硬件设备工具采购合同(精选7篇)
一、双方当事人
供方: 需方:
二. 交货地点:由供方运到重庆。
三. 包装标准:包装箱完好无破损。
四. 验收标准:以供方提供的审样标志验收收货,布袋外标识按电脑设计。
五. 结算方式:需方预付前500套所有货款和后20xx套的帆布袋款,合计:48500.00元。余下20xx套货款74000.00元在20xx年8月1日前汇到供方帐号。
六. 违约责任: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向守约方支付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其他未尽事宜按(合同法)规定执行。
供方: 需方:
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
电话: 电话:
税号: 税号: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甲 方(采购方):
乙 方(供应商):
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长期合作、互惠互利、诚实自愿、规范供货为原则,就甲方向乙方采购所需物品,双方一致同意达成如下合同内容:
第一条:合同标的
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货物:(详见甲方的货物采购定单)
第二条:合同价格
本合同为非固定总价合同,甲方采购价格是指乙方出售的现场交货价格,具体包括原材料费、加工费、包装费、运费、17%的国家税费和可能出现的保险费、知识产权费。本合同价格还包含乙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本合同具体价格以甲乙双方每次交易确认的甲方物品采购定单为准。乙方提供的货物运输人员费用、以及随货物品工具、配件材料费用包含在本合同甲乙双方商定的价格之内,甲方无须另行支付乙方费用.
第三条:本合同的有效组成文件
下列有关本采购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附件包括但不限于:
1、甲乙双方确认的甲方货物采购定单、乙方销售单(传真件有效);
2、必要时甲方提供给乙方保管的模具技术图纸资料;
3、乙方企业法人或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及国家规定需要的乙方企业货物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4、乙方必须提供的出售给甲方的货物合格证明、货物质量保证保修证明、货物使用说明书、货物自检报告书、符合税法要求的17%税率的货物增值税专用发票;
5、甲方确认的乙方货物合格验收报告或验收单.。
6、必要时甲乙双方签定的补充协议。
第四条:权利保证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乙方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所有权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由此导致甲方产生经济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所产生的全部经济损失.
第五条:质量保证
1、乙方承诺其出售给甲方的货物质量保证期为18个月,自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的质量和技术规格应与甲方采购定单中所提出的质量要求和技术规格相一致;若甲方对货物质量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的,则乙方货物质量应达到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范。
3、乙方应保证所售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甲方要求或本合同约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良好的性能。货物验收后,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所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维护和维修,所需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第六条:包装要求、包装物的供应和回收
1、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国家规定标准或有利于保护货物的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或邮寄到甲方公司所在地。由于乙方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毁损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有权拒收毁损货物.
2、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凭证。
第七条:交货方式和验收方法
1、乙方出售给甲方的货物由乙方负责送货运输到甲方公司所在地,所产生的运输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因货物在运输途中发生毁损、灭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担;在运输途中、交货前、卸货中如有乙方指派人员发生人身伤害或货物受损的,由乙方自行负责承担.
3、乙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甲方采购定单要求的,或者少交、多交货物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仍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货款结算期限与乙方结算.
4、每次货物的到货验收包括:型号、规格、数量、外观质量以及货物包装是否完好.
5、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货物合格证明、货物质量保证保修证明、货物使用说明书(用户手册)、货物自检报告书随货技术资料及配件、随货工具等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乙方负责补齐,因此导致逾期交货的,由乙方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6、甲方在收到乙方货物后对货物进行验收,验收标准按乙方货物现行的国家或部颁标准或行业标准或已经主管部门备案的企业标准验收;如甲方提供给乙方货物样品的,以甲方样品质量性能为验收标准.乙方每次交货质量合格和数量合格完成说明以甲方质保部门授权代表在出具的书面货物验收报告或验收单中签字并加盖该部门公章确认为准;甲方采取抽样验收的,不能视为乙方货物全部质量合格,以甲方在装配乙方货物在甲方产品上时为验收最后期限,如甲方发现乙方货物有不符合甲方采购定单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免费更换不符合甲方要求的货物,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顺延因乙方耽误时间支付乙方货款,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因此所产生的实际损失,乙方赔偿甲方所产生的实际损失后,仍需继续履行本合同义务。
第八条:货款的结算与支付
1、甲乙双方确认的货款结算依据为:采购合同书复印件、甲方采购定单(传真件有效)、乙方开具的17%税率的增值税发票、甲方出具的货物验收报告或验收单原件,甲方按质量合格的货物数量支付乙方货款.如因乙方缺少结算依据的,导致甲方不能按本合同约定期限付款的,甲方不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2、支付方式:经甲方首次对乙方货物出具书面验收合格报告或验收单后,经甲方财务部门负责人确认签字后支付。
第九条: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按期按约交货或部分交货的,甲方有权不予支付乙方货款和解除合同。
2、乙方所交物品品种、数量、规格、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合同规定的,由乙方负责包修、包换或退货,并承担由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乙方违反本合同相关约定的,除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外,因乙方违约导致甲方还产生其他相关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因此产生的经济损失.
4、乙方逾期交货的,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每日千分之五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在本合同乙方承诺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如经乙方两次维修或更换,货物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与乙方解除合同,乙方应退回全部货款,同时,乙方还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其他相关的经济损失。
6、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经甲方发现并查实,甲方除有权立即解除与乙方的采购合同外,乙方须向甲方赔偿履行合同总价的20%的违约金.造成甲方其他相关损失的,乙方还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其他相关的经济损失。
7、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逾期付款的,应按照每日千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8、甲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对乙方造成的损失。
9、乙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因乙方擅自解除合同或不履行合同义务致使甲方产生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双方交易金额30%的违约责任,甲方因此还有其他损失的,乙方还应当赔偿甲方的其他相关经济损失。
第十条:保密与保管约定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向无关第三方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信息,也不得擅自加工、使用或向无关第三方转让、交换、赠与、租赁甲方提供的上述物品以及上述物品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本合同生效后,发生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事件,如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等,致使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
2、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且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五天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将有关证明文件送交对方。
3、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甲乙双方应协商以寻找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法,并尽一切努力减轻不可抗力产生的后果。
4、如不可抗力事件持续三十天时,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是否继续履行或终止的问题。
5、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本合同约定履行的,可以减轻或免除一方的违约责任,一方不能证明不能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为不可抗力的,应当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违约和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本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1、解除合同的条件形成: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3)、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乙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或延迟履行主要义务的;
(4)、乙方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5)、乙方其他违法行为已影响合同履约的。
2、本合同双方经甲乙双方盖章和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即为本合同的生效日期。如双方盖章签字日期不一致时,以最后盖章签字方的盖章和签字日期为合同的生效日期。
3、本合同的“采购物品”最终质保期限届满日期,即为本合同的终止日期。但保密和保管条款、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的追究、双方履行合同的争议解决和双方未了的债权和债务不受合同期满的影响,并且守约方有权提出索赔。
第十三条 解决争议的方式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了的,甲乙双方均有权向合同签约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十四条 其它约定条款
本合同的未尽事项,必要时由甲、乙双方另订补充协议,经甲乙双方盖章和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本合同生效
1、本合同双方经甲乙双方盖章和代表签字日期,即为本合同的生效日期。如双方盖章签字日期不一致时,以最后盖章签字方的盖章和签字日期为合同的生效日期。
2、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甲方(采购方): (盖章) 乙方(供应商):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签约地址: 签约地址: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根据和相关法律法规,双方经过充分友好协商,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信友好、共同合作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购买设备相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并签署本合同,以兹遵守。
一、产品名称、品牌型号、厂家、数量、金额数量
序号产品名称品牌、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总金额(元)产品见附件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二、货物交付和签收
1、交货时间:甲乙双方签署合同,乙方收到甲方订金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
交货地点:收货联系人及电话:
2、货物运到甲方指定地点后二日内,甲乙双方应安排专人共同对该批设备作外观配置及技术性能验收,如因甲方原因未按时验收,可视为该批设备外观配置及技术性能验收合格。
三、合同的付款及支付
1、合同总金额:
2、支付方式及时间:
四、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
1、乙方应在产品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的指定地点。
2、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产品的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随机资料、工具等一并附于货物内交付给甲方。
3、乙方应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24小时内或货到甲方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准备接货(接货产生的费用均有甲方负责);
4、货物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并由甲方验收后视为交付。
五、产品安装、调试、培训
1、乙方应按照国家 有关法律法规和产品“三包”规定,为甲方提供售后服务。
2、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硬件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 48 小时内到达甲方在合同中指定的地点,解决问题(电脑产品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硬件质量问题,由原厂提供质保)。
3、乙方承诺:产品验收合格并正式运行后,乙方免费为甲方提供本合同中硬件设备 壹 年质保服务或按照原厂保修时间质保(详见产品采购清单质保项),并提供400免费24小时报修电话(400-0771-036),统一报修。质保期从到货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产品出现的硬件质量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4、货到两天内,乙方负责在甲方处安装、调试产品,并负责对甲方的员工进行相关培训,使相关人员熟练掌握产品的操作技能。
六、质量保证
1、乙方所提供的产品的型号、技术规格、技术参数、质量等必须与合同约定的一致。
2、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全新、未使用的原装产品(标配产品未达到合同配置的,得到甲方的同意,乙方必须为其升级或改进),且在正常安装、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其使用寿命期内各项指标均达到质量要求。
七、权利保证
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产品在使用时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其他权利),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向甲方提供产品所有的相关使用手册、安装使用指南、维护维修说明书等资料,所达货物均要求技术资料完整。
3、甲乙双方没有征得对方的同意,均不能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4、乙方保证对所交付的产品具有完整的所有权且无任何抵押、质押、查封等权利瑕疵。
八、违约责任
1、乙方所提供产品的规格、技术标准、材料等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更换不及时的按逾期交货处罚。
2、乙方提供的产品如侵犯了第三方合法权益而引发的任何纠纷或诉讼,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
3、因包装、运输引起的货物损坏,按质量不合格处罚。
4、甲方无故延期接收货物、乙方逾期交货的,违约方每天向对方偿付违约合同额的1%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违约合同额20%,超过20天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
5、甲方未按照合同规定付款的,每天向乙方偿付延期合同额的1%延履行违约金。
6、其它违约行为,则违约方按违约货款额3‰支付予守约方作为违约金,因此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赔偿经济损失责任。
九、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如战争、水灾、火灾、台风、地震、禁运及双方认可的其它情况等原因)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除遭受不可抗力一方承担违约责任。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受影响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在15天后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合同争议解决
1、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产品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产品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合同生效及其它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十二、其他约定事项
1、甲方在货款未付清之前乙方所供的所有设备、工具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将乙方提供的设备、工具转让或作其他抵押;
2、如甲方不能及时结清货款,乙方有权收回甲方所定购的全部设备、工具(由此产生的拆卸及运输费用须由乙方承担),已付货款不予退回;
3、乙方安装人员到时,甲方须提前备好 380V 或 220V 电源及做好设备所需要的地基及其他设备安装的基本条件;如因甲方原因导致设备无法安装,二次上门所产生的费用将由甲方自行承担。
十三、本合同书的附件是本合同书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章):乙方(章)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平等友好协商,就甲方采购乙方设备工具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具体条款如下:
第一条:乙方须提供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计量单位、品种、质量、原厂编号、金额、供货时间 、牌号商标、交提货时间等,如下表:所采购配件具体清单:
第二条、 交货地点、方式与期限
1. 交货地点:
2. 收货单位:
3. 收货人: 联系电话: 传真:
4. 付款方式:甲方收到货物和乙方所开具的正式发票后,给予付款。
5. 产品三包:产品质量及其售后问题由乙方负责,质量保修期一年,乙方必须在第一时间给予解决问题,不得找任何理由和借口拖延、推委。
第三条:甲、乙双方因本协议产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解决不妥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四条:以上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条: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一、
需方: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二、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之日,需方须将合同总金额的 _____%——人民币 (¥____________元)支付给供X作为订金。
2、供X将货物送到时,需方将合同总金额的_____%——人民币 (¥____________元)支付给供X。
三、需方须以现金或转账支票支付供X的货款。
四、供货时间及付款要求:
1、在正常情况下——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所造成的影响除外(例如:_____以中央电视台天气预报或新闻联播为依据,因台风、暴风雨雪、大雾导致高速公路封闭,按封闭时间顺延),供X确保在需方的订金到位后 天内将所订货物全部交付给需方。
2、供X将所订货物送到需方指定地点:_____外面,由供方与需方双方的指定人员一起在楼体外面清点所送货物的数量,并凭所签合同上的各货物单价核算出总价。核对无误后,需方现场人员将合同总金额 的货款——人民币 (¥____________元)以现金或支票在现场支付给供X,需方才可将供X所送货物办理入库手续。不论需方因何种原因而导致货款不能及时支付,供X将货物拉回,并且不再提供下次的送货服务。
3、需方每次所开出的转账支票必须符合如下条件:
A、每张支票都是需方自己公司在同一账号的转账支票。
B、每张支票都是能由供方在当天到银行存入的转账支票。 否则供方有权拒收需方支票和拒绝付货给需方。
4、如因需方货款支付不及时,导致供X停止向需方供货,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需方负责。
五、退换货标准:供方所供货物,如无质量问题,供方一概不接受需方退换货的请求。
六、运费承担:由供方承担。
七、违约责任:由违约方向守约方赔偿合同总金额的_____% 作为违约赔款。
八、供X向需方承诺:所售货物,自销售之日起,灯具的照明功能保用月、电器的照明功能保用月、光源保用_______月。出现质量问题,供X在接到质量投诉后2小时内赶到现场,负责查明原因,并提出解决方案,并严格按照质量承诺的内容兑现。
九、解决合同纠纷方式: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可诉诸供法律机关解决。
十、其它约定事宜 --------------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鉴于:甲方作为需方需要采购乙方所经销的软件,乙方作为供方有能力提供此软件。为此,供需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在相互信任、平等互利、意思表示真实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履行。
本合同及相关附件(打√项)
甲方(盖章):
公司名称:
地址: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电话:
传真:
附注:
1、请加盖骑缝章,否则视为合同未签署或生效。
2、甲乙双方的签字代表应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乙方(盖章): 公司名称: 地址: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电话: 传真:
合同正文
第一条:标的物名称、规格、数量
1.1 乙方向甲方提供软件套,版本:。
1.2 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合同中所购买的软件及软件自软件验收之日起X年的模块免费升级、维护和技术支持。
1.3 软件模块和升级维护模块名称及数量具体内容见合同附件:。
第二条:履行方式、地点、期限
2.1 交货时间、期限:乙方于本合同签订生效后X个工作日内将货物交付至交货地点。
2.2 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第三条:费用承担
货物运输、保险和装卸等相关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安装及验收方法
4.1 乙方负责在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免费安装、调试软件。
4.2 本合同项下软件到达用户现场,要求包装完好、资料和介质齐全。
4.3 软件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后,甲乙双方应共同对软件的外包装和数量进行清点验收,并共同签署书面文件进行确认。甲方在收货时,应检查软件是否符合本合同4.2条的约定,若不符,甲方需在书面文件中注明并经乙方签字确认,对此情况甲方有权拒收或要求乙方补足或更换,且其响应时间不超过48小时,补足或更换周期不超过一周,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4.4 乙方在接到甲方硬件环境具备要求条件的确认通知后,乙方应在三个工作日内派工程师到甲方现场完成软件安装工作,确保甲方采购软件正常运行。试运行期为三个月,试运行期间软件出现部分或者完全不能使用时,视为乙方提供的软件不合格,乙方应参照4.3的规定承担责任。
4.5 乙方按照合同附件:约定的进度,完成相应阶段的培训服务并向甲方提供培训及相关技术文档后,甲方按照合同附件的约定对乙方培训进行验收,甲乙双方签署书面文件进行确认。如果甲方认为乙方的培训及相关技术支持不符合合同附件的约定而不予验收,应以书面形式向乙方说明不予验收的理由及依据,乙方将根据甲方的说明提供相应的改进。如果甲方不按照约定进行验收,且不提供书面说明,乙方应再次向甲方发出书面通知,要求甲方在三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如果甲方在上述期限内仍不作答复,则视为乙方的验收已经完成。
4.6 软件在最终交付甲方之前,其损毁、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
5.1 合同金额(含税)为¥X元,(人民币大写:X元整)。此金额包括合同附件中确定的所购软件费用、税款及安装使用所需技术服务的全部费用。(详细报价参见附件:)
5.2 乙方为甲方开具的发票台头为: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5.3 甲方按下列方式支付价款:
5.3.1 预付款:合同签订生效后,自甲方接到乙方开具的相应款项收据的十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30%,即人民币X元,(大写)X元整。
5.3.2 第二笔款:软件经安装、调试合格并正常使用后,甲乙双方共同签署书面文件进行确认,自甲方接到乙方开具的相应款项收据的十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30%,即人民币X元,(大写)X元整。
5.3.3 第三笔款:软件培训完成,乙方提供相应的培训及技术文档给甲方,并向甲方提供所买软件及模块的正式授权(可见实物),甲乙双方共同签署书面文件进行确认。自甲方接到乙方开具的合同全额发票以及相应款项收据的十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30%,即人民币X元,(大写)X元整。
5.3.4 尾款(质保金):甲乙双方签署最终的软件验收相关书面文件之日起,软件连续运行满三个月无故障,自甲方接到乙方开具的相应款项收据的十五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剩余 10%,即人民币X元,(大写)X元整。
第六条:服务条款
6.1 乙方采用用户现场软件培训方式。甲方指定培训人数。
6.2 乙方保证培训的时间及质量,培训时间及安排详见附件:。培训完毕乙方要保证所培训人员能正常使用软件系统。
6.3 甲方安装软件的主机硬件损坏导致软件无法使用或需要更换主机,乙方将免费为甲方提供移机。
6.4 软件安装经甲乙双方验收完毕之后,乙方免费提供X年的本合同中所购买软件的维护和技术支持。软件现场问题24小时内响应。
6.5 甲方应准备适当的场地及设备以获得本合同所约定的各项服务,否则,乙方有权等待甲方准备完毕再提供本合同所约定的各项服务。
6.6 乙方提供的X年免费维护和技术支持结束后,今后软件升级及维护费用每年按软件价的%收取。具体维护合同另行签订。
第七条:合同变更、解除及终止
7.1 本合同内容非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订其他变更文档不得修改。
7.2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若提出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且变更较大,应提前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同意,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7.3 如双方未就变更达成书面一致,乙方应按此合同的约定继续履行其义务并收受付款。
7.4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签订书面协议解除或终止本合同。在此情况下,乙方应将甲方已支付的合同价款退还甲方,甲方同时应将该软件产品及相关文件资料全部归还乙方,并配合乙方删除、卸载在甲方处已安装的软件产品,停止对软件产品的继续使用。
第八条:保密条款
8.1 保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8.1.1 双方都有责任对对方提供的技术情报、资料数据及商业秘密保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8.1.2 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开合同及其相关附件内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接触到的对方需要保密的情报和资料。
8.1.3 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为任何其他目的而自行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从对方获得的信息(信息指包括但不限于所有的报告、摘录、纪要、文件、计划、报表、复印件等)。
8.1.4 乙方若要在相关的宣传、广告或出版物中使用甲方商标、标志、名称或项目简介,并作为案例进行市场推广行为,必须与甲方协商书面同意后方可执行。
8.2 保密期限:双方合作开始至合同终止后三年内。
8.3 泄密责任:任何一方违反此协议,须承担本合同金额30%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须承担赔偿责任。
8.4 双方约定:不论本合同是否变更、解除、终止,保密条款均有效。
第九条:知识产权
9.1 乙方保证对其提供的软件产品、技术资料及培训等享有完全的知识产权或已取得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授权许可,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该软件产品、技术资料及培训等合法有效的知识产权权利证明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和有效性。
9.2 若发生任何第三方就此软件产品主张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情形,甲方应于该第三方主张提出之日起两周内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当以第三人身份或以甲方名义参加诉讼或其他争议解决方式,并就该纠纷所生之任何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和律师费)以及任何结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由此给甲方造成任何损失的,乙方还应当予以全部赔偿。
9.3 为适应甲方的设备使用标准或其他生产条件,甲方有权对该软件产品进行修改和变动。在软件使用过程中,因甲方改进和发展该软件技术而产生的任何知识产权归属于甲方所有。
第十条:廉洁自律条款
10.1 乙方声明并保证因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给甲方的任何信息、材料是真实、完整、正确、合法、有效的,不得提供虚假材料、伪造证章。
10.2 乙方及其人员保证不向甲方人员或其亲属直接或间接允诺、给付任何贿赂或其它不正当利益,包括但不限于回扣、佣金、有价证券、实物、银行卡、存折、房屋装修、车辆购置或使用、借物办私事、不当出工出力、出资旅游、生日婚礼宴请的不当馈赠、不当招待或其它形式的好处。
10.3 乙方声明并保证甲方人员没有借由本合同的签订或履行直接或间接投资乙方或持有乙方的股权(但甲方人员从证券交易所购买乙方的股票者不在此限),且声明并保证也没有借由本合同的签订或履行而使甲方的人员或其亲属到乙方任职或担任顾问。
10.4 若乙方发现甲方人员有任何形式的索贿受贿行为的,乙方应向甲方举报(来信、来访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沙阳路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组织监察部;电话(传真):010-80728072;举报手机:;举报邮箱:)。甲方可对举报属实和严格遵守廉洁自律条款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与乙方继续合作。
10.5 乙方声明在双方业务往来期间及合作终止后3年内不对甲方同类业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董事、经理、职员等采取任何手段使其离开甲方到乙方或乙方关联公司工作或任职。若出现该类情况,则属乙方违约及侵犯甲方合法权益的行为。
10.6 若发生本合同本条所述情形之一者,不论价值大小,乙方应给付甲方人民币五十万元或者乙方与甲方关联企业已发生全部业务额的30%的违约金(以违约金数额较高的为准)。
10.7 如双方另行签署了《廉洁自律协议》的,则该协议的效力优于本条款。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说明
11.1 不可抗力指自然现象、火灾、意外事故、水灾、地震、罢工、骚乱、暴动或动乱、禁运、战争,任何将来的法律、命令、法规或其它政府行为。除此以外不存在其他不可抗力。
11.2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继续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达到7天时,另一方可单方解除合同,双方均无须向对方承担任何责任。
11.3 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2.1 乙方未按时交货,每延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2‰的违约金,违约金总额达到合同金额的20%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返还已收取的预付款和/或货款,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当予以赔偿。
12.2 乙方所提供产品的数量或质量等不符合合同规定的,除按照约定期限补足或更换外,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所短缺货物和质量不符合约定货物所占合同金额30%的违约金。在约定期限届满后,乙方仍未补足、维修或更换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全部退货、要求乙方返还甲方已支付货款。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2.3 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保证其对该软件产品享有完全的知识产权,或因此致使甲方受到任何第三方指控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全部退货、要求乙方返还甲方已支付货款并承担合同金额30%的违约金。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12.4 乙方接到甲方请求后未按照约定进行处理,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2‰的违约金;每超过4个小时的,乙方均需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2‰的违约金,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12.5 乙方未履行本合同附件:中培训义务的,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5%的违约金。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方式
13.1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
13.2 若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甲乙双方同意就因本合同所引起的所有争议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本条规定于本合同解除、终止或届满后仍继续有效。 第十四条:合同的生效和效力
14.1 本合同签署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每份均为正本,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2 若本合同的某一条款在任何方面被认定为无效或不能执行的,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其他部分仍然有效。且解释本合同时,应视为从未包含该等无效或不能执行之条款。
第十五条:完整合同的组成
15.1 本合同及其各附表和附件构成甲乙双方之间完整且唯一的合同,已并入并取代先前所有的陈述、协商及书面文件。
15.2 合同履行过程中经签署生效的合同变更补充协议将作为合同有效组成,与本合同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15.3 由甲方提供乙方的任何订单或其它文件,如出现额外的、抵触的或不一致的条款和条件时,应以本合同及其各附件为准。本合同正文与其同时生效的附件如有不一致的条款和条件时,以本合同正文为准。
甲方:乙方:年月日:
甲 方(采购方):
地 址:
乙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 电 话: 传 真:
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长期合作、互惠互利、诚实自愿、规范供货为原则,就甲方向乙方采购所需物品,双方一致同意达成如下合同内容:
第一条:合同标的
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货物:(详见甲方的货物采购定单)
第二条:合同价格
本合同为非固定总价合同,甲方采购价格是指乙方出售的现场交货价格,具体包括原材料费、加工费、包装费、运费、17%的国家税费和可能出现的保险费、知识产权费。本合同价格还包含乙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本合同具体价格以甲乙双方每次交易确认的甲方物品采购定单为准。乙方提供的货物运输人员费用、以及随货物品工具、配件材料费用包含在本合同甲乙双方商定的价格之内,甲方无须另行支付乙方费用.
第三条:本合同的有效组成文件
下列有关本采购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附件包括但不限于:
1、甲乙双方确认的甲方货物采购定单、乙方销售单(传真件有效);
2、必要时甲方提供给乙方保管的模具技术图纸资料;
3、乙方企业法人或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及国家规定需要的乙方企业货物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4、乙方必须提供的出售给甲方的货物合格证明、货物质量保证保修证明、货物使用说明书、货物自检报告书、符合税法要求的17%税率的货物增值税专用发票;
5、甲方确认的乙方货物合格验收报告或验收单.。
6、必要时甲乙双方签定的补充协议。
第四条:权利保证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乙方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所有权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由此导致甲方产生经济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所产生的全部经济损失.
第五条:质量保证
1、乙方承诺其出售给甲方的货物质量保证期为18个月,自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的质量和技术规格应与甲方采购定单中所提出的质量要求和技术规格相一致;若甲方对货物质量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的,则乙方货物质量应达到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范。
3、乙方应保证所售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甲方要求或本合同约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良好的性能。货物验收后,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所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维护和维修,所需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第六条:包装要求、包装物的供应和回收
1、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国家规定标准或有利于保护货物的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或邮寄到甲方公司所在地。由于乙方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毁损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有权拒收毁损货物.
2、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凭证。
第七条:交货方式和验收方法
1、乙方出售给甲方的货物由乙方负责送货运输到甲方公司所在地,所产生的运输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因货物在运输途中发生毁损、灭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担;在运输途中、交货前、卸货中如有乙方指派人员发生人身伤害或货物受损的,由乙方自行负责承担.
3、乙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甲方采购定单要求的,或者少交、多交货物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仍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货款结算期限与乙方结算.
4、每次货物的到货验收包括:型号、规格、数量、外观质量以及货物包装是否完好.
5、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货物合格证明、货物质量保证保修证明、货物使用说明书(用户手册)、货物自检报告书随货技术资料及配件、随货工具等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乙方负责补齐,因此导致逾期交货的,由乙方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6、甲方在收到乙方货物后对货物进行验收,验收标准按乙方货物现行的国家或部颁标准或行业标准或已经主管部门备案的企业标准验收;如甲方提供给乙方货物样品的,以甲方样品质量性能为验收标准.乙方每次交货质量合格和数量合格完成说明以甲方质保部门授权代表在出具的书面货物验收报告或验收单中签字并加盖该部门公章确认为准;甲方采取抽样验收的,不能视为乙方货物全部质量合格,以甲方在装配乙方货物在甲方产品上时为验收最后期限,如甲方发现乙方货物有不符合甲方采购定单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免费更换不符合甲方要求的货物,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顺延因乙方耽误时间支付乙方货款,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因此所产生的实际损失,乙方赔偿甲方所产生的实际损失后,仍需继续履行本合同义务。
第八条:货款的结算与支付
1、甲乙双方确认的货款结算依据为:采购合同书复印件、甲方采购定单(传真件有效)、乙方开具的17%税率的增值税发票、甲方出具的货物验收报告或验收单原件,甲方按质量合格的货物数量支付乙方货款.如因乙方缺少结算依据的,导致甲方不能按本合同约定期限付款的,甲方不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2、支付方式:经甲方首次对乙方货物出具书面验收合格报告或验收单后,经甲方财务部门负责人确认签字后支付。
第九条: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按期按约交货或部分交货的,甲方有权不予支付乙方货款和解除合同。
2、乙方所交物品品种、数量、规格、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合同规定的,由乙方负责包修、包换或退货,并承担由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乙方违反本合同相关约定的,除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外,因乙方违约导致甲方还产生其他相关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因此产生的经济损失.
4、乙方逾期交货的,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每日千分之五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在本合同乙方承诺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如经乙方两次维修或更换,货物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与乙方解除合同,乙方应退回全部货款,同时,乙方还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其他相关的经济损失。
6、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经甲方发现并查实,甲方除有权立即解除与乙方的采购合同外,乙方须向甲方赔偿履行合同总价的20%的违约金.造成甲方其他相关损失的,乙方还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其他相关的经济损失。
7、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逾期付款的,应按照每日千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8、甲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对乙方造成的损失。
9、乙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因乙方擅自解除合同或不履行合同义务致使甲方产生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双方交易金额30%的违约责任,甲方因此还有其他损失的,乙方还应当赔偿甲方的其他相关经济损失。
第十条:保密与保管约定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向无关第三方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信息,也不得擅自加工、使用或向无关第三方转让、交换、赠与、租赁甲方提供的上述物品以及上述物品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本合同生效后,发生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事件,如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等,致使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
2、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且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五天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将有关证明文件送交对方。
3、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甲乙双方应协商以寻找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法,并尽一切努力减轻不可抗力产生的后果。
4、如不可抗力事件持续三十天时,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是否继续履行或终止的问题。
5、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本合同约定履行的,可以减轻或免除一方的违约责任,一方不能证明不能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为不可抗力的,应当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违约和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本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1、解除合同的条件形成: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3)、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乙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或延迟履行主要义务的;
(4)、乙方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5)、乙方其他违法行为已影响合同履约的。
2、本合同双方经甲乙双方盖章和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即为本合同的生效日期。如双方盖章签字日期不一致时,以最后盖章签字方的盖章和签字日期为合同的生效日期。
3、本合同的“采购物品”最终质保期限届满日期,即为本合同的终止日期。但保密和保管条款、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的追究、双方履行合同的争议解决和双方未了的债权和债务不受合同期满的影响,并且守约方有权提出索赔。
第十三条 解决争议的方式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了的,甲乙双方均有权向合同签约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十四条 其它约定条款
本合同的未尽事项,必要时由甲、乙双方另订补充协议,经甲乙双方盖章和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本合同生效
1、本合同双方经甲乙双方盖章和代表签字日期,即为本合同的生效日期。如双方盖章签字日期不一致时,以最后盖章签字方的盖章和签字日期为合同的生效日期。
2、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甲方(采购方): (盖章) 乙方(供应商):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签约地址: 签约地址: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