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施工合同实用7篇

矿山施工合同(精选7篇)

矿山施工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内外矿业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现就_______省_______市____________县____________矿区花岗岩荒料开采有关事项,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石材荒料开采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甲方指定位于____________县____________矿区一角平面面积约__________平方米由乙方承包开采。

第二条 承包期限为_____年,即自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三条 开采、取料要求:

1、锯切开采平面面积计算方式为:长度按每条锯路走到的位置计算,宽度按锯路第一条和最后一条之间的总距离量算,并画出平面几何图形来计算面积。

2、乙方锯切必须使用¢3.2米片体锯切,在平台位置锯切深度必须达到1.40米以上。每条锯路宽度必须根据甲方要求下单生产。

3、荒料开采质量:荒料的开采以四面切、两面打为质量要求,按国家建材部颁发的质量标准执行。

第四条 甲方的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圆盘锯2部、3#立方空压机2部、装载机1部供乙方生产使用,乙方负责对其进行保管、养护、维修并承担维修费用,若有损坏乙方需要重新添置。承包期满后,乙方应将甲方所提供的设备如数归还,并保证该设备未损坏。

2、甲方须提供适宜开采的施工平台(即施工平台前期的杂石沙及平台以外的废渣由甲方负责清理,施工平台内产生的废渣杂石由乙方自行清理到甲方指定位置堆放),修好荒料运输道路。

3、甲方负责供水供电设备安置,将电缆接至开采工作区附近并配备变压器。生活、生产等所用水、电费应由乙方自行负责,变压器正常损坏维修由甲方负责。

4、甲方负责解决乙方一期开采工人的住宿问题及地方事务纠纷。

第五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负责购置开采所需的除甲方提供以外的设备配套等的采石工具线缆水管,以及相应的人员配备,并负责将荒料运送到指定堆场,由矿山到堆场之间的运输风险及费用由乙方承担。施工人员的现场管理及生产开采进度安排由乙方负责,但必须在甲方现场管理人员指导下开展作业。

2、安全生产:矿山生产开采中的安全管理由乙方自行负责管理,乙方应严格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并按照安全生产规程操作,确保矿山开采安全。

3、合同期内,乙方第一年必须完成__________立方以上的荒料开采任务。

第六条 费用的计算标准、付款方式、时间等。

1、开采荒料的承包价格按锯切开采平面面积计算,每平方米单价为人民币壹佰贰拾元(不含税)。销售荒料时,若需要由乙方负责装车(司机和柴油乙方负责),则装车费按每立方10元计算。

2、按锯切开采面积计价后,乙方必须在甲方指导下进行荒料的开采、整形。

3、结算方式为按开采平台每层结算一次,每层锯切完成并清理完成层上碎石后,于10天内给予结算该层的承包工程款,除开采第一层的柴油费、电费、水费由甲方垫付(该费用从第一层结算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外,其它的费用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七条 乙方矿山施工及管理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自行负责购买,矿山生产开采中人为导致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有效,如市场对该矿山的荒料品种需求大,甲方可要求乙方增加人力投入以扩大生产量。

第九条 承包期间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矿区荒料开采转让、转包第三人,否则乙方构成违约。

第十条 如乙方变更相关工程队为合同主体,则甲乙双方同意将合同下乙方的全部义务转为变更方的义务。

第十一条 本协议双方如有一方先违反本协议约定构成违约,另一方经书面通知对方后,有权解除本协议,并有权要求赔偿经济损失。自签订后双方均不得反悔。乙方不能无故罢工。如任何一方反悔需付违约金人民币伍拾万元。

第十二条 本协议终止或期满后,甲乙双方应在15日内办理结付及矿区移交手续。

第十三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以补充条款体现,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____________内外矿业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矿山施工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为了扬长避短,发挥各自优势,方便管理,提高产品质量和经济效益,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 承包工作地点

PHA THEM MINING CO., LTD公司在老挝万象省万荣县以西5公里处,PHA THEM铜矿山。

二、 承包工作内容

PHA THEM MINING CO.,LTD铜矿的坑道掘进施工及开采;

三、 安全责任

PHA THEM MINING CO.,LTD公司铜矿山的安全生产工作由乙方全面负责和管理,在施工期间乙方出现的人身伤亡事故等全部由乙方自行负责承担和解决,对所发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由于甲方自身发生的安全事故由甲方自己负责,与乙方无关。

四、 承包工作期限

承包期暂定一年,从20xx年6月10日起至20xx年6月10日止。期满如果双方无异议,可再延长一年,至20xx年6月10日止,则双方续签合同。

五、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全承包,即乙方投入设备物资(甲方提供除外)、组织人力开采、挖掘、施工;

六、 承包施工方案

乙方在甲方提供的地质资料基础上,进行开采方案设计,但需将书面方案交甲方审核、批准,在施工过程中需变更的提前一周交甲方审核、批准。坑道断面:2.2×2米

七、 施工设备

甲方负责提供主要开采设备:150kw发电机1台,10立方米空压机1台,农用三轮车(翻斗)3台,扒渣机1台,并提供在矿区搭建的临时简易工棚。其余设备、设施乙方自备,乙方对简易工棚不满意可自行另建;

八、 掘进规格要求

坑道按高2.2米、宽2米(农用三轮翻斗车)掘进。

(1)一中段主运输坑道为脉外道,采矿方式为落地采矿。出矿坑道设计为10米一道,天井为40米一个,联络道与采场等长。设计采场长度不大于40米。

(2)二中段按照矿体倾向垂高30米处施工,坑道施工方法与一中段相同。(无联络道)

(3)每掘进10米或15米掘进一条穿脉坑道,其长度以揭穿矿体厚度为准;坑道掘进坡度为0.3%~0.7%(以坑道积水自然流出为宜)。

(4)平硐施工过程中,应对铜矿石和脉石(矿渣)分开堆放。

(5)平硐施工过程中,需要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出现大的破碎带的地段,尤其需要加强坑木等支护,支护所需的材料由甲方提供,确保施工安全。

九、 完成掘进和开采数量和质量要求及结算方式

1. 承包单价:坑道掘进每米人民币20xx元;矿石开采每吨人民币100元;

2. 采矿以满足选厂生产数量为宜。

3. 乙方按照甲方地质资料或甲方圈定的矿体施工,但综合品位不能低于2%。

4. 每天达到品位标准的铜原矿开采量以500吨为基准,低于或高于500吨部分按即开采单价的10%给予奖罚即每吨奖罚15元/吨;每月按结算数量折算至天数进行考核。

十、 验收、付款日期和方式

每月25日验收、审核、结算,至30日前付款给乙方。付款方式为汇款,自乙方开采之日起,但甲方在矿山未能完成运输的乙方已开采矿石数量,按照甲乙双方估算的数量,甲方应预付乙方50%的工程款,其余数量按选矿厂的过磅为准,质量验收以选矿厂球磨以后双方取样化验为准。质量如有差异,双方封样再行复议。

十一、 甲方的权利义务

1. 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应将道路修通,场地平好,并将甲方提供设备运到施工现场交给乙方管理、使用;

2. 在合同期内,甲方应按乙方开采和掘进的预交计划、实际需要做好炸药的供给,但炸药购置、运输及相关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应按老挝国家法律的规定严格做好炸药的管理、使用工作。

3. 甲方对本矿山以前企业的债权债务负责。

4.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掘进方式、质量及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有权督促乙方整改改正。

5. 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乙方派往老挝该铜矿山工作的全部中方人员在老挝的工作签证,而相应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6. 当开采和挖掘过程中,如矿体达不到规模化工业开采标准,则甲方有权叫停施工、解除合同。

十二、 乙方的权利义务

1. 乙方必须健全领导班子,健全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工资、劳保、福利等制度,乙方应经常向甲方汇报生产、经营情况。

2. 乙方有责任对职工加强政治思想教育,促进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安全生产的教育和措施,防止和减少工伤事故。乙方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违反老挝国家相关的政策和法律,不得违反当地人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

3.乙方必须对所派往矿山的工作人员购买相关的劳动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甲方有权监督。

4. 铜矿山的安全生产工作由乙方全面负责和管理,在施工期间出现的人身伤亡事故等全部由乙方自行负责承担和解决,对所发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对事态严重的影响到甲方的并造成甲方损失,乙方将全部承担。

5. 乙方有权自行招聘技术人员和职工,有权根据职工的生产技能、工作效率、身体条件、劳动态度、执行纪律好坏等情况,决定职工工资的多少,调整工作和辞退职工,有权自行决定车间、班组干部的任免。

十三、 甲方的违约责任

1. 甲方如不按时向乙方提供设备、工棚,造成乙方不能生产的,从工人进场时算起,则每迟延一天,应支付人民币违约金给乙方(按工人人均工资4000元/月、管理人员人均工资6000元人民币/月以实际延误天数逐日计算),并经乙方要求,合同期限得顺延。

2. 甲方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十四、 乙方的违约责任

1. 乙方如不按时按量完成掘进任务,累计2次警告后,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甲方提供乙方的工棚、设备以及其他设施等,按原清单如数点交甲方,除自然损耗外,如有损坏或丢失,乙方应负责修复或赔偿。

3. 乙方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如有违反相关的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情况,甲方有权对乙方有关责任人员作经济处分,直至解除合同。

4. 乙方在采矿施工的同时,应及时将矿石和脉石分开,并分别堆放。否则发现一次就按当月结算金额的10%处罚,直至扣完。如果未按甲方要求进行整改,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还应赔偿甲方的损失。

十五、 不可抗力

在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生产中断,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六、 其它

本合同自承包开始之日生效,承包期满自然终止。甲、乙双方在合同期内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不因合同期满而消失。在合同执行中,甲、乙双方代表人如发生变更,不影响本合同效力,甲乙双方亦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七、 文本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各设中老两文,以中文为准,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十八、 争议的解决

如果合同出现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老挝法院仲裁。

十九、 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二十、合同签署地点:老挝万象本协议由双方代表签字。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矿山施工合同 篇3

甲 方:

乙 方: 身份证号码:

现就甘肃省酒泉市xx县生地湾穿山驯矿区花岗岩荒料开采有关事项,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石材荒料开采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甲方指定位于xx县矿区一角平面面积约10000平方米由乙方承包开采。

第二条 承包期限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开采、取料要求:

1、锯切开采平面面积计算方式为:长度按每条锯路走到的位置计算,宽度按锯路第一条和最后一条之间的总距离量算,并画出平面几何图形来计算面积。

2、乙方锯切必须使用¢3.2米片体锯切,在平台位置锯切深度必须达到1.40米以上。每条锯路宽度必须根据甲方要求下单生产。

3、荒料开采质量:荒料的开采以四面切、两面打为质量要求,按国家建材部颁发的质量标准执行。

第四条 甲方的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圆盘锯2部、3#立方空压机2部、装载机1部供乙方生产使用,乙方负责对其进行保管、养护、维修并承担维修费用,若有损坏乙方需要重新添置。承包期满后,乙方应将甲方所提供的设备如数归还,并保证该设备未损坏。

2、甲方须提供适宜开采的施工平台(即施工平台前期的杂石沙及平台以外的废渣由甲方负责清理,施工平台内产生的废渣杂石由乙方自行清理到甲方指定位置堆放),修好荒料运输道路。

3、甲方负责供水供电设备安置,将电缆接至开采工作区附近并配备变压器。生活、生产等所用水、电费应由乙方自行负责,变压器正常损坏维修由甲方负责。

4、甲方负责解决乙方一期开采工人的住宿问题及地方事务纠纷。

第五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负责购置开采所需的除甲方提供以外的设备配套等的采石工具线缆水管,以及相应的人员配备,并负责将荒料运送到指定堆场,由矿山到堆场之间的运输风险及费用由乙方承担。施工人员的现场管理及生产开采进度安排由乙方负责,但必须在甲方现场管理人员指导下开展作业。

2、安全生产:矿山生产开采中的安全管理由乙方自行负责管理,乙方应严格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并按照安全生产规程操作,确保矿山开采安全。

3、合同期内,乙方第一年必须完成10000立方以上的荒料开采任务。

第六条 费用的计算标准、付款方式、时间等。

1、开采荒料的承包价格按锯切开采平面面积计算,每平方米单价为人民币壹佰贰拾元(不含税)。销售荒料时,若需要由乙方负责装车(司机和柴油乙方负责),则装车费按每立方10元计算。

2、按锯切开采面积计价后,乙方必须在甲方指导下进行荒料的开采、整形。

3、结算方式为按开采平台每层结算一次,每层锯切完成并清理完成层上碎石后,于10天内给予结算该层的承包工程款,除开采第一层的柴油费、电费、水费由甲方垫付(该费用从第一层结算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外,其它的费用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七条 乙方矿山施工及管理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自行负责购买,矿山生产开采中人为导致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有效,如市场对该矿山的荒料品种需求大,甲方可要求乙方增加人力投入以扩大生产量。

第九条 承包期间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矿区荒料开采转让、转包第三人,否则乙方构成违约。

第十条 如乙方变更相关工程队为合同主体,则甲乙双方同意将合同下乙方的全部义务转为变更方的义务。

第十一条 本协议双方如有一方先违反本协议约定构成违约,另一方经书面通知对方后,有权解除本协议,并有权要求赔偿经济损失。自签订后双方均不得反悔。乙方不能无故罢工。如任何一方反悔需付违约金人民币伍拾万元。

第十二条 本协议终止或期满后,甲乙双方应在15日内办理结付及矿区移交手续。

第十三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以补充条款体现,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矿山施工合同 篇4

甲 方: 身份号码: 联系办法

乙 方: 身份号码: 联系办法:

甲方现有 米黄玉矿拟承包给乙方开采。为明确双方的责权利,实现双方共赢之目的,确保乙方矿山正常开采和生产,双方在诚信自愿、公平合法的基础上,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供双方信守。

一、承包方式及风险负担办法:

1、甲方提供矿山(注:开采证号为 ),不出资,不参与经营,不承担乙方开采生产和经营过程中的任何风险和亏损;协助为乙方提供炸材(注:炸材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及外围事务的协调,促使乙方矿山正常开采生产和经营。

2、乙方全额承包,即包出资,包开采,包责任,包安全,包所有一切风险和亏损,设备自备,工队自定,食宿自理,盈亏自负,风险自担;开采成果归乙方所有,并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向甲方支付承包价款。

二、承包期限及开采范围:

1、承包期限为叁年,即自20xx年 月 日起至20xx年 月 日止。

三、合同承包价款及付款办法、时间和要求:

1、每年承包价款为 元( 元),三年承包价款共计 元( 元);该价款系甲方应得的净价款。

2、分三批付款:即乙方于本合同签订成立生效之日起的三日内首付甲方现金 元;第二年公历元月7日前支付甲方现金 2、开采范围:元;第三年公历元月7日前支付甲方现金 元;付款均以收款收据或金融部门汇款单据为准。

3、有关要求:

①乙方必须按时全额付清第一批合同价款;否则,自逾期付款之日起,本合同将自动提前解除并终止;对第二、第三两批价款,如乙方不按时付款的,自第一次逾期付款之日起,三个月后即视为乙方自动退出合同,并无条件地放弃承包合同的经营权和收益权,本合同亦将自动提前解除并终止。

②合同第一批价款全部兑现完毕之日起,甲方须尽快着手处理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之前的遗留问题和协调炸材事宜; 月后,确保乙方即可正常动工生产。

③若遇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之前潜在的遗留问题不能按时排除的,甲方要最早时间通知乙方,原则上在不以耽误生产为主,双方在另行协商的时间内务必共同合力彻底解决。

四、施工安全及事故责任承担办法: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采矿同行业操作规程安全施工,合法用工,并必须为其所属的管理和作业人员办理劳动安全工伤保险,切实强化劳动安全措施及保障;否则,因此所发生的一切责任事故(含机械事故)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2、如因乙方人员施工资质(资格)存在缺陷或违规(章)违法操作产生的一切责任后果,概由乙方负全部责任;亦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五、双方的权利义务及约定的其它事宜:

1、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正当履行合同规定;正常情况下,须及时提供炸材(注:政府行为或管理部门的因素造成的情形除外);如因甲方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之前的遗留问题(注:含矿带上需要搬迁住户处理及费用承担?保证道路畅通?负责协调地方各级行政部门问题?)造成乙方不能正常生产且造成乙方实际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如因此耽误乙方生产时间的(注:以连续耽误时间在半个月以上的为准,不累计,且须以双方共同书面记载内容为准),由甲方负责在本合同期限届满时向后补足并延续。

2、乙方有权自主规划、生产和经营;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前述矿山开采经营权转让或变相转包给其他第三人;不得破坏性掠夺开采。

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必须注意水土流失,防止引发山火,不滋事,不扰民;必须依法严格运输、管理和使用炸材;如所需的炸材被损、被盗、流失、借用及违规管理和使用造成不良法律后果的,均由乙方承担所有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

4、本合同承包期限届满时,甲方如需对外继续发包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续包权;相反地,如甲方不需对外继续发包的,甲方有权及时收回前述矿山经营权;乙方必须无条件地撤走矿山所有机械设备和其所开采的矿石,不得影响甲方继续经营;否则,如乙方怠于撤除和清理的,甲方有权予以处理,且不赔偿乙方任何经济损失和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5、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可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执行;或经双方另行协商同意后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主合同效力同等。

六、合同变更及争议处理办法:

1、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本合同条款;如确需变更本合同条款的,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征得对方的同意;否则,由过错方承担一切经济赔偿责任。

2、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如因合同条款发生纠纷,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自愿选择由守约方所在地的司法部门调解或诉请人民法院依法裁判。

七、违约责任:

本合同承包期限内,双方中任何一方均不得无故毁约(违约)、单方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否则,由过错责任方支付给守约方本合同总价款额20%的违约金;如造成损失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的,过错责任方无条件地赔偿给守约方四倍的经济损失,并承担相应的一切法律责任。

八、本合同书自甲乙双方签字捺印之日起成立生效,具有法律约束力;本合同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效力同等。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矿山施工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为了完善、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签订如下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露天铝土矿开采项目

2、工程地点:清镇市站街镇小河村、友滩村矿区内,燕垅林歹矿区。

3、工程内容:盖山剥离、矿石的开挖。

4工程量:按甲方提供的作业点,每年完成 350—400 万吨矿工程量。

二、工程承包方式

本露天铝土矿开采工程实行劳务承包制,包工包料、自负盈亏。

三、协议工期

1、开工日期:20xx年7月28日(以甲方下达进场通知为准)。

2、竣工日间:按甲方提供的作业点基本开采完为竣工日期,(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及政策性不可抗拒因素除外)。

四、劳务施工包干单价

1、所有矿石:结算单价为每吨28元。

以上单价为露天开采,乙方负责将矿石转运至一公里以内的矿坪堆放。

2、土方单价10元/立方米,石方单价20元/立方米(一公里以内的运距,本单价为自然方单价)。

五、工程量计算方式、结算方式及付款时间:

1、矿石计量方法:

矿石以甲、乙双方监督过磅的单据为准,双方签字的过磅单据为结算劳务工程款的依据。

2、土石方计量方法:土石方计量方法以甲、乙双方现场管理员共同计量的单据双方签字的凭证为结算劳务工程款的依据。

结算方式:甲方每月按照乙方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向乙方支付85%的劳务工程款,下月补足上月15%,以此类推。

3、劳务工程款结算及支付时间

甲方每月25和中铝公司结算后6日内为支付劳务工程款时间。

六、施工所需要的原材料供应

1、乙方在施工期间所需要的爆破材料(炸药、***、导火绳等)、油料由甲方提供,但费用由乙方承担。月底结算时扣出,单价按市场价计算。

2、乙方在施工期间所需要的生活用水用电,由甲方负责协助联系解决,但所购电、水设施及使用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七、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所开挖的土方、石方及矿石,由乙方负责在作业点一公里范围内堆积和处理,其转运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但环保等方面的干涉及由此产生的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

2、乙方将矿石装上甲方的车辆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自己承担。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对乙方在作业中的安全、进度进行监督和检查,有权提出相应的整改意见

2、处理和协调好周边村组及村民关系,排除外围干扰,为乙方创造良好的施工作业环境,如因征地、补偿、林赔、爆破等原因造成的纠纷和赔偿,由甲方自行承担。

3、甲方必须按照规定,办理有效、合法手续。

4、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后,如因甲方未取得合法手续而导致有关单位干涉或发生其它纠纷造成乙方停工损失和对当地农民的赔偿由甲方全部负责。

5、甲方及时安排运输车辆运出乙方所开采的矿石,以便乙方采的矿石能及时堆入坪堆积,甲方提供足够场地堆放乙方每月的进度数量。甲方发运矿时,由双方派人员计车、计量并签字。

6、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停工超出3日的,则每停工1日,甲方向乙方补偿的标准如下:挖机:每台每天1500元;装载机:每辆每天900元;空压机:每台每天200元;运输车辆:每辆每天400元;施工及管理人员每人每天100元(以双方登记的机械数量及人员数量为补偿依据)。

7、如果甲方延期超出10个工作日还不能支付乙方劳务工程款,乙方有权交所开采的矿石变卖处理,抵劳务工程款,甲方应无条件同意及提供外运的相关手续,乙方变 卖矿石时须甲方的管理人员在场签字,并按变矿石70%结算。

8、乙方和甲方履行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解除乙方施工队,如甲方更换施工队,甲方赔偿乙方500万。

九、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合理指挥及调度,严格按照《施工规范》、《操作规范》施工作业,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按照发放民工工次。

2、如乙方原因造成停工及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3、配合甲方做好安全、技术、计量、资料等工作。

4、该工程属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在施工过程中如果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按国家安全法执行。

5、对进入场的机械设备和施工管理人员进行登记和保险,并将登记和保险的手续复印一份送甲方备案。

6、施工过程中应特别注意施工区域周边红钱以外的青苗、树木的保护和森林防火,如因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7、本工程不得转让,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8、乙方必须将高品位和低品位的矿石分开堆放。

十、保证金

1、乙方应向乙方缴纳保证金计肆拾万元整(¥400000.00元整)。

2、为了使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平等,乙方向乙方交纳的肆拾万元保证金,甲方用该矿山所有的矿石向乙方提供担保。

3、保证金的返还方式:每月结算劳务工程款时,甲方按乙方实际完成的工程量, 每吨矿石返还乙方3元钱的保证金,直至返还完肆拾万元止。

十一、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约定的内容,如果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工程价款1%的违约金。

2、如果在20xx年8月10日前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进场正常施工,甲方全额退还乙方所交纳的保证金,按银行货款利息的3倍补偿给乙方。

十二、其它约定

1、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及时向甲方提交《工程施工组织方案》和《安全生产措施方案》,同时制定月施工计划交甲方备案。

2、乙方施工所用的机械设备及工程车辆,应列清单报甲方备巡查,乙方在施工人员及管理人员也应造册送甲方备案。

3、甲方为方便工程施工需调用乙方机械设备时,应取得乙方同意,有偿使用,具体费用由双方协商,甲方在支付乙方当月劳务工程款时一并支付给乙方。

十三、本合同争议解决方法

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管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附则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产生法律效力。本合同为劳务承包合同,国家的税、费由甲方承担。

2、本合同的有效期为一年,从甲方下达进场通知之日算起。本合同实行一年一签制。

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矿山施工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就甲方名下的 和 承包给乙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当地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结合实际情况,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双方签订合同条款如下:

一、承包矿山地址

自 年_月_日至 年_月_日止,期限为 年,时间按乙方正常开采日算起,合同期满后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

二、采矿承包方式:

1、为大清包,甲方给乙方提供一切正当开采手续(其中包括采矿许可证及所需证件),其余采矿所需的机器设备全部由乙方自备,(自行负责油、水、电费用和员工食宿等)火攻材料甲方供给,乙方付款。

2、乙方在签订合同时,向甲方交付合同保证金50万元整人民币和担保费100万元整人民币。乙方机械设备入场一后,甲方一次性退还50万合同保证金,100万元担保费用在合同终止前一个月甲方退还给乙方。

3、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一个月内乙方可以进入小西沟铁矿和23#矿,做生产准备及开采运营。

4、35%,乙方占比例65% ,23#矿,甲方占比例57%,乙方占比例43%。

三、约定开采量,乙方必须保证合格块矿各 万吨。超额开采产量 甲乙双方按 分成, 甲乙双方按甲方 成,乙方 成分配。

四、验收方法:乙方必须保证矿石质量,无泥沙掺合。

五、开采的矿石以磅单为结算依据。 所生产出来的矿石由甲乙双方共同销售(甲方进行财务监管)。每月1日前将开采的矿石量汇总(以磅单为准)上报甲方。经双方确认甲方每吨收取 元管理费。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负责现场治安,以免非矿区工作人员无理取闹,至使矿山无法正常开采。

2、对乙方管理的开采现场、安全生产、机器设备的使用和矿山整体生产状况予以全面监管。

3、制定矿区各项管理制度,并监督乙方贯彻执行。

4、负责对乙方开采的工程进度、质量进行监督,组织检查验收。

5、负责按合同约定,按时拨付劳务费款。

6、对违规作业、设备带病生产,存在安全隐患等事项,有权给乙方下达停产整改通知、罚款,对不服从管理及对甲方造成重大影响,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7、负责火工材料供应,费用按市场价,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组建铁矿开采施工队伍,对铁矿开采生产、安全和技术管理负全责,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监管和按合同约定的生产计划,组织生产。

2、负责开采人员的招聘,规范用工乎续,向甲方提供所聘用人员的身份证、照片,特种工程证件等基本资料,由甲方登记备案。

3、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培训和教育员工合理施工,文明作业。

4、安全生产,乙方必须按照国家行业和甲方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严格执行矿山相关行业安全管理规范和操作流程。

5、乙方的管理人员,必须认真务实的履行安全检查,对发现采矿工程中隐患或问题,必须及时有效地予以排除和解决。

6、在工程承包期间,无论任何原因发生的伤亡事故都与甲方无关,并且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七、如遇有关部门的正常检查甲方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已却保矿山正常开采。

八、本合同体现双方的真实意愿,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以上条款,甲乙双方要共同遵守,任何一方不得违约或无故解除合同,否则,责任方要承担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后果。

十、在招投标中标后20日内,甲乙双方签订正式合同,同时甲方向乙方提供所有开采手续及地质图纸。

十一、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因政策性原因及其他不可预见因素影响,导致停产或协议部分或全部条款无法履行,各方协商解除部分或全部条款的履行,或者延迟履行。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三、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矿山施工合同 篇7

甲方:____________内外矿业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现就甘肃省酒泉市____________县生地湾穿山驯____________矿区花岗岩荒料开采有关事项,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石材荒料开采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甲方指定位于____________县____________矿区一角平面面积约__________平方米由乙方承包开采。

第二条承包期限为________年,即自20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20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条开采、取料要求:

1、锯切开采平面面积计算方式为:长度按每条锯路走到的位置计算,宽度按锯路第一条和最后一条之间的总距离量算,并画出平面几何图形来计算面积。

2、乙方锯切必须使用¢3.2米片体锯切,在平台位置锯切深度必须达到1.40米以上。每条锯路宽度必须根据甲方要求下单生产。

3、荒料开采质量:荒料的开采以四面切、两面打为质量要求,按国家建材部颁发的质量标准执行。

第四条甲方的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圆盘锯2部、3#立方空压机2部、装载机1部供乙方生产使用,乙方负责对其进行保管、养护、维修并承担维修费用,若有损坏乙方需要重新添置。承包期满后,乙方应将甲方所提供的设备如数归还,并保证该设备未损坏。

2、甲方须提供适宜开采的施工平台(即施工平台前期的杂石沙及平台以外的废渣由甲方负责清理,施工平台内产生的废渣杂石由乙方自行清理到甲方指定位置堆放),修好荒料运输道路。

3、甲方负责供水供电设备安置,将电缆接至开采工作区附近并配备变压器。生活、生产等所用水、电费应由乙方自行负责,变压器正常损坏维修由甲方负责。

4、甲方负责解决乙方一期开采工人的住宿问题及地方事务纠纷。

第五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负责购置开采所需的除甲方提供以外的设备配套等的采石工具线缆水管,以及相应的人员配备,并负责将荒料运送到指定堆场,由矿山到堆场之间的运输风险及费用由乙方承担。施工人员的现场管理及生产开采进度安排由乙方负责,但必须在甲方现场管理人员指导下开展作业。

2、安全生产:矿山生产开采中的安全管理由乙方自行负责管理,乙方应严格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并按照安全生产规程操作,确保矿山开采安全。

3、合同期内,乙方第一年必须完成__________立方以上的荒料开采任务。

第六条费用的计算标准、付款方式、时间等。

1、开采荒料的承包价格按锯切开采平面面积计算,每平方米单价为人民币壹佰贰拾元(不含税)。销售荒料时,若需要由乙方负责装车(司机和柴油乙方负责),则装车费按每立方10元计算。

2、按锯切开采面积计价后,乙方必须在甲方指导下进行荒料的开采、整形。

3、结算方式为按开采平台每层结算一次,每层锯切完成并清理完成层上碎石后,于10天内给予结算该层的承包工程款,除开采第一层的柴油费、电费、水费由甲方垫付(该费用从第一层结算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外,其它的费用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七条乙方矿山施工及管理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自行负责购买,矿山生产开采中人为导致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有效,如市场对该矿山的荒料品种需求大,甲方可要求乙方增加人力投入以扩大生产量。

第九条承包期间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矿区荒料开采转让、转包第三人,否则乙方构成违约。

第十条如乙方变更相关工程队为合同主体,则甲乙双方同意将合同下乙方的全部义务转为变更方的义务。

第十一条本协议双方如有一方先违反本协议约定构成违约,另一方经书面通知对方后,有权解除本协议,并有权要求赔偿经济损失。自签订后双方均不得反悔。乙方不能无故罢工。如任何一方反悔需付违约金人民币伍拾万元。

第十二条本协议终止或期满后,甲乙双方应在____日内办理结付及矿区移交手续。

第十三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以补充条款体现,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内外矿业有限公司乙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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