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药药片采购协议实用3篇

西药药片采购协议(精选3篇)

西药药片采购协议 篇1

采购方:

供货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甲方向乙方购买 达成如下协议,共同恪守。

一、合同标的及价款

1.食品名称、质量、数量、单位、价格及特殊要求见附页

2.总价款:

二、交货方式和验收标准

1、交货时间: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日内交货。

2、交货地点:甲方指定的。

3、交货方式:乙方按照 方式送货上门,乙方承担合同食品运输费用,该批食品毁损、灭失风险自乙方交货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转移给甲方。

4、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3日内将合同食品运至甲方指定地点,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为食品交货日期。

5、乙方交付的食品应当完全符合本合同或者相关文件所规定的食品卫生、数量和规格要求,且保质期在12个月以内。

6、甲方应当在到货后的 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

7、甲方提取合同食品时,如合同食品外包装受损或发现食品保质期、重量、数量不符,应及时通知乙方,由此所产生的费用及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三、价款支付

1、本合同食品总价款为人民币

2、甲方验收后,在收到发票3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货款。

四、双方责任、义务

1、甲方对乙方交付的食品,均应妥善接收并按食品储存的环境条件规定保管。对于乙方误发、多发的食品,甲方应负责妥善保管,并及时通知乙方,由此发生的.各项费用均由乙方负担。

2、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进行验收并按时支付货款。

3、乙方应保证提供给甲方的食品符号国家食品健康卫生许可标准、数量完整,送货及时,并由此引发的一切中毒及危及人身健康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五、合同生效、变更及终止

1、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双方全部履行完合同约定的各自义务后,合同效力终止。

2、合同一经生效,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如任何一方有正当理由变更供货规格、数量及交货日期等内容,应首先取得双方一致认可,并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3、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违约责任

合同一经生效,甲乙双方都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全面履行各项义务,否则视为违约,守约方有权追究违约方的责任,并保留解除合同的权利。具体约定如下:

七、争议解决方式

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它约定

1、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取得公证机关的 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合同的证明,并在事件发生后 个工作日内,及时通知另一方,经双方同意,可据此免除全部或部分责任。

2、合同共计 页,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西药药片采购协议 篇2

编号:_________

出卖人: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第一条棉花品种、数量、价款及交(提)货时间:

第二条棉花质量标准:_________.

第三条包装标准:_________.

第四条合理损耗标准和计算方法:_________.

第五条交(提)货方式、地点:_________.

第六条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_________.

第七条检验标准、方法、时间、地点:_________.

第八条结算方式及期限:_________.

第九条担保方式(也可另立担保合同):_________.

第十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_________.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_________.

第十二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_________起生效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

出卖人买受人鉴(公)证意见

出卖人(章): 买受人(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西药药片采购协议 篇3

合同编号: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招标人:_________

投标人:_________

为规范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行为,保障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药品流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国务院纠风办等六部委局制定的《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合同。

第一条投标人提供的药品必须符合国家的质量标准及有关质量的规定和要求。

第二条投标人必须提供经营的有效证件及所供药品的生产经营许可证、质量标准、价格单等招标人所需的真实允许销售的相关文件和手续,首批供货时上述文件必须提供。

第三条投标人首批所供药品须提供真实的省或市药检所检测的检测报告书,每批产品须附该产品合格证;进口药品应附上供货单位质量检验报告书及进口药品注册证。

如因药品质量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负全部责任。

第四条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所供药品不得超过生产日期3个月,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所供药品不得超过生产日期6个月;有有效期的药品距失效期的时间不得少于其规定有效期的三分之一。

投标人提供药品10件以下为1个批号,50件以下应不超过2个批号,50件以上应不超过4个批号,各批号的出厂日期相隔不得超过1个月。

第五条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包装标准

(1)除非对包装另有规定,投标人提供的全部药品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以防止药品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确保药品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

(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检验报告书。

包装,标记和包装箱内外的单据应符合合同的要求,包括招标人后来提出的特殊要求。

第六条检验标准,方法、时间、地点和期限

(1)如果招标人确认需要进行药品质量检验,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把质量检验的具体要求通知投标人。

如果投标人同意进行药品质量检验,或者通过检验证明药品存在质量问题,则进行药品质量检验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检验在投标人交货的最终目的地进行。

(2)招标人在接收药品时,应对药品进行验货确认,对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

投标人应及时更换被拒绝的药品,不得影响招标人的临床用药。

(3)招标人如果发现药品存在质量问题(有当地药检部门的检验报告),有权在其它入围药品中选择替代药品。

上述决定必须在7日内报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第七条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

(1)自招标人收到合同项下最后一批配送药品后,按规定结算时间招标人应付清全部价款。

招标人和投标人可根据不同的结算条件协商确定中标药品价格优惠比率。

该优惠比率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变更。

(2)招标人按月与投标入结算到期价款。

(3)招标人按照药品购销合同规定的方式,同投标人结算价款。

(4)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交对已交易药品的发票和有关单证以及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已经履行的证明。

(5)结算时间为招标人在收到投标人配送的药品售出3个月结算相应价款。

第八条本合同解除条件

1.违约终止合同:

发生下列情况招标人在采取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招标人可向投标人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

(1)投标人来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招标人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药品;

(2)投标人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

(3)招标人认定投标人在本合同的实施过程中有严重违法行为。

招标人根据上述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后,可以购买评标时其他中标品种或入围品种,并在7日内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并报卫生行政部门。

投标人应对购买替代药品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

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如招标人未按中标合同的规定按时结算价款,投标人有权要求招标人支付法定滞纳金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直至终止合同。

2.因企业破产终止合同:

如果投标人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招标人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投标人补偿。

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招标人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第九条违约责任

1.投标人履约延误:

(1)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如果投标人遇到妨碍按时配送药品和提供伴随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人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核实。

并由招标人确定是否酌情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违约金或终止合同。

延期应通过修改合同的方式由双方认可并重新签署。

(2)如投标人无正当理由拖延交货,将受到以下制裁,加收误期赔偿费和/或终止合同。

2.误期赔偿:

(1)除本合同第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况外。

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配送药品并提供伴随服务,招标人应从价款中扣除违约金而不影响本合同项下的其它补救办法。

每延误一周的违约金为迟交药品价款的5%,直到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一周按7日计算,不足7日的按一周计算。

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是合同总价的10%,一旦达到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招标人可以终止合同。

(2)投标人在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应尽的交货义务。

3.招标人履约义务

(1)招标人必须无条件采购本合同项下的中标品种。

投标人无违约行为,招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采购其它品牌的药品替代中标品种。

(2)招标人应完成中标药品合同采购量的采购。

如在本合同规定的采购周期内合同采购量未能完成,则应顺延到下一个采购周期继续采购,直到合同采购量全部完成。

(3)招标人须按照合同规定指定结算银行及时结算价款。

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结算银行的正常结算行为。

(4)招标人必须要求投标人按实际成交价格如实开据发票,并如实记帐。

(5)如招标人不履行上述合同义务,将受到以下制裁:支付法定滞纳金和/或终止合同。

4.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

(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是指那些受影响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故意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及其他双方商定的事件。

(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受影响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签约方。

受影响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

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消除后,双方可通过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第十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其它约定事项;

1.采购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2个月。

2.批次采购合同:网上签发的批次采购合同是最终药品购销合同的组成部分之一。

3.其他义务:

(1)招投标双方同意,凡在成交目录中的药品,按公布的中标价通过吉林省海虹药通医药电子商务平台(jlmfc)进行交易,不以其他方式进行交易。

(2)招投标双方都严格为吉林省海虹药通医药电子商务平台(jlmec)的相关信息进行保密。

(3)招投标双方均认可网上交易这一采购形式,并认可吉林省海虹药通医药电子商务平台(jlmec)的交易数据对双方具有法律效力。

(4)配送,配送由投标人或投标人委托的药品批发企业及分配送商负责。

每次配送的时间和数量以招标人的采购计划或合同为准,急救药品的配送不应超过4小时,一般药品的配送不应超过24小时。

配送时应提供同批号的药检报告书。

招标人通过吉林省海虹药通电子商务平台(jlmzc)、根据用药计划向投标人的配送商发送批次采购计划,投标人据此配送。

投标人每次配送的时间和数量必须严格按照招标人发送的批次采购计划执行。

(5)伴随服务:

投标人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务中的一项或全部服务:

(a)药品的现场搬运或入库;

(b)提供药品开箱或分装的用具;

(c)对开箱时发现的破损、近效期药品或其他不合格包装药品及时更换;

(d)在招标人指定地点为所供药品的临床应用进行现场讲解或培训;

(e)其他投标人应提供的相关服务项目。

如果投标人对可能发生的伴随服务需要收取费用,应在报价时予以注明。

(6)合同修改: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情况之外,本合同的条款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第十二条招标人、投标人在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自觉服从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招标人(医疗机构)按采购合同的规定采购药品,按约定时间付款,不得另设附加条件。

第十四条本合同可由招标人代理人持招标人的委托代理协议,以招标人的名义与投标人签订。

第十五条本合同在使用中必须附有中标通知书,否则无效。

第十六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

招标人:(章): 招标代理机构:(章): 招标人:(章):

住所: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邮编: 邮编: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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