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采购安装合同范本(通用34篇)
甲方(发包人):
乙方(承包人): 签约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部门及行业规定、标准等的规定,并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1.产品数量、价格
1.1产品清单:
甲方采购乙方生产的 型号中央空调 台,合同总价: 人民币 ,详细价格见下表:
1.2 该价格为固定价格,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承担因各种因素所导致的成本上升而产生的价格上涨风险。
1.3该价格中包括设备生产、包装、保险、运输、装卸、安装、调试(包括配合调试)及验收合格之前及保修期内备品备件发生的含税费用。
1.4 专利:
乙方必须保障甲方在使用其提供的产品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外观设计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乙方必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和费用责任。如因乙方原因,甲方收到政府职能部门或第三方合法追诉或指控的,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处理此事所生的律师代理费用。
2.交货地点:
2.1乙方应按甲方在上述指定的交货地点卸货,本合同为“交钥匙工程”,货物的卸货、保管等由乙方负责,甲方负责协调卸货场地,因甲方原因到货15日后仍不能安装,超出15日部分的保管费用由甲方承担。交货地点甲方必须保证乙方机动车可以到达的位置,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卸货。
2.2产品在到达甲方所要求上述地点交货前的运输、保险等事项均由乙方办理,并由乙方自行承担交货验收合格前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3.合同期限
3.1.交货时间
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定金 日内交货至甲方指定的地点,甲方延期付款,交货期予以相应顺延。
3.2.安装时间
甲乙双方认为已具备安装条件后,乙方在 日内安装完毕。
4.产品质量要求
4.1乙方必须保证所供设备是原厂生产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设备中采用的主要的、核心的、关键的元件及技术标准与附件一:中央空调技术参数的内容一致,否则,乙方支付甲方合同总价的30%作为违约金。
4.2必须达到或超过的国家、行业标准。
4.3 履约期间,甲方可以任意抽取一台中央空调配置进行检验,如果检验质量达不到相关标准要求,甲方有权认为其产品不合格,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货款的___%.
5.产品的交货验收及保管方式
5.1 乙方应在交货前5日,以书面形式发送《发货确认函》给甲方,通知准确的发货日期、到货时间、货物型号规格、数量以及场地的要求,甲方须在收到确认函后2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经甲方确认同意后乙方可发货,甲方逾期不作答复的,则视为默认同意。
5.2货物到货时,包装必须完好无缺,产品包装要求包括规格型号、产品种类、数量等,货物在安装完成验收通过前的丢失、损坏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5.3到货后,甲方负责组织工程监理方、乙方到现场进行验收,清点货物数量及验收货物质量,若货物数量与清单数目不相符,货物有丢失或损坏,或者货物的包装、品种、型号、规格等不符合合同规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收回或补齐货物,乙方实际交货时间以最终补齐货物时间为准。参与交货验收的单位在货物清单上共同签字,并填写交货验收合格证明,此合格证明为乙方交货的凭证。
5.4乙方产品通过交货验收后原则上视为本批次的产品质量为合格产品,但在安装及使用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乙方有承担其产品质量的责任和义务。
5.5交货后,甲方提供设备存放地点,乙方或其委托的设备安装承包方保管货物,货物如有丢失或损坏的情况,由乙方负责照价赔偿。
5.6乙方在交货的同时应向甲方提交产品合格证、产品检验报告、质量信誉卡等相关单证和资料,否则,甲方有权拒验货物。
6.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
6.1安装过程中,乙方服从甲方相关人员的管理,确保安全施工和工程质量,确保达到安全文明工地,乙方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安装期间乙方人员发生的一切违法和安全事故及给第三方造成损害均由乙方全部负责。如因乙方原因,甲方受政府职能部门或其他合法追诉或罚款的,在甲方受追诉或赔偿后,乙方承担全部损失。施工过程中的用水用电, 乙方根据计量和收费标准向甲方交纳全部费用。
6.2安装过程中,因乙方原因造成设备配件短缺、损坏,乙方应及时安排换装、换件,其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不得因此而降低整机使用性能。
6.3乙方有责任对合同项下的设备进行调试,并出具现场调试检测报告,同时出具现场噪音检测报告。
6.4乙方为甲方免费培训操作人员2名,主要内容为中央空调设备的基本结构、性能、主要部件的构造及原理、日常使用操作、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免费提供咨询服务并积极配合甲方进行后期消防验收工作。
6.5产品保修期为安装调试合格后两年,故障响应时间不超过半小时,到达现场时间不超过 3小时,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上门保修,即由乙方派员到甲方设备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但由甲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6.6下列情况乙方维修收取相应的费用:
6.6.1甲方不按照乙方提供的正确使用方法而引致设备故障损坏;
6.6.2擅自改装设备;
6.6.3人为因素或天灾等外来因素造成的损坏;
6.7质保期满后的维修服务, 乙方可以根据甲方的需要提供全包、半包或者定期服务,终身提供零配件。
7.履约保证金及付款方式
7.1履约保证金:双方签订合同后3日内,乙方需向甲方支付合同履约保证金: (¥ )。合同履约保证金包括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当乙方按照合同完成全部设备的供货、安装内容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15日内予以全部无息退还。
7.2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履约保证金后,3日内以银行转账或汇票方式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20%作为设备定金。
7.3货到工地现场经甲方、监理方的综合验收合格后5日内付至该批货款总额的70%,(其中25%货款甲方以银行承兑汇票的形式支付给乙方),安装结束并经调试合格后7日内付至本合同款总额的95%,(若自设备安装结束之日起超过六个月因甲方原因不能调试,甲方在最迟六个月届满后一周内付至本合同总价的95%),余款5%做为质保金,质保期为两年,即从乙方调试结束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算,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一周内无息一次性返还。
7.4设备费部分由乙方提供等额合规的增值税发票;安装费部分由乙方提供等额合规的建筑安装发票。否则,甲方有权相应地推迟付款时间。
8.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8.1合同履行中,如甲方要求变更合同,则应于合同规定交货日30日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因合同变更而增加的成本和费用由甲方承担,合同变更后需重新确定交货期,合同变更的事项双方需另签合同补充协议,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8.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非依法定事由单方解除合同,须向另一方偿付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
9.违约责任
9.1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合同双方必须完全履行本合同,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9.2乙方逾期交货的,须每天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货款总额的0.05%为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逾期交货超过30 日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未供货部分货款总额的5%作为违约金。
9.3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擅自发货或者提前到货的,甲方有权拒验货物,乙方对此承担一切责任。
9.4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支付货款的,应就拖欠金额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利息。
9.5因为货物的包装、品种、型号、规格、数量等问题致使未通过交货验收的,视为没有交货,因此造成逾期交货的,按照本合同关于逾期交货的有关规定执行。
9.6因为产品质量问题致使没有通过验收的,乙方应立即无偿换货并在15日内向甲方交送本合同规定的合格产品,并向甲方支付未通过验收部分产品价款的5%作为违约金,赔偿因此给甲方及第三方(施工方)造成的损失;乙方逾期15日未交送合格产品的,或者因为产品质量问题致使第二次没有通过验收的,乙方应向甲方退还所有已收款项,并赔偿因此给甲方及第三方造成的损失。
9.7乙方承担因为产品质量问题而给甲方、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人员及业主)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
10.产品保修约定
10.1质保期自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算,质保期为两年,质保期内乙方承担因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全部维修和更换等费用。若属乙方产品质量原因此承诺不能兑现,乙方将负全部责任,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作为违约金。
10.2乙方应给甲方留下质保负责人的书面通信地址或电话,以便通知乙方确认保修,乙方提供的维保人员、通讯地址或电话有变更的,须书面通知甲方,否则因此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
10.3乙方应保证保修的及时性,在收到甲方或甲方委托人(物业公司)的书面或其他有效通知后,应及时作出响应。
10.3.1乙方须在甲方通知后应立即做出答复,乙方保证其传真和电话处于24小时正常开通状态,甲方将先以电话或传真方式通知乙方。乙方殆于维修,经甲方书面通知后,乙方仍存在殆于维修或不及时维修的情况,此类情况发生三次以上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可扣除相应金额质保金并且甲方有权另行选择维修单位,解除乙方整个项目维修权利,此后发生的维修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如遇电话无法解决的问题,须派员在3小时内赶到现场,并于赶到现场之日起12小时内完成由于质量问题所涉及的保修;
10.3.2当乙方在确属产品质量问题而未在规定时间解决的情况下,甲方有权委托他方处理,因此发生的费用从乙方质量保证金中扣除;
10.3.3当乙方质量保修金不能满足需要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无效时,可按有关法律程序向乙方追回;
10.3.4乙方保修工作人员应遵守甲方或甲方物业公司的规章制度,若在户内则应接受业主的监督,并做到现场文明施工,举止礼貌,工完场清。
11.不可抗力
11.1因不可抗力致使完全不能履行合同的,本合同终止,双方无须承担任何责任,但本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11.2因不可抗力致使部分不能履行合同的(包括导致延期履行),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免除相应的责任,但本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11.3因发生不可抗力影响合同履行的,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须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并在不可抗力结束后合理期限内向另一方提交发生不可抗力的充分而有效的证明,否则,不能免除相应责任。
11.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指不可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不可抗力包括战争、地震、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甲方或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
11.5因合同一方延迟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延迟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12.争议处理方式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时,采取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方式解决。
13.其他事项
13.1以下为合同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附件一: 中央空调技术参数;附件二:空调主机及标准配置清单;附件三:售后服务体系;附件四:售后服务承诺。
13.2甲方招标文件及其附件、招标答疑、乙方投标文件、招标议标期间的往来函件和由乙方提供、经甲方认可的企业规范、标准、产品说明书(包括规格、质量、检测依据及结果、原材料产地、货物产地、包装、使用功能、验收方式)、图纸等资料均为本合同的附件,各文件不一致之处,以形成时间在后的为准。
13.3合同双方应指定两名授权代表,分别负责直接处理“本合同设备”的技术和商务问题。乙方指定技术代表: ,商务代表: ;甲方指定技术代表: ,商务代表: 。
13.4本合同一式捌份,甲乙双方各执肆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13.5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 址: 地 址: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当地有关法规、规定,并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甲乙双方就幼儿园室内窗帘及卷帘采购事宜达成如下一致意见,特订立本采购合同。
一、合同内容
1、合同内容:幼儿园室内窗帘、卷帘及配套供应。
2、合同形式: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
3、单价包括窗帘材料费、窗纱材料费、辅料及钩子材料费、轨道材料费等全部费用,单价中包含安装费。
4、合同单价约定:
5、合同总价: 58000元,大写: 伍万捌仟元整 。
6、结算方式:根据实际业主确认数量结算。
7、订货时间: 20xx 年 9月 3日订货。
8、安装时间: 20xx 年 9月 4日进场安装,20xx 年 9月 10日完成安装。
9、保修期限:自安装完成日起,保修一年。
二、经济条款
1、货物安装完一个月内付清货款,甲方向乙方支付完合同总款。
2、未在规定期限内付清货款,不执行保修时限,造成的损失甲方负全责。
三、双方责任
1、根据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及施工规范,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2、不符合质量标准,乙方无条件返工,并承担相应的工期及经济损失。
3、由于乙方原因引起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扣除100元,最多不超过本合同总价的2%。
4、乙方自己解决食宿问题。
四、安全施工
1、乙方应按照当地有关规定做好安全教育、安全防护等工作,执行甲方现场管理规定,保证安全和人身安全;发生事故,应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并承担相应责任.
2、甲方认为乙方工作中的安全措施不力、设施不足,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如不能满足安全要求,甲方有权自行安排,所发生的费用乙方承担。
五、争议
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对争议问题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六、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
3、本合同双方盖章生效。
甲方: 乙方: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名称:(盖章)
代 表:(签字) 代 表:(签字)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按双方的约定履行。
一、甲方向乙方采购并由乙方负责安装的产品规格、品牌、数量、金额等详合同附件一《采购、安装清单》。
二、交付时间
1、交付时间: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完成供货,并在甲方通知乙方进场安装之日起日内完成本合同项下所有产品的安装工作(甲方组织验收的时间不计入安装工期)。
2、如发生不可抗力或安装过程中因甲方未能按约定提供工作面及施工条件影响施工的,乙方应在出现以上工期顺延情况后48小时内通知甲方办理签证手续,否则甲方不予延期,甲方给予工期顺延签证后,则不再承担乙方窝工、停工费等费用。
三、运输方式、费用负担及货物损毁风险的承担:乙方负责将本合同项下约定的产品送至合同约定交付地点并安装完成,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安装完成且经验收合格交付甲方前,损毁、灭失的风险及保管责任由甲方承担。
四、产品价款及付款方式:
1、合同总金额暂定为人民币:元(¥:238000元)。甲方实际应支付货款总金额按甲方采购产品数量乘以包干单价计算。按本合同约定方式所计算的实际应支付货款金额已包含货物、运输到位、装卸货物、安装、调试、保修及税金等乙方为完成本合同项下义务所应支出的一切费用。
2、付款方式:
全部货物运到工地现场且安装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至最终结算总金额的100%给乙方。
五、施工相关事项:
1、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及国家相关规范组织施工,并达到规范的相关规定或标准。
2、本合同签订后七日内乙方提供施工方案,经甲方确认后作为乙方施工依据。甲方对施工图的确认不能减轻或免除乙方就该项目应承担的责任及风险。
3、乙方进场施工前应向甲方提供各项目的施工组织计划,经甲方审定后作为甲方审查、监督乙方施工进度的依据。
4、乙方应按施工安全规定,做到文明施工、安全生产。采取预防事故的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者的安全,乙方需按国家规定为现场施工人员购买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及工伤保险,施工中如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5、甲方提供工作场地后,乙方工作面内为配合产品安装的所有工作由乙方自行承担。
6、本合同项下工作内容全部完工并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竣工报告,甲方收到乙方竣工报告后五个工作日内组织有关人员验收,如发现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向乙方提出返工修改意见。
乙方按要求返工修改,并承担自身原因造成的费用;因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还应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验收合格后,甲方在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开具合格验收单。
六、其他
1、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内容执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电话:电话:
签约日期:年月日
甲方:
乙方:
甲方因需要向乙方购置一批窗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具体条示如下:
1、工程概况及内容:
(1)承包方法:包工包料。乙方免费提供窗帘运输、安装、调试、测量服务。
(2)工期:自双方签约后 个工作日内完成安装调试。
(3)安装地址:
(4)产品名称:
2、保修期:本合同所指项目完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保修一年,24小时内响应服务,如因甲方人为损坏情况下,甲方需自行购买其损坏配件。
3、造价:
4、付款方式:
(1)甲方在乙方安装完成完毕后2日内验收,验收完毕后,乙方开普通发票给甲方在收到乙方发票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结清货款。
(2)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即付给乙方工程款总价的95%
(3)乙方剩余工程款作为质保金一年内付清。
5、违约责任:
(1)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终止手续。
(2)乙方工期延误不得超过2天(含2天)否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每延误一天向甲方支付本合同价的1%的赔偿。
6、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协议商解决不成时,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7、其他具体规定
(1)执行合同期间,甲方派人随乙方负责开、关门、乙方有关人员除执行本合同需要外,不得损坏原有装修的物件。
(2)执行合同时间为乙方正常工作日甲方给乙方提供良好的安装环境,协作乙方开展相关工作。
8、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
甲方: 乙方:
一、为了增强供方的责任感,共同维护购销合同的正常履行,经供需双方友好协商,跟据《经济合同法》规定,同意制定如下合同,望双方共同遵守o 一.制定内容:合约金额(未含税); 人民币(大写)壹万壹仟玖佰柒拾伍元(小写)11975.00元(整)
二.制作要求:甲方要保证生产质量,严格按设计图合同要求的材料,颜色,方案制作. 若有变动双方须协商确认,制作质量按同行业企业标准。
三.送货及付款方式:
1. 乙方在签订合同时,应付合约总额的30%作为预付款给甲方,即人民币元
2. 曱方制作完出货前,乙方要交60%二期款, 即人民币. 市市区内免费送货。
3. 橱柜余款10%即人民帀元. 待安装结束验收无问题后即刻付请余款(如三天内未发表异议, 即为合同).
4. 安装时间: 乙方贴好磁砖确认设计图后二十天内安装. 如更改方案或不急于安装或条件不成熟,安装时间顺延。
5. 签订合同后即生效,双方均严格遵守,如单方面解除合同必须赔偿双方总额30%的损失。
6.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即生效。
7. 乙方在付款方式上应严格遵守,如有违约超30天未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收取每日0.5%的滞纳金作为赔偿。
8. 其它补充:
甲方代表签章:______________电话: 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章:______________电话: _____________
日期:
甲方:
乙方:
鉴于
乙方作为一家合法的电梯生产企业,承诺在合同签订生效后至合同终止前期间内,乙方保证合法经营,持续取得电梯生产资格和电梯安装资格。经与甲方协商后,签订本合同。
本合同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公平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后签订本合同。合同条款如下:
一、采购电梯及采购数量
甲方向乙方采购生产的部,电梯规格及单价数量见下表,电梯规格参数及组件、部件详见《电梯规格参数及组件、部件一览表》。《电梯规格参数及组件、部件一览表》载明的物件为主要组件,并不解释为对购买电梯的组件的完整表述,有遗漏的部分,乙方将按照满足一部正常运转电梯需配备的组件、部件标准,提供其他未载明的组件、部件,且该等其他未载明的组件、部件价款已经包含在价款中。
二、电梯价格
甲方向乙方采购电梯的单价包括设计费、生产费、安装费、调试费、检验检测费、校验费、材料费、安全措施费、包装费、装卸费、运输费、保险费、保管费、仓储费、税金、赶工费等费用。甲方除支付合同载明的价款给乙方外,无须另行承担其他费用或支持。
三、价款支付方式及期限
1、本合同签订后1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总价的10%作为预付款。
2、开箱验收合格后15日内,甲方再向乙方支付总价的30%。
3、在电梯安装调试综合验收合格后15日内,甲方再向乙方支付总价的30%。
4、在电梯安装调试综合验收合格,且乙方移交完毕所有约定资料后的15日内,甲方再向乙方支付总价的20%。
5、双方约定,甲方预留总价的10%作为保修期间的履约保证金,在乙方按照约定履行保修义务,保修期满后的15日内支付乙方。
6、甲方付款的同时,乙方向甲方出具等额合法发票。
四、电梯质量
1、电梯的设计、生产、安装、验收、维修符合下列标准
(1)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GB7588-20xx;
(2)电梯安装验收规范GB10060-1993;
(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xx;
(4)电梯监督检验规程 【20xx】1号;
(5)液压电梯监督检验规程 【20xx】358号;
(6)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监督检验规程 【20xx】360号;
(7)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许可基本要求TSG Z0004-20xx;
(8)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鉴定评审细则TSG Z0005-20xx;
(9)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10-20xx;
(10)电梯主要参数及轿厢、井道、机房的型式和尺寸GB/7025.1-3-1997;
(11)电梯用钢丝绳GB8903-20xx;
(12)电梯技术条件GB/T10058;
(13)电梯实验方法GB/T10059-1997;
(14)电梯曳引机GB/T13435-1992;
(15)交流电梯电动机通用技术条件GB/T12974-1991;
(16)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16899-1997;
(17)电梯维修规范GB/T18775-20xx;
(18)起重机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GB/T5792-20xx;
(19)其他规范。
2、符合电梯规格参数及组件、部件一览表。电梯及部件、组件、附属设备、材料全新、未使用过,电梯及部件、组件、附属设备、材料等在设计、生产、安装、工艺方面无任何缺陷,在使用寿命期限内运转良好。乙方生产、安装的电梯完全适应昆明和现场的环境,不会产生任何故障。
3、服务工作完全满足甲方熟练掌握电梯及组件、部件的使用、维修、操作,电梯及组件、部件运转良好,服务及时。
4、软件系统符合国家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符合国际标准,没有国际标准的,软件系统须运行稳定,运行正常。
四、包装
1、电梯及组件、部件的包装及包装费用由乙方负责,包装标准以有利于生产、存储、运输、安装、调试等各环节的保护,对特殊部位及组件采取特殊保护措施。采取一切有效可行包装措施,防止发生雨水、受潮、震荡、撞击。
2、对电梯及组件、部件进行分类包装,在包装物外表面,醒目位置标示电梯型号、品牌、规格,被包装物名称,及搬运保护措施标识。
五、交付地点、交付时间
1、双方约定交付地点为 项目现场。
2、电梯及组件、部件交付时间为 年 月 日。
3、电梯及组件、部件安装验收时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安装完毕并验收合格。
4、本条上述第2款、第3款的时间为暂定合同履行时间。乙方同意甲方根据建设工程的进度进行调整(甲方以通知的方式进行调整),合同的履行时间以调整后的时间为准,未作调整的,合同的履行时间以本条第2款、第3款约定时间为准。因合同履行时间调整后,合同实际履行时间相对于本条上述第2款、第3款的时间有延长、缩短的,双方约定的合同价款不因任何事由而做出变更(除非双方另行达成协议一致,书面约定进行调整)。具体交货时间以本款约定确定,不允许乙方在确定的交货时间基础上提前30天以上交货。
六、所有权和风险转移时间
1、电梯及组件、部件进入交付地点,卸货于甲方指定位置存放时所有权归属甲方。
2、在电梯安装调试完毕并综合验收合格后(甲方签发安装调试综合验收证明书),电梯及组件、部件的损坏、灭失、丢失的风险由甲方承担,在电梯安装调试综合验收合格前的生产、运输、安装、吊运、调试等环节中电梯及组件、部件的损坏、灭失、丢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3、电梯及组件、部件在交付甲方后的安全管理由乙方负责,甲方按照乙方的书面指示给予配合。电梯及组件部件在安装、吊运、调试、试运行、维修、改造期间的安全管理责任由乙方负责。
七、运输
电梯及组件、部件在运输至甲方现场,现场吊运,返厂检修的运输由乙方负责,乙方交由乙方以外的承运人运输的,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办理运输手续和签订运输合同,电梯及组件、部件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损坏、灭失等事故,乙方须向甲方承担交付不能的违约责任。
八、验收
1、开箱验收:甲方收到乙方运输至现场的电梯及组件、部件后10日内,组织监理单位、甲方、乙方共同对电梯及组件、部件的数量、品牌、规格、型号进行开箱验收,验收合格的部分签署开箱验收证明,证明乙方交货在数量、品牌、规格、型号方面符合合同约定。验收不合格的部分,乙方进行更换并承担延期交付的责任,不允许部分交货。
2、安装调试综合验收:电梯安装调试、试运行自检合格后,乙方申请甲方进行安装调试综合验收,甲方在收到乙方的验收申请后5日内,组织房屋建设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乙方、甲方共同根据电梯安装验收规范要求进行安装调试综合验收,电梯作为整体及各组件、部件、软件、操作系统、控制系统、通讯系统、通电系统等运转稳定、无瑕疵,且符合电梯安装验收规范要求和合同要求的,甲方出具安装调试综合验收合格确认书。
3、维修及保修验收,在维修及保修期间,乙方对电梯及组件、部件进行维修和保修自检合格后,甲方在收到乙方验收申请后的5日内,组织甲方、乙方、物业管理服务企业或者业主委员会成员进行安装调试综合验收,验收合格的,甲方出具维修及保修验收合格确认书。
4、甲方出具的各类验收合格确认书后,但经专业检测机构检测发现存在瑕疵和安全隐患的,甲方有权撤销已经发出的验收合格确认书。
九、知识产权
电梯及组件、部件、操作系统、控制系统、电梯附属通讯、通电等设备和软件的知识产权归权利人享有,乙方保证并通过协议安排,促使甲方无偿获得该等知识产权的使用权,促使甲方或者业主对电梯及组件、部件、软件、操作系统、控制系统等设备的使用无任何权利瑕疵。
十、维修及保修、服务
1、乙方移交甲方的电梯级组件、部件、软件等所有本合同项下的物件,物件作为个体的运转和整体配合运转,自甲方签发安装综合验收合格确认书后起算保修期间,乙方至少给予2年的保修期,法律法规规定的保修期高于两年的,适用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保修期内,乙方给予无偿的维修服务,需要更换设施设备的,乙方无偿更换。
2、电梯正常使用寿命期间,电梯及组件、部件、软件等发生故障,乙方按照甲方或者物业管理服务企业的通知,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维修,并在合理时间内维修完毕并验收合格。不能在接到通知后的72小时内维修完毕的,乙方无偿提供备用件以及时保障电梯的正常运转。
3、乙方无偿对甲方、电梯管理人员、电梯操作人员进行操作、维修、保养技术培训,软件系统无偿升级服务,无偿技术咨询服务,给予日常维护和预防性维护。
十一、侵权责任
1、乙方在电梯级组件、部件安装、维修、维护、检查、调试、试运行等工作中造成财产或者人身损害的,乙方须全额承担赔偿责任,防止第三方基于任何法律关系对甲方提出任何主张或请求。
2、因电梯及组件、部件的运转瑕疵和权利瑕疵,造成第三方基于任何法律关系对甲方提出任何主张或请求的,乙方将足额补偿甲方,避免甲方对该等主张或请求的赔偿。
十一、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生产的电梯必须符合安全性能和能效指标,不得生产国家产业政策明令淘汰的电梯。乙方生产电梯使用的电梯及组件、配件也须符合安全性能和能效指标,也不得使用国家产业政策明令淘汰的器材和设备。
2、乙方生产的电梯出厂时,应当附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否则视为电梯开箱验收不合格。
3、电梯在安装、维修施工前,乙方须书面告知安装、维修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书面告知后方可施工。
4、电梯安装过程中,电梯安装单位应当服从建筑施工单位对现场的安全管理规定,遵守现场安全生产要求,落实现场安全保护措施,订立合同以明确各自的安全责任。
5、电梯的安装、改造、维修活动结束后,乙方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对电梯进行校验和调试,并对效验和调试的结果负责,出具效验和调试结果、记录给甲方,否则视为电梯安装调试综合验收不合格。
6、乙方在电梯的安装、改造、维修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将相关技术资料移交使用单位,需要作能效测试报告,须同时提交测试报告。
7、乙方在电梯的安装、改造、重大维修过程中,必须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监督检测,未经监督检验合格的不得出厂或者交付使用,未经监督检验合格不得申请甲方进行安装调试综合验收。
8、乙方负责拟转让给甲方电梯的效果设计、内饰设计、安装设计,且该等设计文件须经甲方审查同意并确认后生产、组装、安装。甲方对该等设计文件的确认,不免除乙方的安全设计责任,由乙方对该等设计文件的安全性、实用性承担责任,除非甲方在对该等设计文件提出的审查意见违法且乙方给予提示,提示甲方审查意见违法后,甲方任执意指示乙方生产。
9、乙方有义务对甲方提出的第8款表述的设计文件的审查意见给予书面提示,提示甲方的审查意见是否合法。
10、乙方有义务到现场计量和确认,房屋建设施工单位建设的电梯井预留尺寸、大小、井深、管线预埋等现场实际情况,并经甲方同意后,向房屋建设施工单位签发与电梯生产、安装有关的载有电梯井尺寸的文件。否则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11、乙方有义务到施工现场与土建、消防、强弱电施工单位做好协调配合工作,促使顺利安装完毕和运行稳定。否则造成电梯及组件、部件无法安装的,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3、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下列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无任何瑕疵。
(1)电梯轿箱内部、电梯使用电器和电线的电路布置图;
(2)电梯动力设备、导轨、支架、钢绳、轿箱的设计图;
(3)电梯安装、使用、维修说明;
(4)重要组件、部件的安装、使用、维修说明;
(5)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调试、校验报告;
(6)电梯组件一览表;
(7)合同其他条款约定的资料;
14、甲方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涉及电梯安装的工程建设施工图纸、电梯井设计图纸等资料。
15、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履行本合同的行为。
16、甲方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17、乙方指定码: )为双方的合同履行代表,如有变更乙方及时通知甲方新的合同履行代表。乙方指定代表的行为视为乙方的行为。
十二、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价款的,每延期一日须向乙方承担未支付价款部分千分之五的违约金。
2、乙方延期交付合格电梯、组件、部件的,延期完成电梯安装义务的、延期履行维修和保修义务的,每延期一日向甲方承担合同总价款千分之五的违约金。
3、乙方生产、安装电梯质量不符合约定的,乙方须承担更换、重做、返工等违约责任,造成甲方损失的须赔偿甲方。乙方拒绝更换、重做、返工的,或者经过更换、重做、返工后仍需更换、重做、返工的,甲方有权另行委托有资格的单位进行,发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代偿的有权向乙方追偿,且乙方须另行向甲方承担所有费用50%的管理费和劳务费。
4、因乙方违约导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甲方另行与他人签订类似本合同性质的合同,发生的费用高于本合同金额的部分由乙方承担,且乙方须另行向甲方承担该高出费用50%的劳务费补偿。
5、乙方未履行安装、维修等义务的,乙方同意由甲方另行委托取得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委托费、安装费、维修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代付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乙方给予该等费用总计50%的劳务和管理费补偿。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约责任。
十三、其他约定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六分,双方各执三份。
2、本合同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采购方):
乙方(供货安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空调采购安装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向乙方采购空调规格型号、数量及价格:以上商品总价 元( 大写)。
第二条 本合同签订后日内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元,乙方收款当时向甲方提供 发票。
第三条 乙方保证甲方购买的空调质量及能耗等级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第四条 甲方采购全部空调按照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内附出厂标准配置的有关质量、技术、三包等资料。
第五条 本合同签订后日内乙方派人将甲方采购的全部空调免费送货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并安装完毕。
第六条 乙方将空调送货至甲方指定地点,甲方按照约定的品牌、质量、数量等进行清点,清点无误后,乙方进行安装,乙方安装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方视为乙方的空调合格。
对空调数量不足或表面瑕疵,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保期内的质量问题甲方及时向乙方提出。乙方负责补足、更换、退还,并承担由此发生一切费用。
第七条 售后服务
乙方承诺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向甲方提供售后服务。甲方提出问题后 日内,乙方应派人上门维修;情况紧急,乙方应立即派人上门维修。
质保期内维修服务免费,质保期满后维修费用双方另行协商。
第八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均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时间完成相关事宜,如有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须向守约方支付 元为违约金。
第九条 其它事项
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各执两份。
甲方:
乙方:
甲方:海盐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乙方:海盐信谊空调电器总汇
海盐县招投标采购服务中心经过招标,确定 乙方 为 科龙、三菱重工空调协议供货中标供应商,甲乙双方经协商,在协议供货有效期内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采购商品清单及协议价格
乙方保证提供如下内容的合格产品: 金额单位:元
第二条:质量标准和要求
乙方保证本协议中所供产品质量具有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通过3C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
第三条:权利瑕疵担保
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3.乙方保证其所出售的货物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4.如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乙方负责安装,并承担验收合格前发生的安全责任
第四条:包装要求
1.乙方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类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
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有出厂标准配置的有关技术、质量、三包等资料。
第五条:供货对象及供货期限
乙方负责在海盐县各行政事业单位供货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xx年9月30日期间空调的供应。
第六条:供货方式
在供货期限内,乙方在与采购单位签署《空调协议供货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后,保证在 5 个工作日内派人免费送货至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并安装完毕。
第七条:验收
乙方将空调送货至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后,由采购单位根据货物的技术规格要求和质量标准,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在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采购单位收取发票并在《海盐县政府采购项目验收结算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公章。
货物的数量不足或表面瑕疵,采购单位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7个工作日内提出。
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采购单位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采购单位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和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乙方直接损失。
第八条:售后服务
乙方承诺售后服务按照投标产品的服务承诺实施。
第九条:履约保证金
乙方须缴纳履约保证金壹万元,由县招投标中心负责代收代退。协议到期后,无违反盐招服(20xx)A3招标文件要求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凭中标单位收据无息退回质量保证金。
第十条:货款的支付
货款的支付采用财政直接拨付办法,海盐县财政局收到签订合同的采购单位出具的《海盐县政府采购项目验收结算单》、《海盐县政府采购资金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和乙方开具的合法销售发票复印件(加盖签订合同的采购单位公章)、合同副本,经审查无误后,在15个工作日内全额支付货款。
第十一条:辅助服务
乙方应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例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和(或)服务指南。这些文件应包装好随同货物一起发运。
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
(2)在厂家和(或)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对采购单位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辅助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协议价中,采购单位不再另行支付。
第十二条:质量保证
乙方所供产品应严格履行产品质量保证承诺。
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协议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采购单位可以根据本协议第14条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
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采购单位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采购单位根据协议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第十三条:补救措施和索赔
1.采购单位有权根据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
2.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对缺陷产品负有责任而采购单位提出索赔,乙方应按照采购单位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采购单位,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2)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采购单位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3)乙方应在接到采购单位通知后1天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3.如果在采购单位发出索赔通知后7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采购单位发出索赔通知后7天内或采购单位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采购单位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如不足以弥补采购单位损失的,采购单位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第十四条:履约延误
1.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
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可能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采购单位。采购单位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3.如乙方无正当理由而拖延交货,经协商无效,采购单位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不可抗力
1.如果协议各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协议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协议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协议义务的责任。
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国家政策的重大变化,以及双方商定的其他事件。
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协议各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协议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措施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协议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协议。
第十七条:争议的解决
在发生所供商品的质量、售后服务等问题时,采购单位有权直接向乙方索赔,签订必要的书面处理协议。如协商开始10天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海盐县政府采购办公室提请调解。调解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在海盐选择仲裁或诉讼的途径解决。
第十八条:其他约定
1.认真遵守职业道德和行业规范,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坚决杜绝送礼品、给回扣、报销费用等一切不正当竞争行为。2.乙方对到其处购货的采购单位建立档案,记录各采购单位的空调采购情况。
3.甲方组织有关部门将不定期地对协议供货情况进行检查。
4.中标供应商负责采购单位空调采购业务联系人:
姓名: ;电话:
姓名: ;电话:
第十九条:违约处理
1.在采购单位对乙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可报请甲方同意后在下列情况下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协议。
(1)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配置不符合国家规定和协议承诺的标准;
(2)乙方没有按协议承诺的时间供货、维修或提供其他服务;
(3)乙方没有按协议承诺的价格或优惠率签订合同并供货;4)乙方无故不提供协议供货范围内部分型号的产品;
(5)违反本协议和《浙江省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制实施办法》中规定或承诺的其他情形。
2、甲方在执行协议时,可按如下方法对乙方处罚:
(1)供货价格高于县协议供货价格,高于其他任何非政府采购价格或市场平均价格,每发现一次,退回高于的价格差额,扣除10%的履约保证金;第二次发现,退回高于的价格差额,扣除20%的履约保证金;第三次发现,退回高于的价格差额,没收剩余的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协议供货。
(2)在协议供货期间及以后的售后服务中,采购单位投诉一次,经查实是乙方责任的,没收10%的履约保证金;采购单位投诉二次,经查实是乙方责任的,没收20%的履约保证金;采购单位投诉三次,经查实是乙方责任的,没收剩余的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协议供货。
3.如果乙方在履行协议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之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4.采购单位及其人员,不得假借政府采购之名为不属于政府采购范畴的单位或个人采购,不得向供货商提出超越协议供货范围的其他要求,如有违反,甲方将依照政府采购法对其进行处罚。
第二十条:破产终止协议
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布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协议而不给乙方补偿。该终止协议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协议转让和分包
乙方不得分包其应履行的协议义务。
第二十二条:协议生效
1.下列文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招标文件(招标编号:盐招服(20xx)A3);
(2)乙方投标文件;
(3)询标纪要。
如上述文件与本协议有不符之处,以本协议的为准。
2.本协议经甲乙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
3.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方各执一份,海盐县招投标采购服务中心一份。
第二十三条:协议修改
若有修改,必须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修改内容成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二十四条 协议附件
(一)政府采购协议供货承诺书
(二)中标通知书
(三)投标汇总表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
(签字) (签字)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签约时间:
供方: (以下简称供方)
需方: (以下简称需方)
为维护经济交往的正常秩序和严肃性,确保供需双方的责任感,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供需双方多次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 产品情况:
二、 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以需方设计要求为准。产品应符合国家标准。
三、 需方工作:
1、 需方负责提供安装电源和升降机,为供方提供材料堆放场地,并对供方安装过程进行协调。
2、 需方根据工程进度需要,提前10天对供方进行技术交底(包括门框规格及开向),并对供方实地测量的门洞尺寸给予确认。供方联系人: ,电话: 。
3、 需方对供方的工期、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有监督指导的权利,施工中若需方发现供方确认尺寸、技术交底及规范施工出现问题,经指出又不在限期内改正,需方有权责令供方返工并有权按照工地规章制度进行处罚。
四、 供方责任:
1、 供方应服从建设、监理、监督站等单位的管理,必须服从需方按照其质量管理体系进行的施工管理,严格按需方指定尺寸、国家验收操作规定及质量评定标准精心组织施工,按送交样品规格质量进行制作安装。供方材料必须符合设计及验收规范要求,如进场材料经检查不合格,须无条件返工。
2、 供方须配合需方搞好协调工作,做好对本产品及第三方产品的保护。
3、 供方自行负责安装所需的施工项目的辅助材料,小五金措施性费用等费用均包含在报价中。
4、 供方保证工作质量符合有关质量验收、消防验收规范要求,提供完整的资料。
五、 验收标准、方法:
1、 按合同约定及国家现行的消防部门规范验收合格标准。供方保证一次性通过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2、 安装完成后验收前,供方必须提供防火门合格证,产品型式认可证书,检验报告及有关部门备案的所有材料。
六、 结算方式及期限:
1、 双方签定合同后,供方在每次下单前,需方应付本批货款的10%作为定金;
2、 供方门框进场安装后需方应再付本批货款的20%;
3、 供方门扇进场安装后需方应付至本批货款的60%;
4、 供方安装完工后需方应付至总货款的80%;
5、 验收合格后一周内需方应付清全部货款。
七、 违约责任:
供方安装不及时,供方应赔偿需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一旦供方完工后不能一次性通过验收达到合格标准,供方承担由此产生的需方的一切损失。
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协商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供需双方各执二份。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供方: 需方:
单位名称(公章): 单位名称(公章):
代表人: 代表人: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甲 方 :
乙 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就样板房内所需橱柜的供货及安装事宜,签订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金额和价格组成
1、合同金额:暂定¥ 元整。具体金额组成详见合同附件一,最终合同金额以最终货到现场安装结束后实际测量工程量为准。
2、以上合同金额含材料费、工厂加工费、包装费、管理费、利润、现场垃圾清运费、现场二次加工安装费、水电费、税金、运输费用、保险、备品备件费等其它费用。
第二条 产品质量标准及包装规定:
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均为全新的,未曾使用过的。
2、合同项下的货物应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没有国家质量标准的按行业相应的技术标准和规范执行。整体厨柜产品材料及工艺标准有异议,参照国家颁发的《厨房家具标准 (QB/T2531---20xx)》、《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GB/T3324---1995)》、《木家具质量检验及质量评定(QB/T1951.1---1994)》、《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4---20xx)》执行。以上标准未涉及部分参照甲乙双方封样样品,乙方同时提供产品质量承诺书(质量承诺书为本订货合同附件二)。
3、标准包装:按行业标准进行产品包装,满足产品在运输过程中的保护要求。乙方应承担运输过程中由于其包装不妥而引起货物锈蚀、损坏或丢失的责任及费用。
第三条 方案确认
1、甲方在对最终设计图纸签字确认后,即表示甲、乙双方对设计图的图形、数字及文字说明所代表的含义已完全了解并同意按图纸生产(设计图纸为本订货合同附件三)
2、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即按图纸生产,甲乙双方不得擅自更改设计方案,若一方临时要求更改,须经双方同意,由此产生的增减成本及费用双方协商确定。门板及台面板经甲方确认后封样,乙方按封样进行生产加工及安装,封样作为验收依据之一。
3、乙方依据设计方案向甲方出具水电施工图(水电图纸为本订货合同附件四),甲方须按乙方水电施工图纸所示的位置布设电源座、给水、排水及烟管孔位等。
4、甲方按乙方提供的厨柜安装前情况说明(提示要求为本订货合同附件五)要求完成全部厨柜安装所需的前期准备并于厨柜安装前施工完毕。
第四条 供货安装周期:
1、交货预约安装日期为 年 月 日,货到后安装周期为 天。由乙方组织实施安装,甲方配合
2、安装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第五条:付款日期及支付比例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作为预付款。
2、安装完成,甲方三天完成验收工作,验收合格后办理结算,结算完成后七天付到结算价的95% 。
3、总价款的作为质量保证金,工程交付1年后无质量问题无息付清。
4、每次付款前乙方就提供相应的发票,否则因此所造成的付款延误等相应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5、保修期:台面、柜体免费保修三年;五金配件免费保修一年;相关电器类配备产品以原生产厂商出具之专用保修证书为准,并由该厂商提供维修服务;终身维护。
第六条 安装及验收
1、安装期间乙方必须遵守现场管理条例,安装结束后负责调试。
2、安装过程中,安装工人的安全问题由乙方负责,并保护好其它产品不损坏、不污染,如明确系乙方原因造成损坏、污染的则由乙方按价赔偿。
3、安装完成后,甲方对整体橱柜的有关内在和外观质量、规格、性能、数量进行准确的和全面的检验,并且乙方具有货物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合格证书。
第七条 双方责任
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采购内容转给他方。
2、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甲方发出的指令供货,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检验。
3、收货时,甲方需对易损品验货,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损坏乙方须无偿调换。灯具安装完成验收前交付甲方前的保管责任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 违约条款
1、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期限供货及安装,每拖延一天支付拖延部分货品金额 1%的价款作为违约金赔付给甲方。甲方未按期支付货款,每拖延一天支付欠款金额0.5%给乙方。
2、乙方提供的产品与合同不符或不符合国家、地区、行业及本合同的相应质量技术标准时,应及时更换,提供符合要求的产品给甲方。每拖延一天支付拖延部分货品金额0.5%的价款作为违约金赔付给甲方。
3、因乙方不能履行合同(如延期交货超过30天以上或者自身原因不能交货)而造成合同撤销时,乙方应退还甲方已付的全部货款,并支付合同金额 10 %的价款作为违约金赔付给甲方。
4、当甲方发现乙方不具备合同上所要求的供货能力(延期交货时间超过30天以上)以至于严重影响甲方的利益时,甲方有权将其清除出场,且一并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不可抗力
由于法定不可抗拒因素造成双方不能履行合同时,双方均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
第十条 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的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合同文本与生效
1、本合同壹式柒份,甲方执伍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二条 合同附件
附件一:合同报价清单
附件二:乙方出具的产品质量承诺书
附件三:甲方确认的设计施工图纸
附件四:水电施工图纸
附件五:乙方提供的厨柜安装前情况说明
甲 方: 乙 方:
签 字: 签 字:
日 期: 日 期
合同编号:签订地点:签订时间:采购人(甲方):供应商(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罗江县政府采购中心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柒佰壹拾柒万捌仟叁佰元,即RMB¥元;该合同总价已包括货物设计、材料、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
三、质量要求
1、乙方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标准,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量技术要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
3、乙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送交货物成品样品给甲方确认,在甲方出具样品确认书并封存成品样品外观尺寸后,乙方才能按样生产,并以此样品作为验收样品;每台货物上均应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标志。
4、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负担,甲方有权到乙方生产场地检查货物质量和生产进度。
四、安全要求
1、承担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夜间施工照明,费用由乙方负责。
2、乙方方负责合同工程承包范围的已完工程交工前的成品保护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3、乙方特别注意地下管网保护,一旦发生损坏,由乙方承担一切后果。
4、安全责任:乙方施工中应设置安全警示牌、安全警戒线等,若发生责任事故,乙方全部承担。
5、工程开工前,乙方应为施工场地内的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五、交货及验收
1、乙方交货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后的50日内,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天内交货到甲方指定地点,随即在日内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并且最迟应在年月日前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如由于采购人的原因造成合同延迟签订或验收的,时间顺延)。交货验收时须提供产品质检部门从同类产品中抽样检查合格的检测报告。
2、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进行:
(1)货物在乙方通知安装调试完毕后7日内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进入15日试用期;试用期间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修复后试用相应顺延;试用期结束后10日内完成最终验收;
(2)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乙方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招标与投标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3)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
(4)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
3、货物安装完成后10日内,甲方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使用货物的,视同已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
4、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配件、随机工具、用户使用手册、原厂保修卡等资料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必须负责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
5、如货物经乙方3次维修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并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须支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甲方还可依法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六、付款方式
1、竣工验收合格,经审计确定结算金额后,四年内分四次付清。
2、合同履约保证金:乙方应在签定合同前向甲方缴纳合同总金额的5%的履约保证金,已交纳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在货物验收合格质保期满三年后,甲方财务部门接到乙方通知和支付凭证资料文件,以及由甲方确认本合同货物质量与服务等约定事项已经履行完毕的正式书面文件后的15日内一次性退还乙方合同履约保证金(无息)。
3、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
七、售后服务
1、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三年,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通知后1小时内响应到场,6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并承担修理调换的费用。2、乙方须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
八、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应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一的违约金;(2)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足货款外,应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万分之一/天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3)甲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按乙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乙方。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一的违约金,并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给甲方,否则,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违约,按本条本款下述第“(2)”项规定由乙方偿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
(2)乙方不能交付货物或逾期交付货物而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足货物外,应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万分之一/天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20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一的款额向甲方偿付赔偿金,并须全额退还甲方已经付给乙方的货款及其利息。
(3)乙方货物经甲方送交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检测后,如检测结果认定货物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标准的,则视为乙方没有按时交货而违约,乙方须在5天内无条件更换合格的货物,如逾期不能更换合格的货物,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另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一的赔偿金给甲方。
(4)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5)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甲方。
九、争议解决办法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当事人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十、其他
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
2、本合同一式六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三份,乙方、政府采购管理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
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约日期:
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采购太谷中学新建学生餐厅厨房设备(以下简称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等事宜,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确保工程项目保质保量完成,双方经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项目
1、 项目名称:
2、 项目地址:
二.工程范围
1、 山西省太谷中学校新建学生餐厅 厨房设备及餐饮配套设备等(详见:本合同附件《厨房设备报价单》)的供应、安装、调试直至竣工验收合格投入正常运行。
2、按甲方要求按时完成给排水、电、燃气、排风、排油烟、鲜风等的深化设计和系统设计图及相关工程函接的跟进。
3、本工程结束后,乙方将继续为甲方提供技术支持及工程维护。
三.工程期限
双方约定,本工程合同工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如属乙方原因不能按期完成合同工作内容,甲方对乙方处以 元/天的处罚,并由甲方在工程款支付时直接扣除。
四.质量保证
1、乙方严格按>及>中设备配置清单履行合同义务,任何报价中的少列、漏列以及未经甲方书面确认的变更,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2、乙方保证其提供的合同设备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采用的是最佳材料(与甲方要求一致)和第一流的工艺,并在各个方面符合合同规定,符合国家环保要求的数量、质量、规格和性能。设备的质量满足国家相关行业的质量标准,并具有国家认可机构检验的质量合格报告。自行制造设备的工艺达到本行业或《企业技术标准》的最高水平,产品坚固、耐用、美观。
3、乙方保证其货物的正确安装、正常操作和维护保养,并确保在合同规定的设备使用期和保修期内运转良好。乙方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缺陷或故障负全部责任。出现上述情况,乙方必须在一周内免费更换缺陷的零部件或整机,如属乙方原因未及时处理,并致使甲方经营受到影响的,乙方应负责赔偿。
4、因乙方技术服务人员操作错误、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含软件)和技术数据的差错或错误,使其提供的合同设备损坏,乙方必须及时采取应急措施确保甲方运作正常并在一周内免费予以修复或更换受损的合同设备。如乙方在此期间未能照此履约,致使甲方遭受损失,乙方需赔偿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5、乙方在安装过程中存在质量缺陷,甲方现场代表口头通知(口头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补发书面整改通知),乙方必须在24小时内及时组织整改,逾期不改,甲方有权出具罚单人民币500元/次,同一质量问题重复出现,从第二次发现起每发现一起即出罚单人民币1000元/次,上述罚单由甲方汇总后在工程款中扣除
五. 环保申报
乙方负责该项目工程环保部门的报批及审核手续,所涉项目费用,政府有出具发票的正常审批程序和手续申办费用由甲方支付,但已包含在本合同的总价当中。无项目发票的业务费用支出由乙方承担。
六. 交货和保险
1、乙方应负责安排海运和/或内陆运输,运至甲方指定地点。
2、交货时间按双方确认之交货进度表执行。
3、乙方装运的设备应与合同规定的数量、规格等完全相符,否则,乙方应对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负责。
4、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日期之前十天内以传真形式将合同号、设备名称、数量、包装件数、总体积(m),总毛重和备妥待运的日期通知甲方。
5、乙方提供2套完整技术资料,分批交至甲方指定人员签收。如果经甲方代3表检查后发现技术资料(含软件)有短缺、遗失或损坏,无论是否是乙方原因,乙方都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10天内,向甲方免费提供短缺、遗失或损坏部分。
6、货物的包装所需用料及包装由乙方负责,乙方须确保其货物包装的安全、耐用,在甲方收货后的保管、装卸、拆包装过程中,如因乙方包装质量缺陷而导致的货物损坏,由乙方负全责。
七.设计深化及修正
1、乙方需满足甲方对本项目的设计与施工必须有效结合的要求,为本工程提供厨房设计总体控制、深化设计的技术支持,配备设计力量应达到高标准的设计配合深度。
2、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需积极配合甲方对原设计的不完善部分进行合理修正,以提高该工程的整体设计质量。
3、为使合同顺利履行,乙方有责任和义务主动与甲方的设计部门进行设计联络。涉及重大问题乙方还应邀请甲方参与并提供工作便利和食宿交通便利。设计联络会议的结果应由乙方以会议纪要制成书面文件,并抄送甲方。
4、甲方厨房规划设计由乙方负责,设计范围包括厨房平面布置图、厨房电路布线/点位图、厨房排风/新风图、厨房给水/排水布线图等相关图纸,相关设计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5、本合同工作内容的设计深化工作由乙方于 年 月 日前完成,并报甲方确认。
6、设计深化及修正的整体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支付任何费用。
八.安装调试及检测
1、在安装结束前十天,乙方应提交测试和调试方法及记录表格给甲方认可后方可执行。部分或全部测试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安装期内或后进行。
2、在调试期间,乙方应在现场负责测试和调试,以检测其设计、制造、运行效果等。并提供所有测试和调试所需的工具、材料、仪器,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所用仪器、仪表应经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
3、如有关部门有规定,设备的调试及检测则按规定在有关部门及甲方人员的监督下进行,并取得环保等政府有关部门的检测合格报告。
4、乙方产品如需与其它设备对接的项目,必须与其设备供应商共同商讨工程方案,产品质量必须达到甲方的质量标准要求。
九.验收合格条件
1、运行结果符合合同要求。
2、在进行测试和验收运行过程中发生的故障和发现的问题已被排除,并得到甲方和有部门的认可。
3、所有合同中规定的设备、备品、备件和资料都已提交并得到接受。
4、设备在交由甲方使用之前已通过有关部门验收并得到使用证书现场调试结束后,由甲、乙双方签订验收证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5、如合同设备或部分设备未能无故障地通过检验,双方应共同分析其原因并澄清责任,并应决定第二次进行检验的时间(不得迟于出现故障后3天)。如在第二次进行检验后,合同设备或部分设备仍未能无故障地通过,经双方共同分析,如属乙方责任而未能达到要求的,乙方应于2周内使其达到规定的要求,并承担一切费用。在出厂检验、现场试验和检验中,对连续3次或2次固定性故障的合同设备应视为不合格产品,由乙方免费更换(包括关键的设备),使之达到本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由此引起甲方发生的有关费用也由乙方承担。
6、需重新外购或制造的该合同设备、部件,甲、乙双方应就新的交货期达成一致意见。如乙方未能在上述交货期内交货,则该部分设备或部件按合同价的二倍赔偿(含安装及调试费)。如属甲方责任而未能达到要求的,乙方仍应尽力帮助甲方寻找原因,并且设法解决问题,费用由甲方负担。
7、配合甲方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卫生、消防等部门检测及验收,并取得合格及交付使用的证明。
十.工程验收
1.乙方工程施工必须按甲方确定的工程图纸严格施工,图纸标明的管、线接驳的点位图与实际的管线之间的差距,由乙方负责完成接驳,其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2.乙方交接验收时,由甲乙方所有相关人员及山西省太谷中学校相关领导到场,检验各项技术指标符合国家标准及企业标准,产品表面无缺损,试运行无障碍,连续一个月正常运行后方可办理验收手续。
十一. 质量保证期
1、所有材料、设备等在正式验收合格后均需有 三 年质保期。在质保期内,如由于设备缺陷,材料不当或施工质量欠佳等造成的损坏,乙方应免费修复并承担甲方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质保期由甲方代表签发证明确认,从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终身免费维护(若产生更换材料费用只收取成本费用)。
2、如乙方所承诺的质量保证期,低于本合同签订时国家强制性法律法规中所定的最低质量保证期限,则乙方的保证责任按照国家强制性法律法规中所规定的最低质量保证期限执行。
3、在质量保证期内,凡属乙方设备质量缺陷的,乙方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更换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相关损失;如属使用不当造成的问题,乙方仍应及时负责修复或更换,维修过程中所产生的材料成本费及维修人员的食宿费由甲方承担。
4、质量保证期内,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一般性设备须在12小时内到场进行维修、更换,运水烟罩须在4小时之内到场进行维修、更换,6小时内完成维修工作,否则视为授权甲方另行安排维修、更换;如超过12小时(运水烟罩4小时)甲方有权自行处理,由甲方另行安排维修、更换的,所发生费用及相应责任由乙方承担。前述情况下所发生的维修工作量及费用以甲方与负责维修方共同确认的工作量及费用为准。维修费用由甲方从货款中抵扣,设备款不足以抵扣的,乙方应向甲方补足差额部分。
5、质保期结束后,乙方将派技术人员对甲方设备进行每年一次的免费维护及调试, 此过程中所产生的材料成本费及维护人员的食宿费由甲方承担。
6、对质量缺陷有争议的,甲、乙双方均可委托权威部门进行鉴定,如经鉴定属于乙方责任,则所有鉴定费用由乙方承担,除此之外,乙方须对延迟修复质量缺陷给甲方或第三人造成的全部损失进行赔偿。
7、因合同解除而导致乙方中途停止供货的,对其解除前所供的货物,乙方仍应按照本合同中质量保证责任条款之约定承担质量保证责任。
十二.禁止转让、分包、贴牌生产
1、乙方不得将其在合同中的任何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
2、除非合同另有规定,乙方不得在未得到甲方的同意前,将合同的任何部分分包出去。
3、甲方任何有关分包的同意,不免除乙方根据合同应担负的责任或应尽的义务,乙方对任何分包商、分包商代理人、分包商的服务人员及工作人员的行为、违约及疏忽负责。
4、在甲方同意分包的前提下,乙方应保证其选择的分包商具备法律规定的承包相应工程的资质,如乙方选择的分包商不具备相应资质的,甲方有权撤消乙方的分包决定。如因分包商不具备资质从而使甲方因此蒙受损失,乙方应负全额赔偿责任。
5、乙方不得有将设备委托第三人生产后贴用合同所指定品牌的行为。
十三.合同总价及付款方式
1、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 元整 (大写: 元),含设备供应、装卸运输、保险、安装调试、检测报批、质保期内的维保费用、设备使用培训费及试运行中的指导跟踪、合同保修期内质保金、各类风险、利润等其他一切相关的费用,该包干总价已经包含税金,本工程税金由乙方承担支付。本合同设备的价格不因市场物价上涨、原材料或人工费上涨、政府调整物价及其它因素而作调整。本合同为闭口合同。(具体价格内容详见附件)
2、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之后(附设备清单),设备清单经甲方审核无误后7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该合同款的 30 %;
3、设备安装全部完成,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确认验收合格调试结束证书后7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款的 60 %;
4、本合同质保期为 三 年,质保金10%。自验收合格之日始,在乙方履行了保修义务确保无质量问题后,10%的质保金由甲方在三年质保期的前两年年末不计息退还乙方各3%,三年期满后不计息退还剩余的4%。
5、合同外增加工程:甲方要求增加的合同外增加工程,其设备单位价格、总价优惠比例等均按甲乙双方确定本合同总价时确定的原则,计算增加工程的价款,经甲乙双方确认后的该增加价款作为双方的补充内容,其他条款均按本合同执行。
十四. 安全责任
1、本合同项下在所有设备制造、运输、安装、调试、验收过程中乙方发生的任何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2、本合同项下在安装、调试、验收过程中,如甲方人员已按照乙方技术服务人员的指导或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含软件)、企业标准、图纸和说明书操作,所引起或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概由乙方负责。
十五.现场管理
1、工程实行施工现场的标准化管理,争创标化文明工地。
2、如属乙方原因,在施工中出现质量、安全或采用不符合规定的材料、工器具、设备等管理方面的事故,受到有关管理部门书面通报的,甲方均可对乙方处以人民币 1 万元/次的责任处罚。
3、确保文明施工,全封闭施工,施工区与生活区隔离,现场建筑垃圾按甲方指定的地方集中堆放。
4、本工程施工期间,乙方必须杜绝出现用电、用火、高空施工预留孔洞维护、材料运输等方面事故。
5、甲方在本工程开工前五天,视需要向乙方提供必需的现场管理人员的临时办公场所,费用由乙方承担。
6、甲方在大楼内提供给水点、动力电源点,其他由乙方自理。
7、施工垃圾由乙方及时清理,并堆放至甲方指定地点,清理外运费用自理。
十六.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七. 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付款在30个日历天内的,无须承担违约金;甲方逾期付款在30个日历天以上,以逾期付款额为基数,按日以中国人民银行的一年期贷款利率的两倍/365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2、货物到达交货地后,甲方提供堆放、安装、培训场地。
3、乙方必须保证按甲方要求的质量供货,乙方不能按约定质量标准完工的,每延误一天,乙方按总合同价款的5%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15日,乙方仍不能按约定的质量标准完工的,除上述违约金外,甲方有权单方面免责终止合同。乙方须负责赔偿由此造成甲方全部的经济损失,同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批货物货款总额的30%作为违约金。
4、乙方必须保证按甲方要求时间供货,并在货到工地后10个日历天内安装完毕,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每延误一天,按本合约总价的 3 %计算,按天累计。同时,逾期15日,乙方仍不能完工的,除上述违约金外,甲方有权单方面免责终止合同,乙方须负责赔偿由此造成甲方全部的经济损失。
5、本合同签订后,乙方无法定或约定理由明确表示不履行合同,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万元,并赔偿甲方损失。
6、乙方应满足甲方的补充订货要求,并且在规定时间内供应完毕。若甲方需在原采购基础上补充采购物货数量的,甲方应提前 10个日历天提供补货通知单给乙方以方便乙方按时交货,货物单价按附件1执行。
十八. 合同争议的解决
对于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 双方同意向项目所在地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九. 合同附件
1、附件1.工程质量保修合同
2、附件2.廉洁合作协议
3、附件3.企业法人的相关证件复印件及燃气炉具生产许可证、准销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等相关证件复印件(乙方)
4、附件4.厨房设备报价单(甲、乙方)
5、附件5. 厨房设备制作及安装进度表(乙方)
6、附件6. 燃气炉具的.国家标准及企业安装技术标准(乙方)
7、附件7. 施工安全及现场管理责任保证书(甲、乙方)
8、附件8. 现场项目班子人员表(乙方)
二十. 其它
1、本协议规定的设备型号若由于技术进步,原生产厂家有所变更,乙方须提供生产厂家的变更相应文件,并经甲方确认后,本协议中对应的设备型号相应变更(乙方需以更先进的设备代替本协议中相对应的设备并提供相应部门的证明)。
2、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合同经双方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合同附件为合同文件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产品名称、型号、厂家、数量、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符合国家技术标准。
三、交货地点、方式:迁西济德医院
四、运输方式及到站费用负担 运费由乙方负担。
五、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包装物回收。
六、验收标准、方法提出异议期限 按相关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验收。 包装完好,无破损,货到当日提出异议。
七、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0%,即
2、甲方通知乙方进场安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50%,即元;
3、系统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当日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款的40%,即元。
八、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规定付款,每延期一天支付乙方总额的1%滞纳金。
2、乙方无故延误工期,每延期一天支付甲方总额的1%滞纳金。
九、产品保修:主机保修3年,电器保修1年。
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 合同壹式贰份,甲方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定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海盐县招投标采购服务中心经过招标,确定乙方为科龙、三菱重工空调协议供货中标供应商,甲乙双方经协商,在协议供货有效期内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采购商品清单及协议价格
乙方保证提供如下内容的合格产品: 金额单位: 元。
第二条:质量标准和要求
乙方保证本协议中所供产品质量具有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通过3C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
第三条:权利瑕疵担保
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2.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3.乙方保证其所出售的货物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4.如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乙方负责安装,并承担验收合格前发生的安全责任。
第四条:包装要求
1.乙方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类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
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有出厂标准配置的有关技术、质量、三包等资料。
第五条:供货对象及供货期限
乙方负责在海盐县各行政事业单位供货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xx年9月30日期间空调的供应。
第六条:供货方式
在供货期限内,乙方在与采购单位签署《空调协议供货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后,保证在 5 个工作日内派人免费送货至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并安装完毕。
第七条:验收
乙方将空调送货至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后,由采购单位根据货物的技术规格要求和质量标准,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在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采购单位收取发票并在《海盐县政府采购项目验收结算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公章。
货物的数量不足或表面瑕疵,采购单位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7个工作日内提出。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采购单位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采购单位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和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乙方直接损失。
第八条:售后服务
乙方承诺售后服务按照投标产品的服务承诺实施。
第九条:履约保证金
乙方须缴纳履约保证金壹万元,由县招投标中心负责代收代退。协议到期后,无违反盐招服(20__)A3招标文件要求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凭中标单位收据无息退回质量保证金。
第十条:货款的支付
货款的支付采用财政直接拨付办法,海盐县财政局收到签订合同的采购单位出具的《海盐县政府采购项目验收结算单》、《海盐县政府采购资金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和乙方开具的合法销售发票复印件(加盖签订合同的采购单位公章)、合同副本,经审查无误后,在15个工作日内全额支付货款。
第十一条:辅助服务
乙方应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例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和(或)服务指南。这些文件应包装好随同货物一起发运。
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
(2)在厂家和(或)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对采购单位操作人员进行培训。辅助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协议价中,采购单位不再另行支付。
第十二条:质量保证
乙方所供产品应严格履行产品质量保证承诺。
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协议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采购单位可以根据本协议第14条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
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采购单位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采购单位根据协议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第十三条:补救措施和索赔
1.采购单位有权根据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
2.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对缺陷产品负有责任而采购单位提出索赔,乙方应按照采购单位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采购单位,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2)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采购单位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3)乙方应在接到采购单位通知后1天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3.如果在采购单位发出索赔通知后7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采购单位发出索赔通知后7天内或采购单位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采购单位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如不足以弥补采购单位损失的,采购单位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第十四条:履约延误
1.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
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可能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采购单位。采购单位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3.如乙方无正当理由而拖延交货,经协商无效,采购单位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不可抗力
1.如果协议各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协议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协议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协议义务的责任。
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国家政策的重大变化,以及双方商定的其他事件。
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协议各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协议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措施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协议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协议。
第十七条:争议的解决
在发生所供商品的质量、售后服务等问题时,采购单位有权直接向乙方索赔,签订必要的书面处理协议。如协商开始10天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海盐县政府采购办公室提请调解。调解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在海盐选择仲裁或诉讼的途径解决。
第十八条:其他约定
1.认真遵守职业道德和行业规范,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坚决杜绝送礼品、给回扣、报销费用等一切不正当竞争行为。
2.乙方对到其处购货的采购单位建立档案,记录各采购单位的空调采购情况。
3.甲方组织有关部门将不定期地对协议供货情况进行检查。
4.中标供应商负责采购单位空调采购业务联系人:
第十九条:违约处理
1、在采购单位对乙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可报请甲方同意后在下列情况下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协议。
(1)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配置不符合国家规定和协议承诺的标准;
(2)乙方没有按协议承诺的时间供货、维修或提供其他服务;
(3)乙方没有按协议承诺的价格或优惠率签订合同并供货;
(4)乙方无故不提供协议供货范围内部分型号的产品;
(5)违反本协议和《采购协议供货制实施办法》中规定或承诺的其他情形。
2、甲方在执行协议时,可按如下方法对乙方处罚:
(1)供货价格高于县协议供货价格,高于其他任何非政府采购价格或市场平均价格,每发现一次,退回高于的价格差额,扣除10%的履约保证金;第二次发现,退回高于的价格差额,扣除20%的履约保证金;第三次发现,退回高于的价格差额,没收剩余的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协议供货。
(2)在协议供货期间及以后的售后服务中,采购单位投诉一次,经查实是乙方责任的,没收10%的履约保证金;采购单位投诉二次,经查实是乙方责任的,没收20%的履约保证金;采购单位投诉三次,经查实是乙方责任的,没收剩余的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协议供货。
3、如果乙方在履行协议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之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4、采购单位及其人员,不得假借政府采购之名为不属于政府采购范畴的单位或个人采购,不得向供货商提出超越协议供货范围的其他要求,如有违反,甲方将依照政府采购法对其进行处罚。
第二十条:破产终止协议
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布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协议而不给乙方补偿。该终止协议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协议转让和分包
乙方不得分包其应履行的协议义务。
第二十二条:协议生效
1.下列文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招标文件(招标编号:盐招服(20__)A3);
(2)乙方投标文件;
(3)询标纪要。
如上述文件与本协议有不符之处,以本协议的为准。
2.本协议经甲乙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
3.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方各执一份,海盐县招投标采购服务中心一份。
第二十三条:协议修改
若有修改,必须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修改内容成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二十四条 协议附件
(一)政府采购协议供货承诺书。
(二)中标通知书。
(三)投标汇总表。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签约时间:
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山东公路技师学院新校区教工单身宿舍路灯采购安装工程工程地点:山东公路技师学院新校区工程内容:新校区教工单身宿舍路灯采购、安装工程立项批准文号:资金情况:自筹资金
2.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本项目为路灯等照明灯具的采购、调试与安装、移装,电缆电线敷设,灯座基础制作、安装及相配套的设施施工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3.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年月日
竣工日期:年月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30天
4.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目标为合格。符合《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45-20xx》、《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CJJ89-20xx》等国家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要求。
5.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贰拾叁万玖仟壹佰捌拾柒元(人民币)
6.合同生效
6.1合同订立时间:
6.2合同订立地点:山东公路技师学院
6.3本合同双方约定之日起生效。
7.材料的采购、安装与验收问题。
7.1直接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必须采用正规厂家的合格国标产品(材质为中高档),必须保证质量,附有材质证明、进货厂家、合格证、化验单、质量证明及价格,并且要得到监理工程师、发包人的检查验收和书面认定。若承包人供应的材料检测不合格,达不到项目质量要求,发包人有权另行指定材料供应商。
7.2施工期间,承包人采购的各类货物需符合承包人投标文件,发包人与监理公司指定相关人员对承包人采购的主要货物进行现场检验,材料入库时需由四方共同验收,签证备案。对未签字验收的材料,发包人不予认可。
7.3商品运至发包人施工地点后,由承包人负责安装调试,安装期间发包人、现场监理人员可随时对现场进行检查,如发现不合格产品承包人需无条件更换,安装所需一切配件、耗材全部由承包人负责。安装调试等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清单单价中,发包人不再额外支付费用。
7.4承包人负责调试设备,调试完成后向发包人、监理单位提出验收申请,并向发包人提供使用说明、相关资料及培训服务,同时有义务向发包人提供日常巡检服务。
7.5安全文明施工。承包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施工管理,项目经理负责该项目安全责任,对施工人员做好安全教育,对所属的施工设备、机具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
7.6做好施工现场协调工作
项目经理负责与发包人、总包单位、监理公司的组织协调工作,对交叉作业等情况做好充分准备,不得延误、影响总包及其他分包单位正常施工工作。对不服从发包人、监理公司负责人管理的相关人员,发包人有权对其进行撤换,由此对发包人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8.质保期及售后服务规定:
8.1自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三年。
8.2质保期内所有元件、灯具等因产品质量原因承包人均免费更换。
8.3质保期满后可提供终身(有偿)维修保养服务。
9.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乙方缴纳壹万元履约保证金(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所有路灯安装完成后,甲方付至已完成工程款的70%,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实际已完成工程款的10%,审计结算完成后付实际已完成工程款的15%,剩余5%作为质保金,使用三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付清。
当承包人出现下列情况时,发包人可缓付工程款。
①工程实际进度滞后约定的计划进度7日以上,承包人无切实措施确保工期的;
②工程质量出现严重缺陷的;
③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承包人不能及时消除隐患的;
④不按约定提交竣工资料的;
以上情况彻底整改解决后,发包人即恢复正常拨款,但以上原因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全额承担。
承包人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发包人有权自承包人工程款中扣除此项费用,直接支付农民工工资。
10.违约责任
10.1依据鲁政办发[1993]72号文有关规定,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合同约定达到质量标准的,应承担总造价5%的违约责任,并承担返修义务直至达到要求的质量标准,返修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0.2承包人所供货物不能满足质量要求,或供货物不符合投标样品的规、样式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解除合同后,承包人履约保证金将被没收,当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大于履约保证金金额时,承包人还应赔偿该差额。
10.3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应赔偿承包人相应损失。
10.4履约合同如发生纠纷,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济南市地区法院提起诉讼。
11其他事项
11.1招标文件及其附件、投标文件及其附件,工程量清单、图纸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1.2解释顺序为本合同、招标文件及附件、投标文件及附件。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乙方: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兹有乙方向甲方提供硬件的服务,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合同如下:
一、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服务:
(1)乙方提供优质的硬件,提供装机前的一次性免费的软件安装及调试。
(2)对安装的系统因人为误操作出现故障,乙方不予免费调试重装,如需安装,需要另外收取服务安装服务费。
二、购买硬件产品名称和数量、价格
三、合同总金额: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小写)
四、交(提)货地点、方式和费用负担
ems邮寄或者本地送货,乙方负担运输费用、上门安装。
五、付款方式和发货期限
签订本合同后一次性付款到以下帐号,款到帐后2个工作日内发货。
全称: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乙方软件是通用软件,如甲方需要改动,乙方可进行二次开发,二次开发需另签协议,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开发费用。
3、本合同自双方加盖公章及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对双方均具有法律效力。
4、在合同执行期间如果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或按合同法处理。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一条商品名称(请您认真阅读以下内容,确认所填报的规格、材质、颜色后再签字。对订购条件,如有不明之处,务请当面问清,以免发生纠纷。)
第二条设计及设计更改:
(一)卖方需要实地测量的,测量时间为:_________;
(二)卖方设计方案及相关尺寸经买方签字确认后,作为本合同附件及双方履行合同的依据;
(三)设计方案确认后不得单方更改,更改方案造成的延期责任和费用由更改方承担。
第三条交货及安装:
交货方式:(送货/送货安装/买方自提);送货时间:_________;交货地点:_________;选择送货安装方式的,买方应为卖方提供安装条件。
第四条验收及三包责任:
对于商品的数量、规格、颜色与约定不符及有表面瑕疵的,买方应在交货时当场提出异议,经核实卖方应无条件换货或补足;对于其他质量问题要求三包的,按国家有关三包规定执行;国家无三包规定的,对于内在质量问题的包修期限为_________年,卖方负责免费修理,但经专业检测机构检验不符合(约定质量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自交货之日起两年内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无条件换、退货。
第五条付款方式及时间:双方约定以第_________种方式支付价款。
签订本合同时,买方支付(定金/预付款)_________元(定金不得超过总价款的20%),设计出图认可后一次性支付余款;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一方迟延交货或提货的,每超过一日向对方支付迟延部分价款_________%的违约金;
(二)卖方迟延交货超过_________日的,除按前款规定支付违约金外,买方还有权解除合同,卖方已收取的预付款或价款应全额返还;已支付的定金,买方在不收取违约金的情况下可要求卖方双倍返还;
(三)买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的,应赔偿由此给卖方造成的损失,已支付的定金无权要求返还。
第七条卖方撤离展销会或市场的,由展销会和市场主办单位先行承担赔偿责任;市场主办单位承担责任之后,有权向卖方追偿。
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或向市场主办单位、消费者协会申请调解解决,也可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诉;协商、调解、申诉解决不成的,应向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条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对本合同予以变更或补充,但变更或补充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本合同规定应由卖方承担的责任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买方(盖章):_________卖方(盖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主办单位(盖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
第一条 产品设备型号、数量及价格:
1.1见附件
1.2合同总价格:本合同设备及相关技术服务等总价为人民币。以上总价格已包含设备到达甲方指定交货地点的运输费、现场安装调试费、使用培训费、质保期内维修和技术服务费等。
第二条 付款方式:
2.1货款支付: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在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将设备送到甲方指定收货地
第三条 设备交货:
3.1交货日期:合同签订后,乙方开始备货,应在月方指定收货地址。
3.2交货地点:
3.3如因甲方对本项目工程设计进行变更需对设备规格型号进行调整,则甲方应在发货
第四条 包装运输:
4.1包装:设备包装为原生产厂家的包装,凡由于乙方对货物包装不善致使货物遭到损
4.2运输费用:达到甲方指定地点的运输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设备初验:
5.1设备到达甲方指定的安装场所后,由甲乙双方指定代表对本合同设备进行验收(设
5.2乙方保证甲方所购监控设备产品系优质合格、全新的商品,设备和材料的选型均符
第六条 安装:
6.1设备安装:本合同设备产品的安装工作由乙方承担。
6.2系统调试:本合同设备的调试工作由乙方承担,在安装完成后进行设备安装调试时,由乙方全权负责设备调试工作。
6.3使用培训:甲方代表和使用管理员的操作培训由乙方培训,由乙方到甲方公司进行,具体内容和方式由双方指定代表另行商定,具体时间由甲方通知乙方。
第七条 售后服务:
7.1售后服务期限:从乙方供货之日起整机免费质保壹年,部份件两年(如硬盘、显示器)。在质保期内乙方免费上门维修及更换。
7.2售后服务响应时间:服务响应时间为24小时。乙方在24小时内解决出现的问题与设备系统故障,如果乙方维修不及时,甲方有权自行处理,所涉及的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7.3在用户使用中,如果发现乙方所供的设备性能和质量与合同规定要求不相符,乙方应负责更换相应的设备产品并运送至使用单位现场,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当发生部件损坏返修的情况时,该部件的保修期将重新计算。
7.4乙方对系统提供终身技术支持和维护,质保期满后,乙方保证对发生故障的零件按照优惠价格进行修理。
7.5即使在质保期内,属于下列情况者均不属于质保范围:
1)用户因使用、维修、保管不当而引致的故障和损坏者;
2)用户自行拆装,更改或修理机内任何部分而造成的故障及一切人为损坏者;
3)因天灾人祸,如雷击、火灾、风灾、水害、地震或非正常电压等人力不可抗拒之灾害引致故障和损坏者。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按照合同规定时间把设备产品运抵到甲方指定地点。
8.2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因素(如:战争、地震、水灾、火灾、暴风雪)造成甲乙双方不能按本合同条款履行义务时,可以免除甲乙双方的责任,但无法实施合同义务方应承担举证责任,同时本合同能够履行的部分条款应继续履行。
8.3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如因故需要变更或解除,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另立
8.4合同转让: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均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与任何第三人;否则合同转让无效,同时还应承担保密责任。
第九条 保密责任:
9.1本合同项下所涉及的各项技术信息和商业信息都属于保密信息,双方都负有严格的保密义务,应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9.2甲乙双方应对所签订合同中的产品价格、产品品种等敏感条款承担保密责任,双方均不得将对方信息透露给第三方,否则,视为违反保密义务,承担保密责任。
9.3保密期限:本条款的效力至本协议约定的全部保密内容成为社会公众所知悉的信息后终止。
第十条 安全责任:
10.1本合同所设及到的乙方在安装过程中产生的一系列安全问题,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安全责任。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11.1本合同履行中如产生争议时,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合同履行地的仲裁委员会实施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第十二条 其他事宜:
12.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传真件具有同等效力。
12.2本合同其有效直至双方已完全履行合同项下的所有义务且双方之间的所有付款和索赔已结清为止。
甲方(签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月日: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有关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经双方就本工程施工有关事项达成如下条款,望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范围:玻璃安装、铝板安装、钢架设计变更工程量及外露砼柱、梁均涂刷银粉色丙烯聚氨酯防腐面漆两道等内容(按实际设计变更通知单中的内容为准)。
二、合同工期:
开竣工日期:根据甲方进度安排;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四、合同价款:
1、玻璃采购价格为 元/㎡,玻璃爪件单爪材料费 元/套、双爪材料费用 元/套、四爪材料费用 元/套;
2、铝复合板采购价格为 元/㎡(华天牌4mm厚);
3、玻璃安装费用为 元/㎡,铝板安装费用为 元/㎡;
4、玻璃结构胶费用 元/支,铝板钢骨架安装费 元/㎡。
5、铝板扣件材料费用 元/㎡;
6、补油漆、拆除玻璃及钢材搬运至屋顶按计时工日结算。
五、结算及付款方式: 。
六、工程质量保修期限: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七、安全生产:
1、在施工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以及与安全生产有关的各项安全规定,必须与乙方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
2、乙方按建设方及甲方的要求确保现场文明施工。
八、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合同生效:
1、合同订立时间: 。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价款全部结清后自动失效。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采购安装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活动板房采购及安装有关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以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照履行。
第一条甲方因工程施工的需要,向乙方采购品牌为的活动板房,并由乙方负责安装。
第二条本合同为“交钥匙工程”合同,即活动板房所需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加工制作、运输、安装设计等全由乙方负责并承担全部费用;活动板房的安装、活动板房占地范围内的土建基础施工、外场地水泥地面平整施工、活动板房内的吊顶及水电安装和内装修、所有的安装费用(含人工费)等全由乙方负责并承担全部费用。甲方只负责竣工验收后投入使用,并按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合同价款。
第三条采购及安装活动板房的规格、楼层、栋数及面积:
序号
规格
楼层
栋数
面积
合计
第四条合同价款:按活动板房面积的每平方米元固定单价包干,此固定包干单价不因任何原因而调整。
第五条活动板房面积的计算方式:
1、板房面积=外墙外边线长×宽×层数
2、室外楼梯走道面积=每层自然投影面积之和
3、雨棚面积=雨棚投影面积的一半
4、总面积=(1)+(2)+(3)(总面积即为活动板房面积)
第六条合同期限:乙方应在20xx年12月日前将活动板房安装完工,并交付甲方使用。
第七条质量及技术要求:乙方应确保其生产和安装的活动板房的质量和技术符合国家相应的标准,并确保甲方的正常使用。乙方在竣工验收时应向甲方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书,并在质保期内承担维修和保修责任。
第八条本合同的质保期为两年,自活动板房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
第九条付款方式:活动板房安装完成后3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元;活动板房经甲方、建设方、监理等部门验收合格,乙方向甲方交付活动板房使用并同时向甲方交付所有施工资料后3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元;甲乙双方结算完毕后3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结算总价款的95%;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在本合同约定的质保期满后3日内支付完毕。
第十条结算方式:本合同约定的固定包干单价元/平方米×双方共同验收确认的活动板房面积=本合同的结算总价款。
第十一条活动板房的权属:本合同约定的活动板房在乙方交付给甲方使用后,所有权归甲方。
第十二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协助乙方进行安装施工;
2、负责提供安装施工场地;
3、根据乙方的申请,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办理竣工验收;
4、严格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合同款项。
第十三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甲方的具体要求,设计和制造施工图纸,并将图纸报甲方审定;
2、保证活动板房所用材料的质量、性能符合国家的产品质量和技术要求;保证活动板房的结构安全和甲方的正常使用;承担质量不合格、安装不合格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的赔偿责任;
3、承担安装施工期间造成的安全事故、财产损失等的所有赔偿责任;
4、按本合同的约定时间安装完工并交付甲方使用,每延期一天,按合同结算金额的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承担质保期内的保修和维修责任。
第十四条其他事项的约定: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纠纷,双方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方,签字(盖章)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委托代理人:
合同签订时间:
乙方:
委托代理人:
合同签订时间:
甲方:
乙方:
年 月日
1、 合同总则: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规定、本着友好、平等协商的原则。甲方委托乙方为该项目( )提供( )设备、安装施工任务制定本合同条款,以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和责任。
甲方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提出施工具体要求。
2. 在工程施工中,甲方应积极配合,为乙方顺利完成施工任务给予支持和方便。指定专人配合乙方工程范围的工作,协调工作。在合同项目的执行期间,为了项目的顺利实施,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一切便利条件,包括乙方项目经理要求甲方提供项目实施必要的支持。
3. 在施工过程中,如甲方需要增加材料设备或工作量,甲乙双方现场办理工程洽商。
4. 按本合同规定及时付款。
乙方责任
1. 乙方应选派优秀的技术人员及施工人员进行项目的实施,按照合同中有关条款明确的设计、按质、保量、及时、完成项目。
2. 合同内容,以及乙方在谈判、签署及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知悉的任何有关甲方的信息和甲方用户信息。
3. 保设备质量和施工质量。无特殊情况,应确保按期竣工。
4. 遵守现场管路规定,安全、文明施工,如因乙方人员违反操作规程或有关规定,出现设备或人身安全事故,责任自负。
2、 合同总金额及支付条款
1.本工程合同金额为:¥大写:(人民币) 。
2.付款方式
1)本合同自签定当日,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额的%,即:。乙方收到本期款后,将马上部署派布线系统材料及施工工具进场,施工人员进场开始进行布线管路施工和穿线。
2)设备工程全部完工,甲乙双方共同验收合格后三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 %,即:大写:(人民币) 。
3)乙方收到甲方款后,全部设备和材料正式移交甲方使用。
4)付款以汇款、支票或现金方式均可。乙方在收到每笔合同款后3日内向甲方开局正式发票。
3、 供货及设备验收(货)
1.交货地点:甲方所在地:
2.工期为:天。
3.乙方将根据工程实施计划进度,将工程所需设备及时运送到位(不可抗力除外)。
4. 乙方保证提供的材料与设备是全新的、高质量的、符合合同要求的,乙方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使用。
5. 设备验收:设备到达现场前一天,由双方项目负责人员负责设备的验收。
4、 合同生效及其它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人签字: 乙方代表人签字:
甲方指定联系人: 乙方指定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依法就办公家具的购销协议如下:
一、产品:
办公家具一批,品种、数量单价及总价合计详见附件(报价单)。
二、合同总额暂定为人民币:*元,最终以实际数量核算。大写:*元整。
三、价格条款含义:
本合同的单价及总价包含:装卸、运输、包装、安装、税金等费用。
四、交货地点:
交货时间:根据甲方通知于年月日前安装完毕
五、结算方式:
1、在乙方货到现场后,甲方验收合格后向乙方支付70%到货货款,剩余货款在安装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结清。
2、乙方完成安装后当日内,甲方必须执行验收程序。
六、售后服务:
一、在5个月保修期内,对产品自身质量问题的产品或零配件进行免费维修、更换。每年定期派人回访,检查产品的质量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客户如出现布局调整或搬迁,本公司提供设计指导及拆装的现场指导性服务。
三、对因外来意外因素或客户使用不当而造成的产品或零配件损坏,本公司提供维修服务,在合理范围内酌情收取零配件等维修费、材料费、人工费及运输费。
七、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定后,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不得擅自更改。
2、若乙方已按规格、尺寸、颜色、材质进行生产,而甲方因自身原因提出更改,由此而造成乙方损失由甲方负责;
3、若乙方提供之货物未能符合甲方原定的品种、规格、尺寸、颜色、材质,则甲方有权拒收货物,乙方应当重新交付货物,因此造成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日按价款1%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甲方有权直接从货款中扣减;逾期超过30日,甲方有权就相关货物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按相关货物价款的5%支付违约金。
八、附件报价单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九、本合同自签字或盖章后即日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电话:电话:
地址:地址:
甲方经办人(签字):乙方经办人(签字):
签订日期:
甲 方(需方): 乙 方(供方): 合同签订时间:
监控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合同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原则,就“ 项目”甲方向乙方采购监控设备之事,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 产品设备型号、数量及价格:
1.1合同总价格:本合同设备及相关技术服务总价格为人民币(¥:000000.00元)。以上总价格已包含设备到达甲方指定交货地点的运输费、现场安装督导费、技术培训费、保修期内维修和技术服务费及销售增值税等。 第二条 付款方式:
2.1货款支付: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在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将设备送到甲方指定收货地址并安装调试成功,甲方于2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货款。
2.2发 票:乙方收到甲方的货款后在当月内应开具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给甲方,以便甲方到税务验票和抵扣税金。 第三条 设备交货:
3.1交货日期:合同签订后,乙方开始备货,应在0000年00月00日前送至甲方指定收货地址。
3.2交货地点:
3.3如因甲方对本项目工程设计进行变更需对设备规格型号进行调整,则甲方应在发货前的1个工作日向乙方提出设备变更书面请求,乙方接到请求后应对设备进行相应调整,价格多退少补事后结算。
第四条 包装运输:
4.1包 装:设备包装为原生产厂家的包装,凡由于乙方对货物包装不善致使货物遭到损坏或丢失时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4.2运输方式:由乙方承担运输发货,并提前2个工作日书面告知甲方具体的承运单位和运输方式等信息,以便甲方安排处理接货。
4.3运输保险:本合同设备运输中应进行运输保险,价值按合同总金额100%对设备产品进行投保,其保险费由乙方承担。
4.4运输费用:达到甲方指定地点的运输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设备初验:
5.1设备到达甲方指定的安装场所后,由甲乙双方指定代表对本合同设备进行验收(设备的规格型号、附件、原产地证明、产品质量合格证书、外包装等),验收合格后由双方出具《设备到货确认单》,乙方凭《设备到货确认单》到甲方公司支付货款。
5.2乙方保证甲方所购锅炉设备产品系优质合格、全新的商品,设备和材料的选型均符合国家《监控设备产品技术规范》的要求。且与生产厂家产品所描述的技术性能指标相一致,无任何质量问题。如果在开箱检验中发现货物有损坏、缺陷或与合同规定不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更换、补充或退货,乙方应立即办理。
第六条 设备产品质量标准:
本合同交付的设备产品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标准: 6.1中国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相应产业标准; 6.2通过国家或行业相关的产品测试; 6.3生产厂家对本合同设备产品技术性能描述。 第七条 安装、调试和技术培训:
7.1设备安装:本合同设备产品的安装工作由甲方承担。在安装工作开始前,乙方技术人员应对甲方参与本项目安装的工作人员详细介绍设备产品的安装方法和技术要求,在安装期间应经常进行技术指导。
7.2系统调试:本合同设备的调试工作由乙方承担,在甲方安装完成后进行设备安装调试时,由乙方全权负责设备调试工作。如果乙方提供的设备产品存在技术缺陷或由于乙方技术人员的指导错误和提供的技术资料、图纸和说明书等错误造成设备损坏,乙
方应无条件承担相关责任赔偿并及时补充设备;如属于甲方安装人员造成的人为损坏,其责任全部由甲方承担,乙方只负责补货。
7.3技术培训:甲方代表和业主管理员的技术培训由乙方承担,由乙方到甲方公司进行,具体内容和方式由双方指定代表另行商定,具体时间由甲方通知乙方。
第八条 售后服务:
8.1售后服务期限:从乙方发货之日起整机免费保修贰年。在保修期内乙方免费上门维修及更换。
8.2售后服务响应时间:服务响应时间为24小时。如乙方不能在24小时内解决出现的问题与设备系统故障,一个星期内必须提供备用替换,如果乙方维修不及时,甲方有权自行处理,所涉及的维修费用由乙方双倍承担。
8.3在用户使用中,如果发现乙方所供的设备性能和质量与合同规定要求不相符,乙方应负责更换相应的设备产品并运送至使用单位现场,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输及保险费)由乙方承担。当发生部件损坏返修的情况时,该部件的保修期将重新计算。
8.4乙方对系统提供终身技术支持和维护,保修期满后,乙方保证对发生故障的零件按照优惠价格进行修理。
8.5即使在保修期内,属于下列情况者均不属于保修范围: 1)用户因使用、维修、保管不当而引致的故障和损坏者;
2)用户自行拆装,更改或修理机内任何部分而造成的故障及一切人为损坏者; 3)因天灾人祸,如雷击、火灾、风灾、水害、或非正常电压等人力不可抗拒之灾害引致故障和损坏者。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按照合同规定时间把设备产品运抵到甲方指定地点。 9.2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因素(如:战争、罢工、地震、水灾、火灾、暴风雪)造成甲乙双方不能按本合同条款履行义务时,可以免除甲乙双方的责任,但无法实施合同义务方应承担举证责任,同时本合同能够履行的部分条款应继续履行。
9.3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如因故需要变更或解除,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另立协议。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商议后可以签订补偿协议。
9.4合同转让: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均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
让与任何第三人;否则合同转让无效,同时还应承担保密责任。
第十条 保密责任:
10.1本合同项下所涉及的各项技术信息和商业信息都属于保密信息,双方都负有严格的保密义务,应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10.2甲乙双方应对所签订合同中的产品价格、产品品种等敏感条款承担保密责任,双方均不得将对方信息透露给第三方,否则,视为违反保密义务,承担保密责任。
10.3保密期限:本条款的效力至本协议约定的全部保密内容成为社会公众所知悉的信息后终止。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11.1本合同履行中如产生争议时,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合同履行地的仲裁委员会实施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第十二条 其他事宜:
12.1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传真件具有同等效力。
12.2本合同其有效直至双方已完全履行合同项下的所有义务且双方之间的所有付款和索赔已结清为止。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为明确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本着平等、互利、保证质量的原则,按期保质完成本工程,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工程慨况
工程名称:工程地址:
二、合同价格
木质门元/樘,(此价格包含五金配件、门锁、门框和门制作安装、油漆等所有费用,包括工人工资、材料费、检测费、配合费、运输损耗、施工损耗、利润、税金及附加、发票、包装、运输、卸货至工地现场甲方指定地点、安装施工、成品保护、仓储费、及因材料送到工地指定地点而引起的额外费用等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交付甲方前所需的全部费用。该综合单价一次性包死,固定不变,不因人工、材料的市场价格的涨落等任何因素的变化而调整)。
三、承包范围
承包的内容:
四、工期期限
1、开始工作日期:___年___月___日,结束工作日期:门必须于年日完成。
2、乙方必须按甲方计划完成;
3、在施工过程中,乙方按约定的工期进度及质量组织施工,若乙方不能按约定完成,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必须在2日内撤出施工现场。甲方不以结算,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质量要求
1、按照设计图纸及相关图集规范施工,工程质量、技术必须达到《木门窗安装规范》《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施工设计图纸和甲方的具体要求,质量评定得分必须达到90%以上,乙方施工部分在交验时达到合格。
2、因乙方施工质量原因造成返工者,由乙方全权承担返工发生的一切费用。
六、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工期。人工:含施工劳务用工及税费、安全及文明施费;材料:材料必须按设计图纸及相关图集规范规定进场合格材料,必须提供材料的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合格证、检测报告等)。必须按照甲方规定工期完成施工任务。
七、工程价款的支付和结算方式
1、付款方式:每个月25日支付当月完成工程量的70%进度款。
2、结算方式:
(1)本工程预付款元;
(3)全部门窗安装完毕,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交付建设单位后,甲方在确定工程结算后2个月内支付至工程结算的95%;
(4)其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保修期届满之日起一个月内无息支付。
八、工程验收与结算
1、本合同项下门窗安装工程竣工验收,以设计安装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验收。
2、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申请。
3、甲方收到竣工验收报告申请后七天内组织验收,并在验收后七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
4、经甲方组织验收,该安装工程全部或部分不符合双方约定的国家质量检验标准的,为验收不合格。乙方须对验收不合格的'部分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超过本合同约定期限的,乙方须承担违约责任。
5、验收合格之前相应物品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验收合格之后相应物品的毁损、灭失的风险由责任方承担
九、安全文明施工
1、班组进场前承包人指定管理人员一名随时与甲方协调。进场后必须做好入场教育、三级教育、安全技术交底,凡进入该工程项目的各位人员,必须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统一指挥,遵守现场管理的一切规章制度,配带安全设施,按相关操作规程作业,保证安装质量。做到工完场清,保证制安现场清洁。因返工或工程处罚,由乙方负责承担罚款返工费及材料损失。
2、乙方所有参加制安的工人,进入制安现场必须严格遵守建筑安全法规,严格按相应安全操作规范和《现场施工管理规定》制安。由于乙方自身违反作业规程,发生任何安全事故损失均由乙方完全承担;乙方参加安装的人员如违反项目部规章制度时,由项目部对乙方处以200元/次的罚款,在工程款中扣除。凡是因综合质量和文明安装检查未达标的,项目部扣罚乙方400元/次。
十、事故处理
1、发生重大伤亡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甲方,并保护好现场,做好防护措施,防止事故扩大、蔓延,同时按本合同约定的相关条款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进行处理。
2、乙方和甲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相关规定处理。
十一、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协助乙方处理乙方与工程总承包单位、其他施工单位的施工配合关系。
2、在本合同签订后五日内,向乙方提供土建图纸及具体技术要求,及时与乙方进行施工现场技术交底。
3、依据本合同约定,按期足额向乙方支付工程款项。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负责对洞口尺寸的实测、复核工作。
(1)乙方在门制作前,应自行进入施工现场对洞口尺寸进行实测,并提交甲方审核确认,但甲方的审核确认并不视为对该尺寸承担任何责任。
(2)乙方在门安装前,应对洞口尺寸进行二次复测,如有异议应当在进场施工前书面报告甲方,并按甲方要求执行。否则,视为乙方认可施工现场条件,由此产生的误差、损失及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且不予延长工期,不予增加任何费用。
5、乙方应服从甲方、监理方、质检等单位对该工程的统一管理,负责施工现场及生活区域的安全、文明、防火、防盗等工作。
6、乙方必须每天将垃圾集中在甲方工地的指定地点,保持施工现场的清洁,并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清除,否则,甲方有权委托他人清理,所发生费用由甲方在届时应付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
十二、工程变更
1、工程施工工程中,甲方如需对工程所需门窗进行设计变更,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应当及时调整进度计划。
2、双方确认:对于涉及工程价款的确认,双方协商后进行解决。
十三、成品保护
工程竣工通过甲方及有关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并交付甲方之前,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在建工程、已完工程及其他工程的成品保护,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如有损坏,均由乙方负责修复并承担费用。
十四、工程保修及售后服务
1、乙方对全部施工内容承担保修责任。其中门窗安装工程的保修期为一年,门窗本身的保修期为一年,保修期限自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交付甲方之次日起计算。
2、保修期内,乙方承担因门窗本身质量原因造成的漏水、透寒、变色等质量问题的责任。
3、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的同时向甲方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产品保修卡》、《产品使用说明书》,双方并另行签订《质量保修制度》,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预留保修负责人的书面通信地址和电话,以便通知乙方进行维修。
乙方保修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
5、在工程质量保修期内的任何时间,甲方均可书面通知乙方,要求修复因乙方制作安装等原因而出现的缺陷。乙方应在收到该书面通知后三日内将缺陷修复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如乙方未按甲方所指定的期限修复完毕或连续修复两次仍不能达到甲方满意,则甲方有权另行委托他人进行修复。因此而需支付的费用甲方有权单方确认,并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承担甲方单方确认费用二倍的违约金,且上述费用及违约金甲方有权从应支付乙方的工程款或质量保证金等款项中扣除,并支付予实际执行者。若甲方委托他人修复之所需费用大于届时应支付乙方质量保证金金额时,则甲方可将其大于该部分的金额作为债务向乙方追偿。
6、在保修期内,乙方应积极与甲方联络,定期对施工工程进行巡访,做好回访记录,并对存在隐患的质量问题,予以及时解决。
十五、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将工程所需门窗运抵现场、逾期进场、逾期开工、逾期任一阶段工期或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均应向甲方承担20__元人民币违约金,逾期达七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工程总价20%的违约金。
2、对于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乙方应当根据甲方或监理方的指令或要求进行修理、拆除、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及甲方要求。如乙方未按甲方的指令或要求进行整改,逾期达十四日仍未符合约定标准,或同一部位经两次整改仍未符合合同约定标准及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当承担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
3、对乙方故意或疏忽导致的材料和施工工艺不符合技术规范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或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无论工程是否已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以及是否超过保修期,均自甲方或业主知道之日起两年内享有对乙方的索赔追偿权利。且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重做并承担相应价款20%的违约金,或按相应价款50%结算,具体处理方法由甲方选定。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他人,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工程总价20%的违约金。
5、因甲方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甲方只承担因此造成的直接损失,不赔偿乙方预期可得利益。
6、因乙方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甲方为完成剩余工作委托其他施工企业继续施工而需比原合同价格多发生的工程费用,皆由乙方赔偿给甲方,甲方有权在支付其剩余工程款时予以扣除。
7、如因乙方原因工程延期或存在质量问题的,除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外,如因此而导致甲方逾期交房、或因房屋质量问题或购房者退房而需向购房者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等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为此,乙方应当确保工期和质量,并应当在发生质量问题时立即全力解决。
8、工程质量问题在未解决前,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任何款项。
十六、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2、本合同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3、木门作法详附图做法进行,附图共2份,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章):代表签字:日期:电话:年月日
乙方(章):代表签字:日期:电话:年月日
需方(甲方):_________
供方(乙方):_________
经协商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 甲方向乙方订货总值为人民币 元(贰拾柒万壹仟圆整)。
第二条 产品名称、规格、质量(技术指标) 窗帘(详见附表) 。
第三条 产品包装规格及费用__乙方负责_______。
第四条 验收方法 安装完毕,甲乙双方共同验收 。
第五条 货款及费用等付款及结算办法:合同签定后预付定金 60 %( 元),货到付款 30%( 元),余款 10%( 元)在 年 月 日前付清。
第六条 交货规定
1.交货方式:。
2.交货地点:。
3.交货日期:。
4.运输费: 。
第七条 经济责任
(一)乙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不符本合同规定时,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质论价。不能利用的,乙方应负责保修、保退、保换。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万分之三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甲方如不需要,可算作退货。由于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货,则乙方应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5%的罚金。
3.产品包装不符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返修或重新包的费用。如甲方要求不返修或不重新包装,乙方应按不符合同规定包装价值2%的罚金付给甲方。
4.产品交货时间不符合同规定时,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偿付甲方以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万分之三的罚金。
(二)甲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甲方如中途变更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或包装的规格,应偿付变更部分货款(或包装价值)总值___10___%的罚金。
2.甲方如中途退货,应事先与乙方协商,乙方同意退货的,应由甲方偿付乙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___30__%的罚金。乙方不同意退货的,甲方仍按合同规定收货。
3.甲方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向乙方交付技术资料、原材料或包装物时,除乙方得将交货日期顺延外,每顺延一日,甲方应付给乙方顺延交货产品总值万分之三的罚金。如甲方始终不能提出应提交的上述资料等,应视同中途退货处理。
4.属甲方自提的材料,如甲方未按规定日期提货,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乙方以延期提货部分货款总额万分之三的罚金。
5.甲方如未按规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应按延期付款总额万分之三计算付给乙方,作为延期罚金。
6.乙方送货或代运的产品,如甲方拒绝接货,甲方应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及总额5%的罚金。
第八条 产品价格如须调整,必须经双方协商,并报请物价部门批准后方能变更。在物价主管部门批准前,仍应按合同原订价格执行。如乙方因价格问题而影响交货,则每延期交货一天,乙方应按延期交货部分总值的万分之三作为罚金付给甲方。
第九条 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注销合同,必须提出充分理由,经双方协商,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备案。提出注销合同一方须向对方偿付注销合同部分总额___30___%的补偿金。
第十条 如因生产资料、生产设备、生产工艺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乙方须变更产品品种、花色、规格、质量、包装时,应提前___十__天与甲方协商。
第十一条 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生产或收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十二条 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对方主管机关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国家规定的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如一方对仲裁不服,可于接到仲裁书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作废。
第十五条 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六条 本合同共一式__贰 _份,由甲、乙双方各执正本_ _壹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规,遵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项目的防盗安全门制作、运输、安装、调试及验收工程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区及行业的现行有效标准;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防火门等级符合设计要求。
4、工程工期:以整个工程进度工期为准。
第二条合同价款
1、防盗安全门(甲级),(包含:生产、制作、运输、安装、调试、各种配件),此单价不包含税金及验收费用。暂定工程量套,每套元。
第三条结算、付款方式
1、本工程防盗安全门一次进场安装及结算。
2、套防盗门工地后,甲方付款总工程量的%,安装完毕后付至全款的%,本季施工结束后除%的质保金外,其余全部付清。
3、质保期为____年。
第四条工程质量要求
1、在施工过程中应服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总承包单位的领导,及时更正施工和验收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对提出的质量缺陷、隐患无条件的予以及时返工处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2、保证所有的材料、辅料、配件参照封存的样品,而且须达到现行规范、标准要求;
第五条甲方工作
1、图纸提供给乙方后组织乙方和监理等单位进行技术交底。
2、甲方负责协调乙方与施工单位之间的工作配合,包括指定货物短期存放场所、施工用电、用水接口等。
3、提供安装进场时间(须具备安装条件)。
4、土建工作须符合图纸要求及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
5、甲方现场代表为。
第六条乙方工作
1、乙方在进场时提交合格证等相关证件,完工后提供全套该项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确保该项工程验收合格。
2、遵守治安管理条例,文明施工,安全交底等工作,严格内部管理。
3、服从施工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管理。
4、乙方现场负责人为。
第七条安全及文明施工
1、乙方应执行《建设工程现场管理规定》、《文明安全施工管理规定》,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必须带安全帽及工作牌;
2、在工程实施过程中若乙方违反安全管理,造成安全事故,以及由此带来的经济和财产损失,全部由乙方自行解决与承担全部责任。
3、确保在本工程实施过程中不出现任何伤亡事故,如出现伤亡事故由乙方全权负责。验收时间延误每延误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
4、甲方不按合同支付工程款,乙方有权停止施工,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自行负责。
第八条纠纷解决办法
甲、乙双方如发生纠纷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编号: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甲、乙双方就甲方向乙方购买所用空调系统,并由乙方负责安装、调试完成的相关事宜经协商达成如下约定:
一、乙方供应、安装设备、材料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及价款详见合同附件一。本合同包干总价为人民币(¥元),乙方按双方确认的方案图(详见附件二)完成空调系统安装,本合同约定的包干总价即为甲方实际应支付的结算总造价;如因甲方变更方案导致安装工程量发生变更的,则在包干总造价的基础上增加或减去变更的安装工程量造价后即为结算总造价,增加或减少的安装工程量造价=增加或减少的工程量×附件一中约定的安装费用包干单价。如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变更方案,导致工程量增加的,增加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导致工程量减少的,减少的费用甲方有权从包干总价中扣减。
根据本合同约定方式计算的结算总造价已包含人工、设备、材料、货物运输及装卸费、机械、措施费、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等乙方为完成合同项下约定义务所需要支出的一切费用。
二、质量标准:
1、产品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和质量要求,空调为原厂生产的合格、全新产品。乙方应保证产品的安全性能,否则因此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害事故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2、格力空调设备整机(含管线)保修X年,其中压缩机保修X年。保修期均从空调系统安装、调试完成且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如出现保修事项(不可抗力及人为损坏因素除外)的,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派人到场维修,否则甲方有权另行委托他人进行维修,产生的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因乙方维修不及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保修期满后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乙方负责提供维修服务,收取材料成本费用。
三、产品的送货及安装:
1、交货及安装时间:
(1)甲方支付本合同第六条第1款约定的预付款至乙方账户后日内,乙方将设备材料全部运送到交货地点并经甲方验收合格(甲方组织验收的时间不计入工期)。
(2)待接到甲方安装通知后日内乙方完成合同项下全部空调系统的安装、调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甲方组织验收的时间不计入工期)。
(3)如设备材料安装过程中出现以下合同约定工期延误的情形:
①、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提供工作面及施工条件的;
②、因停水、停电连续影响达到8小时以上的;
③、因甲方原因发生重大设计变更导致工程量增加超过10%,并对关键工序有实质性影响的;
④、不可抗力;
⑤、因与其他施工队交叉作业造成的停工。
出现以上工期顺延情况的,乙方应在情况发生后48小时内通知甲方办理签证手续,否则甲方不予延期。因上述情况延误工期,甲方给予工期顺延签证后,则不再承担乙方窝工、停工费等费用。
2、交货及安装地点:。
四、交货方式及费用:乙方负责运送产品至合同约定交货地点并安装至甲方指定位置,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产品验收:
1、产品安装完工后,乙方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组织工程验收。甲方应在接到乙方书面通知七个工作日内与乙方共同进行工程验收,并签署工程验收资料;如发现质量问题的,乙方应在三日内更换合格产品、整改完成,并承担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及由此增加的费用。如甲方逾期不组织验收的,视为验收合格。
2、产品验收合格交付甲方前,损毁、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产品在安装完成、经验收合格并交付甲方后,损毁、灭失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六、付款方式:
1、本合同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甲方向支付乙方预付款人民币元整(¥元);
2、全部空调系统安装、调试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付清余款人民币元整(¥元)。
3、达到合同约定付款条件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付款申请及足额发票,甲方的付款期限自达到合同约定付款条件且乙方按约定提供付款申请及足额发票之日起计算,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提*的,甲方有权顺延付款时间。
货款以转账形式支付至以下账号:
账号全称:
开户行:
账号:
七、双方责任:
1、甲方须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
2、乙方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内负责将设备送达甲方工地现场并负责安装、调试。
3、乙方应负责免费对设备管理人员进行设备的使用及运行维护的培训。
4、乙方委派驻现场人员:,联系方式:,与甲方对接工作。
5、甲方负责提供空调室内机的动力电源,室内机到室外机的控制电源及连接电源线由乙方负责施工完成。
6、甲方如更改安装方案应事前书面通知乙方,由此增加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7、如需要预埋铜管的,乙方负责凿好预埋铜管的沟槽并完成铜管安放。
8、设备安装完毕后,乙方应按国家标准进行整机运行调试。
9、乙方提供风口尺寸给甲方,由甲方与装修工程队协调开相应的风口,以便于乙方安装相应的风口设备。乙方不再支付开风口的费用。
10、乙方在施工中注意安全生产,应采取预防事故的措施,乙方需按国家规定为现场施工人员购买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及工伤保险。在施工过程中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者的安全,施工中如发生安全事故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如造成甲方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失的,乙方还须承担赔偿责任。乙方同时应作到文明施工,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服从政府部门有关管理和规定。
八、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价款的,逾期每日按应付而未付款项的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甲方迟延付款给乙方造成的损失超过甲方应支付的违约金金额的,超出部分仍由甲方承担;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交货或完成安装工程的,逾期每日按合同总金额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乙方迟延交货或迟延完成安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金额的,超出部分仍由乙方承担。
3、乙方迟延供货或迟延完成安装超过五日,或乙方安装完成的空调系统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自甲方发出整改通知后10内仍未整改完成或整改后仍未能验收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选择解除合同的乙方应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并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乙方应在收到甲方解除通知后三日内付清上述款项,否则逾期每日甲方有权按乙方应付而未付金额的万分之四计收违约金。
九、其他约定:
1、本合同中双方确定的地址为邮寄地址,传真和邮寄均是送达方式。
2、按照本合同中确定的地址和传真方式送达的文件均视为对方已收悉。
3、如一方需要变更必须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
十、解决争议的方式:如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争议的,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交货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二份,均具同等效力,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附件一:
空调系统采购、安装设备材料清单
附件二:空调方案图纸
甲方:
乙方:
甲方同意将防火卷帘门工程委托福建省乔亨消防设备有限公司进行设计、制作、安装,为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顺利完成,特制定以下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地点:
二、签订日期:
三、工程内容:防火门、防火窗、无机特级防火卷帘门供应及安装。
四、合同价款及金额:
1.无机特级防火卷帘门数量为根据甲方所提供图纸,面积按现场实际完成面积计算,计算规则见附件,单价元/平方米;防火包厢面积按现场实际完成面积计算,面积计算规则见附件,单价:元/平方米;防火门按现场实际完成面积计算,面积计算规则见附件,单价:元/平方米,防火窗面积按现场实际完成面积计算,面积计算规则见附件,单价:元/平方米。
2.合同价款包括:帘布、传动系统、控制系统、设计、制作、运输、制安及相关五金配件、售后服务,本单价不含税(含税另加7.5%)。
五、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进场安装前7天预付工程总价30%作为材料备用款。
2.防火门门框、防火卷帘门卷轴及电机机架板安装完毕七天内再支付工程总价30%。
3.工程安装完毕时再支付工程总价30%。
4.工程安装完毕7天内,甲方组织消防单项验收,7天内一次性付清。
六、防火卷帘门面积计算方式:
1、带防火包厢
S=W×(H+500)
S1=【(a+b+c+n)×W1】+2X
S——防火卷帘门结算面积;S1—防火包厢面积
W——结构洞口宽度;a,b,c,n—防火包厢面宽度
H——结构洞口高度;2X—防火包厢两侧面积
500—为防火封板及卷帘升高所需材料
2、防火门、防火窗面积计算方式:S=W×H;列洞口尺寸1000×2100;实际制作尺寸970×2070
七、工期:
自合同签定之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八、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由乙方设计的防火卷帘门安装设计方案,甲方给予确认。
2.防火卷帘门电源线(三相五线制)、消防联动控制线布至防火卷帘门控制箱处。
3.无偿提供施工用电、临时工具材料房及制作场地。
4.提供具备安装施工的条件及环境,如有影响施工因素,应及时解决。
5.防火卷帘门两边的支撑必须有足够承载力的钢筋水泥柱,否则须立钢结构柱,费用另计。
6.负责协调相关施工单位的关系,工程施工配合费有甲方承担。
7.负责门框灌浆工作。
乙方责任:
1.负责产品的设计、制作、运输、安装、调试及配合消防联动。
2.严格按甲方所确认的图纸等施工方案制作施工安装。
3.服从甲方现场施工管理,文明施工。
4.按时上报工程进度报表及相关材料报验等。
九、违约责任:
1.因施工现场不具备条件或不可抗拒等自然因素,工期相应顺延。
2.因甲方变更施工设计方案,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甲方须承担经济责任,工期相应顺延。
3.因乙方不按设计施工或安装质量不符合要求,造成返工等其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4.因甲方不能按时拔付工程款及自身原因造成延误工期,甲方必须支付工程总造价的0.5%/日作为误工费赔偿乙方,工期并相应顺延。
5.乙方由于自身原因造成不能按合同工期完工时,乙方必须支付工程总造价的0.5%/日作为违约金赔偿甲方。
十、产品质量:
防火门、防火卷帘门符合设计要求及规范,以确保消防部门验收通过。
十一、产品保修及售后服务:
1.安装完毕之日起保修期
2.属人为损坏的不属乙方责任范围,乙方负责修复,但人工材料费等均由甲方承担。
3.乙方接到甲方维修通知,4小时内给予答复并限期修复。
十二、本合同的附件、附表、图纸、签证等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需双方协商或签定补充协议。
十三、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协商解决或按《经济合同法》,由当地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十四、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到产品保修期满、款项付清自动失效。
十五、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日期:
乙方:
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签此合同,经双方友好协商达到如下协议:
一、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金额
二、质量要求,材质及验收标准
1、乙方提供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等相关文件,
2、产品必须符合双方协定及样品标准。
三、运输方式及运费
1、乙方收到定金后,20天安装完毕。
2、乙方负责产品运输至甲方工地,运输费用乙方负责。
四、安装施工条件
甲方负责提供电源,安装时甲方提供各楼层建筑材高线,门框与砖墙间隙的水泥沙浆塞缝及门框内灌浆由甲方负责。
五、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甲方付总价款的 做为定金,供乙方生产,产品到工地付元乙方负责安装,余款在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如未按合同规定日期交货,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日期付款,按总货款的1%以日累计付违约金。
2、乙方若因产品品种、规格、数量,质量不符合要求,应负责维修,更换并赔偿甲方损失,若因甲方原因造成退货及其他损失由甲方负责并赔偿乙方损失。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购货方
供货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下列监控设备的供货、安装和维修条款,达成一致协议如下:
一、 合同标的
乙方向甲方销售监控设备一套,详见附件一《设计方案》中的预算清单。
二、 技术规范
乙方施工标准规范,参见附件一《设计方案》中的系统设计依据。
三、 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和服务
1、乙方保证提供的设备和配件均为原厂原装,按照出厂的技术标准验收。
2、乙方负责按照附件一《设计方案》进行安装和调试,调试完毕后,应达到附件一《设计方案》的设计效果,能对《设计方案》中规划的各个监控区域,提供24小时实时监控,监控效果清晰度达到设计标准,全部录像数据至少保存60天以上。
3、若因设计缺陷,设备质量,安装不当的原因,导致监控设备安装后,达不到附件一《设计方案》的设计效果的,由乙方负责无条件免费更换产品、改进设计和重新安装,直至达到设计效果为止。若因甲方修改设计方案的原因,需要更换产品,修改设计和重新安装的,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变更设计方案或增加设备。
4、本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安装调试完毕。
5、监控设备的保修期从验收合格之日起算为壹年。在保修期内,如果产品本身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免费维修。如非产品本身质量问题,而是非正常使用导致人为损坏的,乙方负责维修,但需收取相应的维修成本费。保修期满后,如甲方需要,乙方可提供维修服务。
四、 运输地点及方式
货到甲方指定的地点:广西名苑餐饮股份有限公司,由乙方办理运输事宜,乙方承担运输费用。
五、 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1、合同总价款:人民币23800元整,(大写):贰万叁仟捌佰元整(总价款已含运费、安装费和税费)
2、付款方式:甲方验收合格并收到乙方提供的等值有效发票后,先支付总
3、乙方银行账户信息如下:户名:
开户行:
账号:
六、 保密条款
双方应履行保密义务,未经书面许可,不向与合同无关的其他方泄露任何技术方案、技术条件或与合同有关的数据及价格,包括合同本身。
七、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按时付款的,应按照延期支付天数,支付每日应付货款千分之一的违约金给乙方。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设备安装调试的,或由于乙方设计问题、
八、 争议与仲裁
甲乙双方如有争议,应协商解决。经协商仍未能达成一致的,可申请仲裁机关仲裁。
九、 合同生效、终止日期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需修订,需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变更协议,单方面的任意涂改视为无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传真件有效)。本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履行完毕后,合同自行终止。
甲方: 乙方: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供方:
需方:
为规范木质隔热防火门的购销行为,保护供需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经供需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签订合同,以便共同遵守,依法执行以下条款。
一、成品名称,商标,型号,数量,金额。
以上总金额约 万元左右,按实际洞口计算,以上单位包括运输、安装、维修、成品保护、税金、利润采保费等其他一切费用。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日期期限:按国家有关消防规范要求制作生产,提供有关有效的验收质量达到消防验收合格,确保验收一次性通过,如果验收不合格,一切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
三、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需方通知供方在15天内送货到工地安装。
四、供方提供正规发票,按税金6%计算。
五、(交提)货地点、方式:供方负责送到工地包括五金配件、安装等。不包括装饰线条及饰面油漆。
六、计算方式:按洞口尺寸计算。
七、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货到工地由需方单位及有关人员现场验收,如有质量问题由供方负责。联系电话:
八、结算方式及期限:门框到工地安装后付总价30%,门扇到工地安装后再付总价40%,安装完毕后经消防验收及竣工验收合格后再付至总价的95%,其余5%作为保修金一年后无息付清。
九、违约责任:本合同自双方代表人签订并盖章后即日生效,供需双方严守本合同项下的各项条款,如有违约,违约方应负有违约责任。
十、供方以次充好,材料质量检查不合格或未按约定供货,需方有权向其他供应商采购所需产品及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供方负责。
十一、本合同解除的条件:1.供方所供产品的质量和型号不符合合同约定; 2.因供方所供产品质量问题造成需方经济损失; 3.本合同顺利履行结束。
十二、解决合同纠纷方式:供需方如有发生纠纷,先友好协商,如协商无果,由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负责解决。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供方: 需方: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日期: 日期:
采购人(甲方):
供应商(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及四川现代教育集团黄许职业中专学校宾旅实训大楼弱电系统招标邀请函项目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合同货物
详见设备清单(投标文件配置清单)
二、合同总价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即RMB¥ 元;该合同总价已包括货物设计、材料、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培训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单价不变,甲方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增减,据实结算。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三、质量要求
1、乙方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标准,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
2、乙方所交货物每台货物上均应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标志或质量认证标志。
3、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负担,甲方有权到乙方生产场地检查货物质量和生产进度。
4、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理,但费用由甲方负担。
四、安装要求
1、乙方进场安装涉及到水、电由甲方协调,费用乙方承担。
2、安装施工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乙方必须规范、安全、文明施工。
五、交货及验收
1、乙方交货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后的 xx年3月18日付货款的50%,剩余50%在供货方履行质保责任后于xx年3月18日付清;
2、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
七、售后服务
1、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两年,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通知后 4 小时内响应到场, 8 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并承担修理调换的费用。
2、乙方须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
八、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应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 10 的违约金;
(2) 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足货款外,应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万分之 10 /天的违约金;
(3) 甲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按乙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乙方。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10 的违约金,并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给甲方,否则,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违约,按本条本款下述第“(2)”项规定由乙方偿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
(2)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甲方
(3)乙方未按质按时交工,每天向甲方赔付货款总额万分之十的违约金。延期交工30天以上,乙方自动退场,甲方可另选投标方进场施工。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九、争议解决办法
1、因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工程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当事人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可向旌阳区人民法院起诉。
十、其他
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
2、本合同一式四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三份,乙方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发包方(甲方):
地址:
承包方(乙方):
地址:
以合同法为依据,甲乙双方就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的擦窗机成套设备采购安装工程进行磋商,双方协商一致,将该工程交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责任,特签订如下协议供双方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合同范围:
2、工程地点:
3、承包方式:
4、合同价款:
二、合同工期
1、供货与安装期限本项目的供货期_______日历天,安装期_______日历天(日历日,含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
2、交货期是从接到买方供货指令时开始计算;
3、安装期是从买方对货物验收合格,发出安装指令时开始计算。
三、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时,甲方支付工程款的'______%作为预付款。
2、乙方完成工程的一半时,甲方支付工程款的_______%。
3、乙方完成本工程时,甲方支付工程款的_______%,剩余5%作为质保金,在保修期满时无息支付。
四、甲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维护服务,若乙方存在不符合约定的行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更正;
2、协助乙方保护现场设备不被人为破坏;保证所有的使用者都必须具备相关资质,避免违章操作;
3、承担维护过程中所发生的水费及电费;
4、在收到乙方通知验收后,及时组织人员验收,甲方应及时按照合同约定付款。
五、乙方权利及义务
1、乙方承诺在合同有效期内,承担擦窗机使用过程中因设备维护原因发生的安全事故责任;
2、乙方须接受甲方的监督,对于甲方提出意见应予接受并改正;
3、乙方应保证安全文明施工,禁止酒后作业;
4、工程完工时,及时向甲方发出验收通知。
六、质量目标
本合同要求达到买方要求的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有关规定,包括但不限于《擦窗机》、《高处作业吊篮》等。
七、违约责任
双方应恪守本合同所有条款的规定,如有一方违反或不遵守本约定,责任方应向守约方承担本合同及法律规定的违约责任。
八、争议处理
由于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任何争端、争议或要求,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双方均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附则
1、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方_______份,乙方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工程所在地:
签订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工程所在地:
签订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甲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向乙方订购以下设备
二、质量
质量:乙方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原产、全新、未使用过(包括零部件),并完全符合原厂质量检测标准和国家质量检测标准以及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
三、权利保证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货物或货物的任何部分不受第三方关于侵犯其所有权、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的指控。
四、交货方式、时间、地点
乙方须在本合同签订后按甲方要求3日内送货至甲方指定地点,并负责安装调试。运送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在交付时应向甲方提供货物的使用说明、操作手册、维修说明等相关资料。
五、验收
货物到达,并由乙方完成对货物安装调试,并对新建网络进行IP地址规划后,由甲方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安装和运行状况及其他进行检验。如发现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与合同规定不符,甲方有权拒绝接受并要求乙方调换。
六、货款支付
全部货物到货后三日内,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80%货款。同时乙方向甲方开具销售发票。
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对设备进行安装调试,并规划好相应IP地址后三日内,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20%货款。
七、售后服务
本合同所指的货物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提供免费上门保修一年;对于超出保修期的设备,乙方提供终身上门维修,维修时仅收取零部件成本费。
八、违约责任
甲方无正当理由未付货款,并对乙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有权追索。甲方逾期付款的,甲方向乙方每日偿付欠款总额千分之五的滞纳金。
乙方所交货物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同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对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追索。
乙方无正当理由且未征得甲方同意,逾期交付货物的,乙方向甲方每日偿付合同总额千分之五的滞纳金。
乙方在甲方结清所有货款后,未按照甲方要求进行安装调试的,乙方向甲方每日偿付合同总额的千分之二%的违约金。
乙方不履行售后服务的有关义务,对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追索。
九、争议解决
本合同发生争议产生的诉讼,由合同签定地有关部门仲裁。
十、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乙方执壹份甲方执两份,具有相同法理效力。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经采购方及乙方、甲方协商一致并按合同法有关规定处理。
甲方:(签章)负责人: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