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采购合同十篇
发包方: (甲方)
承包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 采购项目的招标结果,甲方接受乙方为本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所做的投标文件,乙方必须完全按中标通知书中约定履行义务。甲乙双方同意签署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一、设备内容
1.1 设备名称:
1.2 型号规格:
1.3 技术参数:
1.4 数量(单位):
二、项目工程内容
2.1设备采购
2.2设备安装工程
三、合同金额
3.1 本合同项目金额为总承包价(大写):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元)人民币。该价格包括:
1、 投标的设备总价;
2、 设备的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运输、装卸、安装、调试及法定验收检测合格所需的各种费用;
3、 安装过程所涉及的其它费用(含起重机械使用费、墙体地板开凿、补洞及修复等);
4、 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
四、技术资料
4.1 甲方向乙方提供安装设备所需的有关技术资料。
4.2 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采购设备的详细技术资料。
4.3 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范、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五、知识产权
5.1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设备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
六、无产权瑕疵条款
6.1 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设备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乙方所交设备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
七、履约保证金
7.1 在签定正式合同后直接转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
7.2 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的一部分及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7.3履约保证金在采购的设备到达指定地点并初验合格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退还给乙方(无息)。
八、质保期和质保金
8.1 质保期内,乙方对设备提供免费维修服务。
8.2 质保金为:合同价款的5%。
8.3如质保期内乙方提供的设备经验收无质量问题,在质保期满后甲方接到乙方申请退付意见书后在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九、交货期、交货方式、交货地点及交货时间
9.1 交货期: 按投标函或中标通知书规定。
9.2 交货方式:现场初验,设备合格与否以竣工后经法定检验部门检验合格为准。
9.3 交货地点:
9.4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收到定金之日起90日内。
9.5 安装工期:合同签订后收到定金之日起120日内。
十、货款支付
10.1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20%作为定金;提取设备前支付合同价款的65%,设备安装完毕、验收、调试,法定检验合格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10%,剩余5%作为质量保修金(可采用银行保函),保修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无息),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的银行保函到期作废。
十一、设备包装、发运及运输
11.1 乙方应将设备的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设备内,在设备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设备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设备在安装、法定检验合格交付给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
十二、初验、安装、调试和法定检验部门检验合格
12.1 在所有设备运抵甲方指定地点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初验,并向甲方提交设备、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质量合格证、技术资料、使用说明书等清单供甲方初验。
12.2甲方在五个工作日内进行初验,对乙方提交的设备数量、质量依据招标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验,出具初验书面意见。初验不合格的设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立即更换,乙方不得拒绝和延误,并承担初验不合格的法律后果,甲方将向乙方双倍索赔已付工程款。
12.3 在设备初验合格后乙方才可进行设备安装。乙方安装设备时,必须按照甲方指定的位置和要求进行安装,同时做到安全施工,避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否则,如有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其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与甲方无关。
12.4 设备安装完毕,乙方应对设备进行调试直到符合技术、安全使用等方面要求。乙方还需负责培训甲方的两位人员能熟练使用、操作、维护设备。
12.5 电梯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必须经法定的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方可交付给甲方。在检验合格的 5 个工作日内双方办理有关接收手续。
十三、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3.1 乙方应确保所提供的设备为本厂生产的全新、完整、未使用过的产品,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设备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规定的产品质量标准、安全、节能、环保标准。
13.2乙方提供质保期内免费保修,终身优惠提供配件和维修、保养服务,优惠提供产品更新、改造服务。非保修范围内的,乙方也要积极帮助甲方维修,并保证提供优惠的配件和服务。
13.3在质保期内因设备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的,维修时间超过的时间相应顺延。乙方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决的,甲方有权没收全部质保金,并按照合同总价格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13.4如设备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故障通知后在甲方规定的合理时间内到达现场(最迟不超过1小时),按国家及行业标准对设备故障进行及时、妥当处理。
十四、违约责任
14.1 在乙方设备全部运抵甲方指定地点时,甲方无正当理由未能按规定初验设备的,每延误一日,甲方应按合同该设备总价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给乙方。
14.2 甲方无故逾期支付货款的, 每延误一日,甲方应按逾期未付款总额每日千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4.3 乙方未能按照规定时间将设备全部运抵甲方指定地点的,每延误一日,乙方应按合同总价的千分之五支付违约金给甲方。逾期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有权按已付工程款的200%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
14.4 乙方所交的设备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等方面经检验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退回该设备,并要求乙方重新提供符合合同及招标文件规定的产品;乙方拒绝更换设备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有权按已付工程款的 200 %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
14.5除甲方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外,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规定将安装完毕并经法定检验合格的设备按时交付甲方使用的,每延误一日,乙方按合同总价的千分之六支付违约金,同时乙方无权要求退回履约保证金。逾期超过 30 日,乙方仍未安装完毕并经法定检验合格的设备交付甲方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有权按已付工程款的 200 %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
14.5乙方未能按照规定履行售后服务要求的,甲方有权采取补救措施(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有权没收质保金。
14.6乙方提供的设备或其任何部分有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存在产权瑕疵的,甲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有权按合同总价的 50 %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同时,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赔偿甲方的全部经济损失。
十五、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5.1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顺延,其顺延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15.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15.3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日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六、诉讼
16.1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合同签订地在此约定为南宁市。
十七、合同生效及其它
17.1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17.2 合同执行中,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由双方协商另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7.3 下列文件为本合同附件,如内容规定不一致的,以本合同规定为准;本合同没有约定的,按附件序号在前效力优先原则确定。
(1)投标文件;
(2)中标通知书;
(3)与本合同相关的单据或其他资料。
17.4 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
17.5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电梯采购合同号: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甲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乙方”)联络地址: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
税号: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电梯数量:_________________
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
交货方式:乙方指定工厂交货
项目工地交货交货地点详细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商务联系人: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商务联系人:
因甲方拟向乙方采购 配套设备/材料(以下简称“设备”)及乙方愿依本合同条款及条件将设备授予甲方,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其条款如下:
1、合同条件
下列条款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采购合同条款;
1.2货物明细、技术资料及价格清单,询价文件及报价文件;
1.3合同履行过程中,由甲乙双方协商后签署的补充书面文件。
2、合同范围和条件
2.1经甲方同意的工程采购范围、采购招标及补充文件、相关说明;
2.2经甲方确认的会议记录及乙方澄清事项;
2.3甲方有权全部或部分否决或修改其发出的任何或全部订单,但需得到乙方同意;
3、货物数量及单价及相应的质量保证文件
3.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和数量以甲方开出的采购清单为准,同时在供货时提供合同范围内货物的生产许可证、合格证、同系列产品检测报告、产品说明书等;
3.2具体单价及相关技术参数详见清单
4、合同金额(人民币)
合同总额为:¥2,550,000.00元 ;大写:人民币贰佰伍拾伍万元整本合同价不受物价指数或国际行情变动影响,若因甲方工程变更设计或追加减合同量时,需经双方书面确认后依合同单价办理追加减。同时乙方所报的单价和合价应包括材料费、加工费、运输费、劳务费、保险费、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货物到工地指定位置(长途汽车可以到达的地点,不含卸车)前的各项应有费用。
5、付款方式
5.1合同预付款:合同签订后一周内付款至合同总价(含税)之百分之三十(30%);
5.2合同进度款
5.2.1合同范围内材料运输至甲方现场指定位置并车上初验合格后付款至合同总价(含税)全部货款(100%);同时乙方出具本次付款等额的正式发票及收据。
5.2合同质保期限及质保金额
5.2.1本合同范围内所有材料质保期限为工程通过整体通过验收后十八个月但不超过货到工地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合同范围内的材料在此期间出现任何非人为的质量问题,乙方负责免费更换或维修。
5.2.2 质保金保函
乙方收到全部货款后十天内提交由开利公司提供的银行开具的占合同总额5%的不可撤销的质保金保函,期限和保修期一致。
6、交货和接收
6.1 供货期限:
6.2 交货方式:
6.3 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
6.4 甲方指定的签收人:
7、合同纠纷处理
凡对合同执行情况产生的争议,双方协商友好解决,协商结果以纪要形式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果通过协商不能解决,双方同意向无锡市地方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根据中国相关法律解决双方争端。
8、合同有效期
8.1 本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生效起至乙供货物和服务的保修期结束后;
8.2 本合同的终止并不能代表乙方对其在本合同中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等所引起的相关连带责任的终止,具体应参照国家相关法规执行。
9、附则
本合同壹式肆份,由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在法律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并遵照执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规定承担经济责任。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 方:
乙 方:
签订时间: 地 点:
甲、乙双方就甲方向乙方购买一台电梯事宜,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共同确定以下合同条款。
一、设备规格型号及价格
甲方根据项目需要,决定向乙方订购富佳恩科电梯一台。
1、 设备规格型号、数量及价格
2、此价格包括以下费用:
(1)包含安装费、运保费等;
(2)以上价格包含关税、增值税等;
(3)安装验收合格后免费维保24个月;
(4)以上价格含客梯装潢费用。
3、乙方要根据甲方要求定做货梯 轿厢尺寸且满足现有井道要求,货梯采用旁开门,门洞可开启宽度为大于等于1.5米,门洞高度为2.2米
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生效后,不得任意改动,如需更改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并
三、付款方式
1、甲方应以银行汇款方式向乙方账户直接汇款。
2、自合同签订后即确定甲方采购安装电梯需求,即日起乙方开始定做电梯,甲方支付乙方2.8万元定金。签订之日起第26天开始交货,货到后付材料款的30%,安装完工后付协议价的70%,验收合格后正常运行15后付协议价的95%,余款作为保证金满一年后付清。
四、交货期限
1、合同签订后25天交货,交货以货物运到施工地为准。
2、如因甲方原因交货日期变更,甲方应在预定交货日期日提前2天通知乙方。
3、货到现场当日,双方共同对乙方交付货物数量初验签收,但不代表最终验收。但产品质量验收以当地电梯设备质量监督检验部门验收结论为准。
五、预计安装工期
1、由乙方负责电梯安装工作,双方预计材料进场后即日进场安装。
2、甲方配合乙方在安装前根据乙方的电梯图纸要求完成土建分项,乙方需派技术人员现场指导施工。由于乙方原因未能符合安装条件,由乙方自负后果。由于甲方未能按照要求施工,由甲方承担费用并相应顺延工期。
六、安装验收
1、乙方负责向当地主管部门申报验收,验收中如有整改项目,乙方整改合格后办理移交手续,并取得相关检测单位检测报告。
2、乙方所安装的电梯未经主管部门验收时,甲方不可自行使用。
3、电梯安装过程中及安装完毕因甲方管理不善或其他土建问题如井道进水、渗水等原因造成电梯部件损坏的,甲方应负责处理并由责任方承担电梯换件的费用损失。
4、经验收合格的电梯,乙方将电梯交付甲方使用,并同时办理移交手续。
七、产品质量保证
1、本合同的电梯产品符合国家GB7588《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中对产品质量的要求;按国家GB7588-20xx《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及GB10060《电梯安装验收规范》标准安装。
2、产品质量保证期为验收之日起24个月.
3、产品运行后,因甲方使用或保管不当而导致产品损坏的,乙方可提供有偿服务。
4、急修:提供6小时紧急服务(含节假日),即接到甲方急修信息后,6小时内到达现场迅速处理问题。
5、定期保养:质保期内每月进行一次维护保养,及时排除故障,进行必要的修理,由于维保不及时造成的后果乙方自负,维保期满后乙方需提供有偿维保服务,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脱。
6、每季度进行一次定期回访用户,收集使用反馈意见和质量跟踪服务。
八、甲方责任
1、提供符合要求的机房、井道、层站、底坑及安装调试的动力和照明电源并将(三相五线制380VA)接至机房并配电源箱(有电梯专用接地系统);按照国家规定提供施工期间必需的水、电和电梯部件的吊装以及土建部分的填塞、浇注和修改不符合图纸设计的土建部分。
2、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提供有防盗措施的库房和工具室。
3、负责验收的配合工作。
九、乙方责任
1、由乙方提供电梯设备,并负责电梯安装及质保期内服务工作。
2、在合同预约的开工期前,按标准对现场进行土建勘测、确认施工条件和提出整改要求,同时与甲方商定具体开工和竣工日期。
3、负责验收费用及办理有关验收手续。
4、提供电梯交付后的使用咨询服务及保质期内的售后服务。
5、提供曳引机用梁、井道永久性低压照明。
十、违约责任
1、甲方若未按照本合同“付款方式”中规定及时支付预付货款,则乙方交货期相应推迟。
2、乙方若未按照本合同规定延期交货,每延期一日20xx元/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本产品为定做加工产品,非质量原因甲方不得拒收货物。
4、由于一方责任造成误工或当地主管部门验收滞后、延长,责任方以每天 500 元向守约方支付误工费。
6、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的,责任方须向另一方偿付本合同货款30%的违约金。
十一、其它
1、不论何种情况,甲方在未付清本合同规定货款,产品的所有权及随机文件仍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可另行转让或处臵。
2因签约货品中有关主要部件需进口,故若出现如下情况,乙方不受交货期限约束:
1)有关地区发生自然灾害、战争、罢工等不可预见变故;
2)有关地区的政策法令发生变更。
3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提出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的,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办理,并需经过甲乙双方商定,双方签订《合同更改书》或《合同解除确认书》。
4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非本合同明确规定或经双方同意加以调整,合同产品的名称、技术规范和数量应与招标文件及被甲方接受的规格性能偏离表相一致。
5双方发生争议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人民法院解决。
6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双方约定,本合同在双方法人委托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至双方的义务履行完毕失效。双方对本合同项下的条款负有保密义务。
8、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在双方法人委托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所有文件需加盖公章签字方可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发包方: (甲方)
承包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 采购项目的招标结果,甲方接受乙方为本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所做的投标文件,乙方必须完全按中标通知书中约定履行义务。甲乙双方同意签署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一、设备内容
1.1 设备名称:
1.2 型号规格:
1.3 技术参数:
1.4 数量(单位):
二、项目工程内容
2.1设备采购
2.2设备安装工程
三、合同金额
3.1 本合同项目金额为总承包价(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元)人民币。该价格包括:
1、 投标的设备总价;
2、 设备的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运输、装卸、安装、调试及法定验收检测
合格所需的各种费用;
3、 安装过程所涉及的其它费用(含起重机械使用费、墙体地板开凿、补洞及修复等);
4、 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
四、技术资料
4.1 甲方向乙方提供安装设备所需的有关技术资料。
4.2 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采购设备的详细技术资料。
4.3 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范、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五、知识产权
5.1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设备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
六、无产权瑕疵条款
6.1 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设备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乙方所交设备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
七、履约保证金
7.1 在签定正式合同后直接转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
7.2 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的一部分及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7.3履约保证金在采购的设备到达指定地点并初验合格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退还给乙方(无息)。
八、质保期和质保金
8.1 质保期内,乙方对设备提供免费维修服务。
8.2 质保金为:合同价款的5%。
8.3如质保期内乙方提供的设备经验收无质量问题,在质保期满后甲方接到乙方申请退付意见书后在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九、交货期、交货方式、交货地点及交货时间
9.1 交货期: 按投标函或中标通知书规定。
9.2 交货方式:现场初验,设备合格与否以竣工后经法定检验部门检验合格为准。
9.3 交货地点:
9.4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收到定金之日起90日内。
9.5 安装工期:合同签订后收到定金之日起120日内。
十、货款支付
10.1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20%作为定金;提取设备前支付合同价款的65%,设备安装完毕、验收、调试,法定检验合格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10%,剩余5%作为质量保修金(可采用银行保函),保修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无息),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的银行保函到期作废。
十一、设备包装、发运及运输
11.1 乙方应将设备的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设备内,在设备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设备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设备在安装、法定检验合格交付给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
十二、初验、安装、调试和法定检验部门检验合格
12.1 在所有设备运抵甲方指定地点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初验,并向甲方提交设备、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质量合格证、技术资料、使用说明书等清单供甲方初验。
12.2甲方在五个工作日内进行初验,对乙方提交的设备数量、质量依据招标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验,出具初验书面意见。初验不合格的设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立即更换,乙方不得拒绝和延误,并承担初验不合格的法律后果,
12.3 在设备初验合格后乙方才可进行设备安装。乙方安装设备时,必须按照甲方指定的位置和要求进行安装,同时做到安全施工,避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否则,如有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其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与甲方无关。
12.4 设备安装完毕,乙方应对设备进行调试直到符合技术、安全使用等方面要求。乙方还需负责培训甲方的两位人员能熟练使用、操作、维护设备。
12.5 电梯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必须经法定的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方可交付给甲方。在检验合格的 5 个工作日内双方办理有关接收手续。
十三、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3.1 乙方应确保所提供的设备为本厂生产的全新、完整、未使用过的产品,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设备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规定的产品质量标准、安全、节能、环保标准。
13.2乙方提供质保期内免费保修,终身优惠提供配件和维修、保养服务,优惠提供产品更新、改造服务。
13.3在质保期内因设备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的,维修时间超过的时间相应顺延。
13.4如设备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故障通知后在甲方规定的合理时间内到达现场(最迟不超过1小时),按国家及行业标准对设备故障进行及时、妥当处理。
十四、违约责任
14.1 在乙方设备全部运抵甲方指定地点时,甲方无正当理由未能按规定初验设备的,每延误一日,甲方应按合同该设备总价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给乙方。
14.2 甲方无故逾期支付货款的, 每延误一日,甲方应按逾期未付款总额每日千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4.3 乙方未能按照规定时间将设备全部运抵甲方指定地点的,每延误一日,乙方应按合同总价的千分之五支付违约金给甲方。逾期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有权没
14.4 乙方所交的设备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等方面经检验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退回该设备,并要求乙方重新提供符合合同及招标文件规定的产品;乙方拒绝更换设备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有权按已付工程款的 200 %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
14.5除甲方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外,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规定将安装完毕并经法定检验合格的设备按时交付甲方使用的,每延误一日,乙方按合同总价的千分之六支付违约金,同时乙方无权要求退回履约保证金。逾期超过 30 日,乙方仍未安装完毕并经法定检验合格的设备交付甲方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有权按已付工程款的 200 %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
14.5乙方未能按照规定履行售后服务要求的,甲方有权采取补救措施(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有权没收质保金。
14.6乙方提供的设备或其任何部分有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存在产权瑕疵的,甲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有权按合同总价的 50 %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同时,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赔偿甲方的全部经济损失。
十五、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5.1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顺延,其顺延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15.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15.3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日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六、诉讼
16.1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合同签订地在此约定为南宁市。
十七、合同生效及其它
17.1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17.2 合同执行中,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由双方协商另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7.3 下列文件为本合同附件,如内容规定不一致的,以本合同规定为准;本合同没有约定的,按附件序号在前效力优先原则确定。
(1)投标文件;
(2)中标通知书;
(3)与本合同相关的单据或其他资料。
17.4 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
17.5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根据项目情况,我公司本次电梯采购共需30台 ,电梯标准中档,标配功能
此项目电梯配置要求:
1、 载重量:800kg 1000kg
2、 梯速:1.75m/S1.8m/s
3、 厅门、门框、轿厢装潢材质:蚀刻钢板(景面带花纹,高档)、镜面钢板(中高档)、发
纹不锈钢(标配,住宅常用)、喷涂钢板(低端产品,后期需维护)
4、 门套:一楼大厅大门套,其它层小门套
5、 马达:永磁同步无齿轮曳引记,(目前比较先进,节电,噪音小,体积小节约机房空间,)
6、 群控电梯(同层操控面板减少,减少投入)
7、 门机系统:光幕红外线(安全,按线束定价)、 触板
必选功能:
1、全集选控制运行功能2、超载保护功能,3、超载报警功能,4、超速电器保护功能5、超速机械保护6、安全触板,7、门过载保护功能8、开关门时间异常保护功能9、开门异常自动选层功能10、电机空载保护功能11、电动机发热保护功能,12、对讲通话功能13、警铃报警联络功能,14、故障低速自救运行功能,15、停车在非门区提示功能,16、位置异常自动校正功能,17、停电应急照明功能18、轿顶检修操作功能19、轿内检修操作功能20、主机及控制柜检修操作功能21、满载直驶运行功能22、无效内指令自动消除功能23、反向内指令自动消除功能24、起动补偿功能25、开门时间自动调整功能26、开门时间自动控制功能27、运行次数显示功能,28、轿厢照明自动控制功能29、轿厢通风自动控制功能30、故障自动检测功能31、故障自动存储功能32、待机定期自检功能33、层高自测定功能34迫梯功能35、轿内语音提示功能36轿内误指令自动取消功能37、三方通话功能38、预留视频监控接口39、取消迫梯功能40、厅外楼层指示41、预留井道内三方通话、背景音乐及视频线路。
电梯厂商在报价前需提供的文件:
1、 营业执照副本
2、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A级
3、 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A级
4、 产品制造商授权书不(代理商需提供)
5、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书
电梯的报价:
1、 应注明梯速、载重、装潢、功能、设备和附件(含供应、运输、包装、保险及随梯文件
等)、安装、报验,试运行,维护用实验设备及工具、井道脚手架搭拆费、牛腿或钢梁制作安装费用
2、 免包年限,免包结束后。每年的维护保养费
3、 厂家自报付款方式
售后服务
1、 保修期承诺
2、 维修技术人员情况
3、 应急维修时间安排
4、 维修服务费标准
5、 主要零配件的配备
6、 其他服务承诺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商务联系人: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商务联系人:
因甲方拟向乙方采购 配套设备/材料(以下简称“设备”)及乙方愿依本合同条款及条件将设备授予甲方,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其条款如下:
1、合同条件
下列条款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采购合同条款;
1.2货物明细、技术资料及价格清单,询价文件及报价文件;
1.3合同履行过程中,由甲乙双方协商后签署的补充书面文件。
2、合同范围和条件
2.1经甲方同意的工程采购范围、采购招标及补充文件、相关说明;
2.2经甲方确认的会议记录及乙方澄清事项;
2.3甲方有权全部或部分否决或修改其发出的任何或全部订单,但需得到乙方同意;
3、货物数量及单价及相应的质量保证文件
3.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和数量以甲方开出的采购清单为准,同时在供货时提供合同范围内货物的生产许可证、合格证、同系列产品检测报告、产品说明书等;
3.2具体单价及相关技术参数详见清单
4、合同金额(人民币)
合同总额为:¥2,550,000.00元 ;大写:人民币贰佰伍拾伍万元整
5、付款方式
5.1合同预付款:合同签订后一周内付款至合同总价(含税)之百分之三十(30%);
5.2合同进度款
5.2.1合同范围内材料运输至甲方现场指定位置并车上初验合格后付款至合同总价(含税)全部货款(100%);同时乙方出具本次付款等额的正式发票及收据。
5.2合同质保期限及质保金额
5.2.1本合同范围内所有材料质保期限为工程通过整体通过验收后十八个月但不超过货到工地之日起二十四个月;
5.2.2 质保金保函
乙方收到全部货款后十天内提交由开利公司提供的银行开具的占合同总额5%的不可撤销的质保金保函,期限和保修期一致。
6、交货和接收
6.1 供货期限:
6.2 交货方式:
6.3 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
6.4 甲方指定的签收人:
7、合同纠纷处理
凡对合同执行情况产生的争议,双方协商友好解决,协商结果以纪要形式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果通过协商不能解决,双方同意向无锡市地方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根据中国相关法律解决双方争端。
8、合同有效期
8.1 本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生效起至乙供货物和服务的保修期结束后;
8.2 本合同的终止并不能代表乙方对其在本合同中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等所引起的相关连带责任的终止,具体应参照国家相关法规执行。
9、附则
本合同壹式肆份,由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在法律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并遵照执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规定承担经济责任。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依据甲方招标结果并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采购乙方电梯事项,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1.产品数量、价格
1.1产品清单:
甲方采购乙方生产的客梯,详细见下表:
1.2 该价格为固定价格,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承担因各种因素所导致的电梯的制造成本上升而产生的价格上涨风险。
1.3产品价格中包括生产、包装、保险、运输、装卸、验收合格之前及保修期内备品备件发生的含税费用。
2.交货地点:
2.1 乙方应按甲方在上述指定的交货地点卸货,本合同为“交钥匙工程”,货物的卸货、保管等由乙方负责,甲方负责协调卸货场地。
2.2货物在到达甲方所要求的上述地点交货前的运输、保险等事项均由乙方办理并承担,乙方应当自行承担交货验收合格前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3.交货时间
甲方在乙方交货 日前,须以书面通知乙方准确的发货日期、到货时间、货物型号规格、数量以及地点的要求;乙方在 日内交货至甲方工地。
4.产品质量要求
4.1 乙方必须保证所供电梯是原厂生产的、全新的并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经产品质量部门认定合格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电梯设备中采用的主要的、核心的、关键的元件及技术标准与附件一:电梯技术参数的内容一致。
4.2电梯必须达到或超过的国家、行业标准:
4.2.1 GB7588-20xx《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4.2.2 GB/T10058《电梯技术条件》;
4.2.3 GB/T10059《电梯试验方法》;
4.2.4 GB10060《电梯安装验收规范》;
4.2.5 GB8903《电梯用钢丝绳》;
4.2.6 GB50182-93《电梯装置安装工程电梯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4.2.7 GB50310《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4.2.8 GBJ电梯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4.2.9 TJ231(四)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4.2.10 GB/T7025.1-7025.3-97《电梯主要参数及轿箱、井道、机房的形式与尺寸》;
4.2.11 以上未含的现行国家、 省、 市规范、标准,若电梯安装所在地政府相关部门有相应规定的,乙方承诺提供的电梯符合其规定。
4.3技术及装修要求:详见附件一: 电梯技术参数。
4.4履约期间,甲方可以任意抽取一个电梯配置进行检验,如果检验质量达不到4.2条~4.3条相关标准要求,甲方有权认为其产品不合格。届时,乙方应当无条件更换并按本合同总价款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产品的交货验收及保管方式
5.1《发货确认函》给甲方,通知准确的发货日期、到货时间、货物型号规格、数量以及场地的要求,甲方须在收到确认函后确认同意后乙方可发货。
5.2货物到货时,包装必须完好无缺,产品包装要求包括规格型号、产品种类、数量等,货物在安装完成验收通过前的丢失、损坏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5.3 到货后,甲方组织工程监理公司、承包安装单位,会同乙方到现场进行清点,清点货物数量、品牌、配件等与本合同的约定是否相符。货物有丢失或损坏,或者货物的包装、品种、型号、规格等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回更换或补齐货物,乙方实际交货时间以最终补齐货物时间为准。参与交货验收的单位在货物清单上共同签字。此签单仅作为乙方交货的凭证,承包安装单位接收凭证,不作为乙方货物是否合格的最终依据。若乙方的产品经送检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或安装后因产品质量问题未能通过验收的,乙方仍应当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5.4交货后,甲方提供设备存放地点,乙方或其委托的设备安装承包方保管货物,货物如有丢失或损坏的情况,由乙方负责照价赔偿。
5.5乙方在交货的同时应向甲方提交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记录、执行标准等相关单证和资料,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清点货物。
6.履约保证金及货款支付方式
6.13%(四舍五入后)即人民币 元整(¥ 元)作为履约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但保函有效期至电梯安装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后(若乙方逾期供货或完工的,保函应当相应地延期)。合同履约保证金包括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当乙方按照合同完成全部供货、
6.2采取分批付款分批提货,货款支付方式如下:
6.2.1乙方应先提供该批合同总价10%的定金保函,保函有效期至合同规定的该批全部货物到甲方工地止。甲方在收到保函后一周内支付该批合同总价的10%作为合同定金。
6.2.2甲方书面通知排产后,支付该批合同总价的20%作为合同排产款,乙方确认款项后立即排产。
6.2.3合同交货期前一周,双方约定款到发货,乙方提供该批合同总价70%的提货保函(保函有效期至合同规定的该批全部货物到甲方工地止),甲方收到保函后一周内支付该批合同总价的70%,乙方发货货到工地后一周内,乙方提供该批合同总价6%的质保金保函。(其中5%为设备质量保函,1%为安装质量保函)
【设备增值税发票由乙方开具,在该批电梯设备全部到货后10日内由乙方提供给甲方】
6.2.4质保期为两年,即从电梯通过当地政府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的验收并取得合格证之日起算。两年后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15日内无息退还;若有质量问题,质保期满后扣除因乙方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维修及甲方其他损失费用后,剩余质保金无息退还。
6.2.5每次付款前乙方负责提出申请并按甲方规定填写相关表格,经监理审批后报甲方办理付款手续,甲方负责按规定期限付款。
6.3甲方以银行转账方式付款的,乙方在3日内经银行确认货款到账后发货。
7.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7.1合同履行中,如甲方要求变更合同,则应于合同约定交货日60天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合同变更后需重新确定交货期,合同变更的事项双方需另签合同补充协议,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7.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非依法定事由单方解除合同,须向另一方偿付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
8.违约责任
8.1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合同双方必须完全履行本合同,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8.2乙方逾期供货的,乙方每日应当按总货款5‰的标准支付给甲方违约金;若此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按甲方损失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30 日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货款总额的10%为违约金。
8.3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擅自发货或者提前到货的,甲方有权拒验货物,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8.4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货款的,应就拖欠金额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延误违约金,按每延误一周,金额为合同总金额的5‰,不足一周的以一周计算, 但此违约金最多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0%。8.5因为货物的包装、品种、型号、规格、数量等问题致使未通过交货清点的,视为乙方没有交货,因此造成逾期交货的,按照本合同上述逾期交货的有关约定执行。
8.6因为产品质量问题致使没有通过验收的,乙方应立即无偿换货并向甲方支付未通过验收部分产品价款的10%违约金,赔偿因此给甲方及第三方(施工方)造成的损失;乙方逾期15日未交送合格产品的,或者因为产品质量问题致使第二次没有通过验收的,乙方应向甲方退还所有已收款项,并赔偿因此给甲方及第三方造成的损失。
8.7乙方承担因为产品质量问题而给甲方、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人员及业主)造成的一切损失。
9.产品保修约定
9.1质保期自当地质量监督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算,质保期为两年,质保期内乙方承担因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全部维修和更换等费用。若属乙方产品质量原因此承诺不能兑现,乙方将负全部责任,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9.2乙方应给甲方留下质保负责人的书面通信地址或电话,以便通知乙方确认保修。
9.3乙方应保证保修的及时性,在收到甲方或甲方委托人(物业公司)的通知后,应及时作出响应,具体时间如下:
9.3.1乙方须在甲方或甲方委托人(物业公司)通知后应立即做出答复,乙方保证其传真和电话处于24小时正常开通状态,甲方将先以电话或传真方式通知乙方。乙方若不及时维修,经甲方或甲方委托人(物业公司)书面通知后,乙方仍未能改正,甲方可扣除乙方的相应金额质保金并有权另行选择维修单位,解除乙方整个项目维修权利,此后发生的维修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如遇电话无法解决的问题,乙方须派员在3小时内赶到现场,并于赶到现场之日起12小时内完成由于质量问题所涉及的保修;
9.3.2当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决的情况下,甲方有权委托他方处理,因此发生的费用从乙方质量保证金中扣除;
9.3.3当乙方质量保修金不足以支付质保事项或不能满足处理质保问题时,乙方应当补足;
9.3.4乙方保修工作人员应遵守甲方或甲方物业公司的规章制度,若在户内则应接受业主的监督,并做到现场文明施工,举止礼貌,工完场清。
10.争议处理方式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均应当向甲方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11.其他事项
11.1以下为合同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附件:电梯技术参数。
11.2甲方招标文件及其附件、招标答疑、乙方投标文件、招标议标期间的往来函件和由乙方提供、经甲方认可的企业规范、标准、产品说明书(包括规格、质量、检测依据及结果、原材料产地、货物产地、包装、使用功能、验收方式)、图纸等资料均为本合同的附件,各文件不一致之处,质量标准以较高的标准为准,其他的以形成在后的为准。
11.3合同双方应指定两名授权代表,分别负责直接处理“本合同设备”的技术和商务问题。乙方指定技术代表: ,商务代表: ;甲方指定技术代表: ,商务代表: 。
11.4本合同一式捌份,甲乙双方各执肆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11.5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平等互利、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以友好协商共同签订本合同,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双方应共同严格履行下列合同条款: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水岸新城
2、工程地点:湖北荆门
二、工程内容
1、乙方按甲方签字确认的电、扶梯图纸的工作范围完成该项目设备的制造、安装及调试。
2、电、扶梯电源:甲方将进线电源送至电源的控制箱内,乙方负责电源控制箱至设备段的电源的材料及安装、连接。
3、本合同不含土建、建筑装饰及强电施工等方面的工作内容。
三、工程工期
1、工期为 个日历天,以不影响甲方工程期为准。
2、在履约过程中,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经甲乙双方签字认可顺延工期。
3、如因工程设计变更、施工范围变化影响工期的,则工期顺延。
四、承包方式及工程造价 单位:人民币 万元
1、本工程属于交钥匙工程。
2、双方认定,工程承包总价为人民币壹仟壹佰贰拾万元整(¥1120万元整)。其中设备款为:人民币柒佰陆拾万元整(¥760万元整), 安装款为: 叁佰陆拾万元整(¥360万元整)。总价款包含设备款、工程安装维保款、运输款、及技监局的验收费用,但不包含总承包单位向乙方收取的施工配合费。
3、双台电梯必须为并联电梯(联动电梯)。
五、合同款支付:
1、合同签订后一周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5 %预付款(¥56万元整)给乙方作为设备定金;
2、乙方电、扶梯制造完毕前通知甲方,甲方收到正式通知后一周内支付合同总价的 80%(¥ 896万元整)付给乙方,款到后甲方45日内发货;
3、乙方所有电梯经当地特种设备监督检验部门验收合格后一周内,甲方扣除质保金后一次性付清剩余款项给乙方。
4、预留质保金10万元,质保期(壹年)满后7日内支付给乙方。
六、包装物材料和费用
仅限乙方标准包装(免费),特殊要求除外
七、土建工程与生产周期的约定
1、乙方在本合同签订3日内提供《电、扶梯土建总体布置图》给甲方,以便甲方施工用。
2、乙方在收到甲方定金和甲方确认的《电、扶梯土建总体布置图》后,乙方组织正式生产。
3、甲方在乙方电、扶梯发货前必须保证电、扶梯土建适于设备安装条件。
4、货到现场后,甲方负责安排好电梯设备库房。由乙方负责卸车和保管,卸车费和保管费由乙方承担。若货到工地由于甲方原因导致产品不能安装,乙方卸货后甲方需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妥善保管。
5、乙方在对电、扶梯井道、厅门、底坑和机房等作初步勘测后,发现不符合电梯安装条件的,甲方须配合乙方所提供的图纸进行整改。
6、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而被迫停工时,施工期顺延。
八、产品质量保证
1、乙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均为全新未使用过的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技术规格。从安装完毕验收合格起12个月内或乙方发货之日起18个月,以优先到期为准是有效的产品质量保证。(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执行)。
2、甲方收到乙方安装验收移交的合格产品后,必须妥善保管和按规范操作,因甲方使用和保管不当而损坏的,由甲方承担保管和使用不当所发生的质量责任。
3、乙方产品在质保期内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免费维修和更换零部件。如因甲方使用不当或人为原因而造成电、扶梯设备损坏,乙方可免费修理,损坏部分的零部件材料费由甲方承担。
九、运输费•••
乙方承担设备从生产工厂至本合同电、扶梯安装现场的运输保险和装卸费用。
十、安装责任
1、乙方负责自经当地特种设备监督检验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或甲方发运后18个月,以先到期为准,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进行产品质保。若乙方发出报检通知后一周内,由于甲方原因不能报检的,一个月以后乙方将直接进入正常维护保养期。
2、本合同电、扶梯设备非乙方直接安装的,则乙方不负责维护保养工作,也不承担相关费用,更不承担因非乙方安装调试而引起的质量事故等责任。
3、免费维护保养期间,未经乙方同意,而有第三方介入维修保养的,乙方将自动结束免费维护保养工作,不再另行书面通知。
十一、验收单位及费用
1、甲乙双方均认定当地特种设备监督检验部门为本电、扶梯的验收单位。乙方安装工作结束后由甲方配合乙方报检,经当地特种设备监督检验部门验收电、扶梯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2、电、扶梯产品未经当地特种设备监督检验部门验收合格且乙方未正式移交时,根据法律的规定,甲方不可擅自使用电梯设备,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3、甲乙双方必须配合当地特种设备监督检验部门验收并签字确认。
十二、土建工程与售前服务
电、扶梯底坑、井道、厅门和机房的预留预埋由甲方负责并承担费用,若甲方需要指导时乙方免费提供相应咨询服务。
十三、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电梯移交
电、扶梯经当地特种设备监督检验部门验收合格,并收到本合同约定的全部款项后7日内,乙方将单据、凭证、技术资料和证明文件正式移交甲方。同时,甲方应在“客户接收电梯确认单及单据、凭证、技术资料和证明文件移交清单”上签字盖章确认。
十四、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
甲方不得将乙方提供的任何技术资料向第三方出示、出借或转让等。
十五、争议和纠纷的解决方法
1、电扶、梯安装工程技术若出现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时,由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裁定,甲乙双方必须无条件接受裁定结果。
2、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甲乙双方均认同本合同为解决纠纷和争议的唯一依据。
十六、特别约定
1. 政府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收取的开工费、验收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并缴纳。
2. 电、扶梯制造完毕乙方发出《付款提货通知函》给甲方,如甲方从乙方发出《付款提货通知函》之日起算1个月内未付按合同规定足额付款的,乙方免费保管1个月,如甲方超过3个月仍未付款提货的,视为甲方自动放弃电扶梯全部定购权,同时乙方有权对电、扶梯进行另行处理而无需通知甲方。
3、在本合同约定的免费维保期内,乙方对产品的缺陷负责免费修理或更换,更换下来的零部件所有权归乙方所有,由乙方统一回收。为使废旧印刷电路板不流入市场,进而切实保护用户利益,对所有电、扶梯印刷电路板的更换必须以旧换新。
4、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规格参数制造的扶梯,安装后如甲方自行对扶梯外表进行装饰装修而引起的一切费用概由甲方承担,甲方在装饰装修扶梯过程中不得对扶梯的性能和结构改变或破坏,否则乙方不承担由此引起的安全等责任和质量责任。
5、如甲方未在电、扶梯免费维保期满前1个月内与乙方另行签订维保合同、支付维保费用给乙方的,乙方不承担质保期满后的任何责任。
十七、违约责任
本合同一旦签订,甲方确认后乙方立即生产电梯,如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论以任何理由废除合同均视为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偿付本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给对方,除此之外,如甲方违约则乙方不退还甲方已付的定金,如乙方违约则由乙方向甲方双倍偿还定金。由于电、扶梯为定制的专用产品,故当甲方违约而依此合同甲方应付的违约金和定金不足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向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十八、其它事项
甲方负责及承担的费用
1、 甲方应提供正确、标准的电梯进道,包括厅门、机房预留孔。各部分尺寸应符合乙方提供的土建图要求,如有偏差,甲方应负责整改。
2、 甲方应提供机房照明、通风或空调、消防设施,符合乙方要求的装吊主机、控制屏的吊钩,及机房警告警示牌。
3、 甲方提供三相五线动力电源及单相照明电源至机房配电箱,其电压、电源容量、配电箱须符合乙方要求及有关国家规范。消防梯应设置独立电源。安装期间,甲方还应提供临时照明电和足够的临时独立电源至机房,供安装调试使用。
4、 甲方应提供适当面积及安全的临时用房,以供材料及工具存储和安装人员作息,并提供临时用水用电。
5、甲方应负责清理电、扶梯机房、井道、底坑及厅门外的杂物,各门厅口装设可靠的安全防护栏,保证井道内空气流畅。甲方应提供井道内及门厅外的防水措施,底坑应无积水。
6、电、扶梯安装完成后,甲方应负责相关孔洞的回填及修整。
7、电、扶梯安装完成后,甲方应负责对电梯机件的保护。
乙方负责及承担的费用
1、乙方应提供符合国家规范的井道照明装置及电源插座。
2、乙方应提供井道脚手架板、并负责脚手架的搭设、拆除和吊装。安装期间,乙方应负责安装机件的保护。
1、 货物运至工地后,乙方应负责开箱前货物整箱的安全保护工作。
2、 乙方应负责将电、扶梯设备运至甲方要求或甲乙双方认为工地合适置。
二十: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名且双方盖章立即发生法律效力,共肆份,甲方持贰份与乙方持贰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鉴于
乙方作为一家合法的电梯生产企业,承诺在合同签订生效后至合同终止前期间内,乙方保证合法经营,持续取得电梯生产资格和电梯安装资格。经与甲方协商后,签订本合同。
本合同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公平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后签订本合同。合同条款如下:
一、采购电梯及采购数量
甲方向乙方采购生产的部,电梯规格及单价数量见下表,电梯规格参数及组件、部件详见《电梯规格参数及组件、部件一览表》。《电梯规格参数及组件、部件一览表》载明的物件为主要组件,并不解释为对购买电梯的组件的完整表述,有遗漏的部分,乙方将按照满足一部正常运转电梯需配备的组件、部件标准,提供其他未载明的组件、部件,且该等其他未载明的组件、部件价款已经包含在价款中。
二、电梯价格
甲方向乙方采购电梯的单价包括设计费、生产费、安装费、调试费、检验检测费、校验费、材料费、安全措施费、包装费、装卸费、运输费、保险费、保管费、仓储费、税金、赶工费等费用。甲方除支付合同载明的价款给乙方外,无须另行承担其他费用或支持。
三、价款支付方式及期限
1、本合同签订后1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总价的10%作为预付款。
2、开箱验收合格后15日内,甲方再向乙方支付总价的30%。
3、在电梯安装调试综合验收合格后15日内,甲方再向乙方支付总价的30%。
4、在电梯安装调试综合验收合格,且乙方移交完毕所有约定资料后的15日内,甲方再向乙方支付总价的20%。
5、双方约定,甲方预留总价的10%作为保修期间的履约保证金,在乙方按照约定履行保修义务,保修期满后的15日内支付乙方。
6、甲方付款的同时,乙方向甲方出具等额合法发票。
四、电梯质量
1、电梯的设计、生产、安装、验收、维修符合下列标准
(1)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GB7588-20xx;
(2)电梯安装验收规范GB10060-1993;
(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xx;
(4)电梯监督检验规程 【20xx】1号;
(5)液压电梯监督检验规程 【20xx】358号;
(6)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监督检验规程 【20xx】360号;
(7)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许可基本要求TSG Z0004-20xx;
(8)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鉴定评审细则TSG Z0005-20xx;
(9)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10-20xx;
(10)电梯主要参数及轿厢、井道、机房的型式和尺寸GB/7025.1-3-1997;
(11)电梯用钢丝绳GB8903-20xx;
(12)电梯技术条件GB/T10058;
(13)电梯实验方法GB/T10059-1997;
(14)电梯曳引机GB/T13435-1992;
(15)交流电梯电动机通用技术条件GB/T12974-1991;
(16)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16899-1997;
(17)电梯维修规范GB/T18775-20xx;
(18)起重机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GB/T5792-20xx;
(19)其他规范。
2、符合电梯规格参数及组件、部件一览表。电梯及部件、组件、附属设备、材料全新、未使用过,电梯及部件、组件、附属设备、材料等在设计、生产、安装、工艺方面无任何缺陷,在使用寿命期限内运转良好。乙方生产、安装的电梯完全适应昆明和现场的环境,不会产生任何故障。
3、服务工作完全满足甲方熟练掌握电梯及组件、部件的使用、维修、操作,电梯及组件、部件运转良好,服务及时。
4、软件系统符合国家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符合国际标准,没有国际标准的,软件系统须运行稳定,运行正常。
四、包装
1、电梯及组件、部件的包装及包装费用由乙方负责,包装标准以有利于生产、存储、运输、安装、调试等各环节的保护,对特殊部位及组件采取特殊保护措施。采取一切有效可行包装措施,防止发生雨水、受潮、震荡、撞击。
2、对电梯及组件、部件进行分类包装,在包装物外表面,醒目位置标示电梯型号、品牌、规格,被包装物名称,及搬运保护措施标识。
五、交付地点、交付时间
1、双方约定交付地点为 项目现场。
2、电梯及组件、部件交付时间为 年 月 日。
3、电梯及组件、部件安装验收时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安装完毕并验收合格。
4、本条上述第2款、第3款的时间为暂定合同履行时间。乙方同意甲方根据建设工程的进度进行调整(甲方以通知的方式进行调整),合同的履行时间以调整后的时间为准,未作调整的,合同的履行时间以本条第2款、第3款约定时间为准。因合同履行时间调整后,合同实际履行时间相对于本条上述第2款、第3款的时间有延长、缩短的,双方约定的合同价款不因任何事由而做出变更(除非双方另行达成协议一致,书面约定进行调整)。具体交货时间以本款约定确定,不允许乙方在确定的交货时间基础上提前30天以上交货。
六、所有权和风险转移时间
1、电梯及组件、部件进入交付地点,卸货于甲方指定位置存放时所有权归属甲方。
2、在电梯安装调试完毕并综合验收合格后(甲方签发安装调试综合验收证明书),电梯及组件、部件的损坏、灭失、丢失的风险由甲方承担,在电梯安装调试综合验收合格前的生产、运输、安装、吊运、调试等环节中电梯及组件、部件的损坏、灭失、丢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3、电梯及组件、部件在交付甲方后的安全管理由乙方负责,甲方按照乙方的书面指示给予配合。电梯及组件部件在安装、吊运、调试、试运行、维修、改造期间的安全管理责任由乙方负责。
七、运输
电梯及组件、部件在运输至甲方现场,现场吊运,返厂检修的运输由乙方负责,乙方交由乙方以外的承运人运输的,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办理运输手续和签订运输合同,电梯及组件、部件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损坏、灭失等事故,乙方须向甲方承担交付不能的违约责任。
八、验收
1、开箱验收:甲方收到乙方运输至现场的电梯及组件、部件后10日内,组织监理单位、甲方、乙方共同对电梯及组件、部件的数量、品牌、规格、型号进行开箱验收,验收合格的部分签署开箱验收证明,证明乙方交货在数量、品牌、规格、型号方面符合合同约定。验收不合格的部分,乙方进行更换并承担延期交付的责任,不允许部分交货。
2、安装调试综合验收:电梯安装调试、试运行自检合格后,乙方申请甲方进行安装调试综合验收,甲方在收到乙方的验收申请后5日内,组织房屋建设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乙方、甲方共同根据电梯安装验收规范要求进行安装调试综合验收,电梯作为整体及各组件、部件、软件、操作系统、控制系统、通讯系统、通电系统等运转稳定、无瑕疵,且符合电梯安装验收规范要求和合同要求的,甲方出具安装调试综合验收合格确认书。
3、维修及保修验收,在维修及保修期间,乙方对电梯及组件、部件进行维修和保修自检合格后,甲方在收到乙方验收申请后的5日内,组织甲方、乙方、物业管理服务企业或者业主委员会成员进行安装调试综合验收,验收合格的,甲方出具维修及保修验收合格确认书。
4、甲方出具的各类验收合格确认书后,但经专业检测机构检测发现存在瑕疵和安全隐患的,甲方有权撤销已经发出的验收合格确认书。
九、知识产权
电梯及组件、部件、操作系统、控制系统、电梯附属通讯、通电等设备和软件的知识产权归权利人享有,乙方保证并通过协议安排,促使甲方无偿获得该等知识产权的使用权,促使甲方或者业主对电梯及组件、部件、软件、操作系统、控制系统等设备的使用无任何权利瑕疵。
十、维修及保修、服务
1、乙方移交甲方的电梯级组件、部件、软件等所有本合同项下的物件,物件作为个体的运转和整体配合运转,自甲方签发安装综合验收合格确认书后起算保修期间,乙方至少给予2年的保修期,法律法规规定的保修期高于两年的,适用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保修期内,乙方给予无偿的维修服务,需要更换设施设备的,乙方无偿更换。
2、电梯正常使用寿命期间,电梯及组件、部件、软件等发生故障,乙方按照甲方或者物业管理服务企业的通知,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维修,并在合理时间内维修完毕并验收合格。不能在接到通知后的72小时内维修完毕的,乙方无偿提供备用件以及时保障电梯的正常运转。
3、乙方无偿对甲方、电梯管理人员、电梯操作人员进行操作、维修、保养技术培训,软件系统无偿升级服务,无偿技术咨询服务,给予日常维护和预防性维护。
十一、侵权责任
1、乙方在电梯级组件、部件安装、维修、维护、检查、调试、试运行等工作中造成财产或者人身损害的,乙方须全额承担赔偿责任,防止第三方基于任何法律关系对甲方提出任何主张或请求。
2、因电梯及组件、部件的运转瑕疵和权利瑕疵,造成第三方基于任何法律关系对甲方提出任何主张或请求的,乙方将足额补偿甲方,避免甲方对该等主张或请求的赔偿。
十一、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生产的电梯必须符合安全性能和能效指标,不得生产国家产业政策明令淘汰的电梯。乙方生产电梯使用的电梯及组件、配件也须符合安全性能和能效指标,也不得使用国家产业政策明令淘汰的器材和设备。
2、乙方生产的电梯出厂时,应当附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否则视为电梯开箱验收不合格。
3、电梯在安装、维修施工前,乙方须书面告知安装、维修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书面告知后方可施工。
4、电梯安装过程中,电梯安装单位应当服从建筑施工单位对现场的安全管理规定,遵守现场安全生产要求,落实现场安全保护措施,订立合同以明确各自的安全责任。
5、电梯的安装、改造、维修活动结束后,乙方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对电梯进行校验和调试,并对效验和调试的结果负责,出具效验和调试结果、记录给甲方,否则视为电梯安装调试综合验收不合格。
6、乙方在电梯的安装、改造、维修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将相关技术资料移交使用单位,需要作能效测试报告,须同时提交测试报告。
7、乙方在电梯的安装、改造、重大维修过程中,必须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监督检测,未经监督检验合格的不得出厂或者交付使用,未经监督检验合格不得申请甲方进行安装调试综合验收。
8、乙方负责拟转让给甲方电梯的效果设计、内饰设计、安装设计,且该等设计文件须经甲方审查同意并确认后生产、组装、安装。甲方对该等设计文件的确认,不免除乙方的安全设计责任,由乙方对该等设计文件的安全性、实用性承担责任,除非甲方在对该等设计文件提出的审查意见违法且乙方给予提示,提示甲方审查意见违法后,甲方任执意指示乙方生产。
9、乙方有义务对甲方提出的第8款表述的设计文件的审查意见给予书面提示,提示甲方的审查意见是否合法。
10、乙方有义务到现场计量和确认,房屋建设施工单位建设的电梯井预留尺寸、大小、井深、管线预埋等现场实际情况,并经甲方同意后,向房屋建设施工单位签发与电梯生产、安装有关的载有电梯井尺寸的文件。否则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11、乙方有义务到施工现场与土建、消防、强弱电施工单位做好协调配合工作,促使顺利安装完毕和运行稳定。否则造成电梯及组件、部件无法安装的,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3、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下列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无任何瑕疵。
(1)电梯轿箱内部、电梯使用电器和电线的电路布置图;
(2)电梯动力设备、导轨、支架、钢绳、轿箱的设计图;
(3)电梯安装、使用、维修说明;
(4)重要组件、部件的安装、使用、维修说明;
(5)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调试、校验报告;
(6)电梯组件一览表;
(7)合同其他条款约定的资料;
14、甲方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涉及电梯安装的工程建设施工图纸、电梯井设计图纸等资料。
15、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履行本合同的行为。
16、甲方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17、乙方指定码: )为双方的合同履行代表,如有变更乙方及时通知甲方新的合同履行代表。乙方指定代表的行为视为乙方的行为。
十二、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价款的,每延期一日须向乙方承担未支付价款部分千分之五的违约金。
2、乙方延期交付合格电梯、组件、部件的,延期完成电梯安装义务的、延期履行维修和保修义务的,每延期一日向甲方承担合同总价款千分之五的违约金。
3、乙方生产、安装电梯质量不符合约定的,乙方须承担更换、重做、返工等违约责任,造成甲方损失的须赔偿甲方。乙方拒绝更换、重做、返工的,或者经过更换、重做、返工后仍需更换、重做、返工的,甲方有权另行委托有资格的单位进行,发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代偿的有权向乙方追偿,且乙方须另行向甲方承担所有费用50%的管理费和劳务费。
4、因乙方违约导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甲方另行与他人签订类似本合同性质的合同,发生的费用高于本合同金额的部分由乙方承担,且乙方须另行向甲方承担该高出费用50%的劳务费补偿。
5、乙方未履行安装、维修等义务的,乙方同意由甲方另行委托取得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委托费、安装费、维修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代付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乙方给予该等费用总计50%的劳务和管理费补偿。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约责任。
十三、其他约定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六分,双方各执三份。
2、本合同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