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物资的合同(精选4篇)
20xx事业单位物资采购甲方(购货单位):
住所:
证件类型及号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乙方(供货单位):
住所:
证件类型及号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为了增强甲乙双方的责任感,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甲方 所需的采购事宜,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
序号货物名称品质运输到货位置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元)小计金额(元)备注
合计:人民币(大写) (¥ 元)
总价中含材料款、运输费、装卸车费、管理费、利润、风险以及乙方因出售该产品应缴纳的一切税费等全部费用,结算数量以实收数量为准。
1.1 本表所列材料规格型号不得变更。
1.2 提货数量、时间和地点以甲方需求计划为准,结算数量为甲方实收数量(以过磅单为准),甲方有权对合同中的数量和交货时间做调整,乙方不得有异议。
1.3 本合同的总价为暂估价,甲方有权调整合同中材料计划或材料数量,以调整的数量和规格为准,不影响本合同单价及其他条款的执行。
1.4乙方负责运输并卸货至甲方指定地点,合同价款中已包括材料款、运输费、装卸车费、管理费、利润、风险以及乙方因出售该产品应缴纳的一切税费等全部费用,本合同单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再做任何调整。
第二条 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
为保证质量要求,材料必须满足甲方工程的施工要求。具体要求为: 。
第三条 产品的运输方式、交货地点
3.1乙方必须保证按甲方的供货通知所要求的规格、数量、时间供应甲方以上合同明细中要求的合格物资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否则甲方可以在不需要征得乙方同意的条件下将乙方的保证金扣除,并有追索其他损失的权利。
3.2乙方应以最适宜保护产品性能、质量的运输方式运送。对于产品运送到指定地点并经验收合格之前发生的一切损坏(包括外观、性能等方面)、数量损失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3.3 乙方应遵守市政府、建设单位、甲方有关现场的通道、保安、通行证的发放以及同类项目的一切法律及规定;并应遵守可能由当地政府颁发的有关物料运送现场的时限及通道的限制规定。同时,乙方不得以不清楚工地现场的情况为借口而要求延长交货期限。
第四条 交货时间
4.1 乙方应按照下列方式完成整个供应要求:
4.1.1乙方供应物资应在有关部门根据工程进展情况需要使用前预计足够时间(必须符合甲方的要求)运抵现场,以确保甲方负责施工的工程竣工期不会出现任何延误。
4.1.2乙方必须配合工程之需用物资。虽然此计划会在工程进行中不断修订,乙方仍须在该修订后的计划时间内,以甲方可接受的次序方式及不致令甲方之工程竣工有所延误的情况下,及时供应符合合同质量要求的河砂等。
4.1.3 乙方不得将甲方所制定的物资需用计划的更改作为要求索赔的理由。
4.2乙方必须按甲方随时发出的通知要求的日期进行交货,若未按甲方规定时间交货,乙方将负责因此造成的损失,且甲方有权核减乙方任务量直至终止与乙方的合同。
4.3 以产品实际运送到合同指定地点的日期为乙方的实际交货日期,并以此来确定是否构成逾期交货。构成逾期交货的应向甲方进行赔偿。逾期交货一天按该批次货款的倍赔偿,对甲方造成巨大损失时,乙方应赔偿甲方一切损失。
第五条 甲方责任
5.1 根据工程进度向乙方发出供货通知。
5.2 物资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后,由甲方派人或委托他人当场进行质量、数量、资料、单据、包装等验收并提供卸车条件。
5.3 乙方所供物资与样品不符的,甲方不予收料,乙方自行退出材料场,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4 甲方负责对所采购的材料进行检验、试验。对于甲方检测出不符合甲方要求的产品,乙方应无条件更换,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六条 乙方责任
6.1按甲方需用计划的要求,将本合同约定的材料保质、保量(乙方应具有应对施工高峰期和汛期的应急措施)、及时、齐备配套地供应到甲方指定地点(运输由乙方负责)。
6.2材料质量应严格符合国家规范并符合铁路运输及客运专线工程所需材料质量验收标准、设计、合同及有关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要求。同时,乙方的材料质量必须满足甲方保证工程质量而对质量、服务等提出的各种进一步要求,并以之为依据出具详尽的服务承诺。供应的产品应以样品为样板。否则,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甲方工期延误的损失及紧急订货增加的费用等均由乙方承担。
6.3进场的'物资,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及甲方提出的要求,如发生质量问题,实行包退、包换,确保进场材料质量合格率100%,并须在材料进场的同时提供材料的质量检验部门的产品材质证明书(甲方有权对甲方所采购的材料进行进一步检测),且材质证明书内容要和现场进料单及标牌所标明内容相对应。甲方对产品的质量要求不限于施工前后的任何时间内及在工程完工后的保修期内,如对于需要在使用过程中才能发现质量缺陷的材料,在甲方提出质量异议后应立即予以无偿更换。乙方并应赔偿因质量问题给甲方及工程造成的损失。
6.4乙方在自己的生产能力基础上应全方位保证并满足甲方的材料需要,合同执行过程中乙方不得停止供货并将产品出售其他购货单位,同时在乙方货源充足的情况下甲方优先考虑采购乙方产品。
6.5 乙方必须对自身出入甲方现场的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对因非甲方造成的安全事故承担全部责任。
6.6乙方进入甲方现场人员必须听从甲方管理人员的管理,进场车辆必须听从调度,遵守甲方现场文明工地等有关管理制度。对不听从甲方管理的人员、车辆甲方有权清理出场。由此影响施工的,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七条 验收
7.1 进场验收
7.1.1 甲方有权利对进场的物资进行各种形式的检验,乙方必须充分配合。
7.1.2 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进场时间将合格材料运至甲方指定地点。
7.1.3 材料进场后甲方将进行检验。不合格不准使用,乙方将负责材料退场,否则将承担因此造成的甲方一切损失。
7.2乙方必须在交货前对材料的品质、规格等作细致的检验,材料到工地现场卸车后,如发现其技术规格、性能与合同或甲方发出的供货单上的规格不符,质量低劣及受损坏等情况,应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7.2.1材料的种类、规格、质量登记与要求不符,甲方可拒绝接收,由乙方自费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供货,如因此造成延期交货的,按本合同有关条款处罚。
7.2.2 仅因时间晚于甲方通知乙方的计划进货日期的,乙方须承担因此造成的甲方延误工期损失及其他因此可能发生的损失。
7.2.3 经甲方检验通过之后发现材料的规格、质量等级与要求不符的情况,乙方仍应承担重新采购供货的经济支出及对因此造成的甲方及工程损失负责赔偿。
7.3 乙方应提供正式税务发票,且供货期内不得以任何理由涨价。
第八条 货款的结算方式及期限
8.1乙方应于 日向甲方支付 元履约保证金。
8.2货到现场,按验收实际数量,以 (现金/转账)方式全额付款。
第九条 乙方必须对其提供的产品质量负全责。
第十条 产品在使用中发现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处理办法
对于产品在使用过程中任何时间发现的质量问题,由乙方免费负责更换并应满足甲方提出的时间要求;并承担因此造成的甲方及工程的一切损失。
第十一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1.1 乙方对所供材料应提供甲方需要的资料,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11.2 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的违约金及因此造成的甲方的一切损失。
11.3乙方所交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不符合合同规定及甲方另行给乙方的通知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乙方应负责按甲方要求的时间予以退换,并承担由此造成甲方费用增加、工期延误等损失;如不能予以退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11.4对于因运输方式不合理造成的、货物到达指定地点之前一切原因造成的、货物到达指定地点之后一切源于乙方的责任所造成的货物的损失或丢失,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11.5 乙方对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有权从乙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或保修款中扣除,履约保证金或保修款不足抵补损失时,应由乙方补齐差额部分。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位于 (地点)的 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2)依法向 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安全、环保责任
13.1 乙方装卸、运输过程中的一切人员、机械、车辆安全,乙方应按国家及地方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责任自负。
13.2 乙方装卸、运输中应做相应的环保措施,应符合国家环保要求,因环保造成的一切罚款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四条 合同效力及份数
14.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合同约定内容全部履行完毕自动失效。
14.2 本合同一式 份,协议各方各执 份。各份协议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3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材料(或产品或设备)名称、规格型号、质量标准(或技术指标)
1.1材料(或产品或设备)名称:
1.2规格型号:
1.3质量标准(或技术指标):
第二条材料(或产品或设备)包装标准及费用
2.1包装标准:
2.2包装费用:
2.3包装物的供应及回收:
第三条材料(或产品或设备)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3.1数量:
3.2计量单位:
3.3计量方法:
第四条材料(或产品或设备)交货的规定
4.1交货单位:
4.2收货单位:
4.3到货地点:
4.4交货方法:
4.5运输费的承担:
4.6交货时间:
第五条合同价款及结算
5.1本合同单价为________,总价为___________。
5.2结算:
第六条材料(或产品或设备)验收规定
6.1验收时间:
6.2验收标准:
6.3验收及试验费用的承担:
第七条对材料(或产品或设备)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7.1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如发现材料(或产品或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颜色、质量不符合规定,则应在________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并有权拒付货款。
7.2乙方在接到甲方的书面异议后,应在______日内负责处理。如乙方逾期不予处理,则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八条违约责任
8.1甲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8.1.1甲方如未经乙方同意而中途变更材料或产品或设备)颜色、品种、规格、型号、质量或包装要求等,应按合同总价的__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8.1.2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日期向乙方付款,则每延期一天,应按合同总价的万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8.1.3乙方送货或代运的产品,如甲方拒绝接货,甲方应承担因而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
8.2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8.2.1乙方如未经甲方同意而中途变更材料(或产品或设备)颜色、品种、规格、型号、质量或包装标准等,应按合同总价的_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8.2.2乙方逾期交货,则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按合同总价的万分之二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8.2.3乙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交货,少交的部分如果甲方仍然需要,乙方必须如数补齐,并须按合同总价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如果不再需要该部分货物,可以退货,乙方应承担由于退货而造成的全部损失并须按合同总价的_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甲方需要而乙方又不能交货,则乙方应按合同总价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8.2.4乙方的材料(或产品或设备)包装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应负责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费用。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按实赔偿,并须按合同总价的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
第十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如确因国家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时,本合同可予解除。
第十一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双方交齐货物并结清全部货款后终止。
第十三条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__份;副本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__份。
甲方:
法人代表:
甲方代表:
签订日期:
乙方:
法人代表:
乙方代表: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品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 _______ )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2)按部颁标准执行;(3)按企业标准执行;(4)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第二条 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_________。
第三条 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
第四条 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1.产品的交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 _______ )项执行:
(1)乙方送货;
(2)乙方代运;
(3)甲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______________。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前________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编月度要车(船)计划;必须由甲方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甲乙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甲、乙方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第五条 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约定者,从约定;合同规定甲方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乙方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第六条 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 ______ )项执行:
(1)按物价主管部门的批准价执行;
(2)按甲乙双方的商定价执行。
(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执行。逾期提货或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执行。
2.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他费用的结算,按照_______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用托收承付方式结算的,合同中应注明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验货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为____天,从运输部门向收货单位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起算。凡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缩短或延长验货期限的,应当在托收凭证上写明,银行从其规定。)
第七条 验收方法
1.验收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验收手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验收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_______)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
2.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3.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____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九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_____%(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0%~30%)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
3.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_________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4.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5.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6.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_______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第十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________%(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5%~30%)的违约金。
2.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________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3.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________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4.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5.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其他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____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业务主管机关调解,调解不成,按以下第(______)项方式处理:
(1)申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日起生效,有效期至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日。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
购货单位(甲方)________(公章)
代 表 人: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
供货单位(乙方)________(公章)
代 表 人: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
甲方(买方):_________
乙方(卖方):_________
第一条总则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自愿签订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二、本合同有效期为一年,自___年___月___日生效,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其效力及于有效期内甲方和乙方有关购买和出售货物的所有协议(包括订单和附件)。
三、本合同自甲乙双方被授权的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第二条供货方式
一、交(提)货地点:乙方负责将货送达到甲方指定地点。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如下商品,详见附页,具体定量按乙方要求确定。
三、运输费用承付:全部运费由方承担。
四、所订的货物运抵到甲方的期限在订单下达后的天内。
五、乙方提供的商品必须符合食品检验标准,应将商品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和必要的资料以及证件等随同商品货运单交付甲方,若资料不全,甲方有权拒收或退货,退货费用皆由乙方承担。
六、零售价的限制:_______
七、结算方式:_______
八、残次品处理方法:_______
九、退/换货:对于滞销商品,甲方在保持原商品质量、外观、及小包装的原则下,可以在以下双方约定的期限提出退货给乙方或换取同等价格的其它商品,退回或调换货物的运输将由双方协调解决,退货或调换货物的价格为甲方当时订单所确认的价格为准。
十、补货条款:
为保证商品供应,对甲方要求补货商品,乙方应在接到甲方补货通知后,审核合同章、签约人后、在双方约定条件下按时按量补货给甲方。
补货通知形式:_______
到货期限:_______
十一、补充条款:
1、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双方明确授权代理人和具体执行交易过程中各环节代理人以及代理行为的法律效力,从而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
2、本合同涉及的通知,应当以双方约定的形式送达。
3、一方向另一方收取货款或者费用的,应向对方开具发票。
4、本合同的变更和补充,双方应当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且补充协议不得与本合同相冲突。
5、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6、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为(根据各企业情况不同,自己拟定):《购销商品确认单》、《双方补充约定》。
甲方:_________
签约代表:
盖章: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
供方: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需方: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一、产品名称、品种规格、数量、金额、交售时间
二、质量标准、用途
三、验收办法及时间、地点
四、检验及检疫的单位、地点、方法、标准及费用负担
五、交(提)货地点及运输方式和费用负担
六、超欠幅度损耗及计算方法
七、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和费用负担
八、结算方式及期限
九、给付定金的数额、时间
十、奖罚标准及兑现方式:超售奖励 元/公斤,减售每公斤罚 元
十一、需方供应的与定购农副产品挂钩的化肥、柴油等农业生产资料的产品名称、规格、质量、数量、价格、交货时间及地点
十二、违约责任
十三、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十四、本合同于在签订;有效期至
十五、其他约定事项
供方:
单位名称:(章)
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
账号:
需方:
单位名称: (章)
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
账号:
购货方(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供货方(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一、产品名称、颜色、数量、金额、供货时间:
二、合同金额:
1、总采购金额为:人民币 元;含产品金额、包装、装卸、运输、税费等全部费用。
2、最终合同金额以乙方实际交付的货物总量结算。
三、付款方式及结算:
1、签订本合同之日起 内支付定金 元;
2、甲方收到乙方交付的每笔货物及相关发票后 三个工作日内交付货款。
3、乙方帐户: 开户行:
四、交货、包装及验收:
1、交货地点:甲方指定仓库。
2、包装:乙方应将产品按照产品特性进行包装,保证产品不被水浸泡、不被污染等。
3、验收:甲方收货前就产品的数量进行清点,对于产品的颜色、质量等进行随机抽查。如发现颜色、质量等不符合约定,甲方有权拒绝收货,乙方应在 日内进行调换。
五、质量标准:
1、符合国家对辅料及成衣的相关质量标准、乙方提供的样品标准。
2、具体要求如下:
(1)颜色:每个辅料的颜色及与衣身整体都应具有一致性,包括但不限于拉链、四件扣、花边、织带、卡扣、吊钟等;如辅料本身带有涂漆,既应保持颜色一致性还应保证涂漆不易脱落。
(2)自身质量:应结实、不易脱落,具有足够强度,无毛岔,拉链拉合顺畅,按扣开合顺畅等。
六、甲方权利义务:
1、及时向乙方下订单,说明所需的面料颜色、货号、数量等。
2、按照约定及时接货,如出现数量、质量等问题及时与乙方沟通。
3、按照本合同约定付款,无故不得扣留货款。
七、乙方权利义务:
1、按照甲方订单要求,按时按质足额提供产品。
2、保证产品本身质量,如发生数量、质量等问题,应及时给予调换、补货等,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
3、提供的服装辅料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不得存在违禁添加剂、存在对人体有害的物质等。
八、违约责任:
1、如乙方每迟延交货一天,应按当笔货款的2%按日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从货款中直接扣减。
2、如甲方每迟延付款一天,应按当笔货款的2%按日支付违约金。由供货方支付购货方。
3、如因辅料本身数量不足、质量存在缺陷、原残等问题,导致甲方出现工期延误等情况,乙方应立即予以调换、补货等,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包括但不限于给加工厂延期补偿、运输费用、诉讼费、律师费等一切经济损失。
九、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1、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购货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处理。
十、其他约定事项:
1、双方每次供货可以传真等书面方式下订单,传真件视为原件,每个订单作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具体同等效力;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并达成书面补充协议。如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符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购货方:
供货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