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甲方因经营需要,甲方的钢材在乙方仓库存储装卸,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 总体要求
1. 甲方需在乙方仓库堆放的货物是 钢材(盘圆,螺纹等) 。
2. 乙方根据甲方的货物品名、规格、材质、入库前后分别堆放,乙方对甲方入库物资必须严格管理,做到账、卡、物三相符,并于每月出具加盖公章的库存表对帐一次。
3. 甲方进出库时,必须提前预报作业计划,包括货物作业的品名、规格、重量,以便于乙方做好准备工作。
4. 服务时间:24小时全天服务。8:30—4:30为正常上班时间,之外为加班。加班费:元/吨
二、 入库要求
1. 乙方按照甲方出具的入库通知单详细内容进行验货入库,在货物到达24小时内办理入库单、入库单内容(包含钢厂、品名、材质、规格、重量、件数、车号、船号等),先直接传真到甲方公司专职业务员,每星期将原始凭证邮寄甲方公司。
(甲方联系人: ,联系电话: )。
2. 如发现实收重量与通知单不一致时, 必须通知甲方,待甲方确认后方可入库。
3. 抄牌验收的货物,必须抄清货物的重量以及炉号。
4. 乙方在卸货时,必须认真验收,如有货损货差情况发生及时反馈给甲方。
三、 出库要求
1. 乙方按甲方要求进行储存,将货物按规格、品种、材质堆放整齐。
2. 甲方出库时,必须开具提货单,提单上必须盖有甲方提货专用章及业务主管人的签字或盖章。
3. 提单内容必须详细,包括钢厂、品名、规格、材质及重量和件数。
4. 甲方的电脑提单涂改无效,并与甲方预留在乙方的提货样单相一致;如果凭其他客户提单或车号提货,甲方需提前将传真件传至乙方,乙方在核对无误后方可发货,(备注栏里的内容必须是电脑文字)此类传真件有效。乙方如无甲方确认(提货清单密码)而擅自发货、超发、误发造成甲方的损失,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赔偿。
5. 乙方严格按照甲方规定的提单有效期进行操作,过期提单乙方不得发货,必须由甲方主管签字生效后,才予以发货,并在每次出库后当天将实提数量及时传真到甲方公司专职业务员。(甲方联系人: ,联系电话: )。
四、 收费标准与结算方式
1. 甲方货物到乙方仓库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出库费由乙方收取。乙方每月按甲方进库
量:螺纹纲返利 元/吨;线材返利 元/吨,次月结清上月返回款。
2.甲方货物船到码头卡车直接运走,按每吨 元/吨结算;货物船到码头直接换装另一
条船运走,按每吨 元/吨结算;甲方货物场地提出装船,按每吨 元/吨结算。
五、 其他约定
1. 甲方的货物到乙方场地后,如有遗失,乙方负所有法律责任,并以全额成本价作出赔偿,乙方以件交件,以吊牌为准,如吊牌遗失过磅为准。
2. 将不定期到乙方仓库检查甲方的库存情况,乙方应配合甲方人员检查。
3. 乙方应严格保守甲方的商业机密,注重商业信誉。
六、 违约责任
1. 因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引起甲方经济损失,则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
2. 违约金不足弥补己方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实际经济损失。
七、争议的解决及失效条件
1. 未尽事宜和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均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行一份。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3. 本协议有效期: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止。
八、特别约定
1. 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愿以个人和家庭的全部财产为乙方履行本协议提供担保,并愿意作为乙方履行本协议的连带责任的保证人。
甲方(盖章):
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行:
帐号: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电话:
传真:
开户行:
帐号: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保证人(签字):
身份证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