
九、工程未尽事宜:
十、本合同签订之日生效,该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违约按合同法执行。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乡签章:
年 月
建设方: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职务:
为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行业标准的要求,发挥工程应具有的效益,保证工程施工秩序的正常进行,保证合理的工期及造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制定以下条款,以约束双方行为。
一、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至**段、至**段县道公路路面改造工程 合同段,工程合同桩号: 。
2、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以及由甲方书面通知增加(或减少)的项目和工程量。
3、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4、质量等级:优良。
5、合同总价:元(小写: 元) 乙方对本工程的承包,实行预算包干,在施工中除由甲方书面通知增加(或减少)的工程项目或工程量外,不作任何变更。
二、组成合同的各个文件为一个整体,其内容包括:
1、本合同协商约定的条款;
2、施工组织计划;
3、交通部规定的行业标准以及技术规范;
4、甲方发出的专用技术条款;
5、工程量清单和设计文件;
6、甲方发出的相关文件、指示。
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或其中任何部份转让给其它单位或个人。中标通知书中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人员、质检安全人员未坚守工地亦视为转包。如发现转包行为,甲方有权视其违约并强制责令其退场。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工程已发生的施工部分(进场人员、物资、装备费用、工程损失以及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行政事务费用)概由乙方负责。
四、一切材料、设备及施工工艺:
1、属于合同规定的相应类级,为了对材料或设备进行检查、量测或检验,乙方应在使用前,按照交通部相应规范的要求进行检验,并将检验结果提交监理及甲方,认定符合要求后方能使用于工地,其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在规定的时间内,乙方应将甲方及监理人员现场检查确认为不符合规范规定的任何材料或设备移出工地,并用合格的材料、设备取代。
3、尽管先前已经过检验或期中支付,但甲方及监理人员发现其施工工程由于材料、设备或施工工艺不符合规范规定时,乙方应将此类工程拆除,并彻底重作,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4、本合同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在15天内向甲方提交完整的交工资料四套。
五、工程的工期:
1、 乙方无任何理由延长工期,甲方认为施工进度过慢,不能按预定的工期竣工时,则甲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进行补救,以便加快施工进度,使工程能在预定的时间内竣工。对此,乙方无权要求甲方支付任何附加费用。如果乙方拒绝接受甲方关于加快工程进度的指令,或在甲乙双方无任何书面协议的情况下乙方无故停工达5天以上,或者虽然乙方采取了一定的补救措施,但仍然不能赶上预定的工程进度并将使工程在合同工期内难以完成时,甲方有权对乙方未完成工程全部或部分实行指定分包或更换承包人。
2、 前项工程,因各种原因影响了工程工期,必须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采取相应的措施,在下一项工程缩短工期来补上,无论如何,二灰碎石基层交工时间必须在 年 月 日之前,沥青表面处治路面竣工时间必须在
3、 如果乙方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本合同工程施工,则乙方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时间从规定的单项工程竣工时间第二天算起,违约金按人民币 元/天计算,违约金最高限额为 元人民币;提前一天按人民币元/天进行奖励,元人民币。
4、 乙方因不可抗拒的因素,如自然因素、社会因素等而延长工期,乙方应事先书面报告甲方,甲方根据实际情况确认工期延长时间,甲方确认的工程延长时间,为合理的工期有效时间。
六、工程的覆盖和掩蔽:
未经甲方及现场监理的批准,任何工程不得覆盖和掩蔽。乙方应保证监理人员有充分的时间对将予覆盖和掩蔽的任何工程进行检测或量测。无论何时,当任一部分工程或基础已经或即将为检查做好准备时,乙方应事先书面通知业主及监理人员,并约定检查时间,监理人员应按时参加上述工程或基础的检查和量测,不得无故拖延。如果上述约定24小时内,工程监理人员未能到场对其进行检查和量测,乙方即可自行检查,并如实作出自检报告后覆盖和掩蔽,监理人员事后应予认可。
七: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安全责任:
乙方在施工中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安全规程进行施工,如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任何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以及行政、刑事责任。
八、乙方与甲方签订合同后的5天内,应根据甲方的总体施工安排向甲方提供本合同工程的详细工程进度计划,以及为完成该计划的施工安排(包括雨季以及农忙季节的安排)和施工方案的说明,由甲方审定,并发出开工令;如乙方未能及时报送工程进度计划、施工安排和施工方案说明,或其报送资料不符合施工要求,造成甲方开工令无法发出,影响工期,其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乙方应严格履行经双方商定的合同条款,精心组织施工,按时完成本合同工程及其缺陷的修复。为此,乙方应提供所需的全部监督、管理、劳务、材料、设备、施工装备和其它,并为施工地段的工程质量负全部责任。
1: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现场施工人员、质检安全人员,应是具备公路工程长期施工经验,并经甲方认可的公路工程技术人员担任。在施工期间,以上人员必须押证施工。
2:各工序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按技术规范执行,乙方对每道工序完工后应进行检查并整理好一切资料,以迎接甲方的验收。
3:保证工程质量是乙方的义务。乙方应做好自身的一切监督检验工作,建立相应的自检组织体系。承包人进行自检和试验的资料经其自检人员和现场监理人员签字认可后,方能作为资料依据。
十:本合同工程缺陷责任期规定为壹年,在缺陷责任期内:
1:乙方应尽快完成在交工证书中写明的未完成工作,并随时对工程缺陷进行修复或修补工作。
2:在缺陷责任期满后的15天内,乙方必须按甲方在缺陷责任期满前检查结果而发出的指令,对存在的缺陷、病害或其它不合格之处进行修补、重建或修复。
3:上述原因造成的缺陷修复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十一:关于工程费用的支付:
1: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须同时提交工程质保金(元整),该工程质保金将随中标施工单位的施工进度逐月计量返还,施工单位中期计量金额累计达到或超过 万元时,工程质保金全部返还完毕。
2:工程款支付时间和金额:本合同工程采取根据实际工程进度逐月计量的办法:每月截至25日止进行一次中期计量 (暂扣10%的工程计量金额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在工程全部交工验收交付使用时进行终期计量,业主累计支付工程款不低于合同总价的50%;在缺陷责任期满前,业主累计支付工程款达到合同总价的90%;暂扣10%的工程质量保证金在缺陷责任期满后,如无缺陷工程、病害工程、未完工程,30天内一次性支付。
3:乙方必须保证甲方拨付的工程款首先支付民工工资,不能因为拖欠民工工资而造成劳资纠纷上访以及引起社会的不稳定。
十二:纠纷的解决方式
若甲乙双方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协调解决;若协商解决不成,可申请法院解决。
十三: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乙方如果用行贿、送礼等不正当手段企图逃避质量检查、检测及其它额外费用,甲方除按有关法规法纪严肃处理
当事人外,因上述行为造成的一切工程(质量、进度、费用等)损失、甲方的经济损失等,乙方应付一切责任。情况严重者,甲方有权终止乙方在本合同项目的承包。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五: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合同从签约之日起生效,工地移交后,本合同自动失效。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合同编号:_________年_________字第_________号
借款人: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贷款人: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借款人因_________公路建设项目,向贷款人申请人民币贷款_________万元,期限为_________年。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当事人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贷款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第一条定义与解释
1.1在本合同中,下列术语具有如下含义:
1.1.1“银行营业日”指贷款人所在地法定工作日。
1.1.2“结息日”指每季最后一个月的20日。
1.1.3“借款人”指依据本合同借用贷款的人,包括其继承人、受让人。
1.1.4“贷款人”指依据本合同发放、管理贷款的银行,包括经办贷款和实施账户监管的银行。
1.1.5“提款期”指借款人依据本合同第6.1条提取贷款的期间,包括推迟提款的期间。
1.1.6“还款期”指借款人依据本合同第6.7条归还贷款的期间,包括贷款展期的期间。
1.1.7“宽限期”指允许借款人迟延履行义务而不视为违约的期间。
1.1.8“项目”指_________公路。
1.1.9“建设期”指从项目开工之日起至项目完工之日。
1.1.10“经营期”指项目竣工交付使用开始至运营期结束。
1.1.11“完工”指竣工报告经有关部门批准,项目交付使用。
1.1.12“成本超支”指项目建设投资(包括固定资产支出和流动资金支出)超支。
1.1.13“预备费”包括基本预备费和涨价预备费。
1.1.14“项目资本金”指在_________公路总投资中由投资者认缴的非债务性资金。
1.1.15“担保性文件”指为了保证本合同的履行而签署的保函、保证、抵押合同、质押合同等。
1.2本合同目录和条款的标题仅为查阅方便,不影响本协议任何条款的含义。
第二条借款人陈述与保证
2.1借款人是依法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实体,依法有权订立和履行本合同;
2.2所建项目已经取得有关批复文件,包括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环保批复文件、征用土地批文、开工批复文件、项目资金承诺文件、公路收费权批文或意向性承诺书等所有应该取得的政府批准文件;
2.3向贷款人提供本项目下的批准其借款的文件、担保性文件、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原材料供应合同、技术咨询合同等;
2.4本合同项下_________万元的项目资本金按期、足额到位;
2.5向贷款人提供本项目的其他建设资金的贷款方及其他资金出资方的资金承诺书;
2.6在总投资中单列百分之_________的预备费用于应付意外事件及物价上涨可能引起的成本超支;
2.7本合同项下借款人的债务与借款人其他债务处于平等地位(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8在谈判、签署、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贷款人提供的有关资料真实、完整、准确;
2.9目前无重大经济纠纷发生。
第三条贷款
3.1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提供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万元的贷款。
3.2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只能用于_________公路项目建设。
3.3本合同项下贷款期限共_________年_________个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3.4在贷款期限内,借款的实际提款日和还款日以贷款人批准的借据为准;其他记载事项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借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四条利率和利息
4.1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确定为年息百分之_________。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利率,并且本合同项下的利率在规定的调整范围内的,则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作相应的调整,无须经借款人同意。
4.2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息,以每年360天为基数,从借款人提款之日起,按实际贷款余额和占用天数计收(包括第一天,除去最后一天)。
4.3贷款人在每一结息日向借款人计收利息。
贷款到期,利随本清。
第五条提款前提条件
5.1首次提款前,借款人必须向贷款人提交下列文件或办理下列事项:
5.1.1贷款证交由贷款人审核;
5.1.2本合同项下贷款所建项目的有关批复文件,包括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工程可行性报告批复文件、环保批复文件、征用土地批文、开工批复文件、项目资金承诺文件、收费权批文或意向性承诺以及项目资金计划安排等;
5.1.3生效的建设承包合同;
5.1.4生效的原材料供应合同;
5.1.5项目财产保险单;
5.1.6所有依法生效的担保性文件。
5.2首次和每次提款前,借款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5.2.1担保合同合法有效;
5.2.2本合同项下贷款所建项目的资本金和其他筹措资金已按规定的时间足额到位;
5.2.3未发生成本超支或者成本超支部分已自筹解决;
5.2.4未发生本合同规定的违约事件;
5.2.5出具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的情况报告及有关的财务报表、资料;
5.2.6按本合同规定向贷款人办理提款手续;
5.2.7已按第7.3条的规定开立账户。
第六条提款和还款
6.1本合同项下贷款的提款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6.2本合同项下贷款分次提取,即: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提款_________万元;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提款_________万元;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提款_________万元;
……………………………………………
6.3借款人确需推迟提款日期的,应在提款日前_________天征得贷款人的同意,并支付贷款人因此所受到的利息损失(推迟提款期的利息-同期活期存款利息=贷款人所受利息损失)。
6.4贷款人应在借款人办理借款手续后_________个银行营业日内将贷款放出。
6.5如果借款人要求取消全部或部分尚未提取的贷款,应在确定的提款日或提款期终止日_________个银行营业日前向贷款人提出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方可取消。
6.6借款人在确定的提款日或提款期内,未办理提款手续且未申请推迟提款的,贷款人可以通知借款人在3天内办理有关手续;逾期仍未办理的,贷款人有权取消未提取的贷款。
6.7本合同项下贷款的还款期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分_________次还款,具体还款时间与金额如下:
_________还款日_________还款本金数额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万元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万元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万元
6.8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贷款的,可以在该笔贷款到期日_________个银行营业日前向贷款人提交展期申请,贷款人同意后,由贷款人与借款人签订展期协议。
6.9借款人用于归还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的资金,包括但不限于:
6.9.1_________公路建成通车后收取的车辆通行费;
6.9.2
6.9.3
……………………………
6.10第6.9条所列资金尚不足以归还贷款的,借贷双方应及时协商以借款人的任何其他资金偿还贷款本息,或者由保证人清偿。
6.11借款人要求提前还款的,应于拟定提前还款日_________个银行营业日前向贷款人提交申请,经与贷款人协商同意后,可以提前还款。
对于提前偿还的款项,借款人不能重新借用。
6.12借款人提前还款的,必须在结息日进行;本金金额不得少于_________万元。
6.13借款人提前还款的,应按实际用款天数计算利息,与本金一并归还。
6.14借款人提前归还的本金,应按本合同6.7条规定的还款计划倒顺序减少贷款本金。
6.15若某个提款、还款、结息日为非银行营业日,则顺延至下一个银行营业日,若下一个银行营业日为下一个公历年度或月份的第一天,则该提款、还款日提前至上一个银行营业日。
顺延或提前的,相应加收或减少利息。
第七条账户监管
7.1为保证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的落实,借款人在此不可撤销地委托贷款人根据银行账户管理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对借款人按第7.3条开立的账户进行监管。
7.2账户监管包括:
7.2.1监督借款人专款专用,对非用于本项目的开支有权拒付;
7.2.2监督借款人按规定的用款顺序支付款项;
7.2.3有权从偿债基金账户直接划转资金以归还贷款本息及贷款人依据本合同而取得的其他债权。
7.3借款人应在下述机构开立并保持下述账户,直至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及贷款人依据本合同而获得的其他债权全部还清为止:
7.3.1开立于_________的项目资金专用账户,借款人从贷款人处提取的所有款项及项目资本金必须存入该账户,账户余额不得低于按规定应当留足的预备费的金额;从该账户提取的款项只能转至基本结算账户;
7.3.2开立于_________的基本结算账户,借款人收到的下述款项应付至该账户内且该账户内的资金只能用于第7.4条规定的支出:
项目完工后收取的车辆通行费;
本项目下的所有保险赔款;
借款人收取的工程承包合同、原材料供应合同项下的违约金、赔偿金、定金及其他款项;
借款人从任何其他渠道收取的本项目下的所有其他款项。
7.3.3开立于_________的偿债基金账户,该账户内的资金只能用于归还贷款本息及贷款人依据本合同取得其他债权。
借款人应在还本结息日将当期应当偿付的款项存入偿债基金账户,并享有_________天的宽限期。
7.4借款人承诺,其从基本结算账户内的所有提款和转账只能按照下列次序支付下述款项:
7.4.1项目建设期:
a.按借款人的工程预算应付的工程款
b.本合同项下的到期利息
c.其他支出
7.4.2项目经营期:
a.本合同项下的到期利息额
b.本合同项下的到期本金额
c.本合同项下应支付给贷款人的任何其他金额
d.按借款人的营运预算应付的营运开支
e.其他支出。
7.5在贷款人发出违约通知后(除非该违约通知被收回),除非用作支付贷款本息及贷款人依据本合同取得的其他债权,否则借款人从第7.3条所列账户的所有提款应事先取得贷款人的同意。
7.6贷款人对为实施本合同约定的账户监管而采取的拒付、限制支出等措施不承担法律责任。
第八条担保
8.1为保证项目的按期完工和贷款的按期清偿,有关方已向贷款人提供以下担保:
8.1.1在项目建设期间内,_________向贷款人提供资金承诺,保证在发生工程成本超支、不能按原计划成本完成全部工程时,通过各种方式融资,补充资金,直至工程全部完工(见附件一)。
8.1.2当项目不能按期完工时,借款人将其所获得的来自于建设承包合同、原材料供应合同以及本项目下其他合同的违约金、赔偿金等所有权益转让给贷款人。
8.1.3借款人以依法获得的_________公路收费权质押作为清偿本合同项下债务的担保(见_________公路收费权质押合同),并承诺该质押担保不因借款人实行承包、租赁、联营、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与外商合资、合作等涉及银行债权的产权变动或经营方式调整而撤销。
8.1.4项目建成后,还款期内贷款本息的偿还,由_________向贷款人提供担保,保证在借款人不能按期清偿贷款本息时承担连带责任(见附件二)。
第九条借款人承诺
9.1所作的陈述与保证真实无误;
9.2承认和遵循贷款人的业务制度和操作惯例及本合同项下的操作规程;
9.3按照本合同和借据中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
9.4在每个财务年度结束后_________日和每个季度结束后_________日内,向贷款人提交该阶段的财务报表,并保证真实、完整、准确。
年终财务报表需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师)事务所审核、确认;
9.5保证资金状况没有发生不利于本合同项下贷款的变化;
9.6本项目的汇率风险由借款人自行承担并采取措施加以防范,不得影响贷款本息的偿还;
9.7允许贷款人及其委托的单位或个人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以及借款人项目建设、生产经营、财务收支等情况;
9.8借款人实行承包、租赁、联营、合并(兼并)、分立、股份制改造、与外商合资、合作等涉及银行债权债务的产权变动或经营方式调整时,不得改变本合同项下借款人对贷款人应负的义务,并在作出决定_________日前向贷款人提出报告,与贷款人就贷款清偿或者落实达成协议后实施;
9.9借款人变更注册资本、章程、法定代表人及其他工商登记事项时,应在变更后_________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
9.10借款人涉及重大经济纠纷诉讼或出现财务状况恶化、可能危及贷款安全的,应当在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
9.11借款人应当及时就已发生或者将发生的本合同规定的违约事件向贷款人通报。
第十条贷款人承诺
10.1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拨付应当发放的贷款;
10.2对获悉的借款人项目建设、财务收支等情况依法保密。
第十一条变更、解除与转让
11.1缔约各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确需变更、解除的,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变更、解除的,不影响各方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合同解除的,不影响本合同中规定的争议解决条款。
11.2借款人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的,受让方必须经贷款人确认并承接本合同项下借款人的全部权利和义务;有保证人的,应取得保证人的同意或另行提供令贷款人满意的担保。
在贷款人与受让方的债务转让协议生效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第十二条保险
12.1借款人应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__日内向贷款人认可的保险公司办理本合同项下的项目保险。
险种为_________险、_________险、_________险;保险余额应与本文同项下项目的总价值相等;保险期限应不短于贷款期限,并根据有关规定续保,直至贷款还清为止。
12.2保险费由借款人负担,保险单由贷款人保管,保险单为本合同附件;贷款人有权向借款人追偿为维护自身利益而代付的保险费用及有关支出。
12.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若项目发生投保范围内的损失,借款人应将其所得保险赔偿金存入第7.3.2条规定的基本结算账户,由借贷双方协商决定用于项目毁损部分的修复或提前清偿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3.1借款人逾期未提款的,应按日向贷款人支付未提取贷款金额部分的百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
13.2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还本付息的,对逾期贷款每日计收万分之_________的利息,对未支付的利息计收复利。
13.3借款人未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的,贷款人对违约使用部分计收万分之_________的利息。
13.4借款人违反本合同
第二条、第十一条和第12.1条规定的,应向贷款人支付贷款金额百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
13.5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第7.4条规定的,应向贷款人支付挪用金额百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
13.6借款人违反本合同条款约定,情况严重,致使贷款人认为可能危及贷款安全的,贷款人有权取消尚未发放的贷款,并提前收回已经发放的部分或者全部贷款。
不能收回的,视为贷款逾期,按第13.2条的规定计收利息。
13.7发生第13.6条规定的情形的,贷款人有权依法处置质押的_________公路收费权。
13.8借款人不按本合同的规定归还贷款本息、违约金、赔偿金的,贷款人有权从借款人在贷款人及其分支机构处开立的所有账户上直接扣收。
13.9贷款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及时改正,并向借款人按日偿付违约部分万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
13.9.1收到借据后,无正当理由推迟放款的;
13.9.2无故提前收回贷款的。
第十四条争议解决
14.1借贷双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当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第十五条通讯
15.1本合同履行中的任何通知和沟通均应直接送交,或者采用挂号信函、传真、电报、电传等书面形式。
但是采取除挂号信函之外的其他书面形式送交的,应在事后三天内以挂号信函方式补寄对方。
15.2本合同履行中的各种送交,均以寄件人寄出的时间为送交时间。
15.3本合同双方的通讯地址,以本合同缔约人栏中的记载为准,如有变更,应立即通知对方。
第十六条其他
16.1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所有应付款项全部清偿之日止。
16.2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约定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_________(公章)贷款人: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签字)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