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薯干采购合同汇总3篇

红薯干采购合同(精选3篇)

红薯干采购合同 篇1

甲方:

联系方式:

地址:

乙方:

联系方式:

地址: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________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采购概况

采购内容:教学器材。

二、器材总价

合同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整(¥___________元)。

本项目在学校仪器招标文件、投标书范围内采用总价包干的形式,一次包干;超出学校招标文件、投标书范围内的项目若学校需要增加,由双方协商定价。

三、产品质量及安装调试要求:

1、乙方须按标准要求向甲方提供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的正品设备,不得以任何理由以次充好,如发现有非正品则乙方以一赔十。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改方案。并提供各设备有关品质证明书,合格证,说明书,相关软件等资料。

2、乙方所提供合同内设备应保证产品内外包装完好无损,若不能达到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更换合格产品直至解除合同。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3、在签订合同后,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负责设备安装、调试,要求做到布局合理,布线规范,便于使用及维护,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

四、技术标准及质量保证

(1)乙方所供设备均以生产厂家提供的产品技术资料为技术标准。

(2)乙方保证本项目所供产品均为合同中指定的产品,且包装为原包装。产品进场时提供供货证明,经甲方验收后进行施工。

五、交货期限

合同签订后_______日内交货(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交货,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以前乙方按设计要求完成设备安装,并能投入正常使用。)

六、售后服务

1、乙方所提供合同内设备,从验收之日起,所有产品及零配件质保期按投标书规定办理。在质保期内,若有产品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免费更换或维修。质保期满后,设备维修时,乙方按成本费计算。更换的产品必须是新的,且质保期限从当时算起。

2、凡由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各类故障,乙方在接到甲方故障报修通知后,在_______小时内响应,_______小时内解决故障,若在_______小时内不能排除故障的,则应由乙方提供不低于原设备标准的备用产品保证学校的正常行课。

3、在验收合格后的_______年内,如乙方接到甲方故障报修通知后_______小时内没有响应或_______小时内没有排除故障且没有提供不低于原设备标准的备用产品保证学校的正常行课,则每出现上述情况一次扣除乙方合同总金额的_______%作为对甲方的赔偿,直到扣完,所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每次售后服务,均要求有甲乙双方签字的书面记录)。

4、乙方向甲方免费培训_______名设备操作管理人员,要求达到能正确使用与维护本合同的设施、设备。

七、竣工验收及付款方式

项目施工安装、调试完毕,由乙方通知甲方组织验收,并提供相应完整的验收资料。乙方自书面通知之日起,_______天内由于甲方拖延不验收视为工程验收合格。

八、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严格按合同要求按时、按质(即合同要求的设备的规格、型号)、按量完成供货与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甲方使用。如有违约,每违约一天,按合同总金额的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超过_______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2、在乙方履行合同后,甲方保证按时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如有违约,每违约一天,按合同总金额的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十、本合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条款执行。

十一、合同执行中,若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提交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解决,直至提交法院审理。

十二、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由甲方执_______份,乙方执_______份。

十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十四、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后之日生效。货款两清后,合同效力终止。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红薯干采购合同 篇2

购货方:(甲-方)

供货方:(乙-方)

经过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双方本着诚信,开拓市场,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采购物名称

单位

数量

金额

总计人民币

第二条:产品质量要求及付款规定

(1)甲方必须在合同签定之日一次性交定金货物总金额的10%即人民币——

(2)-甲方验收货物后以支票结算或以回款方式汇入到乙方指定账户,乙方开具相应金额发票。

(3)乙方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生产、检验、包装,确保产品质量。

(4)产品到货验收包括:数量、外观、质量、及原包装完整无损。

第三条:交货地点、方式: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和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违约责任:

(1)如乙方到了合同规定的到货验收时间不能交货,除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外,乙方应向甲方偿付延期违约金,支付合同总价的3%.同时乙方应出具书面情况说明,并征得甲方同意或签字。

(2)品种、规格、质量、包装等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应负责、包退、包换,由此而造成延误交货时间,乙方也应按上述规定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3)由于甲方的原因要求延期交货验收时,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的交货验收时间亦相应延期。

第五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指定的法院进行调节。

第六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同等生效。

第七条: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签约日期:

红薯干采购合同 篇3

编号:

销售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地址:

采购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住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公平合理的原则,在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就商品购销事宜,经共同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产品:(指采购合同和订单等中所列产品)

第二条 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产品的牌号或商标详见采购单或订单。

第三条 订货:乙方向甲方订货时的采购单或订货单,应当加盖乙方的合同专用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以下简称代理人)签字。采购单或订货单应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邮寄的方式送达。

第四条 订单确认:甲方应当在收到订单后7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特快专递邮寄方式对采购订单进行确认。

第五条 商品质量要求:甲方产品的质量标准(技术标准),由甲乙双方在《订货单》中明确指明。未指明质量标准的,以甲乙双方签字认可的合格书的标准或者封存的样品为准。

第六条 产品的包装及费用:产品的包装,由双方在《采购单》中明确约定。双方未约定的,应当按照国家、行业标准或者足以保证货物安全、符合运输的标准包装。

第七条 交货方式、交货地点及运费承担:交货方式为甲方送货,交货地点为乙方《采购单》或其他函件中指定的交货地点交付产品,交货前的一切运费(到达指定地点后的卸货费用除外)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产品的交货期限及验收

1、交货期限在采购单中另行约定。甲方负责在交付期限内将产品送到乙方《采购单》或其他函件中指定的地点,交乙方指定的接货人。如需要提前交货,甲方应当事先征得乙方同意。

2、乙方应及时对产品的种类、规格、型号、单品数量、送货价格、包装、产品的质量等进行检验和验收。对已验收的产品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收货后5个工作日内提出,否则,视为交付的产品符合约定。对乙方收货后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量问题的产品,甲方予以退换。

3、甲乙双方对交付产品的质量有争议的,应当共同将产品交由所在省内有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检测。

4、甲方交付货物与采购单不符、乙方有权拒收货物,(乙方拒收货物的应当在货物到达乙方 5个工作日内电联拒收的理由,否则视为同意接收货物),拒收的货物毁损风险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 对账及付款方式

1、乙方在每次下单时预付30%货款,出货前付清其余70%货款。

2、甲方指定的收款账户信息为:

账户名称:

账户账号:

开户行:

3、乙方在双方正常合作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对甲方的货款克扣、拖欠,也不得以任何方式、借口对应付的货款进行延期结算,乙方没按合同约定的期限结算的,除每日应支付逾期付款数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外,每迟延一日,还应按日支付应结算货款金额千分之五的滞纳金。迟延支付五个工作日以上的,除支付迟延支付期间的滞纳金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甲方交付的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质量等与合同的约定严重不相符的,乙方有权拒收该批货物。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负责更换或退货,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2、乙方如因错误到货地点或接货人,致使甲方无法准确送达或交货的,乙方应承担甲方因此支出的额外费用。

3、在甲方严格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前提下,乙方逾期付款的,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逾期付款数额每日万分之五计付;乙方逾期付款超过5个工作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风灾、火灾、水灾、战争等)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遭遇不可抗力事件(15)工作日内向对方通报并提供证明,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后,可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者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合同的补充、变更与解除

1、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的可变更或解除合同。

2、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双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第九条约定的方式进行对账和结算。

3、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书面补充意见,补充合同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合同为准。

第十三条 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为壹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到期自动终止。在本合同到期之前,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订合同。

第十四条 适用法律及合同争议解决

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合同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合同的任何一方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其他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采购单》传真件、提货单、相关协议与函件等均应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甲乙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履行完毕之前,任何一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代理人、法定地址、传真号等应当在变更后10个工作日内,将变更情况书面通知对方。如有违反本条规定而造成的损失,由违反约定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期: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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