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面广告牌制作合同范本(精选3篇)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合同范本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制作及安装的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范本,以资信守。
一、甲方将南环路跨街广告牌安装及制作承包于乙方,包含预埋件,立柱、臂膀主框架。共计:11座,每座制作费用为19200元(其中不包括:灯、亮化、电线、广告牌内框架,及喷绘布)其中在基座乙方只提供预埋件不含安装。
本工程安装工程。
二、总费用及付款方式
1、本工程总费用¥
2、本合同签订时甲方向乙方付款总金额的为项目启动资金。待工程安装至中途甲方将付给乙方40%,即42240元,工程完成且通过甲方验收达到标准后的7个工作日内付清余款10%, 3、以上付款甲方将以,支付的同时乙方必须提供相应收据。
三、违约责任:
1. 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第条条规定时间付款,每逾期一日,应以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五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将合同工期顺延。
3. 乙方应保证工程质量、结构牢固性、抗风力等指标达到国家标准。
4. 如属甲方原因,造成中途停工,停建,拆除等,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不退还预付款。并有权就实际施工情况要求甲方继续支付已完部分或全部的制作费。
四、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应,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揽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委托乙方承建户外大型高炮广告牌,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特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该广告设置要求为:乙方包工包料(不含灯具及电器设备和辅材),数量只,广告牌下口距地面高度为 米,立柱颜色为 色,广告面为彩钢蒙面,广告牌规格为
2、上述广告牌工程施工图纸。
二、甲方的责任:
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下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施工地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对资料的直实准确性负责。
4、应由甲方承担其它工作。
5、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施工场地内的主要道路,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6、根据工程进度依据合同约定内容对乙方的工作结果给予验收评定。
7、处理施工场地周围的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群(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古木的保护工作并承担有关费用。
8、甲方负责交警、路政、高速公路管理处、城管、地方群众的协调工作。在协调工程中造成乙方的误工费由甲方承担。
9、立柱基础由甲方制建。
三、乙方责任
1、按合同和合同附件约定内容,保质保量完成本协议工程项目。
2、根据工作需要,提供和维修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并负责安全保卫。
3、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负责已完成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
4、乙方接受甲方依据合同相关条款对本工程全程监督,依据实际结果给乙方验收评定。甲方提出施工中出现的违规问题,乙方应立即给予答复并及时处理,否则,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和后果由乙方承担。
5、该广告工程竣工后在质保期内因人为所致、不可抗力所致产生的结果,乙方不予承担责任。确系质量问题造成的无法修复的严重损坏乙方向甲方赔偿广告牌等值费用,产生的后果由乙方承担。出现可修复质量问题,由乙方免费修理。
四、工程施工工期:
自甲方通知进场施工起 个工作日工程竣工。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工期相应顺延,并由甲方承担延期竣工的相应损失。
1、甲方未能按约定提供开工条件。
2、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3、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等造成停工。
4、不可抗力。
5、经双方协商同意工期顺延。
6、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付款的延期时日。
五、合同总价:
经双方商定,广告牌施工承包价元,共计小写整;大写:人民币 元整。
六、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付乙方合同总款40%计: 元定金;待该工程竣工后甲方验收完成,再付55%工程款计 元;本工程竣工后7日内甲方今年据本合同相关条款给乙方结算工程款。余款5%计: 元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期到期前7日内,一次性付清乙方。
七、乙方应遵守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
八、乙方应保证工程质量,质保时间为一年,一年内由乙方免费保养,从第二年起由甲方负责每年的维护。人为或不可抗拒力量原因引起的损坏,不在质量保证范围,如有维修另作收费。
九、工程竣工时乙方应通知甲方,甲方按合同和合同约定相关验收内容要求对工程进行验收。自工程竣工乙方通知甲方之日起超过七日,甲方仍未验收的,视为验收完毕,验收之日即为合同标的物交付之日。
十、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如出现第三方干涉工程施工情况,乙方 应在第一时间内向甲方通报。甲方应及时予以解决。
十一、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可以另行签定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时间重点补充: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甲乙双方根据《民法典》及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托乙方于年月日制作.
二、名称:
三、规格为:
四、制作要求:
五、安装地点:
六、完工日期:
七、广告采用甲方提供样稿,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动广告样稿。甲方在样稿签字后乙方开始制作。甲方提供的图文图像资料,如涉及使用权、肖像权等问题,相关责任由甲方负责。
八、乙方有权审查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对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乙方应要求甲方作出修改,甲方作出修改前,乙方有权拒绝制作。
九、广告样稿及所用材料表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一并保存。
十、工程制作安装费用(制作、安装、运输、设计等)
总计元(人民币大写)
十一、付款方式:甲方应在年月日前将预付款(总造价的50%)付给乙方。工程竣工后将剩余50%制作费付给乙方。>>>更多户外专题
十二、违约责任:
(1)制作合同生效后,如因委托方原因而终止合同,所支付的预付款不预退还并赔偿乙方因甲方违约行为所造成的实际损失。
(2)如果因乙方制作效果与样稿有误,乙方负责重新制作,剩余50%的工程款甲方将不予支付。
十三、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及所用材料进行监督。
(2)竣工以甲方验收合格为准。
十四、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水电均由乙方自行解决。
(2)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
(3)乙方需在双方约定的工期内完工。
十五、工程完成后,甲方及时验收,方可使用。如甲方在完工后三十日不予验收,也不承办接洽,承办方有权自行处理并要求甲方付清制作费。
十六、工程保修:
工程保修期为壹年。工程款全部结清后,甲乙双方的保修约定即能生效,乙方为整个工程质量保修,在保修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由乙方无偿维修。
十七、合同纠纷解决方式,沧州仲裁委员会或法院起诉。
十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
十九、本合同签字之日起生效。
客户或代理单位(甲方)制作单位(乙方)
单位名称: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定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