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采购合同(通用3篇)

实用采购合同(精选3篇)

实用采购合同 篇1

订约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一、根据我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经双方议定,甲方向乙方订购下列产品:

二、双方议定

1.付款方式:款到发货。

2.交货地点 市 火车站。

3.交货日期:乙方收到货款和合同书后,根据甲方的交货日期,一般在 天内办理好各种托运手续。

4.本合同中价格含运费、包装费等杂费(以上价格不含税)。

三、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保证产品质量、数量、包装严密、封口牢固。

2.甲方对乙方所发产品若有意见,须在收货 天内书面通知乙方。

四、逾期交货责任和支付货款责任

五、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申请相关机构调解,或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六、注意事项

1.甲方须加盖单位公章;个人购买的,请务必写清楚收货人详细地址和姓名及联系电话(含区号)。否则,责任自己承担。

2.为确保信件安全,请挂号寄回合同书。

3. 元以下的订购,每箱回收 元运费(须 箱以上才办理)。

4.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需方(甲方)供方(乙方):

通讯地址: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传真)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开户名称: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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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采购合同 篇2

需方: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南宁

供方: 签订时间:

一、产品名称、规格、数量、金额。

产 品 规 格计 量数量/暂定含税单价总金额(元)

名 称 型 号单 位(元/单位)

合计金额(大写):零元整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按国家标准执行。

三、提货方式:需方在供方货场自提(可分批次提货)、供方负责装车。

四、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 如发现数量差异、外观质量差异,货物未解体的情况下,将验收凭证及详细情况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做出答复或处理,内在质量异议按国家规定执行。

五、结算方式:先付款后发货,每批次下单计划就南宁市场行情价格,双方商定确认后价格上浮50元结算以实际提货数量为准结算。银行承兑汇票、转账等方式。

六、违约责任:按《民法典》有关条例执行。如未按合同执行,全部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七、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民法典》有关条款执行。

八、其它约定:本合同一式贰份,供需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九、如有未尽事宜须补充或修改的,应以书面提出并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十、项目名称:

十一、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合同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需方: 供方: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账号:

实用采购合同 篇3

供方方:(甲方)

需方方:(乙方)

为明确责任、履行约定,经甲乙双方商订如下煤炭买卖合同

一、 合同标的和数量:

1.合同标的:煤

2.合同数量:全年吨、每月供货至少10万吨(以交货日期为准)

二、 供煤时间及交货地点和合同价格

1. 供煤时间:

2. 交货地点:

3. 合同价格:

三、 验收方.

1. 数量、质量的验收以发运港共同认可的商检为准。

2. 到达港的数量与发运港的数量以交通部规定的0.5%正常盈亏,到达港后如高于0.5%或接收方对到达港的.数量有异议时可申请双方认可的第三方商检验量检测。

3. 质量应以发运港为准,到达港后如大于150大卡公斤,双方可寻求第三方共同认可的商检,所发生的费用由差错方承担,如在150大卡公斤内,应以发运港的煤质报告为准。

4. 无论数量还是质量验收,甲、乙双方均应参加共同验收。若有一方未到验收现场,即视为认同验收结果,并不得提出异议;采样后,共同制样,对样品进行封存、备验。

四、 质量标准及结算方法

1. 质量标准:收到基低位发热量(qnet,ar)≥5000大卡公斤;空气干基挥发份(vad) ≥23%;干燥基全硫(s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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