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站的建设是水电开发的重要方式,那么水电站承包经营合同是怎样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水电站承包经营合同范文,感谢您的阅读。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和该工程施工(招标文件)以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上营变电站引水工程。
2、工程地点:上营村。
3、工程主要内容:1500米DN40给水管道安装。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二、工程期限
工程期限8天,预定20_年4月2日至20_年4月10日止。
三、工程承包价及其它
总承包价80000元,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清工程款项。
四、合同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提供乙方规划、设计、施工所需的相关要求及数据;
2、监督工期及工程质量、施工进度,配合乙方做好与工程相关的协调工作。
(二)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图纸组织施工。
2、乙方保证文明施工,施工过程中因乙方因素造成的一切事故由乙方负责。
3、施工过程中,每个单项工程结束后及时清理打扫施工现场。
五、工程质量要求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进行施工,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相关验收规范的标准。
2、工程竣工验收后达到建设局要求,方为合格工程。
3、主要材料进场前必须提供样品合格证明,经甲方工程负责人及监理方共同认可,方可进场施工。
六、付款方式
工程结束付50%,整体工程验收合格后5日内付50%。乙方开户名称:
开户行:
账号:
七、工期延误
若甲方原因则工期顺延,若乙方原因则按500元/天罚款。工期严重滞后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乙方所完成工程量的支付。
八、工程保修期
工程保修期为工程验收后一年。
九、安全施工要求
施工期间乙方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遵守甲方及监理方的相关规章制度,维护好相关设施和保护周围居民的正常生
十、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认定标准
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发生,造成的损失,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十一、违约责任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都必须严格遵守执行,任何一方违反合同条款,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责任方应按合同法规定标准进行赔偿。
若甲方在整体工程验收合格后,未将款项付清给乙方,乙方有权停止供水。
双方如发生纠纷,通过协商未达成协议的,由禄丰县人民法院进行裁决。
十二、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四份、乙双方二份,
十三、若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表: 委托代表:
年 月 日
实用版水电站施工承包合同2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加强管理,适应改革需要,搞活水利经济,在确保水库安全运行情况下,提高水库电站的经济效益,根据《20_年县政府第四次常务会议纪要》文件精神,经公开竞价,甲方同意将所属岭埔水库水电站30年经营管理权以交纳电量(每年)_______万度发包给乙方承包经营。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平等协商后订立如下合同:
一、承包内容:岭埔水库水电站现有水轮发电机组(400kw)及厂房和配套的水工建筑物,升压变压器,值班宿舍等。
二、承包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甲方义务
1、甲方协助乙方办理电站依法经营所应办理的相关手续。
2、甲方的债权债务自行承担,与乙方无关。
3、若因国家政策调整或不可抗拒因素,需收回上述经营管理权,甲方应退还乙方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扣除当年度应缴纳的承包价款所剩余的部分)。
4、电站原有的职工,由甲方自行安置。
四、乙方义务
1、承包价款缴纳时间计算:乙方从承包期的第一年至第二十九年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日,每年向甲方上缴电量___万度(承包电度折现金计算),最后一年即第三十年2039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按承包电度折现金计算)。
2、乙方必须在成交确认书发出3日内一次性付给甲方承包期限最后一年的承包款___万元(按中标电度以0.2元/度折现金计算),作为承包期间的履约保证金。
第一年至第二十九年的每年承包款按承包电度折现金计算,每年承包价款分2次等额分别于当年度的1月1日和7月1日前一次性缴清(注:上缴承包电度税款及水资源费由甲方负责,乙方代缴可抵扣承包金,其它电度及一切税费由乙方负责),电价按本辖区内上半年度华安电力发展有限公司收购小水电上网平均电价计算折现金交纳(注:每度电价格不得低于0.2元;如遇上网电价上调,承包电度的电价按有权单位批准的上网电价提高的幅度增加)。
3、乙方对承包标的享有自主经营权,在承包经营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4、为确保水库安全运行,乙方放水发电应服从甲方水库运行调度,如遇停机无发电,也应放适当流量的水,保证下游农田灌溉。乙方不得擅自启闭水库放水闸、违章操作,否则应承担水库安全责任。
5、乙方在实行承包管理期间,应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乙方在承包期内所发生的一切维修费用、管理工资及国家政策规定应缴税费(包括工商、税务、环保、安全、水利局等所有部门所要求的费用,除承包电度税款及水资源费由甲方负责外)乙方要全额负责。由于乙方引起的税费不交等原因影响执照等不能年检或被注销,由乙方负责并赔偿。企业土地办证费用和企业有关证件年检费用由甲方负责。
6、如乙方要技改扩容必须书面报告甲方,并按工程基本建设程序报批,承包期满后所有设施含技改新增的部分无偿归甲方所有。
7、乙方承包经营期间电站产权所有制不变、法人不变,所有与电站有关证照及年检等事项由甲方负责。承包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甲方交付经营的财产和设施设备,并负有维护和保管的责任;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交付的财产、设施设备变卖,不得转包他人,不得用于借贷抵押或担保。
8、因不可抗拒自然灾害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双方可另行协商。
9、乙方应按时支付承包金,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承包金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规定期限内支付,乙方仍拒不支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0、乙方在承包期内,不得将承包物转承包或承包给第三者,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1、乙方对水电站进行技改或扩建,新增设施、设备在承包期满后归甲方所有,并确保该水电站能正常运转。
12、合同期满,若甲方要继续发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乙方。
13、乙方应注意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措施,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经济责任均由乙方自行负担,与甲方无关。
14、甲方应于合同生效后15天内将本合同所列的经营场所及主要设备移交给乙方经营、使用和维护,双方要办理交接手续;交接时,双方人员对承包标的进行清点并列出详细清单,双方代表签字后交接,《岭埔水库水电站承包资产移交清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1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经营权以转让、转租、转包等任何方式转手给第三者,否则,甲方有权收回经营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和乙方转让、转租、转包的全部收入,并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16、若因国家政策调整或不可抗拒因素,需收回上述经营权或暂停乙方经营权的,乙方应无条件服从。
17、乙方应接受华安县防汛部门的统一指挥调度。
18、乙方在技改及经营过程中,须和第三者发生关系的,应自行解决,与甲方无关。
19、乙方在技改及生产经营中若与他人发生纠纷,应自行解决,与招标单位无关。
20、乙方应按有关部门的要求自行做好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安全生产、地质灾害防护等工作。
五、其他事项
1、违约责任:①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应认真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解除、终止合同。违反本合同条款规定的,视为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对方由此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履约保证金,并要求乙方赔偿一切经济损失。若甲方违约,乙方有权抵扣应向甲方上缴的电量作为补偿。②若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不缴纳承包费,逾期一个月以上,按每天200元加收滞纳金,超过六个月,甲方有权终止承包合同,取消乙方向甲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
2、解决争议办法:本合同执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3、本合同未尽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订立补充协议,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执行。
六、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均不得违约,否则,违约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七、本合同共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有关部门存档肆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实用版水电站施工承包合同3
甲 方:
乙 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四川省丹巴县革什扎河吉牛水电站引水隧洞工程施工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内容
工程名称:四川省丹巴县革什扎河吉牛水电站引水隧洞工程
施工范围:吉牛水电站引水隧洞2#支洞工程的洞室开挖。
二、合同工期
合同总工期:45(日历天)
三、承包单价及工作内容
1、本合同工程的承包单价为:隧洞开挖45.00元/m。
2、承包单价范围内的主要工作内容,隧洞开挖:钻机及维修、火工产品(含炸药、非电***、***、导爆管、电***等);开挖、人工洞内排险、人工配合清底、爆破后残余火工产品的一般清除回收、洞内钻爆施工用水的排出、距开挖掌子面架设、移除等相关工作内容。
3、本合同承包单价除双方特别约定外,包含了完成上述工2
作内容的人工、材料及劳保安全防护用品等费用及与工作内容有关的一切风险及费用。本合同承包单价不论任何原因不作调整。
四、保险
甲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的七日内为其参与本合同工作的全体乙方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乙方必须为甲方提供购买保险人员名单及相关资料。
五、质量标准
乙方严格按照图纸设计要求和国家有关规范、规程施工。保证合同工程一次性验收合格,对工程质量实行终身负责制。本合同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自监理签证的整体工程完工移交证书中写明的完工日期算起,时间为12个月。超挖应控制0.15cm,不能有欠挖现象。
六、合同工作内容循环事件的约定
1、甲乙双方约定:在本合同工程施工中,乙方所承担的本合同施工内容由钻机开钻起至起后15分钟止为一个循环,乙方的单个工作循环时间为4.5个小时。因乙方原因超出单个循环时间外的甲方风、水、电等水消耗由乙方承担。并由甲方在乙方的工程结算款中按下式扣除:
七、计量、结算与支付及保留金的返还
2、除地质原因外,本合同工程量计量按图纸设计开挖线计算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审核的工程量进行计量。因乙方原因超出图纸设计开挖线的超挖,甲方不予以计量结算。其相应发生的回填混凝土或喷混凝土支护工程量按以下单价由甲方予以扣除(素喷混凝土C20,450元/m;挂网喷混凝土C20,430元/m;边墙、顶拱混凝土衬砌C20,305元/m;底板混凝土衬砌C20,205元/m;支洞底板混凝土C15,190元/m)。渣料由甲方指定其他运输班组运至甲方指定的弃渣场,其相应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甲方给乙方的工程结算款中相应的扣除。由于欠挖而未达到设计开挖线,乙方须二次扩挖至设计开挖线,其费用已包含在相应的开挖单价中,甲方不另行支付。且甲方按下式扣除乙方二次扩挖所使用的风、水、电等消耗:
二次扩挖的消耗(元)=甲方所提供给乙方施工用的总功率(kw/h)×实际工作时间×1.5(损耗及人工)×0.5元/kw/h
3、甲方每月28日对乙方已完成的质量合格的工程进行计量审核,并在完成审核后的32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当特殊情况不能按期支付时应向乙方说明情况,并在不超过56个工作日内完成工程款的支付。
4、甲方在给乙方的每月进度结算中分别扣留10%的金额作为质量保留金。
5、在本合同工程竣工移交且业主或监理签发竣工移交合同33333
证书后,乙方无安全责任及民工工资、劳资纠纷,并按甲方要求撤离施工现场、恢复临时设施占用场地后,甲方在56个工作日内将所扣留的安全保证金、民工工资保证金无息返还给乙方。
6、本合同工程质保期为引水隧洞整体工程完工后一年,自监理单位的整体工程完工移交证书中写明的完工日期算起,保修期满后,如无质量方面的问题,甲方将在9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乙方无息返还扣留的质保金。在保修期内由乙方施工方面的原因引起的质量缺陷,乙方须在10天内无偿给予处理,否则甲方有权另安排其他单位处理,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从乙方质保金中扣除。
八、材料供应、管理
1、本工程需用的火工材料由甲方代购买、运输(场外)、储存保管。乙方负责场内下车并在甲方的监管下有偿领用。甲方代乙方购买火工材料的费用按下式计算并在乙方的月工程结算中扣除:
甲方应扣乙方使用火工产品的费用(元)=乙方实际领用火工产品的数量(T、m、枚/元)×相应火工产品的市场价+民爆公司配送费(T/元)×采保费(1.05)
2、由甲方提供的其他材料由乙方按照施工需要的领用,超出定额及图纸设计部分的用量由乙方承担费用,并由甲方在乙方的工程结算款中扣除。且乙方不得将甲方提供的材料用作本工程以外的地方及本工程施工内容以外的其它用途。
3、属于本合同乙方范围内承担的材料物资由乙方自行采购、保管。乙方自购材料由乙方自行承担涨价风险,甲方不进行价有效期补偿。
4、甲方在现场自有的生活车辆和材料物资,乙方可采取购买、租用等形式取得使用或拥有的权力,并由双方另行商定。
5、甲方在签订本合同前代乙方所购的材料物资(甲方已付款)由双方依据本合同相关内容确定属权后,属于乙方合同范围内的乙方自购材料物资由甲方在乙方的工程款中相应扣除,属于甲方应提供的材料物资由乙方退还给甲方,并在甲方处办理了领用手续后方可继续使用。
6、甲方无偿提供施工循环使用部分外,其他部分由乙方有偿使用,并由甲方在乙方的工程结算款中扣除。
九、安全及风险
1、乙方应严格按照《革什扎吉牛水电站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和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行施工安全保护,加强对其从业人员的健康体检、施工安全教育,因乙方施工原因造成安全、质量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及相应的费用。
2、乙方应为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做好必须的一切安全防护、费用已包含在乙方承包单价中。甲方有权对危及施工安全的部位责令乙方进行处理或防护,费用由乙方承担。若乙方限期内拒不执行,甲方有权安排其他队伍进行施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承诺:积极协助并服从甲方对火工产品的管理,因乙方原因而造成的责任及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4、在本合同洽商期间,鉴于本合同工程的地域特殊性及不良的施工外部环境可能会对合同履行造成的停工等阻碍,甲方已就所能够了解到的信息向乙方进行了充分的告知。乙方独立的对施工中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认识和评估。并就甲方所提示的风险对其自身施工组织有相应的安排。基于上述前提条件,双方约定: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当上述可能存在的风险发生时,双方应积极协商,将可能发生的风险及损失降低到最低。双方尽最大的努力保证合同的顺利履行。当有甲方所不能预见的或甲方所无力化解的风险发生并由此造成的乙方损失时,乙方免除甲方的责任。但甲方承诺:甲方可能从主合同处获得的应由乙方获得的风险补偿,由乙方全额获得。
十、双方的权力和义务
1、甲方按合同规定为乙方办理中间进度款支付及完工结算。
2、甲方根据自有营地设施向乙方提供部分房屋的使用,乙方承担该住房的维护、修缮等;并做好营地乙方范围内的环境卫生、生活废弃物回收处理、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等工作。
3、施工过程中,若乙方不服从甲方的合理调度和指挥,甲方有权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终止本合同。
4、乙方施工资源配臵不能满足甲方要求时,甲方有权根据
施工斡旋和生产需要对本合同工程项目进行调整或收回,乙方对此不得有任何异议。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乙方承担。
5、乙方按甲方要求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甲方要求设臵标牌。
6、乙方主要管理人员短期离开现场必须征是甲方的同意。
7、乙方不得将本工程分包或转包。否则甲方可单方面终止本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一、施工配合
甲方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需乙方配合,如与其其他分部分项(专业)工程施工相关的留孔、补洞、预埋、修补、运输等以及为其提供便利条件等施工时,乙方应按甲方的指令予以配合。此类的交叉、配合工作内容及其费用已包括在本合同甲方承包单价中,也已包括在本合同约定的工作期限(总日历工作天数)内,其相互配合对工作期限的影响不作顺延。
十二、其他
1、本合同具有排他性,在未得到对方允许前,无论本合同是否履行,双方均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协议的部份或全部内容。
2、甲方和乙方在合同上签名并盖章后合同生效。乙方所承担的工程完工并验收移交,质保期满,工程款支付完毕,且协议双方均未遗留按协议规定应承担的责任和履行的义务时,合同自然中止。
3、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进行补充或修改并形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双方若发生合同纠纷,首先应协商解决,若协商解决不成,可提请工程所在地仲裁机构仲裁。未达成书仲裁协议的,任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
5、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双方各分别保存一份。
甲方: 乙方:
时间:年 月 日 时间: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