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电机采购合同(精选7篇)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出租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设备租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待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及数量
设备名称型号规格编号数量操作人员
柴油发电机组
第二条租赁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期满如需要继续租用,应在本合同期满前十五日内,重新签订合同或办理续租手续,否则出租方有权将设备另行安排。
第三条租赁方式及所有权
3-1租赁方式:本设备的租赁由出租方配备操作人员。负责设备的操作和维护保养工作。
3-2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合同附件所列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属于出租方,承租方对租赁设备只享有租赁期间的使用权,没有设备的所有权。
3-3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在设备上随意增加或减少部件,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对设备进行抵押,否则由此造成的全部后果由承租方承担。
第四条租赁价格、计费时间及租费的签认
4-1租赁价格:本设备按每月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收取租赁费,以后使用时间,按三十个日历天数计算壹个月租费(一个月内平均使用时间最多不超过28天)最后使用时间,不足整月部分按每日元收取租赁费。设备工作按大班计算一天,不足12小时按1天计算租赁费。加班按从下午6:00到次日6:00计算1天,不足12小时按1天计算租赁费。时间以操作人员统计为准。甲方如需要24小时运转,每天应有0.5-1小时检查保养时间。连续运行15-30天,应进行一次例行保养,每次不超过4小时(市内)
4-2租赁计费起止时间
4.2.1.设备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为本次设备租赁的计费开始时间(含当日)如果设备到达工地后承租方仍不开工,租赁时间照常计算。
4-2-2在设备租赁期间,因承租方原因或自然原因造成的设备停工,也按日历天数照常计算,承租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预付租费而停机,也按日历天数照常计算设备租赁计费时间。
4-2-3设备退租时,承租方须提前3天向出租方发出通知,出租方接到通知并认可的退租日期为本次的计费结束时间。
4-3运转时间及租费签认:设备到达工地之日设备调试后正常发电则从设备到达工地之日计费,设备到达工地之日属出租方原因若不能发电施工不作计费、设备调试正常发电后计费。承租方必须办理到达日期的签收手续。租赁计费时间开始后,双方每月初交纳或签认一次设备租赁费,最后一次为退租之日。
第五条付款方式
5-1设备发运之前,承租方须先预付给出租方一个月的租赁费人民币_____元、设备返程运费_______元。共计:__________元。提前完工,租金不退。
5-2以后按每月预付一次租费,每次要在上次预付租金所能租用设备到期前五日预付下一个月租费。
5-3承租方须先支付给出租方押金: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整)
第六条双方义务和责任
6-1出租方的义务和责任
6-1-1密切配合承租方的施工生产,满足承租方施工要求。服从承租方施工人员的施工安排,但有权拒绝承租方的违章指挥。
6-1-2负责配备设备操作,维护人员,负责设备的操作,日常维护保养和故障的处理,确保设备技术状态完好。用时设备发生故障,乙方积极派员抢修。因故障造成单次连续停机、检修设备的时间在3天内,不扣租金,如超过三天以上,则超过的天数不收台班费。解决不了的故障乙方负责换机,但不承担检修给甲方所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
6-1-3与承租方共同办理设备的租费签认工作。
6-2承租方的义务和责任
6-2-1负责工作期间租赁设备和操作司机的安全,严禁违章指挥,如违章指挥造成机械化和人员的损伤,承租方承担一切责任损失。
6-2-2免费提供出租方操作司机的食宿。承担司机加班费及施工补助。
6-2-3负责租赁设备的进场签认及每月租费的签认工作,负责租费的及时支付。
6-2-4负责租赁期间设备保护及看守,确保发电机安全。
6-2-5提供合格的燃油及润滑油。因燃油不合格,司机有权不加油,造成的停机损失由承租方承担。燃油及润滑油如需乙方代购,甲方需预付油费_____元。按石油公司当日牌价另加5%税金。市内每车次100元运费。塘沽每车次200元。零星送油每桶加15元运费。
6-2-6租赁期间,设备输出端与承租方负载间之间所需电缆,由承租方自行解决。如租用每天_____元。如出租方购买零配件及材料,承租方应提供交通方便,所需资金在承租方挂支,在租费中抵扣。
6-2-7负责租赁设备进出场运费,负责运输安全,承担运输费用及保险费。
6-2-8任何情况下甲方不得私自开机,否则造成后果甲方负责。甲方应知道,用电设备的启动电流为设备额定功率的2-3倍。甲方使用机组所带负载不得超过机组额定功率值和额定电流的80%.
第七条租赁设备的毁损和丢失
7-1承租方承担在租赁期内发生的承租方责任租赁设备的毁损(正常损耗不在此内)和丢失的风险。由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或造成损失时双方根实际情况协商解决。
7-2在租赁设备发生毁损和灭失时,承租方应立即通知出租方,出租方有权选择下列方式之一,由承租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其一切费用。
7-2-1将租赁设备复原或修理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状态。
7-2-2更换与租赁设备同等型号,性能的部件或配件使其能正常使用。
7-2-3当租赁设备毁损至无法修理的程度或丢失时,承租方应按合同附件一之规定的损失赔偿金额,赔偿出租方。
第八条违约责任
8-1承租方延迟支付设备进场费或者延迟预付设备租费时,出租方设备将延迟进场功停机。
8-2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都应向对方偿付本合同总租金20%的违约金。
8-3承租方如不按期支付租费或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时,出租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8-3-1要求承租方及时付清租费和其他费用,并要求承租方赔偿出租方的损失。
8-3-2终止本合同,收回租赁设备,并要求承租方赔偿出租方的一切损失。
第九条本合同的附件
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包括租赁合同附件一:租赁设备发运及到达签认收据,双方签认的机械租赁费。及双方通过协商做出的补充规定。
第十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本合同签字,盖章生效,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
出租方单位:负责人:电话:传真:地址:邮编:
承租方单位:负责人:电话:传真:地址:邮编: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签 定 时 间:
签 定 地 点:
就柴油发电机组采购项目,经甲乙双方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签订以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二、交货期
设备交货期:合同签订收到预付款后乙方接到甲方通知3个工作日内交货。
三、交货时间地点、运输:
1.交货地点:华容县注滋口镇(货到工地后货物保管由甲方负责)
2.运 输:运费由乙方承担
四、付款方式
1、 签订合同之日预付定金叁仟元整,货到调试验收合格付清全部货款伍万叁仟元整(必须在2日内调试完毕)。
2、设备款未付清前,设备所有权属乙方。
五、出机前客户需要准备的工作
1、需提供符合安装机组条件的机房(包括混凝土机座、进风通道、排风通道及排烟通道等土建工程)
2、提供所需的柴油、机油。
3、提供配电柜到发电机组之间的电缆及接电。
六、售后服务
1、 所有本公司销售的柴油发电机组,三包服务为一年或者累计运行1000小时(以先到为准),由调试当日计算。
2、在三包期内,凡属于产品质量或制造缺陷导致的故障,本公司负责进行免费维修服务为买方尽快恢复电力,12小时内必须赶到现场维修。
3、本公司免费为用户调试机组,培训机组操作人员,并亲临现场指导安装。
4、在三包期内,用户应承担更换机油、柴油、空气滤清器等常规费用。
5、在三包期内,用户应使用本公司规定的柴油、机油以及按本公司的建议程序定期进行维修保养。
6、以上三包服务,应在机组正确使用与保养前提下进行。
7、详细操作规则,以机组说明书为准。三包规定的内容以国家三包标准与依据为准。
8、即使在保修期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属于免费修理范围:
1)由于没有按照使用维护说明书上要求使用,装配、匹配不适当造成故障。
2)更换铭牌且提高功率使用而造成的故障。
3)由于甲方搬运碰撞而造成的故障
4)由于自行修理或改装而造成的故障
5)甲方在机组调试合格后,在非正常对机组进行维护、保养、维修的情况下造成的故障,乙方不对机组支付任何零配件开支。
七、产品的交货验收方式
1、乙方应在具备机组交货前,提前两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经甲方确认同意后乙方方可发货,甲方逾期不作书面答复的,则视为默认同意。
2、到货后,甲方负责召集甲方代表、及相关负责人,会同乙方代表到现场进行验收,清点货物箱数及箱内货物情况,若货物与装箱数目不相符,箱内货物有丢失或损坏,或者货物的包装、品种、型号、规格、质量等不符合合同规定,乙方须按照合同规定补齐。若货到次日内甲方不安排验收,视为乙方已按合同约定完成交货,如有异议,甲方须在收货之日起三天内采用书面的方式通知乙方。
3、乙方向甲方提供产品如属假冒伪劣产品,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赔偿。
八、设备就位、调试及验收
1、设备由乙方就位,甲方协助。
2、设备就位后,由乙方初步调试合格后,由甲方组织验收,甲方应在3日内组织验收。若甲方逾期不组织验收的,则视为甲方认可设备验收合格。
3、双方对设备是否调试合格有争议时,双方应共同委托有资质的“国家内燃机质量检测中心”鉴定,鉴定结论对双方有约束力。其鉴定费用由乙方先预付,若鉴定合格则费用由甲方承担,不合格则费用由乙方承担。
九、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力致使完全不能履行合同的,本合同终止,双方无需承担任何责任,但本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2、因不可抗力致使部分不能履行的(包括导致延期履行),根据不要抗力的影响,免除相应的责任,但本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3、因发生不可抗影响合同履行的,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须及时通知另一方,并在不可抗力结束后合理期限内向另一方提交发生不可抗力的充分而有效的证明。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是指不可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不可抗力包括战争、地震、动乱、罢工、运输事故、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它非合同双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等。
十、合同修改和补充
对合同条款作任何改动或偏离,增加补充条款,均须由甲、乙双方签订书面的修改或合同补充条款。且视为与本合同同等效力。
十一、违约处罚
1、乙方如不能按期交货,每延迟一天,按总金额的5%赔偿。
2、甲方如不能按时支付货款,每延迟一天,按合同余额的5%进行赔偿。
十二、违约合同终止
在乙方收到甲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10日内,乙方仍未纠正其下述任何一种违约行为,甲方可以向乙方发出终止合同通知,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
A. 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期限内交付货物
B. 乙方未能履行合同条款下的任何义务
十三、终止合同
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原因造成自然终止合同时,按终止合同办法终止合同。
十四、合同纠纷
如发生合同纠纷,甲方乙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签约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为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方各执两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 户 行: 开 户 行:
帐 号: 帐 号:
电 话: 电 话:
采购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应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采购名称:XX市XX镇市政管理维护中心挖掘机询价采购项目
二、车辆资料及车辆总价
车辆总价为人民币: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车辆总价包含车身价、税金、运输费(以及乙方在送车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而引起的法律、经济责任及相关费用)以及其他办理相关手续等杂费,上述费用概由乙方承担。
三、质量、技术标准
1、乙方提供的货物质量和技术标准按国家有关车辆产品质量技术标准或厂家规定的符合国家规定的产品质量技术标准执行。
2、乙方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含零部件、配件、随车工具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
3、所有货物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进货确认函、出厂合格证等质量证明文件。
4、成交供应商应将所供物品的用户手册、保修手册、有关资料及配件等交付给业主。
四、交货与验收
1、成交供应商于合同生效后30日内安排初步验收。验收由采购方组织,按照车辆出厂有关验收标准和车辆验收的通常惯例进行验收并签认,如有异议应在初步验收后二天内提出,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
2、成交供应商应随车将车辆的用户手册、保修手册,有关资料及配件、随车工具车辆和合格证等交付给采购方。成交供应商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必须负责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
五、付款方式
1、本项目不提供预付款。
2、合同签订后将挖掘机交付采购人并验收合格后30个日历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款项。届时成交供应商凭送货清单、验收单、合法的销售发票、供货合同及相关票据、资料办理结算手续。合同所述款项均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
3、若车辆购置款由XX镇财政拨款的,需镇政府审批同意后支付,如因政策影响使拨款未能及时到位的,成交供应商不得以此为由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4、本合同所述款项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
六、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质保期:所有产品均须由成交供应商提供车辆维修手册内容执行。
2.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方如期提供合同约定的各项服务。
3.以书面形式承诺维修服务,提供终身维修指导及售后服务,维修、保养按车辆维修手册内容执行。
4.成交供应商在交货后3天内免费派技术人员到陆丰市进行相关专业技术指导,为采购方培养合格的操作人员,确保操作人员达到下列基础常识:
① 清晰了解车辆的基本结构及工作原理(包括底盘和发动机);
② 熟练掌握车辆的各项操作、保养维护;
③ 基本上能独立排除一般故障和紧急情况处理事项;
④ 清楚了解车辆保修期和保修内容。
5.交付车辆时,有随车工具、备用件、灭火器等随车配件。
6.成交供应商向采购方提供全天候24小时快捷上门服务:即:二十四小时内有人接收信息;二十四小时内有处理信息回馈;二十四小时内赶到事故地点;二十四小时内解决问题。接到采购方的质量反馈信息后1小时内给采购方满意的处理方案;接到服务请求服务部将在四小时内到达现场,四小内排除故障。
7.成交供应商长期迅速、及时地为采购人提供消耗材料及配件,代为包装与发运。
8.成交供应商必须提出保修期满后的收费维修、维护的费用(该费用不包括在投标总报价内)和服务方式、范围。。
七、违约责任
1、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未能按时交车的,按逾期处理,乙方应向甲方偿付货款总额10%的违约金,逾期超过十五天,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甲方有权按法律规定(程序)向乙方索赔损失。
(2)乙方所交货品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合同规定,甲方有权拒收,乙方需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10%的违约金。甲方同意更换的,乙方在征得甲方同意的时间内未能更换的,按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处理。
(3)乙方出现上述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中止合同,并取消乙方供货资格;并将通过公众媒体向社会公布乙方的违约行为;甲方还将乙方列入以后项目采购(招投标)报价信誉度极差不予采用的单位名单中,除追究乙方的相关法律责任,还需赔偿甲方一切与之相关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2、甲方的违约责任: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车辆或未按合同规定付款的,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10%的违约金。
八、 不可抗力因素
甲乙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九、 争议的解决
1、因车辆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XX市相关质量鉴定部门鉴定,车辆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车辆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执行本合同发生纠纷时,甲乙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约定事项:
1、招标文件、澄清和答疑文件、投标文件及有关承诺书等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签订补充协议。
3、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内容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采购主管部门壹份、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经营部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采购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应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采购名称:斗山挖掘机
二、车辆资料及车辆总价
车辆总价为人民币: 壹佰叁拾万元整 (¥:1300000 )。
车辆总价包含车身价、税金、运输费(以及乙方在送车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而引起的法律、经济责任及相关费用)以及其他办理相关手续等杂费,上述费用概由乙方承担。
三、质量、技术标准
1、乙方提供的货物质量和技术标准按国家有关车辆产品质量技术标准或厂家规定的符合国家规定的产品质量技术标准执行。
2、乙方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含零部件、配件、随车工具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
3、所有货物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进货确认函、出厂合格证等质量证明文件。
4、成交供应商应将所供物品的用户手册、保修手册、有关资料及配件等交付给业主。
四、交货与验收
1、成交供应商于合同生效后30日内安排初步验收。验收由采购方组织,按照车辆出厂有关验收标准和车辆验收的通常惯例进行验收并签认,如有异议应在初步验收后二天内提出,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
2、成交供应商应随车将车辆的用户手册、保修手册,有关资料及配件、随车工具车辆和合格证等交付给采购方。成交供应商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必须负责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
五、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将挖掘机交付采购人并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全部款项。届时成交供应商凭送货清单、验收单、合法的销售发票、供货合同及相关票据、资料办理结算手续。合同所述款项均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
2、本合同所述款项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
六、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质保期:所有产品均须由成交供应商提供车辆维修手册内容执行。
2.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方如期提供合同约定的各项服务。
3.以书面形式承诺维修服务,提供终身维修指导及售后服务,维修、保养按车辆维修手册内容执行。
4.成交供应商在交货后3天内免费派技术人员到陆丰市进行相关专业技术指导,为采购方培养合格的操作人员,确保操作人员达到下列基础常识:
① 清晰了解车辆的基本结构及工作原理(包括底盘和发动机); ② 熟练掌握车辆的各项操作、保养维护;
③ 基本上能独立排除一般故障和紧急情况处理事项;
④ 清楚了解车辆保修期和保修内容。
5.交付车辆时,有随车工具、备用件、灭火器等随车配件。
6.成交供应商向采购方提供全天候24小时快捷上门服务:即:二十四小时内有人接收信息;二十四小时内有处理信息回馈;二十四小时内赶到事故地点;二十四小时内解决问题。接到采购方的质量反馈信息后1小时内给采购方满意的处理方案;接到服务请求服务部将在四小时内到达现场,四小内排除故障。
7.成交供应商长期迅速、及时地为采购人提供消耗材料及配件,代为包装与发运。
8.成交供应商必须提出保修期满后的收费维修、维护的费用(该费用不包括在投标总报价内)和服务方式、范围。。
七、违约责任
1、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未能按时交车的,按逾期处理,乙方应向甲方偿付货款总额10%的违约金,逾期超过十五天,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甲方有权按法律规定(程序)向乙方索赔损失。
(2)乙方所交货品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合同规定,甲方有权拒收,乙方需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10%的违约金。甲方同意更换的,乙方在征得甲方同意的时间内未能更换的,按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处理。
(3)乙方出现上述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中止合同,并取消乙方供货资格;并将通过公众媒体向社会公布乙方的违约行为;甲方还将乙方列入以后项目采购(招投标)报价信誉度极差不予采用的单位名单中,除追究乙方的相关法律责任,还需赔偿甲方一切与之相关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2、甲方的违约责任: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车辆或未按合同规定付款的,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10%的违约金。
八、 不可抗力因素
甲乙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九、 争议的解决
1、因车辆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凯里市市相关质量鉴定部门鉴定,车辆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车辆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执行本合同发生纠纷时,甲乙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内容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采购主管部门壹份、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华能果多水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和西藏昌都三源电力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本着权利与义务相一致、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共同协商后,特签订本合同,合同内容如下:
二、采购要求
1.乙方需在8月15日前将本次采购物资运抵果多电站10kV施工配电所。
2.乙方采购的物资规格、型号应与报价物资一致。 三、合同价款
本合同价款金额人民币(大写)陆万陆仟陆佰伍拾壹元整(¥:66,651.00元)。
四、合同价款支付
付款方式:采购物资运抵现场,经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支付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向乙方支付总价的95%即人民币大写陆万叁仟叁佰壹拾捌元肆角伍分(¥:63318.45元)。自验收之日起一年后,支付剩余的5%质保金。
五、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若有违反本合同条款,应承担合同总价款2%的违约金(工程款每月按采购合同总价的1%递增计算)。
2.由运输造成的物资损坏,则由乙方自负。
3.物资移交后,人为造成物资损坏或在使用过程中达到物资使用寿命和自然损坏,由甲方承担责任和相关经济损失。
六、合同争议与解决
1.凡与本合同有关而引起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仍不能达成协议时,双方同意任何一方可以向合同签署当地法院提出诉讼。
2.法院判决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3.上述过程发生的费用除上述仲裁裁决或法院判决另有规定外,应由败诉方承担。
4.在法院审理期间,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合同仍应继续履行。
六、附则
1.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变更或补充条款,可作为本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2.合同设备的支付条件、交货时间和地点等详见合同有关条款。
3.买方保证按合同文件的规定向卖方付款,承担合同文件规定的买方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4.本合同经买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5.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生效日期起至质量保证期结束止。
6.合同正本2份,双方各执1份。副本4份,其中买方3份,卖方1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需方: 签定地点:需方:
一、产品名称、型号、单位、数量、金额、交货日期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金额(元)
发电机组 台
合计(大写 ):
以上报价为 交货价,该产品包含爱斯凯自动切换装置。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及质量保证期,按JB/T1033-20xx生产供货。质量“三包”期1年或1000个小时, 解答用户提出的技术方面的问题,做好能及所能的售后服务工作。产品验收时,供方技术人员在现场指导安装调试运行(安装耗材由需方自购)。
三、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供方收到预付款 日前交货,交货地 。
四、运输方式及达到的费用:供方负担厂部到 昆明 运输并承担运费,需方 至 。
五、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无
六、包装标准、包装货物的供应与回收;不回收。
七、验收标准:由需方安合同的第一项验收。
八、随机备品,配件及供应办法、随机、还需要提供原装配件各出厂检验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和各项技术参数资料一套。
九、结算方式,需方按照合同签订后预付%(¥ .00)作为设备款给供方,供方组织安排生产,合同项下所列全部货物在到达需方所在地,提货时支付合同总额的%(¥ .00)给供方,经需方安装验收合格后,支付到合同价款的%(¥ .00)
十、如需提供提合同担保书另定,作为本合同附件。
十一、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当事人双方同意由供方项目所在地仲裁委会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未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供方和需方各贰份。经供需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合同对双方都有法律约束力,不可随便取消或废除。
十三、其它约定事项:代培用户操作人员,口头解答用户提出的问题,对机组终身提供优质免费服务。
供 方
供方(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 帐 号:
邮政编码: 需 方
需方(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邮政编码: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签 定 时 间:
签 定 地 点:
一、就柴油发电机组采购项目,经甲乙双方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签订以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二、交货期
设备交货期:合同签订收到预付款后乙方接到甲方通知3个工作日内交货。
三、交货时间地点、运输:
1.交货地点:华容县注滋口镇(货到工地后货物保管由甲方负责)
2.运 输:运费由乙方承担
四、付款方式
1、 签订合同之日预付定金叁仟元整,货到调试验收合格付清全部货款伍万叁仟元整(必须在2日内调试完毕)。
2、设备款未付清前,设备所有权属乙方。
五、出机前客户需要准备的工作
1、需提供符合安装机组条件的机房(包括混凝土机座、进风通道、排风通道及排烟通道等土建工程)
2、提供所需的柴油、机油。
3、提供配电柜到发电机组之间的电缆及接电。
六、售后服务
1、 所有本公司销售的柴油发电机组,三包服务为一年或者累计运行20__小时(以先到为准),由调试当日计算。
2、在三包期内,凡属于产品质量或制造缺陷导致的故障,本公司负责进行免费维修服务为买方尽快恢复电力,12小时内必须赶到现场维修。
签订日期: