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方(甲方):
地址:电话:
传真:
供方(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经协商同意,就甲方向乙方购买建材,双方达成一致条款如下:
第一条 合同标的物
甲方向乙方采购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总价等(详见合同附件一)。
合同附件一中的单价为固定单价,不调价,对此双方确认。如因数量变化则总价按单价予以相应调整。
第二条 质量
1、乙方须保证标的物是生产厂商原造的,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
2、乙方提供给甲方的标的物应通过生产厂商的出厂检验,并提供质量合格证书及相应检测报告等。
3、乙方保证提供的标的物符合国家及行业的安全质量标准。且该标准为已发布的且在货物交付时有效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4、乙方须保证所提供的标的物在其使用寿命期内须具有符合质量要求和产品说明书的性能。在货物质量保证期之内,乙方须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
第三条 产品包装规格及费用
1、乙方交付的所有货物应具有适于运输的坚固包装,并且乙方应根据货物的不同特性和要求采取防潮、防雨、防锈、防震、防腐等保护措施,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到达指定交货地点,同时须有利于产品使用、仓储、物流。
2、凡因乙方对货物包装不善、标记不明、防护措施不当或在货物装箱前保管不良,或因乙方其它原因,致使货物遭到损坏或丢失,乙方应承担交货不能之违约责任。
3、包装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格内,不另计付。
第四条 验收
1、验收方法:甲方在标的物到达指定地点后组织验收,基于对乙方质量承诺、实力、规模等的信赖,验收方法仅限于数量、规格、表面及包装是否瑕疵及接收相关证书(如合格证书、说明书等),该验收不免除乙方产品质量责任。
2、甲方有权拒收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产品。对不符合约定的产品(包括使用
3、如验收、使用中发现已收产品不符合要求,则甲方有权取消未交付部分产品的合同履行。
第五条 结算付款
1、结算数量按甲方收料单统计,以甲方实际收到的乙方合格产品数量为最终结算数量。
2、甲方向乙方订货总值为人民币元。金额小写:74062.61元
3、结算方式:首付
百分之五十(叁万柒仟零叁拾壹元),金额小写:37031.30元;货到并经验收通过后付款至 百分之百(柒万肆仟零陆拾叁) ;
4、付款形式:现金、汇款、支票及承兑;
第六条 交货规定1、交货方式:乙方送货
2、交货地点:桂林市临桂县秧塘工业园秧十八路旁标准三号厂房三楼
3、交货日期:
4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格内,不另计付。
第七条 双方权责
(一)甲方权责
1、甲方如因工程需要,须中途变更产品品种、规格、质量、数量或包装规格等,应提前3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工作,否则甲方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甲方变更通知有利于乙方的除外)。
2、甲方如中途退货,应通知乙方进行协商,乙方同意退货或在获知退货通知内容后7天内不予有效答复的,合同解除,双方就此互不担责;乙方有异义的,甲方须承担退货部分 3% 的违约金,合同解除。若退货是因乙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质量、数量、交付日期等不符合合同约定)、工程施工有变化(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变更、停工等)、政府行为、不可抗力及其他法定原因造成,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若双方按第二条第一款供货,则甲方停止要求供货不承担任何责任。
3、属甲方自提的货物,如甲方未按规定日期提货,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乙方以延期提货部分货款总额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4、乙方送货的产品符合合同约定的,如甲方无合理理由拒绝接货的,甲方应承担因而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
(二)乙方权责
1、产品品种、规格、质量、包装等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应负责退换及重新包装发货。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万分之三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乙方在逾期7天后仍不能送交符合合同约定的产品的,视为重大违约,构成交货不能。
第八条 索赔
1、如果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重量等与合同不符,或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存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有权根据有资质的权威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向乙方提出索赔(但责任应由保险公司或运输部门承担的除外)。
2、如果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A
B
C
第九条 其他违约条款
1、产品价格如须调整,必须经双方协商,在取得一致意见前,仍应按合同原订价格执行。如乙方因价格问题延期交货,则乙方每延期一天应按延期交货部分总值的万分之三付给甲方违约金。
2、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均应取得对方认可,否则应承担解除部分总值5%的违约金。合同另有约定的遵照该约定执行。若双方按第二条第一款供货,则甲方停止要求供货不承担任何责任。
3、双方确因不可抗力、工程停工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理由,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4、如因一方违约,双方未能就赔偿损失达成协议,引起诉讼或仲裁时,违约方除应赔偿对方经济损失外,还应承担对方因诉讼或仲裁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等相关费用。
5、乙方交货不能之违约:乙方应按乙方权责第1款承担相应逾期违约金外,还应向甲方支付交货不能部分货物价款20
第十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应向工程所在地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签署后,如发生下列情况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乙方承担交货不能之违约责任,而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A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
B如果乙方在本合同签署前或实施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为此,定义如下:“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甲方采购人员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事实,弄虚作假,损害甲方的利益。
2、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发送,而另一方也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合同载明地址为双方送达通知的有效地址,通知自发出之日起视为送达。
3、本合同任意条款修改或另行达成补充协议均须在修改处或协议上加盖双方公章方有效。
第十三条 本合同共一式 贰 份,由甲、乙双方各执 壹 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授权)代表人: 法定(授权)代表人:
签约时间:年 月 日
购货单位:
供货单位:
根据《_____》,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供需双方经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购买建筑材料明细
备注:以上单价、数量均为暂定,供货单位与购货单位以进场时市场价格及实际数量进行结算(运费300元另行结算)。
购货单位购买的建筑材料的.总金额(暂定)人民币¥1117.85万元;购货单位扣除供货单位结算总价款的5%作为建筑材料的质量保证金,待购货单位收到所购材料30日内未发现质量问题后给付供货单位,在购货单位收到所购材料30日内如建筑材料有质量问题供货单位负责履行退换等义务,否则购货单位有权扣除质保金作为罚款。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货单位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1、供货单位所供的建筑材料成批量生产以前须由供货单位送样品至现场经购货单位确认后合格后方可成批量生产。
2、供货单位所供的建筑材料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规定要求,进场提供厂家资质、检验报告、合格证。符合《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建筑材料采购合同规范》(GB50411-20_________)标准。如购货单位收到材料后发现有不合格材料(外观、尺寸、质量等出现与供货单位提供的样品不符),供货单位应无条件负责更换。
三、交(提)货地点和方式: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内供货单位根据购货单位要求的供货地点和方式,(书面通知)分批提供,交货地点汉阳铁厂至施工现场,若未按购货单位要求时间供货至现场,由供货单位承担违约责任。
四、运输方式、到达站、港及装卸费用负担:由供货单位负担全部费用。
五、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由供货单位负担全部费用。
六、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运输过程中所有损耗由供货单位承担全部费用。
七、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的期限:国家标准、双方确认的样品、技术交底函件、洽商记录或其他书面约定等;货到指定地点三日内,购货单位组织并完成验收,若有异议当即书面通知供货单位,24小时内将标的物全部退场,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违约责任以及工期延误的损失(含经济损失)。
八、随机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随标的物备齐,与标的物一并移交。
九、结算方式及期限:
1、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7天内支付人民币贰佰万元保证金到甲方账户。
2、购货方应于20_________年3月31日前将剩余资金1000万元转入供应方指定的账户。
十三、违约责任:供货单位未按购货单位要求时间供货的或因标的物不符合要求退场重新加工订货的,每延期一天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违约金。
十四、如需要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十五、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当事人双方同意由武汉市_____委员会_____,未达成书面_____合同的,可向武汉市人民法院起诉。
十六、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七、合同生效与终止:本合同自供需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货款付清后合同终止,本合同一式肆份,供货单位贰份,购货单位贰份。
十八、双方协商的其它条款:
1)建筑材料到达现场后,由供货单位负责卸货。若未取得购货单位同意的情况下,私自随意在现场卸货,处合同总价款?5%的罚金,由此造成货物的损坏、丢失等情况全部由供货单位承担。
2)供货单位在施工现场卸货时,若造成现场物品损坏或发生的人员伤亡事故,由此造成的全部责任和经济损失由供货单位承担。
3)供货单位未按购货单位要求时间将建筑材料送到施工现场,处合同总价款1%/天的罚金,并承担由此给购货单位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4)出现不合格建筑材料,供货单位无条件退换。若供货单位未能及时退换不合格建筑材料,处合同总价款?10%的罚金,由于出现不合格建筑材料所给购货单位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由供货单位承担,且购货单位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承担违约责任。
5)若在双方未协商的条件下,供货单位中途停止供应建筑材料,对供货单位处建筑材料合同总20%的罚款,赔偿由此给购货单位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且购货单位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
6)购货单位和供货单位双方特别约定,本合同债权不得转让,如违反本约定,除转让行为无效外,违约方应支付另一方合同价款5%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另一方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7)购货单位购买的建筑材料,在购货单位未验收交接之前均由供货单位保管,无论丢失、损坏与购货单位无任何关系,供货单位承担全部经济损失。
8)购货单位购买的建筑材料,经购货单位现场人员验收后发生的建筑材料损坏、丢失与供货单位无关。进场未验收的建筑材料由供货单位负责保管,损坏、丢失供货单位承担全部经济损失。
9)本合同是依据双方签订合同之前认可的资料,如有更改,须另立书面洽商记录。与本合同有关的报价单、洽商记录、往来函件和售后服务记录单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随合同一并执行。
10)材料进场时间列表作为本合同附件以及结算依据。
供货单位单位(章):?购货单位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购货方(甲方):______________
供货方(乙方):______________
一、产品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二、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价格:____________(含税价)。发票要根据甲方的要求开具(如页岩砖等),并提供出厂合格证和检验报告。
四、验收标准:甲方会同相关技术管理人员,仓管员,按合同相关规定验收,如乙方所送货物质量、数量、规格不符国家标准和甲方要求,甲方有权按实际情况签收或退货,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承当运输、装车、卸车费用,并由施工工地相关人员指定堆放。
六、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交货日期:乙方必须按质按量及时供应,并确保在--之内送达施工现场,如因乙方供货原因造成停工待料的,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有乙方承当。
九、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均应严格按照本合同的相关条款执行,如甲乙双方遇到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结果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协商不成按<经济合同法>
<经济合同法>到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自签订后当日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乙方(签字):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经协商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甲方向乙方订货总价值为人民币 ?1005000 元。
第二条:货款及费用等付款及结算办法:货款在合同有效期内结清。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有效期二月。
第三条:产品名称、规格、型号、质量、等级(技术指标),见附表。
第四条:验收方法:严格按照国家建材标准执行。
第五条:交货规定
1.交货方式: 所有货物由供方送往供需双方共同约定的交货地点,所需运输费用由供方承担。
2.交货日期:
3.交货地点:
4.运输费用:
第六条:经济责任
(一) 乙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乙方产品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不符本合同规定时,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退货或保换,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误交货时间,影响工程进度,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百分之三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甲方如果不需要,可以退货。由于退货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方需要而乙方又不能交货,则乙方应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5%的罚金。
3. 产品交货时间不符本合同规定时,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偿付甲方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万分之三的罚金。
(二) 甲方应付的经济责任。
1. 甲方如中途变更产品、品种、规格、数量、型号、等级。应提前3 天与乙方协商解决。
2. 甲方如中途退货。应事先与乙方协商,乙方同意退货时,应由甲方偿付乙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30%的罚金。乙方不同意退货时,甲方应按合同规定收货。
3. 属甲方自提材料,甲方应在提货前3日内告知乙方。
4. 甲方如未按规定日期向乙方付款,甲方应向乙方提前告知,说明原因,取得对方谅解。如有问题协商解决。
第七条:产品价格如需调整,必须双方协商,在双方没有达成协议前,乙方仍应按合同供货,如乙方因价格问题而影响交货,则每延期交货一日,乙方应按延期交货部分总值的百分之三作为罚金交给甲方。
第八条:如因市场发生重大变化,乙方按本合同规定的某厂家产品、规格、型号、货物不全,要用另外厂家同规格、型号的产品顶替时,乙方必须提前天与甲方协商解决。否则作为延期罚金。
第九条:本合同拟定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供货或收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十条: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的理由。在取得对方同意后,并按照本合同《附加条款》实施。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并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如一方对仲裁不服,可于接到仲裁书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作废。
第十三条: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共一式贰份,由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经办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购货方(甲方):______________
供货方(乙方):______________
甲方及乙方就甲方委托乙方购买本合同规定的钢材、水泥、模板等材料,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特签订本委托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第一条 委托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购买本合同约定或者甲方另行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委托乙方购买的钢材、水泥、模板等材料。
第二条 钢材、水泥、模板等材料
甲方可以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随时委托乙方购买钢材、水泥、模板等材料;
第三条 处理委托业务的方式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购买钢材、水泥、模板等材料时,应当明确所需钢材、水泥、模板等材料的名称、数量、交付期限、质量标准等基本要求,并以书面或其他形式告知乙方;乙方收到甲方的委托后,应当及时为甲方寻找货源,并告知甲方其所需钢材、水泥、模板等材料是否能够得到及时供应以及包括单价在内的具体交易条件供甲方决定是否购买时参考;甲方决定购买的,应当及时告知乙方。如需预付款的,甲方则按照乙方提供的交易条件向乙方支付预付款。待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预付款后,应当对该预付款预甲方确认。未经甲方认可的,乙方不得为甲方代买钢材、水泥、模板等材料;乙方以自身的名义按照甲方承诺的条件与供货方签订钢材、水泥、模板材料购买合同。但是,乙方应当指令供货方开具以甲方为抬头的增值税发票并将该合同的复印件交付甲方。
第四条 报酬
乙方无偿接受甲方的委托处理本合同约定的委托内容。
第五条 甲方的义务
甲方应当明确其所需钢材、水泥、模板等材料的名称、数量、规格等具体条件,及时按照乙方与供货方的合同支付所需货款;因甲方的过失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 乙方的义务
乙方应当按照经甲方同意的条件与供货方签订合同,及时支付所需货款购买甲方所需钢材、水泥、模板等材料;乙方应当尽最大的注意保护甲方的利益。因乙方的重大过失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供货方违反其与乙方签订的合同的,应当及时追究供货方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 委托期限
本合同的有效期为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至甲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告知乙方终止本合同之时止。
第八条 本合同的解除
甲乙双方随时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乙方解除本合同,如甲方已经向乙方支付其委托购买的钢材、水泥、模板等材料的货款的,乙方应及时将该货款返还给甲方。
第九条 损害赔偿
因双方的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对方当事人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 本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自本合同被任何一方解除或者甲方单方面终止本合同时自行终止。
第十一条 纠纷的处理
因履行本合同甲乙双方之间产生纠纷的,甲乙双方应当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经友好协商仍无法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以就纠纷内容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本合同一式二份,由当事人各持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乙方(签字):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合同编号:_________
需方(甲方):_________
供方(乙方):_________
经协商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甲方向乙方订货总值为人民币_________元。
第二条产品名称、规格、质量(技术指标)
_________。
第三条产品包装规格及费用
_________。
第四条验收方法
_________。
第五条货款及费用等付款及结算办法
_________。
第六条交货规定
1.交货方式:_________。
2.交货地点:_________。
3.交货日期:_________。
4.运输费:_________。
第七条经济责任
(一)乙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不符本合同规定时,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质论价。不能利用的,乙方应负责保修、保退、保换。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万分之三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货。由于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货,则乙方应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5%的罚金。
3.产品包装不符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返修或重新包的费用。如甲方要求不返修或不重新包装,乙方应按不符合同规定包装价值2%的罚金付给甲方。
4.产品交货时间不符合同规定时,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偿付甲方以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万分之三的罚金。
(二)甲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甲方如中途变更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或包装的规格,应偿付变更部分货款(或包装价值)总值_________%的罚金。
2.甲方如中途退货,应事先与乙方协商,乙方同意退货的,应由甲方偿付乙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_________%的罚金。乙方不同意退货的,甲方仍按合同规定收货。
3.甲方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向乙方交付技术资料、原材料或包装物时,除乙方得将交货日期顺延外,每顺延一日,甲方应付给乙方顺延交货产品总值万分之三的罚金。如甲方始终不能提出应提交的上述资料等,应视同中途退货处理。
4.属甲方自提的材料,如甲方未按规定日期提货,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乙方以延期提货部分货款总额万分之三的罚金。
5.甲方如未按规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应按延期付款总额万分之三计算付给乙方,作为延期罚金。
6.乙方送货或代运的产品,如甲方拒绝接货,甲方应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及罚金。
第八条产品价格如须调整,必须经双方协商,并报请物价部门批准后方能变更。在物价主管部门批准前,仍应按合同原订价格执行。如乙方因价格问题而影响交货,则每延期交货一天,乙方应按延期交货部分总值的万分之三作为罚金付给甲方。
第九条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注销合同,必须提出充分理由,经双方协商,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备案。提出注销合同一方须向对方偿付注销合同部分总额_________%的补偿金。
第十条如因生产资料、生产设备、生产工艺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乙方须变更产品品种、花色、规格、质量、包装时,应提前_________天与甲方协商。
第十一条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生产或收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十二条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对方主管机关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国家规定的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如一方对仲裁不服,可于接到仲裁书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作废。
第十五条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购货方(甲方):______________
供货方(乙方):______________
为了增强甲乙双方的责任感,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乙方向甲方供应以下产品
1、商品名称:______________
2、单价:______________
3、商品数量:______________
4、单品总额:______________
5、总金额:______________
二、供货条件
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______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三、符合要求
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在紧急情况下,先行电话通知并承诺在特定时间内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已提出书面异议),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四、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五、限定期限
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______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六、违约责任
1、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2、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__________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3、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4、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__________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5、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七、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八、其它
1、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_______天内,按__________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2、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费用和胜诉方的律师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3、本合同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份,分送甲乙双方的主管部门、银行(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_______份。
甲方(签字):______乙方(签字):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购货方(甲方):______________
供货方(乙方):______________
经协商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
甲方向乙方订货总值为人民币_________元。
第二条
产品名称、规格、质量(技术指标)
_________。
第三条
产品包装规格及费用
_________。
第四条
验收方法
_________。
第五条
货款及费用等付款及结算办法
_________。
第六条交货规定
1.交货方式:_________。
2.交货地点:_________。
3.交货日期:_________。
4.运输费:_________。
第七条 经济责任
(一)乙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不符本合同规定时,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质论价。不能利用的,乙方应负责保修、保退、保换。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万分之三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货。由于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货,则乙方应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5%的罚金。
3.产品包装不符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返修或重新包的费用。如甲方要求不返修或不重新包装,乙方应按不符合同规定包装价值2%的罚金付给甲方。
4.产品交货时间不符合同规定时,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偿付甲方以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万分之三的罚金。
(二)甲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甲方如中途变更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或包装的规格,应偿付变更部分货款(或包装价值)总值_________%的罚金。
2.甲方如中途退货,应事先与乙方协商,乙方同意退货的,应由甲方偿付乙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_________%的罚金。乙方不同意退货的,甲方仍按合同规定收货。
3.甲方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向乙方交付技术资料、原材料或包装物时,除乙方得将交货日期顺延外,每顺延一日,甲方应付给乙方顺延交货产品总值万分之三的罚金。如甲方始终不能提出应提交的上述资料等,应视同中途退货处理。
4.属甲方自提的材料,如甲方未按规定日期提货,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乙方以延期提货部分货款总额万分之三的罚金。
5.甲方如未按规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应按延期付款总额万分之三计算付给乙方,作为延期罚金。
6.乙方送货或代运的产品,如甲方拒绝接货,甲方应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及罚金。
第八条
产品价格如须调整,必须经双方协商,并报请物价部门批准后方能变更。在物价主管部门批准前,仍应按合同原订价格执行。如乙方因价格问题而影响交货,则每延期交货一天,乙方应按延期交货部分总值的万分之三作为罚金付给甲方。
第九条
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注销合同,必须提出充分理由,经双方协商,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备案。提出注销合同一方须向对方偿付注销合同部分总额_________%的补偿金。
第十条
如因生产资料、生产设备、生产工艺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乙方须变更产品品种、花色、规格、质量、包装时,应提前_________天与甲方协商。
第十一条
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生产或收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十二条
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对方主管机关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国家规定的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如一方对仲裁不服,可于接到仲裁书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作废。
第十五条
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六条
本合同共一式_________份,由甲、乙双方各执正本_________份、副本_________份,并报双方主管部门各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乙方(签字):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经协商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甲方向乙方订货总值为人民币_________元。
第二条产品名称、规格、质量(技术指标)
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产品包装规格及费用
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验收方法
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货款及费用等付款及结算办法
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交货规定
1、交货方式:______________。
2、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
3、交货日期:______________。
4、运输费:______________。
第七条经济责任
1、乙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不符本合同规定时,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质论价。不能利用的,乙方应负责保修、保退、保换。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万分之_____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货。由于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货,则乙方应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5%的罚金。
(3)产品包装不符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返修或重新包的费用。如甲方要求不返修或不重新包装,乙方应按不符合同规定包装价值_____%的罚金付给甲方。
(4)产品交货时间不符合同规定时,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偿付甲方以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万分之_____的罚金。
2、甲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甲方如中途变更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或包装的规格,应偿付变更部分货款(或包装价值)总值_________%的罚金。
(2)甲方如中途退货,应事先与乙方协商,乙方同意退货的,应由甲方偿付乙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_________%的罚金。乙方不同意退货的,甲方仍按合同规定收货。
(3)甲方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向乙方交付技术资料、原材料或包装物时,除乙方得将交货日期顺延外,每顺延一日,甲方应付给乙方顺延交货产品总值万分之_____的罚金。如甲方始终不能提出应提交的上述资料等,应视同中途退货处理。
(4)属甲方自提的材料,如甲方未按规定日期提货,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乙方以延期提货部分货款总额万分之_____的罚金。
(5)甲方如未按规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应按延期付款总额万分之_____计算付给乙方,作为延期罚金。
(6)乙方送货或代运的产品,如甲方拒绝接货,甲方应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及罚金。
第八条产品价格如须调整,必须经双方协商,并报请物价部门批准后方能变更。在物价主管部门批准前,仍应按合同原订价格执行。如乙方因价格问题而影响交货,则每延期交货一天,乙方应按延期交货部分总值的万分之_____作为罚金付给甲方。
第九条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注销合同,必须提出充分理由,经双方协商,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备案。提出注销合同一方须向对方偿付注销合同部分总额_____%的补偿金。
第十条如因生产资料、生产设备、生产工艺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乙方须变更产品品种、花色、规格、质量、包装时,应提前_____天与甲方协商。
第十一条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生产或收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十二条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对方主管机关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国家规定的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如一方对仲裁不服,可于接到仲裁书后____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作废。
第十五条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六条本合同共一式______份,由甲、乙双方各执正本_____份、副本_____份,并报双方主管部门各____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商品名称(请认真阅读以下内容,确认您所报来的商品品牌、规格型号、颜色及数量后再签字。如有不明之处,务请当面问清,以免发生纠纷。)
单位:元/
第二条质量标准:
_________。
第三条交货及安装:
交货方式:(送货/送货安装/买方自提);交货时间:_________;交货地点:_________;选择送货安装方式的,买方应为卖方提供安装条件,安装标准及方式为:_________。
第四条验收及三包责任:
对于卫浴洁具的规格、颜色、品牌与约定不符及有表面瑕疵的,买方应在(交货/安装)时当场提出异议,经核实卖方应无条件补足或换货;有内在质量问题的,包修期限为_________年,卖方负责免费修理;但经专业检测机构检验不符合(约定质量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自交货之日起两年内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无条件换、退货。
第五条付款方式及时间:双方约定以第_________种方式支付价款。
(一)签订本合同时,买方支付(定金/预付款)_________元(定金不得超过总价款的20%),交货验收后一次性支付余款;
(二)_________。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一方迟延交货或提货的,每超过一日向对方支付迟延部分价款_________%的违约金;
(二)卖方迟延交货超过_________日的,除按前款规定支付违约金外,买方还有权解除合同,卖方已收取的预付款或价款应全额返还;已支付的定金,买方在不收取违约金的情况下可要求卖方双倍返还;
(三)买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的,应赔偿由此给卖方造成的损失,已支付的定金无权要求返还。
第七条卖方撤离展销会或市场的,由展销会和市场主办单位先行承担赔偿责任;主办单位承担责任之后,有权向卖方追偿。
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或向市场主办单位、消费者协会申请调解解决,也可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诉;协商、调解、申诉解决不成的,应向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_________。
第十条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对本合同予以变更或补充,但变更或补充减轻卖方责任的,以本合同为准。
买方(盖章):_________卖方(盖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主办单位(盖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需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_____》等有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合同如下:
第一条
甲方向乙方订货总值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_元)。
第二条
产品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质量(技术指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交货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具体地址甲方指定)。
第四条交货时间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第五条交货方式
乙方按照甲方指定的交货时间开始供货,并将货物运送到甲方指定的地点后,由甲方现场负责人签收确认。
签收人: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质量标准及异议期限
1、乙方应严格按照相关材料的技术要求和国家(行业)的相关质量标准执行,确保所供材料的质量。
2、甲方在收到货物后若有异议须在___________日内以书面提出,如属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验收方法
乙方须按甲方的要求送货,货到现场后,在现场车上或场地堆放后由甲方按物品的特性及行业惯例进行验收。如甲方认为乙方送货的数量与送货单数量不符的,则可以随时抽检,如数量超过误差范围的或有弄虚作假情形的,则必须向甲方赔偿即以少一赔十计算,如散体运输货物,抽检方数误差≤___________%,亦可视为正常交货。
第八条损耗责任
乙方货物在未经甲方验收前仍然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关风险及责任。
第九条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时交付首付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_元),余款在___________个工作日内付清。
第十条经济责任
(一)乙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2.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货。由于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货,则乙方应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___________%的罚金。
3.产品包装不符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返修或重新包的费用。如甲方要求不返修或不重新包装,乙方应按不符合同规定包装价值___________%的罚金付给甲方。
4.产品交货时间不符合同规定时,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偿付甲方以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___________%的罚金。
(二)甲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甲方如中途变更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或包装的规格,应偿付变更部分货款(或包装价值)总值___________%的罚金。
2.甲方如中途退货,应事先与乙方协商,乙方同意退货的,应由甲方偿付乙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___________%的罚金。乙方不同意退货的,甲方仍按合同规定收货。
4.属甲方自提的材料,如甲方未按规定日期提货,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乙方以延期提货部分货款总额___________%的罚金。
5.甲方如未按规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应按延期付款总额___________%计算付给乙方,作为延期罚金。
第十一条
产品价格如须调整,必须经双方协商,如乙方因价格问题而影响交货,则每延期交货一天,乙方应按延期交货部分总值的___________%作为罚金付给甲方。
第十二条
如因生产资料、生产设备、生产工艺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乙方须变更产品品种、花色、规格、质量、包装时,应提前___________天与甲方协商。
第十三条
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生产或收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十四条
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对方认可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国家规定的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_____。如一方对_____不服,可于接到_____书后___________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作废。
第十七条
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八条
本合同共一式___________份,由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__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于20xx年 月 日签订《装修工程石材采购合同》(下文称主合同),现经双方平等协商一致,自愿达到如下补充合同:
第一条、甲乙双方主合同约定的货款,经甲方与 同意,乙方委托 向甲方支付合同约定的货款。
第二条、乙方应当保证甲方在收取 代为支付的款项后,由乙方自行承担向 履行偿还责任。
第三条、乙方委托 公司代为支付货款的行为,由乙方与 公司双方承担法律责任。甲方与 公司不存在任何权利义务关系。因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乙方与 公司承担责任,一概与甲方无关。甲方作为债权人,只收取主合同约定的货物款项。
第四条、乙方应当保证所委托的 公司是经工商局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合法经营、完善公司制度与健全的会计制度,不存在违法违纪的经营行为。乙方与 应当承担各自行为产生的税收缴纳工作,乙方应保证 公司支付给甲方的款项具有合法来源,否则一切法律后果均由乙方单方负责。
第五条、甲方有权单方面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任何阶段中无条件解除主合同。甲方解除主合同的,在解除合同通知书送达乙方时即生效,合同自动解除,双方之间的所有权利义务关系均终止,且主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救济措施、争议解决条款、诉讼约定等条款全部同时失效。
第六条、主合同解除后,甲乙双方之间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对方提起任何权利请求,包括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等。甲乙双方在合同解除前一方享受权利与一方履行义务产生的问题在合同解除后均由其由各方自行承担,一切责1 文章来源:福建元一律师事务所,杨夏冬律师,福州知名律师,手机:。任与对方无关,不得向对方主张任何权利。
第七条、主合同解除后,甲方如有收取 公司代为支付的预付款、货款,甲方应当按照乙方的要求将所有款项退回乙方书面指定的账号,但是因已款项产生的利息部分不予退回。
第八条、主合同解除后,如甲方从 公司有收到款项,乙方应当保证 X公司不向人民法院诉讼主张要求甲方返还收取的款项(比如 公司以不当得利为理由要求甲方返还款项)。如果 公司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甲方返还款项的,甲方有权拒绝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由乙方自行承担向X公司的返还责任。同时在诉讼中乙方应当无条件作为共同被告参与诉讼,并在诉讼中承担向X公司的全部返还责任与案件的诉讼费用,并赔偿给甲方因此造成的间接损失包括:律师费、差旅费、调查取证费、公证费、公告费、执行费、诉讼费等一切费用。
第九条、本补充合同的效力大于主合同,优先适用补充合同。补充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需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
供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合同如下:
第一条 甲方向乙方订货总值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元)。
第二条 产品名称、规格、质量(技术指标)
第三条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具体地址甲方指定)。
第四条交货时间: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第五条交货方式:乙方按照甲方指定的交货时间开始供货,并将货物运送到甲方指定的地点后,由甲方现场负责人签收确认。(签收人: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质量标准及异议期限:
1、乙方应严格按照相关材料的技术要求和国家(行业)的相关质量标准执行,确保所供材料的质量。
2、甲方在收到货物后若有异议须在10日内以书面提出,如属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验收方法:乙方须按甲方的要求送货,货到现场后,在现场车上或场地堆放后由甲方按物品的特性及行业惯例进行验收。如甲方认为乙方送货的数量与送货单数量不符的,则可以随时抽检,如数量超过误差范围的或有弄虚作假情形的,则必须向甲方赔偿即以少一赔十计算,如散体运输货物,抽检方数误差≤____%,亦可视为正常交货。
第八条损耗责任:乙方货物在未经甲方验收前仍然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关风险及责任。
第九条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时交付首付款 壹拾肆万元整(________元),余款在 30 个工作日内付清。
第十条 经济责任
(一)乙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不符本合同规定时,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质论价。不能利用的,乙方应负责保修、保退、保换。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万分之三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货。由于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货,则乙方应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____%的罚金。
3.产品包装不符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返修或重新包的费用。如甲方要求不返修或不重新包装,乙方应按不符合同规定包装价值2%的罚金付给甲方。
4.产品交货时间不符合同规定时,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偿付甲方以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万分之三的罚金。
(二)甲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甲方如中途变更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或包装的规格,应偿付变更部分货款(或包装价值)总值____%的罚金。
2.甲方如中途退货,应事先与乙方协商,乙方同意退货的,应由甲方偿付乙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____%的罚金。乙方不同意退货的,甲方仍按合同规定收货。
3.甲方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向乙方交付技术资料、原材料或包装物时,除乙方得将交货日期顺延外,每顺延一日,甲方应付给乙方顺延交货产品总值万分之三的罚金。如甲方始终不能提出应提交的上述资料等,应视同中途退货处理。
4.属甲方自提的材料,如甲方未按规定日期提货,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乙方以延期提货部分货款总额万分之三的罚金。
5.甲方如未按规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应按延期付款总额万分之三计算付给乙方,作为延期罚金。
第十一条 产品价格如须调整,必须经双方协商,如乙方因价格问题而影响交货,则每延期交货一天,乙方应按延期交货部分总值的万分之三作为罚金付给甲方。
第十二条 如因生产资料、生产设备、生产工艺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乙方须变更产品品种、花色、规格、质量、包装时,应提前 30 天与甲方协商。
第十三条 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生产或收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十四条 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对方认可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国家规定的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如一方对仲裁不服,可于接到仲裁书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作废。
第十七条 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八条 本合同共一式____份,由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需货方): 编 号:
乙方(供货方): 签订地点:
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等有关法规和建设规章的规定,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标的、数量、价款:建筑消石灰粉,每吨单价260元,数量以实际到货,经正规过磅,以磅单数据为准。
第二条 质量标准:乙方所卖物资的规格与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设计技术要求。
第三条 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提供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合格证书。
第四条 交(提)货地点、方式:供方生产厂,需方安排车辆自行提货,过磅。
第五条 付款方式:材料全部供完后按照实际发生数量一次性付清货款。供货方需提供相应发票。
第六条 本合同解除条例:按《合同法》规定的一般法定解除的条件执行。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不能按期提供合格产品;
(2)不能提供相关质保证书;
(3)产品出现严重质量问题;
(4)需方不能履行合同约定的条款付清货款。上述四种行为视为严重违约。严重违约将赔偿受损者全部损失。
第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首先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合同签约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按实际到货量进行结算,如以后因工程需要追加货物,均按本次报价进行追加,不再进行谈判采购。
第十条 本合同在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方持二份,乙方一份。
甲方:____
乙方:____
签约地点:____
签约时间:____
购买方:____ (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____
乙方:____ (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经各方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购买
事宜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合同标的
1.1购买的货物名称、规格、生产厂家、数量、合同金额等:
1.2本合同所称"货物"是指乙方按本合同要求及甲方通知要求,向甲方提供建筑钢筋 材料及所有相关技术资料和证明文件。
1.3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公制计量单位。
1.4第1.1款表格中规定的货物数量是暂估数量,是根据工程图纸和工程业主书面指令要求计算的材料需用量,实际供应量以甲乙双方共同验收的实际合格量为准。如货物数量和运抵现场数量超过工程实际需要的数量,则由甲方退还给乙方,并以实际收货数量结算。如所需货物数量超出本合同约定的数量,则由甲方通知乙方另行购买,具体事宜由双方商定。
二、质量要求
2.1本合同项下的供应材料均应符合中国国家标准:各类线材应符合GB1499.1-20__标准,Ⅱ、Ⅲ级螺纹钢应符合GB1499.2-20__标准以及现行行业标准。
2.2本合同项下的所有材料均应符合设计规范以及图纸设计的要求。
2.3乙方供应的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甲方ISO14000环境体系要求,不能对施工环境造成污染;同时,该货物还应该符合国家通行的安全健康标准的要求,不能对接触货物的有关人员及竣工后的使用人员的健康造成危害。
三 质量保证期
3.1本合同项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 。
3.2质量保证期内乙方提供质量缺陷货物的维修、更换等服务。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提出书面要求后 3 日内给予书面答复。如有必要,乙方在 2 日内应指派人员到现场,将有质量缺陷的货物进行维修、更换,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3.3乙方借故推脱或无理由拒绝甲方提出的维修、更换服务要求,甲方可以自行解决,并对维修或更换服务以实际发生费用或市场价(以较高者为准)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合同款项中扣除,冲抵补偿。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并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维修或更换后的货物的质量保证期相应延长6个月。
3.4质量保证期后仍应承担售后服务。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或工程业主提出书面要求后 1 日内给予书面答复,并提供相应服务,以达到本工程项目业主满意。
3.5乙方须向甲方提供随每批次钢材随货附带制造商的出厂检验报告(材质书)一式叁份,复印件均需加盖乙方红色印章,并注明原件存放处。
3.6 进场的钢材原则上需为整件或整捆,应附有厂家的标牌,且与出厂检验报告、钢花完全一致。
3.7乙方应确保本合同项下货物不得有明显锈蚀,不得有泥土、油渍等污染物。
四、价格与支付
4.1本合同计价货币、结算货币和支付货币均为人民币。
4.2本合同货物单价为浮动价格,具体计价方式和单价细目详见本合同1.1条采购表格。
4.3合同总金额:暂估总价 ____元(大写: ____元整)。
上述合同总金额是依据甲方在1.1条表格中明确的暂估数量计算得出的暂估总价。合同最终结算总价以甲乙双方依据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技术标准等条件共同验收的实际合格供应量×本合同单价为准。
4.4上述单价、合同总金额以及最终结算总价都已包括货物价款、税金、包装费、保险费、运输费、运杂费、装车费、过江过路过桥费、以及其他运抵至甲方指定交货地点的一切费用(货到工地卸车由乙方负责);包括货物被允许用于工程前所需进行的试验、检验费用;包括售后服务以及市场价格涨幅等的各类风险费用;以及其他所有相关服务费用。需要经安装、测试、调试才能满足本合同质量标准、技术标准要求的,该单价、合同总金额以及最终结算总价已包括了安装、测试、调试直至满足其质量标准、技术标准要求所需的一切工作内容及其费用支出。
4.5本合同供货范围为本工程指定部位所使用的钢筋,1.1条中的货物数量是暂估数量,实际需用量及进场时间以甲方提供的书面《供货确认单》为准,并以甲方核实的实际收货数量结算。
4.6在本合同签订前,乙方应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 ____元整。甲方所承建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无息退还。
4.7乙方运抵工地现场由甲方签字确认并经检验试验合格后的货物数量,连续性分段供货的,于每月25日向乙方提交书面的中间结算申请(须加盖乙方公章),由甲方项目部、经营部及相关人员按内部流程审核和审批。中间计量仅作为付款依据,不作为最终结算的依据。
4.8支付条件:乙方将所需货物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后, 七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该批次的 ____%的货款,余款在
支付
4.9最终结算方式:本合同项下货物供货完毕,由乙方向甲方提交书面的最终结算申请(须加盖乙方公章),由甲方项目部、经营部及相关人员按内部流程审核和审批,并加盖甲方公章后的最终结算单方可作为最终结算依据。
4.10付款前,乙方应提供等额增值税普通发票。(备注:采购总金额不大于80万元,可提供等额普通发票。)
五、供货时间与交货地点
5.1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讲货物运至甲方指定地点,本合同所采购的货物乙方应与 年 月前完成供货,货物送至到甲方指定地点表面验收合格前货物灭失风险由乙方承担,表面验收合格后货物灭失风险由甲方承担。
5.2由乙方自行组织运输工具将货物码堆至或甲方指定点 ____________施工现场,甲方派员与乙方委托的交货人共同清点数量,由甲方收货员签署暂收货物数收条(此收条不作为验收、结算依据)后,由乙方填署《工程物资采购供应表面验收合格清单》(附件)并提供随件(机)质量证明、技术说明等文件,在商定的时间内,由甲乙双方以及工程监理依据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技术标准等条件共同进行表面验收,三方人员共同在该表上签署日期及姓名后作为价款结算与支付的依据。注:本合同所述"表面验收"指收货时甲方对货物的外观、数量、大小、重量等可以当场确定的验收,甲方验收合格不代表认可货物不存在需要经过专业检查或在使用过程中才能发现的质量问题,乙方不因甲方收货时表面验收合格而免责,若乙方所供货物在使用过程中发现存在质量问题,则按照本合同第十四条约定处理。
5.3对不符合本合同约定要求的货物甲方有权拒绝签收,乙方应立即将该货物全部运离现场,并在供货期限内重新更换符合约定的货物,否则,乙方除应承担产品丢失、毁损的风险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场地占用费,并承担合同违约责任。
六、供货方式
6.1采取连续性分段供货的乙方必须配合甲方工程的进度计划要求供应合同项下货物。根据甲方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及现场存放要求,供货时间可能在工程进行中适当修订,甲方应在计划修订后3天内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按照修订后的计划,以甲方说明的次序方式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供应货物,但甲方应给予供应合理的供货准备时间。
6.2除6.1款约定的情形外,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最终确定的"进场计划"将货物运抵施工现场指定地点,并履行本合同项下其它义务。
6.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无论乙方因客观阻碍或是其自身原因不能按照合同规定或进度计划的要求按时交货时,乙方均应在相关情况发生后 6 小时内以传真、电报、电传等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原因以及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有权视具体情况决定采取如下方式之一进行处理:
(1)变更、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时间;
(2)解除或部分解除合同,另行采购相关货物。
无论采取何种方式,除在本合同约定的免责情形下,乙方均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在甲方另行采购部分或全部货物的情况下,乙方承担的损失赔偿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由此造成的价格差额,该差额为以下费用之较高者:
(1)当前市场价与相应合同价格之间的差额或
(2)甲方在接受货物时发生的实际费用与相应合同价格之间的差额。如因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或进度计划的要求按时交货,亦未履行及时通知义务,乙方还应承担甲方在此情况下遭受的误期损失。
6.4甲方需要货物数量多于上述暂估数量时,乙方同意积极配合进行生产、供应以满足工程施工的实际需要,且单价以本合同确认价为准。
6.5乙方应承担货物运抵指定地点并经甲方检验确认接收前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
6.6乙方被认为已经对工地现场的交通情况和工程当地政府运输时限及通道的限制规定(不论是正常的或临时的)有充分的了解和理解,不应因此提出索赔或要求延长或不合理地变更交货期限。
6.7乙方应承担运输和在指定地点负责配合甲方在现场组织卸货、码堆的义务。
6.8乙方装卸、运输过程中的一切人员、机械、车辆安全,应按国家及地方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责任自负。
6.9乙方装卸、运输中应做相应的环保措施,应符合国家环保要求,因环保造成的一切罚款由乙方自行承担。
6.10乙方必须对自身出入工地现场的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并应自带安全防护用品,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各种人员伤害及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并补偿甲方及其它方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6.11乙方进入工地现场人员必须听从甲方管理人员的管理,进场车辆必须听从调度,遵守甲方现场文明工地等有关管理制度。对不听从甲方管理的人员、车辆,甲方有权清理出场。由此影响施工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七、双方负责代表
7.1甲方指定姓名:____ 身份证号:____ 联系电话:____ 为其现场负责收货及验货代表。乙方须将货物运至工地交甲方现场代表签收确认方为有效。
7.2乙方指定姓名:____ 身份证号:____ 联系电话: 为其供应货物及办理有关验货、支付事项的代表。到货数量及质量验收须由乙方代表与甲方代表共同签署确认方为有效。
8.3合同双方更换各自代表时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以保证双方货款顺利交接。
八、包装
除非另有规定和协议要求,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须采用相应国家或企业标准及惯例要求的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种包装应适于长途及工程所在地短途运输,并有良好的防潮、防震、防锈、防爆炸和利于装卸等行业内保护措施,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施工现场。包装也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并满足甲方要求;乙方应承担由于违反上述规定而引起的一切责任和费用。
九、检验
9.1产地检验:除非另有规定和协议要求,根据本合同所提供的货物,乙方应在生产、加工或制造地点按要求的标准进行质量检验,乙方应当保证在发货之前,制造商已对货物的有关内在和外观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进行准确的和全面的检查,并出具其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检验合格证书附于货物包装。
9.2现场到货检验:货物运送到工地现场卸车后,由甲方会同有关人员(工程业主或监理单位)共同检验,检验方式为随机抽样检查或全面检查。
9.3过程检验:在所有货物的使用过程中,甲方有权对分批打开包装的货物进行外观、质量、性能等的检验,并将检验结果通知乙方,对于部分或者全部不合格产品的处理详见以下第14条。
十、权利瑕疵担保
10.1乙方应保证其对货物具有所有权或合法受委托的代理销售权。乙方亦保证交付的货物不附有任何担保权或其他权利瑕疵。如第三方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乙方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及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
10.2乙方须保障甲方在工程所在地使用其货物、服务及其任何部分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乙方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及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
十一、保险
11.1甲方建议(不做强制性要求)乙方办理货物在运抵项目施工现场途中及卸货至指定地点过程中的运输保险,以确保货物能及时、完好地交付。
11.2为避免本合同所供货物存在严重质量缺陷给甲方施工和工程业主使用造成大损失,甲方要求乙方投保产品责任险,投保费用由乙方负责。
十二、乙方合同附随义务
12.1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有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材质报告和生产合格检验报告,按照工程所在地有关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的规定及甲方要求,提供所有符合要求的相关资料。
12.2乙方应提供制造商的名称、法定地址、联系方法等资料。如果乙方是本合同所述货物生产厂商的指定代理销售单位,则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生产厂商的销售代理委托书或其他销售证明文件。
12.3如所供货物为专业性较高的产品,乙方应为甲方或工程业主提供操作及维修人员的培训服务,培训内容应包括:基本原理、操作使用、维修保养等。
12.4乙方须在样品资料和样品上盖章,以证明乙方已按合同要求检查并确认该等资料作为货物检验之依据。提交资料与合同其他文件规定可能存在不符时,应明确说明以其他文件规定为准。乙方应对提交资料中各参数的准确性负责。
12.5乙方需提供货物的仓储、保管及使用的有效建议,确保所有货物在包装、运输和现场存放过程中不受损坏,及在使用中功能和外观上达到甲方和工程业主的满意。
12.6甲方或设计单位或监理单位审核乙方提交的资料仅是一般性的监督作用,并不减少乙方与此有关的合同责任。
12.7上述服务被认为乙方在报价时已作充分考虑,其应获得的报酬及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十三、误期违约
13.1乙方无正当理由拖延交货(本合同中规定的不可抗力除外),应承担以下违约责任和不利后果:支付误期违约金,并承担因货物延误而可能造成的工期延误从而给甲方造成的相应一切损失;同时在甲方确认乙方严重违约并导致甲方无法正常履行施工总承包合同情况下,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终止合同。
误期违约金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合同价款中扣除,不足部分另行追偿。误期违约金比率为:每迟交1 日,按合同总金额的 0.3 %计算;误期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 5 %。如果乙方在达到误期违约金的最高限额后仍不能交货,甲方有权因乙方违约终止合同。
13.2连续性采购中如果因乙方原因累计发生 批次延期一天及以上时间交付的,扣除履约保证金 ____万元。
十四、缺陷索赔
14.1如甲方在各阶段的检验过程中发现货物不合格现象,有权邀请当地有关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鉴定机构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证书,甲方可以据此向乙方提出索赔。
14.2乙方承担货物在卸至交货地前已存在缺陷的任何责任。对甲方在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和验收测试期限内和质量保证期内发现缺陷提出的索赔,乙方应按甲方同意的下述一种或多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
14.3如果甲方提出索赔通知后28日内或其他合理时限内乙方未能予以答复,该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若乙方未能在甲方提出索赔通知的合理时限(28日内)或甲方同意的更长一些的时间内,按甲方同意的上述任何一种方式处理索赔事宜,甲方将从应付给乙方的款项中扣回索赔金额,同时保留进一步要求赔偿的权利。
14.4质量违约责任:如果乙方所供货物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品牌、或出现瘦身钢筋、或经复试被认定为不合格的,应承担质量违约金:每出现一次,按本批次货物总价值的 1% 计算;质量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20%,并承担因货物质量问题而可能给甲方造成的相应一切损失;如果乙方在达到质量违约金的最高限额后,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14.5如果因乙方原因累计发生 批次质量经检验不合格,扣除履约保证金____万元。
十五、合同变更
15.1连续性供货情况下,甲方可根据工程进度与需求,向乙方发出书面变更洽商,以修正、取消或增添合同的任何部分,所发生的额外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15.2乙方应根据甲方的变更要求积极地提出建议方案和经济洽商供甲方评价,甲方根据这种评价做出是否执行变更的书面洽商结果。这种书面洽商结果被认为是经双方协商同意对本合同的变更,构成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六、合同转让
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均应恪守本合同的承诺和约定。如需转让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义务,必须事先征得对方的书面同意。
十七、不可抗力
17.1本合同中不可抗力的定义与总包合同的定义相同。
17.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报、传真或电传等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14日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同时,受阻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一旦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可能导致工期延误或持续 15 日以上时,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终止合同或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十八、争议解决
双方约定,在履行分包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者调解不成时,可依法向本合同实际履行地(即甲方工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九、合同文件及资料的使用和保密
19.1除了乙方为执行合同所雇人员外,在未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乙方不得将合同、合同中的规定、有关规格、计划、图纸、式样、样本或甲方为上述内容向乙方提供的资料透露给任何人。乙方须在对外保密的前提下,对其雇用人员提供有关情况,所提供的情况仅限于执行合同必须的范围内。
19.2除非执行合同需要,在未得到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乙方不得使用第19.1款中所列的任何文件和资料。除合同本身以外,第19.1款列明的所有资料始终为甲方的财产,若甲方要求,乙方应于其合同义务履行完毕以后将这些资料(包括所有副本)退还甲方。
二十、其他约定事项:
20.1乙方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后,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合同生效。
20.2双方往来均以书面形式(指合同书、函件、传真)为准。
20.3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叁份。
20.4本合同附件 份,都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0.5 本合同甲方授权 作为采购人行使甲方部分/全部权利及义务,具体授权以甲方授权文件为准,另附采购授权文件。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 项目 材料事宜,签订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标的物
第二条、交货地点: 项目工地。
第三条、交货时间:甲方指定。
第三条、交货方式及费用负担:乙方在合同签订后开始供货,并将货物运送到甲方指定的地点后由 负责签收确认。运输费及卸货费由乙方承担。(签收人: 联系电话: )。
第四条、质量标准及异议期限:
1、乙方应严格按照相关材料的技术要求和国家(行业)的相关质量标准执行,确保所供材料的质量。
2、甲方在收到货物后若有异议须在____日内以书面提出,如属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验收方法:建筑材料采购合同乙方须按甲方的要求送货,货到现场后,在现场车上或场地堆放后由甲方按物品的特性及行业惯例进行验收。如甲方认为乙方送货的数量与送货单数量不符的,则可以随时抽检,如数量超过误差范围的或有弄虚作假情形的,则必须向甲方赔偿即以少一赔十计算,如砂、石、石粉等散体运输货物,抽检方数误差≤4%,亦可视为正常交货。
第五条、损耗责任:乙方货物在未经甲方验收前仍然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关风险及责任。
第六条、付款方式:
1、甲方每月____日至次月____日为一个统计月。乙方每月____日至次月____日号前(遇甲方假期则顺延)将上月内所送货物的送货单(供货方保存联)汇总后向甲方指定人员提交对帐清单,共同核对无误并签字确认后付款。
2、甲方货款采用支票形式支付。
3、除双方协商价格为不含税款外,乙方领取支票时应提供法定正规发票以及乙方收款委托证明,否则甲方有权不予支付或由甲方按8%税率代为扣税后向乙方支付税后货款。
4、甲方结款方式为:月结。甲方每月只支付乙方上月货款总额的80%,剩余20%待本工程完工并竣工验收后付清。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乙方在接到甲方订单后必须在 天内必须到货,除不可抗力外,每延误 天,甲方可按合同总额 ‰作为履约赔偿金,并在货款中扣除,如延期 天,甲方有权终止双方合同并追究乙方相关经济责任。
2、乙方提供的产品如因质量问题影响甲方不能顺利通过政府相关部门的验收, 乙方必须承担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及相关法律责任。
3、因不可抗力导致乙方无法如期交货,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在影响因素消失后继续履行交货责任。
第八条、约定事项 :
1、甲方应提前 天以 电话或传真 方式将用料计划(材料名称、数量、联系地点、负责人、签收人、电话等)通知乙方备料。如有变动,甲方必须以传真的方式通知乙方。
2、乙方在同意并确定供货后,如不能及时供货,则所有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乙方工作人员送货到甲方所指定的工地时,必须服从工地收货人员的指挥,将材料卸放在指定的位臵,如因不听从指挥知乱堆放而造成工期延误或其他损坏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4、乙方工作人员进入甲方项目工地后必须洁身自爱。如发现乙方工作人员与工地相关人员一起骗取或以小作大造成供货数量与签收数量不一致的;乙方工作人员有偷盗甲方项目工地财物行为的`;一经甲方工作人员发现或举报,甲方即以“少一赔十”的原则在乙方货款中抵扣赔偿金额,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相关的经济法律责任并交由机关处理。
第九条、其他事宜:
1、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变更或解除;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制订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具等法律效力;如因不可抗力或生产事故不能按期交货的,乙方必须出具有关证明及时通知甲方,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协商变更或解除合同。
2、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由当事人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乙方在收款时必须提供公司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公章。
4、本合同一式两份,计附件合共 叁 页,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及盖章生效,双方结清货款后自动失效。
5、未尽义务双方可共同协商解决。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需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工程需要,依照《_____》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_____________事项协商一致、达成共识。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签订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的名称、规格及单价
产品的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质量标准、技术标准
1、____________的质量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
2、制作内容:供方按需方确认的规格,数量及品种来完成需方的制作任务;
3、供方必须向需方提供随货同行的产品质量保修卡,合格证等相关证明,并保证产品质量,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
4、供方负责通过消防验收(仅指所供的各种____________);
第三条:合同总价
本次合同的总价为(暂定)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元);该费用包含各项税金,运费、卸货等一切相关的费用,开具国家合法的税务发票。
第四条:产品的包装
供方提供的货物的包装应当符合相关的国家规定或行业标准。且必须保证送达现场的为新货正品,包装完好。
第五条:产品的供货单位及供货方法
1、产品的供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交货期限
由需方提前____________天通知供方将所需的____________的数量、规格、品种以书面的形式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____________个日历天内将产品送至需方指定的工地现场。
第七条:付款方式
1、货到需方工地,经双方验收合格,且供方提供与本合同商品等额的合法元整(¥____________元)以转帐的方式一次性支付给供方;
2、本合同总价款的____________%即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元)作为保质金(质保金无利息),保质期为____________个月(质保期自通过需方验收之日起计),质保期满后,供方产品无质量问题,供方提出付款申请,需方在十个工作日内将质保金一次性转帐支付给供方;
3、供方收到需方款项后____________个工作日内提供合法的税务发票给需方。
第八条:产品的验收
1、货到需方现场后由双方共同对货物进行清点和检查,如无异议即视为验收合格,产品验收不合格的,供方负责更换合适的产品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
2、需方经过检验认为供方产品表面或者质量存在瑕疵的,有权要求供方作出书面说明,在供方作出书面说明后,双方经协商仍未能达成一致的,供方负责将产品提交广西产品质量检验所进行检测。若经过检测,确属质量问题的,供方必须无条件退货,经过检验不属质量问题的,需方应当接受。鉴定费由供方先行承担;
3、如果供方提供的货物虽经需方当场验收并签署了确认书,但需方在使用该货物过程中发现货物存在质量问题,具体的解决方法按照本条第2点来处理。供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____________小时内处理,并出具书面意见,否则,即视为默认需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4、供方提_____品必须满足消防验收要求,交货时应同时提_____品合格证检的发票后,需方在___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将合同价款(扣除____________%质保金后)即人民币验报告、3C认证等相关产品资料;资料不齐的,需方有权要求供方补齐资料后才支付货款。
第九条:违约责任
1、供方不能按时将本合同标的物交付需方验收的,每逾期一天,则按合同总价的____________%向需方支付违约金;
2、需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天,则按应付款项的____________%向供方支付违约金;
3、供方未按约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需方如果仍需要,供方应照数补交。需方不需要,则供方不用继续供货。但需方需要而供方不能及时交货的,则供方应付给需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____________%的违约金;
4、供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一律作退货处理,供方除及时更换合格的产品外还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逾期的违约责任;
5、因供方原因造成工程消防验收不合格的,供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整改费用。
第十条:保修以及保修期
2、保修责任:保修期内,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如果出现相关的质量问题和使用安全问题,则供方接到需方通知后8小时内到场查看并及时向需方出具正式的处理意见和解决方案,如果供方在需方通知后不按时到场,或在收到供方书面通知____________小时内未给需方正式的书面处理意见,则视为供方认可需方提出的异议,需方有权选择退货或者要求供方承担维修等各种费用,并可以要求供方承担由此造成需方的损失。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通知方式
需方可采取口头、电话、传真的方式通知供方进行保修服务。
1、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打通供方所提供的报修电话及传真号码的通知记录为依据,即视为供方已收到维修通知。
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管辖地双方约定为需方所在地的法院管辖。
第十四条:合同的有效期限
1、材料签收单一式____________份,相关部门各执____________份;
2、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__份,供方、需方各执__________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双方签定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供需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