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窗幕墙施工合同(通用6篇)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本着互相合作、紧密配合、分工负责的原则,就《城市碧园公寓B、C栋玻璃幕墙工程》达成以下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范围、造价数量、单价、总价
1.1 工程范围:_________________
“城市碧园公寓B、C栋”建筑外立面玻璃幕墙工程的内容包括:塔楼部分的浅灰色玻璃隐框幕墙、透明玻璃隐框幕墙等的设计、供料、加工、安装、竣工验收资料等。其中:MC42、MC39、MC41、MQC63、MQC63a、MQC64、MQC53、MQC54、MQC72、MQC65为浅灰色本体钢化玻璃幕墙,其余为钢化透明白玻幕墙。
1.2 工程单价:_________________
(详见后附报价书之报价明细表)
1.3 工程数量及总价合计:_________________
(详见后附报价书之工程报价总表)
1.4 此总价结算时单价不变,面积按实际完工展开面积结算,如有设计变更、工程洽商、材料变化等,价格经双方协商后以增补协议形式确定。
1.5 本报价中包括玻璃幕墙三性检测费。
第二条 工程用料
2.1 玻璃:幕墙的玻璃采用东莞银通玻璃有限公司产的6mm厚浅灰色本体透明钢化玻璃及6mm透明钢化白玻,按乙方提供的玻璃样板确认。
2.2 铝合金型材:
均选用佛山金固铝业有限公司产的6063-T5铝合金型材,铝型材表面为银白氧化处理,氧化膜厚度满足AA15级要求,按乙方提供的样品确认。
2.3 硅酮结构胶及密封胶:
选用郑州中原胶厂产的MF811硅酮结构胶及MF889硅酮耐候密封胶,按乙方提供的样品确认。
2.4 幕墙开启配件:国产优质七字执手。
2.5 钢件:国产优质Q235b钢型材。
第三条 付款方式
3.1 铝合金型材、钢件进场后七日内,甲方付给乙方合同总价的30%作为第一次工程进度款;
3.2 铝合金型材、钢件安装基本完成七日内,甲方付给乙方合同总价的20%;
3.3 玻璃安装基本完成七日内,甲方付给乙方合同总价的20%;
3.4幕墙安装完成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进度款到合同总额的80%;
3.4 验收合格后三十日内,甲方付到结算总价的97%给乙方,剩余3%从验收之日起一年保修期满后,10日内一次性付清。
3.5 甲方如不按协议条款支付款项,乙方在约定时间五天内向甲方发出书面通知,甲方收到通知后七天内仍不能按时支付工程款,乙方有权停止施工,甲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和违约责任。
第四条 甲乙双方责任
4.1 甲方责任:
4.1.1 提供本工程完整的建筑施工图和结构施工图各一套及有关设计变更资料;
4.1.2 办理施工许可证;
4.1.3在乙方进场前,清除施工现场内影响乙方施工的障碍;
4.1.4组织有关单位与乙方的协调会;
4.1.5组织有关人员对乙方设计图纸进行会审,并进行签署;
4.1.6组织和配合质检及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工程质量,及时签认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办理设计变更和其它必要的工程签证管理工作;工程进行中隐蔽工程或中间工程需验收时,甲方接通知后48小时未到场验收,则视为验收合格;质量符合规定要求,验收48小时后甲方代表不签字,视为已批准,乙方可继续施工。
4.1.7组织协调乙方与土建施工单位的施工配合工作;
4.1.8 在乙方递交工程竣工书面报告后,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玻璃幕墙验收;
注:甲方不按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工期延误,工期则相应顺延。
4.2 乙方责任:
4.2.1 对幕墙进行设计,经具有幕墙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签准及甲方审核确认后方可使用,保证设计符合国家有关规范要求,对设计质量负责,承担因设计质量问题引起的一切后果,并向甲方提交幕墙设计图纸及计算书陆套。
4.2.2 严格按照批准的设计图纸施工,服从甲方驻工地代表及工程监理的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工程质量负责,承担因工程质量问题引起的一切后果;
4.2.3 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进度计划,并经甲方审核通过;
4.2.4 负责所有进场材料的保管及未验收前的成品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原因乙方自费修复,非乙方原因损坏,由责任方负责修复,或乙方修复由甲方承担追加合同价款;
4.2.5 严格遵守工地及土建施工单位的有关管理规定,确保施工安全及文明施工;
4.2.6 作好施工原始记录,在竣工验收前整理好工程的所有有关资料两套作为竣工资料交给甲方。
4.2.7 提供完整的竣工验收资料,保证验收通过,如因乙方资料或其他原因,致使工程未能按时通过验收,由此造成的甲方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工期
5.1 开工日期:甲方提前七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5.2 施工总工期:B栋40天,C栋50天,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计算,满足现场施工脚手架落架的要求。
5.3 工期顺延: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拖延,工期相应顺延;
5.3.1 由于设计变更、工程量变化,引起施工程序和内容变化;
5.3.2 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造成停工累计超过八小时;
5.3.3 由于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非甲乙方原因造成的爆炸、火灾、水灾、大雨、暴雨、地震等;
5.3.4 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
5.3.5 其它非乙方原因的停工;
5.4 以上情况发生后七天内,乙方就延误的内容和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两天内予以确认答复,否则视为同意。
第六条 工程质量
6.1 工程质量等级: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国家规定的“合格标准”,争创优良工程。
6.2 工程验收按甲方规定的各项参数及国内现有规范标准进行。
6.3 工程竣工后,乙方向甲方提供质量保证书,保证玻璃幕墙的施工符合设计及计算。
第七条 设计变更
7.1 甲方变更设计,应在该项工程加工或施工前七天通知乙方。乙方已经加工或施工的,乙方接通知后应立即停止。
7.2 由于变更通知不及时造成的乙方损失由甲方负责。
第八条 竣工、结算与保修
8.1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甲方在接到乙方竣工报告后十天内,向所属建设主管部门提交验收申请,并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如收到乙方竣工验收报告十天内无正当理由不申请验收,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批准,工程即告竣工即可办理结算手续;如工程未验收,而已开始使用,视为已验收。
8.2 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向甲方提交结算书,甲方收到结算书后十天内审核完毕或提出审核意见。如收到结算书后十天内无正当理由不办理结算,则认为已接受乙方结算报告,从第十天算起按同期贷款最高利息支付工程款利息。
8.3 保修期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为两年,按国家规定的保修条款执行。
第九条 工程停建或缓建
9.1 因人力不可抗力及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工、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双方应签订工程停、缓建协议。
9.2工程停缓建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己完工程和己购材料、设备、器具的保护及向甲方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人员撤出现场。甲方应为乙方撤离提供必要条件,支付相应的经济支出,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己完工程价款和赔偿乙方的相关损失。
第十条 其它
10.1 所有甲乙双方签认的函电和有关的技术资料均为本合同的附件和组成文件。
10.2 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本着友好态度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经双方同意可申请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如调解不成,可向法院起诉。
10.3 本合同经双方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章后立即生效,生效后无正当理由单方不能弃约, 弃约方需赔偿对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10.4 本合同待工程验收,工程结算完成,甲方支付完工程款,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他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10.5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陆份,双方各执叁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 __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 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帐 号:_________________ 帐 号: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
传 真: _________________传 真: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
邮 编:_________________ 邮 编:_________________
委托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设计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代建单位: 以下简称(丙方)
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依据国家相关规范及标准,鉴于乙方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资质等级来承担甲方投资建设项目建筑幕墙(龙湾建设大厦)工程设计业务,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 工程概况
1.1建设单位名称:
1.2工 程 名 称 :
1.3工 程 内 容 杆、挑檐、檐口吊顶、地弹簧门及结构预埋件设计,工程概况。
1.4工程量(㎡) (工程量按实际展开面积结算)
二、设计依据
2.1发包人提供的建筑设计图纸资料
2.2设计人采用主要技术标准是国家、地方、行业相关规范及发包人相关设计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xx)
②《建筑幕墙》(GB/T21086-20xx)
③《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20xx)
④《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35-20xx)
⑤《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xx)
⑥《粘合剂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3-20xx)
⑦《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以上标准若遇更新则按最新标准执行。
三、甲方义务
3.1提供工程电子版图(建施图、结构图及节点详图)
3.2在工程开工之前,甲方应组织施工单位与乙方进行设计技术交底。
3.3办理“备案”等有关法定事宜。
四、乙方义务
4.1乙方必须按国家工程建设性强制标准和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深度要求进行设计,并在 年 月 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施工设计方案文件,包括(效果图、设计总说明、立面图、平面图、剖面图、石材分格图、门窗大样图、型材大样图、防雷接地图、预埋件图、细部详图、标准节点图等);待方案图确定后,施工图设计时间为25个工作日,其中设计文件一式 份,并提供电子版,如另增加图纸文本,费用另算。
4.2乙方负责审图中心的图纸回复事宜。
4.3与建筑设计院衔接,做好外保温节能设计,及时征求建筑单位意见,对设计院有关设计方面意见应及时修改。
4.4设计人员应完成以下工作内容。
a、参与委托单位、建筑设计院的校核及沟通工作。
b、施工工艺的讲解工作。
c、及时对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工作,并提出意见。
五、设计费支付方式
5.1本工程的设计费是按每平米元计取,总设计费为 元(大写:
5.2合同签订后,甲方三天内付前方案设计费元整,施工设计方案确认后进入施工图设计付设计费 元整,施工图审图完成后一个星期内,甲方支付完所有设计费。
六、违约责任
6.1甲方不按照合同规定向乙方按时支付设计费,应根据银行关于延期支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6.2设计遗漏或错误要及时修改与补充。(错误损失补偿,按国家规范及条款进行补偿。)
6.3甲、乙双方在中途要求终止合同的要进行补偿(双方对等)。
七、其它
7.1如果乙方设计的工程且又中标施工的,乙方将作为优惠不计取任何设计费用。
7.2本合同自甲方支付第一笔设计费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如有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
7.3本工程幕墙设计使用年限为20xx年。
7.4本合同未尽事宜,根据我国的有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处理。
7.5如有纠纷,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本协议一式陆份,甲、乙、丙三方各执贰份。
委托单位(甲方)
设计单位(乙方)
代建单位(丙方)
年 月 日
发包方:
承包方:
根据《合同法》和《建筑安装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承包范围及内容:隐框幕墙窗扇加工(单价35元/个)。
四、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承包方自行承担劳动工具、机具和劳保用品等费用。
五、质量等级: 合格 。
六、加工量:(暂定)2500 个,合同价款:(暂定)87500元。
七、实际支付数额根据双方核定的加工量计算确定。
第二条 加工期限
一、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
完工工期: 年 月 日 。
总日历工期天数: 日。
二、幕墙窗加工次序以及作业安排可根据发包方自身要求具体安排。
第三条 加工质量
一、承包方必须严格按发包方提供的技术文件,包括图纸,加工工艺单加工、以及国家颁布的幕墙工程施工规范和质量标准加工。
二、承包方接受发包方现场代表的管理、监督;作业安排。
三、外观质量加工精度达合格。符合相应的外观质量检验标准。
四、双方均应遵守下列规定:
1、由发包方提供一切加工窗扇所需材料,包括型材,辅材以及窗所用五金。材料数量种类必须满足所加工窗扇数量和质量的要求。
五、补充条款(1): 。
六、补充条款(2): 。
第四条 付款方式
一、合同签订生效后,发包方按实际提货量支付合同款即加工单价乘以提货数量。
二、发包方根据核实的加工量提货时一次付清后提货。
第五条 发包方工作:
1、提供所加工的一切原材料包括窗用型材,五金及其辅材配件。
2、合同签订2天内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包括加工必须的图纸,加工工艺单等必要技术文件。
3、定期提取已加工完毕的产品。
第六条 承包方工作:
1、根据发包方得加工图以及工艺图加工产品。内容包括,窗扇的切制组框,铰链风撑(各两对)/每樘。执手以及其配件的安装。
2、负责按发包方提供的加工计划定期定量完成加工任务。
3、负责交货(加工成品)时移交,清点。
4、加工所剩余料(300mm)长度以下归承包方所有。
5、发包方应允许承包方5‰的允错率,即加工过程中由于不可控制的原因造成的原材料损坏。
6负责将幕墙窗型材运输到承包方加工地点以及负责后期产品的返回运输,即承担运输费用。
第七条 双方责任
承发包双方除执行合同各项条款的约定外,还应承担以下责任:
一、发包方责任
1、按合同规定的付款条件及时付款。
2、对加工产品进行质量检查,合格后签收。
3、履行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
4、如不按期提取产品造成产品积压,如超过合同规定工期,发包方需交付相应保管费,按 (1元一樘)/每天计算。
二、承包方责任
1、在签订合同以及领取加工必要技术文件后开始进行加工作业。
2、定期完成发包方得加工任务,应负因加工不利所造成的一切后果。
3、承包方不准将合同内容另行分包。否则,发包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承包方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合同双方中任何一方不能全面履行合同条款均属违约。违约造成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概由违约方承担及赔偿。
2、凡无正当理由中途毁约者,违约方应承担法律责任。除赔偿守约方的全部经济损失外,还须向守约方支付合同金额的30%的罚金。
第九条 合同争议
合同执行过程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唐山市仲裁委员会仲裁。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合同中止
因政策变动、不可抗力因素及非承发包双方原因致使合同无法继续时,经双方协商,可中止合同,并办理结算事宜。
第十一条 附 则
一、合同一式 份、合同附件 份,双方各执 份。需要办理公证的,送合同签署地公证部门办理公证。
二、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即生效;需办理公证的,自办毕公证书之日起生效。
三、合同签订后,承发包双方如需要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与主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四、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条款执行。
发包方: 承包方: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合同签署地:
合同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甲方同意将西南矿产资源与生态环境研究平台(一期,A1、A2、A2、A4、A6、C1、C2栋)的幕墙工程劳务工作发包给乙方。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工程的工期、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经甲、乙双方共同商定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名称:
西南矿产资源与生态环境综合研究平台(一期)建设项目
二、工程地点:
贵用市金阳新区
三、结构形式:
框架结构
四、面积:
详图纸。
五、工期:
三个月
六、质量:
优良
七、开工时间:
20xx年6月25日
八、承包方式:
包幕墙施工所需劳务工作、一切工具,包工期、质量、安全及现场文明施工。
九、承包的工作范围:
1、龙骨安装、石材安装、玻璃安装、干挂清水装饰板安装、幕墙避雷、幕墙防火等图纸所含分项工程中所有做工任务及所有工序。
2、所有旌工机其自理,跳板的铺设,施工中所嚣安全绳、安全带、安全帽及其他防护用品。
3、龙骨安装、石材安装、玻璃安装、干挂清水装饰扳安劳,幕墙避雷、幕墙防火的清理、清洁,旋工后对本道工序所造成的污染面的清理、清洁。
4、原材料下车堆码及堆码场地的清理(不含石材下车)。
5、工完场清,日作日清。剩余材料的入库、归还及归还时的上车。夜阉旌工所需灯具的借出及归还。
6、现场安全及文明旖工,本班组住宿处的安全、文明、环境卫生的管理及所需要的工作。
7、班组内部的管理及服从该工程项目部管理。
8、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返工。(含返工所需人工及材料)
9、本道工序完成后向下道工序的移交。
10、以上内容除以下承包单价所注明有单价外,其余价格均己包含在以下承包单价项内,不得再计较。
十、承包单价:
1、石材幕墙:126元/平米
2、玻璃幕墙(玻璃雨棚):95元/平米
3、外墙干挂水泥板:85元/平方。
4、以上承包单价中已含幕墙防火和避雷施工,并且包含劳动法所规定的其他费用及该工程项目部安排的节假日、夜班等加班费用。
十一、工程量计算及结算方式:
1、本合同承包工程量按乙方实际完成的各分项工程量计算。①钢架完成30%;②石材完成70%。
2、进度款支付:每月按当月实际完成的各分项工程量的80%支付进度款。
3、结算:一期承包内容在本工程竣工验收一周内后按所完成以上承包内容工程量的90%支付所承包内容的工程款,尾款在本项目竣工备案办理后一周内付清。
十二期、工期及工期要求
1、总工期按项目部所订工期计划。
2、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则按20xx元/天处以工期延误罚款直至勒令退场,且退场结算按已完成的本合同承包内容的.50%计算。若因甲方原因造成耽误,则工期顺延。
3、按照该工程项目部的施工进度要求实旋,满足施工的需要,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
4、合理组织劳动力,对该工程项目部下达的施工作业计划,必须按丑寸或提前宪成。否则,造成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十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服从该工程项目部的现场施工管理和指挥,根据该
工程项目部提供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更改,对施工方案的错误及不合理之处,有义务在施工前及时上报该工程项目部提请修改。乙方若不服从该工程项目部管理,甲方及该工程项目部均有权终止合同并按已完成本合同承包内容的50%计算乙方退场费。
2、乙方不得将承包内容转包给第三方施工,若发生,则按已完成的本合同承包内容的50%计算乙方退场费。
3、乙方负责支付自聘(雇)人员工资及办理贵阳市规定的暂住费用并负责将每月发放的签名册一份交给该工程项目部财务部门备案。
4、乙方配备的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方可上岗。
5、乙方班组长每天必须24小时在现场,若查出不执行该条,则按500元/次处以罚款。乙方班级长必须参加该工程项目部的生产例会,否则按100元/次处以罚款。
十四、材料、设备管理
1、该工程项目部负责提供以上承包内容施工所需原材料。
2、乙方自各的所有材料、施工工具、机械均由乙方自己保管,若有丢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因乙方施工所造成的机其、钢管扣件损坏由乙方负责自己修复、赔偿。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到当天借出的工具及设备当天必须归还,原材料必须统一堆放,厉行节约。
4、乙方施工中所用原材料,应合理计划及使用,不得浪费,否则废料的50%由乙方负责。
5、乙方以上承包内容中的材料损耗率控制在2%以内,超出2%外的材料损耗,由乙方负责赔偿、补齐。
十五、质量要求: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有关幕墙等分项工程施工有关规范、标准的要求以及该工程项目部发出的指令,做到精心施工、认真管理。
2、乙方必须做好自检工作,随时接受该工程项目部及有关部门的检查
3、乙方现场配备一名经甲方及该工程项目部认可的技术员及质量员,负责对乙方所承包的分项工程工程进行技术指导及施工指挥,负责对所承包分项工程的进行施工,负责与其他工种的配合,并配合该工程项目部对工程进行质量检查。负责对本班工作进行自检及移交,自检合格后方可让该工程项目部进行验收并向下道工序移交,如验收不合格,不得向下道工序移交并及时返工。
4、若质量达不到规范规定分项工程施工标准,乙方无条件进行返工,返工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若因乙方未按规范及该工程项目部的施工方案、该工程项目部生产例会下达的书面质量管理目标及方案、书面技术交底而引起的质量事故,事故损失10万元以下的,由乙方负全责;事故损失达10万元以上的,甲方可酌情给予一定数量的补偿;若因乙方原因引发的三次以上的质量事故,由乙方负全责。
十六、安全要求:
1、在施工中,乙方必须按照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服从该工程项目部安全管理,做好自行安全检查工作,消除事故隐患,随时接受项目部及行业安全检查人员的监督检查。若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甲方将视情节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或终止分包合同处理。
2、乙方配备一名该工程项目部认可的现场专职安全员,协助该工程项目部安全员对现场的安全管理,并配合该工程项目部及有关部门开展安全工作,积极接受有关人员对本班组的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检查,负责对本班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
3、乙方自备的雨衣、安全带、安全帽等个人劳保用品等均必须提供相关部门的台格证。如乙方所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如不能提供相关合格证或不能及时进场,甲方或该工程项目部有权自行购买合格产品,相应费用从乙方总费用中扣除。
4、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佩戴安全帽及安全防护用品;特殊工种、高危工种作业人员必须佩带专门的安全防护用品。不得违规操作,否则视性节轻重处以50—200元的罚款。
5、若因乙方原因引发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全责。
6、安全方面若不服从该工程项目部管理,该工程项目部有权视情节轻重处以100—500元/次的罚款,直至勒令退场。
7、若因乙方未按安全施工规范及该工程项目部的安全施工方案、该工程项目部生产例会下达的书面安全管理目标及方案、书面安全交底而引起的安全事故,事故损失10万元以下的,由乙方负全责;事故损失达10万元以上的,甲方可酌情给予一定数量的补偿:若因乙方原因引发的三次以上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全责。
十七、文明施工:
1、乙方按该工程项目部现场文明旋工管理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文明管理。
2、乙方在施工期间不得破坏生产和生活设施以及安全设施,不得随地大小便或倾倒垃圾及剩饭菜,保持现场整洁、卫生、文明。乙方应在该工程项目部指定房间内住宿,并负责乙方所住宿房间(含卫生间、厨房、公共厕所)的环境卫生清理。
3、乙方不得在宿舍内私拉乱接电线,严禁使用电炉、电磁炉等用电功率500瓦以上的电器,若由发现,按200元,次处以罚款。乙方应爱护宿舍内用电电线、灯头,在退场时
如数归还该工程项目部。
4、该工程项目部如发现乙方违反文明施工,将以罚款论处。罚款金额视情况轻重处理50—200元/次。
十八、现场治安;
1、自觉遵守国家、地方政府的法律、法规、治安条例,服从该工程项目部的治安管理,不准留宿非本工地生产人员,作好自身的防盗、防火工作。遵守国家有关计划生育的规定,乙方应配合与有关部门签定计划生育合同。现场严禁家属居住(不含在本工地上班的职工家属人员)。
2、乙方必须将施工人员花名册、身份证、暂住证等复印件交该工程项目部备案、管理,人员退场必须事先通知该工程项目部。
3、乙方有义务制止治安事件的发生,禁止酗酒闹事、打架斗殴,违反者甲方将对其按文明施工处罚办法进行罚款处理,造成事故者后果自负。
4、严禁赌博,否则按文明施工处罚办法处以罚款。
5、乙方代表对乙方组成人员负责,所有进场人员必须年满18周岁以上、身体健康、无传染病、能胜任建筑施工、无民事或刑事问题的合法公民。
十九、其他:
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以下几条乙方必须遵守执行:
1、带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现场操作工人在佩戴好个
人安全用品外,不得在外架及其他有安全隐患处休息。
2、绝对服从工长管理若出现拒绝只想情况,无条件退场。
12、因栋号较多,不排除各栋号同时施工,必须确保充足的劳动力,否则按5000元/次处以罚款。
13、班组所配置的代班人员,杜绝讨价还价讲条件,否则无条件退场和马上更换代班人员。
若在执行合同过程中,违背以上条款,按500’1000元每次处以罚款。本合同壹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该工程项目部执壹份,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项目部(签章):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为明确双方在合同期中权利与义务,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本工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承包范围
1.4、承包方式
1.5、工 期:
1.6、工程质量
第2条 甲方工作
2.1、向乙方提供水、电、气等设备,并提供施工现场办公室、工人住宿与材料仓库给乙方使用。
2.2、指派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2.3、如确定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2.4、负责保护周围建筑物及装修、设备管线、古树名木、绿地等不受损坏,并承担相应费用。
2.5、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护、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3条 乙方工作
3.1、参加甲方组织施工图或作法说明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3.2、指派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各项事宜。
3.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施工中发生伤亡事故均由乙方自负。
3.4、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5、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本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4条 关于工期约定
4.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所产生相应费用。
4.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而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4.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而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4.4、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4.5、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工作而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第5条 关于工程质量验收约定
5.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国家现行有关规范规定制作为质量验收标准。
5.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标准。
5.3、甲方对乙方进场材料和施工过程质量及时检查和验收,乙方配合。甲方不及时检查,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
5.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6条 关于工程价款、工程结算及工程款支付方式约定
6.1、工程单价及数量清单见报价表:
6.2、合同初定价款为:¥RMB)单价为320.36元/M2(不含面板),以上造价含税金,但不包含总包配合费。
6.3、工程结算时按石材面板展开面积计算,其综合单价不变。
6.4、付款方式:甲方按以下方式支付工程款
第1次:双方签订合同后,甲方在三天内支付合同总额30%预付款,即金额为 万元;
第2次:钢架安装完毕后,在三天内支付合同总额30%工程款,即金额为 万元;
第3次:面板进场安装后,在三天内支付合同总额25%工程款,即金额为 万元;
第4次:面板板安装完毕,清洗干净后,在一周内支付合同剩余工程款。
第7条 关于工程材料要求约定
7.3、挂件:选用304材质。
7.4、钢材:采用Q235钢,成品外露面表面热镀锌处理。
7.6、其他主要部件材料:均从正规厂家采购,并有质量保证书和相关资料。
第8条 争议或纠纷处理
8.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如有违约,由违约方承担对方相应经济损失。如果合同文本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及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申请施工合同管理机构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8.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双方
约定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向温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9条 附则
9.1、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9.2、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9.3、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履行完毕自动终止。
第10条 补充条款
10.1、如有项目增加,双方可再做协商;
10.2、如有设计变更,工程单价可再做调整。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要求,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杭州精欧置业有限公司.精欧荣寓工程石材幕墙施工事项协商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达成协议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2、项目地址:---------------------
3、项目规模:---------------------
4、现场施工条件:施工用水、用电已接通,土建工程已具备安装条件。
5、资金来源:甲方自筹
6、设计单位:----------------------
7、监理单位:---------------------
8、总包单位:---------------------
二、本合同施工范围:
工程石材幕墙施工,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主要工作内容:
工程范围内的材料采购、加工、制作、运输(含二次运输)、保管、安装及成品保护全过程;与总包工程、各分包工程之间配合协调;提供该工程在质量保证期内的日常维护、免费维修保养与质量保修服务。通过竣工验收、验收资料及档案资料的移交;工程材料检测、抽样送检及节能检测。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具体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四、质量标准:
达到国家和浙江省及杭州市质量验收标准,并承诺满足总包单位申报奖杯及总包合同相关要求。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暂定人民币 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其组成部分和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石材幕墙施工合同,以及甲方确认的样品(合同履行中,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明确权利义务的会议纪要、补充协议为安装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安装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约定不一致的,以签署时间在后者为准);
3、询标纪要、投标承诺书;
4、投标文件及补充说明;
5、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及其补充说明;
6、石材幕墙施工投标报价表;
7、现行国家及浙江省、杭州市有关规范、标准和其他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说明。 上述文件应互为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清或互相矛盾之处,以上面所列顺序在前的`为准。
七、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八、甲方向乙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九、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